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派遣合同

2024-10-20

工程劳务派遣合同(共10篇)

1.工程劳务派遣合同 篇一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

由乙方实行劳务承包。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计价方式

1、承包内容:

2、计价方式:

该费用已包含劳保用品、安全文明施工、农忙及节假日补偿等,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劳务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承包

2、承包方式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第五条

工期

1、开工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后

日内开工。

2、工期总数为: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一、甲方认可的施工延误;

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连续三天以上)

4、工期每次耽误或延后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5、乙方应保证足够劳动力满足甲方工程进度。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2日内增加工人劳动力,保证施工生产需要。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劳动力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甲方有权采取其他工期补法至更换劳务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未结工程款不再支付。

第六条

甲 乙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将施工需用水、电按施工方案接至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总水表,保证施工所需。

2、在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进场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乙方按施工组织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安排好施工生产。

4、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要求。

5、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费用的结算、付款。

二、乙方工程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为承包人。

2、乙方不在施工现场全面管理或将工程暗中转包给他人,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及预防废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场容、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教育,监督和检查。

4、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更换劳务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其费用,不顺延工期。

6、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甲 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3、乙方必须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并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

5、乙方必须作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全帽等。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整改。

6、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

7、发生与其他班组打架事件每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有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一、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处罚。乙方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后三天内仍未进场,甲方可终止合同。施工中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人员,甲方通知乙方,在2日内乙方未给予答复,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其工人工资,终止合同并索赔。

二、乙方中途退场,并结算的工程款不再支付。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直至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1、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进行磋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仲裁解觉。

2、合同附件:《廉政协议》、《治安管理责任书》等相关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办理完毕是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2012年

日 时间:

2.工程劳务派遣合同 篇二

近日,河北省首份针对劳务派遣工的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诞生。

在某通讯公司工作的派遣工,工资至今6年没调整过。针对这种情况,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决定,就这一共性问题通过集体协商予以突破。该区劳务派遣工工会联合会主席刘青凯牵头,组织职工代表推荐出徐宏伟、李素婷等9名协商代表,与企业方开展了集体协商。协商中,双方很快就派遣工最低工资标准达成一致意见,而争议焦点集中在工资增幅的确定上。最终将2011年的工资增幅确定为8%~15%的增长幅度。此次签订的派遣工集体合同中,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女派遣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劳动用工等内容。

3.劳务派遣合同期限问题 篇三

关键词 劳务派遣“三性” 劳务派遣期限 滥用

2013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俗称劳务派遣“三性”。《劳动合同法》修订明确劳务派遣“三性”后,是不是就能解决劳务派遣问题呢?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务派遣“三性”相矛盾,修改劳动合同法目的难以实现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 有很多亮点:提高了劳务派遣门槛、同工同酬、明确劳务派遣“三性”及处罚。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修订中明确劳务派遣“三性”是整个修法中最令人振奋的条款。本来,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性”问题,就解决了劳务派遣滥用问题的“七寸”,但是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并没有与劳务派遣“三性”规定同步进行修改,劳务派遣的期限依然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管《劳动合同法》修改后,劳务派遣临时性规定为不超过六个月,但劳务派遣期限却应当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样相冲突的规定,将导致劳务派遣中的不超过六个月成为“摆设”——即使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因劳务派遣期限仍为两年以上,劳务派遣“临时性”为六个月的规定防止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目的将成为“泡影”。

二、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务派遣“临时性”不同步,“临时性”的劳务派遣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与立法本意相悖

尽管劳务派遣临时性规定为“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但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这样矛盾的规定,只能使劳务派遣临时性的规定形同虚设。既然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工作期满之后,单位又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也会出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出现。《劳务派遣若干规定》第八条也规定了劳务派遣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笔者认为,劳务派遣两年期限的规定及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与劳务派遣立法本意相悖,也与劳务派遣“临时性为6个月”及劳务派遣属于补充用工方式,等规定相矛盾。笔者认为应修改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以上期限的规定,更不应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合同,否则劳务派遣“三性”尤其是“临时性”规定将失去意义。劳务派遣规定临时性为不超过六个月,为的是明确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形式规避用工风险,但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以上期限及无固定期限的规定,使立法本意难以实现。

