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工验收监理总结(精选8篇)
1.公路交工验收监理总结 篇一
彭水县乌江四桥至靛水新城段公路改建工程
交
工
验
收
报
告
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篇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灵合№4标【2012】1号
关于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
交工验收的申请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所有工程项目于2012年4月15日全部完成,并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具备交工验收的条件,现提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1、交工验收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的验收范围为路基工程10.988km,里程桩号为k42+000~k53+000,其中包括路基挖方39.6541万m,填方34.5037万m,ф1.5m圆管涵16道,ф1.0m圆管涵16道,盖板涵8道,挡土墙工程4段,浆砌排水沟11685.24m,土质排水沟9738米;稳定碎石底基层118488.55m,水泥稳定土基层217709m,沥青混凝土路面93256.44m,水泥混凝土路面7656m;文利中桥88.44m/座;绿化工程10.988km。
2、自检评定结果 2 2 2 2 3 3 我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评定,共划分为4个单位工程。在对每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汇总得出自检评定得分为96.7 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尾留工程计划 本合同段所有工程均已完成,无尾留工程,计划安排专人进行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附件:1.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施工总结报告 3.自检评定资料 浙江大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交工验收 范围 自评 申请 抄 送: 2012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1 灵山至合浦二级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灵山县及合浦县境内,起点位于灵山县四州岭新村的209过道上,起点桩号为:k10+083.505,途中经武利、文利、升平,终点位于灵山县与合浦县交界处,桩号为k75+200=合浦县镜段起点k75+200,路线全长65.171102公里(其中,k30+333.382~k31+581.182段,长1.2478公里,完全利用已改扩建完成的钦州至合浦二级公里),路线所经过主要河流有武利江及其支流,主要城镇有华山农场、武利镇、文利镇、升平街。
本标段起点桩号k42+000,终点桩号为k53+000,路线长10.988公里,有中桥1座(文利中桥)计88.44m;盖板涵8道计220.3m;圆管涵33道计771m。工程设计造价为 4577.2888万元,工程竣工造价为4250万元。工期24个月。
本标段从2010年4月16日开工,在总监办、建设办的监督及大力支持、指导下,在项目部领导的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下,于2012年4月15日圆满地完成了本合同段的所有施工任务。
二、单位、分部工程划分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的规定,结合本合同段的工程实际情况,单位、分部工程划分如下: 篇三: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k50+100~k118+259.13)
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3日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交工验收报告
(k50+100~k118+259.13)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起讫桩号k50+100~k118+259.13,主线长度68.192km。由广东省交通实业投资公司(占70%)和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30%)合作出资,组建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梅河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工程于二oo三年九月开工,二oo五年十月完工。根据《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和其它相关规范的规定,我司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完工后分别完成了承包人自检自评、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和评定;配合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完成了相关质量检验工作;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对工程交工验收的管理职能,成立以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的专门常设机构,督促协调各部门加快全面交工验收工作,及时开展工程实体交工验收和评定工作。根据验收结果,结合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评定资料及施工期间掌握的质量情况,我们对各合同段和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并提出评定意见,供交工验收评审委员会审定。
一、工程概况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起于五华县的华城镇,接梅河高速公路程江至华城段,路线基本为东西走向,途经梅州市五华和河源市龙川、东源县,终于河源县蓝口镇,与河龙高速公路相接。该项目的起止桩号为k50+100~k118+259.13,路线全长68.192km,设互通立交 5处,大桥20座,隧道2座,按高速公路山岭重丘技术标准设计。
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是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12月12日粤计【2002】1130号文批准立项,2003年5月7日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粤计基【2003】424号文件批复项目工可,广东省交通厅2003年7月7日以粤交基【2003】887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2003年12月10日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函[2003]44号文批准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2003年9月3日交通厅批复梅河高速公路华城至蓝口段项目开工报告,同意项目全面开工。工程由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由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设计,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站负责监理,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负责机电工程监理,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负责房建工程监理,全线土建工程共分为18个施工合同段,其中路基桥涵10个合同段,路面3个合同段,房建3个合同段,构件预制2个合同段,机电工程设通信管道工程1个合同段、机电系统方面与梅河高速公路程江至华城段合为1个合同段。分别由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云南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发展公司等单位施工。工程于二oo三年九月开工,二oo五年十月完工。
