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购买协议

2024-07-31

劳保购买协议(精选8篇)

1.劳保购买协议 篇一

截至2012年2月28日,中国共有1 829个CDM项目成功注册,占东道国注册项目总数的47.3%;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364 451 855吨,占东道国注册项目预计年减排总量的64.04%(1),显然,中国已经成为卖方市场的主体。随着CDM项目数量的继续增加,在重视技术开发的同时,厘清CDM的核心文件ERPA的法律风险,寻求应对措施至关重要。

一、ERPA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ERPA的国外的研究动态

在国际上研究与CDM相关问题比较知名的研究机构有OECD与IEA(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其下属的国际能源机构)、WRI(世界资源研究所)、LBL(劳伦斯伯克力实验室)、CCAP(清洁空气政策中心)、RFF(未来资源研究所)、WBCSD(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理事会)的能源与气候变化小组以及印度的TATA能源研究所等单位。这些研究机构的研究工作多停留在技术层面,主要涉及有关CDM项目的减排基准线理论及基准线确定方法、技术转让以及CERs的定价机制等问题。然而,对于CDM项目运营,特别是其核心环节ERPA的法律问题研究较少,且仅涉及ERPA交易标的物的法律属性以及买方法律风险的研究,而对于卖方即项目业主的风险规避鲜有涉及。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及《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与程序》等国际法规则,对ERPA项下的买卖双方创设了一些权利和义务,但多是原则性的,并不能满足买卖双方的法律需求,因此,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国际买家主导着CDM交易框架的设立,买方成为绝大多数ERPA的制定者,在缺乏国际法依据的现实情况下,他们常以自己熟知的国家法律为准据法。鉴于英国法在国际商业交易中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再加上买家多集中在欧洲,一些ERPA直接以英国法为准据法。

当下,国际上并不存在统一的ERPA标准化文本,被使用较多的ERPA示范文本主要有参照“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 As-sociation,IETA)制定的ERPA范本,荷兰政府的《核证减排额采购招标协议》(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Unit Procurement Tender,CERUPT),丹麦政府仅对在华项目还制定了专门的ERPA合同样本,以上范本各存优劣但都较多的体现买方的利益,使得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失衡。此外,很多国际买方还会花巨资聘请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起草ER-PA,制定更多有利于买方自身利益的条款,从而加大了项目业主的法律风险。

世界银行的原型碳基金(Prototype Carbon Fund,PCF)的CER和VER的通则和美洲投资公司(Inter-American Investment Corporation,IIC)为主要赞助人的一批主要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律师和CDM专家制定的《核证减排量买卖协议》(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CERSPA)(2)是从卖方角度出发,融入更多保护项目业主利益条款的ERPA。它在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ERPA的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国内的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院、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研究所等单位,对CDM机制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重点同样是技术领域。对于CDM项目运营过程中特别是ERPA签订及履行中的法律风险,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目前,中国国内涉及CDM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等统领性文件以及针对CDM项目的专门性文件《清洁发展机制运行管理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安排》,其中仅《清洁发展机制运行管理办法》针对项目业主规定了七项法定义务,但缺乏ERPA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相关规则。因此,项目业主与买方的权利义务的确定更多地依赖于双方自行拟定的ERPA协议。中国国内出版的CDM著作大多是有关该机制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对相关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少有提及。周亚成、周旋编著的《碳减排交易法律问题和风险防范》是目前国内对于ERPA法律问题进行较为深入阐述的代表性著作。其中对于ERPA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签订ERPA之前先行签订的碳减排交易购买意向书的性质、内容及功能进行了分析。

