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2024-07-17

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共8篇)

1.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篇一

项目经理部与分承包方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司

.五公司(唐山东润国际广场项目部)(以下称甲方)

分承包单位:

河北唐县薪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亡人事故,明确划分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唐山建设路85号院(住宅)E座

2、工程地点:建设路85号院

3、起止时间:

从2012年 3月18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

4、分承包方工作范围: 结构

5、甲方责任:

甲方使用的劳务队必须是总公司合格分承包方。5.1甲方由 同志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明确 同志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明确、两位同志为施工现场值班电工,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供电、配电、用电的正常使用、维修、安装、拆除和安全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5.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及供水、供电、消防设施等,且必须符合安全生产使用要求。5.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如吊车、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在使用前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拆除时注销)电动吊篮、搅拌机、砼泵等)租赁时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和验收手续,并制定出租方与承租方相应的安全协议,并负责对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4甲方负责对乙方参施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5.5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5.6甲方负责施工和生活用电、用水及消防设施等应急准备工作。5.7甲方负责内业安全资料的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6、乙方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必须是甲方合格分承包方,必须具备与承包项目相符合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在施人员花名册(盖章)和当地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要求。6.1主要管理人员的配臵:

乙方由 同志(必须是由乙方法人委派,有法人委托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常在施工现场全面负责乙方分承包项目的安全工作。明确 同志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每50人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面负责乙方分承包项目的“文明安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和安全保卫工作。明确 和 二位同志为乙方值班电工(必须有省、市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电工上岗证),全面负责乙方施工生产安全用电和乙方日常施工所使用的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照明、配电箱安全检查验收等工作,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规定。6.2管理范围和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及所使用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加工区等由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妥善处理。6.3现场安全管理:

6.3.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文明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必须遵纪守法,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6.3.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和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者乙方负责。

6.3.3乙方对参施人员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和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各班(工)长对本班(工种)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具体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应知应会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6.3.4乙方参施人员每天必须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各种材料码放整齐,严禁偷盗行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6.3.5乙方参施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夏季严禁私自下河游泳,严禁打架斗殴,违者赔偿对方一切损失,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刑事责任。

6.3.6乙方对所承揽的分包项目严禁私自转包,严禁使用零散工。6.4参施人员条件:

6.4.1乙方所有参施人员必须具备当地省、市有关做工手续,禁止使用不满16周岁童工和超过55周岁的老弱病残人员从事施工作业。6.4.2乙方所有参施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障碍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食堂必须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严把食品关,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炊事员必须办理《健康证》。有害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必须调离岗位,不得继续使用,否则乙方负全部责任。

6.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省、市认可的特殊工种上岗证。6.4.4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满足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6.4.5乙方参施人员必须根据当地省、市有关要求施工之前及时上好意外伤害保险。6.5安全防护:

6.5.1乙方施工人员凡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合格的安全带,任何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准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5.2乙方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往下抛物。

6.5.3乙方施工人员在搭、拆各类脚手架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甲方批准以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进行具体详细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作业面、地面必须设专人监护,地面必须设臵警戒区,挂好“禁止通行”标牌后方可施工。

6.5.4各类脚手架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经甲乙双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6.5.5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搭拆各类脚手架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时严禁超载,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必须上下满铺脚手板,防护严密,系挂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上下垂直交叉作业。

6.5.6乙方施工区域所有的孔洞必须及时封闭严密、牢固可靠,设专人检查落实。

6.5.7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建筑物内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出入时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攀爬跨越安全防护设施。6.6用电管理:

6.6.1乙方值班电工在安装、拆除、维修电气设备时每班必须两人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6.6.2乙方值班电工负责乙方各班组、各工种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6.6.3乙方值班电工每天必须负责对乙方人员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供电配电箱、开关配电箱、手提配电箱、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由乙方电工负责。6.6.4乙方参施人员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线,严禁私自使用电暖气、电饭锅、电炒勺、电褥子、碘钨灯、电炉子、电风扇等取暖做饭烧水降温,违者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乙方后果自负。

