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31

副井安全技术措施(共6篇)

1.副井安全技术措施 篇一

副井更换钢丝绳的安全措施

一、施工时间:2021年

1月27

二、施工前的准备:准备好所换钢丝绳、5m长∮15.5mm钢丝绳2根、绳卡子等,并提前运至井口附近。

三、人员组织:

施工负责人:

施工人员:

四、施工步骤:更换副井配重坠砣侧钢丝绳。

1、施工前通知井口井底信号工,设好警戒,不准人员通过;通知绞车司机,无检修负责人命令严禁开动绞车,接通知后,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

2、把配重坠砣提至井口用钢丝绳固定好,绳卡子不得少于3个。

3、开动绞车,放松提升钢丝绳,将钢丝绳从楔形连接装置抽出,绳头缓慢从井筒中抽出。

4、通知绞车司机开车,将旧钢丝绳从绞车滚筒上倒出,绞车运行速度在接近终点时不得大于0.3米/秒。当上提至井口时,信号工立即打停点信号,绞车停止运转。拆除滚筒压绳板,将钢丝绳从滚筒上抽出。

5、新绳头缠入绞车滚筒绳槽内并在滚筒上留5圈以上余绳,上紧压绳板。

6、人工把绳的另一端从井架放入井口,上紧楔形连接绳卡螺丝,把绳环与配重坠砣连接好,确认无误后,发信号让司机开车进行排绳,绞车运行速度不得大于0.3米/秒,缠完绳后将配重坠砣提起,解除钢丝绳。

7、试运转正常后进行调绳,确定准确停车位置后方可正常提升。

五、安全措施:

1、罐笼和井架上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保险带及劳保用品。

2、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向施工人员讲清施工内容,顺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3、施工现场必须由机电管理人员、安检员协调指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

4、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并严格执行本措施。

5、所有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6、绞车工要由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做到操作无误。

7、施工信号必须安全可靠,信号工严禁脱岗。

8、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从事其他无关的工作,施工时,井筒上下严禁平行作业。

9、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

10、施工完毕,由施工负责人全面检查一遍,确定合格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常提升。

1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2.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篇二

摘要:临时用电关系到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关键词:临时用电安全问题技术措施

0引言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1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Q),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I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

1.2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

1.3设置漏电保护器①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②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③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④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干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1.4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1.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②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③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④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⑤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1.6电气设备的安装①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术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③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7电气设备的防护①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②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too③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l~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1.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②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①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②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③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④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⑤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⑥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10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①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②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③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距离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④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⑤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3.副井及井底车场底板硬化措施 篇三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矿方安排由我项目部对副井及井底车场巷道进行底板硬化、浇筑水沟、台阶,铺轨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硬化质量及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概况

副井及井底车场巷道,巷道硬化底板、浇筑水沟台阶长度200m。

二、施工参数

副井铺底及台阶水沟:

1、副井铺底厚度,宽×高=2700(不包括水沟台阶)×150mm。

2、左帮水沟尺寸,毛宽×深=500mm×400mm,净宽×深=300mm×300mm,水沟浇筑厚度100mm。

3、右帮台阶尺寸,长×宽×高=800×400×115mm,台阶下10mm连接浇筑,台阶底板铺底浇筑连成一体(祥见台阶剖面图)

1、浇筑强度C30。

5、附:铺底、水沟、台阶示意图。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巷道铺底前,先将底板挖够基础深度,巷道凹凸不平处,进行整平,并将浮煤清理干净。

2、铺底前,及时将水沟挖设好,并采用木板将水沟模型制作好。

3、提前将台阶模型采用木板制作好。

4、在硬化地点放两台震动器(一用一备)。

5、搅拌混凝土时,严格按照砼强度C30规格进行配合比搅拌。

6、施工前将施工区域内的浮煤及杂物清理干净,硬化后腰线往下1.3m为底板,并将硬化部分的底板进行平整,超过腰线往下1.3m时,低挖部分全部硬化;低于腰线往下1.3m时,超过部分要挖够基础深度后在进行硬化。

