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改革税收方向(精选8篇)
1.中国未来改革税收方向 篇一
【论文摘要】个人所得税日益深入社会各个阶层,我国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偏低,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逃税避税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的税收亟待改革。为此,本文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改革方向:拓展税基,优化税制;完善税前扣除制度;确立以家庭和个人为对象的纳税申报主体;建立双向申报制度,改革个人所得的税收。
【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收现状;税收改革
6月底,全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工资薪金免征额由每月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这将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已经开始。
一、个人所得税的界定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以个人为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11类。
二、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围绕起征点经数次修订演变而来。尽管30余年间个税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缺陷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个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偏低;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一)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世界上高收入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美国早在1994年就达到了43.16%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个税比重平均也在15%左右。但中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仅为3.4%,这一比重提高至6.64%,相较以上国际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周边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个税收入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随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个税的贡献应逐步提高。目前,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令人堪忧。
(二)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
中国现行个税主要采用分类征税模式,基准狭窄,即将应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1类应税所得。这种征收模式计算简单,分别从源泉扣缴,适合于改革开放初期收入来源小且单一的情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若不及时调整个税分类,灵活、科学征税,容易出现多征、乱征的现象。目前,个税扣费一般只考虑个人日常支出情况,忽略了家庭相关因素、地域收入差异等影响,加重工薪阶层的负担,难以实现个税公平原则。同时,经济形势日新月异,个人纳税能力影响较大。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滞后于经济的变化,现今通货膨胀、居民支出上涨,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不得不承担较高税负。
(三)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
在所有税种中,个税纳税人数最多,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保证。目前,我国个税征纳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对可以由支付单位从源泉扣缴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这种税收方式漏洞较大,中国九级税率档次中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实际普遍使用,后五个税率只为不足10%的高收入者设置,最高税率45%基本上形同虚设。税率越高,被征税对象尤其是高收入人群,偷税漏税的动机越强烈,于是出现了化整为零,以实物、债券、股权分配等方式进行偷税漏税等种.种现象,且屡禁不止。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位居民进行调查,仅12%的受访居民宣称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4%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逃税避税严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凑效。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传递不准确,时效性很差;与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缺乏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共享和信息规划;执法水平不高,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技术手段。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款的征收。
(四)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在我国,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税收的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在缩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收入渠道多元化、公民以现金取得收入较多、不合法收入不经银行,税务机关难于明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
2.中国未来改革税收方向 篇二
一、税收手段的必要性和发展现状
生态环境问题的市场是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的体现。环境税的运用是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有效手段。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曾经表示:由于污染治理成本比较高,使得进行污染治理的企业比不治理的企业吃亏。所以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开展环境税收,调节市场失灵。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于2015 年7 月9 日结束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税立法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国当前与环境相关税种,主要如: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资源补偿费等。但是严格地讲,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征单独的环保税税种。
二、环境税收在我国的发展方向
(一)进一步改革资源税
可以参照2015 年资源税中煤炭的改革,尽快对水资源开征资源税。以合理的标准划分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对二者采取不同的方法征收资源税。如:运用大数据合理估测出居民每月合理的用水量,确定免征额。参考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的做法在用水量一定标准以下免征资源税,超过部分全额征收资源税;我国的资源税(除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属于地方税。地方往往因为GDP的发展需要,和一些地方部门环境意识薄弱以及局部利益的驱动,鼓励对本地资源的开发,甚至对当地一些龙头企业的破坏环境的行为采取“默许”的方式,未使资源税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应当运用我国营改增的经验,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费收入比。可以一定程度上加大中央所占的比重,体现中央的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重视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决心。
(二)完善消费税的税目
2015 年2 月起已经开始对电池、涂料等污染产品征税,消费税已迈出“绿化”步伐。但与国内的环境现实和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比,消费税还未发挥最大作用。可以考虑逐步将塑料纳入征税对象。划分农用塑料膜与生活用塑料制品等,制定合理的税率,以减少由塑料带来的白色污染;当前也出现种种过度包装的问题。如:物流快递行业,食品行业的过度包装带来了很大的环境问题。可以合理制定包装物行业标准并将包装物纳入消费税税目。如:参考快递实名制的做法,将包装实名制。对符合包装标准的包装物免征收消费税,超标的包装物对包装人加倍征收。把合理包装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生产者、每一个商家。
(三)优化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
城市维护和建设税在筹集改善城市大气以及水污染治理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作用;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在节能减排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也依据应当进一步优化。车辆购置税对小排量汽车的优惠政策使得小排量汽车的销量大增,但是也应当重视“积少成多”的累积效应;车船税按照机动车船辆或载重吨位征收,对一些吨位一样但是性能、油耗以及为其排放量不一样等因素并没有考虑在内。当前,就要找到合理的办法,对这些与环境相关的税收进行优化,使之更加科学,更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要求。
(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税纳税意识,形成环保合力
