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2024-06-27

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共11篇)

1.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一

关于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以钱权交易为主要特征的腐败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反腐败,而目前之所以收效还差强人意,关键是没有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本文拟对当前我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面临的挑战和解决的对策作些探讨。

一、新时期我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挑战

当前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满意的地方,很大程度上是不满意与群众接触最多的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群众往往从天天接触的乡里、村里的干部身上看共产党,群众不满意的一些不正之风,大量的还是发生在基层。不少群众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对我党的前途十分担忧,认为腐败问题不解决,党将失去群众基础,甚至会走其他老牌共产党消忘之路。部分群众甚至议论说,现在的共产党已经变了,不再是毛主席时的共产党了,痛心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群众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是查处大要案件力度的还不够;第二是对明显暴露出来的机关作风方面的问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比如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问题,机关干部吃拿卡要问题,以权谋私问题等,没有得到切实的制止;第三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策建议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维护中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顺应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重点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基层干部,包括村组、乡镇和国有企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铲除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行,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贴近经济,了解市场,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生和揭露出来的问题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突破金融、证券等新的领域的大要案件,必须深入这些领域,了解熟悉这方面的业务知识,才有发言权。三是对反腐败涉

及到市场经济深层次的问题,涉及到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的问题,要作深入研究,才能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监察部门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了解、参与各方面事务,能比较快地掌握这些矛盾和问题,因此,及时地开展执法监察,就能更有效地为中心工作服务。纪检监察机关为了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在加强监督检查中注意抓两头,一头是注意发现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先进典型,另一头是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消极抵触等政令不畅行为。在执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上,他们注意在“快、实、力”上下功夫。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质,就是全面贯彻我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要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对象范围。

首先是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完善责任追究规定。一是正确把握责任追究的内涵和外延。

责任追究是指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负有失职、失察责任而受到追究。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对领导应负的失职责任,要分清是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还是重要领导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不追究或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四是鉴于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实际,一般情况责任追究应以上追一级为宜。五是坚持责任追究以组织处理为主,纪律处分为辅,对被追究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形式的组织处理。六是实行终生追究,特别是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建筑工程项目更应实行终生追究,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七是少数垂直管理单位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其责任追究案件应以当地党委、纪委查处为主,上级主管机关积极配合;党的关系不在地方的,其责任追究案件应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比照当地有关政策界限进行查处。其次,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责任制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权责一致,注重在党政干部的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以铲除用人问题上的腐败。

第三,健全责任追究主体,增大责任追究主体的权力,确保责任追究主体的“能量”足以克服被追究主体的“对抗”。要侧重通过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舆论追究三种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三)坚持三项工作格局,使反腐败斗争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要继续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格局,每年都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经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抓好几件事,努力把三个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争取反反腐败治标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在目前发案率居高不下的特殊时期,在重事实、重证据的前提下,应当用重典,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强化舆论监督。各级党政干部既然是人民的公仆,就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而要加强群众监督,必须使群众掌握足够的信息。面对新的形势,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化舆论监督,必须“开正门,堵后门”,尽快调整传统的舆论监管办法。在强化舆论监督方面:第一,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对各种新闻和社会焦点,允许新闻媒体及时和充分报道。第二,扩大自由讨论的范围。在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允许公民自由讨论各种社会“热点”问题,并允许新闻媒体自由报道。第三,自觉利用“名人效应”。我们应自觉利用新闻的“名人效应”,强化对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各种公众人物的舆论监督。第四,加强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对舆论监管,除坚持“依法办事”外,还要积极利用竞争机制。即利用新闻媒体之间的激烈竞争,遏制虚假报道和批判错误观点。

2.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二

20世纪, 现代化大潮席卷全球, 人类新文明走向辉煌。在许多国家和地区, 现代化不仅家喻户晓, 而且成为奋斗目标。特别是50年代以来, 随着现代化理论的传播, 现代化成为一个大众化词语。

一般来讲, 现代化指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化, 它包括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变过程及其变化;它既发生在先发国家的社会变迁里, 也存在于后进国家追赶先进水平的过程中。现代化是有阶段的, 它包括第一次现代化 (经典现代化) 指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及其深刻变化, 以及第二次现代化指从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转变过程和变化。

二、现代化与腐败的关联性

经济快速发展和现代化最剧烈进行时期往往是腐败最为盛行时期。我们从世界许多国家的历史中都可以发现美国学者亨廷顿总结的这一现象。英国、法国、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18世纪特别是19世纪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 都曾有过腐败程度升高的经历。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土耳其、巴西、墨西哥、委内瑞拉等国家在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是因为现代化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孕育着诱发腐败的因素。亨廷顿曾指出, 现代化加剧腐败的原因主要有三条。一是当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接受现代价值准则并用来评价既定的行为模式时, 许多传统的行为方式会被裁定为腐败行为。腐败概念的流行表明现代化导致的公私利益区分的概念得到人们的广泛承认。二是现代化开创了新的财源和权力渠道, 具有新资源的新集团的兴起以及他们在政治领域中力图产生影响的尝试造成了腐化的产生。新富集团用金钱购买政治影响, 穷人则用选票换取金钱。三是政府权威的扩张和受政府管理活动的增多也增加了腐败的可能性。

