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通用12篇)
1.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篇一
2015-2016工作总结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自进入瑞丽公司至今,我已经深深地融入到这个富有创造力和凝聚力的团队里。通过以往的工作和学习,我的收获还是比较大的,在这一年里,我通过自学、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让我们在这个发展迅速,更新日益的汽车行业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瑞丽公司这个企业良好的管理与经营,回顾这一年,总结如下:
一、在摸索中奋进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经历了很多很多,厂家的验收流程和标准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积累难能可贵的工作验。当然运营之后才是我们的重重之重,反复地研究流程,反复地解析流程,反复地练习流程。就这些让人厌烦的“反反复复”在我们平日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还有厂家的系统也是一样,在半知半解中,在摸爬滚打中,一步一步地去完善。其中各种滋味也只有参与者真正才能够体会,但是不管是多么地纠结、多么地无助、多么地无味,坚信这一切的经历了必定是有收获的。
二、以十足的热情对待工作
我很热爱这份工作。了解我的人,肯定会知道,我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我知道,汽车三包现场服务是个很重要的的角色。所以我从一零年干这份工作开始,就一直很谨慎。我知道,干的仔细不仔细直接牵扯到咱们公司的利益。每天在工作地点,不论是三伏天还是刮风下雨,都及时到岗,认真检查、鉴定每一个返回的配件。我这样干很高兴,因为,只有我们按照规章制度,提供优质服务,才能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又能给客户留下一个负责的、大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经过一年的工作,如何将工作转换成一种“生活方式”是我为之而努力思考的。只有目标清晰了,方向明确了,那样所谓的压力不再是压力,所谓的困难也不再是困难,用一种“生活方式”去享受工作,去充实自己。我将跟我的同事,努力要把青岛这边的业务做到最好,认真学习,努力拓展自己的业务能力,做最专业的三包现场服务。
2016年1月8日
2.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篇二
1. 明确“三包”的原则
原六部委的“三包”仅规定谁销售、谁负责“三包”原则, 本人认为还需要坚持以修理为主的原则, 实际上目前主要农机生产商均实行以修理为主的原则。
2. 明确损失的赔偿问题
《农业机械促进法》第十四节第一款谈到, 承担这种责任方式的前提是已经给农机使用者造成农业损失或其他损失, 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在实际工作中, 常有农机手购买了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机产品后, 急于挣钱, 特别是在跨区作业中超负荷、超速、超适用范围作业, 不保养好机器, 造成机器早期磨损。还有是市场上油品质量直接影响机器技术状态的情况较普遍。
本人认为在今后出台的“三包”规定中应加以完善, 即在“三包”期间, 因机器故障而造成的收获损失、插植损失、利润损失、其他同营业损失相关的附带损失、人工和市场等间接损失, 均不属赔偿范围。
3.“三包”时间值得考虑
目前“三包”时间是整机包期1年、主要部件2年, 但现在有的联合收割机进行跨区作业时, 一年的工作量达到800~1 000 h, 相当于常规本地使用2~
3 年, 机器的磨损量相当大, 造成“三包”服务量大;
另一种是机动插秧机或拖拉机本地纯农田作业, 一年用一季, 实际使用100 h都不到, 三包期内故障未突现, 常熟市连续发生过中拖使用时间70 h, 发生发动机止推片掉落故障, 因“三包”期已过, 生产厂不予修理的情况, 希望能找出一种妥善的办法加以完善。
4. 农机“三包”故障表要充实、完善
应增加高性能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乘座式插秧机的“三包”故障表, 明确哪些是主要部件, 如HST、HMT、液压升降、转向控制阀、液压转向助力器、电脑控制板等。
5.“三包”故障的鉴定制度要完善
目前, 大多数生产厂家为了市场占有率及销量考虑, “三包”处理一般是积极、及时的, 但“三包”处理难度大的往往是价格高、性能好、可靠性高的高端农机产品。这类“三包”问题的处理, 全是生产厂家说了算, 有时是消费者协会出面也不给“面子”, 理论上讲, 按投诉规则, 双方分歧意见较大, 可请专业技术鉴定单位检测, 最终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实际操作中农机手往往势单力薄, 没有时间精力, 只能自认倒霉。
6. 跨区作业中“三包”处理要及时
按“三包”规定, 农机出现故障在服务网点内, 修理者应在2~5 d内予以排除, 在服务网点外未明确, 则笼统的说在售出时由销售者与农民商定, 但现在跨区作业天南海北, 特别是散兵游勇跨区作业, 这是服务的难点。本地销售服务区域内的“三包”服务, 在农忙中可以做到故障排除不过夜, 针对销售服务外的机具, 建议生产厂家应确定适宜的服务半径, 设立配件流动供应点, 组织跨区服务队跟踪“三包”服务。最理想的是在农机部门的组织协调下, 在生产厂、销售商、修理者及用户的共同努力下建设一个跨区域跨生产厂的全国性服务网络。
摘要:目前市场上农机新装备大量涌现, 各生产厂家“三包”条款解释不一, 有必要明确“三包”的原则, 对损失赔偿、“三包”鉴定跨区服务及销售区域外服务的及时性、“三包”故障表等问题加以明确。
3.广汽传祺率先实行“三包”服务 篇三
2008-2013年,车市由井喷增长时代过渡到理性微增长时代。广汽传祺却凭借强大的产品力逆势上扬,2011年销量不足1.7万辆,2012年即销量翻番,达3.3万辆。今年1-7月,劲销3.9万辆,同比增幅达219%。优异的市场表现使传祺赢得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在中高端汽车细分市场博得一席之地。
时尚外观、宽适空间、优异操控、五星安全,这是广汽传祺迅速增长的家族品质DNA。广汽乘用车总经理吴松强调,“惟有DNA才可以进化,模仿构建不了核心优势。” 他认为,不同于几个零部件的简单整合,传祺是广汽集团历经多年的潜心研发后的先进技术的高度集成者,是广汽乘用车“中国梦,世界车”理念的承载体。
8月26日,广汽乘用车满足二十万产能需求的二期工厂建设已正式启动,不仅标志传祺迈入快速发展期,也反映市场对传祺品牌的认可。以加分服务体系为支撑,以世界级品质为基石,率先承诺提供汽车“三包”服务,彰显中国品牌责任心,践行“中国梦,世界车”的愿景。
此外,“没有弯道的传祺世界”第三季全国试驾体验活动报名已经开始,活动招募日期截止至10月7日。本季活动将举办传祺车王争霸赛,在杭州、昆明、成都、深圳、郑州、哈尔滨6个城市展开分站赛,优胜者将在北京参加“车王训练营”,角逐传祺“王者”及万元大奖。
4.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篇四
恭喜,您的网站“XXX”已经成功入选阿里妈妈“三包计划”!
您入选的广告空间是:www.alimama.com/membersvc/zone/XXX.htm
阿里妈妈将以每周10.01 元的价格“三包”此广告位空间,希望能与您的心理价位达成一致并预祝合作愉快!
这倒有点让我看不懂了。
首先,我没参加这个三包计划,另外,还有必要说说那个广告位的基本情况:每天的pv在11000以上,IP在7000以上,而且是在左侧中部导航,
管理资料