国内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由于对CDM项目的制度和流程缺乏了解,认为CDM项目只会给自身带来资金和技术,对相应的项目风险考虑不足,加之,中国尚没有符合国内项目业主利益需求的ER-PA样本,不少企业不重视ERPA的签订。ERPA往往由买方提供,买方在条款设计中会尽量减轻甚至免除自己的义务而加大中国项目业主的义务。中国项目业主对之仅稍作修改甚至直接接受其中的全部条款,其导致在国际纠纷中中国项目业主利益遭到损害的几率极大。不少项目业主不但无法完成预期的收益,甚至使自身的资产反而变成了负债。在中国CDM项目数量迅速增长的背景下,深入探究ERPA的法律规则,寻求符合中国项目业主利益要求的ERPA,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ERPA中部分重点内容及条款的法理探析,并对其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加以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规范ERPA的法律环境、提高中国项目业主在CDM项目中的谈判能力,进而促进中国CDM的良性发展。

二、ERPA条款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RPA是一个法律结构十分复杂的英文协议,其内容涉及CDM项目的整个过程,从项目备案、项目核证、项目注册、项目实施与监测、到项目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以及签发核证减排量(CERs)等。由于合同期限较长且具有不同于一般涉外贸易合同的特殊法律风险,只有在ERPA签订中针对各种潜在风险提出对中国项目业主有利的条款或修改买方不合理的条款,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降低法律风险。

比较众多的ERPA后发现,虽然由于服务对象及适用主体的不同,不同的合同样本在具体条款上存在差异,但其主要结构框架大体相同,主要由下列内容组成:释义、先决条件、核证减排量的买卖、交付和费用、购买额外的核证减排量的选择权、合格性确认和登记、基准线、监测计划、核实和核证、项目运行和管理、陈述和保证、违约事件和补救措施、协议终止以及其它条款。下面仅对先决条件、交付及法律适用这三个常被买方设制法律陷阱的关键内容进行法理探析。

(一)先决条件

1. ERPA中的先决条件区别于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

先决条件条款在ERPA中非常常见,它常被规定在第二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先决条件在中国日常合同当中采用的并不多。这主要因为中国《合同法》并无明确规定先决条件条款,而是采取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取而代之。因此ERPA中的先决条件与中国合同法中的合同生效条件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合同法》中的一般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附条件的合同,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解除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RPA中的先决条件源于英国合同法(又称停止条件)(condition precedent)(3),多数情况下该先决条件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仅仅影响另一方当事人进一步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先决条件通过将一方或双方的某些义务推迟直至双方约定的条件已经得到实现而对一方或双方有利。这样可以限制一方对协议某些方面的责任,直至某些风险(例如注册)得到克服为止。常有国内学者将ERPA中的先决条件与中国《合同法》中的合同的生效条件两者混淆,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2. 先决条件的设立技巧。

CDM项目双方签订ERPA的时间常在项目进入审批程序之前,国际买方常利用ERPA中的先决条件条款用作保护自己处于优势地位,在明确己方的权利和对方义务关系时候使用。买方约定明确的判断标准,将其作为项目业主承担义务和买方行使权利的依据,从而保护买方合同利益,有效限制其对ERPA中某些方面的责任承担,来控制项目审批、DOE审核、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法律风险。因此,买方常将在ERPA下发改委的项目批准函的获得,CDM项目登记的完成,令其满意的法律意见的取得等事项列入先决条件。中国项目业主在ERPA签订中仔细地评估先决条件条款以确定其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美洲投资公司(Inter-American Investment Corporation,IIC)为主要赞助人的一批主要来自于第三世界国家的律师和CDM专家制定的《核证减排量买卖协议》(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CERSPA)中的第2.01(b)条规定“项目业主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诚意使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订后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得到实现。”实践中,项目业主也可借鉴该条款的表述方式,将其反适用于买方,它将有助于减低买方通过延误或恶意行事拒绝履行自身义务。