6.6.5乙方参施人员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专用配电箱,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达到二级漏电保护,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用电设备必须与电源线相匹配,必须使用双绝缘橡套线,严禁电源电线过热老化、破损、电外漏现象,值班电工每天随时对乙方的配电用电设备、电源线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6.6.6乙方值班电工在值班时,必须穿戴好有效的、与电源和环境相符合的绝缘鞋(靴、手套),工作时两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时必须停电、断电、验电,严禁带电操作。并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标牌。必须全面负责乙方配电、用电的安全检查工作,严禁一闸多用和电外漏现象及一切违规现象的发生。

6.6.7乙方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用电设备、配电箱、移动配电箱、电线、电缆、照明灯具、漏电开关等必须是经3C认证的合格产品,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手续。配电箱、移动配电箱必须配备可视透明断路器。6.7机械管理:

6.7.1乙方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私自动用机械设备。乙方配臵的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在使用前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和验收手续。在使用、维修时,必须由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并负责对操作手进行使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6.7.2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不合格设备不能进场安装和使用。在清理、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配电箱上锁,严禁带电进行清理维修。

6.7.3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每天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时必须齐全有效,必须要有防砸、防雨、防潮、防漏电、防扰民、防伤害自己和伤害他人等安全措施,严禁带病运行使用。

6.7.4机械操作手必须定人定机,严禁中途调换。

6.7.5起重机械设备操作手、运输机械司机、电动吊篮操作手及信号工、防水工、挖孔(桩)工、电气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规程作业,必须持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作业。

6.7.6信号工在每次吊装前必须对所有的吊具、索具、钢丝绳、吊装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验证无误后方可起吊,严禁超载、散落掉落物品等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十不吊”和有关操作规程执行。6.8消防保卫:

6.8.1乙方人员严禁在宿舍床上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8.2乙方人员严禁私自动用明火,需要时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火,备齐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完毕后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

6.8.3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电气焊时,必须持特殊作业上岗证,到甲方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火,备齐足够的灭火器材。高空作业时必须要有有效的隔火措施,工作前必须全面细致地检查氧气表、乙炔表、回火阀、皮管等是否完好,确认不漏气后方可工作。在2米以上高度施工时,必须要有隔火措施,作业完毕后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

6.8.4建筑物内严禁住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设臵仓库。6.8.5乙方的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料等不同材料必须设专库分类存放,严禁烟火,设专人管理。仓库、油漆库、易燃物堆放场所、木工房、变电室等重点部位,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每处至少设一组5公斤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个)。6.8.6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保持10米防火间距,实行区域管理。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清理、隔离、看火、灭火等防火有效措施。6.8.7无火情情况乙方人员严禁私自动用甲方的各种消防设施。6.8.8乙方食堂的液化气瓶必须远离火源,设单独房间存放,严禁跑气、漏气的发生。食堂、仓库严禁住人。

6.8.9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禁区内吸烟。6.8.10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全面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的消防保卫工作,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和演练。

7、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乙方职工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双方应尽全力抢救,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同时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并吸取教训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项目部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补充条款如下

9、以上协议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篇二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6、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8、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此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六、补充条款: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3.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篇三

分包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A标段 工程地址:西沣路以东,西部大道以北,翟家堡村 工程分包内容: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时,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新员工做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总包方: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DK-B项目A标段项目部

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或临边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临边及洞口处严禁堆放材料,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 2

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经总包方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分包方进场的材料必须存放在总包方指定的区域,必须配备足额的消防器材。

7、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总包方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分包方使用机械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必须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使用。

8、如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或氧气乙炔等焊、割作业,必须按要求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配备足额的灭火器材,落实监护人和责任人。