三、劳务派遣期限与劳务派遣“三性”规定相一致,劳务派遣工权益才有可能得到维护

不论是《劳动合同法》进行修订,还是《劳务派遣若干规定》都是为了规范用工,可是,将劳务派遣规定为六个月的临时用工,又规定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同时还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自相矛盾的规定,令人无所遵从,也难以起到规范用工,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的目的。

劳务派遣已经被大小企业滥用,国家才会密集出台相关法律、规章,《劳动合同法》修改意见刚刚于2013年7月1日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于2013年8月7日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修法是为了法律规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可是同一部法律规定自相矛盾,与立法目的相悖,千万劳务派遣工期盼着修法,可修法之后,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上、无固定期限还依然被认定为六个月的“临时性”,笔者认为,劳务派遣在修法后依然会被滥用。

四、对策

1、修订劳务派遣期限,将劳务派遣期限规定与“临时性”相一致。

法律有可能对同样事项出现不相同的规定,处理原则为“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可是同一部法律当中法条之间出现相矛盾的规定,将破坏法律的统一性,危及法律的可操作性,还会出现违反此法条规定又是遵守彼法条规定的奇特现象。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依然难以得到维护,背离劳务派遣是用工的补充方式、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立法初衷。建议修改劳务派遣期限,使得劳务派遣期限与劳务派遣临时性规定相一致,维护法律统一性尊严,符合制定劳务派遣立法本意。

2、超过六个月的劳务派遣工应转换单位的全日制用工。

很多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并不是岗位符合劳务派遣“三性”而是减少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如果劳务派遣期限不进行修改,难以遏制劳务派遣被滥用情况。劳务派遣中临时性规定为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劳务派遣工应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不能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既遵守了劳务派遣临时性的规定,也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也可避免在“临时性”岗位工作十几年劳务派遣用工,使用人单位难以达到逃避用工风险的目的。

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区B8#、B9#、B10#楼

2、工程地点:三区

二、承包内容

1、模板工程:所有模板的制作、涂刷隔离剂、安装、拆除、运输、脚手架支撑系统等全过程施工;结构预留预埋、支模所需木方以及模板、架料等场内运输、模板工程拆除后的全部材料运至地面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

2、外脚手架(含龙门架操作平台)工程:包括场内材料运输、搭拆脚手架、挂拆安全网、上下翻板子、外脚手架拆除后的全部材料运至地面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承包方式。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提供电源、水源、垂直运输工具。

b、提供现场作业条件。

c、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d、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对乙方施工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a、负责接送施工人员上下班,配备安全生产用品(如安全帽、防护

眼镜、绝缘手套、手电筒、雨衣等);

b、服从甲方工序搭接安排,配合瓦工、钢筋工、水电、综合布线工

种等的工作,并做好预埋、预留洞等工作。

c、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管理和指挥,做到工完场清,遵守甲方、业

主和监理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d、乙方工人必须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持有暂住证,所需费用由

乙方承担。

e、乙方应按国家和总包方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f、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负责联系,设置足够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乙

方施工的工程和工作环境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五、分包合同价格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部2005-07-01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以施工图纸和变更计算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分包合同价格:

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99.6元人民币/m2(其中:人工费66元人民币/m2,管理费33.6人民币元/m2),外脚手架(含龙门架操作平台)工程人工费9.6元人民币/m2(其中:人工费6.4人民币元/m2,管理费3.2人民币元/m2),此模板工程人工费和外脚手架工程人工费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包含

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人工费,施工人员往返中国与当地之间的所需各种费用、合法居住当地所需的各种费用,施工人员进退场费、上下班接送费、劳保费(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施工过程的维修费用等,且本单价不受各种因素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如发生时,计时工单价为225元/工日(含管理费),以项目经理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承包价不再调整。

