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报告--关于一起盗窃案件的分析

2024-07-30

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报告--关于一起盗窃案件的分析

1.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报告--关于一起盗窃案件的分析 篇一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 践 课 题:关于对盗窃电动车案件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姓 名 徐少华 教育层次 学 号 1237001410620 省级电大 专 业 法学系 分 校 指导教师 王峰 教 学 点 日照电大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单位(基地)

实践情况 实 出勤情况 实践态度

实践能力

实践效果 实践活动时间

实践课题

践 单 位

意 见

实践单位(章): 教师指导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成绩

学历

指导教师(签章):

年 月专业

日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复审意见:

市 教

级 学

电 点

初 盖章 大

盖章

成绩

复 成绩

审核人(签章): 审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会实践报告(由学生填写):

终审意见:

盖章

终 成绩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对盗窃电动车案件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区盗窃电动车案件呈快速、大幅攀升趋势,严重影响广大群众安全感。近期,笔者跟随东港公安分局对我区盗窃电动车案件的打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分析有关接处警数据,实地走访相关派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形式,对今年我市东港区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案、防范、打击等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细致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盗窃电动车发案的特点

今年截止4月15日,全区共发盗窃电动车案件299起,较去年同期191起上升了56.5%。通过对299起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案情况及抓获犯罪嫌疑人审查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如下五个特点:

(一)发案时间主要集中白天及傍晚。在所发299起盗窃电动车案件中,0至4时发9起,占发案总数的3%;4至8时发13起,占发案总数的4.3%;8至12时发60起,占发案总数的20.1%;12至16时发59起,占发案总数的19.7%;16至20时发95起,占发案总数的31.8%;20至次日0时发63起,占发案总数的21.1%。其中,8至20时这个时段内共发盗窃电动车案件214起,占发案总数的71.6%;16时到20时尤为突出,发95起,占发案总数的31.8%。犯罪分子选择傍晚前后作案主要由于此时大部分居民已经在家中休息或在外休闲购物,这个时段群众警惕性有所下降,居民区防范力量薄弱,作案容易得手,且能够迅速逃离现场。

时段 0时—4时 4时——88时——1212时16时20时——0

时 时 ——16时 ——20时 时 4.3%

20.1%

19.7%

31.8%

21.1% 发案数量9(起)占总发案3% 数%

(二)发案地点多发生在大型超市、商场、轻轨车站和沿街门市门前。在此区域共发盗窃电动车案件198起,占发案总数的66.2%。其中,海曲路沿线发案64起,占发案总数的21.4%,仅百货大楼周边就发案9起,占发案总数的3%、占海曲路沿线发案数的14%;黄海一路沿线发案33起,占发案总数的11%。居民区发盗窃电动车案件101起,占发案总数的33.8%。其中,开放式的居民小区发案55起,占发案总数的18.4%;封闭式住宅小区发案46起,占发案总数的15.4%。嫌疑人选择在商业网点和沿街门市门前作案,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车辆密集,人员复杂,容易物色作案目标,同时该地段秩序较为混乱、人群流动频繁,群众的警惕性不高。选择开放式小区作案,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人少僻静,容易得手而且便于逃跑,特别是这类居民小区保安巡逻措施不到位,不易被发现和抓获。

(三)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多为无业人员及吸毒人员。从今年抓获的6名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来看,均为无业人员,其中2名为吸毒人员。这些人文化程度低,无经济来源,急于捞钱。对他们来说,盗窃电动车是一条捷径,“成本低、回报快”。而且多为1至2人作案,团伙作案较少,团伙成员一般较松散、纠合性强,但作案时望风、撬锁等分工明确,得手后立即将电动自行车骑走,逃离现场。

(四)作案随意性较大,作案方式较为简单。犯罪嫌疑人多数是整日在市区的商业网点和居民区寻找目标,一有机会就实施盗窃。作案时使用的撬锁工具,多为专门改装的平口锥、十字锥或用收集的钥匙,采取对锁进行撬掏方式,一旦成功就会将被盗电动推骑至偏僻处,再用平口起子撬开电门锁或搭线发动盗走。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作案方式出现新动向,这些人开始使用摩托车和面包车进行盗窃,甚至开始出现利用解码器等高科技手段进行作案的迹象。

(五)销赃渠道多元化。犯罪嫌疑人盗窃后,一般将赃车暂存放到出租房或公共场所的存车棚,然后物色买主。有的出售给电动车修理店,有的出售给专收二手车的个人摊贩,有的直接将盗窃来的电动自行车以较低价格出售给流动收废品的人员。由于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给侦查人员的查证及追赃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原因分析