交付和付款义务作为ERPA的核心条款,常被规定在先决条件实现前不需要履行。国际买方提供的ERPA样本中更关注对其付款义务推迟到ERPA中的先决条件已经得到完全实现而使自身获益。而对于中国项目业主来说,常希望通过CDM项目得到买方的资金与技术,在确保项目业主能够实际得到买方款项的同时,不会因为买方提供的技术存在权属争议,而导致项目业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如果ERPA中所附的先决条件是出于项目业主的合理考虑,买方通常都会接受。项目业主可以在先决条件条款中约定,CERs交付的条件之一为是项目业主完成了对买方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专利权归属以及信用状况的尽职调查,或者约定买方只有提供以项目业主为受益人且足以保证买方实际能够履行付款义务的有效担保或项目业主认可的其他方式。这样规定的好处在于项目业主可以进行尽职调查,但无义务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结果不令其满意,其可以主张终止协议,这样就有效的将协议终止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以上内容均属与ERPA中先决条件有关的实体条款,项目业主对之加以关注固然重要,但与此同时,还不能忽视相关的程序条款。一方面,项目业主应确定先决条件成就的具体涵义和标准。当然,如果该先决条件在协议签订前即可成就,则应在签订ERPA之前促其成就,而不要在ERPA中将其列为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对于一项规定在先的先决条件,协议一方如果在该协议的实施中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时所应达到的程序要求。

(二)交付

交付是ERPA中的必要条款,主要规定交付标的、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数量等。在交付条款中下面两个问题常被忽略:

1. 所有权保留。

ERPA中的交付是指将CERs接受到买方指定的注册账户内。买方通常在交付后的一段时间内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未作特别规定,则CERs的受益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该交付条款极易使项目业主面临不利局面。因为在项目业主交付后,买方付款前的时间段内,CERs所有权已属买方,一旦买方未按合同付款(如买方破产),将导致项目业主陷入钱货两空的尴尬境地。鉴于此,项目业主可以通过采取所有权保留的方式确保自身权益的维护。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条款。中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权利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允许合同当事人就所有权的移转意思自治,奠定了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基础。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4条规定:“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这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人并不占有标的物,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却并不享有所有权。当然,目前的国际公约、协定以及国内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准确设定CDM项目中的CERs(4)所有权归属,但这并不影响所有权保留条款的适用,在ERPA签订中采用变通的表述即可,如将CERs所有权表述为CERs出让权。

所有权保留是否采用明示的方式,各个国家的规定存在差异。在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如德国和中国的台湾规定所有权保留的设定必须是明示的,而日本却承认所有权保留条款的默示设定方式。在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规定:原则上所有权保留应该以明示的方式做出,但并不排除以默示方法设定所有权保留的例外。在中国大陆地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应以明示且书面合同的形式设定。

在CDM交易中,对于项目业主而言,当买方伪称自己为CERs所有权人而将其让与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因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可取得CERs的所有权,从而使项目业主丧失CERs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要保护项目业主利益,需要通过明确ERPA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界限和效力来协调。项目业主可主张所有权保留采用书面形式,且经登记即可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主义解决了公示性问题,起到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当然项目业主应允许买方享有让与其期待权。因为所有权保留中项目业主的目的在于CERs价金的全部清偿,而买方对期待权的处分通常更有利于价金的清偿。

2. 交付不足的约定。

在ERPA中,一般都有关于年减排量或年度应交付减排量的条款。即对项目业主每年应交付给买方的CERs做出明确规定。由于受CDM项目运行情况的不确定性以及监测方式变化等各种因素影响,CDM项目每年所产生的CERs可能会和项目设计文件(PDD)存在出入,这就可能导致CERs年度交付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买方希望尽最大的可能确定是否会发生不足的情况,并且对于可能发生的交付不足,期望不会因为需要对之进行补救而产生额外的损失风险。因此,买方在很多ERPA中将交付不足规定为项目业主违约的情形之一,甚至制定惩罚性条款,从而导致项目业主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