道2座。
路基、路面、交安、绿化、房建、机电等工程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通过业主精心组织、设计方紧密配合、监理严格控制、承包人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都得到有效控制,工程按期完工,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主要技术指标
1、计算行车速度:80km/h。
2、路基宽度:24.5m(整体式),2×12.5m(分离式)。
3、主车道:4×3.75m(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
4、平曲线最小半径:一般400m,极限值250m。
5、不设超高最小半径:2500m。
6、最大纵坡:5%。
7、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凸型4500m,凹型3000m。
8、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路基1/100。
9、设计荷载:汽车-超20级,挂车-120。
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依据
1、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3、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gf80/1-2004);
4、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交通部《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6、交通部《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7、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8、交通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0、交通部《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
11、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12、交通部《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13、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砼试验规程》(jtj054-94);
14、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15、邮电部《通信管道施工及技术规范》(yd5025-96);
16、交通部《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jt/t496-2004);
17、交通部《交通部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18、交通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19、交通部《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 20、交通部《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21、交通部《塑料防眩板》(jt/t598-2004);
22、业主、监理单位以及其它主管部门发布的经认可的技术规范、篇四: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验 收 日 期:
施 工 单 位
环巢湖旅游大道巢湖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2
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一)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个专业组。1.验收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专业组
专业组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工程质保资料(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3 组长
组员(三)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意见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安全和主要功能核查
及抽查结果
观感质量验收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共核查 项, 环保工程 共 项 符合要求 项。共抽查 项
交通安全设施
经审查 符合要求 经核定符合 规范要求
项 共抽查 项, 符合要求 项
机电工程 项 符合要求 项。
2.公路交工验收监理总结 篇二
测绘验收阶段监理是测绘工程监理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监理工作的成败。引进监理的测绘项目一般都是重大测绘项目,尤其是以航测法数字化测图、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大型工程测量等项目为多。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非常复杂,需要在质量、进度控制和关系协调等方面进行大量的工作。
1测绘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概述
1.1 测绘检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的监理
测绘生产单位在测绘项目生产过程中应该比较严格地按照合同要求和进度计划实施,但现在的测绘市场中仍然存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接近,仍有相当大的工作量没有完成。监理过程中发现,测绘生产单位的实际进度已经滞后于计划进度,但由于测绘生产的其他项目同期生产,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催促但无能力增加有效作业力量投入;测绘生产单位对测绘项目后期数据处理工作量估计不足,造成手忙脚乱。出现这种情况时,监理应彻底详细地了解进度情况,尽可能准确统计剩余工作量,客观估计检查工作量及所需时间,并对目前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后阶段的监理建议,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提交业主。对测绘生产单位提出有关生产组织、进度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和相关建议,确保后期生产在可控状态下加快进度。
1.2 测绘检查验收阶段对生产单位质量控制的监理
在检查验收阶段,如果进度正常,监理在该阶段的中心任务是质量控制,其中督促测绘生产单位尽快完善成果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检查督促测绘生产单位自查自校程序的完备性;检查相关质检人员资质和业务能力能否满足本项目检查的需要;监督测绘生产单位检查工作的完备性。
1.3 测绘检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在业主、测绘生产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需要监理做的协调工作比较多。协调的目的是在项目运行后期出现一些问题时,努力使项目正常开展,力求早日按合同实现项目目标。协调的前提是对项目运行情况的详细掌握,如工程款支付情况、实际进度情况、成果质量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应了解业主和生产单位之间的合作情况,生产单位是否为业主做了合同外的工作。
2监理对测绘成果质量的检查
2.1 监理进行成果检查的必要性