5、如乙方原因没有通过----公司一次性验收的,乙方必须整改并通过----公司验收。另该楼层总价款下浮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现一次(或一处)模板涨模、梁柱移位、漏浆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或一处)扣款300元人民币。

六、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每层结构验收合格并砼浇筑完成后的当月进行结算,结算工作完成后通过----公司划账。

七、质量要求

l、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甲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以及图纸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板缝必须严密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漏浆、涨模及轴线位移、垂直

度偏差超标现象发生,如有涨模、爆模乙方负责打爆砼面,并视情况进行罚款。

3、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配合甲方施工,每次浇捣砼时配备足够的技工看护模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拆模时间必须在接到甲方的“拆模通知单”后方可进行,乙方不得擅自拆模,违者进行处罚。

5、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乙方应自检达到标准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复核,并经----公司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交接班。

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和拉结筋的钻孔等均不得遗漏或偏移,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如遗漏孔洞或预理件乙方必须自行负责补救、纠正、补强。

7、模板支撑系统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砼的冲力、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方面的荷载,如发现一处塌模(面积1m2计)重罚10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或脱岗,造成总工期拖延,除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外.每延误一天另行罚款500元作为赔偿金。

九、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

1、乙方应按中国现行《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

立即报告并通知甲方。同时按要求处理。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3、乙方所有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和打赤脚等现象,否则,将按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钩,禁止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严禁使用患病工人;严禁工人酒后上班,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7、乙方发现有安全隐患和冒险作业的工种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8、禁止乙方工人擅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如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通过安全员和施工员同意,乙方工人下班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能把工具、材料、余料留在现场形成不安全的隐患,乙方人员不得将材料、工具、砖头等扔到地面上,发现者按规定给予罚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的一切后果。

9、乙方人员不得盗窃甲方的材料、工具,不得破坏甲方的产品、材料、工具,一旦发现按原价的10倍予以处罚,同时报----公司处理。

10、乙方班组长必须教育班组工人处理好与本项目中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与业主、监理、单位人员的关系,搞好团结,不得吵闹、更不能打架,有矛盾可找甲方管理人员进行调解。

11、乙方工人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凡因乙方

原因造成的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在交接班前应主动清扫梁、柱、墙中的木屑残渣,否则由甲方派工清理,乙方承担相应的清理费用;拆模完后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适度的罚款。

十一、其它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协商或调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5.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荆州市舜天建筑有限公司长江河道管理局通信总站文化通讯机房改扩建项目部乙方:汤木华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长江河道管理局通信总站文化通讯机房改扩建工程的部分项目包工不包料的 形式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能顺利开展,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特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责任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对施工过程有监督权利,对乙方不按操作规范施工有处罚权,但应给乙方提 供合格的施工材料,确保工程施工用水电和道路的平整,并给提供搅拌机1台、龙门架1台、外脚手的搭 设及外围护、土方开挖的机械费用、临时设施搭设的材料。

二、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按甲方施工图纸上的平方要求完成平方之内的任务,除(外粉刷、外墙保温、涂料、屋面防水、门窗、钻工、织金、卫生间防水以外的所有土建项目都不归乙方负责)。

三、承包内容与方式:

1、钢筋工程:乙方自带钢筋制作机械,包括弯曲机、调直机、电焊机、切断机、断线钳等钢筋工程 所用机械与工具以及电焊条、扎丝、电渣压力焊、工人劳动保护用品所发生的费用。

2、砌筑工程:图上所有的墙体、楼地面、基础、梁板、(注混凝土为商标混凝土)和内脚手搭设、基础桩头的修理,除4.2米以上顶木由甲方出钢管、做顶木。

3、模板工程:包括基础梁、承台、正负零上的梁、板、柱工程,乙方自各模板、木枋、撑筒,也包括木工所用机械、圆钉铁丝的费用,即模板包干不再发生其它费用。

四、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和各种施工技术文件组织施工。

2、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施工图与GB50204-2002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分包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施工、按程序验收,每道工序必须先自检,再上报验收后达到要求才可 进入下到工序。

