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共9篇)
1.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一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的意见》(冀纪字[2009]21号)和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冀教监[2010]3号),认真学习和借鉴试点高校的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坚持以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为指导,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学校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防止发生权力风险为目标,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着力构建覆盖学校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符合我校实际,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保障权力正确行使,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预防的原则,着眼于关口前移,着眼于监督制约权力,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把公开透明作为高校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便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发挥学校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优势,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监控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坚持制度贯穿的原则,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控机制建设的始终。
三、目标任务
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相互独立,形成对决策和执行过程有效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的三项监控机制。
(一)健全学校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对于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探索实行重大决策票决制。
(二)健全学校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科学设计学校干部人事、内部财务管理、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等权力运行流程,融入制约环节,实现过程控制,将公开透明运行的措施纳入权力运行流程管理。
(三)健全学校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探索扩大学校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学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院系一级重要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四、时间步骤
利用三年时间,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20日)为集中组织发动深入清理查找阶段。
(一)学习动员、制定方案(5月20日6月2日)
召开校党委会专题研究工作安排部署,组建领导机构。组织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端正态度,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实施方案。
(二)任务分解、组织实施(6月2日至6月15日)1.清理编制职权目录(6月2日至6月7日)。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学校各个单位的各项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职权目录。
(1)进一步明确界定学校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2)在对学校党、政班子及领导成员的权力运行及流程和学校各单位各自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授权依据和责任主体等内容;(3)依据职权目录编制各项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岗位、程序、公开范围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程序中,必须包括监督制约环节和投诉途径。2.查找廉政风险点。(6月8日至6月12日)对职权目录中的所有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确定各项权力的廉政风险等级。(1)学校各单位依据本单位职权目录,对每一项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自查分析,找出廉政风险点,注明风险等级;(2)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按照权力的大小、使用频率、涉及资金额度、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和发生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等因素来确定。对于潜在廉政风险大、发生问题危害严重的权力,划为A级风险;对于潜在廉政风险较大、发生问题危害较重的权力划为B级风险;对于潜在廉政风险较小、发生问题危害较轻的权力,划为C级风险;(3)对各单位上报的廉政风险评估情况,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修改,编制《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职权、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目录》,报学校党委审定。
3.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目录。与查找廉政风险点时间安排同步,在清理编制职权目录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冀教政法[2007]3号)的要求,对我校清理出来的各项权力,分类编制校务公开目录。
校务公开目录要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政策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内容,重大决策、人事调动、干部选拔、职称评定、教职工福利、重大项目开支、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基建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都要纳入公开目录,对师生普遍关注的公开事项要尽量予以细化;并按校务公开信息的分类,确定编排体系,标明获取方式,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编制校务公开指南。
(三)研究确定、合理分解(6月15日至6月20日)。围绕准确把握高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召开校党委会对全面清理汇总情况进行研究确定,合理分解职权风险,明确等级责任,设定化解程序,为全面实施推进并形成符合高校特点的 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底)为制定防范规则完善建章立制阶段.(一)清理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学校已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结合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详细列出需要新建、修订完善和需要细化的规章制度明细目录,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处室,明确完成时限。
(二)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不同等级风险点,分别制定防范措施。立足于有效预防,根据不同风险点的特点,对风险点逐个提出预防措施,努力做到简单、管用,能够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使“风险点”成为“安全点”。过于集中的,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探索用现代信息手段监控高校权力运行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重点对高等级风险点进行防范。把决策管理纳入监控视野,并作为监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大决策要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出具廉政风险评估报告。
加强廉政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廉政风险,由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第三阶段(2011年至2012年完成)为全面推进实施有效监控运行阶段
(一)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一是坚持全面公开。凡属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广大师生关注的问题,特别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物资采购、教师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困难补助和奖助学金发放、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重要权力的行使,都要及时向广大师生公开。二是规范公开行为。健全校务公开的办理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校务公开。把动态公开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三是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办公网、校园网、校报、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公开,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工作。一是加强对基建项目权力运行的监控。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新上项目或项目内容的变更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基建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坚持对基建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开展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采购权的监控。完善并贯彻落实《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华航院字[2006]82号,充分发挥学校经济活动领导小组的管理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加强内部财务权的监控。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财务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加强学校内部审计。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禁止并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四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和监督。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学校任用中层干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要定期调整,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定期轮岗交流。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五是加强对高校招生的监督。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并完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