现代质量管理理论证明了“产品质量是设计生产出来的,不是检查出来的”。检查本身不能提高产品质量,但通过检查可以鉴别其质量的优劣,堵塞可能存在的质量漏洞,使得不合格的产品不能通过检查,更不能投入使用,防止不合格产品危害国家和业主的利益。在测绘项目检查验收阶段,测绘生产单位已经对成果进行了自检并自我评定了质量。测绘成果或称测绘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有着很大的区别,它是不同的人利用不同的仪器设备对不同区域的描述,每个单元成果质量都可能存在差异。通过监理直接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可以验证测绘生产单位对成果检查的完备性和可靠性。为了掌握自己投资的测绘成果质量情况,业主单位一般要组织力量对成果进行一定程度的检查。引进监理的测绘项目,一般在验收前由监理单位对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同时,测绘项目验收时需要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测数据,增强说服力。对测绘成果直接进行检查,也可以反映前期各环节监理的工作成效。
2.2 监理进行测绘成果检查的基本要求
监理对作业成果的检查是进行测绘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整个测绘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监理检查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监理单位对最终成果检查应严格按照监理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监理对最终成果检查方法与法定机构检查具有很多相同相近之处,但监理检查的比例一般来说高于法定检测机构抽检比例。监理单位在对成果检查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监理检查工作要独立进行;监理检查成果覆盖的全面性,处理好详查和概查的关系;科学规范地检查各项技术指标。
测绘成果种类繁多,每种成果都有特定的技术参数。监理应针对具体成果,对拟检查的样本列出检查项目清单,逐项安排检查。监理检查必须严格地按照规范要求的程序进行检测,特别是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性检测的参数更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采集数据。
2.3 监理对测绘成果检查方案的制定
宏观来讲,对测绘成果进行质量检查,无非是两种方式,全数检查和抽样检查。对于监理对成果检查而言,基本都要采用抽样检查的方法,对抽取的样本进行详查,对其他成果的重要要素进行概查,主要通过样本质量评价所查成果质量。由于项目情况千差万别,如何使抽样检查比较科学,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全部成果的质量,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检查验收技术要求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
对于特定的监理项目和作业成果,检查方案主要包括明确检查依据、确定抽样方法和规定检验操作程序三个方面的内容:明确检查依据;确定抽样方法;合理确定检验技术参数。
2.4 监理对自身直接检查测绘成果的评价
不论是测绘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检查还是验收单位组织的检查,在具体检查工作完成后都涉及到对成果的评价问题。应该讲,由于测绘成果的自身特性,质量评价尺度不易掌握。传统质量检查和评价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不同技术水平、不同工作经历甚至性格不同的检查人员对同一个检查样本的评价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即使采用分数量化也会带到评分当中去,个别指标的评分带有某种勉强性。
由于监理检查成果的数量一般大于监督抽检和检查验收的数量,笔者认为,监理对于所直接检查的测绘成果评价应定量为主兼顾定性。
3监理对测绘项目技术资料的检查
与测绘项目有关的技术文档资料主要有技术设计书及其补充规定、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技术设计书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审批,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多数是业主单位编制,如需要,监理可以提出自己的参谋意见。质量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是对测绘项目进行检查总结回顾的技术文档,对于项目验收和成果的长期利用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测绘生产单位编写提交的两个报告(以下简称“两个报告”)的检查加以阐述。
3.1 两个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两个报告的编写要求,对质量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的编写做出了一般性的规定。报告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参照有关规定。
质量检查报告是检查工作情况的总结文档,是测绘成果质量情况的自我评价。既是一个独立技术文件,又应与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报告有机结合。
质量检查是测绘生产的工序组成部分,质量检查报告应包含生产过程中的各级检查和最终检查,应具有较好的完整性。技术总结报告是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完成后从技术角度上对项目情况的总结性材料。其内容应包括测绘项目生产技术路线、全过程的生产安排、质量控制及成果质量数量样式等方面情况。侧重反映测绘项目生产中的工序组织、生产方法、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精度指标的保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3.2 对编制“两个报告”的三点看法
1)重视报告的编制工作。
“两个报告”是测绘生产单位对所承担项目的质量情况检查和技术工作的总结,是项目验收的重要资料,也是今后使用者分析利用资料的第一手材料。应该说,“两个报告”代表测绘单位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测绘生产单位的实力和能力。部分是技术方面的问题,受测绘生产单位技术能力的限制。也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工作态度问题,如总结中存在的相关电子文档盲目复制问题。为了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取得较好的工作信誉,测绘生产单位应切实重视文字总结材料的编制工作。一般应由测区技术负责人或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起草,总工程师审核,分管质量工作的副院长签发。
2)客观地对项目生产作业和质量情况进行总结。
客观地总结分析生产作业情况和质量状况是对“两个报告”的基本要求。技术总结报告应对应技术设计的要求,针对每个工序生产作业的实际情况,讲清楚“怎么做的,做到什么程度,存在什么问题,成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今后成果使用应注意什么”等问题。针对各个工序及最终成果检查的实际开展情况编制质量检查报告,讲清楚“怎么检查的,检查什么了,质量情况怎么样,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的”等问题。总之,应使检查者和使用者阅读了“两个报告”后,对项目生产和成果质量情况产生一种全面的了解。
3)质量指标总结要全面,数据统计方法要科学,相关图表要齐全。
作为技术质量方面的总结材料,应对测绘成果各种指标进行评述,表明每项指标的具体情况。质量检查数据的统计方法要符合行业有关规范和检查验收规定的要求,尤其是地图类成果外业检测数据的统计一定要客观科学。总结文档应注意发挥统计图表的作用,使总结的文字评述与图表统计有机结合。
4结语
监理在测绘验收阶段主要是对测绘生产单位在进行成果全方位总结汇总时的监理工作,是验收前的必要准备,为业主和生产单位同时把好关,使成果满足合同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为项目能够顺利开展验收提供有力的保障。
摘要:分析了监理在测绘验收阶段的重要作用,介绍了监理在测绘验收阶段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内容和该阶段监理的协调工作,以及测绘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必要性和基本要求,并详细描述资料监理的内容和对两个报告的看法,以指导实践。
关键词: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协调工作,必要性,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李恩宝.测绘工程监理[M].北京:测绘出版社,2008.