7、施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沙、石子及模板采用用矿车运至施工地点。

四、底板硬化、水沟、台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硬化及浇筑安全技术措施

1、铺底施工前根据地测科给定的腰线,对巷道底板深度不符合要求处进行清理,如因积水底板鼓起的地方必须在铺底之前处理完毕。

2、在铺底施工前根据巷道中腰线提前清挖毛水沟,并根据腰线对底板进行整平,将多余矸石清理干净,然后进行稳水沟模,再进行铺底、浇筑。

3、工艺流程:交接班——整平底板、清理矸石——稳水沟模——配料、搅拌——铺底、浇筑——震动棒震动——稳台阶模——浇筑台阶——抹面

4、施工时必须将模板支设牢固,不能有摇晃、摆动现象。

5、搅拌混凝土时,必须搅拌均匀。

6、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将混凝土振捣严实,不能有空隙和密度不均匀的现象,保证硬化均匀,提高硬化质量。

7、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保证表面呈水平状态。

8、混凝土浇筑后,要随即用水泥浆在浇筑后的混凝土表面进行抹浆。

10、施工完毕后要通过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

11、巷道底板铺底时,严禁用矸石、煤渣铺垫。

12、水沟、台阶浇筑要按中腰线进行施工。

13、硬化后的砼料需达到设计强度C30。

14、未成形的砼料拌合物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良好的粘滞性和保水性,以便于施工。

15、硬化的设计厚度必须一次性完成,不得分次硬化。

16、参加施工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及有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必须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行动统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处理上班遗留得问题,对上班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区段进行处理。

17、在硬化底板前,要先对所硬化区域进行洒水,保证砼料能够更好的胶结于底板。

18、拌料时,石子必须上水冲洗,混合料必须翻动搅拌,保证混合均匀。

19、砼料在运输和搅拌时,严禁混入影响砼料性能的有害物质。

20、各种骨料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要经常保持骨料清洁。

21、操作人员在配比和搅拌砼料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22、边硬化,边捣固,保证硬化质量。(二)、水沟、台阶浇筑安全技术措施

水沟、台阶施工采用风镐作业的方式开挖,并将原先水沟、台阶全部挖掉,所有矸石由人工将矸石装入矿车,再运输至地面,所有浇筑工程由人工浇筑混凝土。

(1)水沟、台阶施工时,根据地测科给出巷道中线、腰线,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确定水沟、台阶位置和尺寸进行施工。

(2)水沟、台阶立模

模板使用木板制作,要求必须平直,立模时,必须将模板支设在实底上,并根据中心、腰线进行支设。支设完毕后的模板,其两模板缝隙不得超过3mm,并且须达到横平竖直,模板两侧须用木板或钢筋进行支设,以使模板稳固,立模工作必须严格,保证工程质量。

(3)水沟、台阶砼浇筑

严格按C30砼配合比进行拌料,配比好的砼料须先拌合均匀后再掺入适量清水进行搅拌,直至达到施工标准要求。砼浇筑的顺序为:先浇筑水沟底板,待达到一定强度后在底板上立模,浇筑两沿砼。砼浇筑时,必须进行捣固。

(4)拆模

水沟、台阶浇筑砼达到一定强度后,即可拆除模板,拆除模板后如果水沟发现有蜂窝、麻面等现象时,必须进行磨面,保证其表面光滑。

五、铺设轨道措施

1、车场子安装道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使用。

2、开工前,必须将施工地点的杂物、浮煤、淤泥和积水清理干净。

3、铺设轨道时,将巷道高度低于设计高度的地段或距离短、起伏较大的小坡起底找平,然后方可铺道。

4、在施工过程中,巷道内的安全门、阻车器必须随轨道铺设进度同时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

5、施工时,低洼处必须用道碴垫平、垫实,然后方可铺道,确保轨道铺设质量。

6、向施工地点运送轨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运送钢轨时,必须使用平板车运输。轨道码放整齐,用∮12.5钢丝绳封车。装车要找准重心,装载均匀。

<2>一边铺设轨道,一边安装绞车,“一坡三挡”装置、绞车及其信号等必须完好,符合使用标准。

<3>、装卸钢轨时必须有班长统一指挥,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用同一侧肩膀抬轨,必须有一个人喊号,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4>、运送钢轨的专车不准乘人,并有专人前后监护。车速不得大于2m/s。