在涉及有关交付不足的条款时,项目业主应考虑在CDM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执行的情况下,如何避免遭受重大损失。项目业主可在ERPA中加入补救条款的方式以降低违约风险,如选择加入下列表述方式:当项目实际产生的CERs少于其签订的年度合同数量时,项目业主可采取下列补救措施,否则,买方无权以项目业主交付不足为由而终止合同,项目业主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如果上年度或以前若干年度交付的CER有超额,而且该超额的数量可以弥补短缺年份当年的不足量。视为项目业主交付完全;(2)项目业主可以用合同外第三方产生的CERs代替合同中的CERs,但其应保证该替代CERs对买方而言具有与合约CERs相同的有效性;(5)(3)项目业主按照ERPA中约定的CERs定价向买方进行补偿。

(三)适用法

一份完整的ERPA中涉及CDM项目开发、建设、履行等方面,许多国际买方所在国都制定了指导CDM项目的方法和意见。这些方法和意见在项目实际实施中遇到了诸多法律瓶颈,特别是触及一些国际法问题时必须考虑如何将其纳入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涉及到国际法如何在国内贯彻实施的问题。

中国一旦加入国际公约,就受到了一种制约,就有了实施该公约的义务。中国对任何一项公约的批准(除法律保留外),意味着中国承认公约的法律约束力,承诺实现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实施公约义务,首先需要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这个问题国际上并无章程可循,完全依靠各国宪法规定。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做法,通常有两种:一是直接使用,就是把生效的国际法自动转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二是间接使用,就是把国际法通过国内立法加以实施。中国宪法对如何将批准的国际条约转为国内法未作规定,据现实情况和一些条文的精神来看,以间接使用为主,即对现有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使国际法得以贯彻实施。

中国作为《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已经签署了相关协议,但协议中的各项规则、制度还没有及时在国内法中一一予以体现。因为在转化中涉及对中国现有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并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国际私法》有关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在当事人没有就法律适用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无效的,可以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对合同的法律适用予以确定。因此,项目业主可以在签订ERPA时要避免其中的条款与现有国内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同时,选择对ERPA的法律适用不予约定。当然,实践中由于中国尚无ERPA范本,加之国内项目业主对CDM规则不甚熟悉,很多ERPA都是由买方提供,其中多明确约定以英国法为合同适用的准据法。英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与中国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适用中国项目业主并不熟悉的法律制度势必会增加很多意想不到的风险,所以,坚持适用本国法更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

三、ERPA规制趋势

(一)ERPA需求量继续增加

由于各国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的减排义务已经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第一承诺期内市场需求旺盛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国际社会曾对CDM在2012年后发展状况特别是CDM是否继续存在质疑。2011年11月2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开幕,德班会议最终达成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19项决议和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17项决议。其中四项决议结果最为重要,即批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各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德班会议确认了《京都议定书》包括CDM在内的三种灵活机制,这意味着2012年后国际碳市场将继续存在。虽然,俄罗斯、日本已经明确宣布要退出《京都议定书》,加拿大已经正式退出了,但有一些新的市场得到开拓,如澳大利亚2015年会启动碳交易市场,韩国也会在2012年通过碳交易立法,这些国家将成为新的CDM出口市场。由此可见,CDM机制将得到持续发展。因此,CDM机制中的核心文件ERPA的需求量也将继续增加。

作为指导CDM机制各环节的国际法律规范目前还不甚完备,且由于CDM项目复杂性、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性以及CDM项目参与方所处地位的不同,使得ERPA的国际规则的出台还需时日。在这样的背景下,CDM项目买卖双方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仍需更多地依赖自行拟定的ERPA规范双方行为,ERPA在CDM机制中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深入研究ERPA中的法律问题必然会使中国项目业主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规避法律风险,并在未来大量的ERPA谈判中争取更多的主动权。

(二)灵活运用规则

研究ERPA中的法律问题,实质上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中国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中到底有多少话语权和主动权的问题。中国虽然是碳交易资源的主要供给国,但由于CDM交易市场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没有一个像欧美国家相对健全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中国因此一直处于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低端,加之相关法律政策和市场的不完善,导致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一直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国际碳市场交易规则大多由欧美发达国家创制,欧美国家自然成为CDM规则的制定者,享有绝对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它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CDM规则,而成为CDM规则新的制定者,因此,中国仅能被动地成为规则的参与者。作为参与者,先要熟悉规则,只有掌握了规则才有可能遵守并有效利用规则。不遵守规则就可能导致预期目标难以实现,甚至给自己带来风险,从而丧失应得利益。

