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费收条(9篇)
1.个人劳务费收条 篇一
2020年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每个在进行工作的人,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根据每个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不同,所发放的工资类型也不相同,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新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新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
000元以内)=(劳务报酬-800)20%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
000元)=劳务报酬
(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
***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具体计算方法,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三、劳务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上来说,工资性支出主要是指那些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和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薪酬之外,还应该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劳动报酬没有这种关系的,即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来说,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业名册当中,并且企业日常都会进行考勤以及签到等一些管理的措施,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都不会有这样的管理,相对来说是比较自由的,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
时为几家公司或者是客户管理,对某一个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的角度上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都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都是通过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来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上来说,工资报酬的应付应用工资表都是按实列支,并且按照相关的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内个人所得税,那些人支付劳务报酬则是通过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的个人所得税,年总支出的计税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劳务报酬涵盖行业如表
2019年劳务费个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两部分
1、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000元以内)=(劳务报酬-费用扣除额)×20%
2、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费用扣除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小明在2019年4月给某公司提供了一次技术,收取了30000元的劳务报酬。
30000元对应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因此,小明应纳税额(个税)=
30000×(1-20%)×30%-2000=5200元。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
另外退休返聘人员发放费用时符合以下条件属于薪资所得,按照薪资收入计算个税,否则按照劳务费所得计算个税。
另外,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2.个人劳务费收条 篇二
按照借条约定的利息及潘仁还款的金额和时间计算, 截至起诉之日, 潘仁还欠王大关本息33万余元。然而, 潘仁在法庭上辩解说他不仅已经还清借款, 而且已经多付了4万多元利息。潘仁向法庭提交了如下证据: (1) 2012年7月银行转账5万元的汇款凭证; (2) 2012年12月委托第三方银行转账10万元的汇款凭证; (3) 2013年2月银行转账25万元的汇款凭证; (4) 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金额为10万元的收条; (5) 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金额为25万元的收条; (6) 2012年12月银行现金取款10万元的凭证; (7) 2013年12月银行取款25万元的凭证。用这些证据证明潘仁已连本带息共还款75万元, 其中银行转账还款40万元, 现金还款35万元, 有收条及款项来源证明。
从潘仁的举证来看, 的确如其所说已经超额还款。王大关坚持没有收到过潘仁的现金还款, 收条是针对银行转账出具的, 并不是现金还款的收据。
总金额为35万元的两张收条, 是如潘仁所说的现金还款的收据?还是王大关所说的, 是针对银行转账出具的收据, 不存在现金还款?
本案纠纷产生的原因, 是因为王大关没有正确出具“收条”。如果王大关在出具收条时能够注明收款方式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 那么本案就不会变得扑朔迷离。
幸运的是, 律师在潘仁提交的证据中找到了突破口, 潘仁提交的证据 (5) , 这份收条的落款时间疑似被篡改, 通过笔迹鉴定, 该份收条的真实时间确实被篡改了。法官最终通过交易习惯、合理性等角度肯定了王大关关于“收条是针对银行转账凭证所出具”的主张, 还原了本案真相。
虽然本案最终尘埃落定, 但在民间借款日益频繁的当下, 我们有必要从这一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 掌握民间借款行为中必备的法律知识:
1. 借款合同的订立。
出借人应保留借款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 以防纠纷产生时方便追偿。借款人是个人的, 应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是单位的, 要保留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盖公章) 。
2. 收条的正确出具。
收条中写明收款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形式) 非常重要。一般, 现金收款才要求出收条, 如果是银行转账, 付款人只要保存好汇款凭证即可证明自己的付款行为。如果是现金付款又没有让收款人出具收条, 务必保存好现金的取款证明, 对款项的交付地点、时间等情况做好记录, 最好在交付款项时有第三人在场作证, 以防收款人抵赖说没有收到款项。
3.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 借款用途。
首先, 借款用途必须是合法的。其次, 如果是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的, 那么只有当借款用于该夫妻共同生活时, 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款是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的, 那么即使借条是夫妻一方出具, 最终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5. 担保。
3.个人劳务承包合同 篇三
个人劳务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人工费:钢筋制作及绑扎,混凝土浇注,木板制作和安装,机械安装和使用。