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也往往是腐败最为猖獗的时期。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匈牙利等许多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 都不同程度地经历了腐败猖獗的肆虐。

这是因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诱发腐败的因素。首先, 体制转轨在造就一个新富起来的社会阶层的同时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 而公职人员阶层的收入增长较慢, 因而产生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和自我补偿的冲动。其次, 市场化改革为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行为提供了空前的机会。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计划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差价为掌握政府资源配置权的经济管理部门官员运用权力发家致富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最后, 政府改革滞后导致政府管理不善, 进一步助长了腐败的泛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 与新的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适应现象。

三、我国在体制转轨时期的腐败现象

首先, 腐败现象在转型过程中呈现出不断滋长蔓延的发展势头。涉足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无论在层级和数量上均呈上升趋势;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 但腐败案件增长势头有增无减;被称之为“不正之风”的行业性、部门性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和用公款进行奢侈性消费与挥霍浪费的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对外开放以来, 受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影响, 一些道德堕落、生活腐化的干部数量在增加。

其次, 日益猖獗的腐败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业的危害也愈来愈突出。从经济上说, 因各种腐败行为和与之相关的经济犯罪的盛行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量惊人而且呈直线上升趋势。从政治上说, 用人问题上的腐败导致“以钱买官, 以官赚钱”的腐败行为恶性循环, 一些地方司法腐败和行政执法上的腐败, 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 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的伤害都是无法估量和难以弥补的。从现实来看, 腐败现象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往往会扭曲正在实施中的各项改革, 败坏改革的声誉, 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 影响中国通过对外开放吸收和利用外资以及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努力。从长远来看, 腐败的猖獗还败坏了社会风气, 打击了人们爱国报国的积极性, 加剧了人才的流失。腐败的盛行必将危及社会的稳定。

最后, 无论是党和政府还是人民群众对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的关注程度都愈来愈高。日益猖獗的腐败问题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反腐败问题越来越重视, 反腐败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在抓紧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 旨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建设的一些重大举措也相继出台, 中国正在探索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反腐败路子。

四、如何遏制腐败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的剧烈进行以及体制的转轨与腐败的高发多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 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们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上述诱发腐败的因素只是增加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而不是意味着腐败的高发多发是不可逆转的现实。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和体制转换时期腐败的高发时期只要采取得力措施, 腐败的程度是完全可以降低下来的。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区等不少国家和地区的例子可以佐证这一观点。

新加坡在殖民时期特别是二战后到人民行动党执政前, 腐败曾是该国人民习以为常的一种生活方式。1959年以李光耀为首的人民行动党执政后, 从一开始就认识到, 腐败的猖獗与该党追求的经济发展目标是格格不入的, 经济发展的成功有赖于一个廉洁的、高效的政府的大力推动。因此, 清除腐败现象, 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 成为首要任务。他们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 寓廉政要求于公务员制度建设中, 建立和逐步完善现代公务员制度, 并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减少腐败动机; (2) 厉行法治依法行政, 建立起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体制, 尽量减少腐败的机会; (3) 建立精干的、高效能的反腐败机构, 严厉调查和惩处公务员中的腐败分子, 增加从事腐败行为的成本。这三方面的措施相互配合, 共同发挥作用, 从而做到了使公职人员“不想贪, 不能贪, 不敢贪”, 该国的经济发展也取得了骄人的成就。

五、我国遏制腐败的制度探索

改革开放以后, 党和政府始终对反腐败斗争抓得很紧, 但腐败现象仍然保持发展和蔓延的势头, 因此有必要对以往的反腐败工作经验教训加以总结。一个教训是, 反腐败斗争往往是在某种或某些类型的腐败形成一定的气候之后才去设法扑灭它, 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好事先的制度防范工作。改革易于产生腐败, 是因为改革和体制转换的过程为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如果在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之前就对这些措施可能诱发的腐败机会进行认真研究, 并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反腐败就有可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一个教训是, 反腐败不能治标不治本。每一种类型腐败的兴起都同特定的制度安排及其缺陷有着密切的关系, 只有找到诱发腐败的制度上的源头, 改变相应的制度安排, 才能达到治本的效果。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 党和政府在科学总结以往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反腐败标本兼治的新思路, 实行制度创新,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被提到了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从1997年开始, 党中央、国务院在实行制度创新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方面相继出台了许多重大措施。这其中包括: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脱钩;公检法工商四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抓紧建立有形建筑市场;试行或推行政务公开, 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等。这些措施的推行对于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反腐败制度创新不可能一劳永逸, 旧的腐败形式消失了, 新的腐败形式又会出现, 以制度创新遏制腐败的工作会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在转型期的中国情况尤为如此。以制度创新遏制腐败在转型期的中国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它将长期伴随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

参考文献

[1].[美]塞谬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 1988

[2].尹保云.现代化通病.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9

[3].张蕴岭.亚洲现代化透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4].尹保云.什么是现代化.人民出版社, 2001

3.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三

关键词:反腐败;主体责任;制度监督

一、“十八大”以来我国腐败问题的新特征

(一)腐败问题骤然加剧

新时期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较于之前的个体腐败,腐败不断呈现出“串案”、“窝案”等不曾有过的现象,腐败问题较之以往骤然加剧。现阶段的腐败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数量增多。纵观新中国成立后对腐败问题的查处案件、人数,十八大后这几年查处的数量比建国到十八大这60多年内查处数量的总和还要多,腐败由个人发展成一群人。