4、施工中不合格,乙方必须整改和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

5、对不按操作程序,不听从指挥者,甲方可无条件清退。

五、施工工期

1、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组织施工,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劳动 力不足,人员配备不合理延误甲方施工计划目标,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另选 施工队伍,并不予乙方进行工程项目结算,本合同工期为____天。

六、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

1、按承包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包干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为220元/㎡,总包干价费为____元。如因建设方考虑成本减少施工量应协商调节包干费用。

2、按合同价外,另加一万元整。

3、付费方式

6.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篇六

劳务分包合同

201

4年5月

万兴嘉苑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业主单位(开发商):中江县瑞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见证单位)发包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劳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义务、责任,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及《四川省行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中江县龙台镇万兴嘉苑二期建设工程的修建事宜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江县龙台镇万兴嘉苑二期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中江县龙台镇宝庆村6、7社

3、建筑面积及其工程特征:图纸显示的单体建筑面积为:1号楼4548.37㎡,底框独立柱基础,一、二层为商业楼其余为住宅楼;2号楼1140.55㎡,底框独立柱基础,一、二层为商业楼,其余为住宅楼;3号楼2312.09㎡,底框独立柱基础,一层为商业楼,其余为住宅楼;4号楼2285.32㎡墙下条形基础,纯住宅楼;5号楼2312.09㎡,底框独立柱基础,一层商业楼,其余为住宅楼;6号楼2622.76㎡,墙下条形基础,纯住宅楼;7号楼939.34㎡,底框独立柱基础,一层商业楼,其余为住宅楼;8号楼2479.16㎡,底框独立柱基础,一层商业楼,其余为住宅楼;此面积不作为结算依据。

4、工期:从 2014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工

期为549 日历天),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如遇下雨、停电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二、劳务工程承包方式

该工程-1.5m基础及以上主体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

三、劳务工程承包单价

该劳务工程按338.00元/㎡计价(不含一切税、费)。

四、劳务工程承包内容

1、建筑工程(含-1.5m基础工程):浇筑混凝土(含二次构造内容)、砖砌及砌筑填充墙、钢筋制安(含低值易耗品)及钢筋焊接(不含植筋),模板(含低值易耗品,模板、方木条、火钩,拉杆及所用机械设备由乙方提供)安装及拆除;外墙保温、防水工程、脚手架安拆(脚手架及维护外架由乙方提供),若脚手架基础要求硬化甲方应按零星工程计价(作为增加工程)支付给乙方并进入劳务结算。本合同建筑工程不包含室内地坪找平、新建化粪池、散水、散水沟及沟盖板工程,也不包括各种管涵安装及土方挖、填及其它附属工程。

2、装饰工程:室内外抹灰、室内外粘贴。本合同不含仿瓷、门、窗及护栏工程。

3、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本合同不含消防工程。

4、临时设施工程:本合同不含临时设施工程。

4、机械设备设施要求:所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全部由乙方自行投入。

5、资 料:质量保证资料、安全资料、工程竣工资料(不含工程备案资料)。

五、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劳务工程付款方式

按单栋楼工程进度付款。

1、甲方在乙方完成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该栋劳务工程总价的40%给乙方劳务工程款。

2、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栋楼劳务工程款总价的30%;

3、内外装饰完成后7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栋楼劳务工程款总价的2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栋楼劳务工程款达到98%;剩余2%的劳务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七、工程变更及其它增加工程

1、-1.5m基础或主体工程因业主要求变更工程项目,应据实增加劳务工程造价;变更工程内容应按中江县劳务市场单价并按地方人工调整后作为该单项工程劳务单价或甲乙双方现场核定单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这将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避免双方产生劳务纠纷。