(三)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建设贯穿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始终的要求,在推进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学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重点: 一是按照学校需要新建和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细目录,坚持与现有制度相互衔接,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的各项制度。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干部人事、招生考试管理、教育收费、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和后勤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控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该项工作的领导。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党政副职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监审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工部负责人组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党委副书记担任。
(二)落实责任。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贯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始终。把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事、明确到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监控机制建设健康顺利推进。学校纪委积极协助党委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监控机制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我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全校营造起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良好氛围和必要的舆论环境。
(四)稳步推进。全面开展高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推进我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融入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正确处理和把握积极推进和扎实稳妥的关系,分阶段、分步骤扎实开展。统筹推进“三个机制”、四项“重点工作”、监控机制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学校各项业务工作,使之成为统一的整体。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整体合力,提升我校整体工作水平。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0年6月7日
2.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二
一、健全和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不承认或不尊重人大的监督权, 就是不承认或不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长期以来, 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职权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人大监督的质量不高, 效果不理想, 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普遍存在, 必须彻底扭转这种局面。
二、健全和强化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是国家行政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也是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 行监督权力的行使, 除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对其所属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行为有权实施监督, 改变或撤其不适当的命令、规章和决定外, 主要是由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实施专门的监督。健全和强化行政监督体系, 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 革除现行行政监察体制将监督置于被监督对象直接领导控制之下的弊端, 建立直属于国务院的垂直组织系统, 并提升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地位, 置于与同级政府平等的地位。第二, 建立健全行政监察的实体性和程序性法律制度, 明确界定其职权围, 规范其监督行为, 将其纳入正规的法制轨道。第三, 在工作方式方法上, 应改变消极被动式的受理查处, “马后炮”为积极主动式的检查, 专项行政业务的抽查, 行业民意调查,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当政府参谋, 提出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健全和强化司法监督措施
司法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的过程中, 也担负着一定的权力监督职能。这种监督分为两个面的监督 : 一是司法机关系统内部同级不同职能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和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监督 ; 二是司法机关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 对有关行政权力和社会组织的领导管理工作所实施的司法监督。健全和强化司法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司法体制, 解除地方党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凭借司法组织人事权司法财经权, 对司法机关的控制和非法干扰、对抗, 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公正、廉洁, 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健全和完善司法制度, 加大司法机关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依法严惩各种职务犯罪, 扼制住党政机关中发生的消极腐败现象, 有效监控和及时制裁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活动, 这是最好最有效的司法监督。第三,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增强司法伍的抗腐蚀能力, 实行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增强司法队伍的工作责任心, 这是强化司法监督的组织保。
四、强化执政党的监督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如果党能够严格有效地监督管理好自己的队伍, 特别是能严格有效地监督管理好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和进入各种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党政机关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党组织管好党员队伍, 特别是强化政党对各级党委一把手和进入各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制度, 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 对整个国家的政权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 实现廉政治, 是一个最具决定力的因素, 必须采取果敢强硬的组织和制度措施。
五、健全和强化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
人民政协是我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由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代表、台港澳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所组成,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长期以来人民政协根据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 团结境内外的一切爱国民主进步力量, 共商国家大计, 特别是发动组织一切爱国民主进步力量监督执政党和国家的领导管理活动, 监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成为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力量和形式。各种社会团体, 承担着联系、代表和团结、教育、帮助不同方面和界别的职工群众的职能, 享有对各种国家权力实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消费者协会、各种行业协会以及各种学术团体、文艺团体等, 除了可以行使一般的民主监督权利之外, 尤其可以对自己所代表的方面和界别的职工、青年、妇女儿童、消费者、科学家、艺术家等的民主自由权利与合法权益的维护, 发挥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
六、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毛泽东早年在延安同黄炎培先生的谈话中, 就指明了“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敢懈怠”的深刻道理。遗憾的是, 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制度措施来贯彻落实, 没有给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提供充分有力的法制保障, 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公务人员的监督罢免权利, 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停留在抽象的法制宣言上, 基层干部目无群众, 畏上不畏下, 以权谋私, 为所欲为, 腐化堕落, 广大群众敢怒不敢言、无能为力的现象, 愈来愈严重。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是通过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两条渠道和两种方式来实现的。而这两种渠道两种方式都存在阻碍民众社会监督的不利因素, 必须下决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
七、健全和强化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宣传部门作为党和国家的理论宣传喉舌, 绝对不允许将其搞成资产阶级的新闻舆论“自由俱乐部”, 绝对不允许想讲什么就讲什么, 想宣传什么就宣传什么,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新闻舆论宣传的导向、口径、目标、任务、要求上, 要讲原则, 讲纪律, 讲党性, 讲国家大局利益。而揭露、鞭挞、批评社会丑恶现象、违法犯罪现象、社会邪恶势力和官员队伍中的玩忽职守、消极腐败、践踏民主与法制等现象, 恰恰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要求和保证, 是新闻舆论工作者的党性和战斗力的体现。
总之, 要针对我国现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缺陷与弊端, 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 既重视平行式监督, 又深化层级式监督, 构建中国特色的全方位、多渠道、社会化的权力监督机制和网络体系。只有这样, 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特别是权力滥用现象, 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效遏制腐败特别是权力滥用现象, 必须努力克服我国现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与弊端, 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社会化的权力监督机制和网络体系, 使各种监督渠道、各种监督形式和手段紧密衔接, 互相配合, 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
关键词:政治文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与强化
参考文献
[1]聂月岩.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9.