加强对全社会的税法教育,使税法的理念深入人心。从意识形态上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认识到环境税收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整个社会形成对环境税的广泛认同,形成全社会的环保合力。
三、结束语
环境税收可以起到科学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当前,要充分发挥资源税对的资源开发利用调节作用,增强消费税对全社会环保消费的指引,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环境税纳税意识,这样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税收法制建设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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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敬琏:中国改革的未来方向 篇三
未来中国的方向,是当前许多经济学家甚至全国人民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了市场化的正确方向,并取得了推动经济高速成长的巨大成就。但是21世纪初以来,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和选择,改革似乎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面临选择。未来十年,在继续完成市场经济改革任务的同时,积极而慎重地推进政治改革,既是未来中国改革的主题,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和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在这样的问题上,容不得半点犹疑。
改革尚在半途
根据1992年中共十四大做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顶层设计和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改革总体规划。在20世纪末把一个对世界市场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起来了。但这个体制与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两者之间差距的主要表现是,政府继续在资源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限制和压制了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
政府仍然支配着主要的经济资源。矿山、海洋、城市土地和大部分资本都掌握在政府手里。虽然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并不占有优势,但是,它仍然控制着一切“制高点”(列宁语,中文译为“命脉”)。国有企业在一系列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国有经济的规模仍然很大,而且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保持着政府赋予的行政垄断权力。另外,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各级政府官员享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通过直接审批投资项目、对市场准入广设行政许可、对价格进行管制等手段,直接对企业和个人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频繁干预。
在开始研究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过不同的设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属意于“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东亚模式”),另一种属意于“自由市场经济”(“欧美模式”)。大致说来,官员钟爱“东亚模式”,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向往“欧美模式”。不过,在改革初期命令经济还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显得十分突出,因为即使认为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欧美模式的市场经济的人们也承认,在竞争性市场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政府不能不承担更大的协调经济的职能。而在命令经济已被全面突破,市场的规则又还有待建立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分歧就日益突出了。
对于持后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标还远未达到。他们要求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寻租者利益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对于持前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的已经达到。特别是对于其中一些要求维护从寻租活动获得的特殊既得利益的人们,最合意的做法更是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官员不受约束的权力,以便扩大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控制和干预,较之东亚实行“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国家要强得多。
所以在20世纪末建立起来的,是一种过渡性经济体制,正是针对这种市场体制很不完善、市场还不能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的情况,2003年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要求在若干方面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以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还走在改革的半途:一方面,20世纪末期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初步框架;另一方面。一些领域改革的大关还没有过。于是这种半市场经济、半统制经济的双重体制从建立之日起,就出现了“既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的“两头冒尖”状况。
但是回过头来看,这个中央决定执行得并不好。这种情况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很明显的原因,是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了政府和政府官员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因而对进一步改革产生了来自党政机关内部的阻力和障碍。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历来都是由危机促成的。可是,由于20世纪的改革十分成功,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官员们觉得日子很好过,于是失去了推进改革的压力和动力。既存在阻力,又缺乏动力,就使得改革的步伐放慢了下来,甚至在某些部门出现了倒退的趋势。
所以说,中国还走在改革的半途:一方面,20世纪末期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初步框架;另一方面,一些领域改革的大关还没有过。于是这种半市场经济、半统制经济的双重体制从建立之日起,就出现了“既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的“两头冒尖”状况。
这种过渡性体制建立后,出现了两种可能的发展方向:或者是政府逐渐淡出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强自己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诸如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使过渡性的体制逐渐成长为在规则基础上运转的现代市场经济,即“法治的市场经济”;或者不断强化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和干预,不断扩大国有部门的垄断力量,蜕变为政府全面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甚至权贵资本主义的畸形体制。
强势政府不是中国经济取得成功的原因
一部分人认为,中国能够创造如此优异成绩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拥有自己特有的发展模式,即所谓“中国模式”,其最大特点和优点是拥有一个强势政府,因而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强大的动员资源能力,依靠强政府、大国企,用海量投资来支持高速增长,集中力量办大事。这种政府主导的发展道路,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从西方各国政府的短期救市政策中得到鼓舞,其“优越性”似乎也得到了某些短期业绩的支持。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样板工程”,例如被“中国模式”的支持者所盛赞的“高铁奇迹”,还有某些地方依靠政府的强力动员和大量注入资源实现的超高速发展等等。
我们应当明确,强势政府不是中国成功的根源。从历史来看,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中国政府也许比现在更加强势,可是结果有目共睹。而改革开放30年高速增长的奇迹来源于新生的市场经济制度解放了人们的创业精神。现在,强政府、大国企和海量投资营造高速增长等亮丽政绩付出的高额成本和产生的消极后果正在显现。
各级政府日益强化的资源配置的权力和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是,强化了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导致腐败迅速蔓延和贫富差别日益扩大。
1990年初期商品价格自由化,曾经阻断了通过商品价格双轨制寻租的“官倒”们的财路。然而,行政权力不肯退出市场,使寻租的基础在许多领域继续保持甚至扩大,使权力腐败愈演愈烈。由于体制的演进会有路径依赖,一旦进入政府主导的路径,从寻租活动中得利的特殊既得利益者,必然会力求推动“半统制、半市场”的经济体制向国家资本主义乃至权贵资本主义蜕变。如果没有步伐较大的改革阻断这一路径,使之回归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正途,就会锁定在这一路径中。而一旦路径被锁定,就会像诺斯(Douglas North)所说,除非经过大的社会震荡,就很难退出了。
两种可能的前途严峻地摆在前面:一条是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另一条是沿着强化政府作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前行,走向权贵资本主义。这样,中国发展的过程就成为一场两种趋势谁跑得更快的竞赛。
