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2024-08-26

工程承包分包合同(精选11篇)

1.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篇一

甲 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承包的 项目劳务以 形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质保量、多快好省地完成该工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审核单价不包干形式,包安装,不包龙骨,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损耗率、包成品保护、包放线、包技术配合等费用。

5、工期:

2.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篇二

1文献综述

根据作者另一篇论文, “核电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指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 对核电厂建设项目的前期工程准备、设计 (E) 、采购 (P) 、施工 (C) 以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实行全过程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并将从合同计价的角度对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所进行的梳理和归类, 界定为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条件。总合同的计价条件在广义上包含全部合同文件, 在狭义上指与合同计价直接相关的价格、支付、调整以及风险分担等合同内容。

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开展工程设计的同时开始订立主设备采购合同、主要施工分包合同以及设计分包合同构成了核电项目采购实施的核心环节。目前在国内外核电工程的设计、设备制造、建安施工以及工程调试等领域具备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数量比较少, 还没有形成完全有效的核电采购供应竞争市场[1], 故订立核电采购合同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遵循特定的制度安排。

已有工程合同与计价相关研究较多关注标准合同范本评介或具体问题解决以及造价管理实际操作层面的探讨;已有工程合同价格风险相关研究多见于风险性造价确定的工具和方法以及造价风险控制的探讨等方面, 但尚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鲜见从合同计价条件角度针对EPC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分包合同体系风险分担以及风险传递关系的系统性探讨。故本文将主要依据FIDIC标准合同范本以及IAEA核电厂招标说明指南等文献资料, 并基于总合同计价条件的基本内容框架, 分别从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方面对总承包合同及其主要分包合同的计价条件暨风险分担和计价方法基本规定进行系统比较, 同时对相关价格风险因素以及风险分担传递方式等进行比较详尽的探讨。

2核电项目EPC模式下的主要合同关系

工程建设模式确定以后, 业主与总承包商将通过总合同规定双方在项目实施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和风险, 总承包商与其下游分包商也将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工作边界以及分工协作关系。

从总承包商角度将下游分包合同分为三大类, 即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 建筑和安装施工合同, 设计与技术服务以及调试和管理咨询服务类合同;它们共同构成EPC总承包商的合同体系, 下游合同规定的工作与总承包商内部机构直接完成工作的总和共同构成实施总承包合同的工作分解结构。众多参与方通过订立采购合同构建协调统一的行动规则, 最终建成符合总合同要求的合格电厂。

3 E、P、C实施过程主要特点以及制约因素

核电工程设计必须遵循“纵深防御、保守设计”以及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等特定设计原则, 设计决定了“核电厂的先天质量”并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产生决定性影响;核电EPC总承包商的核心能力从根本上取决于其设计能力, 设计与技术服务环节构成了总合同执行暨项目实施的“龙头”。

核电厂工艺系统复杂, 设备及材料采购过程制约因素多变。一方面, 主设备需要特殊定制并对制造过程实行监造管理, 其中国际采购部分面临着非关税壁垒以及市场变化和进度延误等瓶颈问题;另一方面, 两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设备采购与供货费占EPC总承包合同费用的比例约为50%以上;从而使得设备采购与供货成为总合同执行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

核电工程建筑与安装施工生产周期长、工作接口复杂。其中土建、安装工作仅从主体施工开始到冷态试验开始阶段持续时间即约为4年;施工期间现场人力投入多, 各参与方相互衔接与交叉作业, 集中体现了核电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序与动态管理的至关重要性。

4 E、P、C总、分包合同计价条件的总体比较

4.1总、分包合同计价条件总述

核电EPC总承包合同对于工程分包的限定条件、职责分工以及分包管理程序等进行了约定。设备采购合同、建安施工分包合同以及设计分包合同等附属于工程总承包合同, 故应遵守总合同的相关约定, 即在制造与施工标准以及过程管理规定等方面保持与总合同约定内容的一致性。

对于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风险分担的约定, 采购供应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及设计与技术服务等分包或外委合同亦遵循了标准合同范本风险分担的一般原则, 即总、分包方各自承担自身行为导致的风险损失, 双方共同承担项目实施层次的风险损失及任一方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总承包商承担其总包范围内各分包或外委承包商总体协调和接口责任风险。其中对于设计与技术服务, 按照我国核电发展的自主化方针, 国内核电项目以总承包商为主体并联合各设计分包商承担合同电厂的设计与技服工作, 同时由总包商对合同电厂的设计与技服承担总体责任。