3.交工验收总结(陶跳路) 篇三
交工验收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业主、监理、设计及在座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仅代表九龙坡区陶跳路东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向各位莅临检查验收,指导工作的区领导、业主、监理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你们的关怀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和帮助,工程得以顺利进行与你们的大力支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单位承建的九龙坡区陶跳路东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于2013年09月26日开工,合同工期210天,由于路基填筑与陶跳路路基施工的相互干扰和受连续下雨天气影响,造成该工程工期滞后,于2015年02月06日完工。现就本工程各分部工程相关情况作简单汇报: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排水、涵洞、路基防护、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该工程桩号包括K0+201~K0+499.303、K0+537.803~K0+933、K1+287~K2+500,全长1.9公里。
二、施工情况
1、项目施工期间我公司按照投标要求配备了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精明务实的技术人员组建了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质量安全规章制度,选派了精干的施工队伍和优良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合理地安排生产,提高了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施工安全。
2、道路改造范围内的既有房屋、燃气、通讯管线、电力设施迁移、征地拆迁及观景平台设计施工图滞后等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未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致使工程施工工期延后。
3、主要施工方法
<1>挡土墙:采用M7.5砂浆砌筑条石挡墙、护肩、护脚。挡土墙采用分段开挖,多段同时施工,且边施工边回填,以保证挡土墙的稳定性。
<2>路基土石方施工配合挡土墙施工,分层填筑,按设计要求开挖。<3>涵洞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4>排水工程:边沟采用M7.5砂浆砌筑条石边沟。
<5>路面工程:基层为5%水泥稳定碎石层,厚25cm,面层为C35混凝土面层,厚
24cm。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我公司始终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以质量否决为手段,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方位加大质量管理力度,以实现本工程全面创优。
1、奠定良好的质量管理基础,狠抓工程技术工作。
工程技术工作以招标文件、合同规范和图纸为依据,参照工程量清单,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强调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确立“防检结合、以防为主、重在提高”的观点,并实施行之有效的自我质量监督检查体系。树立“一切用数据说话”的观点。工程施工的全面质量有定性的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和判断。认真做到检查凭证的签证工作。
3、路基的填方采用路基挖方中的土、石料回填,路堤边坡采用台阶式边坡,当边坡高度H≤8米时,边坡坡度为1:1.5;当边坡高度8<H≤20米时,边坡坡度1:1.75,在边坡高度8米处设置1.5米宽的边坡平台,并设2%~5%向外倾斜的缓坡。
4、路基填料的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填方路堤路面底面以下深度0-80厘米,压实度不小于95%,80-150厘米,压实度不小于94%,150厘米以下压实度不小于92%;挖方路基路面底面以下0-80厘米,压实度不小于95%;零填零挖地段压实度不小于95%。
5、涵洞接长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6、路基防护工程包括护肩、护脚、挡土墙等工程。
7、该工程相关试验检测委托重庆佳维检测所进行检测,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对原材料及相应部位进行了实验检测,具体实验检测报告及检测数量如下:
原材料检测:水泥11组,砂15组,碎石12组。
功能性检测:地基承载力6组,岩石检测4组,混凝土抗折15组,混凝土抗压31组,砂浆11组,压实度95组,弯沉值12组,无侧限6组,路面厚度检测3组。
所有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8、各工序严格按照报验程序进行报验,经监理、业主现场检查验收,同意签字后方才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9、各分部工程完工后,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各分部工程施工现场及内业技术资料进行了检查验收,各分部工程验收均合格。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制订了安全管理措施条例及安全控制体系。加强管理,重视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本路基分部工程自开工至完工未发生安全事故,实际工伤频率为0。
六、工程变更设计情况 无
七、本工程无遗留问题。
八、本工程自我评价
本工程经我公司自检自验符合-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已整理完毕。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归档要求,自评合格。
十、经验总结
1、上级的关心和支持是确保工期的重要保证:此工程自开工以来,区交通局、监理、审计及沿线各镇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对工程特别关心和支持。施工中建设、设计、监理各方大力协调和监督指导,保证了工程顺利完工。
2、严格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施工,施工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特别是根据路面及人行道工程对路基质量要求特别高的特点,严格按照程序施工,检测反复处理病害,确保了路基密实度的要求,确保了工程质量。
重庆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公路交工验收监理总结 篇四
公路局 交公路发〔2010〕65号
2010年03月0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交工验收
第四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
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 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
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评价表见附件6-2~6-4)。
第七条 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
第八条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
第九条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条 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第十一条 对通过交工验收工程,应及时安排养护管理。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交工验收报告。
2.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