这样一个广告位,就值10.01元么?即使是在阿里妈妈的后台,该广告位的推荐价也是68.67元/周。
当然,博客联盟理解阿里妈妈三包的本意——虽然广告位是值68.67,但有可能收入不稳定啊。如果那个广告位没产生点击,就没有收入;而只要被我三包之后,就有稳定的收入了。只是这稳定的收入,和实际可能的收入,差距太大了。
当然,你也可以说,既然你不愿意,不被 不就可以了——事实确实如此。只是博客联盟觉得,作为广告联盟,其最终利益应该是和网站主挂钩的。
在关于阿里妈妈”成功推荐一个网站获得20元奖励“的三个疑问里面就说过,互联网上从来不缺发布者,缺的是广告主。广告主投放广告,除了关注流量外,更关注的是品牌。
广告联盟应该通过吸引优质的网站主和流量来吸引广告主,而不是通过压低网站主的价格来吸引广告主。通过降价来吸引网站主,无疑是饮鸩止渴的行为——网站主受损,广告主也受损,最终广告联盟同样受损。一损俱损,但阿里妈妈,似乎在这个方向上越走越远。
5.家电三包规定 篇五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第五条 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六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 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列换章。
第十五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第十九条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三包”配件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篇六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售后部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产品“三包”签字与配件计划及保管工作。
二、努力学习维修服务技术和“三包”法规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发挥和提高售后服务与配件管理能力体现服务优势。
三、积级主动迎接客户,规范礼仪标准,讲究语言艺术,展现企业文化,树立产品形象,增强自身素质,创优服务。
四、按国家“三包”法规和公司对客户承诺的范围,认真检查购车时间和行驶里程是否超过正常“三包”,仔细掌握工厂各种配件的配套标记,准备地签定“三包”条件。
五、在服务过程中,诚恳接受客户意见,遇客户提出产品的质量问题或者不合理意见的要求,应当按服务程序与“三包”规定进行耐心仔细地回答和解释,客观地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客户与公司的正当权益。
六、根据售后服务“三包”配件的需要,认真做好配件计划,保障售后服务配件的供应,配件及时以旧换新,良性循环不得积压。
七、配件到货及时入库,认真办理验收手续,登记进出保管帐目,配件摆放整洁有序,卫生干净。
八、“三包”配件尽量使用保修卡到厂家兑换“三包”零件,积极配合会计的各项工作,做到与厂家、客户配件帐目准确相符。
九、严格保管仓库配件的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防水,防潮、防火、防盗等确保财产的安全性。
十、认真做好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经常性地与厂家和公司计划帐务,核对帐目,相互配合,互相监督无误,客户帐目来往详细,日清月结,每月底把帐上报总经理。
十一、对缺少的“三包”配件产品做好平时记录,和掌握产品开箱率低缺损的配件,及时计划到厂家,尽快补充,积极参与配合售后服务人员的工作。
十二、遵守和规范发货与换件手续,加强厂家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厂家对“三包”工作的支持,尽量开拓配件的售后业务,增加公司配件收入,提高退货准确率。合理利用损耗件,降低公司损失。
十三、“三包”件按正常兑换以外,任何人拿配件都必须凭有效财务单,方可提货,售后部任何人都不得收取货款。
公 司 纲 目
公司精神:诚信经营,共求发展,团结务实,奋发图强。
经营理念:以人为本,以质取胜,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赚自
己该赚的钱。
工作作风:说到做到,做就做好,视诚信如金。
管理观念:让每一位员工用心办事,不思进取者,不换思想就
换人。
服务观:全心全意让每一位“上帝”满意。
成本观:让每一位员工做到花公司的钱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办
公司的事就像办自己的事一样。
员工工作为观:检讨是成功之母,每天进步一点点。
市场观:从点滴做起,攻守兼顾,稳中求胜,岗位与市场互动。用人观:循环水观念“水在循环中净化,人在竞争中升华。” 创新观:“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团队观:一雁领头,众雁展翅,行动一致,勇往直前。
湘乡新民摩托车超市员工守则
为树立正确的客户服务理念,开展和掌握自身的工作,结合自身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一、团结、敬业、自尊、自爱、自律、自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耐心的解答客户的每一个问题,做事情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服务理念。
四、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与工作无关的人闲聊、嬉戏、打闹,热情接待到来的每一位客户;公司电话除工作以外须长话短说。
五、严禁在上班或下班时间在公司内聚赌、酗酒,对屡次提醒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六、每个员工有义务保持店内外及办公区域环境卫生,个人衣着整洁,严禁打赤膊、穿拖鞋上班,宿舍内由寝室长(李辉、王科)监督卫生状况,爱惜公司财物,节约用电、用水,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注意防火防盗。
七、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夏季是早7: 30,晚6: 00(特殊情况除外),冬季是早8: 00,晚5: 50。每月可休息时间2天,请假必须于请假日前一天递交财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如遇销售旺季,公司可按市场要求取消正常假期。
八、员工通讯工具要随时保证正常通话,不得随意关机、停机。如遇特殊情况手机不能正常开机,要用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
九、员工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准利用公司名义从事赢利性工作。
十、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不得随意向公司借支。
十一、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所有就职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
十三、提倡不抽烟、不喝酒、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十四、员工辞职需在公司应聘到合适人选后方可离职。
奖惩扣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适应市场竞争力,让每个员工的水平在同等环境下得到最大的发挥现公司研究决定对员工的行为准则做出如下考评,年终奖励200元,为120分,每分为10元,望各位员工调整自己的行为准则,积极配合公司,发展公司。