2、工程作用辅材包括:机械与机具、支模所用板材及架料,五金。
3、建设规模:6——10万平米,如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可协商解除合同。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正负零起后开始计算。
竣工日期:
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施工中若不
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按建筑面积该项目设计图纸及该合同约定的标准事项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基础另行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做到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米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以后付款方式以此内推,工程全部竣工后30日内付清。逾期按银行同期利率标准的4倍计息,从逾期之日起超出30日息转本按2-4倍计息。
七、保证金退还方式:保证金在乙方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之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质、按量准时给乙方提供原材料;
2、甲方必须按照按约定付款给乙方;
3、甲方负责工程所用的三通一平及费用;
4、甲方必须购买二份保险;
5、由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甲方必须对乙方的所有辅材必须看管,不得任意丢失和转借,否则照价赔偿。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施工,对甲方所供材料必须节俭和爱护,若导致浪费返工必须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约定进度安全完工,若导致质量,工期约定范围必追究其责任。
3、乙方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必须安全文明施工,若不按施工程序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买一份保险
另注:甲方所有铝合窗、幕墙、卷闸门、防盗门安装不含在本次协议中。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投资控股的清镇红枫荣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20万立方标准厂房场平工程内部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清镇红枫荣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20万立方标准厂房场平工程
(二)工程地点:清镇站街经开区
(三)工程内容:爆破、挖装
(四)工程方量:此标段挖方总量约 万立方米(以施工图纸红线范围内实际测量为准)。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日历天 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管理情况、施工检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元/立方米,此价款为税后价,此价款包括爆破、挖装费。所有石料不分大小,随场装车,如甲方需要分类装车,费用另计。)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进场正常施工1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万元。20_年 月 日补 万。
2、保证金退还时间: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并将所有施工人员的员工意外伤害险买齐后,即进场满一个月返还万元。第三个月退完保证金,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需提供等同价值以上实物作为反担保,保证金退清后,乙方无条件返还担保实物。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2、付款时间:乙方每月25日报进度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
6、甲方向乙方提供炸材、油料,该材料款在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价格按物价部门定价执行。甲方负责办理爆破相关手续,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资质。乙方在爆破过程中所产生的震动波,造成周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
7、乙方进场后由于甲方手续不齐或农民闹事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8、乙方爆破开采后,每月最低量万方以上,甲方无条件把石材转运出去,把场地开平,施工面留给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并造成停工,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9、一切手续及青苗赔偿等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对行人、过往车辆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乙方施工中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将水、电接到施工场地。
七、安全方面
乙方进场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对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除保险赔偿外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令后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超过15个工作日无法进场的,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的履
2、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后,若甲方无任何正点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除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 万元外,并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达到质量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标高正负15公分为达到质量标准。
2、乙方违约后,另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常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九、其他事项
1、如遇政府政策性的停工及自然灾害影响工程工期及停工,甲乙双方互不再追究责任。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3)、依法向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再根据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承包合同范文3
第一条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 楼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现浇砼工程(综合)、支模(含脚手架、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制作、安装;预制构件制作、安装;砌砖;内外装饰装修、脚手架搭拆(含钢管、扣件);建筑拆除(含除渣)、搭建临设;零星估工和所有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除消防安装及防水工程外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承包金额