4.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5.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6.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见附件5“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五)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初步评价。(见附件6“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见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
(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8)。
(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九)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见附件9)。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第十七条 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接管养护单位负责提交项目使用情况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有多家单位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项目使用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2。
对于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小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3。
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 对建设项目出现以下特别严重问题的合同段,整改合格后,合同段
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质量鉴定得分按照整改前的鉴定得分,超出75分的按75分,不足75分的按原得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和综合评定等级直接确定为合格。
(一)路基工程的大段落路基沉陷、大面积高边坡失稳。
(二)路面工程车辙深度大于10mm的路段累计长度超过该合同段车道总长度的5%。
(三)特大桥梁主要受力结构需要或进行过加固、补强。
(四)隧道工程渗漏水经处治效果不明显,衬砌出现影响结构安全裂缝,衬砌厚度合格率小于90%或有小于设计厚度二分之一的部位,空洞累计长度超过隧道长度的3%或单个空洞面积大于3m2。
(五)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缺陷,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
第二十条 对建设项目出现以下严重问题的合同段,整改合格后,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质量鉴定得分按75分计算;并视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评为优良。
(一)路基工程的重要支挡工程严重变形。
(二)路面工程出现修补、唧浆、推移、网裂等病害路段累计长度超过路线的3%或累计面积大于总面积的1.5%;竣工验收复测路面弯沉合格率小于90%。
(三)大桥、中桥主要受力结构需要或进行过加固、补强。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项目综合评定等级不得评为优良。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竣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等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期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
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竣(交)工验收的检测工作。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条款,粗略说明主要修订内容、目的和意义。
一、正文部分
1、第二条对交工、竣工验收进行了定义,与《验收办法》有所不同。进一步明确了交工验收就是交合同,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2、第三条增加竣交工的一个依据“施工许可”。目的是落实基本建设程序。
3、第四条,第一款增加“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第四款增加“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第五款增加“完成ˋ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ˊ(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4、第五条内容新增加,明确了交工验收程序。
5、第六条主要是为了引出附件6-2~6-4。
6、第七条增加“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前者提供解决路基移交容易出现扯皮问题的处理方法,并且通过路面单位的力量发现一些路基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后者针对各省不同情况,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交工验收参与工作的自由决定权。
7、第八条增加“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内容,主要解决合同段交工验收
时或项目通车时工程结算没有出来。
8、第十条“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责任。
9、第十二条加强工作的计划性,主要解决目前存在建设项目通车后竣工验收工作落实不了或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
10、第十三条第五款增加“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强调了土地手续的重要性。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竣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等情况”。
11、第十四条明确了竣工验收程序。需要说明的一点:鉴定检测在竣工决算审计和土地批复之后,时间往往大于两年,甚至是三年、四年,这时竣工鉴定检测各项指标衰减严重,设计和规范上的评定标准都不适合使用。另外鉴定检测需要时间,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也需要时间,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时效性需要提高。
12、第十五条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了细化,第二款增加了接管养护单位的汇报,第五款提出了竣工验收委员会可成立检查组,分组检查的方法,第八款明确了竣工验收鉴定书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竣工验收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客观上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和审查职责。
13、第十六条明确“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目的是保证竣工验收公正性。
14、第十七条增加“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有多
家单位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项目使用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15、第十八条对《验收办法》原三十一条小型项目竣交工合并工作方法进行明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3,加权平均法计算。