在CDM机制中的核心法律文件ERPA采用了大量欧洲法律概念,其中渗透着欧美国家制定的交易规则。因此,中国项目业主迫切需要一份能从其利益角度出发且符合中国项目特点的ERPA范本。然而,中国CDM机制发展的不健全,中国对于其交易规则的掌握还不慎透彻,这导致中国在短期内很难制定出可供国内项目业主使用的ERPA标准范本。鉴于此,只有去积极探究CDM交易规则(它包括国际规则、区域规则,因为这些交易规则具有国际性、多元性、复杂性的特点),并将这些规则灵活运用到ERPA的签订甚至履行过程中,才能使自身在CDM交易中利于不败之地。随着中国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平台、碳交易经验的日趋丰富,CDM法律体系将逐步建立起来,中国项目业主届时将从ERPA中得到更大的收益。

四、结论及相关启示

在中国积极探索低碳经济的发展之路上,CDM作为有效的减排方式,得到推广与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建立在公平的国际环境,良好的国内发展环境上的,因此中国在国内碳交易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必须正视CDM机制中显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尤其是其核心法律文件ERPA中蕴含的大量法律风险,分析这些法律风险并找到应对措施问题,促进中国碳市场的健康发展,把低碳经济由现在的初步发展推动成为规模经济,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摘要: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它是一种由条约创制的与发展中国家紧密相连的灵活机制。由于中国CDM项目日渐增加,中国已成为国际CDM卖方市场的主力军。由于国内外有关CDM的法律政策不甚完备,CDM项目买方与中国的项目业主的行为规范往往依赖于双方签订的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因此,作为CDM项目中的核心文件越来越受到国内项目业主的重视。但由于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多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其中更多体现买方的利益,这使得中国项目业主在签订和履行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中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2.房屋购买期权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在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赁合同》(下文简称《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定。《租赁合同》中租赁的房屋即为本协议所指向的房产。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获得甲方房屋购买期权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给予乙方在本协议到期日或之前购买所述房产的权利

在协议生效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所述此房屋转售或赠与给第三方。

第二条 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

1、购买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圆

整)

2、购房定金:签定本协议时,乙方需支付_______元整(大写: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做为签订《购房合同》第一笔定金,可用于抵

扣购房款项。此外,《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每月应交租金(包括押金)的___%

也做为定金,可用于抵扣购房款项。

3、支付方式为:购房交易时,乙方一次性补交房屋总价款抵扣购房定金后的余

额给甲方;

4、购房交易税费分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生效

1、《租赁合同》生效后,本协议随即生效。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即作为本协议生 效的期权费。

2、本协议有效期(即房屋购买期权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即《租赁合同》 生效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购买执行

1、如果乙方依照本协议选择购买该房产,乙方应该在协议到期日时或之前以书 面通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 30 天内,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应签定正式买卖合同。

2、如果乙方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购买所述房产,则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将由甲 方保留,甲方有权将所述房产转售给第三方。

第五条 罚则

1、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转售该房产给第三方,则甲方应在自违约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乙方已付定金总额 2 倍的现金给乙方。

第六条 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向任何遗产继承人、私人代理和其他第三方所做的协议转让,均可 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应无条件配合履行转让后协议。

2、支付追加期权费___元后,期权卖主在此赋予期权买主将上述期权展期____的权利。

3、如果协议由于没有履行条款而终止,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法律诉讼,被 认定败诉的一方将支付所有合理的律师费和另一方的花费。

