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分公司零售督导管理办法(通用2篇)
1.中原石油分公司零售督导管理办法 篇一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测井公司‚从严管
理年活动‛力求‚五到位‛
自启动‚从严管理年活动‛以来,测井公司高度重视,认真
落实油田及工程公司安排部署,悉心制定方案,营造浓厚氛围,发动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开展,强化督促引导,确保了活动扎实开展。
一、力求组织领导到位
为加强对‚从严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及时成立由公司经理
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及由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从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各基层单位、各外部项目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从严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分别成立了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工作督导等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活动中的日常工作协调、活动成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检查督导。
二、力求宣传发动到位
公司两次召开由公司领导、机关科室长、基层单位及外部项
目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开展广泛深入的动员。基层单位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宣传橱窗、展板、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将中国石化报、中原石油报有关文章以及有关文件精神整理,汇集成《‚从严管理年活动‛学习资料汇编》,传送到各外部项目部,要求各外部项目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做到‚大小单位、内外部单位‛一个样,活动开展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
三、力求安排部署到位
在干部会议上,全文学习《王亚钧同志在集团公司深刻吸取
‚11.22‛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从严管理年活动启动视频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传达油田开展‚从严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工程公司‚从严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制定开展‚从严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后,又下发通知就基层单位活动方案制定、信息上报、进度报告等事项作进一步要求,确保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四、力求学习讨论到位
在围绕为什么开展‚从严管理年活动‛等开展讨论的同时,开展‚‘五查四问’,为从严管理把脉开药‛活动。‚五查‛,即在两级机关中开展查找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制度执行是否有力、能力素质是否达标、风险管控是否有效。‚四问‛,即在全体职工中开展自问工作作风实不实,执行力强不强、遵章守规严不严、侥幸心理有没有。全方位查找在制度建设、QHSE管理、经营管理、干部作风、‚班校家‛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五、力求与当前工作结合到位
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就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讨论研究,认为收入指标、利润指标等工作距工程公司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并做出安排。一是在控制成本上下功夫。对油料推行‚三对口‛
监察措施,即使用单位消耗和加油站数据对口,加油站数据和物资供应站结算对口,物资供应站结算和使用单位消耗对口。除急需生产材料外,可买可不买的坚决不买。二是在回收账款上下功夫。把账款回收当作头等经营大事,加快清欠并坚决避免新的应收账款发生。三是在市场开拓上下功夫。紧盯市场发展趋势,全力以赴地抢市场拿订单。四是在安全生产上下功夫。尤其是要充分认识放射性源安全使用的严肃性,提高存储、运输、操作过程监控。五是在班子建设上下功夫。各级班子成员要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和支持,做到面对困难无所惧、迎接挑战有勇气。
2.中原石油分公司零售督导管理办法 篇二
中工资„2015‟399号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
关于印发《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2— 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中国石化人劳„2014‟183号)、《关于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的意见》(中国石化人劳„2015‟136号)、《关于激励社会化用工的指导意见》(中国石化人劳„2015‟137号)、《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制员工调整用工形式工作的通知》(集团工单人劳„2015‟53号)相关规定和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畅通优秀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务派遣制员工(以下简称派遣制员工)和合资公司员工,按规定程序调整为劳动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合同制员工),纳入合同制员工体系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系统推进。根据集团公司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公司将调整用工形式与推进非核心业务外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规范劳务派遣工作。
(二)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在严格控制用工总量的前提下,—3— 立足岗位需要和胜任能力要求,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调整范围和条件,确保人员素质。
(三)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按照规范程序开展调整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强化过程监督。加强风险评估,制定稳定预案,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队伍稳定。
(四)稳步实施、畅通通道。加大对合资公司的规范支持力度,培养和提高其员工技能水平、服务能力,建立从合资公司员工中开展调整用工形式工作的长效机制,畅通合资公司优秀员工成长通道。
三、2015年调整用工形式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派遣制员工,经商本人同意,纳入调整用工形式范围:
1.业务竞赛或技术比武类
(1)在国家一类主营业务竞赛中获得个人前15名,或在国家二类主营业务竞赛中获得个人前10名的。
(2)在集团公司一类主营业务技术比武中获得个人金奖(包括与金奖数相等名次),或在集团公司一类主营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金、银奖(包括与金、银奖数相等名次)的;在集团公司二类主营业务技术比武中获得个人前2名,或在集团公司二类主营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4名的。
在省部级主营业务竞赛中,若参赛队伍达到 10 个及以上,比照上述集团公司一类竞赛条件;若参赛队伍少于 10 个,比照 —4— 上述集团公司二类竞赛条件。
(3)在中原油田或公司主营业务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其中:参赛人数少于50人的业务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参赛人数50-120人的业务竞赛中获得前2名的;参赛人数大于120人的业务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
2.荣誉称号类
(1)获得省部级(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包括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以及因见义勇为等获得表彰的。
(2)获得中原油田或公司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因见义勇为等获得表彰的。
3.科研成果类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
(2)获得省部级(集团公司级)科学技术奖的。(3)获得中原油田或公司科技成果的。
(4)获得与石油石化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并在生产中应用的。
4.安全生产类
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或在工作中发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隐患并及时排除,经中原油田或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给予通报
—5— 嘉奖的。
5.职业资格类
(1)从事主营业务关键岗位或主体岗位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在规定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
(2)从事主营核心业务关键岗位或主体岗位工作,或未纳入外包计划主营非核心业务关键岗位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在规定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
(3)从事主营业务关键岗位或主体岗位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在海外机构或项目中规定岗位工作累计满3年且考核均合格的。
(二)派遣制员工调整为合同制员工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所从事工种(岗位)职业禁忌症等情形。
2.表现优秀,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无违法、违纪或加入非法组织行为,以及受到刑罚、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调整用工形式人员的岗位信息、竞赛获奖、荣誉称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等统计至2015年10 —6— 月31日。
四、2016年及以后调整用工形式范围和条件