因工程变更或业主需要所产生的计时工按普工85.00元/天(不含税、费);技工180.00元/天(不含税、费)计价,双方应现场签证核实,这将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避免双方产生劳务纠纷。

3、若甲方委托乙方对附属工程进行施工,甲、乙双方应首先确定各项目单价或劳务单价,并经双方现场负责人协商后签字认可,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该工程进行施工,这将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避免双方产生劳务纠纷,否则乙方拒绝施工。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应顺延工期,给乙方造成的工人停工超过7日,所产生的设备设施闲臵费及施工管理费应由甲方负责签字认可,并合理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八、工程结算

1、甲方按338.00元/㎡计价核算,结算面积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竣工测绘报告面积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

2、如有签证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加(或减少)内容将一并进入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将工程结算书递交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劳务工程结算书后15日内审核结束,如甲、乙双方无异议,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付清劳务工程余款(质量保修金2%除外);若甲方超过30日尚未向乙方付清劳务工程(质量保修金2%除外),乙方将按国家银行利率计取余款利息,并追加10%的违约金。

九、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已会审的设计施工图2套,工程发生变更时应提前向乙方发变更通知书一份(原件)。

2、甲方负责定位放线,现场驻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对工程的实施实行全方位监控。

3、甲方的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协调工程其他相关事宜。

4、甲方负责提供各种标识牌、安全标语,等的相关安全硬件,甲方负责建设工程中的材料送检、半成品材料送检以及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空气检测、水电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质保的相关费用及其资料的收集,并如实送达至乙方资料员处便于资料员编辑、整理。

5、甲方现场负责人在收到乙方负责人所拟的施工材料计划表时,应在施工材料计划表的附件上签字认可,并及时购买施工材料,不得无故拖延。

5、甲方应按时拨付劳务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常驻现场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各一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并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提前3日将施工材料计划表(一式二份)送达至甲方负责人,并请甲方负责人在施工材料计划表上签字确认,以示为计划表已收到的依据。

2、乙方所属工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作业,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造成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果应加强管理、做好工人的教育及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交底,场内的各种设备、用具等应随时收捡,并放臵于甲方指定堆放地点,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如果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者超过定额消耗量5%,甲方在当月发放劳务工资时按照浪费量予以扣除。

5、乙方所属机械设备设施自行守护,守护费用自理,负责工人食宿安排。

6、在规定的工期内,乙方应紧凑安排施工,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7、乙方在甲方领取当月劳务工资后,必须将当月工资如实发放给工人,不得无故拖欠,并将工人工资表如实造册,工人签字后(含有指纹)送到甲方专职管理人员处,逾期不送达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工人工资未如实发放造成其民事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以甲方无关。

十、安全与责任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实施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供应。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6、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

十一、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

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及质保金的退还

本工程质保期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但由于该工程实行劳务分包为此作如下调整:

1、房屋的-1.5m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为1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1年;

4、甲方在质保期满后5日内退还2%的质量保修金给乙方(不计利息)。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按照制定的合同执行,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部分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有违约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如因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其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因工程材料不到位或因其他原因无力购买材料造成工程停工,其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向乙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人员不到位或人员短缺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双方在履行合同产生争议或劳务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屡次协商达不到共识,可向中江县人民法院提

请诉讼。

十五、该合同见证单位

见证单位:中江县瑞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合同必须以见证单位盖章才能有效,因业主属于开发单位,如因种种因素施工单位不认可,应由业主单位认可。

十五、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单位二份三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劳务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然终止、失效。

甲方法人(盖章): 乙方法人(盖章):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见证单位(业主单位盖章):中江县瑞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工程劳务派遣合同 篇七

一、劳务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随着国家新劳动法律法规的频繁颁布实施, 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邹县发电厂创新实施“三做到三确保”管理模式, 规范了管理程序, 防范了法律风险。