9、分包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

10、分包方必须配合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治污减霾和扬尘治理工作。

11、施工期间,分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分包方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规定。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总包方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2、分包方必须服从配合总包方和建设方、监理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不服从总包方和建设方、监理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或者私自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3、其他未列事项参考施工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总包方、分包方、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总包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时间:

4.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篇四

经甲乙双方商定: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由于甲方为弱电工程总承包方,施工现场管理属于弱电工程总承包方范畴,所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乙方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即时通知甲方处理,待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准施工。一旦乙方展开施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对其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其后果乙方自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处理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地戴好合格的安全帽,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2)、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路。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处1000元;

(3)、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不得越项、违章操作各类机械及其不得破坏现场内的各种机具设备。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一5000元和被损坏的设备原价的2倍;

(4)、乙方人员在生产操作的过程中,高空(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可靠的安全绳。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5)、乙方人员不得酒后,穿拖鞋、赤脚、穿高跟鞋及裙子上班。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6)、乙方人员不得攀登外脚手架,不得破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和设施原价的2倍;(7)、乙方人员要自觉遵守甲方拟定的管理细则。不得在场内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偷盗公私财物。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8)、作业料具要堆放平整、离周边1米以上,严禁乱堆乱放,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等物件,免伤他人.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9)、乙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防护不合格的,必须通知甲方整改且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乙方违约,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人工开槽或开洞,必须机械开槽或开洞.若乙方违约,每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1)、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现场整洁、干净,做到工完场地清,每天未使用完的材料及产生的建筑垃圾,下班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及时清理或清不干净时,则甲方将派人清理,人工费以每个工300元计由乙方支付,同时每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2)、不得随地大小便、施工场地不准吸烟.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立文字依据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该协议内容乙方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后自动终止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5.总包对分包安全施工生产交底 篇五

工程施工进场的各种专项施工分包单位较多,需要互相协作配合,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现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加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

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

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十、各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

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暑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等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想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大会有关部门报告。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中“四要”:

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十六、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按本工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统一要求做好工地临设、库房、材料堆放和作业时的“三清”工作,以及佩带工作证上岗等。

十七、各分包单位应教育本单位人员在自身作业区域内工作,不得擅自到不属于工作范围的区域、地段和楼层,避免因不熟悉环境情况而发生意外。

十八、分包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交底方: 单位名称: 交底人(签字); 职

务: 接受交底方: 单位名称: 被交底人(签字): 职

务: 其他人员:

6.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篇六

一、安全资料

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填报所来人员的名字、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操作等级证复印件,留总包方备案。如发现乙方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2、分包单位承包单位承包内容中如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将该技术工人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现今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3、分包单位进场后,将所属人员的保险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现今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二、安全教育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

岗,对于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填报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和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总包单位将视其非工地内工作人员,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如分包单位故意隐瞒不报的,出现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其全部责任。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班组长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分包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对拒不参加者将进行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5、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会议或其他协调会议,分包单位应积极参加,如分包单位在场管理人员拒不参加者,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6、为了给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总包方在施工现场提供班前安全讲评台,分包方可以进行三上岗、一讲评。

7、分包单位严禁未满18周岁的童工和超过55周岁的人员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现总包单位将责令分包单位组织其离开现场。

8、为杜绝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加深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总包单位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教育,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各分包单位应将每周的安全自检表报送总包单位。

三、安全事故

1、分包单位必须为自身工作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及购买人身意外险。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单位均自行承担其费用和责任。

2、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不论什么原因,斗殴双方的承包人将被总包单位各处罚200元/次起。

四、安全作业1、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相应工序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在施工现场对于未佩戴安全帽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处罚50元/人.次;工作人员处罚20元/人次;高处、临边、洞口边未正确系挂安装带的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均自行承担费用及责任,并承担总包单位的各项损失。

3、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4、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对于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总包单位将责令其立即撤离作业面,并处以20元/人次的罚款。出现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其费用及责任。

