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共12篇)
1.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一
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指标运行情况
二、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县委、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始终不渝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全县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次,其中召开政府专题会议4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安全生产业务会议10次。二是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重新梳理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责任。三是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力度。在每年年初的财政预算中都足额预算安监部门经费。
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大检查中,突出了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检查,强化了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的检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采取措施取缔关闭。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按要求整改或停产整顿的,加重对其的行政处罚,以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安监部门实际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43个,监督监察覆盖率78.1%;实际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474次,监督监察覆盖率231.4%;共查处事故隐患579条,应完成事故隐患整改577条,已完成事故隐患整改577条,按期整改率为100%。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的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年县安监局分别采取定期检查、阶段督查、随机暗访、联合检查等形式,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年,检查煤矿企业5家,120余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61家121次,查出事故隐患210条,已完成整改208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6家。检查危化企业3家13次,查出隐患17条,已完成整改17条。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深加工等企业20家50次,查出隐患30条,已完成整改30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370余户,查出隐患67条,已完成整改67条。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减少和预防了事故的发生。
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我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大力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院内及相关企业厂区悬挂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的宣传标语共计186条;出动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车1辆,在咨询日活动中,政府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活动共设置咨询点(台)50余个,展出安全生产展牌200余块,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法律法规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2800余份,贴挂安全生产挂图100余份,受群众达数千人。为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我县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对县域企业管理层和部分民众发送了一条安全生产宣传短信。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年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法规知识竞赛”以及“全省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从工业园区企业到山间矿区,参加活动人数总计5000余人,在活动中企业的从业人员接受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三是加大了安全培训力度。今年来共组织培训企业从业人员1100余人;其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100余人到市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组织培训煤矿企业从业人员200余人;组织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100余人,危险化学品店(门面)从业人员200余人;组织培训非煤矿山从业人员300余人。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安全培训,普及了安全知识,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提高了职工安全素质。
通过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健全组织,强化措施。根据《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明〔〕6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下发了《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93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安监、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打非治违”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二是部门联动,全面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行业和区域特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成员单位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995家,组织检查人员1822人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780余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76份。三是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针对各单位、各行业在“打非治违”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县安办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4次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集中整治,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87起。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继续巩固成果,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使我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一是对去年已验收达标4家煤矿、15家非煤矿山和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跟踪管理,继续巩固达标成绩;二是计划完成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达标工作任务。
我县始终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以及建筑施工等行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不断深化隐患整治。<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38份,共查出安全隐患65条,已整改了60条,整改率为92%,限期整改5条,责令整改指令书25份。危险化学品方面: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主动、便利、效能的原则,为危化品企业提供安全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执法监管检查6次,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62家次,共查出隐患18条,整改18条,整改率为100%;没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00余万响,全部予以集中销毁。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今年来,向企业下发《职业病防治法》100多本,职业健康知识手册200多册,职业健康宣传挂图100多套。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一是调整警力部署,加强了路面管控。县交警大队增加路面巡逻密度。二是科学安排警力,保障重点地区的警力部署。加强了对山区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管控。三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今年以来,开展了对摩托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涉牌涉证车、客运超员车等车辆的专项整治。查纠摩托车违法违章86辆车;黑牌、套牌小车5台;客运车辆违法违章12辆次。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县城乡建设局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新增受监工程26项,受监面积12.9万平方米,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同时对地下管道施工、空中作业施工、专用设备操作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份。此外,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其他行业领域也都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推进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
(八)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对驻村蹲点的帮扶工作和支持帮扶对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局今年在局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6万元帮护资金和扶贫物资投入到驻村蹲点对象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当中;
三、存在问题