承包金额的构成=单价380.00元/平方米×实收方量
本工程劳务人工费除消防安装及防水工程外,所有工程价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项目,若有,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单价已包含了管理费、工具费、机械设备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
第四条 工期(个月)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第五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合格。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8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人工费支付
(一)按照建设方支付工程款时间点,并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70%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停工。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30日内付足总额的90%,余款60日后付清。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并向乙方索赔甲方所延误的工期、信誉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个人劳务用工合同 篇四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务用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劳务用工合同范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人____________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村
家庭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形式的劳动合同期限作为本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重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发包方的工作时间制度,乙方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的工作时间制度按不定时工时制度执行。
第七条 乙方的休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岗位和关键岗位工作的,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或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
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月基本工资按300元的标准核发,月绩效工资由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出勤、工作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考核确定。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不低于德阳市规定的当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根据乙方的月实际工作出勤、工作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核发乙方的劳动报酬,其中:当月的基本工资在次月月初发放,当月的绩效工资在次月月底之前考核发放。
如有特殊客观原因导致延迟发放乙方劳动报酬的,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向乙方予以解释和说明。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
1、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方式办理社会保险。
1)、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愿意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根据德阳市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应缴比例按月支付给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其费用随月基本工资在次月月初由甲方委托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一并发放,乙方应当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甲方发放给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后,因乙方未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按国家、四川省和德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处理。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受益人约定为甲方,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后,保险所得理赔,须用于解决与乙方因意外伤害而需处理的相关事宜。
4、乙方从德阳基地(或甲方或工程项目发包方的项目部认可的出发地)到工作地点的往返路费、过节费等费用按具体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和德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提供虚假的健康体检表或社会信誉记录证明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基本情况中的资料(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约定为甲乙双方互为联系的资料,若本合同中乙方基本情况中的相关资料变化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的,甲方按本合同中乙方的基本情况向乙方送达或告之或刊登有关文件、资料、公告和通知等,甲方该送达或告之行为视为已向乙方送达或告之。
2、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应当遵守。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乙方被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其劳动合同文本备查保管期限为二年。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5.个人劳务合作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权益,经双方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为工劳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甲方不负责乙方社保、医疗等相关事项。乙方人员需自行注意安全,关爱自己。如发生意外伤害需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免费提供生产用电用水、生产用地,保证货源供应。保证劳务报酬每小时不低于元。乙方除完成约定任务外,并不接受甲方任何管理。
三、双方其他约定:
1、双方约定合作时间到甲方放假。因意外情况,乙方要提出中止合作的,需要提前15天书面知会甲方。办齐离开手续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2、凭出入证进出、充值刷卡吃饭(或者自行解决膳食)。遗失出入证件立刻声明作废,及时补办,并同时在劳务报酬中扣工本费10元;如该临时务工人员已离厂,由介绍人负责。