[2]金鑫.新世纪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3.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三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是党中央的决定,更是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要求。
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关怀不够全面
一是少数党员主体意识不强,认识不够,认为在党内工作生活中真正起支配作用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而党员不过是被指挥、被管理、被教育的对象。二是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把党员仅仅作为党的工作对象,开展党的工作的工具,偏重于向党员提要求、派任务,忽视党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使党员感到党内管理机制不健全,归属感不强。三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对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不到位,对党内外重大事宜,一般都是通知管理岗位的干部参加,使基层党员误认为自己只能接受教育、埋头苦干地为党工作。
(二)思想激励不够靠前
思想工作是我党建设中的一个有力武器,党内思想工作不是一个固定模式,应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得到创新发展。在新的形势下,仅靠奖状、开会表扬等方式进行激励,不仅显得单一,而且收效甚微。如何使思想激励方式体现时代特点,与政治、经济激励相配合,达到强有力的思想激励目的,是我们应该研究的课题。
(三)物质帮扶缺乏保障
一是党员之间在政治经济地位方面的悬殊和差距逐步拉大,党员中的“弱势群体”队伍有扩大倾向。如果没有物质上的激励帮扶,就没有党的组织机构和党员之间的良性沟通,就无法缩小党员之间的经济地位差距,也无法避免党内两极分化。二是一些党员因家庭困难,使其自尊心、归属感、集体荣誉感无法保障,从实质上保障党员权利也就无从谈起,以人为本的理念更不能得到充分体现。三是从基层来看,大多数党员长期处于工作第一线,工作非常辛苦,提拔晋级难,必然会影响党员的积极性,影响基层党组织的内部和谐。
二、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思考
(一)以激活力、励动力为出发点,健全完善党内激励机制
一要重视精神鼓励,使其荣誉上有追求。建立健全党内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证书制度,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确保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得到明显提高。对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实行奖励,培育典型。二要鼓励参政议政,使其政治上有成就。注重把优秀党员推选为党员代表、职工代表、会员代表,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的能力,重视其政治作用的发挥,激励他们按照民主、法制、正规的渠道陈述政见。通过政治权利的保障,使其感到自己在精神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使命感、政治上有荣誉感。三要进行物质奖励,使其经济上得实惠。对党员实行业绩考评制度,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核等程序,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把组织职责与个人利益挂起钩来,让广大党员认识到自己在得到组织关爱的同时,勇于承担责任,激发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二)以暖人心、解难事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党内关怀机制
一要建立党内探访、谈心制度。通过结成一对一、多对一的联系帮扶对子,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探访、谈心等办法,建立健全党内结对联系、谈话、定期走访等制度。二要建立定期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长期患病党员,发放慰问金及物品,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凝聚人心、激励发展的作用。三要建立生活关怀制度。探索建立党员生活救助制度、生活补助制度,确保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
(三)以建制度、搭平台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内帮扶机制
一要加强党员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以党委组织部门为龙头,基层党组织为基础的全覆盖的党内关怀帮扶活动网络。拓展党员服务功能,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提供生活救助、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多方面的服务,构建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民生的工作体系。二要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分类建立统计台账,通过分类建立困难党员、老党员信息,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实施救助,建立党员分类帮扶机制。三要建立关爱帮扶基金。积极探索建立党内扶助新办法,通过党费专项划拨、党员捐助等方式,建立党内扶助基金。
总之,党内关怀体现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抓住重点,做到在思想上关怀,在生活中关心,通过党内关怀机制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就会得到较好发挥,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必将显著提升。
4.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四
张掖市委组织部政策法规科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对促进党内和谐,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按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探讨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涉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事关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的发挥,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遵循和把握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体现到党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在精神上激励党员、生活上关心党员、工作上支持党员,做到知党员所想、解党员之困、帮党员所需,使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更具人性化。
(二)统筹兼顾原则。坚持把激励、关怀、帮扶有机结合起来,把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其他群体党员都纳入激励、关怀、帮扶的范畴,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融入激励、关怀、帮扶的各个环节,防止顾此失彼、相互脱节。
(三)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关怀、帮扶措施,不搞一刀切,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分类帮扶,真正把不同群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四)科学规范原则。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的始终,积极探索建立配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广泛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科学运行。
(五)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一阵风,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使广大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二、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任务措施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入手,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着力构建上级党组织关心服务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关心服务广大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心服务人民群众的格局。
(一)着眼于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机制。注重运用政治激励、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等措施,不断强化党员的参政意识、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树立政治激励导向。重视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党员干部,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挂职锻炼力度,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工作人员,为优秀党员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全面推行党员议事、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对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党员群众,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更好地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是健全奖惩激励制度。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并大张旗鼓地宣传其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当先锋、作表率。同时,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作用发挥不好、有损党员形象的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帮教转化,教育无效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是完善责任激励措施。坚持和落实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探索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发扬优良传统,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根据不同行业党员的工作实际,积极推行目标管理、挂牌上岗、服务承诺等制度,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四是落实保障激励政策。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工资报酬制度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将村干部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等制度,将在职村干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对离职村干部按任职期限等情况发放生活补贴,解决其后顾之忧。探索建立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重点对解放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给予生活补贴,使他们老有所养。