一、惩罚扣分制:
1、迟到、早退者扣1分;
2、没有正当理由不上班者扣10分;
3、衣冠不整者扣2分;
4、不爱惜公共财物者扣5分(包括浪费电水等);
5、在公司酗酒、赌博者扣20分;
6、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者扣1分;
7、由于工作责任服务态度不好,公司接到顾客投诉,经查情况属实,每投诉一次扣2分;
8、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除及时追回损失外,公司将扣120分;
9、挑拔同事关系,不遵守员工守则第一条者扣30分;
10、不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按排者扣10分;
11、如今年扣掉120分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二、奖励制度:
员工有下列事情将给予奖励并颁发奖金1200元。
1、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堪称全体员工榜样者;
2、工作积极负责,能按时完成重大的任务者;
3、为公司回损失者;
4、在工作中能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增收节支万元以以上者;
6、连续工作三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不良以上制度由公司固定留守人员轮流值日。
财务部:
售行部:
7.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篇七
早在两年前,立进太阳灶就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武立进先后开发出免费洗澡的集热太阳能热水器、免费遮阳吹风的太阳能遮阳帽、免费照明的太阳能手提灯和太阳能手电筒等四项产品,也同样获得了国家专利。在2004年,武立进还为产品注册了“立进”牌商标,并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已获得商标权。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从国家专利局了解到立进太阳灶厂的专利产品后,分别两次前来采访报道。当记者亲眼目睹立进太阳灶用阳光免费烧水、做饭、炒菜的神奇效果后,纷纷给予肯定与赞赏。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将立进太阳灶拍摄成专题片,已在中央电视台《科技苑》和《每日农经》栏目中播出。
除了注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外,武立进更加认识到质量如同产品的生命,服务如同企业的生命,所以,在这两方面,武立进下足了功夫。
质量三包严守承诺五年没有一例投诉
如果说海尔是冰箱行业中的领头羊,那么,“立进”在太阳灶行业内丝毫不逊色。立进太阳灶要经过15道工序才能制作完成,而且每一道工序都有严格的检测标准。从第一道检测程序开始如果不合格,那就不能再进行下面的制作,被切割稍微偏差的原料就被扔到了废品堆里,不再使用,严把每一道质量关;此外,立进太阳灶每一个零件的尺寸大小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测。太阳灶的支架看似简单,可它是由大大小小共13个零件组成,都要逐一去检测,然后组合完再用测试工具进行支架整体平衡与承重力测试:反光板从模具上做出来必须经过检测,才允许工人进行组合,反光板放到支架上再进行整体检测。这么繁复的检测工作必定会做出质量过硬的产品,所以,立进太阳灶厂推出“产品质量三包政策”,购买产品不满意的一个月内可以退货;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无条件换货;同时,由于在制作时注重每个细节、所以,武立进还推出了产品“免费包修十年”的承诺,十年内免费更换易损零件。真正做到让消费者买着舒心,用着安心。立进太阳灶问世五年,没有出现过一例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投诉的情况。
代理商不听劝盲目进货公司退货返钱解急难
广西的王光生花38元,买了一套立进太阳灶的演示光盘后,看了十几遍。觉得很不错,就来到了宁津县立进太阳灶厂。王光生又现场观看了用阳光烧水、做饭、炒菜的效果后,非常满意。一张口就要进货10台太阳灶,武立进看出王光生的确很满意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但是,王光生却是一位打工仔,从来没有从事过推销工作,为了让王光生创业避免失败,武立进建议他由小做大,循序渐进,劝王光生先带两台回去试销。试销成功后,再大量进货,这样做没有任何风险。而王光生执意要购买10台太阳灶。无奈,武立进同意了。
王光生回去后,一切并未象想像得那么顺利,快两个月了,他才卖了五台产品,因为五、六月的广西经常下雨,所以买产品的人很少,卖了五台机器共赚了500元钱,看着这样下去不行了,王光生觉得还不如打工挣钱呢,于是联系了朋友决定去广州打工。但剩下的五台产品可怎么办啊?王光生给立进太阳灶厂打了电话,要求退货。武立进一听这种情况早在预料之内,因为王光生已决定去广东打工,所以,武立进给他退了产品,返了钱。王光生没有赚到钱,可是他一点也没有赔。并且,他对武立进的服务也非常满意。为什么王光生会失败呢?因为他当初没有考虑到万事开头难,一心只想着赚钱,盲目进货,而忽略了生意场上任何生意都是由小做大,循序渐进,不断努力,不断坚持才能成功的法则。他还忽视了五、六月的广西经常下雨这一实际问题。现在有很多读者都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去从事生意,一旦遇到困难、挫折就放弃,就退缩,这种心态是不正确的,无论做什么样的生意坚持是最重要的。如果王光生熬过雨季,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市场,生意肯定会慢慢好起来。因为,广西一年四季不可能每天都下雨的。
总部指导出两招_招招都有好收效
安徽的吴先海在做了立进太阳灶的代理后,起初在县城里租了一家门面,印了500元的宣传单在县城里散发完以后,就坐在店里“守株待兔”了。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他只卖了几台太阳灶。后来吴先海不得不向总部求救:“我怎么卖的不好啊,投入了不少宣传费,成本都没收回来!”武立进根据他当地的情况,建议他和移动公司合作,做一万条手机短信广告,每条5分钱,共花了500元。结果,吴先海的电话都快打爆了。不但本县城的人咨询产品,就连周边县、市的考察者也络绎不绝的来。仅一个月时间,吴先海就卖出了40多台太阳灶,一下子赚了4000多元,这让他干劲十足,欣喜不,已。
随后,武立进又给他支了一招:让他在县城周围稍大一点的村子招收业务员。销售一台提成30元,这差事估计谁都爱做。就这样,吴先海找到了自己以前的亲朋好友,不几天,50多个村子都有了他的业务员,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一下子销量上去了。因此,他的生意越做越火,几乎天天都能卖出十几台产品,吴先海终于尝到了用好方法赚钱的滋味。
8.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八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现将《东西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东西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加强“门前三包”管
理员队伍建设,确保“门前三包”工作质量,实现道路精细化管
理工作目标。现就“门前三包”检查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道路精细化管理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门前三包”