4、乙方不因为签订本协议而丧失法律赋予的优先购买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成立。非经双 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本协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乙 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3.购买安置房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乙方因自身需要自愿购买甲方位于楚园春天9号楼下_____储藏室,现双方就储藏室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楚园春天9号楼下储藏室_______卖给乙方,总价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6000元)。双方房款两清后(甲方已经将购买此房的收据交于乙方),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一份,自觉遵守,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4.购买系统协议 篇四

甲方

网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网站名称

网站名称

网站ip

网站ip

网站负责人

网站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手机

联系地址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一、购买内容

购买系统版本名称

产品价格

是否购买在线支付

□ 是□ 否

商户号

是否购买域名

□ 是□ 否

域名:

http://

是否购买空间

□ 是□ 否

用户名

密码

是否定制界面

□ 是□ 否

定制费用

是否定制功能

□ 是□ 否

定制费用

金额合计

元大写:

二、产品说明

1.甲方所提供的系统应符合 「http://____________________」的系统演示。

2.定制要求(如无定制不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系统定制、安装和付款流程

(1)预付款: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金额的___%作为购买系统的预付款,即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2)定制:

1)在定制界面的情况下,甲方在收到首期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网页设计样图,乙方确认设计样图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复制。

2)在定制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功能开发。

3)甲方将系统安装到测试服务器,并将后台管理系统密码告知乙方,由乙方进行测试

(3)测试:

乙方对系统进行测试,将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相应的修改。乙方测试完毕,甲方修改完毕,确认系统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此测试期间,乙方不得使用本系统开展业务。

三、系统安装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付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调试完毕的系统安装到乙方指定的服务器,并提供相关安装说明。乙方提供的服务器必需运行良好,适合安装本系统,并提供给甲方安装系统的操作权限。如乙方不能确定服务器是否可以安装系统,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测试,否则甲方不对安装的时限负责。

四、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系统的安装服务及相关使用培训

2.甲方提供(在工作日内)电话支持,与技术人员在线帮助技术问题!

3.对服务器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不属于甲方的售后服务范围。

4.对于因系统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甲方及时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但不包括系统功能模块的增加。

5.因服务器安全及不可预料的程序安全,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因乙方自行修改造成的程序错误及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尽力为乙方修复错误,并保留收费的权利。

系统的故障分为四级。

一级故障:系统无法运行,用户无法使用。

二级故障:系统操作性能严重降级,用户使用有困难。

三级故障:系统性能受损或存在轻微错误,用户使用有轻微影响。

四级故障:在文字资料或配置方面需要修改或支持,对当前的业务运作几乎没有影响。

优先级的划分及处理。

一级优先权:甲方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法。

二级优先权:甲方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法。

三级优先权:甲方在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法。

四级优先权:甲方在72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或修改。

6.乙方应自行做好数据库和用户资料备份,数据库和资料备份不属于甲方的售后服务范围。

7.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第二年起如仍需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另行协商相关费用。

7.如甲方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在乙方授权的情况下,对乙方的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8.乙方如需增加系统的功能模块,甲方可以以优惠价格提供开发服务。

五、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乙方所购买的程序著作权由甲方享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销售及非法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对乙方提出法律诉讼。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停止服务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本合同最终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7.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有效期一年。

注明:

第一年:甲,乙双方如涉及功能模块添加;甲方视工作强度收取少量的开发费用(如甲方提出添加功能并收取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添加功能及交纳费用)

第二年:乙方需交纳:网银在线支付(网银官方公布的价格为准)域名以及数据库空间价格以上款项均以甲方当时市场价格为准;不提供免费升级,不提供技术支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购买协议书 篇五

乙方(买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购买墓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墓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卖的墓地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团结村12组李传国责任山上,占地面积30m2(贰座坟墓用地)。

第二条、购买使用期限购买使用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购买资金及付款方式乙方购买甲方墓地(前期建墓及永久性维修和管理)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陸仟元(¥16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将墓地修建好后,达到乙方要求,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卖的墓地产权清楚。