4.2基于风险分担的价格风险以及风险分担传递关系

基于合同价格类型以及其它风险分担条件, 国内核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主要价格风险可以概括为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变动的风险、市场变化的风险、工程延期以及其它不可抗力风险三个方面, 总包商与业主以及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将分别按照总、分包合同的约定分担这些风险。

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变动的风险因素包括设计深化以及变更等方面。首先, 采购供货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形式, 总包商与其供应商各自承担责任范围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变动的风险损失;其中总承包商由于其设计深化等原因导致采购合同计价条件变化而发生的风险损失由总承包商承担。其次, 建安施工分包合同趋于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计价条件变动以及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发生偏差的风险损失由总承包商承担。最后, 咨询服务分包或外委合同通常采用固定价合同形式, 委托方与服务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各自范围的责任和风险。

市场变化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期所投入资源价格上涨的风险, 对于此类市场风险, 通常在总、分包合同中分别约定具体的调价方法;同时对于工程延期以及其它不可抗力风险的分担方式也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以便将上述风险在项目建设各参与方之间进行合理分担。

综上所述, E、P、C各部分主要风险分担的传递关系取决于总包商与业主以及总包商与其下游分包商对于风险分担的合同约定, 其中总包与分包之间风险分担传递的方式与分包合同的价格类型直接相关;总承包商的设计深化或一般设计变更等项目实施层次的主要风险, 始终都是由总承包商直接承担, 并未发生向下游合同的转移。

5 E、P、C总、分包合同计价方法比较

5.1计价方法规定的比较

对于合同初始签约价格的确定, 在计价范围和依据上, 总包合同采购、施工、设计等部分的初始签约价格主要以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资料为基础输入条件;分包方面, 设备采购与供货合同初始签约价格主要基础依据亦为当时阶段的设计资料, 建安施工合同计价主要依据当时可获得的参考工程量清单等, 设计与技术服务分包合同可获得的计价基础输入数据在深度上与总包合同相当。在合同计价的具体方式上, 对于已签分包合同部分, 总包合同相应的价格分项主要基于分包合同初始签约价进行估测;对于未签分包合同部分, 主要结合当时阶段招投标以及询价情况或类似项目经验数据进行分析后确定总包合同相应分项价格。

对于合同执行中的价款支付与价格调整, 在支付方式上, 总合同及其主要分包合同通常均按照“同期结算”原则设置支付计划, 并在支付时间上相互匹配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供应。在合同执行价款调整方面, 总合同的变更与调价将以下游分包合同执行和结算情况作为基本依据。

综上所述, 从计价方法角度来看, EPC核电总承包合同与已签分包合同在计价方式上基本保持一致, 但是由于总包合同与其众多下游分包合同在签约计价时处于项目实施的不同时点, 可获得资料的深度可能存在偏差, 故依据已签分包合同对总合同进行估价时, 应注意分析并评估各类已签分包合同初始价格基准计价时点的差异及其对总合同价格的影响。

5.2基于计价方法的价格风险分析

基于总、分包合同初始签约价格的计价方法, 对核电总承包商在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面临的主要价格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将分析结果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签约时间早, 总包合同及其设计、采购、施工主要分包合同的订立均开始于项目前期阶段, 计价条件不完善, 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变动幅度偏大, 并且存在尚未识别的合同变更。例如改变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等设计要求是否导致总合同计价条件的实质性变化从而引起合同价格变动, 需要分析并确定责任方以便识别是否存在非己方原因的合同变更等。

二是从签约到执行时间长, 使得总包合同及其主要分包合同易受市场变动以及早期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的影响。例如对于已签采购合同, 长周期设备合同订立开始时间早于项目正式开工 (FCD) 时间约为1.5年[1]甚至更长, 使得由于计价基础条件变化导致合同变更的风险增加, 从而加大了合同初始价格与最终实际价格产生偏差的不确定性。

三是对于未签分包合同部分总承包价格估测的基础数据 (设计概算) 与后续签订的分包合同在计价方法上存在差异。由于受到项目实施阶段资料可获得性制约, 对未签分包合同部分总合同价格分项的估价通常约定参照当时出版的可研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等设计文件。技术经济类设计文件与基于分包合同的总承包估价在计价方法上可能的差异包括:价格分项组合方式不同、计价时点不同、初始签约价格与实际价格不同, 还有 (设备) 材料国产化过程中由于材料代换引起的价格差异, 以及概算定额与新施工技术的适用性差异等。