1. 严格制度管理, 做到关口前移, 确保程序合法

一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合法性要求, 重点规范了规章制度制定、发布程序, 做到“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公示”和“内容合法”, 防止因程序违法导致制度无效。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规章制度内容, 禁止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规章制度内容具体化, 如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等作出具体量化规定。适当运用弹性条款, 如兜底条款“其他”等行为。三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对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八种情况规章制度, 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协商的书面材料。

2. 执行制度公示, 做到重心下移, 确保职工知法

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能产生约束力。一是所有专业、岗位变动一律填写岗位变动审批表, 个人、班组、部门、人力资源部等签字齐全, 且登记存档。二是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通过厂内网络、邮件等方式进行公示, 要求每位职工进行学习并签字确认。集中组织开展内部培训, 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 并严格存档管理。三是为每位职工发放《职工手册》, 主要内容是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企业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及劳动合同条款等, 定期组织学习和考试, 留存职工学习签字记录等, 有效防范告知法律风险。

3. 运用法律手段, 做到坚定不移, 确保用工守法

一是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职工工时、薪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情况报告、信息报告和职工举报等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 加大了对职工违法犯罪、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等相关流程按照规定进行了梳理完善, 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100%。三是严格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订下发《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及时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 重点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严把资质审查关, 明确权利义务, 确保各方利益。

二、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为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邹县发电厂创新实施了“三个两手抓”管理模式, 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 一手抓组织领导, 一手抓教育培训

一是实施“三级管理、四个链条、一个中心”管控模式。即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委员会、职能部室、承办部门三级管控体系。建立以项目承办、资金落实、归口管理和审计监督为链条的合同管理机制。成立招标管理中心, 规范招投标管理, 实施阳光招标。二是完善制度, 落实责任, 打好管理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授权委托、经济纠纷等相关的制度, 对资质审查、文本起草、法律审核、履行监控及责任追究等做了明确规定, 规范了合同全过程管理。三是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014年以来, 举办各类合同及法律知识培训班4次, 参培600余人次。3名职工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结合廉政教育例会、参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等形式, 以案说法学法, 极大提高了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2. 一手抓流程管理, 一手抓风险防控

一是创新实施“HMLS合同风险控制”管理模式。组织法律、审计、财务、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 积极开展合同风险识别、分析及应对, 共查找出“高、中、低、小”风险200余个, 其中高风险6项、中风险32项, 分别制定出76条应对措施, 并落实到部门、明确到岗位。二是优化管理流程、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根据风险评估情况, 及时修改合同及招标管理办法, 对风险辨识中列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关键环节, 相应增加或修改内控管控措施, 有效提高了合同过程控制水平。三是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合同风险管理为基础, 逐步完善了企业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 使企业风险防范体系覆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 形成了法律与物资、工程、财务、审计等其他管理职能相结合, 事前把关、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 一手抓过程管控, 一手抓关键环节

一是强化资质审查, 把好“入门关”。强化合同当事人“三证一书”、许可证照及信用资质审查要求, 落实审查责任主体。建立承包商资信评价系统, 按ABCD四个层级管理, D级承包商直接列入“黑名单”, 将资质、资信及履约能力较差的拒之门外。二是把好合同签订关。将法律审查作为合同管理的必经流程, 全面审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法律审核把关率保持100%。2014年以来, 共审查发现不合格条款300余项, 全部作了规范和整改。三是把好合同履约关。加强合同履约监督检查, 加大奖惩考核力度。树立证据意识, 注重合同资料证据保存, 防范合同诉讼风险。截止目前, 企业未发生合同纠纷案件。

8.工程劳务派遣合同 篇八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问题;研究

伴随上个世纪我国提出了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政策,我国的国门也因此被再一次的打开,这使得许多的外国企业都来到中国寻找发展的商机。但是,由于受当时法律的影响,使得外商无法具备独立的用工权,对此,我国政府部门颁布了许多的法律来解决此项问题,劳务派遣便是由此产生。由于经济的发展使得劳务派遣应用的范围不断的扩大,但是我国相关的法律却无法及时的跟上其发展的步伐,这使得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逐渐的进入到了无序的阶段。因此,我国新修订的劳务合同法对此方面工作做出了严格的制度规定。