政府自身的改革是推进政治改革的关键
中国整体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自身。目前的问题是政府支配资源的权力太大,下一步改革必须要划清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必须把直接控制经济的全能型政府改造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并将各级党政机关和官员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
既然改革的焦点在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核心的问题都是政府自身的改革。由于这一改革将会触动政府和官员的权力和利益,它就不可避免地面临很大的阻力和障碍。这样,改革要取得突破,就不但需要领导人具有远大的目光和很高的政治智慧,还需要大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打破特殊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和干扰,推进从所谓威权发展模式向民主发展模式的转型。
政府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所谓有限政府,是和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相反的政府形态。从经济方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范围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资源限于与公共物品的提供有关的资源,而不能任意扩张。稀缺资源的基本配置者的角色应当由市场去担当。所谓有效政府,则是政府应当在纳税人的监督之下,改善政府的管理,杜绝贪污和浪费,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一个好的政府,就是一个既能谨守自己的职责,又能为民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政府。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显然需要经过艰苦努力。从当前看,政府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公约》对人的基本权利有明确规定。人民群众的这些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人身权利以及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保障,不受任何侵犯。
公民对政府公务活动的知情权,也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因此,现代国家都有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立法。除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并经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于众。只有建立起信息透明的制度,公民才能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政府和政府官员才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所以,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异常发达的现代社会中,各级政府必须支持而不是限制公民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它作为自己的一项基本职责。
政府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实现依法行政。在目前的中国,各级政府在配置土地、资金等资源方面拥有过大的权力,对政府活动边界又往往不够明确,这样就使官员掌握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机会。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在削减各级政府支配经济资源权力的同时,切实保证所有政府官员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时严格遵纪守法,防止他们以国家的名义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在依法行政问题上,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如《中国共产党党章》所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培育公民社会,提升社会的自组织能力。现代社会利益多元,社会活动五彩缤纷,公共事务不能仅靠党政机关和行政官员来处理,还要发展民间社会,广泛实行各种社群的自治。然而,传统的“大政府、小社会”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家权力的充分扩张和民间社会活动空间的尽量压缩。这是一种缺乏生机与活力的“纤维化的硬结”,或者叫作“没有社会的国家”。如果政府领导作出决策和下达命令,这种组织体系可以运用国家的权威动员一切能够调动的资源去实现特定的国家目标。但是,这样的体系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社群缺乏自组织能力,遇事只能依赖于政府官员的命令,任何非国家规定的项目或未经官员允许的活动都只能停顿下来,或者举步维艰。
法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实行法治是现代市场制度有效运转的基本前提,市场化改革对建立法治的要求十分迫切。
中国市场已经从以人格化交换为主的“熟人市场”发展为以非人格化交换为主的“生人市场”,双边和多边声誉与惩罚机制难以发挥作用,需要建立一个以正式法庭为主的第三方执法体系来保证合同的实施。
可是,由于这一体系极不完善,“司法地方化”成为合同执行的一个严重问题。在世界银行编制的各国法治指数排名中,中国的得分一直偏低,况且还从1998年的52.4分降到2004年的40.6分。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家不能依靠正当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与相关政府官员相勾结,以便获取权力对自己的荫庇和自己的竞争优势。
法治观念是当代先进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与中国“君权高于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类传统的专制皇权思想相对立,也与“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一类自称的“革命意识形态”有根本原则的区别。它要求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执政党的领导成员,都必须和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法治的条件下,法律必须具有透明性。按照现代法治观念,不为公众所周知的法律,是不生效的法律。现在有些政府官员无视人民的知情权,把反映公共事务处理过程并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作党政机关的“内部文件”,并加以“保密”,或者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政府内部寻求处理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官员很容易上下其手,枉法害民。法律应当适用于全社会的一切行为主体,保持稳定和不追溯既往,这样才能使公民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有稳定的预期,从而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否则行为主体就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只能靠找关系、送贿赂等办法央求具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官员帮忙开特例,才能办成自己的事情。
法治社会,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是建立法治的一项基本要求,而司法人员的腐败和行政干预是实现这一基本要求的主要障碍。为了消除这种障碍,除了完善制度,主要要靠提高法官的素质和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要通过自己的党员干部对党组织严格遵纪守法和司法工作的合宪性和合规性起监督保证作用。但是,这种监督保证作用只针对人员任命和审判程序的公正性,而不是直接任命官员、干预具体案件的审判和决定审判结果。
防止极端思潮撕裂社会
当前,有两种极端趋势值得特别警惕。
一种是扩大寻租基础的趋势。在21世纪的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寻租空间即各级政府垄断土地资源,用以生财。据农口专家估计,通过出售从农民征用来的土地,各级政府能够拿到的土地差价总额高达20万35万亿元,这么大规模的财富被各级政府官员控制,可见寻租空间有多大。所以跟土地有关的腐败官员可以说是前仆后继。另一个是贫富差别拉大的趋势。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大致在0.5左右,贫富悬殊的程度已经居世界前列。
这两个问题愈演愈烈还不是最可怕的。如果能够认真、理性地讨论,当前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应该是能够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的,不会没有出路。
但现在的问题是,除了那些靠权力寻租的特殊既得利益者顽强地固守他们的阵地,甚至还要扩大他们的特权外,有些人采取另一种极端的立场,认为问题的症结并不是政府支配资源和干预微观经济权力太大,反而认为是市场放得太开,政府管得不够,还不够强大有力,因而要求用强化政府权力的办法去解决矛盾。他们极力要使人们相信,目前中国遇到的种种问题,从分配不公到看病贵、上学难,甚至国有资产流失,都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扩张政府的权力,加强行政机关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在重要的经济领域中实行“再国有化”和“再集体化”,甚至要求重举“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旗帜,“再来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现“对党内外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
其实,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缘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行政权力变本加厉地压制和干预民间经济活动,造成广泛的寻租活动的结果。大众对这些丑恶现象的不满,正可以成为推动改革继续前行、填平陷阱、扫除腐败的重要动力。然而,如果听任改革开放前旧路线和旧体制的支持者利用这种情势蒙蔽和误导大众,把反对的目标从进行权力寻租的特殊既得利益者转移到市场化改革的一般受益者——企业家、专业人员等的身上,则会把大众引向歧途。
