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2024-10-16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思考(通用8篇)

1.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篇一

关于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的思考 于洪波

(淮阴师范学院 监察处, 江苏 淮安 223001)内容提要

职务消费主要指各级领导干部用于公款招待、公务用车、通讯联络以及出差补贴等费用。现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的特征是供给制和实物分配, 弊端主要表现在数额过大, 公私不分, 行政成本高, 铺张消费严重, 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土壤, 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建立一个消费形式货币化、消费主体个人化、消费标准公开化、激励机制有效化和监督管理简单化的新制度。

1关键词2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 职务消费是履行职务职能所必需的一种消费,是各级领导干部因其所任职位而享受的相关待遇及费用支出。具体的说, 当前我们研究的职务消费主要指领导干部的公款招待、公务用车、通讯费用以及出差补贴等。职务消费问题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 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也是反腐倡廉中长期难以 攻克的难点问题。2003 年中纪委二次全会就明确提出, 要积极探索用改革的方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建立一个消费形式货币化、消费主体个人化、消费标准公开化、激励机制有效化、监督管理简单化的新制度。下面 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两点粗浅的看法。

一、现行职务消费制度的弊端及其改革的设想现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供给制和实物分配制。它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私不分, 数额巨大。据国家统计局测算, 全国大中型宾馆饭店营业收入的60.7%来自公款宴请, 1994年公款吃喝招待费用超过1000 亿元, 2002 年超过2000 亿元, 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重, 私客公请现象比较普遍。截止2001 年底, 全国共有党政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02.6 万个, 按每个法人单位配备2 辆公车计算, 全国公车总量约为205 万辆, 每辆车每年的维修、保险、养路、燃油等费用按6 万元计,合计1230 亿元;按30 万公里5 年更新计, 每年新购公车41 万辆, 每辆均价按20 万元计, 共计820 亿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全国每年公务用车支出公款约2050 亿元。在公车使用上, 哪些是公用, 哪些为私用, 谁也说不清, 社会上流行的说法是公用三分 之一, 私用三分之一, 驾驶员用三分之一。二是财政负担重, 行政成本高。据不久前中部地区某省5个地级市调查, 财政预算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2.09%、21.28%、14.97%、33.53% 和32.6%。据有关专家统计比较后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 1999 年全国1100 万行政公务人员会议费、旅差费开支人均近3000 元, 占公用经费总额的58%.。

三是有些规定严重滞后, 无法执行。以公务人员出差旅差费报销和伙食补贴标准为例, 1996 年财政部门规定住宿标准为省部级100 元/ 晚、厅局级60 元/ 晚、县处级50 元/ 晚, 科级及以下干部40 元/ 晚。伙食补贴标准统一为15 元/ 天, 北京、上海、特区为20 元/ 天(苏财行 [ 1996] 22 号文)。这个文件现在还在沿用, 已严重脱离现行宾馆酒店的住宿标准和用餐收费标准, 实际上根本无法执行, 造成出差报销/ 人人超标现象。引发了公差人员派出单位只付极低标准的差旅费支出, 剩余部分由接待单位予以补贴的转移消费现象,容易造成公家付钱私人消费, 公费旅游现象比较普遍。更有甚者, 有的单位以接待住宿补贴和用餐补贴为由, 开假发票套取预算内资金, 用于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开支。四是信息不对称, 难以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具体的职务消费行为信息量大, 而且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几乎每天都有用车、招待和打电话的问题, 哪些该发生, 哪些不该发生, 监督的环节太多,成本太高, 群众和舆论获得信息渠道不畅道, 获得信息量不对称, 在现行的制度下, 不可能对领导干部具体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总的说来, 现行的职务消费制度造成公私不分,社会财富大量流失, 实际上是一种隐性腐败, 许多人抱着不用白不用, 用了又白用的心态疯吃疯喝, 狂支滥用。人们把它划为法律管不着、政府管不了的亚腐败范畴。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天天在人民大众面前发生, 看得见, 碰得到, 其腐蚀性和负面性很大, 它造成民心的丧失, 党的形象受损, 党组织与人民血肉关系遭到破坏, 要求改革呼声很高。有鉴于职务消费的特殊性和旧制度的弊端, 改革的出路在哪里? 借鉴国外的经验和试点单位的经验,我认为必须建立一个消费形式货币化、消费主体个人化、消费标准公开化、激励机制有效化、监督管理 简单化的职务消费制度。也就是说, 各级领导干部根据职位的不同和实际工作需要, 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职务消费货币量, 各人对号入座, 彻底堵死职务消费的/无底洞。它的激励机制在于总量控制, 超支自付, 节余归己, 与各级领导干部个人切身利益挂起勾来, 以利于调动各级干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减少改革的阻力。公开性体现在各级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标准形成过程是公开的, 标准是公开的,违纪处罚是公开的, 监督也是公开的、民主的、简便易行的, 克服过去那种/主人盯公仆梢 的现象。国内外实践经验证明: 职务消费制度货币化改革不仅是必要的, 也是可行的。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建设现代化已经有200 多年历史, 他们在管理国家, 包括政府官员职务消费方面的管理, 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和管理技术可供我们借鉴。他们对政府官员职务消费基本上都实行货币化管理, 按照职务等次和工作性质发给足量的交通费、通讯费、出差费和住房补贴,高官还有一定的接待应酬费。对国家官员待遇从优、管理从严、依法监督、公私分明。各级机关的人员往来, 没有公费招待, 更不允许公费搞高消费娱乐和请客送礼。一旦发现公费招待, 公私不分, 严惩不贷。近几年, 有些地方和部门在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取得良好的效果。如江苏省进行了领导干部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私人化, 电话费用货币化改革, 总额限定, 节余归已, 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年节省经费6000 多万元。无锡市南长区今年进行公务用车的改革, 区机关30 辆公车上市拍卖归私人所有, 从一般干部到区委书记每人每月发放100 元到3000 元不等的交通费。涉及改革的30辆公车, 2003 年支出费用300.6