5、吊装作业必须遵循安全吊装的技术规程,听人现场指挥的意见,吊放点必须可靠牢固6、7、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8、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单位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

五、安全用电

1、各分包单位应自行配备电工。没有电工的情况下,严禁私接电路。2、3、4、严禁将没有插座的电线直接插入用电箱上。严禁将破损电线线路用于施工中。

焊接时焊接线必须选择合理的导线,防止因电流过大导线发热发烫造成事故。

5、施工使用的机具用电时必须经过总包单位机电工长或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在电工的指导下进行安全用电,未经过机电工长或电工的指导或同意的情况下,而私自进行用电作业,如发现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6、分包单位进场的所有机电设备都必须由总包单位机电人员进行指导安拆电路。如分包单位人员私自进行安拆电路,造成的事故总包单位概不负责。

7、分包单位的综合水、电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六、消防保卫

1、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进出无工作证者禁止入内。

2、进出车辆必须登记并接受检查,物件出场必须开出门条。

3、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做好有效的防火措施。

4、严禁私自玩耍灭火器材,经发现处罚200元/人次。

5、由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火灾,每处处罚200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分包单位应配足安全、保卫人员,对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如出现遗失总包单位概不负责。

七、文明施工

1、宿舍区

A、各分包单位宿舍内的生活用具用品必须放置整齐,被子、被褥叠放方正整齐,严禁在宿舍内悬挂物品、使用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机具。B、在宿舍内及宿舍门前走道严禁乱丢生活用品、烟头,乱倒剩余饭菜、垃圾,保持门前整洁、干净。

2、生活区

A、每天打饭时必须排队,做到有理有节,严禁插队,保持良好习惯;严禁在伙食团内滋事、斗殴、出现滋事、斗殴时不论什么原因将处罚当事人的承包单位各200元/人次起。B、必须爱护生活区内的各种机具、设备,如有损坏者按价双倍赔

偿。

3、生产区

A、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严禁裸露上身、穿拖鞋上班。B、每天各工作面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面及施工通道进行清扫,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效果,清扫的建筑垃圾、建渣等必须堆放在总包单位指定的地点。C、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必须堆放在总包单位指定的场点。

D、现场文明设施、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必须配合,严禁不经总包安全员及工长同意擅自拆除安全设施。E、施工楼层上严禁工人进行大小便。

八、工期管理

1.分包单位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落实后签字,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2.不得晚于总进度计划的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对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无故拖延者罚款处理并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3.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要得到总承包的同意。

九、质量管理。

1.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队伍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队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队伍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分包队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我方。我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我方不予以签字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我方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

5.如分包单位故意隐瞒材料和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每次处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7.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书 篇七

举例说明。A企业从事建筑工程业务,2009年2月承包了二栋楼的建筑工程,各1000万元,将其中的一栋楼分包给B企业,仍是1000万元,但按5%收取管理费;将另一栋楼的“地基工程”和“外墙面粉饰工程”分包给C企业,共350万元,C企业又将“外墙面粉饰”工程200万元,分包给D企业。A企业自己施工了650万的工程,估计成本为400万。工程结束后,A企业向建设单位开具发票一张共计2000万元,同时也收到工程款2000万元。

一、计算应缴税款。

根据新《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A企业应缴的营业税为

(2000-350)*3%+1000*5%*5%=49.5+2.5=52

由于给B企业工程不属于分包,因此不能差额征收,但分包给C企业,及C企业分包给D企业的工程,可以确认为分包工程,可以按差额征收,另外还从B企业取得了50万元管理费,应按5%计税。

B企业,1000*3%=30万,由于取消了总承包代扣税,B企业自行申报纳税。

C企业,(350-200)*3%=4.5万元,理由同上。

D企业,200*3%=6万元,理由同上。

二、分包与转包问题。

原《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原《条例》对转包也允许差额征税,但新《条例》将不再允许。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第八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但可以分包,124号令的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第五条专门解释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的含义。上例中的B就是一项转包工程,不得执行差额征收的优惠政策。