<5>、人力推车运送钢轨时,在钢轨车前50 m以外必须有人探路,钢轨车两侧不准跟人,跟车人员必须离轨头2m以外。

<6>、当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必须使用机械运输。

7、铺设曲线轨道的规定:

<1>、铺设曲线轨道,必须将弯道器稳稳勾住道轨后,方可开始弯道轨。

<2>、在曲线的外侧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8、施工作业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触电缆、电话线等电气设备。

9、所有作业人员的手脚不准伸入轨底或轨枕下面,防止伤人。

10、施工人员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扔。

11、调整轨道方向时,必须有当班工长统一指挥。拔道前应拔开调整方向一侧轨枕端部的道渣;拔曲线时,应先将曲线两端直线拔直,将弯曲线拔入曲线范围以内,统一进行调整。

12、轨道铺完后将巷道中的浮煤、於泥及杂物装车运出。

六、安全措施

1、上、下井人员必须排队行走,禁止互相嬉戏打闹,上、下井人员相遇时,下井人员停止行走并给上井的人员让开,等上井人员走开后,下井人员排队行走;

2、所有上、下井人员禁止趴矿车;

3、绞车使用现已有绞车,使用前检查各类保护齐全、完好、灵敏,防止提升负荷偏大,以致造成设备损坏、断绳、开关易过流烧毁等。

4、经常检查斜井地滚轮及挡车装置等必须牢固、合格,报警信号必须灵敏可靠,轨道敷设质量必须合格。

5、施工地点必须使用临时挡车装置:

6、必须加强对绞车司机和挂钩工的培训且必须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号不清不开,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四超”车辆无运输安全措施不开。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四超”车辆无运输安全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7、绞车司机及运料队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主斜井绞车,各个环节的完好程度,必须保证运料时的安全。

8、在下放物料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绞车的各个环节是否完好,手动闸失灵,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如有上述情况必须及时更换。

10、下放物料前必须在井上、下设警戒并派安监站人员分别到井上、下警戒处监督,保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11、提升前装运的设备或物料不能超宽或超高,严禁超过绞车规

12、斜巷处理跳道车时,必须先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4.副井提升机故障技术分析报告 篇四

2012年6月9日在小夜班交接班的过程中,当罐笼运行至副井二中的时候,下层人员以出罐笼后,当交班信号工在发出换层信号后,罐笼执行换层运行指令,(因换层运行是自动停车)而在当时执行完换层时,提升机没有自动停车,而是逐渐加速向下运行。据询问操作人员说是信号中断,根据上述故障现象,车间电气技术人员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的同时也联系了洛阳中信自动化研究所的专业调试人员,以及兄弟单位亚科斯公司的电气工程师,对此现象进行了仔细的分析讨论后,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1、2、PLC内部程序执行过程中某个点误动作。由于干扰或接地不良,造成计算机柜PLC和操作台柜PLC之间的MPI通讯瞬时中断。

3、由于信号柜内开关电源的接线或某个触点接触不良,使个I/O点动作。

4、电源瞬断或瞬时低电压,导致信号通讯中断

基于上述原因导致通信中断后,提升机将按照前一段指令执行,下放速度为前一次执行的速度,但是在此过程中提升司机可以用主令操作手柄控制提升机的速度。

5.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 篇五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江苏建业建设集团南京分公司

二OO七年九月七日

一、建筑概况

统宝光电(南京)有限公司LCM2生活区新建工程(土建工程),位于南京江宁开发区内。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LCM2栋生活区土建工程、B2食堂及D3、D4宿舍与门卫H2地下水箱P2停车棚与生活区全区之整地、建筑物雨排工程、厂区道路、景观、雨污排水工程(含连接至市政管网)、室外电力排管、室外通信排管及手孔人孔、连接二厂之热力沟工程(含地下与地上)、厂区外围整地工程、厂区围墙(含新设及旧有围墙拆除重建)、旧房舍拆除、化粪池、标线等。