在这种社会矛盾凸显、不同政治诉求之间的争辩趋于激化的时刻,如何正本清源,重聚改革共识,防止各种极端思潮撕裂社会,避免“不走到绝路绝不回头”的历史陷阱,就成为关系民族命运的大问题。
4.中国未来改革税收方向 篇四
曾康华
【摘要】经过30多年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现已建立起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为我国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受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公共财政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去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
【关键词】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方向改革重点税制调整预算管理
改革开放伊始,伴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我国对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了渐进式的改革,经过30多年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现已建立起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为我国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当前,一方面,我国经济在经历了新世纪首次金融危机后仍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实力将显著提高,而且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经济增长必然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更为严峻的挑战,客观上要求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完善,去适应这一新形势变化的需要。因此,要使公共财政制度成为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未来公共财政制度还须在省以下财政体制、结构性税制调整及预算管理的精细和民主等方面深化改革。
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从1980年起,国家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俗称“分灶吃饭”体制,开启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实行财政分权的大门,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财力大幅度提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随着我国税制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经过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后,税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因此,国家决定从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试图从划分税种上规范和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1988年,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基本制度被确立下来,为配合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我国实行多种形式如收入递增包干办法、总额分成办法、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办法、上解额递增包干办法、定额补助办法的财政“大包干”体制,使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得到更多的份额,政府在利润分配中得到的份额减少。从这三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来看,其共同的特征是扩权让利,结果导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下降至30%和11%的水平,严重影响了各级政府财力的增长和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于是,在1992年党的14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后,为了解决各级政府财力过少和中央财政宏观调能力削弱问题,从1994年起,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并且这一体制实行一直延续至今。实践证明,实施这一体制是卓有成效的,如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4%左右,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0.4%。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而其中如何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直是这一体制运行的核心环节。因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由此所造成的地方政府间财力差距也十分悬殊,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予以调节地方政府间财力分布格局,就很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的社会目标。在实施这一体制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尽管省级政府间的财力差距依然很大,但省级间人均政府财力的差距却在缩小,这对各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表明分税制的实施,有利于平衡省级间政府财力和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目标。应该看到,通过分税制的实施,主要解决了省级间政府财力的分配问题,却忽视了省级以下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调整,因为省级以下政府级次多,政府财力流转环节自然就多,而且省以下区域经济发展也很不平衡,导致省以下政府财力分布依然很不平衡。正是由于省以下政府财力差距悬殊,这就使得各个地方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近年来加大民生财政制度建设的背景下,要实现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目标,在不断完善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下,未来对地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改革方向是继续推进和深化省以下政府财政体制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是以“省管市—市管县—县管乡”的基本架构来设计的,实践证明,在这一体制架构内对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上解所产生的根本缺陷是管理层次多,导致财政资金被截留的现象十分严重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低下。为消除这一体制的积弊,从2002年起,我国在部分省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鉴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到目前为止,基本形成三种改革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和广东模式。2009年国家又明确提出全面建立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目标,并先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积极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探索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新模式。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比较大,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也千差万别,不可能搞一种模式,而且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因此,未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结构性税制改革
1978年以来,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主要集中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旨在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作用。因此,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五届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初步建立了一套涉外税收制度。在涉内税收方面,继续沿袭征收1973年确立的工商税。此后随着企业经营体制的改革,为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在1983年和1984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实行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改革和工商税制改革,基本确立了改革开放以后的我国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1991年,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外资企业所得税,为将来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做准备。1994年,为配合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自建立新中国以来最为深刻的一次改革,至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全面建立。进入21世纪,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和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为适应世界各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变化,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我国积极稳妥地推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主要是:2004年在东北三省试行增值税转型试点、2005年改革出口退税机制、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2006年完善消费税、2008年统一企业所得税、2006年和2008年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2008年9月以后,面对汹涌而来的世界金融危机,国家果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冲击,大规模、高密度地实施结构性的税制调整: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减免房地