3、乙方禁止使用电热管、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器。乙方应节约用水,不要浪费。水电费按表与甲方平摊费用。
4、禁止赌博,一经发现,立刻报警处理。
5、乙方损坏甲方财物,照价赔偿。
四、劳务报酬结算方式:每15天结算支付一次。乙方要求统一离厂,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结算支付。劳务报酬发放时由公司派专人负责核对本人相片后,由本人凭出入卡、身份证,方能领取劳务报酬。
六、以完成工作任务计算,即是必须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个月为未完成工作任务。乙方人员未按照约定提出离开的,自离开当天开始,尚未结算的报酬不再结算,视作对未完成约定任务而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费用。
五、其他:
1费用等敏感问题。
2未经协议之事,以临时议定或当地政府裁决为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经办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6.个人劳务费收条 篇六
关于《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适用, 学者们对其适用的法律关系的理解众说纷纭, 各执己见, 争论激烈。综合起来, 有三种观点: (1) 该条仅适用个人间雇佣关系。 (2) 该条不仅适用个人间雇佣关系, 还应包括有偿的帮工关系。 (3) 该条的适用外延应更广些, 除了包括一般的个人间的雇佣关系外, 还应包括有偿帮工和无偿帮工。尽管学界对该条的适用见解各异, 但有一点已达成了共识, 即《侵权责任法》第35条不调整承揽合同关系。因为劳务合同并不属于承揽合同, 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也不存在劳务关系, 承揽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合同分属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关系, 前者是以完成特定的工作成果为标的, 而后者则是以劳动者提供劳务过程为标的, 劳务合同并不属于承揽合同, 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也不存在劳务关系, 承揽合同关系缺少35条的适用前提。
笔者认为, 从《侵权责任法》35条的规定来看, 其适用内涵是较为丰富的, 即以调整个人间的雇佣关系为主, 调整有偿帮工关系为补充, 类推适用无偿帮工关系为例外。首先, 35条是否包括义务帮工, 属于法律解释的问题。因义务帮工行为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相关法律调整不可规避。若将义务帮工排除在外, 会导致受害人的救济缺乏法律依据。且基于公平正义和保护弱者的原则, 立法者也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释明35条的适用范围, 使其成为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法律依据。其次, 从比较法上看, 很少有国家要求, 雇佣关系必须以有偿为前提[1]。35条是用来调整个人雇佣关系的, 且主要调整的是有偿的个人间用工关系, 但是基于比较法上对雇佣关系的定义, 可以推断35条并没有否认无偿用工关系的存在, 只要条件成熟, 其就可类推适用35条的规定。最后, 术语的摒弃不等于实践操作的不适用。义务帮工并不是规范的法律术语, 而是我国法上较为特色的术语。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 实现法律的科学化, 像许多颇具中国特色的法律术语一样, 义务帮工自然被摒弃在了《侵权责任法》之外。然而, 摒弃这些非规范化的法律术语并不等于排除了义务帮工关系的现实存在, 在实践中对于义务帮工关系的调整适用, 纵观整部《侵权责任法》也就35条的规定是较为合适的。
二、个人劳务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承担
个人劳务责任, 指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 提供劳务一方在执行劳务过程中, 由于执行劳务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 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的就是个人劳务责任, 该条文尽管用语简略, 但其内涵丰富, 外延广泛, 具体如下:
(一) 提供劳务一方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典型的个人劳务责任, 即提供劳务一方致人损害时, 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替代责任。但是具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35条并未释明。理论上有四种主张:第一种是张新宝主张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主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仅就本身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才负赔偿责任。第三种是杨立新先生所主张的过错推定原则。被侵权人只须证明损害事实、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行为人与被告的特殊关系, 不必证明被告是否对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过错;而被告必须反证证明其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2]第四种是我国台湾“民法”主张过错推定原则和衡平责任的折中原则。王泽鉴先生这样评论“现行民法虽仍以过失为责任基础, 但设有举证责任转换及衡平责任两项制度, 以弥补过失责任之缺点, 在实际适用上, 殆以脱离过失责任, 而带有浓厚无过失责任的意涵。”目前, 我国主流学说主张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笔者认为上述学说各有千秋, 但都不甚赞同, 故35条宜采取综合性原则归责, 即以无过错责任为根本, 公平责任为补充的原则。首先, 无过错责任是危险责任, 责任基础是风险。基于“风险与利益一致”原则, 接受劳务者从自身利益出发, 要提供劳务者从事一定的劳务, 其享受提供劳务者的劳动成果, 自然就要承担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劳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风险。其次, 无过错归责原则符合《侵权责任法》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保护的立法初衷, 同时也符合保护弱者原则。一般情况下, 接受劳务方比提供劳务方更具赔偿能力, 要其承担责任更有利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无过错归责原则并非是对不法行为的制裁, 而是对不幸结果的合理分配, 是公平正义标准的体现。无过错原则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 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强弱对比, 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公平正义的。[4]此外, 有人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需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 故35条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但是笔者对此亦不认同。笔者觉得“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也是有例外的, 因为立法者不是神, 不可能面面俱到, 立法也不可能对诸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具体情形作全面准确的预测并加以规定。而35条恰好属于这样的例外, 其关键在于适用不违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基础和功能, 并非拘泥于表述形式如何。