三、建筑工程。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所注的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中的差额征税,仅指建筑工程,而非其他工程,将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排除在外,这是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如果上例中是一项绿化工程,或安装工程,或其他工程,也不得享受差额征税的优惠。我们一定要注意,建筑业不等于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建筑业中的一部份,只有这一部份才是差额征税前提条件。原《条例》将所有的工程都包含在内,而新《条例》只列举了建筑工程,排除了其他工程,新旧条例的规定区别很大,这是我们切切要注意的。

四、差额征税。

上例中的A企业如果具备总承包人资格,按旧《条例》规定,只能实行一级差额征税,因为C不具备总承包人资格,也就是说,只有总承包人才有资格实行差额征税;而新《条例》取消了此项限制,只要是纳税人,不论有无总承包资格,都可以实行差额征税,A分包给C,可以按差额征税,C又分包给D,也可以按差额征税,可以实行多层次的差额征税。

五、发票的开具。(忽略50万)

A向建设单位开具了2000万元的发票,收入应做2000万元,B向A开具1000万元的发票,收入为1000万,A做成本。

C向A开具350万元的发票,收入为350万,A做成本。

D向C开具200万元的发票,收入为200万,C做成本。

发票是一项凭证,但并不是征税的唯一凭证,有人认为,A的收入应是缴税的计税依据,应为1000-350+50=700万,C的收入应为150万,这就错了,如果这样,会计核算将是一个亏损数,差额征税就是允许收入数额和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不一至的情况出现,需要纳税人进行备案,也便将来说明问题。

2010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异地施工的所得税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一)坚持法人所得税制原则下,对征管方式作出调整

第一,国税函[2010]156号重申国税函[2010]39号中关于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见,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仍是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所需遵循的基本精神。

第二,不就地预缴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部范围缩小。国税函[2010]39号规定: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汇总到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计算,按照国税发

[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述变化可以看到,总机构直接管理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部排除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之外。

第三,规定了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预缴比例和方式。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这样的调整一方面坚持了法人所得税制的原则,另一方体现了税源地利益要求。

(二)对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的预缴方法作出明确

国税函[2010]156号分三种情况,对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的预缴方法作出了明确:

(1)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纳;(2)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3)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重新强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四)国税函[2010]156号对明确建筑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体、附送资料、适用范围以及执行时间作出了规定:

(1)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2)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3)建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跨地(市、县)项目部,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建筑企业在统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地区经营,其具体的征收办法还要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的政策规定。

8.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机电专业分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机电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机电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1.1设计变更、洽商

机电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1.5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五、安全、环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过程。”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4)特种作业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高出专业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

6)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特种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7)一切机械设备和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剂保险装置必须齐全,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到机械设备。

8)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牌。不得随意拆除安全牌。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六、1.1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协议规定相符。

2)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质量员、安全员、专业负责人,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项目部要求。

3)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现场组织监督施工。

4)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

5)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6)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囬、备出场必须报工项目工程施工批准,方可出场。

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2现场管现

1)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3)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的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4)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严重处理。

5)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金钱式的赌博,否则罚款200元/次

1.3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2)劳务分单位施工前须根据本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作业人数,严格按照项目部计划的施工进度安排,不得无故延误,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作业人员及数量。

3)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单位质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质历。4)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

5)施工前,首先由项目技术有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到每位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6)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室报验要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字认可后可进行下道工序。

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设计负责人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主管反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谈记录

1.4安全生产管理

1)所有进场人员须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主可上岗。

2)分包队伍的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存档备查。

七、消防保卫、临电安全管理

1、组织管理

定期开展消防活动,遵守各种消防制度,爱护消防设施

2、消防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要教育单位人员加强保护意识,不得损坏临时消防汞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标语及标牌。

2)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管理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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