产税收、降低汽车购置税率、实行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征收、开征燃油税和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等,在不足半年的时间里,如此密集地进行税制调整实属罕见,彰显政府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意图和信心。
众所周知,2007年初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它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冲击在2008年下半年开始显露,我国从2008年9月开始,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力挽我国经济下滑态势,使我国经济在2009年2月探底后,开始出现回升。到2009年下半年,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势头强劲,经济总体回升向好,2009年经济增长达到8.7%,实现预期目标。业已表明,此次金融危机最困难的时期已过,2010年我国经济面临世界各国经济复苏后的新格局,再像加入WTO以后持续7年之久的外贸进出口井喷式增长的情景已经不复重现,全球性的能源紧张、气候变暖、就业问题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及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使得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必须与时俱进地进行战略性调整。因此,为了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国外两个消费市场,尤其是扩大我国的农村消费市场,这就需要在保持现行税制体系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继续对现行税制实施结构性调整。
毫无疑问,在经历了此次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经济将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在面对商品、劳务、资本及人才要素流动进一步提高,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步伐明显加快,中国经济实力显著上升的背景下,如何使我国的税制不仅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使其更加具有弹性和国际竞争优势,是未来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因此,未来中国税制改革的重点是:第一,完善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预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不久的未来会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把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度渐进改革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进行结构性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第二,稳步推进物业税。按照公共产品理论,地方政府是提供地方性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责任主体,如果地方政府财力与其提供地方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不匹配的话,将严重影响地方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因此,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财力的物业税应当在未来择机开征,这既是建立地方税制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重要举措。第三,实施碳税或环境污染税制度。在全球气温受到温室气体排放不断上升和人们倡导低碳经济生活的前提下,绿色税收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开征保护环境方面的税收不仅可以实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目的,还可减少对商品征税等的依赖,优化税制结构,从而降低税收扭曲效应。
预算管理的精细和民主
当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规范的财政分配关系后,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就被提上改革日程。为了加强财政监督和要求政府部门预算信息披露,2000年我国开始试行政府部门预算改革;为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2001年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管理,2001年底,国务院发布《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推行“收支两条线”改革。为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2003年,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这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近
年来推行民生财政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加大了有关民生财政方面的支出,使财政支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原有的政府预算收支划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于是,我国在2007年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项改革措施有助于人们了解政府在公共财政制度下的收支情况,也便于国家间政府收支的比较。
预算管理制度是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要议题之一,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的过程中,我国推行了一系列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在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建立起一套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然而,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和世界其他各国预算管理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因此,未来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总体目标为依据,编制中长期预算,并与预算相结合,既可提高预算管理的预见性,又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第二,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民生财政是公共财政的深化和延伸,而民主财政的建立又是民生财政在政治决策上的必然要求,民生财政决策机制的完善必然催生民主财政制度的建立。因此,推进提高政府预算透明的民主进程,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第三,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日臻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必须与不断发展的预算管理技术相结合,客观上要求从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到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提高政府预算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第四,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随着政府预算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入,必须建立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政府财政信息和资金运行情况的政府会计管理制度,这是从基础环节和技术层面上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必然要求。
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和扩大民众参与政府预算决策程度是当今世界各国进行预算制度改革的两大热点,它们是民主协商、政治决策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是公共财政制度向民主财政制度转变的具体体现。因此,未来中国预算制度必须重点在精细和民主两个方面深化改革。第一,全面实施政府部门预算。政府部门预算是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审核、汇总所属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和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批准的涵盖本部门各项收支的详细财政计划,编制精细化的政府部门预算是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的前提条件,也是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最基本的内容和要求,有助于人们知晓政府在哪些方面的作为与不作为,有利于公众监督政府的行为,可以提高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效率。第二,稳妥、逐步地扩大“参与式预算”的范围。提高民众参与政府预算制定的程度,被认为是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缘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巴西地方政府最早实施“参与式预算”的实践,引发了世界各国不少地方政府的效仿,1999年我国浙江温岭市新河镇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实施的以“民主恳谈”方式为特征的“参与式预算”改革,是我国基层政府在编制预算中扩大民众参与程度,从而推进预算民主进程的有益尝试。应当注意的是,因为我国区域经济差别很大,制约各地民众参与基层政府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因素不尽相同,应允许地方政府对“参与式预算”的模式进行探索,而且要积极稳妥、逐步地扩大“参与式预算”的范围。(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学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教授)