由于35条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易忽视接受劳务方的权益保护和安全保障, 故还需引入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为弥补过错责任的不足、为补救当事人的损害而存在的一项归责原则。[5]对于提供劳务方明显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而接受劳务方已经尽到选任、监督、管理方面的合理注意义务的, 应该由提供劳务方来承担责任。这样, 一方面可以及时、合理地弥补受害人的损害, 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提供劳务方, 要求其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谨慎行事, 减少损失。总而言之, 我国的个人劳务责任应该建立在提供劳务者的侵权行为的基础上, 建立在双方存在特定的劳务关系的基础上, 而不是建立在接受劳务方对提供劳务方的选任过失、监督过失或这管理过失的基础上。虽然他们的确要对其提供劳务方尽到选任、监督、管理方面的合理注意义务, 但此种注意义务仅为接受劳务方对提供劳务方的义务, 不是接受劳务方对受害人承担的义务。[6]就责任承担而言, 提供劳务方致人损害责任承担应具备三个条件:双方须有个人劳务关系;接受劳务方处于带支配性的地位中;提供劳务方造成第三人的损害中应处于从事劳务活动中。在司法实践中, 该部分主要可适用三种情形: (1) 提供劳务方造成劳务关系外第三人损害的, 由接受劳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2) 提供劳务方造成劳务关系内的其它劳务人损害的, 由接受劳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对劳务关系外的第三人或劳务关系内的其它劳务人受到的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提供方有重大过失的, 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后, 有追偿权。
(二)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损害时的责任承担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部分规定了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身损害时的责任承担。有的学者认为此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际上是过失相抵规则的特别规定。也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的修正, 将原来的公平责任原改为了过错责任原则, 是提供劳务方责任的一种减轻。
笔者认为, 此处更接近于过错相抵原则, 而且此归责原则的改变具有相当的合理性。首先, 这是司法实践的要求。现实生活中, 一般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情况都比较复杂, 盲目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不利于矛盾解决, 不利于实现公平正义, 而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分情况根据双方的过错来处理, 比较合理, 有利于定止纷争。其次, 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接受劳务方享有支配控制提供劳务方人身的权利, 理应承担提供劳务方受损的责任。接受劳务方直接受有提供劳务方劳动产生的收益, 接受劳务方有责任保障为其赢取利益的提供劳务方的用工安全, 也有能力在提供劳务方受损时给于赔偿, 只有这样才可能更全面的衡平双方的利益冲突。
至于责任承担, 从严格意义上说, 此处接受劳务者对提供劳务方承担的并非用工责任或侵权责任, 而是接受劳务者对提供劳务方自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是对损失的一种分担。因此, 应当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等因素, 综合确定接受劳务方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具体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下: (1) 接受劳务方因过错造成提供劳务方损害的, 由提供劳务方负全部责任; (2) 提供劳务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自己损害的, 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 对提供劳务方受到的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接受劳务方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均有过错的, 适用《侵权责任法》第26条的规定: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赔偿责任。
三、个人劳务责任归责及责任承担的不足
《侵权责任法》35条适用主要规定了上述两种情形。但实践往往比理论内涵更丰富, 像司法实践中双方均无过错时, 提供劳务方在提供劳务时使自身受到损害的情况;提供劳务时, 提供劳务方致提供劳务方损害的情况, 法律均未规定。对于这样的“法律漏洞”是立法者的疏忽之举, 还是基于法律的高度盖然性考虑有意而为, 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对于司法实践而言, 这样“法律漏洞”无疑是人为提高了司法审判人员的业务素养要求, 增加了具体的可操作难度, 同时也扩大了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而至于其合理与否难以一言蔽之。
法律实践往往比法学理论走得更远, 遭受法律适用的困境, 是司法实践过程中一个常见现象。如何使司法实践者发挥最大效用, 作出恰当的裁量, 是走出法律适用泥潭的关键举措。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侵权责任法》35条规定的个人劳务关系, 因其未明确是无偿抑或有偿提供劳务情形, 司法实务人员往往是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 将个人劳务关系视为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或无偿帮工关系。当定性为雇佣关系时, 按法律阶位抑或按新旧法适用的原则, 优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当定性为无偿帮工关系时, 由于《侵权责任法》没有相关规定, 基于无冲突的现行司法解释仍是审理民事侵权案件的法律渊源和依据, 因此一般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14条的规定。
摘要:《侵权责任法》的颁布, 不仅细化、补充和完善了《民法通则》的内容, 还填补了立法的许多“权利空白”。该法35条规定的个人劳务关系, 也已成为了处理日常实践中个人劳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但是由于条文简单, 以及学界理论研究较少, 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较大的分歧。因此, 如何准确鉴定《侵权责任法》35条的适用范围对于个人劳务关系中的归责来说意义重大。
关键词:个人劳务,雇佣关系,归责原则,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
参考文献
[1]周友军.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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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35.
[5]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 (下卷)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201.
[6]张民安.侵权法上的替代责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210.