由此可见, 对于E、P、C各环节存在的价格风险因素进行实时跟踪记录和研判是核电总承包商正确评估初始签约价格风险并进行合理报价的基础。

结束语

在标准化合同范本以及核电招标说明指南的基础上, 作者从工作实践出发并基于总合同计价条件的基本内容框架, 梳理了EPC模式下的主要合同关系以及各环节实施过程特点和制约因素;对总合同设计、采购和施工部分的计价条件与主要分包合同作了比较分析, 进而探讨了基于风险分担条件的价格风险以及风险分担传递关系;并通过总、分包合同计价方法基本规定的比较分析, 进一步探讨了总、分包合同基于计价方法的价格风险因素。从而系统阐释了核电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分合同的计价条件, 初步理清了总合同条款与合同价格的内在关联以及相关价格风险因素的存在方式, 为总承包合同的定价以及合同费用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与合理建议。

参考文献

[1]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电学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培训中心编.核电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0.

[2]张水波, 陈永强编著.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3]国家能源局发布.核电厂建设项目建设预算编制方法NB/T20024-2010[S].

[4]李婕.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分担的比较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14.

3.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篇三

【关键词】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的入世,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给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建设工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结语:

在二十一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業管理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是当前建设工程单位必须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

[2] 封金财,王炳生.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4).

[3] 温冉,佘立中,杨锋杰.基于CCPM技术的大型集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S1).

[4] 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07).

[5] 陈良华,吴大勤.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游说行为”双向效应研究--基于信息租金理论(information rent theory)的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

4.安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四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根据本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的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开列清单,单独报价.对于《费用定额》费率区间的取值:

(一)建筑(土建)工程:根据《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桂林市城乡清洁工程要求按最高值取值;

(二)市政工程:按桂建管字[XX]83号文《关于调整我区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的通知》执行;

(三)其余工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第六条 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第七条 市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测算,调整和发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第八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按规定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第十九条 总承包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本暂行办法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费率低于本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在回标分析时,应对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措施项目清单中相关的内容与费用进行评审,特别是按《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评标办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组织安全生产,财务,预决算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工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责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处以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计算,审查,监理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应将其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第二十五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将列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动态考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动态考核业绩.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不规范的,不得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合格工地,不得参与文明工地等评优工作的评比.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5.工程分包合同 篇五

甲方:成都市宏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市宏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小岛三期弱点安防系统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绵阳小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花园城三期弱点工程

2、建筑面积:

3、工程工期: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弱点工程。

2、具体工作内容:绵阳小岛花园城三期弱电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

1、可视对讲系统;

6.劳务分包工程合同 篇六

承包人: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部分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内容:主体承建(从基础到屋面封顶)。

四、工程施工单价: 元/㎡(按图纸确定的总平方)。

五、工程款的支付:主体封顶付40%,余款工程验收交给镇政府时结清。

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标准。

七、工程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因乙方自身操作不当、不按安全的规范要求执行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乙方没有做到位,并经甲方多次督促后还没做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无需乙方签字确认。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标高等各项手续。(做好放线和交底工作)。

2、及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钢材、水泥、红砖、砂石等)。

3、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不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4、及时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责任:

1、严把质量关,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浪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因发放不及时而造成停工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3、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自带安全帽,在施工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不文明施工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补充条款:

1、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找别的工人做点工,并按100元/人每天计;或者分包部分工程给别的工程队做,其所付出的费用和工程款由乙方付。

2、乙方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如果发生一次罚50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交保证金伍仟元整,基础上来后返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篇七

受当前经济形势以及各国相关政策的影响, 项目融资作为国际资本运作的一种重要方式, 因其能够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有利于投资主体超越现有筹资能力进行大型项目的投资、有利于投资主体充分利用东道国的税收优惠等特点,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大型建设项目中得到了普遍应用[1]。但是, 相比于现汇项目, 融资项目受到政策、经济环境以及项目各参与方自身实际等影响较大, 因此融资项目从合同签约到最终合同生效, 其周期一般较长;同时, 相关分包商通常在项目合同生效之前已基本选定, 这就使得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生效前期对分包商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良好的前期管理有利于承包商在项目合同生效之后的履约, 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将就国际工程火电融资项目合同生效前期对分包商的管理进行着重讨论。