管理员工作职责,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任务,巩固“双创”
成果,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制度,真正发挥
好“门前三包”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二、检查考核范围
检查考核范围为:吴家山街、长青街、将军路街、金银湖街、径河街、走马岭街、新沟镇街、慈惠街、东山办事处、辛安渡办
事处、柏泉办事处、高桥物流保税区、台商密集区、东流港牧业
园、海景管理处。
三、检查考核内容、标准及方法
检查考核内容:
(一)“门前三包”管理员到岗落实情况
各街按照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要求,将“门
前三包”管理员安排在主要道路上,并排出路段人员到岗点位表,区、街“三包”办根据点位表,检查人员到岗情况,并按有关标
准检查评分。
(二)“门前三包”管理员行为规范
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员行为规范要求,检查在岗期间“三
包”管理员行为是否合符规范要求,并按有关标准检查评分。
(三)“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效果
按照“门前三包”工作目标责任要求。重点检查“门前三包”
管理员作为情况及道路管理效果。
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满分值为100分,其中“门前三包”管理员到岗落实情
况、行为规范和管理工作效果各占30分,各级领导检查评定占
10分。
检查考核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自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三
包”办要实行领导带队每日检查的工作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进行
汇总后每周报区“三包”办备查。
交叉互查。区“三包”办每月组织两次交叉检查。即由区“三
包”办组织各街“三包”办主要负责人,分东、西两片交叉互查,从中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专班日查。即将“门前三包”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检查,检查
成绩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总成绩之中。
区“三包”办根据以上检查情况,在分析汇总后每月通报检
查情况。
四、奖惩办法
(一)每月“门前三包”检查考核成绩作为城市综合管理评
比排名的内容和依据。对连续3次检查排名前3名的单位,在城
市综合管理考评中给予加分;对连续3次检查排名滞后的单位予
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责任单位迅速整改。
(二)年终总评。区、街组织的月度检查和专班日查成绩作
为年终总评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奖励。
(三)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检查标准,区分责任,由区对街道(办事处、园区)及其所辖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层层实
行责任追究。凡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力,致使市民满意路连续2次
未达标或全年累计3次未达标,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
保障或受区领导点名批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
任,并在全区通报批评,该路段“门前三包”管理员应予以辞退。
(五)检查中,凡区专班发现有违反《武汉市“门前三包”
管理员辞退暂行规定》条款之一者,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三包”办要完善“三定”
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基础工
作,以“三定”为抓手,抓好“门前三包”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三包”办要把检查考核管
理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管理工作,花大气力,狠抓落实,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程序到位、检查标准到位、奖惩
责任到位。
(三)要组织“门前三包”管理员学习检查考核奖惩方案,准确把握要求规范,严格执行要求规范,全面提高全区“门前三
包”工作质量,努力推动“门前三包”工作跨越式发展。
(四)要深入开展争创优秀“门前三包”管理员活动,引导
“三包”管理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立足岗位创一流,努力建
设一支过硬的“三包”管理员队伍。
主题词: 门前三包考核办法抄送:市城管局、市“门前三包”办、市“三乱”专班
区委常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办、区政协办
各街道(园区)办事处
9.安徽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篇九
2011-5-11 13:47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淮政办〔2011〕23号 发布日期:2011-5-11 执行日期:2011-5-11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创造整洁、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包括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范围内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以及其他单位和组织(以下简称责任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人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
第四条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其中,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
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监督实施工作。“门前三包”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具体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日常检查、考评和监督。
第五条建设、规划、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门前卫生:沿街责任人责任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全天保洁制。门前保洁要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冬季降雪期间,应当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包门前卫生还应当确保门内达标,临街门店、摊档应在店、摊内统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随时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时定点投放。