5.李鲲鹏谈中国企业未来融资方向 篇五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是一个必经的过程,然而,企业如何实现融资,这是中国大多数企业所思考的问题。著名天使投资人在日前的一次会议上就中国企业未来的融资方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移动互联网和可穿戴设备成天使投资人重点关注的领域
李鲲鹏表示,伴随4G时代的到来,可穿戴设备等移动终端和互联网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移动电子商务成为各大网商提前竞逐的领域,移动互联网应用、移动电子商务、可穿戴设备市场的潜力令互联网企业蜂拥而至,也吸引了越来越多天使投资人的关注,电子商务竞争的战火正烧向移动互联网领域。其次,天使投资与孵化器服务结合更加紧密
近年来,出现市场化运作的“天使孵化器”模式。例如,联想每年投入巨资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实用的、企业经营方面的培训,此外还为创业者提供交流的联盟。这种模式与美国新兴的“天使孵化”类似。在李鲲鹏看来,这些模式通常聚焦于某几个行业的投资,所提供的增值服务相比于常规天使投资更加标准化和完善,是值得推广的天使投资模式。
再次,行业组织形式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李鲲鹏认为,单独某个的天使投资人项目来源有限,而且与创业方项目信息不对称,很难遇到高质量的并有投资潜力的项目。为避免这种现象带来的投资弊端,不断有天使投资协会、天使投资联盟、天使投资俱乐部等行业组织成立,并逐步呈现出在行业组织推动下实现联合投资、天使退出的趋势。然后,明星天使有望推出超级天使投资基金
明星天使都是以连续创业者和职业经理人为代表的企业家,未来极有可能募集成立超级天使基金,所募资金额可能不断扩大。再加上明星天使巨大的投资影响力,一定能够带给企业诸多资源。但这类新出现的超级天使投资基金通常也多投向行业影响力较大的项目,有望培养出所投行业的龙头企业。未来超级天使的回报率也将因他们丰富的产品经验、人脉、足够的时间帮助创业者远远高于其他天使。
最后,我国天使投资将更加活跃
李鲲鹏还表示,随着我国政策引导和支持不断完善,创业者不断涌现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并且,天使投资人规模数量也在不断上升,无论是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都呈现增长的趋势。尤其以雷军、周鸿祎等为代表的创业者转为天使投资人,不断壮大了我国天使投资的实力和影响力。
6.中国未来改革税收方向 篇六
摘要: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在未来将面对用人成本逐步增高现象,管理模式也将从粗犷型转为精细化,而现场管理机制也必然在信息化的支持下转为非现场管理。中国企业需要分析市场机制对人才流动带来的影响,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的精细化分工管理与非现场管理,最终以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促进企业效率的提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企业非现场管理精细化分工
中国重新认知并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时代人事管理思维的影响,中国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时,仍然出现传统人事管理机制中的弊端,如人浮于事或激励缺失等。中国已进入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社会原始资本累积已达到一定程度,企业所拥有的技术与管理将决定企业在市场的适应性,意味着企业不仅要改革现有的生产技术,并且要深入企业内部进行管理革新。人是企业最为关键的生产力要素,无论是熟练工人或者是技术人员,都会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因此,企业不可忽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事实上,中国企业虽大多已意识到企业人力资源的关键作用,但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者陷入人力资源管理困境中。大部分企业通过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以及运用激励手段等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控制,虽然在初期有一定的效果,但模式僵化.缺乏弹性.业绩至上等问题削弱了本应具备的管理效力。因此,针对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改革,特别是围绕其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思考,将有助于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1非现场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与发展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主要采取现场监督与管理的方式,通过设立专岗,由专员负责现场控制。然而,非现场管理已经逐渐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手段。
1.1现场管理的弊端:冗费与冗员
在工业1.0时代,企业运用现场控制或监控摄像头对流水线工人进行监督与管理是一种普遍手段,这的确也有助于实现对流水线产品的品质把控.生产过程约束等。但是,这种现场管理手段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一定的弊端。
首先,企业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现场管理中,容易滋生冗员.冗费等现实问题。现场监督专岗在施工类企业一般为监理单位承担,但对于大多数流水线生产企业而言,现场人员管理价值正逐渐降低,特别是现场管理的员工工作质量与产品品质把控的效果也逐渐降低。
其次,企业在采取现场管理的过程中,容易造成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在管理学中霍桑实验所呈现的结果里,员工的行为不仅受到货币薪酬的影响,也会受到心态和精神状态的影响。现场管理虽然能够有效观察员工行为品质问题,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将员工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转变成对立关系,如果企业现场管理的具体实施者缺乏对被管理者的情感关怀,容易造成员工抵触情绪或员工流失等。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可看出,员工选择离开原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包括员工内心感受到压迫感,而现场管理所产生的心理压迫远比执行指令.间接管理等行为更明显。
1.2非现场管理的特点:基于信息化的心理边界约束
非现场管理是一种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对人力资源传统现场管理模式的革新,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非现场管理是一种依靠信息化技术发展而来的监督管理模式,在信息化技术支持下,企业实施对人员的监督与控制不需要依赖现场管理,可以采取各种现代通讯手段进行品质控制与行为监督,这也让企业解放了传统现场管理的人力与物力。对于大规模企业而言,由于统一生产已经逐渐被分散生产取代,当代企业普遍的点式分布模式,决定了信息化的非现场管理更加便捷.高效。
其次,非现场管理对员工的心理边界效应更加明显。非现场管理趋向于无形规则边界,如现代化交通管理中的摄录取证方式,不仅比传统的现场取证更加高效,而且无形管理更容易让员工形成约束自我的自觉性。工业2.0时代的企业也不同于传统产能结构中的企业,面对的员工知识水平远比传统制造业更高,在品质控制与管理上,需要采取心理边界的模式。非现场管理不仅维护了员工的尊严,更维护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避免现场管理.现场指正对员工自我尊严的挫伤。
1.3非现场管理的运用:长远性与非正式群体引导
在实施非现场管理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该考虑从以下方面提高运用效益:
第一,非现场管理着眼于员工行为中的长远性影响行为,短时间行为管理不应纳入非现场管理的运作范畴。当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有更高的战略视野,因此实施非现场管理行为要避免抓小放大,特别是管理价值不高的短期行为,管理者不应过多采取规章制度等进行约束。非现场管理要抓住员工典型行为.典型特征,对管理价值较高的行為范例进行内部分析.研判,对影响组织绩效.工作绩效等员工行为进行分析。这种非现场管理不是纯粹纠正员工行为,而是在于维系企业的长远发展,对员工懈怠.消极的行为要追溯其形成因由,拓宽非现场管理的范围。
第二,非现场管理应考虑群体行为分析,对非正式群体的非现场管理与介入,应采取细致的成因分析,并且将非正式群体的行为进行合理引导。任何组织都普遍存在非正式群体,群体形成可能与爱好.语言.行为.学历等相关,在实施非现场管理过程中,此类群体往往是管理盲点。因此,企业实施非现场管理中,不应完全割裂基层与管理层的联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能盲目依赖信息化通讯技术,需要及时采集基层群体信息,了解非正式群体在企业的行为.情感动态,才可以在非现场管理中,对员工动态及时捕捉,并以预见的方式纠正不当群体行为,并借助群体行为塑造管理者形象。在相对成熟的企业管理模式中,非正式群体所塑造的管理层形象,其影响力.信任度更高,也能真正从员工心理层面实施非现场管理。
2精细分工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影响与运用
在中国市场化经济发展初期,大部分企业在人力资源选用上普遍采用泛化管理.泛化运用以及泛化评价的方式,在早期,这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的确节约了用人成本,然而在用人成本边界效益的红利消失后,这种宽泛的人才选用机制逐渐淘汰,社会化的精细分工要求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注重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因此,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打破传统实践中缺乏专业.具体以及职业化的规划.选用方式,从社会化大分工背景下考虑人员合理分工和调配,塑造个性化与适应力强的人力资源架构。