二、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施工生产管理的同时要进行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施工安全及清洁规范》,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交通、管线和设备等事故,消灭一般事故,安全生产无事故。确保区和市级“标准化”工地。

安全管理重在控制,抓制度、抓落实,杜绝一切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0.2‰以下。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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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及有关标准与规程。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须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内容落实,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3.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各种防护设施,做好安全教育、交底工作,坚持按施工顺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4.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在项目经理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生产、防火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各施工作业点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责令班组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发生事故立即处理,确保施工现场有良好安全生产的作业环境。

5.项目部在与班组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合同应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6.项目部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7.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类台帐,主要内容有:(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与管理目标;(3)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采购档案;(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安全检查;(6)事故隐患控制;(7)安全教育和培训;(8)班组安全活动;(9)工地安全日记;(10)施工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11)文明施工;(12)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8.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生产任务,班组有权拒绝接受,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要建立签字制度。

9.凡市建委、劳动局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机操工、吊塔司机,必须持有效年限内证件上岗,并将特殊作业的操作证复印件交项目备案。

10.项目部须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次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若交叉立体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方能实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11.工程在开工前,施工现场须设有“八牌二图”和安全生产宣传牌。并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分施工区域,设有明显标志。危险区域和作业区域应设警示牌,且必须有专人管理。

12.施工现场应设置现场办公室、仓库、值班室、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大、中型施工机械、搅拌机及应有固定地域,一般不得移位,同时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3.现场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汇总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安全检查要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地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14.工地建筑施工材料、铆焊物体、水、电气管的存放,机具、设备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限量且符合其物质性能要求,应设专人保管,并按危险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15.施工现场拆除的模板、扣件、脚手架、边角料器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因各种原因,施工单位物件、材料需临时堆放施工现场及外围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准许,且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16.施工现场道路及脚手架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拐弯半径必须确保行车安全的要求,行人来往和运输车辆频繁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明显的交通标志。

17.施工现场各级人员(包括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凡进入施工现场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和光脚、赤膊。

18.施工现场内上下、交叉作业处,有危险的出入口、预留洞、坑洞、井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处必须设置围栏、围网或盖板等,并配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19.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因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散等安全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在离地≥2米高空、平台、横梁或在陡坡施工的区域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0.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及突发性气候的安全防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雨雪后防滑措施及台风暴雨时的排水措施、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等防护检查。

21.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修理,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拆除、移位。

六.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职责

安全管理网络图职责:组织编写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措施,责任制,筹措安全经费协调,并对保证计划运行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副经理职责:具体负责安全保证计划技术措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特殊脚手架及各种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生产副经理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的运行及日常计划、组织、检查、验收、协调工作。安全员施工员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施工现场的控制,对组织人员,责任制动态管理按照保证计划的规定进行操作预算员技术员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过程中技术措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的制订以及大型机械安装拆除方案施工用电,施工方案的编制材料设备员职责:负责安全保证体系中合格供应商材料的检查,验收以及采购工作,监督、检查、控制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和对机操人员培训教育劳资员职责:负责对保证计划的宣传落实,以及对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技能、操作规程、变换工种的教育综合办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全过程运行、检查、检验、整改防范及安全记录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对安全合格供应控制商的评估,签订合同,收审质保书、合格证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以及保证计划运行的经费,消防防火工作木工班长钢筋班长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钢筋班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瓦工班长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瓦工班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安装班长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安装班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仓库后勤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工人生活、食堂卫生、取样及夏季、冬季、雨季工人施工安全,职业病的预防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木工班施工现场的控制、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职责:负责安全保证计划中合格供应商的合格材料、防护用品的进库验收,收证工作工人职责:严格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工地各项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施工保卫、消防工作措施

建立项目部保卫、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保卫、治安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业主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现场规则》。

严格管理抓考核,查制度抓违章,查措施抓落实,查隐患抓整改,保平安抓重点。

严格遵守业主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如下管理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治安责任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各项安全规定。逐级落实施工现场保卫、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大检查,维护工地治安秩序。

