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档案邮寄的几点说明

2024-06-24

关于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档案邮寄的几点说明(精选5篇)

1.关于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档案邮寄的几点说明 篇一

关于毕业生学籍档案派遣的说明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一般有两个去向:(1)就业地。录用为公务员,或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的民企就业的同学,学籍档案派遣到就业地(地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或市级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等)。(2)生源地。在不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的民企(私企)就业,或准备自主创业的同学,档案派遣回生源地。除上面两种情况外,也可自己选择把学籍档案代理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自己办理)。毕业后,学校不负责保留档案。

2.学生的学籍档案,只能派送到有人事权的单位,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如,公办学校)、国有企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如,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学籍档案的调动只能在上述机构之间进行,无单位调档函个人不能调动、持有本人学籍档案。民企可能会要求把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统一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即实行人事档案代理)。

3.不在体制内就业的(即,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有人事权的单位),毕业后学籍档案的去向和就业企业没有关系,更换企业,不影响,也不能调动学籍档案,学籍档案都一直保留在毕业派遣时的生源地(或就业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下属的人才市场)。注意:《就业协议书》应到就业企业所在的地市(或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4.毕业当年的8月份,学生处统一把学籍档案按《就业协议书》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地址进行派送。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应在9月以后持学校发的《就业报到证》去上述人力资源和社户保障局报到并查询学籍档案接收情况。体制内就业的,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

5.在毕业后2年内,在民企就业的学生如果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需要更换新的《就业报到证》,可持原来的《就业报到证》,和新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的用人录用函,到学校就业大厅(科技楼一楼东),申请改派,获取新的《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可凭新的《就业报到证》或新单位的调档函从原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走(如果学校还未派出,则学校负责派送,也可凭单位的调档函自行调走)。

6.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的相关手续已经开始办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请及时交到我这审查,没有签好的抓紧在5月20日之前上交学院审核入库,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就业处统一到省里办理《就业报到证》。按往年惯例,学院统一办理的就业报到证将随同毕业证、学位证的一同发放,因个人原因导致没有在5月底第一批办理的,随后由本人到学院申报,交学校一道办理(一般隔一段时间办理一批)。7.学校到省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之前,学院需要通过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系统把每个学生的就业单位信息等情况录入系统,并上报学校和省里通过审核,才能按省里的要求在指定的日期去打印报到证。系统的输入和审核都需要时间,所以,请同学们提前把就业协议书签署好,交给我,以免延误,影响正常发放。

2.关于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档案邮寄的几点说明 篇二

一、毕业生机要档案邮寄的现状

每年5—6月份,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将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 接受学校毕业就业管理部门根据学生本人填写的档案地址整理后的电子文档, 对地址电子文档进行修改、编辑、打印, 贴上档案袋后送机要局邮寄。这个过程中存在几个不足。

1.一般高校都没有针对毕业生档案的有关知识进行专门的教育和指导, 许多毕业学生不清楚档案地址的填写规范, 如直辖市、省会城市, 只填城市和市辖区, 其他城市填写要填写省、市和市辖区或县, 然后是单位名称。许多学生按平信地址进行填写, 在省会城市前加上省名, 城市后填街道, xx路xx号, 由于不规范的填写, 需要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对每位学生的档案去向地址进行检查修改, 增加了工作量, 降低了效率。

2.机要局收到学校的毕业生档案后, 组织许多人力对几千份档案和名单进行逐份检查, 对地址不准确、不规范的进行退回, 退回数量达7~8%, 由于市场经济的多元化, 带来了就业的多元化, 一些私营单位没有和机要局建立机要邮寄关系, 而高校并不知道, 退回后要重新核实地址, 再到机要局邮寄, 浪费人力、财力。

3.机要局人工检查的档案地址, 难免会有差错, 不能邮寄的邮寄了造成档案退回, 能邮寄的没有邮寄。还有一些大公司下设分公司, 总公司不收分公司的, 分公司不收总公司的, 以及单位接收档案的部门名称不对, 也造成档案的退回。

二、毕业生机要档案邮寄的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情况, 要提高毕业生档案机要邮寄的效率, 节约资源, 减少浪费, 应该对这个过程的几个环节进行改进。

1.高校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时有必要安排一定的时间, 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内容及档案的去向进行专门的教育和指导, 要对毕业生进行档案地址规范填写的指导, 有分公司的和单位接收档案的部门要确定准确。

2.机要局要开发软件, 建立地址的数据库, 开启查询核对功能, 高校通过密码登录后, 将毕业生地址数据导入, 进行核对, 返回核对数据, 并对不正确的地址提供参考地址。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毕业就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 然后再通过机要局的地址软件进行核对。机要局没有开发软件的, 可先送机要局审核地址, 将审核结果返回高校, 对审核发现不能机要邮寄的地址, 高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毕业就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 将这部分地址修正后, 再送机要局审核。