万元, 车均10.02万元, 加上一年要更新3 辆车, 60 万元, 一年下来公车费用360.6 万元。这次车改发放的交通补贴加上一次性购车补贴, 共花费185 万元, 比车改前节约费用48.6%.。

二、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确定进程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必须兼顾干部和群众两个利益群体的意愿。在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问题上干部和群众是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干部会认为职务消费标准要高一些, 再高也/物有所值;而群众希望标准越低越好,不花一分钱最好。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 协调两个利益群体的意见, 使得职务消费标准能在干部和群众之间达成谅解和一致。如果职务消费标准过低, 从当前看, 对干部的激励作用得不到体现, 干部队伍中反对改革的呼声很高, 或者使改革走样, 或者使改革流产;从长远看, 必然使干部这个职业失去吸引力, 导致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 到头来还是群众利益受损。如果职务消费标准过高, 群众反映很大, 也会危及到改革方案的实施和大局的稳定。因此, 在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的确立上, 必须努力寻找到一个干部和群众这两个利益群体都能接收的平衡点。

2.科学参照历史实际消费水平。确定职务消费货币标准, 通过对过去几年财务数据的统计和调查,摸清底数是必要的。但是绝不能简单地以历史水平为准, 而要扣除旧体制下领导干部讲排场、比派头铺张浪费的部分, 扣除公为私用的部分。确定的职务消费标准要能比较真实的体现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公职所必须的消费水平。3.考虑到职级、职位及地区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差别。一般来说, 职级越高, 职务消费标准就应该越高。同一级别的不同职位, 职务消费因素可能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别, 从而使职务消费需求不同。因此,合理的职务消费标准应该在考虑职级的同时, 兼顾职位性质的差异, 也就是说, 每一个职级应该对应设有几个职位消费档次, 而不能只有一个。另外, 还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量入而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职务消费标准也应该有一定的差别。也就是说, 同一职级, 同一职位的职务消费标准在不同地区应该有所差别。还有职务消费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应该是动态的, 随着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实际需要的变化, 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及时调整。4.考虑到政治因素。我们实行的社会主义制 度,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之一, 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 比资本主义公职人员贡献要大, 索取要少。另外, 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各级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标准在能够保证履行职务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低一些。

5.考虑适用职务消费的干部范围。可以划出三个范围可供选择: 一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职人员;二是所有党政领导干部;三是达到一定职级的领导干部, 比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从理论上讲, 适用范围小比范围大好, 涉及面小, 所用资金少, 改革的震动小, 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度,职务消费客观上是各级领导干部消费不可缺少的补充因素, 所有在现实情况下职务消费的范围可适当大一些, 具体多大范围, 要视具体情况来定, 但必须

坚持把 暗补改为 明补, 把/无底洞变为 有底洞。将来我国公务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收入明显提高, 逐步缩小享受职务消费补贴的干部范围, 只有职级较高的领导干部才能享受的职务消费制度是完全可行的。6.违规处罚的措施必须到位。除了要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职务消费标准外, 还必须有配套的文件和措施, 对于违规干部的处罚力度要大, 措施要到位。一经发现有的干部对于职务消费标准不管不顾, 报销的职务消费补贴超标, 或者公私不分, 或者转移消费, 要公开曝光, 使其威风扫地, 处罚要严厉,轻则丢官降级, 重则开除党籍乃致判刑, 使得人人都不敢碰这根高压线。如果姑息迁就, 处罚措施不得力, 那么改革的成果将前功尽弃。