2.1人员泛化管理的问题:人才的被动执行
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最常见的误区就是人员泛化管理,这种管理思维是从计划经济乃至于封建时代延续下来的落后模式。在泛化管理的视野中,企业人员的个体价值被极大贬低,人员是组织的附庸,而没有独立的思维,永远是执行者。最为典型的泛化运用方式,无疑便是几乎任何非专业技术类岗位,都可以随意调配人员执行,只要服从管理层的意志,就可以胜任任何工作。这种忽视人员主观能动性的管理方式,剥夺了大多数岗位的专业性,传统的企业人事管理也正是出现了“兵即是将,将即是兵”的思维,影响了各种不同岗位员工的积极性。
员工被动打断主岗位工作,而必须即时服从完成协助工作,并且本末倒置,让协助工作成为主体工作,这些严重影响了员工的专注与职业化发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最突出问题正是人员管理混淆不清,缺乏岗位主体定位。人力资源管理原则上强调定员.定岗.定责,然而大部分中国企业仍然是岗位与责任混淆,研发部门.市场部门.管理部门等不同范畴的岗位边界模糊,缺乏明确的专业安排,也就彻底削弱了企业的专业性。最终,这种人员泛化管理的企业,必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员工的流失率也不断攀升,随后慢慢瓦解。
2.2分工专业化:现代管理语境里的人力资源价值
专业化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在适应时代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管理理念,其最终服务于企业的精细分工。精细分工并不是企业对员工强制归责,而是《论语》中引用《国语》的“陈力就列,不能则止”,对具备特定专业能力的员工安排在合理的岗位范畴中,这样有助于员工专注地完成工作。
在甄别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应只是凭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与分析,还需要分析人员的实际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因此,在现代专业化人才管理的`语境中,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打破封闭的知识体系,创新管理知识,对人才的素质特征应有更多元化的验证与判断方式。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的正是对人才专业性的充分研究与分析,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细化人才分析的方式,从招聘.选用.内训等层面强化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在实践上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人才角色定位与调整。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人员流失往往与其在企业内角色失败有密切的联系。企业内的人才定位实际上都是属于角色定位,任何的员工在企业的管理语境中都承担一定的岗位职责,然而在精细化分工的条件下,每一个专业岗位的员工在企业内都有各自的角色定位,以角色的价值定义自身在企业的价值。这种角色定位行为,不仅体现在其岗位技术的专业性,更体现在其岗位成就感.责任感等。一旦员工认为自身角色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都可能挫伤其劳动积极性。一线员工和基层员工的角色失败是最容易发生的,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如何鼓励.支持员工寻找合适的角色定位,正是人才管理过程中突出其岗位特点与优势的关键,员工认定自身角色趋于专业,其自尊需求得到满足,人力资源也更为稳定。
第二,人力资源架构的顶端设计过程中,对人才专业结构应合理考虑与安排,维持更稳定的人力资源架构。现代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人员流失是常态,但专业人才流失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在考虑人才专业化管理时,应密切联系企业发展实际,从企业中长期发展角度强化人力资源架构的顶端设计。不同类型人才的归属和定位,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谨慎决策与考虑。维系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稳定的要素,不仅体现在企业的薪酬条件与福利上,还体现在企业在人才结构设计初期的全盘考虑,包括用人成本.专业需求以及全面系统的人才培育计划。因此,选用专业人才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精细化发展中的目标之一,但比选用更需前置考虑的正是结构的细化与安排。
2.3精细化分工的基础:需求层次的满足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实施精细化分工时,必然面对专业人才对分工的抵触,或者人才企业内流动所产生的流失风险等。从表面看,人才在企业内分工变动与流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是货币薪酬与福利问题,但从当代企业人才心理变动机制上看,主要是员工基层心理需求未得到满足,在价值观上,员工与管理者产生严重错位。企业员工与管理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正式群体,但在利益上未必完全冲突,但各自需求阶段不同,其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也不同。
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可以看出,个人的心理与行为选择,与其需求层次有着密切联系,过去所获得的货币薪酬.情感关怀等产生的主观快乐情感体验会很快消失,而下一需求层次尚未满足的紧迫感自然转化成为压力。虽然员工的个人不同需求层次之间边界是模糊的,但是员工对需求的满足却是无形中影响其行为实施与选择。如果企业在精细化分工过程中忽视对员工需求的回应,就可能造成人员的流失。从需求层次的角度分析人力资源的精细化分工发展趋向,其满足途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员工个人需求的观察与引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精细化分工实施之前,就应该对员工有足够的观察,这种观察包括接触性观察.非接触性观察,观察的实施者可以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间接.非正式的途径掌握与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应纯粹以业绩.执业资格等量化指标考核具体人才的专业性,而应该考虑员工个人需求与个人满足机制上的思维特点,从而迎合员工需求,设计更加贴近员工的精细分工模式,在这一基础上可以引导员工服从集体意志,做到“人尽其用”。
第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精细化分工中,对员工需求的回应与满足。企业在有限的货币支付能力以及有限的产能规模内,必然无法彻底满足员工的一切需求层次,至少无法满足全体员工的一切需求层次。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对员工需求的彻底忽视。因此,企业需要制定一种需求回应机制,基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对企業人才的心理需求趋向合理进行介入与分析,及时回应人才的需求。这对于专业化.精细化的人才运用体制上看,是企业对人才的合理尊重,更是从一定程度上平衡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员工与企业管理者在价值观层面逐渐趋于一致。
3结束语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多元化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会逐渐提高,企业的竞争也会逐渐演变为人才竞争。企业在当代的人才管理语境中,不仅要考虑如何吸引优秀人才,更需要考虑如何留住优秀人才,如何维系良好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实现利益均衡.价值一致,才能达到企业与人才的共同进步。因此,长远的发展过程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从人才架构.人才需求回应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与优化,实现人才的专业化管理与非现场性管理,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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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聂会平.动态环境中的人力资源柔性与企业绩效——基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框架的实证研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14—120.
7.中国电子文件立法的未来发展方向 篇七
1.创建电子文件管理流程示范模式。要确定全程管理的思想, 并将该思想应用于电子文件管理流程中。要推行示范性的电子文件管理流程, 确保电子文件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为了长久地保管和利用电子文件;以示范模式为蓝本, 进行电子文件的立法。2.法规制定, 标准先行。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设立可以为电子文件管理工作提供借鉴;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实施水准也可以为电子文件立法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 国家档案局已经开始对《电子文件元数据基本集》广泛地征求意见, 未来的工作中可以对电子文件的管理系统提出相关标准, 在技术和管理制度等标准都一步步完善后再进行电子文件立法便是水到渠成的。3.地方试行, 逐步推广。地方电子文件立法调整面相对较小, 便于在本地区施行, 可操作性强。同时, 地方电子文件立法需要时间相对较短, 可以对国家尚未立法的空白地带进行实时的补充。4.注意与相关法规立法主体的协调沟通。电子文件立法时, 需要与相关法规的起草立法主体进行沟通, 保证电子文件立法后能够广泛适用于各个领域。我国在进行电子文件立法过程中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稳步、踏实地做好电子文件的立法工作。
8.扶贫体制改革的未来方向 篇八
“政府主導、全社会参与”被认为是中国扶贫的一大特色。认真观察中国的扶贫体制和扶贫实践,很容易发现“政府主导”很强,“社会参与”不足。这种过度“行政化”扶贫的倾向导致的一些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中国“行政化扶贫”的利与弊?未来怎样改革扶贫体制才有利于提高扶贫效率?