2.破坏力变大。腐败案件和人数的成倍增长对党和政府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良好的形象,降低了群众对党的信任。

现实中,腐败人员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规避腐败行为暴露的风险,这样他们自动形成攻守同盟,形成了具有高度组织化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相互保密、包庇和掩护,不同部门之间功能互补,使他们获取非法利益变得更加轻松。

(二)腐败蔓延渗透较为严重

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层级最高、形势最复杂、成效也最显着的反腐败斗争。截止到2016年5月,共有近160名党政军高官落马,打破了所谓的“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高层领导干部思想不深刻、意志不坚定,就会严重影响国家发展方向、中华民族伟大事业,极大地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

理论上讲,权力寻租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出租者手中必须有权力,即只有手握重权的人才有“资格”利用权力获取利益,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去腐败。但结合实际来看,小官腐败却频繁发生,甚至发生“小官巨贪”的恶劣事件。在我国的行政序列中,村干部和股级干部根本不能算作领导干部,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承担着具体的领导工作,导致他们有机会侵吞国家集体资产。所以权力大小与行政级别并不绝对成正比。科级贪官虽然职务不大,但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关系网错综复杂,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其腐败行为直接对群众利益造成危害。

二、腐败问题的治理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从“反四风”和“八项规定”入手,以踏石留印的决心、抓铁有痕的勇气,“打老虎拍苍蝇”,160多名“老虎”落马,数万名“苍蝇”入网,群众纷纷拍手称快,既赢得了民心,又巩固了政权。2014年12月,习总书记在江苏调研首次正式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标志着党对腐败治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党章中有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这非常清晰地明确了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容不得半点放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从腐败特点上看,用权腐败和用人腐败彼此共存,领域性腐败和区域性腐败互相交织,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三者同在,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交叉渗透,体制外和体制内相互勾结,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从腐败程度上看,塌方式、系统性腐败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发生窝案串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不能输的斗争,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原因就在于腐败滋生的土壤依然存在,因此在“十三五”关键时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更为迫切和重大。当前,任务很艰巨,形式很严峻,唯有靠各级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才能使思想和行动与中央保持高度同意,才能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才能打赢反腐攻坚战。

(二)完善规章制度

习总书记曾强调:“要对权力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形成一个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惩戒防范的保障机制,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结合实际来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的重要手段。只有协调好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构建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公开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权力一旦“任性”,就会越过界肆意妄为,势必会损害对他人权利,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腐败,就是最典型的权力“任性”。为进一步厘清党政官员用权的界限,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出台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对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都做了明确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责不清、界限不明的问题。

2.深化简政放权,分解“一把手”权力。“一把手”权力过大,这既易因独断专行而破坏党内民主,又易引发“一言堂”而带来腐败。地方在换届时,“一把手”往往会收到很多需要关照的,这样的权力集中为不正之风提供了滋生土壤。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要继续简政放权,因为它既是深化改革的“当头炮”,更是防范公权滥用的“釜底抽薪”之策。

参考文献:

[1]李斌雄,娄向红.中共十八大对反腐倡廉政策的新发展[J].廉政文化研究,2013(01).23.

4.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四

2010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在随后召开的全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总体要求和重要任务,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他强调,加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新形势下加强统计部门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统计工作“三个提高”的必然要求,是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

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严重危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是危害极大的腐败行为。统计系统一定要把加强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通过大力弘扬统计职业操守、推进统计行风建设、增强统计法制观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下大力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力度,促进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公信力的提高。

一是扎实推进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把统计职业道德建设融入到统计实际工作中,引导广大统计工作者牢固树立忠诚统计、真实统计、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理念,把统计职业道德作为统计工作者的日常行为规范。要积极探索统计行风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倡导严谨奉献精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维护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把统计行风建设同党风政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规范统计业务管理,积极防范统计数据不实和弄虚作假。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从统计数据的采集、生产、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制定规范,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堵塞可能出现数据不实和弄虚作假的各种漏洞。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各级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规范源头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努力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可信。严格规范统计调查过程,明确每一个统计岗位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以统计调查行为的规范化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建立科学完整的数据审核评估体系,加强对数据的审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是认真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以《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为依据,坚决抵制和查处对统计数据的行政干预,有效预防和坚决查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和有效遏制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对领导干部干预统计调查、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要配合地方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通报,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各级统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统计执法部门、干部人事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是加强统计巡查工作,促进依法统计。进一步完善统计巡查工作方式方法,针对影响和制约“三个提高”的突出问题,加大统计巡查工作力度,强化对各地执行国家统计调查任务、落实国家统计工作部署情况的巡查,不断提高统计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统计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机制和巡查成果的运用机制,不断提高统计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强对地方统计巡查工作的指导,组织统计巡查工作交流,推动各地统计巡查工作有效开展。