(一)事故总量仍然居高不下。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部分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仍然多发,尤其是道路死亡事故占到总起数的10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20%,指标控制压力加大。(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缺乏足够认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机构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治理不彻底等现象,从业人员“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年,我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突出煤矿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抓住非煤矿山中的井工矿山和尾矿库这个关键,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继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安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掌握标准,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现场监管,继续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要时段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办法,彻底查找和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对生产过程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形成全县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进厂矿、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六进活动”,组织观看《平安是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统筹安排“三项岗位”人员及企业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督促企业建立并及时整理更新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做到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落实。2.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二
2012年12月20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贯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华山在讲话中指出, 要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 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自觉性。要通过落实《决定》, 进一步发挥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支撑作用, 推动安全培训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实现安全培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切实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他强调, 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做到准确把握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 准确把握《决定》的核心内容、创新点、13项工作制度。他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抓好学习宣传, 制定配套办法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 与重点工作密切结合, 注重实效, 扎实做好《决定》的宣贯工作。
彭建勋在讲话中要求各单位特别是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决定》的贯彻落实, 严格煤矿全员从业资格准入, 充分发挥“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作用, 特别关注小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这个重点和难点, 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管监察, 推进煤矿安全培训手段不断创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辽宁安监局、山东煤监局、中石化安全环保局、总局培训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 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加强改进安全培训工作做了发言。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市 (地) 、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 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及重点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3.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三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我国南方汛期已经到来,北方汛期即将来临,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真抓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以往的惨痛教训,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洪水、台风、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尤其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对重大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矿山(隧道)防洪和防治水工作
要严防汛期因暴雨、洪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趋势变化的信息,做出灵敏反应,加大防汛工作力度。要针对受水库、水电站、河流等威胁的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填实废弃井口及采空区上方的坍塌坑。对于井口(洞口)标高在最高洪水位以下或露天矿封闭圈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排洪设施不完善,存在淹井危险的井工矿矿井和露天采场矿坑等,要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各类矿山企业都要保持高度警觉,下大力气做好防范工作。通过努力,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各类矿山和隧道施工企业要加强矿井(隧道)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加强矿井(隧道)水害预测预报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隧道)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隧道)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尤其是周边采空区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对策。要按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排水设备等进行维护检修。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并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隧道)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隧道)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要认真落实老空(窑)水探放的责任和措施,坚持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监视放水全过程;矿井、隧(巷)道有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三、切实加强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工作
汛期也是各类坍塌、山体(边坡、排土场等)滑坡、泥石流引发事故的季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防范措施。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企业生产厂房、人员居所及设备、物资存放场地等,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病险江河大堤和尾矿库等,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详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尤其是要采用先进的手段,加强监测监控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对于地震灾区和曾经发生过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灾害的地区,要全面检查整改、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力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路桥、涵洞,有人作业、有车通过、有人行走的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等地段,要加强观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对受洪水、泥石流、滑坡威胁的供电、通信线路和输油、输气管路等要加强安全检查,搞好防控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四、切实加强雷电、大风、高温等灾害防范工作
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大风及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沿海地区尤其是海上运输和石油开采等作业单位,要提前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完善各项措施,落实防范应对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纪律,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与此同时,要加强高温天气下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做好降温工作。民爆物品生产和有关军工企业要特别做好防雷电工作,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防止因雷电引起爆炸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做好预警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地震、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要抓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加强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五日