(二)包门前绿化:承担门前绿化的管理。劝阻制止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做到绿地内无堆放物料、无倾倒垃圾、无摊晒衣物、无设置广告等非法占用绿地,无在门前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等行为,做到门前绿地无杂草污物,花草、树木无攀折,无践踏,保证树木、花草长势良好。
(三)包门前市容秩序:沿街责任人负责门前市容秩序管理,做到门前区域无店外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屋面无堆放垃圾、杂物。制止和劝阻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保持店面整洁有序,店招店牌按照规定设置,一店一牌,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并按时启闭。
第七条 “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包括责任人的临街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自责任人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边石,周边有相邻单位且有明确规划红线规定的,以红线为界;没有红线规定、相邻单位之间没有公共区域的,则以中线为界。责任人“门前三包”的具体责任范围,由所在地管理单位划定。
城市公共设施由市容、园林、市政、电信、邮政、供电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门前三包”责任人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道路两侧的“门前三包”由建筑物产权人负责;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单位负责;
(二)集贸市场的“门前三包”由开办单位负责;
(三)建筑工地的“门前三包”由建设单位负责;
(四)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由物业管理企业或权属单位负责。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制,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悬挂“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牌的方式实施。其中,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由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
“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牌由市容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悬挂在责任人临街外立面的醒目位置,随时保持整洁、完好,破损和字迹不清的,及时更换。
第十条“门前三包”责任区由责任人自行清扫管理,也可以将责任区内的具体工作委托给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承担,但其责任主体不变。
责任人对在其责任区内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和其他废弃物,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损坏花草树木,向人行道倾倒污水,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第十一条 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区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分级管理情况,配备相应专职执勤人员,实行定期巡视、检查、考核制度。开展的检查考核结果,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评比结果和受处罚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市、区人民政府对“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责任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责任人和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市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履行 “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濉溪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篇十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发[1985]170号
第一条
为巩固、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凡城区和郊区城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与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任务书》,在门前划定的地段,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谈和乱扔、乱倒废弃物。
(二)包绿化。按照园林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制止乱堆杂物、乱摆摊子、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以及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责任单位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指定负责人,负责《三包任务书》的实施。
第三条
由街道基层组织负责保洁的街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摊群地段、由环境卫生和园林部门负责保洁和绿化管理的地区,不属于“门前三包“范围。
第四条
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应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要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五至十元的罚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不按规定交付罚款的,要加重处罚,由其上级单位督促执行。
执行本办法的罚款,上交区、县财政部门。
第五条