5.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五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圆满完成了抗震救灾和奥运会和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要安全保卫任务,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领导班子的坚强有力,更得益于部队各级党委持续不断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打造了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安消防部队的结构和执法工作领域、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的腐蚀诱惑不断增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坚持用科学的发展理念、科学的发展思路、科学的发展方法来加强和改进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具有消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推动部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消防部队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及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和大幅度减少。特别是随着消防部队工作职能从管理型逐步向监督型、服务型的过度转化,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服务社会大众的一系列行政审批手续的不断简化和便民利民措施的出台,许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行政管辖管理权利逐步被各项以服务为理念的措施制度所替代,既增强了消防工作的透明度,又在消防执法管理工作的源头上设臵起了一道消除腐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坚实屏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利用职务权利犯罪和其它行政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跨入新世纪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在由管理型逐步向服务型职能的转变过程中,消防部队在内部管理特别是在预防违法违纪案件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官兵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发生倾斜。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社会接触较多较广的部队,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个别官兵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金钱欲望过度膨胀,没有用高尚的先进的思想去占领头脑,导致个别理想信念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有的官兵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经受不住考验,个人至上的观念逐渐在头脑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喜欢搞攀比,求富心理强,不能把2 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整天琢磨着如何挣钱,热衷于交结富豪老板,甚至受利益驱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导致工作责任心差,对待工作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有的因此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二)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没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特别是长期性、经常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只注重抓具体的业务工作,“一手硬”和“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教育和严格管理。有的对队伍中的违纪苗头、违纪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有的对上级布臵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停留于传达,不注重抓落实、看效果,只在发生案件事故或群众举报时查一查,平时自查的较少,即使检查,也碍于面子,难以实施大胆批评,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

(三)少数单位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近几年来,公安消防部队一直把制度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臵,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措施和制度。但现行的有些制度仍存在保障体系不完整,刚性不强,处理界定和标准比较模糊等问题。有些制度责任主体不清,存在着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档现象;还有些制度过时或脱离实际,操作性不强,时间一长容易成为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摆设。同时,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还处于“空转”状态,落实不力成为一些单位的“通病”。从部队 3 内部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看,反映出一些单位督察、检查流于形式,在执行制度上存有弹性。

二、认真分析发生各类违法违纪事故案件的原因

公安消防部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廉政教育功能弱化。少数基层单位不重视廉政教育,经常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其他业务学习掺杂在一起,走过场、搞形式,廉政教育缺乏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的干部自觉接受教育的观念淡薄,往往借口行政事务多,业务工作忙,不参加学习教育,不注意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觉性不够,对队伍中早期出现的“小不廉”、“小腐败”问题和现象,姑息迁就,无形中助长了队伍的歪风邪气。

(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当前消防部队反腐倡廉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单位领导认为反腐倡廉工作是上级机关和纪检部门的事情,基层单位把业务工作抓好就行了,致使许多党纪政纪规定、考核评比等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碰到具体问题时遮遮掩掩,不敢来真碰硬。除此之外,公安消防部队编制体制的“特殊性”,纪检监察机构设臵缺少科学性、权威性,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没有单独设臵编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致使监督渠道不畅,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纪律监督没有形成有效的互动体系。

(三)内部监督追究力度不够。就目前而言,公安消防部队自身反腐败意识还不强,手段相对滞后,不是积极寻查、主动出击,而是消极保守、被动防御。有的是为了本单位的集体荣誉,对少数违法违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碍于关系“情面”,在查处违纪案件、处理人的问题上,过多考虑有关方面的因素,职能监督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难以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在干部违法违纪后,怕影响“政绩”,受到上级批评或者通报,遮遮掩掩,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甚至想方设法为责任人开脱责任,甚至弄虚作假。有的障于情面,或者有人打招呼,对违法违纪的干部减轻处罚甚至于不给予处罚,表面上“保住”了单位的形象,“爱护”了干部,实质上对违法违纪干部未能真正起到教育处理的作用,对其它干部也未能起到以一儆百的警示作用,还会在队伍中带来消极影响。

(四)对干部的监管不到位。当前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导致对一些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权力失控、失管。有的干部做事情凭交情、拍脑袋作决定,甚至搞幕后交易、暗箱操作,引发各种弊端。有的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利用行政处罚上限与下限的规定玩花样,从而引发贿受贿等腐败现象。有的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管不到位,虽然一些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现象减少,但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红包”增多了,主要发生在逢年过节、乔迁新房、婚丧嫁娶等时机。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保持部队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在工作落实中,必须要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机制,完善措施,形成以机制管人、以制度理事的发展局面。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堵塞管理中的“死角”和“漏洞”,使薄弱环节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使执法能力和部队战斗力得以明显提升。

(一)牢牢抓住党委班子建设这个龙头工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切实加强消防部队内部管理和预防减少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带头尊章守纪,树立良好形象。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做到,要求部属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转变观念,把领导说给下边听转变为领导做给基层看,把讲落实转变为抓落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与此同时,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经常研究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提高领导艺术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为基层官兵做出榜样,才能管好部队,带好队伍,取得工作的主动权,赢得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二)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确保综合素质明显增强。首先,要充分发挥部队政治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廉洁从警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健全完善一套严格的教育标准,加强教育力度,使干部自觉接受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增强自控能力。其次要加强权力观教育,破除权力私有意识,把人民赋予消防权力,用来为社会、为人民服务,而不能视为获取私利的工具。再次要加强“两个经常性”管理教育工作力度。切实找准教育的切入点、结合点、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主动性,把问题消灭在苗头阶段,跟进管理,全程控制,紧密结合消防执勤、执法等工作实际,及时掌握官兵的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题,强基固本。