(二)着眼于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针对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在党内积极营造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动力。
一是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基层党组织要广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与党员交心谈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党员交心谈心,全面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切实做好消除顾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基层党支部对党员要坚持做到“七必谈”,即:岗位变动时必谈,思想波动时必谈,工作失误时必谈,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分歧时必谈,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必谈。
二是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利用“七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力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重点走访慰问,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党员中。根据党员生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走访慰问,坚持做到“五必访”,即: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婚丧嫁娶时必访,发生意外时必访,生活困难时必访,流动党员外出返家时必访,切实让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
三是构筑党内服务平台。依托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代理中心等社会服务体系,建立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党员服务中心,并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和劳务基地建立党员服务站(点),面向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党内宣传教育、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管理、党员求助热线、党员权益保障、党员互帮互助等服务,为广大党员搭建学习、活动、交流、服务的平台。
(三)着眼于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建立健全党内帮扶机制。以解决党员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改善贫困党员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坚持定期对困难党员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结合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分行业、分层次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帐,详细记载相关情况,适时查证核实,实行动态管理,为开展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社会公示、逐级申报的办法,规范困难党员申报程序,严格审核确定重点帮扶对象,明确帮扶方向和目标,确保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是设立党内帮扶基金。采取财政补贴、党费划拨、党员捐助、社会赞助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公益性、互济性、群众性的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在对特困党员家庭进行重点救助的同时,采取无息借贷、定期还本、滚动使用的运作方式,对有致富项目的困难党员提供生产扶持,努力发挥帮扶基金的最大效益。
三是深化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党内帮扶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制度,深入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城乡党员、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组织、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长期稳定的帮扶对子,切实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城乡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分类帮扶措施。对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党员,按政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通过开设“爱心超市”给予必要的援助;对因病、因灾生活困难的党员和年老、孤寡、残疾党员,在实行生活救助的同时给予更多的精神关怀;对农村贫困党员,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重点从解决生活困难、提高致富技能等方面进行帮扶;对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重点从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就业培训、介绍就业岗位等方面给予帮扶;对流动党员,重点从生产互助和关心照顾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方面进行帮扶;对从事生产经营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党员,重点从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
三、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激励、关怀、帮扶三者的有机统一,统筹兼顾,综合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一)普遍关爱与重点帮助相结合。对党员的激励、关怀和帮扶,要在普遍关爱全体党员的前提下,以帮助少数特困党员为重点,对在思想、生活、生产、工作上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实施重点帮助,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个别问题个别解决,切实增强关爱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精神激励与物质帮助相结合。在激励、关怀、帮扶过程中,既要做好党员的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注重从思想方面对党员进行精神鼓励和慰籍,又要力所能及地为党员提供一些物质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真正达到凝聚人心、鼓舞干劲、促进和谐的目的。
(三)集中帮扶与经常关爱相结合。在集中资金、物资对特定的困难党员群体进行定期帮扶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日常帮扶的方式和渠道,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走访交流等活动,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促进关爱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四)关爱党员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深刻内涵,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关系,使党员在党组织的关爱中激发热情、增长本领,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更好地服务群众,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5.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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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范围。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三)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明确梳理的政策要求;其他类别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四)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在全面梳理基础上,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职权事项,应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地方各级政府要对其工作部门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需修改法律法规的,要先修法再调整行政职权,先立后破,有序推进。在审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审查结果按规定程序由同级党委和政府确认。
(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
(八)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需列入权力清单的,按程序办理。建立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九)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已经建立权力清单的,要加快建立责任清单;尚未建立权力清单的,要把建立责任清单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与权力清单一并推进。
6.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六
(理论征文)
摘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其根本目的就是反腐倡廉,通过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因此,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制度,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才能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关键词:健全 权力运行 制约 监督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其根本目的就是反腐倡廉,通过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由此,产生如下问题:什么是腐败?为什么要通过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或者说,为什么要靠制度反腐?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如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三百年前,洛克说,统治者无论有怎样正当的理由,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为准则,如果他的行动和命令不以保护他的人民的财产而以满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愤和任何其他不正当的情欲为目的,那就是腐败。在国际法上,腐败是指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当一个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人同时是一个具有私人利益的个体,角色的冲突让他在制度不完备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反腐倡廉是每个国家和政府任何时期都重视的问题,是关系到一个政权和民族生死存亡的的严重政治斗争,腐败现
1在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党和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那么,腐败的根源是什么?如何反腐?