必须配备专职保卫和防火干部。建立工地义务消防队和治安组织。在与外来施工队伍签订合同时,必须有治安责任承包的条款。加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实行分级管理。经审批确定专人负责的重点部位,必须建立管理档案,制定保卫方案,落实管理责任,并设专人值班看守,并按国标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严格施工现场各项保卫、消防管理制度,教育职工认真遵照执行。尤其是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应按规定逐级审批,并采取监护等预防措施和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现场严禁燃放爆竹。

建立义务消防员和治保员的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对进入要害和防火重点部位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和专门教育。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对层次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跟踪整改。

八.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电梯的防护

1.1 电梯井道及其它管道设防护栅。

1.2 电梯井道及其它管道脚手按外脚手要求搭设。

1.3 建筑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试运转。经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4 建筑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2.临边防护

2.1 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

2.2 井架通道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搭设符合标准。

2.3 通道采用脚手板,并固定牢靠,防护栏杆用φ48脚手管子,栏杆两侧采用1.2m脚手板封闭。

2.4 楼层通道口设置安全门,进出后立即关闭。2.5 楼层临边符合安全防护标准。2.6 楼梯防护符合安全防护标准。

3.洞口防护

3.1洞口类型: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具体防护措施:

3.1.1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格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3.1.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6m设一道安全平网;

3.1.3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3.1.4物料提升机上料口设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平行于建筑物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3.1.5楼板面的洞口,用竹胶板或木板作盖板,四周搁置均衡盖住洞口,并固定牢靠。

4.施工通道的防护 4.1 井架进出口及建筑物底层主要出入口搭设双层防护栅。4.2 防护栅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

5.施工机械的管理

5.1 资料的管理

建立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台帐,以检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台帐有下列几方面的内容:

大型施工机械的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包括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和拆卸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措施。

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协议书或合同书。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责任协议书。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的验收书。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组的机操工、驾驶员、起重工和指挥员)的登记名册。机组人员上岗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机械设备定期检查资料和设备隐患整改单以及整改情况记录。设备的运行台时、班次的签证单。5..2 使用和维护

为保障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安全运行,首先是机械设备方确保以完好的机械设备提供给施工现场使用。带“病”的机械设备及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负责为机械设备进入现场作业而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设备作业妨碍或不安全因素,需夜间作业的设置充足的照明。

机械设备进入现场的作业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交底。5.3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位置与施工现场的场布图所示意的位置相符,起重机不靠近架空输电线,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根据原有生产厂的规定,按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作业技术措施,由专业队伍的队(组人员在队(组)长的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监护。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经调试、试运转和安装队(组)负责人、机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会同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设备进行验收检查。经验收合格签证后,在设备明显处挂上“验收合格”牌,“机械性能”牌方可投入施工生产运行。5.4 中、小型机械的管理 5.4.1 搅拌机及砂浆机;

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架设安装坚实平稳;

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安全可靠有效;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搅拌机操作杆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有挂钩及链; 搅拌机拉铲使用安全电压;

砂浆机筒体防护棚齐全,出料配备圆盘式手转盘。5.4.2 型钢井架:

井架必须立于可靠的地基和基座之上,立柱底部设底座,缆风或附墙设备与结构之间须连接牢固,安装偏差控制在全高的1/600以内。

各类保险、限位装置齐全有效,应单独接地。底层进出口设双层防坠棚。

各层过桥、运输通道应平整坚实,通道两侧栏杆高度超过1.2m,出入口门栏必须安全可靠,门栏必须随手关闭,层次有编号,井架与结构拉结要符合规定,并应单独接地。

井架必须有明显的额定荷载牌,严禁超载,材料须居吊盘中堆放,避免重物偏在一旁。

井架自地面5m以上部分,四周(出料口除外)使用安全网进行封闭。卷扬设备、轨道、钢丝绳和各类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器不得带病操作,卷扬机操作棚应设双层顶棚,卷扬机钢丝绳应封闭。5.4.3平(压)刨: 外露转动部位装有防护装置; 刨面有靠山;

平刨刀刃处设护手防护装置; 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5.4.4 圆锯:

传动部位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圆锯设松口刀(分料器); 操作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5.4.5 手持电动机具:

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外壳有效接地或接零;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混凝土振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5.4.6 焊机:

5.4.6.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处,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4.6.2焊接电缆与焊机的接线,必须采用铜(或铝)线鼻子,以避免二次端子板烧坏,造成火灾;

5.4.6.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5.4.6.4焊接电缆的长度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太长电压降增大,太短对工作不方便,一般电缆长度取20-30米。5.4.7 乙炔发生器:

与明火距离大于10m; 装有回火防止器;

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灵活可靠,使用合理。5.4.8 气瓶:

各类气瓶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暴晒;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大于5m;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装回火防止器; 皮管用夹头紧固;

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操作。5.4.9 水泵:

电源线不得破损;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施工用电

6.1 一般规定

6.1.1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现场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

6.1.2配电箱设置总开关,同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6.1.3照明与动力用电分开,插座上标明设备使用名称。

6.1.4电缆线及支线架空或埋地,架空敷设采用绝缘子,不直接绑扎在金属构架上,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

6.1.5移动电箱内动力与照明分箱设置。

6.1.6楼层通道和地下室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地下室施工用电编制施工方案,并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审批后才能进行。

6.1.7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设施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6.1.8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取绝缘保护及保护安全距离等措施。

6.1.9电力线和设备选型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6.1.10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具备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6.1.11十分潮湿的场所使用安全电压[36伏]醒目的电气安装标志,不使用无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6.1.12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以后,由动力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1.13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7.1电缆线沿围墙一周用绝缘子架空,隔20~40m设一个100A的上锁电箱。7.2大楼内临时施工用电管道井架设线架用绝缘子固定接入,在每个施工段配置一施工电箱。

7.3电缆的接头接入接线盒并附在墙上。接线盒内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7.4所使用的配电箱是符合JGJ59-99规范要求的铁壳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7.5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m,并在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7.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都编号,箱内电气完好匹配。7.7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4Ω。

7.8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做好原始记录。

7.9保护零线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7.10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做保护接零。

7.11除塔吊以外,所有的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装置二级漏电闸保护器。

7.1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灯具不低于2.4m,地下室固定照明全面布置,专用线路供电,并采用保护接零。

7.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作拖线箱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制的拖线箱、板及民用塑壳拖线板。

8.防火安全措施 现场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领导小组和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并按施工总人数的10%比例建立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防火安全职责。

现场设防火安全管理员,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并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明确防火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文件要求,抓好现场消防工作。

严格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动火操作时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严格执行“十不烧”制度,并在动火区域设明显标志。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统一由防火安全管理员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临警好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临时木工间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每二十五平方米配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一般临时设施,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二只九升灭火机。

施工现场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并加防震圈,严禁暴晒和混放。氧气、乙炔瓶应设区域存放,存放及使用严格按规定要求,空瓶进库,不得散堆。

电焊(气割)作业场应清除易燃物品,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机)、“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少于5米,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

对砂轮切割机操作时会产生大量火星,要定点放置,设立挡板,且周围不得有易燃品、电器等物品。

工程装饰阶段应明确吸烟点,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木工棚、氧气、乙炔库、变电间为禁烟区。

施工现场配置独立的4寸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泵。消防用水的水泵与施工用水分开,保证消防用水有足够的水压。消防水泵的电源由专用电线单独供电,并尽可能直接接入市电网,不受现场停电的影响。

现场建立灭火施救方案,在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

9.焊接

9.1 一般规定

9.1.1未取得焊工操作证者,不得上岗。每个焊接工应自觉遵守上岗安全规定。

9.1.2工作前必须戴好规定使用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裸露,室内工作时开启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现场施工必须同时遵守现场操作的各项安全规定。

9.1.3操作前应先检查焊接设备的各部位是否漏电、漏气,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灵敏。

9.1.4设备的垂直运输,应使用可靠的网篮或棉纱绳,绑扎牢靠。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应分别运输,不得同时混运。

9.1.5焊工和配合人员不得在含不可燃气的设备周围吸烟,禁止边操作边吸烟。

9.1.6焊接工必须遵守现场施工防火有关规定。施工中由操作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措施,操作点与可燃物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米,或用阴燃材料阴隔成安全屏障。