16、第十九、二十、二十三条是将原办法的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中工程质量等级鉴定中的“总体要求”和“等级划分”相关内容量化,并提到正文部分,进一步定位竣工验收就是:“对项目建设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也就是说,竣工验收就是要“把住后门”,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不能有大的问题,有大的问题应在竣工验收前处理完毕,给社会、政府交一个合格工程。同时给竣工验收委员会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17、第二十五条原条款中有,这里强调一下。
二、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1、机电、房建工程纳入鉴定内容。其中房建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但工民建工程质量评定没有得分,只有合格和不合格。
2、工程实体检测抽查频率有所调整和补充说明。如:每个合同段路基压实度检查点数不少于10个。中桥抽查不少于总数的30%且每种桥型抽查不少于1座。标线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路面工程的弯沉、平整度检测,高速、一级公路以每半幅每公里为评定单元,其他等级公路以每公里为评定单元。其他抽查项目每公里不少于1处。
3、抽查项目有所调整。
取消:涵洞流水面高程、支挡表面平整度、路面宽度、二级及二级以下路面抗滑、伸缩缝与桥面高差、桥面宽度、桥面厚度、标志板尺寸以及取消边坡复测。
增加:涵洞混凝土强度、沥青路面渗水系数、桥梁上、下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射光系数、反光标线逆射光系数、标线厚度、波形梁钢护栏立柱埋置深度。以及机电工程监控系统的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传输通道指标、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传输通道指标、可变标志显示屏平均亮度、计算机网健康测试、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通信系统的光纤接头损耗平均值、光纤数字传输误码指标、数字程控交换接通率,收费系统的车道设备各车种处理流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对于部分抽查项目的权值也进行了调整,如隧道路面从总体中独立出来,重新赋予权重。
4、外观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进行了调整、细化。如路基沉陷,《验收办法》每处扣1-2分,《实施细则》规定每处扣2-5分。
5、内业资料审查总体方法进行了调整。《验收办法》内业资料检查标准重点是资料原始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反映的质量状况等四个方面。《实施细则》总体思路调整为:重点检查内业资料反映的工程质量是否受控、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以及过程中较大质量问题、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通过资料进一步定位质量状况。
6、明确了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附件2“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略
四、附件3 未修改
五、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对“公路工程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增加“监理合同段号”和“设计合同段号”信息栏
六、附件5“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1、第一部分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
①、概况中主要参建单位取消了监督、和检测单位;
②、建设管理中增加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廉政建设和重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及处理说明。
③、增加了“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及竣工决算审计”情况说明。④、取消“试运营期间的养管情况”,在第六部分独立列出,由养管单位汇报。
⑤、增加“对建设规模、标准、工程数量、造价有较大变更或变更较多的”予以说明的要求。
2、第二部分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内容未变。
3、第三部分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①、取消了施工单位对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评价。
②、增加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认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一切劳务、机械、材料等债务纠纷与建设单位无关。
4、第四部分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取消监理单位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评价。
5、第五部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①、取消“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的内容。②、增加“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③、将“对各合同段工程质量的意见”调整为“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更宏观一点,便于表述。
④、取消“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这与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内容有重复。
6、第六部分“接管养护单位使用情况报告”为新增加内容,报告包括:试运营期间养护管理情况,运营交通量、收费、运营安全状况,项目总体使用情况(设施使用性能、功能满足情况),修复完善和养护状况(包括维修费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五部分内容。
七、附件6“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1、表6-1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①、建设程序中原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项目开工时,需要“开工报告”批复,现变更为“施工许可”。
②、履行合同中对拖欠应支付款标准,进行细化,要求更严格,“按合同约定每欠一个单位一期计量工程款扣1分”,原规定“每欠一个单位扣1分”。
③、工程进度进一步量化。“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随意提前工期每三个月扣2分”。原规定“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3分,随意提前工期5分”。
④、投资控制。取消了节省概算加分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国家经济实力增强、节约投资不如提高工程质量和品质,不提倡低价中标。
⑤、安全环保。原规定没有环保内容,现将环保内容加入安全生产栏内,环境保护出现问题的扣1-5分。安全方面增加“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3分”。
⑥、廉政建设。“有廉政问题的扣5分”与“因不廉政被处分每人扣5分”主要区别是:前者最高扣5分,后者最高可扣10分;前者廉政问题查实
不一定要有处理结果,后者廉政问题人员已经被处分。
5.路基交工验收报告 篇五