一、当前我国劳务派遣方面的问题

(一)派遣三方主体之间的权责不明

作为的劳务派遣中的三方主体,其指的就是劳务派遣的企业单位、聘用派遣人员的企业以及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整个的劳务派遣过程中,三方之间处于一个三角关系,其中,派遣企业通过与签订合同的方式来雇佣劳动者,所以,其属于劳动者在法律上的雇主;并且,作为雇主,派遣企业可以对被派遣人员行使劳动法上规定的任何权利。在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法中规定,派遣和用工企业之前一旦签订了劳动协议,那么二者就属于平等的契约关系[1]。然而,用工企业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又属于劳动使用关系,当劳动者被派遣到了用工企业后,就需要听从企业的指挥,从事各项劳动生产合同,并遵守用工企业的各项规定。因此,这就使得派遣的三方之间形成了一种有法律关系,没有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却没有法律关系的雇佣模式,导致用工单位同劳动力的使用权利相分离,从而造成派遣三方在法律关系上的权责并不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十分困难。

(二)派遣单位整体资质较差

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其只是对派遣企业最低的注册资格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于派遣企业经营的资质与业务的范围并没有给予明确的法律规范。并且,劳动合同法在有关派遣单位等注册、税收以及其经济收入的核算等方面的内容也存在法律上的漏洞。这一系列情况的出现,使得我国的派遣业务在实际的运行时,经常会出现混业经营的现象。此外,目前我国几乎没有专门负责劳务派遣业务的组织机构,大部分的派遣业务都是以劳务的承包单位或者是劳务中介组织机构为主要经营者,并兼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促进我国在劳务派遣方面的政策发展建议

(一)完善劳务派遣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门槛实行把控

为了促使我国的劳务派遣市场可以健康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促进劳务派遣市场的市场准入性制度。首先,經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或经办,对于劳务输出单位的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考察,审核通过之后要在工商及税务部门进行登记与备案,对注册资金与税收方面的要求进行设置,将审计制度设置为年审制[2]。进一步加强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相关的政府监管的力度,对劳务派遣市场的进入门槛进行把控,淘汰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派遣单位,从而达到合理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使得劳动者对于劳务派遣方面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更好的工作,创造良好和谐的发展氛围。

(二)加强执法力度

首先,我国的政府部门应该要贯彻施行修订过后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务派遣业务的各项规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加强对于派遣业务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其次,我国各地区负责监督劳动保障情况的政府部门可以专门设立一个用来对派遣企业和用工企业进行监督的行动小组。并且,该小组要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对派遣与用工企业进行严格的执法监察。尤其要做好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派遣业务的法规要求的实际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现,监察部门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责令相关的单位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整改[3]。此外,监察部门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内容为依据,对其违法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被严格切实的贯彻和执行,从而使劳务的派遣以及人员的使用等行为更加的规范化。

(三)建立对被派遣的劳动者进行管理与服务是我规范与制度

劳务派遣所具有的价值是产生于劳务派遣的主体,即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创造的的价值,在劳务派遣的收益关系中,三方的收益均取决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所产生的工作绩效。所以,劳务派遣的单位需要与用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共同建立起一种规范的制度,用以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更好的跟踪式管理及服务性工作,切实的保障劳动者的既得利益,进一步促进被派遣的劳动者工作绩效的提高,使得劳务派遣关系中三方利益共赢的局面得以实现,进而保障劳务派遣行业可以长远的发展[4]。将被派遣的劳务者的利益需求落实到细处,为劳动者提供较为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情绪,使得三方利益均可以达到较为满意的水平。

三、结论

总而言之,劳务派遣的出现属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此种劳动者使用模式的出现,使得过去那种直接雇佣的劳务模式被打破。但是,在劳务派系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由于其派遣的过程是由派遣的组织机构、实际的用人企业以及被派遣的劳动者三方面组成的,所以,此种派遣模式也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全面的研究和分析我国当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规范策略,是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重要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侯丹.基于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劳务派遣问题研究[D].重庆师范大学,2014.