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和权力是一双孪生姐妹,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中国的传统崇尚德治。重视道德的教化和作用,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一大特色。中国的传统文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提升掌权者的道德素质,加强内心的道德修养,可以有效地抑制腐败。“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自自律来”“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愿望是美好的,但如果失去了制度上的保障,其作用却是有限的。如果机会允许的话,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暴君,每一个掌权者都是潜在的有可能成为的腐败分子,那些落马的贪官,在其拥有巨大的权力之前,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品德尚好的人,但一旦拥有了巨大的不受制约的权力,一切都变了。由此而言,国人呼唤清官,单纯希望各个级别的清官,挥舞铡刀,惩治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贪官污吏,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这种延续了数千年,需要借助强势群体或圣贤人物的完美人格来实现社会稳定的愿望,犹如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却经不起欲望之水的冲刷。靠什么保证,每一名政府官员都是海瑞?假如每一个人都是天使,那么,法律将是一堆废纸,毫无用处。
我们不能只是奢望掌权的人都是道德君子和清官,期望
这个好官能用好手中的权力,反腐败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任何人的自我监督和完善,还必须依靠制度的约束来限制人性恶的一面,必须依靠制度建起一道道反腐败的栅栏。制度,是反腐败的最有效手段;只有依靠制度,才能剑指腐败的深水区。
2008年3月10日上午,人民大会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作工作报告中说,5年来,高检立案侦查的省部级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930人。成绩是可喜的,但是反腐成绩单无论是长是短,应声落马的贪官无论是多是少,却总让人难以心安。如何保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的缺失,比腐败本身更为可怕。一系列大案要案的爆发,使我们再次意识到,制度设计缺漏、监督机制失灵、干部权力过大、约束惩治太弱,是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本原因。
我们没有建立反腐败制度吗?有!从现实来看,我们说创新反腐制度,并不是说我们没有制度,而是说我们有的制度已经陈旧过时或落后。据悉,早在2006年,我们就有1200件反腐败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社会形势发展太快,也由于贪官搞腐败的形式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狡猾,我们有的制度的漏洞与缺陷已经凸现,一些制度程序被贪官玩弄于股掌之间,如同“牛栏里关猫”,成了摆设。
因此,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制度,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才能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一、严格而完备的法治制度。任何权力都不能高于法律,任何部门都处于其他部门的制约和监督下,而所有部门、任何高官,在法律面前都不得逾越。即使是最高行政长官如果有违法行为也一样要受到严格追究。法治的威严能使大多数官员不敢起贪污之心和违法之念。
二、强大的舆论监督机制。无论是香港还是欧美的经验都一再证明,成本最低、最有效力的监督利器就是舆论监督。香港在九七回归时民众最关心的也是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是否能继续保持,经过几年的验证,香港人民放下心来,而这些有效的监督机制,使香港的廉洁指数不断提高。在国内,网络监督,即以网络为载体的舆论监督,正在成为舆论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从南京的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到广西来宾烟草局长韩峰,等等,他们的落马无不与网络监督有关。
三、有效的制衡机制。公、检、法互相制约,各相关权力部门互相制约,使各方轻易不敢做违法之事,即使有错发生了也能及时被发现,并得到纠正。另外,通过制度设计,政府部门的权力主要用于监管和服务,应该很少涉及资源分配,所有权力边界都有严格的划分和认定,权力运作的过程也完全置于阳光之下,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官员都象玻璃鱼缸内的金鱼,腐败行为怎么能产生?即使产生,也能立即予以铲除!
四、充分的公民监督机制。民众对官员的监督是最合理也是最有力的,在这方面我们应加强制度建设,拓宽百姓的言路,出台具体的政策对民众积极参与反腐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和回报,在官员的任免上加大群众投票的有效性。
五、加强对权力授予过程、权力行使过程、权力运行结果的制约和监督。
权力的授予主要体现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等环节上。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作风顽强、在群众中威望高的干部选拔上来。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制约和监督。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加强对权力运行结果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改变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强化组织手段,使干部不敢松懈。及时调整工作懈怠、不负责任、不讲原则的干部,使干部对职务、权力和责任心存敬畏,不敢懈怠。
相对而言,“高薪养廉”机制,个人认为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并不是主要的。以香港为例,1974年前,香港高官的薪金已非常高,但仍是贪官遍地。现在内地也有相当多国企高管年薪几十万、上百万,但由于权力大、约束少,各利益方“攻关”不断,一些高管在拿高薪的同时,对各种贿赂仍来者不拒。
总之,变革制度设计,以降低腐败机会和腐败利益,增大腐败成本和腐败风险,是构建一个国家防腐体系的基本要素。只有把这些基本要素融入反腐败体系的各个环节中,使制度设计真正形成互相制约与多重监督的格局,才能从根源上去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在防治腐败中起到标本兼治的深远作用。
如果我国在反腐败和法治建设上取得重大进展,摘除了社会肌体上的最大毒瘤,我国的经济才会高效运行,民众的满意度才会大大提高,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党的威望也会更高。
7.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七
(一) 权力。
权力从一产生就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它代表着责任和义务, 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个人的利益和地位。正是由于权力的这种双重性, 使得权力在使用的过程中必然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 一方面是权力正常发挥其职能,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领导社会公众实现共同的目标, 权力的行使符合人民的意志, 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 就会起到推动社会的发展, 保护人民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如果权力拥有者滥用权力, 以权谋私, 导致社会公共目标和公共利益遭到损害, 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导致腐败。[1]由于权力负效应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甚至引起社会动荡, 因此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二) 权力监督。
权力监督就是指对公权力行使者行使权力行为的监督, 即: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和督导。[2]权力监督可以规范公权力的正确行使, 让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中运行, 使其得到很好的监察和督促, 让公权力的行使者能够很好的在监督机制之下规范自己的行为, 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
(三) 权力监督机制。
权力监督机制是指一种固定化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化的方法, 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等要素。权力监督机制在预防腐败中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 为了有效的预防腐败, 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权力监督机制。
二、各种权力监督机制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一) 党内监督的作用。
党内监督就是党组织对每个党员的监督和党员之间互相的监督。党内监督的法规是党内生活的准则和规范, 是维护党内正常秩序, 实行党内民主的保障, 也是消除权力腐败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规定的各项制度, 对完善监督机制, 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 尤其是主要领导人的监督, 提出了很多创造性的举措, 这对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对构建预防腐败机制有着积极的意义。[3]也能有效地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避免其误入歧途, 使党员干部真正的为人民谋福利, 为国家做贡献。
(二)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作用。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人大对行政权和司法权进行控制和制约, 从而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理的使用手中的权力, 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三) 行政监督的作用。