全市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各尽其责,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11.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篇十一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主城区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第四条 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负责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信息化监管平台,并负责维护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
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明确辖区内市容环境责任区的划分,建立卫生监督员制度,落实责任人;负责对市容环境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及考核工作。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负责组建卫生监督员队伍;负责组织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并上图入库至信息化监管平台;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监管。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工商、公安交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环卫、市政、双拥办、国资管理、住建、民政、教育、商务、园林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门前三包”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范围,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横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沿街总长。
(二)纵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与城市道路设施的分界线。
(三)立面: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外立面。
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由镇街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城管部门和镇街共同确定并告知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 下列场所或区域的责任区按以下方式确定责任人:
(一)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镇街负责。
(二)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摊点等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公路、铁路、桥梁及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海岸、河道、湖泊、沟渠、水库等区域,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尚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政府收储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负责。
(七)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管理区域,由该企业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区域,由辖区政府负责落实管理。
责任人应当指派专人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责任人所指派的负责人员相关信息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以便随时通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责任人的“门前三包”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
1.负责清扫并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清除垃圾、落叶、纸屑、果皮、槟榔水、油污、痰迹等废弃物及污渍,消除蚊蝇滋生场所。
2.实行垃圾装袋,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投放入桶,不得落地;不得将垃圾、废弃物等倒入道路、排水井口或绿地内,门店内应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
3.负责在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杂物,保障排水畅通无积水。
(二)包容貌
1.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显亮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
2.不得在建(构)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内外及公共区域内的树木上进行违法张贴、涂写、刻画、晾晒、悬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3.不得在商(店)铺门前私自设置遮阳蓬,凡设置遮阳蓬的必须经市容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做到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包秩序
1.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活动。
2.不得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3.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
4.不得有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
第八条 责任人对他人在责任区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镇街、市、区城管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镇街和区城管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九条 鼓励市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
第十条 镇街负责组织日常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应做到及时、高效,对存在问题须及时发现,并劝阻、教育当事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报告。