政府主导扶贫的合理性
扶贫是一种公益性的事业,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公益性的事业由于很难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依靠市场机制是不能动员到足够的社会资源的。如果政府不介入和主导扶贫,恐怕大多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最终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到国家的发展和更多人的利益。正因为市场机制在公益性事业上的失灵,政府主导扶贫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政府主导扶贫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将1人1天1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减少了5亿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主导扶贫的作用表现在多个方面:
一是政府可以动员到大规模的资源用于扶贫。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到开发式扶贫中的资金超过3000多亿元,同时还组织了上千亿元的社会扶贫资金,金融部门的信贷扶贫资金也超过了2000多亿元。此外,各级政府用于农村和城市低保的资金有数千亿元。
二是政府利用自己完善的组织系统,能迅速在全国实施扶贫计划和项目。在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纲要执行期间,中国对15万个贫困村实施了以“整村推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开发式扶贫,让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如此大规模的扶贫行动,不依靠现有的行政组织系统是不可能完成的。
三是政府有能力对贫困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扶贫政策。国家统计局利用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和592个贫困县的贫困监测数据,对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变化和扶贫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系统监测,为国家和全社会的扶贫行动提供信息支持。
四是政府可以制定长期的扶贫计划,并将扶贫纳入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使扶贫具有可持续性。
上述四个方面的任务只有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完成,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市场力量和非政府部门都没有机制、动力和手段来承担这样的任务。
扶贫过度行政化的弊端
尽管扶贫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扶贫的过度行政化也会出现明显的弊端。
目前,中国的扶贫体制存在利益冲突,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过多考虑部门利益和缺乏协调机制,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影响扶贫计划的实施。上个十年的主要扶贫措施“整村推进”在资金整合方面就出现了严重的困难,由于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不能有效整合,投资规模大大缩水,多数贫困村的资金投入不到规划投入的四分之一,没有达到“整村推进”的效果。
另一方面,由于各级政府都是具有多种目标的组织,而且不同级别的政府在扶贫目标上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利益矛盾,从而导致扶贫目标出现偏离。出于社会公平和政治稳定的考虑,中央政府有强烈的政治意愿来消除农村贫困。然而,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却面临着与中央政府完全不同的压力和财政状况。与维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保证教师工资、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和GDP增长等多个重要目标相比,扶贫在贫困县并不是最重要的目标。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与地方官员的升迁更多地与其他的目标而不是扶贫目标完成有关。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有极大的动机来转移扶贫资金,用于地方政府认为更重要的地方。而扶贫资源通过各级政府层层传递并最终由县、乡政府来控制使用,就使县、乡政府挪用扶贫资金或将扶贫资金用到对地方经济、财政甚至自己的政绩有好处但扶贫效果不大的项目上去成为可能。我们常常听到一些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挪用扶贫资金,也就不足为怪了。
同时,行政化的项目管理效率低下。目前的项目管理主要采用的还是从上而下的方式,有没有项目以及有什么样的项目,农民没有发言权;项目能否成功,没有人承担责任。相当部分的扶贫项目都直接到村到户,特点是分散、零星、细小。要判断这么大量的分散、零星、细小项目是否适合当地情况,是否是最优选择,让行政部门来判断,确实勉为其难,很难避免“瞎指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由政府推动的一些产业化扶贫项目半途而废,不仅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还加重了贫困农户的债务负担。
合理分工合作是提高扶贫效率的关键
我国扶贫投资效率低的深层原因是过分依赖政府体制和系统来传递和管理扶贫资源。从长远来看,中国扶贫的理想模式是政府提供扶贫资金,而资金的传递和管理应该主要由农民自己的组织和专业性的民间机构来负责。这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成功扶贫开发所采用的模式。
民间组织在扶贫中的作用是政府无法替代的,因为民间非政府组织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可以集中精力于某一个服务领域,更可能深入到基层和贫困农户中去,这些特点使民间组织能够更有效地从事一些扶贫活动。因此,加强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密切合作是缓解贫困的有效途径。为了提高政府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国政府应鼓励和培养专业化的民间扶贫机构,使它们成为由政府资助的扶贫项目的操作者。扶贫部门则根据民间组织的业绩和信誉提供资金支持,并依据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监管。
中国政府应当改善和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进一步积极鼓励各类民间机构参与扶贫行动。为此,应该制定中国的民间机构组织法,在法律中明确民间组织的地位、作用、组织原则和监督方式,并赋予民间机构更多的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和足够的灵活性。为了充分发挥民间机构扶贫的比较优势,政府应该逐步放松对民间机构的直接控制,赋予民间机构更大的独立性和自治性,使它们真正对社会和法律负责,并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来管理,而不是将所有的民间机构都置于政府机构的直接管理之下。
中国的民间组织也应该不断改善自己的组织结构和提高工作能力。特别是要培育健康的组织理念,逐步完善理事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行动能力,使自己能够在赢利机构不愿进入而政府部门又做不好的扶贫和其他公益领域高效率地工作,以此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并赢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此外,进一步推进参与式的扶贫方式,让贫困农户在扶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监督和评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扶贫项目真正符合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并能从中受益。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脱贫路径
非主流——掘地生财,依靠资源优势脱贫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素有“地下煤海”之称,煤炭储量大、品质好。过去,由于受到区位条件、交通设施、市场需求等因素限制,煤炭外销量长期徘徊在较低的水平。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伊旗的煤炭大量外销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伊旗人也因此甩掉了贫困的帽子。他们所代表的是一条依靠开采和销售工业矿产,靠当地资源“掘地生财”从而实现脱贫的路子。
主流——以农为本发展“特色农业”
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位于全国18个集中连片贫困山区之一的武陵山区,辖区面积99%是山地。近年来,石柱县以改善交通为突破口,积极筹措资金,构建连接大通道的乡村道路网络,并通过推动“三权”(土地使用权证、林地使用权证、农民住房产权证)抵押贷款、县校合作、发展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解决农村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等问题,目前带动起辣椒、中药材、莼菜、长毛兔、林业等多种特色农业、生态工业和旅游业快速发展。
像宁夏中宁县发展枸杞种植及加工,甘肃定西市发展土豆种植,福建安溪县推进茶产业的深度开发等,都是通过发展特色农业脱贫致富的典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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