4.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四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风景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到来,又适逢上海世博会期间,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餐等活动将大量增加。两节既是食品和餐饮消费旺盛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和高发的特殊时期,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两节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领导,提前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对监管薄弱、交叉、真空环节,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主动出击,强化监管,以扎实的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要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的特点,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加强食用油、蔬菜、猪肉、海水产品、酒类、熟食、乳制品、月饼等节日大宗食品的监督管理,主动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加大对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酒店、夜排档、旅游景区、渔农家乐、学校食堂、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及其周边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巡查,狠抓危害关键点控制,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停产、停售、追缴,并做好溯源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制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机加工“地沟油”流向市场,确保“地沟油”远离餐桌。对那些在节日期间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
加强节日期间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供沪食品的监管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并增加对所供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监测和检验检疫频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外供食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值班,做好应急预警和信息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市食安办值班电话2551237),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得到处理。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 2 防患于未然。对于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度,做到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舟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行为,根据《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信息工作制度》和《舟山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统一发布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防止恶意炒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工作 通知
抄送:省食安办,市府办,各县(区)食安办。
5.区安委办安全生产督查通知 篇五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文件精神,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及区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安委办决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4月25日至4月28日。
二、督查方式
(一)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对各镇、街,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行业领域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时间请督查组与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商定)。
(二)区直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进行实地督查,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一是结合当前雨季、汛期的特点,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企业自查、政府部门检查督查的情况(含出动人员次数、检查企业数量、排查隐患数量及整改情况等数据)。三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企业(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的情况:一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情况。二是强化事故指标控制、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三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四是做好清明、“五一”两节期间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五是切实加强雨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六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备情况。
四、督查程序
(一)查阅资料,印证情况。督查组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印证被督查单位汇报的`工作情况。
(二)深入基层,随机抽查。督查组随机抽查1-2个基层单位(部门、镇街)、1-2家重点企业(部位)。
(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危险的,要采取现场强制措施。
(四)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做好记录,向被督查单位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备查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加强与督查组的沟通联系。
(二)各督查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简化程序,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以少量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以指导和帮助被督查单位发现和整改问题为重点,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6.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六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中上旬开始,国务院安委会第二批8个巡查组分别赴山东、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四川、陕西、吉林等8个省,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巡查对象主要是各省级人民政府,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查问题、促整改,重点检查各有关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突出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理、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措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巡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巡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7.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七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委办〔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订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日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内容和工作目标见附件。
道路交通: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省市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等。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
铁路: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提高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水平;推进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工作;查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行为;加强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和管理。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2008年初南方地区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及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中受损并恢复运行的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燃煤电厂贮灰场大坝的安全管理;加强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中受损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评定为病坝的水电站大坝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本质安全措施落实;拆除旧生产线要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新建生产线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参考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4月底以前)。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2月上旬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铁路、民航、电力、民爆和通讯、渔业、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8.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八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铁路建设、施工企业:
11月4日下午15时10分左右,中铁二十一局施工的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突然发生突水突泥、流沙突出,导致9名施工人员被埋。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三运批示:“抓紧时间进行抢救,注意次生灾害”。省长刘伟平批示:“请省安监局即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指导抢救人员,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黄强副省长在第一时间带领省安监局、兰州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并对事故救援和善后、事故调查处理、现场安保维稳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全省境内铁路隧道施工发生多起事故:
2012年12月12日,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发生流沙坍塌,导致5名施工人员被困。
2014年8月16日,宝兰客专洪亮营隧道发生山体滑坡,导致5名施工人员被困。
2014年8月31日,宝兰客专阳坡庄隧道发生塌方事故,导致8施工人员被困。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隧道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应急管理不力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11•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隧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真重视、真管理、真落实。要将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经营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防止和纠正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或效益增长的倾向,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严格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隧道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第三方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覆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职工;要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要强化承包商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转包分包和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行为;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做到全员化、全面化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合同履约的考核,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定期组织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监控职责情况的检查,确保现场一线人员施工安全。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做好隧道专项工程设计,对存在突水突泥、滑坡、沉陷、岩崩、高陡边坡等危险地段,以及靠近铁路、公路、住宅、工厂、油气管线和其他重要公共设施的地段,要强化勘察、弄清疑点、提早处理,要根据现场施工所提示的地质情况变化,对工程设计进行动态优化,及时加强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和方案,保证安全投入,对发现的地质变化等安全风险,迅速、正确地作出应急处理,遇到重大隐患,该停工的必须果断停工。要强化现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健全安全监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严把安全方案审查、安全措施落实、施工过程监控、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等关口,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安全风险问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坚决贯彻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开展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制定下发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活动,制定完善具体规定,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实施,严格督促检查,把每一条规定都切实落实到每一个隧道工程建设参建企业、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并对照《规定》的具体内容,逐一检查落实。
四、迅速开展隧道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11月7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省所有在建的铁路、公路、轨道交通、以及水利水电隧道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要重点对照《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要求,采取专家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违法隧道施工行为,深入排查治理隧道施工安全隐患。健全台帐,分类监管。
五、强化高风险隧道施工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对于爆破、高边坡施工、高桥、长隧、地质复杂工点以及可能对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生产有影响的工点,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逃生和自救设施及装备。要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六、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加快结案进度,并及时公布结果,以起到警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刻分析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要用事故教训警醒各类企业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刻反思、查找漏洞、努力改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9.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九
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专项督查情况 的通报
永昌县、金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安排,6月4日至6月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在前期市安委会办公室第一轮综合督查的基础上,对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配备,区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副局长兼任。未独立设置乡镇(街道)安监站,安监站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过大,执法人员资格证取证不足。县、区均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县(区)政府尚未开展本综合性应急演练(计划6月份开展),除住建、商务、金昌机场等部门(单位)外其它行业领域未及时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练或综合性演练。
(三)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方面。部分部门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县(区)、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监机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未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县区安监局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低。永昌县未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部分牵头调查处理事故的部门未建立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和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未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四)在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有关部门在强化企业安全预防措施,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还不到位。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还未得到有效落实,未通过信息平台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检查不到位。
(五)在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还不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事故评估等指导服务工作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比较缓慢,部分行业企业主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识还不强、主动性不足。县区、各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还不够深入、效果不明显。
三、工作建议
(一)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县、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对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本级、本部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配套方案措施的制定出台,细化分解改革发展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位、早见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措施,形成科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有效机制。
10.2016年公司安管人员工作总结 篇十
2016年个人年终总结和2017年工作设想
2016年,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全力支持配合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能在2017年有更大的突破,特别对自己这一年的工作做出总结,总结自己已得的经验,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2016年工作概述
(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
结合公司三体系建设,对《程序文件》进行了适宜性的修改,修改程序文件23个,新增9个。
2.参加公司三体系内部审核。
参加了公司2016年6月26日~2016年6月29日内部审核工作,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并对生产部、财务部、企业发展部、工程部实施了审核。
3.参与部门管理评审资料起草
起草了《2016年环境绩效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报告》,并与2016年8月16日参加了本的管理评审工作。
4.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审核
2016年10月-12月,组织了五家单位的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并圆满完成审核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