2 完成项目移交、合同交底之前对分包商的管理

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 合同被视为最重要的依据, 被誉为“圣经”。同样, 分包合同也是管理分包商的核心。分包策划、分包招标以及分包合同签订应具有前瞻性并站在项目整体的高度, 结合成本、进度、质量、HSE四个目标综合考虑[2]。

当前, 放眼国际各知名承包商, 由于分工细化、人员调动等原因, 分包合同的签订部门或团队 (市场部) 与最终实施该项目的部门或团队 (项目部) 一般不同, 这就要求在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过程中, 市场部应适时地站在项目部最终实施项目、保证良好履约的角度, 全面分析合同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部的影响, 除了要本着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的原则外, 还应本着对承包商自身以及对分包商负责的态度, 充分考虑到各合同条款在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避免因一味追求降低成本致使利益分配过度不均最终导致项目实施停滞的情况发生。鉴于我国实际情况, 分包商队伍普遍缺乏海外项目实施经验, 在实际项目执行中难觅出现生搬硬套、自以为是的情况;同时, 相比于其他工程项目, 火电项目难度较大、实施流程较为复杂、技术标准繁多, 这就要求市场部要尽最大努力对分包商成员的思想认识予以纠偏, 帮助分包商明确国际工程项目按合同办事的原则, 确保项目部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能够保持对分包商的有效管控。

当前, 市场部门同项目实施部门完成项目移交及合同交底所需的周期普遍较短, 致使项目部对项目背景的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 因此对于项目移交的时间跨度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规范。一般来说, 对于国际工程, 投标团体和施工团体的项目移交周期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3]。项目移交及合同交底完成之后, 市场部门同项目部之间应依然就本项目保持良好的沟通, 不断进行经验的交流,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实现市场部门对项目部的指导、项目部对市场部门进行信息反馈, 进而不断完善彼此的项目运作经验。定期的轮岗制度能够在有效帮助公司积累经验并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 更全面地发展员工的素质。

3 项目移交、合同交底之后、项目合同生效之前对分包商的管理

项目部通过编制项目管理策划, 从而首先确定对分包商选择以及管理的总体性方针, 并在经公司高层审批后依照策划内容逐项实施落实。

合同是管理分包商最有力的工具, 项目部应严格审核分包商分包业务, 重点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和业绩及管理能力, 研究分包商合同履行能力;建立健全对分包商的考核评价体系, 严格管控分包商的行为;同时, 督促相关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确保合同的顺利履约, 并加强对分包商转让和再次分包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行为坚持予以制止[4]。

鉴于国际工程项目实施所在国的人文环境, 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 不定期地对分包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包括商务礼仪、文化风俗、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帮助分包商人员从思想上树立危机意识, 增强责任感, 同时指导并监督分包商建立健全其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项目生效前期同分包商之间往来的技术、商务等各类文件, 应做好及时的备案归档工作。项目部应在保障自身做好文件备案的前提下, 提醒分包商做好文件归档工作, 为日后项目合同生效之后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能够做到高效快捷的检索打好基础。变更、调价和索赔是施工企业的三个利润增长点, 规范的文件备案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每一个项目, 无论其最终的实施结果如何, 都将是一笔极为珍贵的财富, 而其中的各类文件就是这些经验的文字记录。

承包商和分包商通过合同联系在一起, 彼此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对分包商的管理应具备一定的弹性, 过于严格或者过于松散都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如何在保证对业主履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承包商自身的利益, 如何在履约和分包商管理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需要每一个人通过换位思考不断去摸索。

4 结论

融资项目因其运作时间较长而使得在项目合同生效前期对分包商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对分包商良好的前期管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项目的良好履约。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生效前期对分包商的管理, 包括市场部门同项目部在完成项目移交、合同交底之前对分包商的管理以及在项目移交、合同交底完成之后项目合同生效之前对分包商的管理。对分包商的管理应通过合同、培训、文档等各个方面展开, 同时, 对分包商的管理应具备一定的弹性。

参考文献

[1]林荣芳, 李杰.国际工程项目融资概述[J].项目管理技术, 2009, 7 (10) :88-91.