3.高校要开发学生档案查询软件, 毕业生通过查询系统, 可以核对自己档案的地址, 减少电话查询联系, 节约社会资源。据统计, 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超过550万人, 大学教育正逐步走向普及教育。面对数量增加的毕业生档案,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者, 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提高档案邮寄效率, 加强信息化建设, 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及时准确地将档案邮寄到指定的地址, 担当起为学生负责为用人单位负责的双重责任。

参考文献

[1]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八.元朝名臣事略提要[M].

[2]陈旅.元文类序[M].

[3]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七.滋溪文稿提要[M].

[4]许有壬.元朝名臣事略序[M].

[5]滋溪文稿:卷二六.修功臣列传[M].

[6]欧阳玄.元朝名臣事略序[M].

3.关于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档案邮寄的几点说明 篇三

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离校后由毕业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属档案、户口托管在学校,第一次签发报到证的签发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

签发报到证到就业单位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

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并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

4.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需提供该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

(二)原已签发就业报到证到具体就业单位或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现需要改签就业报到证

1.改签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2.改签就业报到证到新就业单位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改签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并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4.签发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需提供该人社部门的接收证明。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还需提供该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证明。

(三)原来已经签发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现需要改签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

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含白联),以及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录用通知等,如改签报到证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机构,还需提供该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毕业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见;毕业当年不需要生源地人社部门出具改派证明,跨则需要生源地人社部门出具改派证明。

(四)毕业生因父母户籍变更、购房落户、夫妻投靠落户、投靠亲友落户等原因需要签发或改签就业报到证,除出具户籍变更材料外,还需出具新户籍所在地

人社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的接收证明。

(五)除就业报到证外,上述其他所需材料均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如学校出具介绍信,则仅需复印件即可。

三、办理就业报到证现场办结,签发时间不可追溯或提前,签发新报到证后,原报到证即刻作废,毕业生须在择业期2年内办理就业报到证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关于毕业生毕业派遣及档案邮寄的几点说明 篇四

©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各2012届毕业生同学:

鉴于北京市或京外部分用人单位无法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申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口指标或办完户口转迁手续,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这部分毕业生可以在6月15日前向我处递交盖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延期派遣申请及本人签字的户档封存申请(见附件1、2),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将自己的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12年12月15日,在此期间毕业生可继续与全国任何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约并完成毕业派遣。

注意事项:

1、递交申请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15日,6月15日之后递交申请的毕业生将不再列入延期派遣计划内,毕业时将二分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递交申请地点为研究生院办公楼424房间招生就业处。

3、自毕业日起至2012年12月15日间,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户口暂时冻结并保存在研究生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借,不能办理类似结婚、生育、保险、出国等手续,如急需使用,则先进行就业派遣后方可办理。

4、办理申请的同学必须持有单位用人证明(见附件3,格式无限制,但以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为准),方可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5、若延期派遣同学未在2012年12月15日前落实北京市户口,学校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统一将这部分同学的户口按二分派遣回生源地再就业。

6、延期毕业同学待工作及户口落实后,可于非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我处提交三方协议等就业材料,进行毕业派遣申请。并在接到我处办理手续完毕通知后,于两周内携离校清单前来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完成离校。离校时,凭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及离校清单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招生就业处 2012年5月29日 附件1:延期派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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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户档封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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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用人单位证明

5.关于毕业后人事档案的派遣 篇五

[注] 档案里面有各个学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所以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人事档案。

【A】与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约,如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档案调往部门:签约单位人事部门

【B】与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约,如私企、部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档案调往部门: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备注:无人事权的企业可在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人事代理”,有偿保管档案:240元/年

【C】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档案调往部门:生源地县级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后,当初上大学前来户口的派遣去向:

[注] 学校根据毕业生签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开具,意味着该毕业生的户口已从学校集体户中迁出,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拿到指定的派出所落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都是落户的重要材料,务必妥善保管。

【A】与有自有集体户的单位签约

户口派遣地:签约单位集体户

【B】与没有集体户的企业签约

户口派遣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集体户

备注:没有集体户的单位,员工户籍可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有偿保管户口:120元/年

【C】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户口派遣地:生源地县级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落户时,应注意的三点问题:

【A】落户某城市期限:应届毕业生落户的最后日期以当地规定的时间为准。毕业开具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对应届毕业生而言,有效期可延长至当年12月31号。

【B】落户时,所提供的报到证报单位、签劳动合同、交社保的单位必须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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