1.编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16年全年组织编制《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14个安全管理制度及4套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质量环保稽查
编制了《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表》等检查表,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11 / 4
2016个人工作总结
次,专业性检查4次。2016年,共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项,建立健全了公司安全管理电子和纸质档案。
3.应急预案演练
策划、组织并实施了公司7〃20消防应预案综合性桌面演练,提高了参演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能力,完善了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协调配合能力,普及了应急管理知识。
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策划、组织并实施了2016年4月23日至27日的以“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职业病防治法》宣贯视频会、职业健康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有效宣传贯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了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5.安全生产月活动
策划、组织并实施了2016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的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了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安全文化征文、知识竞赛、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职业规范。
6.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策划、组织并实施了11月9日至16日开展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联系协调了消防安全知识主题讲座、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了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学习、制作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知识展板、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了职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三)安全标志证书维护
为持续保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性,积极保持与安标国家中心的联系、协调,并于2016年8月24日10月份顺利通过了国家安标中心的现场评审工作,完成了安标证书的复审和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的变更工作。
(四)党小组工作
/ 4
2016个人工作总结
作为支部第三党小组组长,带领党小组主动配合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带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带头学习理论并与实际相结合,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培训
本组织安全培训3次,培训对象为:各部门负责人、营销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 防爆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特殊工作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共计6课时,通过培训加深了员工对、防爆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理解。
(六)征文、稿件
1.参与“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征文活动。2.撰写《安全,为企业保驾护航》稿件
(七)劳动竞赛
协助部门经理完成“三体系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检测技能竞赛”等劳动竞赛的实施方案及细则的编订,并协助组织实施。
二、个人提升及发展
1.参加了节能减排视频培训、新闻稿件写作技巧培训、三体系文件编写培训、员工精神培训
2.参加EAP商学院网络课程学习,已完成质量部经理全部课程并取得优秀证书。
3.参加xx市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安全员复训。
4.通过自学,于2016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三、2017年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及个人工作基本思路
1.实现个人职业的“两大转变”:已完成安质环保管理员向安全工程师的转变,2017年在进一步加强个人专业能力的提高基础上努力完成向“ 环境工程师”的转变。
2.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完成与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等专业知识的有机结合,建立具有公司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 4
2016个人工作总结
3.结合供方质量管理,加强产品工艺、专业知识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提高个人的质量管理水平。
4.继续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5.扎实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大力推广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方法,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6.协助经理保持公司“三体系”的持续稳定运行,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的准备工作
四、建议
1。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内部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的应签订到公司每一位在岗员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2.加强安全考核力度,在薪酬分配、职务晋升、推先评优等涉及管理者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领域,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权重,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公司供应链管控,切实加强对供应商资格审核、产品准入、能力评价、业绩再评价和退出机制的执行力,把好重要原材料、原器件和设备的入口关,堵住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4.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广纳人才、广开门路,把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才充实到安全监管专业队伍中来;要鼓励安全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专业化。
5.工程项目应根据自身的业务开展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并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11.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十一
***
(2016年2月19日)
同志们:
刚才,***副总经理作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对公司2015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公司2016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比较客观、务实,符合公司实际,我完全赞同**的报告。工程管理部传达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的讲话以及****2016年安委会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请各位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相关工作。
回顾公司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上下齐抓共管、坚守底线、注重预防、扎实推进,积极应对公司面临严峻的安全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党、国家和两级集团的安全会议精神,通过各项安全质量检查及专项治理,项目执行进展顺利,安全生产零事故,较好的完成2015年的安全目标。这是全体员工共同积极努力的成果,在此,我代表公司安委会,向为公司安全事业做出贡献的广大干部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的各项工作已经开始,部分项目已经复工,公司系统各单位一定要结合年度安全目标,认真筹划,确保完成2016
第 1 页 年的任务目标。在此,我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从国家到两级集团,再到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都十分严峻,“6.1”东方之星沉船和天津港“8.12”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总书记提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关注度空前提高,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严格。
从国家层面来看,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配套法规相继发布。2015年,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继发布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死亡1人、重伤3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作为入罪标准”、最高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这些法规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考核处罚越来越重。
从公司层面来看,目前公司在执行项目规模总量仍然较大,而且“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环保和节能技改投入持续增加,公司项目数还会继续增加。****、****、****、****项目等,都是高危作业项目,强化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将是任重道远。虽然我们在去年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