桥梁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ZK65+400~ZK66+403 与YK65+400~YK66+402.478)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为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第十七合同段,位于盘县鸡场坪乡,本段起点桩号为左幅ZK65+400、右幅YK65+400,终止桩号为左幅ZK66+403、右幅YK66+402.478,左幅全长为1.03公里、右幅全长为1.02478公里。其中包含服务区路基AK0+153.908~408.216段全长0.254308公里,BK0+115.978~BK0+444.729段全长0.328751公里。
二、涵洞工程划分
本合同段共有涵洞三座,按照里程桩号依次为:ZK65+540涵洞、YK65+800涵洞、ZK66+160涵洞。我部按各座涵洞为一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三、工程自检评定情况
本部施工的水盘十七合同段ZK65+400~ZK66+403、YK65+400~YK66+402.478、AK0+153.908~408.216、BK0+115.978~BK0+444.729段路基工程已经施工完毕。经我部自检,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进行评定,ZK65+400~ZK66+403段路基99.5分、YK65+400~YK66+402.478段路基99.7分、AK0+153.908~408.216段路基95.6分、BK0+115.978~BK0+444.729段路基98.8分。路基工程均为优良工程。本合同自检合格率100%。现我部将路基工程自检评定资料上报,请贵办给予审查并组织验收!附件:自检评定资料
三凯公路十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1年4月30日
总目录
ZK65+400~ZK66+403路基
YK65+400~YK66+402.478路基
服务区匝A路基
6.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六
xxx项目于xx年xx月xx日开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合同及设计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强制条例,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具备验收条件,特申请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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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工验收申请(最终版) 篇七
交 工 验 收 申 请 书
*************有限公司
*************工程第****合同段
交工验收申请书
***********工程项目业主、监理单位: 我单位承建施工的******工程***合同段所有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全部完成,并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合同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具备交工验收的条件,现提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1、交工验收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验收的工程全长**公里,起止桩号为K**+***-K**+***,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中含大桥**座,中桥**座,小桥**座,涵洞**道。
2、自检评定结果
我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文件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评定,划分为**个单位工程,**个分部工程,**个分项工程。在对每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汇总得出自检评定得分**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竣工文件整理
我单位按照《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文件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共**卷**盒,详见竣工文件科技档案案卷目录。
4、尾留工程计划 本工程所有合同约定工程已完成,无尾留工程。
附件:
1、*******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竣工文件档案案卷目录
*******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8.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交工资料清单 篇八
1、封面、目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质量体系证书;
5、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6、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探伤、焊工);
7、材质证书(钢材、焊材、油漆、普通螺栓、高强螺栓、金属压型板等);
8、钢材复检报告、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报告;
9、探伤报告;
10、工程开工报审表;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2、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报审表
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4、施工组织设计;
15、GB50205表G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16、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为柱、梁等不同的检验批);
a、钢结构(钢构件焊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b、钢结构(普通紧固件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c、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d、钢结构(零件及部部件加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钢结构(构件组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f、钢结构(预拼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钢结构(单层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h、钢结构(多层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i、钢结构(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j、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k、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8、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19、图纸会审纪要
20、技术交底(含安全技术交底)
21、施工日志
22、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
23、构件安装过程的检测记录(抄测记录);
24、高强度螺栓终拧施工记录;
25、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计算书;
26、结构吊装记录
2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锚栓、保温等)
28、定位放线报审表
29、安全资料(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标示、安全施工方案)
30、工程竣工报验单
31、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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