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专项检查

2024-07-26

本市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专项检查(精选2篇)

1.本市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专项检查 篇一

某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我院根据省、市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活动情况作一汇报。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制定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确定了工作目标。召开了合理用药监督小组会议,学习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做到人人知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主要内容。临床科主任向院长签定了抗菌药物使用责任状。

2、完善制度,严格抗菌药物管理。

我院下发《医院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实施细则》、《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进行限定,规范了抗菌药物的使用。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医院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抗菌药物知识。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窗口,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

4、强化管理,落实目标。

(1)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药剂科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方案要求清退了部分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2)将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小于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小于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小于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在每百人天5DDDs以下。

(3)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测与评估。

院感科加强了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以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

(4)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

各临床科室根据临床微生物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60%。送检率低于60%扣科室绩效考核分2分。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按照要求向各监测网上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细菌耐药等相关数据信息,院感质控办加强督办管理。

(5)严格医师和药师资格管理。

医务科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6)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务科、药剂科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点评,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予以全院通报。重点检查抗菌药物使用频次高的科室、特殊抗菌药物使用的医生和调剂药师,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

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药品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使用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7)建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管体系。

医务科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测情况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医院对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8)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将依法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医院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

自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通过全院医务人员共同努力,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各项指标都接近或达到了卫生部规定限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更趋合理,但部分指标离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提高整体诊疗水平,让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更规范、更合理。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2.本市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专项检查 篇二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各中小学、托幼机构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本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查摆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县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认真检查,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彻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一、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行政及德育管理

1、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学校常规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2、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应结合实际制订长期和短期的发展计划,有、学期、月、周工作计划和一日工作安排。平时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记录。坚持使用各种簿记表册,包括《校务日志》、《行政日志》、《教师考勤簿》、《政治理论学习记录》、《德育工作记录》、《教研活动记录》、《班主任工作手册》、《教师工作检查考核记录》、《日查周评记录》、《团队活动记录》等。文档资料完整,建档规范。

3、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学校领导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要求校长一律兼课。

5、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学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轮流带班值周,定点联系年级组、教研组等。坚持定期检查,学区校长每月深入辖区内的学校检查工作4次以上。分管副校长切实履行职责,每日到校到班检查指导工作。教导处坚持每月开展“四查”工作(查备课、查上课、查作业批改、查听课笔记)。建立“教师日常工作月量化考核”制度,做好一日巡检工作。

6、建立健全团队组织,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定期开展班、团、队主题教育。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

7、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

(二)、一般常规管理

1、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特殊帮助,不得歧视。

2、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学校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对教学计划的制定、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内外辅导、质量检测和总结评价等教学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具体规范化的要求;要特别重视建立课堂教学规范,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要建立健全听课制度,每学期校长听课不少于20节,分管教学的校长和教导主任不少于30节(音、体、美、劳占30%),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教师不少于15节;每次听课都要有记录、有评议、有交流。

3、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办学。(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中。

(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日。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确需补课,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

(3)、教师不得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课堂上抽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严格教学辅助材料选用。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印制作业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一套,普通高中学生印制作业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幼儿园不得使用教材、课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名义出版的变相教材、课本;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不得参加涉及幼儿教材、课本等幼儿用书宣传、推销、推介等的研讨、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

(5)、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毕业手续要完备,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变动学生月报表,资料要分门别类归档。义务教育阶段均不实行留级制度。

(6)、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其教学时间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三)其它方面管理。

1、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大型全校性的运动会,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可举办一次有主题的校园科技文化节。

2、档案资料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记录,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分类、立卷、登记、编目、装订等管理工作,做到资料规范和完整。

三、每日常规

1、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六小时,初中不超过七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八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九小时,高中不少于八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2、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天气允许)和眼保健操,大课间时间不得少于25分钟,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学校要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3、要建立每日两次(上午、下午)的教育教学检查制度,检查当天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成立检查考核领导机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组成,检查人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汇总评比一次,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记入工作人员业务档案。

4、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和阅览室的作用,实行开放式管理,合理安排借阅时间,尽可能给广大师生提供借书、阅览的机会和时间。

5、学校要建立每日一次的校园、教室的卫生清洁及卫生检查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保持校园的整洁。四、一周常规管理

1、每周一早晨要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或遇到恶劣天气除外),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也要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整齐队列,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唱国歌,并进行国旗下的讲话。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按规定降旗。

2、每周要安排一次专题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心理健康、公共卫生、法制、安全、国防、环境、禁毒、时事、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每周学校要安排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清洁校园,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4、每周学校要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汇报、交流各班的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学生的最新情况。

二、食堂管理

1、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不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3、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5、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6、严查清洁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穿工作服、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住宿管理

1、建立严格科学的宿舍管理制度,建立寄宿生信息卡,制定寄宿学生“宿舍公约”、“作息时间”等管理制度,及时认真填写《寄宿生管理日志》,做到住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寄宿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来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按标准配备生活老师,小学低年级寄宿生,按规定配备保育员。生活老师和保育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24小时轮流值班,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做到管理无空白。

3、对寄宿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督促学生遵守住宿纪律,规范作息制度。针对女生宿舍安全特点,要有男、女生相对独立的住宿,一人一床,安全方便,确保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4、宿舍保持通风、透光、无异味,室内外整洁、卫生。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文明卫生寝室评比。

5、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达标、畅通;宿舍外窗不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好,楼梯走道要有安全标识,按规定安装应急灯,火源电源管理要规范,定期进行疏散演练。

6、宿生的床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家具(床类)主要尺寸标准》(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5月28日批准,1998年1月1日实行)的要求,尺寸:单位:mm;单人床,长:1980,宽:990,高:610。双层床,长:1970,宽:800,底床面高:400-440,层面净高:980,安全栏板缺口长度:500-600,安全栏板高度:200。未达到标准的床铺立即进行改造与更新。

7对寄宿学生进行卫生教育,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内务,保持宿舍清洁。

8、服务人员配备。

小学1—3年级每30名学生配备1名生活教师(男女职数按学生性别比例设置),4—6年级每50人配备1名生活教师,负责学生生活起居工作。寄宿人数达到600人,应配备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疗中级专业职称并具有资质的熟练医疗业务、能胜任日常保健和预防工作的专兼职医务人员,配备1位洗浴管理人员,1位洗洁管理人员。食堂每40人名学生配1名炊事员,每200名学生配备1名宿舍卫生管理人员和1名保安人员。

9、宿舍各类用房应经有关部门鉴定不属D级危房,老房子达不到抗震6度的,要按要求加固。新建房屋必须按抗震6度设防设计建造。

10、据住宿学生数量,学生住宿面积按每生2.5—3平方米计算(应有水源和厕所),达到标准。

此次中小学托幼机构常规管理及学校食宿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是在市局年终督导考核后,针对我县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的一项专项整治活动;是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砀城文明创建吹响的号角,是进一步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为使新学期开局良好,决定在元月份对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1、砀山县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宿情况专项检查安排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3、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专项整治检查表

砀山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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