7.收条范本 篇七
湖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
经手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收条格式:
收条格式通常是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是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比正文大,一般用“收条”两字即可。
2、正文资料包含收到东西的名称、数量、规格或其它信息,越详细越好。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已“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字样开头。
3、落款包含接收人或单位名称以及接收日期。如果是企业公事落款需要写上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有时也需要加上经手人名字。如果是个人私事需个人亲笔签名,如果当事人不在,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条注意事项:
8.劳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八
自20xx年6月28日入职以来,五月有余,通过在XXXXX项目的工作,逐步了解劳务员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现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简述如下:
一、工人实名制录入
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实名制相关资料,分包单位进场及时签订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协议书,留存资质、项目负责人、劳务员授权委托书。工人进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普法维权教育、劳务合同及签订相片、完善实名制信息录像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项目现有劳务分包4个,专业分包17个,队伍进场资料均齐全;今年工人累计进场1124人,其中固定人员994人,临时人员124人,人员实名制资料基本齐全。
二、劳务资料
按照劳务管理办法对劳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建立详细的劳务资料台账。每月及时督促分包单位劳务负责人上交工人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及进退场周报,确保工人工资表、考勤表的真实性。每月积极配合公司填写各类报表。
三、自纠自查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分包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与下发的催办通知单及罚款情况进行总结,提交“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讨论;记录并留存相关会议内容。下发催办通知单44份,整改95项,罚款单1份。
四、集团及各单位检查
自项目开工以来,在项目部各部门与分包劳务员的配合下,劳务工作顺利进展,积极配合各级单位检查,公司联检4次,提出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2次,整改单2份,提出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无罚款项。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项目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项目讨薪事件累计3起,均已项目部内部协调解决,未出现上访政府的不良行为。
六、不足之处
1、现场实名制通道设置不合理,工人上班绕远路,出现“跳大墙”现象,出勤率不高。
2、内页资料标准有待提升。
3、工期较紧,临时工人流行性较大,实名制信息不能做到第一时间完善。
4、现场缺少公示牌,罚款单、劳务报表相关资料等未做到公示。
七、结束语
回首20xx展望20xx。项目开工至今,面临工程较特殊、工期紧、各工序交叉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等不利因素,通过现场所有人员的努力下本年度任务基本完成,所有农民工工资均已支付,合同已解除。明年项目将全面进入装修阶段,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按要求完善劳务资料,加强重要时期人员管控,确保现场安全顺利竣工。
9.个人水电劳务承包合同 篇九
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和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签订的以下简称
总包合同,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甲方将) 施工发包给乙方完成,乙方为本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施工范围:
规范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实施安装的各个分项工程(包括各类检测),以及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要做的各项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5.施工内容:(都是7层以下)
表箱除电表安装、表前的接线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主线编房号;户內控制开关箱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户内电箱箱内的开关配件安装连线和贴标注);户内配电箱前电线或电缆及桥架敷设等按图纸的设计完成施工。也就是:a建筑物内公共部分按原图施工,预埋穿线管、接线盒、管内穿线、预留所有孔洞及套管和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安装;b天地楼商铺部分只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门、房内过道、阳台部分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接线盒处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门边上梁底、该处土建抹灰完后做好标记,以便住户二次装修保证能找到该点;客厅近楼梯墙上预暗埋开关盒,客厅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该盒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本层户内控制开关箱、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开关盒,管内穿线,客厅安一盏白识灯,一个一位开关面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2)、弱电施部分:a公共部分:电话、电视、宽带、对讲电预埋管系统等按图安装完成。预埋穿线管,不包括安装桥架、电线、电缆敷设、安装前端箱及分支管等所有工作按图施工完成。b商铺部分:按原图预埋弱电箱和预埋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自理。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按原图预埋各层弱电箱和预埋各层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3)、给水部分:一户一表表后至厨房、卫生间(厨卫支管不装)主管预埋、水阀安装、试压工作。
(4)、排水部分:按图施工完成(含土方开挖、垫层砼浇筑、保护管的砂回填、土方回填、支垫管的墩)。排雨水系统至室外临近的雨水检查井,排污水系统至室外2米内,含预留(负)一层商铺卫生间排水口(含制作吊支架),de110以上排水、雨水立管穿楼层处安装阻燃火圈。(不含砌雨水、排污井沟)其他工作按图完成。卫生间不做排水支管。吊架制作,排水试验按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完成。
(5)、所有卫生间安装一个等电位盒。空调洞管预埋。 (6) 、除完成上述的主要内容外,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包括以下内容:
①、户内电箱进出线排列、绑扎、开关,电箱进出线孔、箱体防护、用户编号等工作。 ②、本工程切割(凿)墙、地板、凿沟、凿槽、凿洞、补洞、补灰磨平、水电所做的杂物清理、埋地板内给水管定位弹线、水电安装后成品保护,验收前清洁工作。工地内材料二次搬运、各种测试检验(检验费由甲方支付)、工人挖管沟土方、回填土等工作。
③、打槽、打混凝土洞时应划线打槽,注意用力的大小,尽可能将槽钢洞打小,避免影响结构。
④、所有在梁上、墙体上预留的管洞、管槽等在管件安装完成后按有关要求做好恢复工作
(即:浇筑砼、填充相关材料等)。
6.施工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相关的施工工艺规程施工。工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必须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施工工期如下:
上述工期从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或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乙方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将完整的完工验收清单送交给甲方之日止。
2、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土建工程同步、交叉作业能施工的尽量施工,要保证不影响整体进度。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的,甲方有权派人加班赶上,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并当天有乙方确认签证,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其他施工队施工内容产生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甲方未能提供施工工作面造成停工的;
(2) 设计变更造成停工的;
(3) 甲方同意可以顺延的其他情况。
4、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情况发生当天提交签证报告。甲方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的,工期不予顺延。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施工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按施工进度做好材料计划,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3.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向乙方提供图纸
5.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
6.负责提供生活临时宿舍,水电费按规定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
(二)乙方义务
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 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服从甲方的工作指令,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本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约定的处罚措施。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未明确约定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随附义务及工作程序。
8. 乙方对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负责,因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合同相关约定,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