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它可以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 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提供实践依据;可以预防和纠正对方的违法行为;它是保证执行法律、法规, 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4]
(四) 民主党派监督的作用。
我国的民主党派大多具有较深厚的民主传统和较强的民主作风, 使其敢于大胆直言、针砭时弊。民主党派几十年的政治生涯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监督经验, 善于选择监督的方式, 把握监督的力度, 因而有利于预防腐败。民主党派的成员多是知识分子, 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具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优势, 在行使监督职能时, 能从理论的高度看问题, 抓住事物的本质, 切中要害, 使监督行为科学合理。
(五) 群众监督的作用。
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群众监督是最直接、最广泛、最公正、最有效的一种社会监督形式。
(六) 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时效性和全效性。网络是能够全天候的传播信息与实时发布信息, 所以监督也是全天候的。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平等性。在网络上传递的信息, 对每个人都是对称的、平等的。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安全性。利用网络监督的方式, 进行网上举报则会安全一些, 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举报者的隐私, 给予举报人安全感。
三、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的对策思考
(一) 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教育。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一是抓思想教育, 着力解决树立正确权力观问题;二是抓好监督教育, 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受约束问题;三是抓好廉政教育, 着力解决拒腐防变的问题;四是抓好党性教育, 着力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问题。[5]对于群众而言, 他们应该通过参加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提高权力监督的认识, 加深对落实权力监督重要性的理解, 自觉履行监督职权。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素质, 为规范监督制约机制打好思想基础。
(二) 把好用人关、突出权力监督对象。
在领导干部的任免和选拔上, 应该严格把好关。选拔的干部应该是要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而不是为了谋取私利才任职。在实际工作中, 要把一把手作为重要的监督对象。发现确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一把手, 应就地免职;要对权力实行分解, 做到分权制约, 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制约, 防止权力的独揽和滥用, 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岗位, 要明确不同的领导分管;要定期对一把手用权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要合理设置机构职权, 形成权力制约关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改善决策机制, 对重大问题和事项, 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约束一把手的权力。
(三) 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党内监督就是要加强班子内部的监督, 领导班子内部要严格按照要求,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使之制度化, 定期在党内述职述廉, 申报个人收入, 将党员干部的收入情况透明化, 既给他们敲了警钟, 让其不敢收受贿款, 又能够很好的打击已经犯错的党员干部;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实施、大额资金审批使用等重大事项定期报告, 防止决策的不正当行使, 以及重大项目的不正当规划, 并且能够规范大额资金的用处;对干部任免, 要召开全会, 实行无记名投票, 既能保证干部的优质选拔, 又能避免裙带关系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党外, 要将权力运行情况, 党委政府决策情况, 向全体人民公布, 并受党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团体、阶层的监督, 对广大人民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损他们利益的事情, 限期改正, 并追究决策者的相关责任。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要通过内部的督促, 同时也需要外部的群众、社会组织等的监督, 只有党内监督或只有党外监督都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的作用, 只有坚持内外并举, 才能更好的健全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从而真正预防腐败。
(四) 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虽然说群众可以通过举报和上访等方式进行监督, 但有时候群众的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所以, 只靠群众监督是不能很好的处理社会中出现的不良现象的。同样, 在没有群众参与的情况下, 专门监督机构所行使的监督权限在很大程度上也都是程式化的, 因此专门机构监督应该与群众监督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量, 保障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五) 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该从自身做起, 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严格要求自己, 规范自己, 做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做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事情。但是仅仅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自律也是不够的, 缺乏必要的监督, 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因此他律是不可或缺的, 他律就是来自外部的各种制度、法律、舆论以及其他监督主体的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仅要自我约束, 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抵制腐败的滋生, 而且还要积极接纳来自其他群众、机构、舆论媒体的监督。
(六) 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
自上而下的监督, 是上级主管部门、行政领导机关和监督部门对下级的监督, 还要形成监督制度规定, 监督内容, 实施垂直监督;自下而上是群众或下级领导对上级领导的监督。往往自上而下的监督是很容易的, 但是, 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就比较难。要解决下级监督上级难的问题, 这就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制定相关制度政策, 使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合法化, 使下级敢于监督上级, 而且能够监督上级。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产生, 需要做到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
(七) 发挥好网络舆论监督作用, 增强监督合力。
应当对网络舆论监督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并且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 使其规范和完善, 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 使互联网成为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政府部门应该坚持公开公正原则, 营造宽松、有序、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 从排斥、惧怕网络逐渐变为接近、利用网络。立法机关也应加快立法的步伐, 规范网络行为, 保护网民的权利。同时还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网上信访”制度, 收集民声建议;建立和完善违法追究制度。[6]
参考文献
[1].吴丕, 丁峰, 尚志民等.中国反腐败———现状与理论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3:107
[2].杨宇冠, 王文生, 韩红.我国反腐败机制完善和联合国反腐败措施[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7:348
[3].王臻荣.行政监督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232~233
[4].http://baike.baidu.com/view/315303.htm
[5].杨文.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EB/OL].[2010-04-28].http://dbjw.jmdbq.gov.cn/
8.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八
(作者:陈凯龙 来源:学习时报2012-7-30)
编者按 : 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何动员、组织、整合社会力量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如何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在专业性强又反复出现腐败问题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实施全程监控?如何对村官进行治理?„„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个现实问题的破解中,南京市不仅逐步形成了一套管用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体系,而且提升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能力,找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好形式。他们的探索是有价值的,他们的实践是有成效的,他们的经验是有启示意义的。