公司因核心业务发展有岗位需求时,在严格“三定”且持续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回报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下达的增补用工计划,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合资公司员工,可通过择优竞争的方式,开展调整用工形式工作:
(一)在国家一类主营业务竞赛中获得个人前15名的;在国家二类主营业务竞赛中获得个人前10名的;在集团公司一类主营业务技术比武中获得个人金奖(包括与金奖数相等名次),或在集团公司一类主营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金、银奖(包括与金、银奖数相等名次)的;在集团公司二类主营业务技术比武中获得个人前2名,或在集团公司二类主营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4名的。
在省部级主营业务竞赛中,若参赛队伍达到10个及以上,比照上述集团公司一类竞赛条件;若参赛队伍少于10个,比照上述集团公司二类竞赛条件。
(二)获得省部级(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包括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以及因见义勇为等获得表彰的。
(三)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
—7— 级(集团公司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得与石油石化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并在生产中应用的。
(四)在重特大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或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隐患并及时排除,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给予通报嘉奖的。
(五)从事与岗位需求相关业务关键岗位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具体业务范围、岗位范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岗位用工需求,报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审核后确定。
五、调整程序
调整用工形式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查、公司复核、民主评价、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审批的程序实施。
(一)符合调整范围和条件的员工本人持下列材料向所在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1.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2.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聘任(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申请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各1份。
(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调整范围和条件,牵头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调整用工形式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将《拟调整用工形式人员花名册》(附件2)在本单位和所在基层单位公示栏公示7天,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8— 公示无异议并提交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研究后,连同拟调整用工形式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公司复核。
(三)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考评方案,对公司复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价。
1.民主评价包括德、能、勤、绩等要素,重点评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
2.参加拟调整用工形式人员民主评价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由基层单位员工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民主评价。
3.根据民主评价综合得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其对应分值分别为:96-100分、86-95分、75-85分及75分以下。基层单位员工评价分值占60%,其他人员评价分值占40%。
(四)民主评价优秀和良好的,可确定为调整用工形式对象,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在本单位和所在基层单位公示7天,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单位研究后,报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
(五)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将《拟调整用工形式人员花名册》上报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审批。
(六)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审批同意后,组织对调整用工形式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并报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经批准调整用工形式的人员由单位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六、人员管理
—9—
(一)经批准调整用工形式的人员与所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3年。
(二)调整用工形式人员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内,考核档次均达到优秀或良好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续订,考核档次有一次达不到优秀或良好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
(三)调整用工形式后,员工所从事工种(岗位)不变,除因健康原因或职位晋升外,5年内不得调离所从事工种(岗位)。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调整用工形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处)、经营管理处、QHSE管理处、技术发展处、财务计划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职责:牵头组织、协调调整用工形式工作;制定调整用工形式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
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处)职责:负责做好调整用工形式工作宣传;协调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处理网络负面信息等;协调指导单位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按照业务分工开展资格复核工作。
—10— 经营管理处职责:负责公司业务类型的划分和业务外包工作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单位组织实施;负责调整用工形式工作有关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
QHSE管理处、技术发展处:负责按照业务分工开展资格复核工作。
财务计划处职责:负责调整用工形式工作涉及的财务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用工形式工作敏感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事关公司发展和稳定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调整用工形式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牵头,工会、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党群、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部门协调配合,制定严密的操作措施、具体运行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各项工作与稳定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调整用工形式工作平稳操作。
(二)坚持阳光操作。调整用工形式工作事关员工切身利益,政策性较强,必须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违规必究。违反政策、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暗箱操作的单位,一经查实,对弄虚作假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是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给予撤职处分;对于单位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直接责任人调离现工作岗位并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对违规招录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1—
(三)严格标准执行。业务类型的划分须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关于石油工程公司业务划分和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石化油工企„2014‟65号)的规定执行;岗位类型的划分须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岗位类别划分和用工配置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国石化人劳„2014‟189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为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评审、考试和评审相结合、以考代评等方式取得,并经公司审核确认;职业技能等级须为通过参加中原油田或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被授予。
(四)本方案由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调整用工形式人员资格审查表
2.拟调整用工形式人员花名册
—12—
抄送:油田领导孔凡群,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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