9. 乙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中必须按章操作,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费用。
四、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于开工之日起组织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在正常阶段应配备 1 名施工
技术人员,按现场实际配备施工工人预埋施工工人不得少于 人、安装施工工人不能少于 人。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要求乙方适当增减人数,乙方要予以配合。
2.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00元后,本合同方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按正常渠道公示,在公示两周内没有投诉或投诉解决后,甲方再将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应提交全体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签订简易劳动合同;进场后,有人员变化的,应及时提交新进场人员的前述材料。对于花名册上没有的人员均为非施工人员。乙方应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及留宿,否则每次处罚500元。非施工人员在工地上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包括甲方的材料、设备被损坏、偷盗),均与本工程及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严禁乙方有以下用工行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用工的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① 使用未成年人、老人(超过60岁)、孕妇、残疾人进行施工;
② 使用身患重大疾病或不适合从事建筑行业的疾病的人员进行施工;
③ 使用其他甲方已明令禁止进入工地的人员。
对于其他不称职的乙方自有人员,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
5.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升级为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派员直接参与事故处理,甲方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时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乙方无条件签收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包括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
6.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送农民工已签名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价款。
7.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按以下方式之一支付农民工工资:
① 甲方垫付工资。由甲方根据审核后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代乙方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乙方应签字确认甲方垫付工资的总金额,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② 农民工授权乙方代领工资,由乙方代表农民工领取农民工工资。
五、现场管理
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停工12天以上)的工人工资由甲方承担。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在接到甲方同意复工的答复后,乙方方可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工地在出现立体交叉、相邻施工作业时,乙方应在进场前与相邻的施工队伍事先协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若协商不成,报请甲方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的过失或过错造成人员伤害、物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3.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施工超过1天。
(2)乙方中途擅自退场、放弃施工及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的。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得长料短用、大料小用,对超用或超量部分,乙方需提出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属乙方浪费行为,由乙方承担超用或超量材料费用。
5.乙方负责人(即本合同签字人)或乙方带班班长必须坚守工地现场,在上班时间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同意后由负责人指定代表驻守工地方能离开工地,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罚500元。
6.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现场管理细则,若有违背,甲方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500~10000元)。具体的处罚规定及金额,详见甲方公布的现场管理细则。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按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文明施工的部署和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配合做好安全标语的宣传、张贴,通过市级以上文明施工检查,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2.施工现场每天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劳动力进行清理,发生的清理费用向乙方收取,甲方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处理;配合甲方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一切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该事故若属重大安全(一次性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修复:
① 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② 另行委托其他施工人修复,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监理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乙方预先垫付检测费用,最终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检查和返工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特别是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并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凡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因此发生的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延顺。
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验收,就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的,每次处罚500元。同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现场初步检测合格的并不能因此证明乙方的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4.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进场的不合格产品,甲方坚持要求使用的,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及管理
(一)材料、设备、机具的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2.乙方采购或自带的材料、设备、机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铁钉、铁线、绑扎丝、穿线用具、钢锯片、手电锯片、砂轮片、钻头等易耗材 。
3.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交供应计划;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提交采购计划给甲方审批,甲方有权按图纸设计来指定品种、生产厂家及型号。
(二)材料、设备的验收
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保管,乙方发现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验收时不提异议,视为认可并接收保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要求。
6.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导致乙方窝工、工期顺延。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纠正施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顺延。
(三)材料、设备的保管、使用
7.乙方在接收甲方供应或租赁给其使用的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设施后,应协同甲方承担保管、维护责任。因乙方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借用、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工具,要进行造册登记,期间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操作,使用后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甲方提供的原价赔偿;如在使用中发生各类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九、工程价款
(一)本工程价款采用 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方式确定。
本工程的多层“6+1F”和天地楼的综合单价:A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天地楼的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均按建筑面积计。
本合同的单价(含综合单价)均为全费用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全部工序(工作)内容的建成价,包括了本合同已明示或暗示的项目特征及其工程(工作)内容的全部酬金,包含但不限于:
1.人工费(含农民工工资以及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劳保费、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赶工费、超时工作、雨季施工费、日常清理费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以及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劳务自携或自备施工机械、机具等的费用;