9.1.7焊工进入通风不良和密闭建筑物施工前,必须先通风驱除室内滞留空气,施工期间继续保持机械通风,防止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的积聚。

9.1.8在人员进出频敏的地方(如楼梯栏杆)施焊,应设备隔离和立体防护措施,防止火花溅落伤人。容易接触的部位施焊后,须用湿布降温和除去焊件毛口,必要时设立警告标志,防止烫伤人。

9.1.9混凝土构件的焊接,应在搁置稳定后,经复核无误后才能进行。需站立焊接的构件,必须支撑牢固或利用吊机,千斤绳作临时保护,焊接牢固后松机,撒去绳索,严禁吊起悬空焊接。

9.1.10焊接工作完毕或下班离开现场前,必须对施工环境作一次检查,清除隐蔽火种,然后切断电源,缺下表具。

9.1.11新工艺、新材料的焊接,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方可进行。9.2 电焊

9.2.1工作前检查电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可靠,绝缘是否良好,接地装置是否牢固,确认正常方可操作。

9.2.2为了防止弧光刺激其它人员的眼睛,在必要时,电焊地点应放置在遮光围屏。

9.2.3电焊导线如不够长时,禁止用金属棒、金属板等物串连将电源引至焊件进行焊接。

9.2.4焊接大件顺要别人辅助时,必须动作协调一致,构件要放稳垫妥防止倒下伤人。

9.2.5清除焊渣,应带上防护眼睛,防止溅击伤害。

9.2.6雨天施工,设备应有可靠的遮盖,导线不得浸泡在水里,使用前应作一次检查。焊接地点应设有防雨施工栅,禁止雨中施焊。9.3 气割气焊

9.3.1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枪、安全器、皮带管有否漏气,检查时只能准用肥皂水。如冬季乙块、氧气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准明火,防止爆作事故发生。

9.3.2焊台周围不得存放易爆物品,焊工离开操作现场地时,不得把点着的焊枪放在焊台上,必须熄灭焊枪并放在规定地方。

9.3.3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块开关,再关去氧气阀,检查焊枪温度是否过高,焊嘴是否堵塞,若温度高即浸入冷水内,若堵塞即用通针排除。

9.3.4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附件,严禁油脂沾污,发现有油脂时应用酒精或四氯化碳清洗,以免引起燃爆。

9.3.5在氧气瓶上装减压器时,人应站在侧面,装好后,检查减压器上的调节螺栓是否松开,在打开氧气瓶开关时应缓慢进行,然后调节到焊接所需的压力。

9.3.6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或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且必须安放稳固,免倾倒;乙炔瓶与氧气瓶应分入二块,间距不少于5米。

9.3.7在3米以上高空焊接时,皮带与软管不能绕在身上或背在肩上登高,应用绳索吊上去。

10.防风沙、防雨雪措施

风沙、雨雪天加强对电线、脚手架、活动房等的加固。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及时抢救。

防风沙、防雨雪措施: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防护架设剪刀撑和防风设施,防止倒塌。11.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关于施工过程的应急措施:

治安管理:施工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立即制止,在现场不能控制事态的情况下,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消防:施工现场、楼层内、生活区按规定设置灭火机和消防水龙头,如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人员疏散,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火警电话,组织好消防车的进出场工作。

12..其它

12.1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施工场地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安全标志。如需要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12.2 各施工班组不得因施工不便等原因随意割除结构中的钢筋,工程上的模板,支撑杆件,脚手等防护措施,承包方与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九.检查制度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1.安全生产检查

1.1 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每周对施工现场实施全面检查,每月一次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并按体系资料表做好记录。

1.2 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和施工周期情况,项目部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巡查。查出的隐患开具“整改通知书”,根据“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对重复出现的隐患责任人和严重违章人员项目部予以处罚。

2.安全生产物资的进货检验: 项目部采购或调拨进场的安全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用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若查不出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应开具《不合格通知书》,并进行处理。

3.过程检验及标识:

3.1 在检查检验过程中,若遇到损坏或缺少可靠安全防护的中小型机械,如一时难以撤离现场的,应做好明显的标识,防止注入施工现场。

3.2 在灭火器材上必须标明购买日期,换药检修日期,品种与型号等标识。3.3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3.4 应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进行基础验收,塔身验收,搭设完毕后,经有关部门以及宁波市建委、劳动局的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做好书面存档。