长期以来,由于观念和体制的影响,政府部门权力运行不够透明不够规范,一些“机关病”根深蒂固,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特别是行政权力大多内部封闭运行,现行监察手段比较单一,在内部监督受制于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而外部监督又难以深入的情况下,必然导致监督制约不到位。因此,创新政务管理模式,选择一个更加高效的载体和平台,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已势在必行。对此,南京市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了流程再造和优化,初步实现了权力的阳光运行。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对市、区(县)两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行政权力逐项统一编码管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及其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公示,各单位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权力公开”栏目,并与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链接,做到同源公开和形式规范,并规定凡未在网上公开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
二是统一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确认行使依据、程序、时限、责任追究等,并按照方便网上监察监控的要求,对每项行政事项逐项统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优化权力运行路径,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降低办事成本。
三是固化权力运行流程。根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所有行政权力逐项固化上网,接入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规划、环保、国土、房产等部门还将业务数据按照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要求进行归集,建立融合行政办公、行政执法以及业务管理需要的电子政务系统,达到了信息资源整合的叠加效应。
四是全面推行网上监察监控。基于网上政务大厅建立两级电子监察系统:一级平台为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监察模块,二级平台为各部门、各区县电子政务系统监察模块,分别由市监察局和区县派驻监察机构对阳光运行系统模块、运行绩效、审批流程、监察监控等内容开展实时远程监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起督办指导,分类处理预警告警,纠正权力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目前,已发送督办单 2000多份。同时,根据真实环境设置49项异常事项告警点,从政务公开、流程合法、期限合法、廉洁行政、服务态度等方面,作出相应的量化测评,并进行市级行政监察监控绩效排名,作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网上监察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特别是他们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加以规范,取得了三个方面的突破,形成了有特色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首先是流程固化责任到人。将过去纸质方式运行中的环节、程序和工作表单,利用信息技术固化到业务系统中,实现网上审阅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做出决定,权力运行过程由计算机全程留痕,达到权力运行全过程可查可控的效果。其次是实现电子监察监控对行政权力的全覆盖。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之中,汇集到网上政务大厅公开运行。在行政权力全覆盖全上网的基础上,通过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全面监督权力网上运行情况,不留监督死角。再次是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化运行。针对自由裁量权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制定《南京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并据此建立三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模式。其一,分类控制法。即建设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建立数据综合、交叉比对等多种机制,运用电子手段对行政执法运行和自由裁量进行监控,由权力阳光行政执法系统自动控制处罚幅度。其二,统计归纳法。将处罚细分成若干档次和具体情形,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库,只要将违法行为、情节等相关要素输入,即可自动生成处罚结果。其三,逻辑数学法。通过设立情节裁量标准、违法行为后果裁量标准、行政处罚金额拆分标准等标准数据库,构建以“二维数组”为核心的自由裁量控制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处罚结果,确保了自由裁量结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经过6年多的努力,南京市政府系统180余个部门和单位,已全部接入市级机关政务内网。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38个部门和13个区县都已建成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截至目前,纳入市级监察监控系统的网上办件数近400万件(不包括垂直部门及各单位的条块专网和涉密网数据),形成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察”的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源头防治腐败、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多重综合效果。
第一,通过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并推进上网运行,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直接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与时不符的审批事项依法全部被清理取消。通过三轮集中清理,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大幅压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5878项核减到2293项,区县行政权力事项总数削减了近50%。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动态调整,出台《全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管理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扎口管理,凡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设立、修改、废止,均由市级部门和区县及时从网上远程无纸化申报调整,并通过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业务系统实时修改相关数据库内容,形成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部门普遍以行政权力网上调整为契机,实行服务承诺制,以民为本、服务发展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通过政务管理方式的创新,使预防腐败寓于行政管理之中。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基本要求,实行受理和办理分离的工作模式,受理和反馈统一在窗口或外网进行;事项办理统一在内网进行,当事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相互隔离,截断了“暗箱操作”渠道。一些部门依托自由裁量权自动控制系统,从源头遏制了权力寻租行为。同时,通过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实时获取权力运行数据,实施在线督查、动态调整、数据分析、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并对各部门网上办事情况进行千分制量化测评,实现了结果监督向过程监控、人为监督向自动监控的转变,促进了从源头防治腐败水平的提升。
第三,通过构建政府部门为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平台,使企业和群众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全新、高效的载体和平台,所有办事环节以图表方式清晰显现,时效考核以秒为单位精确统计,并做到全过程痕迹保留。一些单位尝试将权力阳光业务系统与内部办公系统有机整合,同步设立“网上申报窗口”,开设短信平台,实现了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实时互动。目前,政府部门办理行政事项的时间普遍比法定时限缩短了一半以上,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和办件提速率明显上升,群众对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满意率逐年提高。
9.建立健全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篇九
关键环节
如果说“三公”领域是当前防止利益冲突的重点领域,那么,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就是防止利益冲突、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因为狭义的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正是权力寻租、公权私用。
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这可以说是防止利益冲突的治本之策。