2.涉及本工程主体水电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有关图纸内容的变动、工程联系单,导致劳务作业工作量未作大的增加或减少,以上情况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天地楼骑楼排污管设计变更可以另行按实计算签证;如因业主及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单在乙方已按原施工图施工完成后发出,造成乙方返工现象,甲方对此可予以按实补偿,计量流程严格执行甲方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合同外签证单及现场确认单。
3.现场生活费用,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4.已包括了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停电、停水、机械维修间歇、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期限为12日内),造成乙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乙方抢工等费用。
5.包括了乙方在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生产设施搭建用工等的全部费用;
(二)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增加施工内容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乙方应在施工前根据市场价提供参考价格报告给甲方审批,甲方修改乙方报价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修定的价格;乙方提出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向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甲方可将该设计变更或增加的施工内容委托其它施工队完成,不计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若乙方不在施工前提供参考价格的,则以甲方确定的价格为准。
若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确定或增加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天发生当天签认,过期不签可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本工程价款,除以下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①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延期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延期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5%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10%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下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延期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下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② 因乙方原因提前完工的按上一点的比例奖励。(提前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提前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上浮5%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上浮10%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上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提前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上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③ 因乙方存在中途退场、暂停或放弃施工等情形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下浮30%进行结算。
十、计量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的确认套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20_)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2.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增减施工内容及工程量并相应增减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预埋施工,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人数每人每天预付生活费 10 元(按5人/天按三级教育人数为准)。
2.按实际完成工作预付款
天地楼:○1预埋线管 3.5元/㎡;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5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5元/㎡。 ○
4给排水 3.5元/㎡,清理及收尾0.5元/㎡,6+1住宅:○1预埋线管 3元/㎡; ○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元/㎡。 ○
4给排水 3 元/㎡,清理及收尾0.5元/㎡,以上内容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每项按总金○
额预付80%。
3.安装施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80%进度款,每月15号之前结算,工程全部完工,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金额的3%作为保修金,余款在结算后30天内付清。
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付款约定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5.甲方每支付乙方费用,如需乙方挂靠劳务和缴纳税金费用,乙方同时开具相应金额发票给甲方,否则乙方不用开票。税金按合同总额的5.8%综合税率扣除,由甲方代扣代缴。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完工验收
1.工程交工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甲方检验合格为止。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28天内,乙方自检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质监站等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十三、完工结算
1.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结算清单,甲方收到后,按本合同工程价款条款的相关约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确认乙方工程量结算清单的,在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工程款以及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① 中间支付的工程款;
② 扣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
③ 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的处罚;
④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旅差费、人工费、鉴定费、餐饮费、财务费用、支付第三方的费用;
⑤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损失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资、各种保险、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
⑥ 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其它费用。
3.如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价款亦不能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从结算日起,余下工程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赔付给乙方。
十四、保修条款
保修期为1年,保修金为总金额的3%,按通知要求。在保修期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通知保修不来,因各种原因未到场处理的,甲方另派人员处理,乙方承担保修支付的各项费用,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够维修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续付。若因甲方采购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进行有偿维修。
十五、合同解除或无效
1.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之前,合同解除或被宣告无效的,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将自有的人员、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相关撤离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工地,否则,乙方每延迟撤离施工现场一天,处罚3500元。
2.若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本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全部移交给甲方,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3.如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参照本条款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4.以上3点都是工程款清算结清的前提下有效。
十六、履约保证金:
本施工承包有履约保证金。乙方愿交履约保证5000元,不计利息。并于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一次性交清,待整个项目工程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不计息退还。如乙方自开工之日起7天内不能进场施工的,或存在其它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作为赔偿金。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双方对工程质量、数量、工程价款及结算等发生争议时,按以下方法解决:
① 按照本合同相关质量、工期条款确认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
②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条款进行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③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价款、结算条款确认工程价款。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十八、其它
1. 乙方必须以劳务公司的形式来同甲方签订本合同。
2. 双方另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4.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5.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和生效。
6. 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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