2、甲方保证所出卖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与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墓地垒坟工程修建,所需一切材料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所提出的要求。

4、乙方系替父母购买墓地。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

第六条、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政策办理补偿金额。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乙方(签字生效):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6.汽车购买协议书 篇六

转让方(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型号汽车辆,车号为车辆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原车主原车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二、甲乙双方结算方式:预定金人民币元,其余车款等过户手续办好一次性付清。

三、自甲乙双方共同验车,在年月日交车给乙方。协议前该车有关税金、缴费、债权债务、交通违章、安全风险等问题及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成交车辆后的债权债务、交通违章、安全风险、税金缴费等一切该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交给乙方随车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保险单正本□、购车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代码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置税发票原件□。甲方并保证以上手续合法,有效齐全,并协助乙方能够正常过户,如不能过户,甲方应退还车款及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该车过户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并定于年月日内办好过户手续。

六、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协商自愿签订,不得反悔。如果其中一方反悔,并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此协议一式参份,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以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七、违约责任:

八、赣州市佳信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帐号: 工商银行市创业支行***00034083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中介:

地址: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证明人:

7.购买荒山协议书 篇七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购买荒山开采石料,具体条款如下:

一、荒山座落位置:

嵩山村北1000至1500米距离的荒山,占地面积50亩—200亩(从沟底水平线向上至山顶水平线为上、下界限。从嵩山村北1500米至1900米为南北界限)。

从水泥路至荒山采石场的1000米至1500米道路需要加宽,占地约二亩,并无偿提供使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价格:

按元/亩,共计元。

三、荒山开采及道路使用年限:

暂定时间为十年,由200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保证当地居民和农民不出现堵路、断电、进场活动影响石料的开采和运输。

B:在开采期间,不无故到现场闹事。

C:遇到具体问题,由村委会派员出面协商解决。

乙方责任:

A:在运输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扰民,由乙方妥善安置。B:必须安全生产,不得造成村民的伤害。

C:遇到具体问题派员与村委会协商解决。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

8.房屋购买协议书 篇八

在生活中,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购买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购买协议书1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层 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第二条 价格:

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 万元()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元整),余款-1-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房屋合同由社区各位领导鉴证,交纳税费20xx元整,由乙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或盖章):

乙 方(签名或盖章):

鉴证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条 乙方在__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甲方应在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协议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协议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协议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协议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协议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购买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面积为平方米,总价款 元(大写:)。

第二条 甲乙双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甲方 %,乙方 %。双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总价款采用“首付款+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元(大写:),由甲、乙双方分别支付 %即 元(大写:);余款(大写:)。

双方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按份享有,两人分别享有的 %和 %的权属。乙方有权利随时要求甲方将乙方所有份额的房屋过户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应积极配合(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若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则甲方返还乙方在该合伙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发生争议时该合伙房屋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购房、按揭贷款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税费、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税费等经营合伙房屋时所产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甲乙双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一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若双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各自产权份额的区域,并依照约定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三)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若甲乙一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购买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拟向甲方购买的房屋位置的四至是:

2.上述位置的土地等全部的房地产(住宅)开发手续由甲方出面办理,乙方负责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3.上述房屋的建筑设计、施工等,在符合甲方现有周边开发项目的规划的前提下,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具体的要求,甲方据此实施;

4.房屋的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有关双方之间的本次买卖,为办理产权登记至乙方名义而必须在形式上另行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则双方另行签定;

6.有关产权登记的手续由甲方帮助办理,所需税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7.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5

卖房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座落____市____区___街__段___号的__房(__室__厅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万___千___百元整(____元)。

第三条

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联系方式: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6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状况: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坐落范围: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实;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实;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7

甲方:xxxxxxx

房地产公司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乙方:

姓名xxxxxxxxxx

住址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拟向甲方购买的房屋位置的四至是:

2、上述位置的土地等全部的房地产(住宅)开发手续由甲方出面办理,乙方负责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3、上述房屋的建筑设计、施工等,在符合甲方现有周边开发项目的规划的前提下,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具体的要求,甲方据此实施;

4、房屋的销售价格为:xxxxxxx

支付办法为:xxxxxxxx5、有关双方之间的本次买卖,为办理产权登记至乙方名义而必须在形式上另行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则双方另行签定;

6、有关产权登记的手续由甲方帮助办理,所需税费由xxxxxxxxxx方承担;

7、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购买协议书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葫芦岛市区(市)路号幢单元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甲方应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问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接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9

出让方(甲方):夫身份证号:

妻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房屋购买权转让事宜,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公司职工内部认购的地铁名典小区D栋单元住房的购房名额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购房指标转让费用人民币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屋的所有房款由乙方交付开发商。

三、因开发商暂时不能给予过户更名,现房屋签订内部认购协议,暂时仍为甲方名。

四、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建设的相关信息,当房屋的户型、面积、价格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不能以房屋的户型、面积、价格等发生变化为由而终止协议。

五、本合同生效以后,此房屋的房费、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交纳购房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开发商签订有效购房合同,并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所有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购房手续资料,均由乙方保存。待房产可以更名时,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产更名过户等相关手续。更名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七、今后的房屋质量、验收、物业管理费、装修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仅有从旁协助的`义务。

八、甲方确认该房屋权属无纠纷、无欠款、无抵押,并具有真实性,合法交易性。如因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本协议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支付乙方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所交的转让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10

合同编号:606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拟向甲方购买的房屋位置的四至是:

2、上述位置的土地等全部的房地产(住宅)开发手续由甲方出面办理,乙方负责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3、上述房屋的建筑设计、施工等,在符合甲方现有周边开发项目的规划的前提下,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具体的要求,甲方据此实施;

4、房屋的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有关双方之间的本次买卖,为办理产权登记至乙方名义而必须在形式上另行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则双方另行签定;

6、有关产权登记的手续由甲方帮助办理,所需税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7、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拟向甲方购买的房屋位置的四至是:

2、上述位置的土地等全部的房地产(住宅)开发手续由甲方出面办理,乙方负责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3、上述房屋的建筑设计、施工等,在符合甲方现有周边开发项目的规划的前提下,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具体的要求,甲方据此实施;

4、房屋的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有关双方之间的本次买卖,为办理产权登记至乙方名义而必须在形式上另行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则双方另行签定;

6、有关产权登记的手续由甲方帮助办理,所需税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7、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1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

一、转让房屋基本情况:该房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卧室间、客厅间、卫生间间、厨房间、阳台间)。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次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所持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协议)、收款收据更名为并签字、盖手印,完成更名后在交给乙方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3.双方同意同去开发商办公室将原合同、收款收据更名为,甲方签字、盖手印确认;乙方与开发商重签合同、重开收款收据;完成上述手续后,乙方向甲方结清余款共(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4.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或收条。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乙方完成第二次支付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2.甲方保证其丈夫、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3.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见证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13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坐落:区;建筑面积和格局:;房屋用途:(住宅或公寓或商业用房等);房屋朝向: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

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

以上为基本意向,最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支付居间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参观房屋,应当提前小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

第五条: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卖方的,本合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 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购买协议书14

甲方:张x

乙方:王x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xx路xx弄x号xxx室,(以下简称xx路房屋,属于期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尚未取得小产证);另一套位于xx市xx路x弄xx号xxx室(以下简称xx路房屋,属于二手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出卖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xx路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产权归属为甲方一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甲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xx路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了按揭贷款,小产证届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虽然xx路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xx路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xx路房屋的出售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xx路房屋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按时偿还,甲方应给予配合。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xx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xx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xx路房屋的出售手续以及还贷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xx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xx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xx路房屋与xx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xx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xx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xx路房屋虽然已经以甲方名义贷款,但实际由乙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2、xx路房屋以甲方名义贷款,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xxxx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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