第 2 页 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刚才**已经作了详细的分析,我就不讲了。对于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有客观、清醒的认识,正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刻也不放松,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真抓实干,突出重点,切实把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目标已经制定,关键在于落实。而最好的抓落实,就是踏踏实实地干事,将目标转化为行动。要盯着问题抓,对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其他单位的事故教训,对所有曾经出现过的安全问题都要举一反三,逐个予以解决。要下笨功夫抓,安全管理没有捷径,要坚持天天进现场、时时抓防控,不能紧一阵儿松一阵儿,要咬定“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不放松,全力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了,才能保证安全工作不出纰漏。一方面要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住本单位安全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和薄弱环节。要把安全工作想到前头、想得细致、想得周全,惟有多想“一万”,才能避免“万一”;惟有多想偶然,才能防止必然;惟有多想意料之外,才能
第 3 页 确保意料之中。另一方面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月、安全先进评选、反事故演习、安全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全体参加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文化深植于每个人的内心,在公司营造一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章守纪”的安全氛围,只有形成了这种氛围,才能让各级员工自觉的把约束行为的制度变成自己的行动指南,从思想上接受公司倡导的安全价值理念,从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从执行上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其一,要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我曾经跟集团从事安全工作的领导请教过,如何才能搞好安全工作,没有别的办法,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责任制”我们经常挂在嘴边,大家都这么说、也都抓责任制的落实,但最终的效果却千差万别。责任制要真正落实,我认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监督和保证职责要分开,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第二,岗位职责要明确、清晰,责任压力必须传递到每一个人;第三,要根据职责要求选择能力可以胜任之人,因才施用,人尽其才;第四,要让保证体系的每个人利益相关,发挥集体的智慧;第五,工作质量要有标准并提前明示,奖罚要分明并严格执行纪律。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回去之后能够认真思考,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其二,要加强外协队伍的管理。工程总程包项目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加强外协队伍的管理,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意味着总承包项目不管是自营还是
第 4 页 分包,公司都是合同主体,都要承担最终的安全责任,所以,我们决不能对安全工作放任自流,也不能以包代管,而是要严格执行合同,加大对承包单位安全管控,规范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行为,严格要求各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各相关部门和项目经理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两金一费”(安全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不履行安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单位,要责令停工整顿,后果严重的要坚决责令退出。其三,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各事业部、制造基地、乃至每个项目部都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人员,要把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和员工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打造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作用。
(三)从制度上为安全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健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安全隐患排查等规章制度,坚决做到“安全体系全覆盖、安全管理零容忍、安全事故硬考核、责任追究严查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对违背安全生产要求的单位要及时采取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瞄准重点方向,抓住典型,违法必纠,敢于出手,严厉追责,保持高压态势,使我们的安全工作达到应有效果。二是完善现场施工人员培训机制。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安全意识普遍不高,是事故多发、高发群体,因此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尤为重要。要完
第 5 页 善现场施工人员培训机制,严把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关,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两级集团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传达下去,做好现场安全培训和记录备案,确保现场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评估体系。要本着“贵在预防、重在整改”的原则,把现有的安全检查进行梳理完善,坚持预先防范与排查治理并重,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评估体系。安全管理要善于“鸡蛋里面挑骨头”,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认真整改,切实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初,***为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公司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修订公司相应制度,使之与***的安全管理体系高度契合。
三、注重协作,强化问责,形成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各部门的团结一致,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同时,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也要求我们必须强化问责追责,狠抓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公司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才能够真正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一)加强部门协作。工程管理部要履行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运营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察的工
第 6 页 作职责。各事业部、制造基地作为生产运营、工程建设的直接责任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部门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根据《安全环境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季节类及各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抓好配电箱标准化、高处作业临边及孔洞安全防护标准化等重点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三)加强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力手段。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管理有关内容予以处罚,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志们,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谢谢大家!
12.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 篇十二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统称“双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营造“双节”良好的安全氛围,完成今年后几个月乃至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事故防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 “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扎实推进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特别要针对在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技改过程中一些煤矿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彻底查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地方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努力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力度。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严禁通过滚装船、集装箱等运载工具在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管监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进一步部署,并请各省级安委会将本通知转发到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排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国庆节期间负责人及调度人员值班安排情况(见附表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本地区各类煤矿国庆节期间停产检修、放假安排情况(见附表2),于9月21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联系电话:010-64211843、64214078、64234662(传真)
电子邮箱:ddc@chinasafety.gov.cn
附:1.2010年国庆节期间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及调度值班人员安排情况表(http:///gzdt/att/att/20100916/001e3741a2cc0dfbc14201.doc)
2.2010年国庆节期间各类煤矿停产检修安排情况表
(http:///gzdt/att/att/20100916/001e3741a2cc0dfbc14602.doc)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安委办工作总结】推荐阅读:
安委办检查现场总体要求09-1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09-0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08-21
市委办副主任度工作总结07-06
县委办保先教育工作总结10-16
县委办六型机关建设工作总结10-03
党委办主任职责07-17
县委办学习活动体会08-25
县委办述职报告09-25
民政局党委办调研报告(市)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