虽然分局不断加大了对于此类案件的侦破力度,已破获了不少此类案件,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但盗窃电动车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其中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一)打击弱、处理难。一方面,盗窃电动车案件作案时间短、逃跑快,案发后现场往往没有留下有价值线索和有力物证。一些受害人电动车被偷后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或及时报警,致使嫌疑人有充分的逃跑时间,加之嫌疑人大多是屡次作案,屡受打击处理,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被抓后往往只供认即时犯罪,极力逃避打击,造成很多犯罪事实难以认定。由于此类案件取证难、认定难,致使部分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另一方面,辖区内极少数盗窃电动车嫌疑人因身体疾病,屡次被抓获后,都不能进行有效打击,使这部分高危人群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实施作案。

(二)意识弱,防范差。部分居民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存有侥幸心理,电动车仅配备简易锁,而未购置相对难以开启的防盗锁和防盗报警装置。更有甚者,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楼梯口、街巷角落、小街小巷等无人看管的地方,很容易成为作案分子的作案对象。有一些受害人电动车被盗后自认倒霉,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案子虽然破了,但查证落实困难,这也是此类犯罪累犯居多、逐年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一些大型超市、商场、轻轨车站周边及居民住宅区停车棚数量少,停车场所无人看管等因素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销赃易、利润高。一部电动车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在2000元左右,而盗来的电动车据嫌疑人交待卖价一般在300至1000元之间,并且电动车无牌无照,容易销赃,而且风险很小。也有很多群众贪图便宜,对来路不正的车子也选择购买,这些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此类犯罪活动的多发。

(四)管理散、控制难。电动车不像自行车打钢印,也不像摩托车有牌照。电动车还没有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内,虽然电动车也有车架号和电机号,可许多失主却无法提供,给赃物控制增加难度,对是否为被盗车辆也难以甄别,从而给销赃人员有可乘之机,也有很多盗来的电动车卖给了不认识的群众,根本无法找到,这都给公安机关寻找、比对、查证增加了难度。

三、盗窃电动车案件防范和打击的对策

(一)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各所要加强对盗窃电动车警情的分析研判,将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作案方式、手段和防范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方法和措施,通过在居民小区、大型超市、商场、轻轨车站张贴警情通报、提示牌,包括使用街头图片橱窗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有效遏制发案。同时,营造全社会公开参与同盗窃电动车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氛围,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现行。

(二)加大打击力度。针对当前盗窃电动车案件多发的实际,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一是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强化秘密力量和刑嫌调控工作,广布特情,多方位多渠道获取犯罪线索。在调查盗窃电动车案件中,要认真收集视频录像等各类证据,妥善保管,作为串并案件、破系列的有力证据;二是根据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发案快、逃跑快的特点,组建一支专业的、长期的打击队伍,实施精确打击,形成露头就打的局面,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三是根据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具有同伙性、连续性的特点,加强审讯深挖工作,对抓获的嫌疑人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挖余罪,力争抓住一个,挖出一串,端掉一窝。四是用足、用好法律。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严格依法处理,杜绝降格处理。同时,要切实用足、用好劳教和强制戒毒等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的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

(三)加强社会面防控。针对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各所要科学布警,按照“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全区治安值守点、治安卡点要充分发挥作用,在重点时段认真开展电动车盘查,对电动车车主身份和电动车相关信息要仔细核对,上网比对,力争查获一批赃车、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集中大盘查集中行动,营造打击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声势。

(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动员辖区商业网点建立专人看守的停车点或停车棚,在门前加装监控摄像头等技防设施。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三防”措施,严格出入车辆检查,从中发现嫌疑人和可疑车辆。开放式小区要加强防盗门、停车棚、监控摄像头的安装,逐步实现封闭化管理。

(五)加强人口、房屋管理。落实“两实”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暂住人口、外来人口以及私房出租户的管理,防止出租房成为盗窃电动车犯罪分子的落脚窝点。适时开展对涉车行业的暂住人口、外来人口的清理整顿。

(六)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一是全力收戒辖区吸毒人员,有效净化辖区,消除发案隐患;二是对近年来打击处理过的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并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访问和秘密力量贴靠等手段,及时了解和掌握其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的及时予以打击。三是依托大情报系统动态信息的分析研判对高危人群实时掌控,实现快捷行动,精确打击。

(七)加强阵地控制,强化管理。根据盗窃电动车案件的销赃特点,要重点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修车行、典当行、流动收废品人员的管理与控制,采取公开、秘密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检查,掌握行业底数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等基础资料。鼓励经营业主积极提供线索,对有违法犯罪情形、知情不报的给予严厉处罚。同时,教育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来历不明、证照不齐的车辆,堵住销赃渠道。

(八)规范电动车管理机制。建议对电动车根据车架号、电机号统一对车辆进行编号,发牌发证,纳入公安信息网,使交管、治安、刑侦部门能够及时发现查控被盗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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