防止利益冲突、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近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看,涉案单位都存在监督缺位或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有些违法犯罪分子收受贿赂长达数年,而组织上和有关部门却长期未能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的问题,也反映出在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依然是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的难点,也是防止利益冲突、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课题。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利益冲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首先必须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要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规定,体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目前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也确实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有的部门集“导演”、“演员”和“评委”于一身,给自己定规矩、给别人出政策、执行监督一肩挑等现象仍然存在。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加强群众对重大决策的监督,是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冲突的根本措施。
制约权力,必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四中全会《决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提出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并强调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这些都是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利益冲突的重要制度建设。
制约权力,必须增强监督合力。体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要求,《决定》提出“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对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
制约权力,必须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实行问责制。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反复强调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贯彻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基本要求。权力是履行责任的重要条件,责任是行使权力的必然要求,任何权力都是与相应的责任相联系,没有脱离责任的权力。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防止利益冲突的重要举措。
根据十七大精神,200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原则、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和问责程序。问责对象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这些党政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决策权,具体组织和指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将以上人员确定为问责对象,有利于促使他们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
《暂行规定》还从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出发,结合多年来发生的问责案例,设定了六种问责情形,对决策失误、管理监督不力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实行问责。
推进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创新
建立健全制度是防止利益冲突最有力的武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也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好,都需要建立健全制度。推进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创新,也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利益冲突是一种客观存在,防止利益冲突就是防止利用公权牟取私利、私利侵害公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在国家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公权必须存在的条件下,防止利益冲突的途径无非是三条:一是科学规范权力及行使权力的行为;二是提高用权者的素质;三是严肃惩处利用公权牟取私利、私利侵害公利的行为。这三条途径,都有赖于建立健全制度,即便是提高用权者的素质,也需要把教育与制度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可见,制度创新是治本诸策的重中之重。
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创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热点部位、关键环节,往往是利益冲突、腐败现象容易滋生蔓延的地方。惩治和预防腐败,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的逐步解决。抓住了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就找准了产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就明确了治理腐败的重点和目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其中许多制度、法规都与防止利益冲突密切相关。比如,实行了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某些特别行业(如债券)管理人员不许本人及其家人从事该业务,等等。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结合新的实际,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些制度加上原有的相关规定,初步形成了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
但是,防止利益冲突是一个长期任务,必须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领导干部从政环境的变化,使利益冲突不断产生新的复杂动因和不断出现新的表现形式,因而健全和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是一项持续不断的工作。
从国外实践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一般包括财产申报、回避、礼品登记、限制兼职、限制经商、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这些内容目前我们的制度基本上已经覆盖,问题是要提高制度的针对性、科学性,使防止利益冲突的各项规定最大程度地反映客观实际,最大程度地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需求和新时期党的建设的要求;要使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配套衔接,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合力;要在发挥制度惩戒功能的同时,注重发挥制度的教育功能,通过执行制度增强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些都是在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创新时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这为我们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
要按照《决定》要求,力争通过深化改革,在治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比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现在,审批事项过多、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与监管脱节、审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再比如,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又比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还比如,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有效防止和有力惩处利用证券市场和资本运作手段进行腐败活动。总之,我们必须把防止利益冲突、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
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创新,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比如,如何及时预测和掌握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可能产生的各种利益冲突现象,科学确定利益边界。在社会供给有限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追求个人利益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界限模糊甚至冲突的可能性,他们在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会追求一定的个人利益。这种“双重利益代表”的身份,可能使领导干部在同时追求双重利益的过程中发生角色错位,其行为过程则可能表现为以权谋私。
防止利益冲突,首先需要明确公与私的利益边界,对领导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追求哪些利益正当、追求哪些利益不正当,作出具体明晰的界定,使领导干部能够始终依循一个合理的利益规则,避免因利益越界而损公肥私。这方面的研究,定性容易解决,定量和动态把握比较难,需要使研究视野穷尽利益冲突的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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