(三)全面推行干部量化管理,建立干部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干部量化考核,是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对于加强部队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着积极的作用。按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要求,通过对领导班子、干部实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日常管理、工作作风、执法执纪、廉政自律等方面实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在考核内容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如设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政制度情况”等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严格监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干部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 7 化、制度化,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6.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六

未管所:司鹏飞

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在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理论建设、主要内容、方式手段、法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具备应有的先进性。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新时期的党建工作保驾护航。

当前执法执纪环境的新变化,给未管所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一些老的做法已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工作成效出现滑坡苗头。从未管所反腐倡廉工作现状来看,我所能够把握住新形势新发展和新变化,积极地对党风廉政教育模式进行创新和探索。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对于未管所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的挑战。

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形成一支立场坚定、结构合理、业务扎实、能力全面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是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根据省局下发的《2012年全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共有12项重点工作,其中廉政风险防范、效能监察、惩防体系构建、廉政文化建设等等,都是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领域拓展的结果。而目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编制,仍然是依据十几年前单一的工作任务核定的。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编制,充实人员数量势在必行。此外,还要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也是专业人才的观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意选拔具有法律、经济、管理、写作等专业知识且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综合能力。把干部培训当成纪检监察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在培训内容上,应注意业务知识培训和提升综合能力并重,既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又要加强语言和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服务大局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在培训形式上,既要坚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又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考察、远程教育、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各类培训形式出特色、见成效,确保在职干部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在培训管理上,要加强学习效果检验,逐步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将培训测试成绩和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记入个人档案,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制度完善和更新步伐。一是进一步完善“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用。正确认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惩治和预防是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惩治腐败是遏制腐败的手段,是特殊预防,惩治的目的是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没有有效的惩治就难以实现预防的目的,只有同时重视惩治和预防的作用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健全和完善“惩防一体化”机制,走制度化、规范化道路,用其规范纪委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彻底避免监督脱节、信息闭塞和资源浪费的问题。二是要明确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基层监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所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对全所党员、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全所各部门的行政行为、经济行为、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各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各单位及其公务员、所党委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单位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的职责。三是要及时掌握全所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新的工作领域及时开展调研,制定相应的监察制度。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在整个过程中既要注意调研的科学性、有针对性,又要注意所制定制度体现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鞭策性和激励性、规范性和程序性的特点。以保证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四是提升纪检监察权威,密切结合监狱工作,深入渗透搞好监察。监狱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与监狱其他工作紧密联系的工作,每项工作都有相应的纪检监察工作与之对应,两者结合不好,造成脱节,就会出现监察盲区,极大的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要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除了要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完善和更新速度,更需要在制度制定上体现出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性,使各部门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更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开展。

7.新时期企业反腐要有新思维 篇七

关键词:透明度,活动规律,双重领导体制

一、在宣传与教育上加大创新

在宣传上加大对反腐报道的舆论导向, 提升自身形象, 确立更强的反腐信心。这对于纪检部门来说, 可以及时地了解企业内部的舆论动向, 了解社会对于企业的关注程度。对于难点问题, 应该做好企业的宣传创新, 不能将死板的宣传方式加以利用, 在主导权方面, 要牢牢把握住方向, 确立公众的信任与支持。增强企业宣传力度, 加大透明度、公开度。只有这样, 才能在工作中稳扎稳打。

公职人员的道德教育长期以来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 在处理各种问题上, 由于反腐的难度一再加大, 对于纪检的工作要求和强度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层面。因此, 在学习方面会有所放松。这需要企业的各个方面行动起来, 参与到学习中来, 对于企业纪检人员的再教育是企业文化建设力度体现的一方面, 这样会使在职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从自身的对于教育的接受程度来看, 是一种文化建设具体方面的创新, 要求在学习和廉政教育方面, 都取得更大的进步, 通过对企业的多种文化形式的参与学习, 从而使得教育水平与宣传工作结合的更加紧密。

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反腐工作, 使得依靠群众的力量成为工作的重要方面。纪检部门要做好接待群众的工作, 履行自己的职责, 强调只有依靠群众, 取得更广大的群众的支持, 加强对自身工作不足的改进, 提升工作层面层次, 提升工作形象。对于如何建立企业的反腐评价体系, 需要从宣传的角度加以创新, 使得更多的职工参与到企业的具体反腐中来, 加大对于举报制度的改进, 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使得职工能够起到最为基础的监督作用。

二、深化改革, 创新体制, 不断拓宽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领域

加强反腐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从最大的程度上预防腐败, 较少反腐的发生率, 也是从根本上挽救腐败分子, 使得腐败分子在更为深层次的人性上得到教育, 在腐败思想触发的那一刻能够警醒, 这也是长期以来企业纪检工作所要走的路子, 在不断创新中提出更多的方式方法。

在对腐败分子的特点与规律上要下大功夫, 了解腐败分子的动向, 熟悉他们的犯罪动机, 企业纪检不能只满足于日常案件的查办, 还要了解其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机的问题就是要紧盯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与特点, 从而在机制创新上提出与腐败相应的新建议, 在腐败的高发区设立预警系统, 规范化与科学化的治理腐败将是预警系统的基本指导思想, 从根本上提出更为广泛的预防措施, 打击腐败。