3.5 通道保护栅,楼层周边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须挂上标有验收人、搭设负责人的验收牌。

3.6 施工用电按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7 对临边、洞口的防护、工地防火、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检查验收,应按照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

3.8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须按体系规定的表式填写验收记录。

十.安全教育和培训

1.教育和培训的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使处于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1.1.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1.1.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1.1.3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1.2.范围:本工程项目部的本企业员工 2.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

2.1 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2.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2.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2.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20学时:

2.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按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3.1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3.1.1定期轮训,提高政治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3.1.2 专职安全员还应接受劳动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复审。3.2三级安全教育

3.2.1公司(基层)级

3.2.1.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3.2.1.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2.1.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3.2.2项目部(施工队)级

3.2.2.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3.2.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2.2.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3.2.2.4本工程基本情况。3.2.3班组级

3.2.3.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2.3.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2.3.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3.2.3.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3.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季节性如:夏季、雨季;

4.实施要点

4.1 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穿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4.2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4.3 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大会、录像等。4.4 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4.5 由安全组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十一.安全记录

1.由项目专职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

2.安全记录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3.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共分为12册: 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安全生产责任与管理目标; 4.3施工组织设计;

4.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5安全检查; 4.6安全教育; 4.7班组安全活动; 4.8工伤事故处理; 4.9工地安全日记;

4.10施工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4.11文明施工;

6.矿山爆破技术安全措施的预防 篇六

关键词:矿山爆破 安全措施 预防

0 引言

矿山用炸药有硝铵类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以及乳化油炸药等。我国矿山最广泛使用的炸药是硝铵类炸药,包括铵梯炸药、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以及含水硝铵类炸药等。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常用的起爆器材有电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继爆管等。根据使用的起爆器材的种类,起爆方法有火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导爆管起爆法及联合起爆法。煤矿井下静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为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可靠,防止拒爆,一般在较大规模爆破时使用联合起爆法起爆,同时敷设两种起爆网路。

1 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围岩、矿石开采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采矿服务,达到采矿目的。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2.1 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2 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2.3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2.4 中型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2.5 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2.6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2.7 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2.8 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用无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一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1/3;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2.9 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2.10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牌子。

2.11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12 爆破员进入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现象。如果发现有这些现象,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时,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常用的处理盲炮的方法有重新起爆法、诱炮法、打平行眼装药爆破法、用水冲洗法。

3 起爆安全技术

3.1 电雷管起爆的安全技术 电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有电雷管的早爆、拒爆、延迟爆炸等。杂散电流、雷电和静电是引起电雷管起爆早爆事故的主要因素。预防杂散电流的主要措施有:采用防杂散电流的电爆网路;采用抗杂散电流的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加强爆破线路的绝缘,不用裸线连接。预防雷电引起早爆的措施包括: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电雷管爆破;在爆破区内设立避雷系统;采用屏蔽线爆破;采用非电起爆方法。预防静电产生早爆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炸药水分;采用抗静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为了减少电雷管拒爆和延迟爆炸现象的发生,除了要严格检测爆破器材,保证爆破器材的质量外,还要采取准确可靠的起爆网路,消除网路设计方面的差错,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2 导爆管起爆和导爆索起爆的安全技术 在设计导爆管起爆网路时,不能采用环形网路,即传爆的初始位置与终了位置不能相隔太近。在有瓦斯的情况,禁止使用导爆管。应特别注意采用正确的连接方法,防止导爆索网路拒爆事故的发生。

4 爆破器材的储运和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经主管部门的审定,并报当地公安局批准。爆破器材的管理存放、收发和运输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检验,确认失效的爆破器材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条件的,都应销毁。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制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并报有关部门。

5 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5.1 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

5.2 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5.3 设立警戒线

5.4 连线、起爆 ①为防止连线时发生误爆,爆破工应将主线短接。②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批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③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④导爆索、导爆管起爆时,注意连接方法,传爆方向。

5.5 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指挥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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