[2]张冬, 赵小明.浅析工程分包合同风险控制问题的思考[J].山西建筑, 2008, 34 (29) :270-271.

[3]胡军.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管理.2013.

8.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篇八

【关键词】效益;管理;合同;竞争机制

根据公司历年工程成本数据分析,近几年工程成本费用增长较大的就是分包商费用,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此项费用有着逐年增长的趋势。2008年,公司的三大管理重点之一,就是分包商管理。成本超支和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困扰着我公司的正常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断流现象时有发生。笔者作为一名公司初涉计经管理的成员,对公司的各施工现场的运行过程和结算工作中所出现的承包商问题,浅谈几点看法:

一、分包商的发展史

简单回顾一下分包商的发展历程:上世纪70年代前,送变电施工基本是靠公司自有员工承担的,只有少量的技术含量低的运输、土方开挖等工作是雇用当地农民工的。80年代开始,随着施工任务的骤增,有限的员工队伍已经不能满足工程数量,开始陆续引入“成建制”施工队伍,纵观其发展20多年的轨迹,是施工队(分包商)从零散用工到成建制队伍、由弱走强的过程,现在的分包商已经不仅仅是过去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包工队,他们有一定的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储备,随着电力建筑市场的不断开放,一些有实力、善经营的分包商已经走向前台,自行承揽国内外的输变电工程。分包商的快速发展,给送变电国营企业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二、目前分包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流程不完善,对分包商约束力力度不够。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普遍反映分包队伍不好管,完工后与其结算结不下去,更有的分包商在工程急、难、险、重的时候,向项目部索要更高的价格,苦于工程特殊情况和来自工期等方面的压力,项目部往往不得不在大大高于投标预算价格时妥协,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为今后的结算工作,大大增加了难度。致使资金回收紧张,严重影响公司正常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

三、从规范合同,强化分包商管理

為了加强资金回收过程,防止企业应得效益的流失,减少分包商不合理要求,提高管理的有效性,让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严肃分包商管理工作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几年现场经验和对结算问题的理解,浅谈对分包商管理方面的几点建议:

1.重视施工前的合同签订管理

在以往的工程中出现过合同签订时间滞后的情况,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基本上都在两个月左右签订施工合同,使我们不能及时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帐户,自身垫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准备、前期赔偿工作不能及时开展。

近两年公司注重施工前的合同签订管理,意在成本的事前控制。从目前来看,效果不是很理想,虽然事先签订了分包合同,但分包单价过高,成本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成本超支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成本超支的压力仍然很大。主要表现在分包价格过高,没有给后续阶段留下利润空间,使后续阶段成本超支的可能性极大。工程公司在与分包商结算时,分包商往往出现漫天要价,夸大不实的工作量,对先前在施工中的约定,抵赖否定、不断扯皮,造成成本超支的风险。

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强调严肃分包商的管理注重合同签订,应该做到没有合同不允许开工,没有合同不给支付费用,这是控制我们费用超支的一个必然过程。项目部签订合同应当采用“纵向管理”,合同单价包死制度,避免与分包商之间相互扯皮的情况产生,影响施工进度。

2.细化合同内容

施工合同是项目部对承包商管理的依据。在合同签订中,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并针对本工程各自的需要,不断完善。

合同起草前,项目部应对分包劳动效率、消耗情况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当前分包商的实际发生成本有客观的监督比较作用,同时对于报价越来越高的分包商可能会有一定警醒震慑作用。同时施工合同中要必须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

3.奖惩明确、注重合同索赔管理

当前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不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营水平科学管理,控制工程开支,严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发挥技术和设备的优势,通过自身潜力的挖掘来赢得效益,而且也应通过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对分包商管理工程中,应当奖惩分明,制度严格。对于在急、难、险、重、公司重点窗口工程中,表现突出、能够更好展示公司形象,赢得口碑的分包商予以优先考虑。同时,阻碍工施工进度,造成损失的,企业应对分包商进行索赔。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项目部建设的不断深入,加大对分包商控制力度成为了新的课题。笔者对公司未来分包商管理问题提出几点初步的想法:

⑴企业应当引入“招标竞争机制”

《孙子·势篇》说:“善战者,求之于势”。势者,形势、态势也。竞争中的“势”有优劣之分,强弱之别。优胜劣汰,能者居之。对于那些资质好、素质高、工作效率强,表现突出的分包商,企业可以优先采用。