企业纪检工作要积极参与到企业的重大政策改革和制定中来, 就企业的工作方面提出意见, 进行起草。尤其在企业的法律政策中提出更为切实的意见, 从而给反腐注入强行针。在如何反腐, 如何从更大程度上较少腐败, 并且对腐败的机会加以科学的限制。从人性的角度教育人、警示人。不要触碰反腐的高压线, 其结果就是在企业中形成法律法规的越是机制, 对于决策机构如何吸收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需要形成共识, 并共同制定。

三、管理与监督之创新

管理与监督是企业的任何一项工作的基本思路, 也是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关键。如何在管理上下功夫, 是摆在纪检工作上的一项需要持续创新的任务。通过对思路的理清, 对于林林总总腐败案件的梳理, 只有研究制定出符合企业的基本管理思路, 才能在反腐工作上得心应手, 也才能从更广泛的基础上团结职工, 保证企业利益。从更大范围上挽救腐败分子, 使得严格的管理制度为反腐工作插上翅膀, 提升工作质量。而不是让腐败案件搞得焦头烂额, 更不是遇到即将发生的腐败而束手无策。纪检监察的工作实质是在科学的管理上提升监督。管理的职能定位有两个, 一个对纪检监察工作班子内部的管理, 一个则是对外的管理, 也就是对于整个企业的管理。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个有着良好管理制度的班子, 必然能够管理好企业, 从两方面下手创新, 走出适合企业发展的路子, 是企业纪检工作的根本。

管理与监督的创新首先来自于对于教育的创新, 针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要从教育的基本角度入手, 提升自有的教育水平。依法经营的理念将带给企业巨大的改革红利, 在贯彻政策方面, 从根本上要树立走在前面的思想, 不落伍, 企业的领导班子要树立更为广阔的市场观念, 紧盯市场, 研究并生产出适合市场规律的好产品, 树立企业的生存理念、生存之道。要让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 形成主动接受教育的思想, 从而给腐败以警示。将经营与责任的考核落实到位, 形成科学的教育管理体制。

创新管理制度, 构建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 是做好包括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在内的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 企业应紧贴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不断创新制度, 强化制度管控, 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例如, 在坚持集体决策制度的基础上, 还应通过具体的制度创新和细化, 进一步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议事规则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等, 以保证这项制度真正执行到位。同样道理, 在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兼职取酬、职务消费、管理层持股, 以及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治理商业贿赂、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 都需要通过创新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

创新监督体制, 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法人治理结构也需要不断完善, 唯有从权力的分解、配置和制约等方面不断创新企业内部监督体制, 才能充分发挥其对权力运行的保证作用。在这方面, 中船集团公司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 结合企业实际, 探索建立部分二级企业纪检工作以企业党组纪检组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及纪检监察干部双向进入机制等, 都提供了有益参考。当然, 我们既要注重宏观架构的创新, 也要注重具体措施和方法的创新, 确保监督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参考文献

[1]徐媛.基于惩防体系的企业腐败预警系统研究[D].宁波大学, 2011.

[2]刘晴.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监督管理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 2011.

8.试谈怎样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 篇八

【关键词】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制度;作风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一些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中纪委对外公布了案件查办进展情况。据报道,中纪委调集七部门境外追贪,成果显著。这些表明了我们党依法依纪治国、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铁腕力度。为今后预防腐败、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下面就怎样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谈几点体会。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是拒腐防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大量贪腐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必然会造成思想道德防线失守,最终人格扭曲和欲望膨胀,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私利,最终败于诱惑,毁于金钱。因此,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思想水平。一是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武装政治思想头脑,指导言行,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沾、不净之地不去、不当之友不交,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败现象侵蚀的能力;二是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组织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三是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形成并凝聚起强大正能量。坚决反对“四风”,把好的作风变为常态,变成一种习惯,干群一心,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争做贡献;四是要经常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以重大典型案例为教材,预防职务犯罪,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五是要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纠正各层面的作风问题。

2.建立长效机制,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有力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不断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党内监督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真正使党风、政风、领导干部作风得到改观;二是狠抓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3.坚持转变作风,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党员干部要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端正思想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与发展。一是要清正廉洁,做人民的公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严于律己;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自觉规范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二是要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实际做起,做一个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人,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要亲民、爱民,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用最好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树立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思想,顺民意、解民忧、惠民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率先垂范,扶正驱邪。要经得起大是大非、大风大浪的考验,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健全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正确行使权力,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四是要甘于奉献,吃苦耐劳。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五是要依法行政,自觉抵御各种腐败行为的侵蚀。做到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工作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不乱摊派,不办人情案,坚决遏制办事不公、执法不严现象,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严格要求自己,挡住诱惑,自觉养廉、守廉、尚廉,争做一个反腐倡廉的先锋模范,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社会的发展。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是中央对老百姓的庄严承诺,也是新形势下反腐工作的重点。需要上下合力,标本兼治;需要制度给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需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转作风,发挥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參考文献】

9.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九

《试论新时期执政党的反腐倡廉》论文点评报告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号姓名胡长花由于我们自己的专业也是政治学与行政学,所以我从图书馆选了一篇年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优秀论文来做评析。