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组织数字巡查员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对市民、媒体投诉举报、其他单位反馈、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属实后半小时内须将需处置的事项派发至相应的各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并监督办理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城管执法队员发现存在问题或接到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的相关指令后,应当在1小时内到现场查处并责令改正,责任人拒不改正的,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及《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部队、学校等非经营性的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市、区政府应直接或者协调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并由市政府对其公开通报。其行为直接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还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区城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区城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录入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的,其行政处罚信息还将在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责任人名称、注册号、处罚事由、处罚日期。
第十四条 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曝光。
交警部门应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治安、食品药品、环保、住建等其他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除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外,还应由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服从执法管理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团登记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通报,或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评选各类先进表彰的资格。
第十七条 区人民政府应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市政府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问责,考核和问责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由市、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海口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分别由其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市城市主城区以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各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应当予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2.三包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篇十二
为促进我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结合推进“五城同创”、发展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特制定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乌兰浩特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商户和个人。
二、考核方式
“门前三包”考核采取平时监控、督查通报、月末测评、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考核指标的分解、监控、测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三、考核程序
(一)每日进行“门前三包”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限时整改。
(二)不定期会同新闻媒体、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予以曝光。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抽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利用商户微信群,实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五)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评比,年末按比例纳入各单位(商户)考核总分数。
(六)年末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考核内容及验收标准
(一)责任区内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二)责任区内绿地、绿带、树木完好,无损坏、无侵占、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挂。
(三)责任区内垃圾袋装入桶无外漏、无乱倒乱扔。
(四)责任区内无占道加工、占道修理、地面无油渍污染。
(五)责任区内无私自设置卷帘门、遮阳棚、空调机等构筑物。
(六)责任区内无私圈乱占,无私搭乱建。
(七)责任区内市政公共设施保存完好,无人为破坏卫生清洁。
(八)责任区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
(九)责任区内废品收购站内无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周边卫生清洁。
(十)责任区内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堆物品,无随意跨店经营和乱泼乱倒现象,无流动商贩,无噪音扰民。
(十一)责任区内牌匾广告规范设置,无一店多匾,无破损,无违章设置,光亮设施完好齐全。
(十二)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人员主动签订“门前三包”。
(十三)责任区内工地围挡标准统一美观,工地外围无乱堆乱放,场地内物料摆放有序。
(十四)责任区室内外施工要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不外露,物料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十五)责任区内架空线缆要归并整理,无私拉乱接架空线缆。
(十六)责任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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