招标竞争机制能激发了分包商的的主动性,分包商之间有了竞争和比较,才更能便于施工企业的管理。

⑵对分包商采取考核管理

在分包商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采用考核的方式。做到以目标为牵引,以考核为推动力,加强对分包商管理过程中的监督。

在分包商签订合同后,项目部要针对签订合同的内容,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如:①合同履约能力情况;②是否存在二包现象;③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④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服从项目部管理,是否存在打架斗殴、偷窃盗用等影响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问题。

项目部可以依托对分包商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对考核不符合标准的分包商,应严肃处理,对在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在新工程上优先考虑。

(3)互利共赢 可持续发展

在送变电发展史中,分包商在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互利共赢”既有对以往战略的继承和发扬,也有新形势下的新内涵,未来还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完善和充实。公司更需要培养一些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与熟悉电力施工全过程的专业人员,来开展对分包商的管理。管理人员在处理与分包商的矛盾方法是否得当,将直接取决于能力的发挥。运用心理学的方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心理沟通,只要有利于工作,大公无私,大胆地使用,目的是为了心理沟通和解决问题。比较复杂的间题,事前做好充分准备,不能强调生硬的管理,要进行面对面的口头沟通和交流,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平等地双向交流,关注分包商的心理变化,真诚地以心换心,有情、有理、有利地开导和劝说,必要时化整为零多沟通几次,这样既能改善、协调、融洽心理关系,又能借助良好的心理关系促进心理上的认同和接受。

9.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九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1.包含:混凝土原材料的清洗、过筛、过磅和上料搅拌,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浇筑振捣、倒运水泥、搭拆移动临时马道、溜槽的安放及拆除、混凝土泵管的清洗、混凝土的抹平压面、遮盖、保湿养护及测温、配合比、混凝土试块制作等全部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水电安装等专业的预留预埋。所有漏撒的混凝土及余浆的清理工作(在混凝土初凝之前清理完毕)。

2.工程变更和二次施工。

3.( )元内的工程变更。

(四)工程价格:

1.按单项承包

a. 采用地泵混凝土 元/立方。

b. 采用搅拌机混凝土 元/立方。

2.按建筑面积计算,混凝土合计为 元/m2

(五)工程工期:

1.总日历天数 天(钢筋安装开始,甲乙方签字), 主体封顶 天(均7天每层),乙方应保证正常施工过程中的人员配备(劳务层管理人员),并确保不因农忙、雨天而影响工程进度。如因自身原因完不成工期,拖后1天罚款3000元,提前一天奖励3000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或奖励)。办公楼每层施工天数分配木工4天、钢筋工2天、混凝土工1天。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2.1本合同

2.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3工程劳务量清单;

2.4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

2.5图纸;

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0.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篇十

乙方(分包方):水电分包:消防分包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精神,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和为明确双方责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食堂接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68号

三、分包工程范围: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

四、工程期限:

月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五、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六、技术资料供应: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图各两套。

七、付款方法:

1、乙方每月25号前向甲方提供月报。

2、付款方式参照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八、结算依据:

1、本工程水电安装计价按工程总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时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按甲方工程总包合同所定类别等级收取各项费用,乙方办理结算。

4、乙方按分包工程最终审计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含税),甲方向乙方在每次拨进度款的同时扣除其上交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结算金额80%的材料发票。

5、甲方分别向水电分包方和消防分包方收取配合费贰万元整(0元)。

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一同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结算手续;分包工程具体验收事宜由乙方负责。

3、交工前15天,乙方应将交工竣工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并同甲方一道交建设单位和质监机构。

5、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接交手续之日起计算,水、电安装工程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3、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肇事方承担,若由乙方务工人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施工工期

严责执行甲方进度计划;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好其他相关工种的交叉作业。

1、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视情节而定。

十二、甲方委派史洪亮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分别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代表双方履行合同,并商定未尽事宜。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清工程价款后失效。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

十七、水电与消防工作界面划分详见附件。(附后)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改建教学楼工程水电与消防工作界面划分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电气部分:消防水泵控制箱至水泵及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消防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3、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二、室内、外喷淋系统管道安装:

1、电气部分:喷淋水泵控制箱至水泵(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喷淋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外喷淋给水管道系统。

3、泵房消防、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及水箱的进水管路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三、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主机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到消防控制室)。