我觉得这篇文章总体来讲写得是非常好的,下面就从论文的各组成要素及它的研究方法来讨论一下:一标题。

作者选用试论新时期执政党的反腐倡廉作为论文命题和标题,符合毕业论文的要求。

毕业论文选题要求结合专业,联系实践。

本文作者是政治学与行政学的,所以我觉得这个题材和他的专业联系还是很紧的,所以写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目前,国家也很重视廉正建设,针对以往的贪污受贿的严重现象,反腐倡廉是我国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写这篇论文具有明确的实践意义。

作者的选题是比较好的。

而不象现在的一些学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一味地贪大,贪新,选的题目涉及面过宽,而我们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因为时间有限就很难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如果选的题目过大过宽就很难写得出好文章来。

而作者很好的避免了这一点。

二摘要。

把要研究的主要内容清晰地写出来了但如果把从事这项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也展现出来会我觉得那样会更好!三关键词应能提示论文主题内容特征。

一般为-个词语。

本文关键词符合要求。

使人看了一下子就能理解文章要讲什么。

四前言。

属于整篇论文的引论部分。

其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当然也不必全都写,它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选择不必过于分散、琐碎,措词要精炼,要吸引读者读下去。

引言的篇幅大小,并无硬性的统一规定,需视整篇论文篇幅的大小及论文内容的需要来确定,长的可达~字或字左右,短的可不到字。

该篇文章写的比较好!五一篇论文的研究方法大致有:调查法、观察法、实验法、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功能分析法、数量研究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探索性研究法、信息研究方法、经验总结法、描述性研究法、数学方法、思维方法、系统科学方法。

该篇论文查阅了比较多文献资料,这种研究方法的好处是: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

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

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

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本文较多篇幅采用了定性分析研究法:通过描述性的语言来表达有关的分析结果,显得比较直观容易被大众理解。

在分析新时期腐败现象存在和发展的新特点和提高公务员待遇有效保证反腐倡廉的顺利进行时列举了较多数据来描述说明,定量分析有所体现。

但不足的是正文中多次出现今年目前等词,而本文却没有写出写该篇论文的时间,这样会让人读了不知道具体的时期。

还有文章正文没有提到腐败的危害,如果稍微提及一下我想效果可能会更好。

六作者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做出了比较准确完整且有条理的结论。

10.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的困难与策略 篇十

[摘要] 腐败已经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危险。腐败向高层发展和向社会蔓延,涉及层面不断扩大;其主要原因有:体制转型期出现的体制缝隙和漏洞使贪污腐败者有机可乘,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削弱。腐败损害了经济发展,危害着社会秩序,危及了政治稳定。应当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加强对腐败的惩治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和治理

。腐败是指运用公共权力实现私人目的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非公共、非规范(不符合公认的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运用,近年来,腐败蔓延的势头有所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必须进一步采取有力的预防和惩治措施

困难:

1.体制转型期出现的体制缝隙和漏洞使贪污腐败者有机可乘

当前,中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教育体制等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反腐败机构之间分工不清晰、专业化程度不高;二是反腐败战略存在薄弱环节,廉洁教育的对象和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前瞻性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反腐败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党和政府部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

2.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足以遏制腐败的蔓延

惩罚是对付违法犯罪与腐败行为最重要的手段。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对于腐败问题并没有采取有力的惩治手段。在1998年至2002年的5年间,中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行贿案件6440件,只相当于同期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数(207103件)的3.1%。[8]

由于惩处的力度不够,增强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意识,削弱了他们的自律意识。看到一些人非常腐败,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被提拔重用,不少人心理不平衡,导致他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发生扭曲

3.部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削弱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了廉洁自律的要求,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都开始出现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劳民伤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有的领导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放弃了本应坚持的原则,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当前中国腐败问题造成的主要危害

1.腐败损害经济发展

不少研究成果表明,腐败从多方面会损害经济发展,腐败水平提高会导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大大降低。保罗·莫罗(Paolo Mauro)的回归分析显示出,腐败指数(从1到10)每低2.4,人均收入增长率就高4个百分点。腐败影响经济增长

腐败还会阻碍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由于权力腐败,政治权力不正当地介入经济领域,使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机制受到扭曲。

2.腐败危害社会秩序

腐败破坏了正常的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对社会资源,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资源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分配,会导致全社会的不满,从而激化社会矛盾。

腐败所导致的贫富悬殊会直接导致社会不稳定。贫富悬殊几千年都是中国社会不稳定的祸根,是老百姓造反从而改朝换代的主要根源。

3.腐败危及政治稳定

改革开放开始后,利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时机,一些领导干部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大肆谋取不义之财,从而一夜暴富。非法致富,权钱交易,腐败泛滥,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引起人们心理的不平衡,使许多人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增强对社会的不满和不平。腐败危及政治稳定、损害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威信,并使人们对政府的决策制定和执行以及其他政府行为失去信任,严重的还会引发社会**和政府倒台。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践踏了道德和法律的尊严、助长了投机心理,使社会成员丧失了是非感。

策略:

1.加强制度建设,消除产生腐败的体制缝隙和漏洞

邓小平非常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他认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当前中国正处于体制转轨阶段,许多体制存在缝隙和漏洞,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与条件。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主动深入到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可能产生腐败的体制缝隙和漏洞。要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制度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筑牢反腐倡廉的政治基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反腐败的法治基础。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筑牢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防线

不少领导干部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也缺乏廉洁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这种局面下,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促进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抵御风险、拒腐防变。