[2]林子森.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

[3]李晓娟.劳动关系非标准趋势下的劳务派遣问题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9.

[4]刘尚华.我国劳务派遣相关问题研究[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3.

作者简介:

9.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篇九

乙方:

为保证贵州省新新公司贵州省兴义监狱迁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工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教学综合楼工程承包给乙方,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 承包范围:从±0.000以上所有的木工支模。

三、 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31元/每平方,大写:每平方米叁拾元整。

四、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图、施工技术交底施工。

2、木工所有工具自带。

3、木工支完模后必须将模板清扫干净后才能交给钢筋工,模板验收合格后浇筑混凝土时木工必须派人守模。

4、对工人严格要求,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监理及甲方汇报,谁违反谁负责。

五、 工期:20xx年1月25日前主体必须完工。如违约,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10% 。

六、 每月按照混凝土浇筑完的实际面积的80%付款,主体完工付90%,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于法律的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10.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的管理班子进入标段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盐江西兰太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新干县太洋汌

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4、结构类型及高度:本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5、现场采用 从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及组合门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甲方确定。

三、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标段內的所建筑房屋,设备基础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化粪池钢筋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乙方需自备机械设备部分辅材,具

1、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本楼内外有本工种事宜,必须积极配合,及钢筋工不存在点工

(2)、所有建筑物内钢筋制作、安装。

(3)、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

(4)、绑扎:

A、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装垫块。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Φ14及Φ14以上梁、板主筋闪光对焊以电弧焊接长。

(5)、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运输装卸、堆码整齐,场内不在增加任何水平及垂直运输转运费。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

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7)、其他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他工种工作及混凝土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春插、双抢、照常上班,甲方不给任何补贴。

(8)、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五、其他清包工作内容:

(1)、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作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工完料清(甲方不承担任何点工)。

六、承包工程费用:

本标段内的所有钢筯工程,不论钢筯断面尺寸大小,全部工资加小型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次性包死,计总造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验收员验收后,作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15天。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核算员进行审核结算上报项目经理签字,竣工后清算。

3.结算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按已完实际工程量60%付款,正负零以上按已完实际工程量付款70%。主体封顶后付到80%,一个月后付到90%,做到工程不用钢筋时付9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既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1元/

4、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压迫其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模板工程

①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钢筋位移:10mm

④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口、松口数量不超过应绑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严禁带小孩、妇女及老年人来工地居住,不得使用童工,精神错乱人员。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扣除结算单价中1。00元/建筑平米。

5、乙方必须爱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一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未尽事宜遵照《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责任经济承包协议书》。

十、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除按建筑面积扣除结算单价中0。50元/建筑平米外,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每月必须完成二层工程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包括下雨停电一日之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和政府因素之外一日之后按时顺延。

十一、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出。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双倍扣回。

4、乙方在施工前,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民工不允许烧热得快、开小灶,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当月到班组长中扣除。

5、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覆盖并进行维护。

6、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每半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85元/分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

十二、成品保护:

1、保护好模权、安装及其他预留、预埋半成品。

2、其它成品保护工作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

十三、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十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生活水电条件,提供用餐食堂。

2、乙方人员上岗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及至各楼层。

十五,.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要求乙方负责人为其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4、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5、钢筋预埋等乙方需按要求施工,如有遗漏以后产生植筋等补救费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失或遗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本合同条款、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以及甲方其它要求、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乙方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滋事、不扰民。

10、乙方在中途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如中途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按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60%结算。

11、如乙方中途施工无足够人员施工,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结算按原合同单价60%结算,乙方结完60%单价款后必须即日退出施工现场。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至1000元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劳保非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署工作。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上一篇: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知识竞赛题下一篇: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