四、防排烟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排烟风机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注:上述工作内容由南京消防完成,其余安装内容由苏州二建项目组完成(共同遵循谁施工谁预埋的原则进行施工)。

备注:现浇混凝土面禁止开孔,要求分包单位按施工图纸预埋套管,如有预埋不到位从新开孔,罚款3000元/孔,连续开孔5000元/孔。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

(盖章)分包单位:(盖章)代表人:

11.我国工程分包管理现状综述 篇十一

关键词: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4-0190-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14.094

1 概述

随着现代化经济建设进程的飞速发展,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作用变得越来越明显,已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规模大、工期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一方面,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一些施工企业在设备、资金、施工能力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往往不能满足市场实际需要;另一方面,一些小的承包商由于受到施工经验和资质的限制,不能满足直接承包大项目的要求,这就促使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自发地走向市场,大量分包单位随之进入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之中,并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所谓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完成总承包任务,可以将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一定资质的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一起共同完成建设任务。鉴于工程分包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较为常用的方式,而目前我国工程分包管理的研究尚不够系统,多数专家学者仅单纯从个人所从事的专业角度出发,就分包管理的某一方面提出建议或见解,因此,系统地了解我国建设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分包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对于规避风险、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显得极其重要。

2 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针对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的总结或研究很多,归纳起来我国建设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2.1 管理部门专业能力低

部分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项目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知识,在签订分包管理合同时,并没有按规定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审核或者存在私下交易等现象,这种方式下所选择的分包单位往往不能满足工程施工的资质要求,有可能对工程施工质量以及获取效益造成不良影响。部分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将分包工程肢解,致使分包量过大,违反了分包管理条例,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2.2 分包管理流程不完善

在建设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单位的专业素质之间存在着差异,所以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各种管理漏洞并影响最终的管理效率。一些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审批工作程序不规范,定的价格也没有完全按照分包管理规定来实施,普遍存在着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这就为劳工纠纷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2.3 安全管理不到位

由于安全管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上级管理人员没有把安全施工监督工作做到位,使得施工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居高不下。

2.4 分包单位选择不规范

由于在选择分包单位的过程中存在着关系户现象,往往忽略招标投标的过程,一旦选择了技术水平较低的分包单位将会导致工程质量不过关;施工过程中不重视管理,以包代管,也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 分包管理内容

安全、质量和成本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作为施工过程管理的一部分,分包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工程分包管理的内容也离不开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必须要强调的是分包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分包单位员工的安全水平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投入,应该要加强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督促分包单位配置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作为总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分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的质量以及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因此有必要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工程分包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施工前选择分包队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监督材料质量、检查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监测施工机械以及竣工检查验收等。工程分包还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以此避免分包工程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资金风险、成本结算风险和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分包工程财务管理需注意分包合同签订的及时性、有效性以及分包合同的风险预测评估,控制分包单位的资金支付,严格按流程进行工程分包结算,规范工程分包的成本控制,加强对节税意识的正确理解,合理纳税,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

4 分包管理措施

针对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所有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无隐患。

针对工程分包质量管理的措施可分为事前准备、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事前准备包括成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分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选择有经验、信誉好、资质符合要求、最好有过较好合作的分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参与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事中控制包括分包人员设备的核查、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工序质量的监查、分包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的不定期核查、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查,并且定期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工地协调会,以便于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后检查包括实物质量验收和竣工资料检查验收。

工程分包管理过程中还应从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重视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具体包括增强分包合同的管理,明确分包工程的性质、施工范围、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及相关责任,要根据相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定合同金额;建立完善的财务控制体系,合理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加强分包工程的资金控制;按月统计报送实际工程量;财务部门与工程项目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分包款项的拨付要和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因素挂钩;结算时应核对施工任务单,强化分包结算的管理;财会部门和材料人员还要分析分包单位的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各项费用支出;加强印章和票据管理,分包发票要及时回收;及时做好包括财务结算、分包工程验收、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在内的工程结算工作。

5 结语

目前,我国建设项目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着管理部门专业能力低下、分包管理流程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分包单位选择不规范等问题,工程实践中可以从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着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措施,发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积极性、业务能力以及整体协作能力,避免各项工程分包风险的发生,使得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提高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此看来,我国工程分包管理的发展方向应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综合考虑,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型有效的工程分包综合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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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成翠红(1972-),女,江苏兴化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工程造价师,研究方向:能源动力检修工程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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