3.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监督是关键。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是有效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当前,要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与监

4.加强对腐败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重要作用

惩治腐败,必须从严。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当前,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并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11.新时期我国反腐败势在必行 篇十一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赋予了新时期反腐倡廉最高使命

(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赋予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最高使命。通过近几年工作实践,我认为,这个最高使命概括起来讲,就是要围绕贯彻“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好“三个保证作用”。即,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上发挥保证作用,在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上发挥保证作用,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发挥保证作用。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上发挥保证作用,就是要严肃查处和纠正阻碍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行为,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上发挥保证作用,就是要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落实;在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发挥保证作用,就是要严肃查处侵害人民利益的一切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不受侵害。

(二) “三个保证作用”作为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最高使命,是由其自身具有的现实性、长期性、综合性和根本性的特点决定的。就其现实性而言,当前,我们党面临着国际局势的新变化,国内大局发展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的考验,给党的建设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反腐倡廉工作能否发挥好“三个保证作用”,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关系重大。就其长期性而言,“三个代表”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科学内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贯穿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这就决定了“三个保证作用”的任务也是长期的。就其综合性而言,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整体,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这就决定了发挥“三个保证作用”的任务,是全方位、立体化、多侧面、综合性的。就其根本性而言,我们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反腐倡廉说到底,就是围绕这个根本来发挥“三个保证作用”。

二、坚持开拓创新求实,认真履行新时期反腐倡廉最高使命

(一)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发挥“三个保证作用”必须确立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开拓创新,并以思维创新带动工作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履行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最高使命。

1、坚持思维创新。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冲破落后的传统思维模式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精神状态,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使我们的主观认识符合变化着的客观实际,符合发展进步的要求,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减少盲目性、片面性、表面性和机械性,不断增强原则性、系统性和创新性。

2、提倡开放性思维,让我们的思维具有全局的视野和世界的眼光。一是要把反腐倡廉置于改革、发展和稳定这个全党工作大局中思考。自觉摆正反腐倡廉与大局工作的关系,不得与大局工作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永远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成为党和政府最完整、最得力的坚强而忠诚的力量。二是把反腐倡廉置于世界的大背景下思考。我国已经正式加人世贸组织,意味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新的阶段。我们的工作触角不可避免地要延伸到世界范围,我们的执纪执法依据不可避免地要吸纳世界各国有益的通行规则。我们必须面向世界思考工作,真正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的路子。

3、提倡系统性思维,让我们的思维具有联系性、辩证性。反腐倡廉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要全面统筹教育、法制和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要把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盘考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改革和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4、提倡超前性思维,让我们的思维具前瞻性、主动性。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反腐败必须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政策,出台重大的改革措施,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做到存利去弊,未雨绸缪。

5、坚持工作创新。一是理清抓工作落实的思路。发挥好“三个保证作用”,必须在坚持反腐败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同时,不断理清抓工作落实的思路。从我省国有企业的实际看,应该把反腐倡廉置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省工作大局中把握,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运行的大环境中运作,使反腐倡廉贴紧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西部大开发的实践,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生产经营这个关键,贴紧开放的前沿,贴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在制定反腐倡廉的法规、条规、制度和工作措施时,注重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出台的政策相配套,注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及发展方向相适应,注重与各行业和各单位的各项管理相结合,注重与法制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

(二)把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同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赋予重点工作内容。企业工委要始终注意把中央的政策和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明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关键,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重点,纠正不正之风和企业效能监察是基础。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根据新时期企业各种因素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价值观念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制定和完善省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查办案件工作要注意剖析新形势下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以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纪违法行为。纠风工作要与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公平竞争、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反腐败三项重点工作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体现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对反腐败各个环节要明确具体的打法和招数。要注意在新形势下抓住市场竞争中的“亮点”,改革过程中的难点,新经济领域中的焦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注重提高办案执纪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管理,要把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起来,寻找方位,确定目标。做到不同时期办案工作的重点,是案件管理工作的着力点,不同时期办案工作的薄弱环节,是案件管理工作的督查点,选准案件突破时机和突破口,是案件管理工作的决策点。风纪建设,要确定党风是根本,政风是关键,行风是前沿的思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以党员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为主体,全面提高其整体素质。

三、不断深入研究学习和探索,确保反腐倡廉适应发展进步的要求

(一)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反腐倡廉整体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和探索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必须对妨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提出更加有效的解决对策。要通过理论研究,正确回答在反腐倡廉进程中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上来。理论研究要视野宽阔,既要注意总结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又要注意吸收我国历史上惩治腐败的经验,还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注意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效做法,使新时期反腐倡廉理论,在继承、吸纳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丰富和发展。

(二)积极探索法制化的途径,强化和完善反腐倡廉方略。一是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完备的反腐倡廉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包括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行使职权的程序,规范和引导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对社会和经济的管理,建立一套“不能腐败”、 “不敢腐败”、 “不需腐败”、“不愿腐败”的反腐倡廉的法律体系。二是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执法体制和机制。这个体制和机制应通过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明确其地位、作用、职责、权力和基本工作手段,保证通过采取各种法律、法规授予和允许的手段,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惩处。三是加大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确保已制定的法律有效地实施;另一方面要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大力倡导执法守法光荣,违法枉法可耻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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