7.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程度。据我调查, 对职务消费制度先行改革的地区和部门, 大致都存在两个缺陷: 一是公开化程度不高, 群众参与度低。多数是涉及到改革的领导干部决定改革的具体方案, 内部人决定职务消费的水平和标准, 最大可能的结果是单方面提高职务消费的货币化标准。二是涉及改革的单位领导干部仍然有人到下属单位或招待单位报销职务消费票据, 转移消费行为仍然存在。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确立的过程, 是协调干部和群众两个利益群体关系的过程, 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也是群众和媒体实施监督的过程。因此, 职务消费标准形成过程应该是透明的、公开的, 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主人对公仆的职务消费应该有知情权、发言权乃至决定权。这也是解决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动力源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标准的形成机制大体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一是人大、政协代表人民群众与政府机关共同确定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二是举行听证会, 通过直接民主, 听取各方面意见, 决定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三是成立独立的委员会, 独立于政府和群众这两个利益群体之外, 综合两方面意见, 来确定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需要指出的是, 无论采用哪一种机制, 政府机关都负有提出标准并说明理由的责任, 这类似于行政诉讼中, 政府一方负有/ 举证0责任一样。政府部门代表应该提出详细的职务消费预算计划, 详细列出各典型职位职务消费的种类, 各种类型下的具体项目、消费数量及其具体理由, 并接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的质询。我们有理由相信, 通过全党全民上下共同努力, 方向对头, 措施得力, 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定能够根除, 改革的预期效果一定能实现。

参考文献:

1.吴官正.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J].中国监察, 2003,(5).2.段斌.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问题及治理对策[ J].中国共产党, 2004,(1).3.李一帆.驱逐公务消费/ 暗箱0 [ J ].望, 2004,(5).4.郑焱, 浦敏琦.取消公车第一天[ N].新华日报, 2003

2.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篇二

1 消费税征收范围及定位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实木地板、游艇、高档手表、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香烟等14个税目。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调整后,应税商品主要包含五大类,其中第一类为不宜过度消费的商品。第二类为奢侈品,例如游艇、高级手表、贵重首饰等。第三类为高耗能商品,如摩托车、轿车等。对这些商品征税,可有效节约能源。第四类为不可再生或不可替代的商品,例如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对其征税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第五类为具有财政意义的商品,如汽车轮胎、高档护肤护发品等。[1]

我国消费税是选择性消费税,在确定征税范围方面具有倾向性,是通过不同税率的设定传达政策导向及调控的意图。国内最初设立消费税,其功能定位于引导社会的消费,并没有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考虑,并没有体现消费税的实际调节功能;随着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消费税应在整体税种体系下发挥更加全面的调控作用。因此消费税应充分发挥以下的调控功能:首先,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其次,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发挥产业引导功能。最后,消除商品成本外部性,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功能。

2 现行消费税征税范围存在的问题

2.1 新兴起的一些消费行为并不在消费税征税的范之围内

国内的消费税对奢侈消费行为如贵重饰品等开征了消费税,然而还是有很多商品及消费行为,其售价远远超出了商品的自身价值,如高档包包、珍稀实木家具及时装等。征税范围长期不变,使得消费税抑制过度消费的作用减弱,不利于对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此外,国内消费税税目仅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对于服务业,消费税尚无涉及。目前我国进行增值税的改革,服务性行业成为了消费税的征收短板。十年来,国内的服务业迅猛发展且逐步超过了工业;这伴随着服务业消费的快速发展,如私人理财服务等已有高档化及奢侈化的趋势。这不利于引导人们的正确消费。

2.2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仍包含一些普通消费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一些以前被视为奢侈品的,已经演变成了生活必备品,应及时调整对消费行为的引导。目前消费税税目并没有进行适时的增减。影响了生产及人们对必需品的消费,违反了制定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原则。

2.3 增设环境、能源方面的税目

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征环保税,设立新的税种又困难重重。现行消费税当中已经包含了一些污染生态环境的消费品及不可再生资源。从而使得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非常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可以在消费税税目中增设保护环境的税目,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从实际方面来看,增加节能环保的税基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引导消费者树立起环保的消费理念;另一方面通过差别化的方法区分污染企业和环保企业的税负,运用经济手段推动企业使用发展环保技术,节能减排。

3 消费税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改革的深入,营改增的征税范围也逐步扩大,而消费税的税制结构并不完善,在营改增这样的经济背景之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必须进行适当的调整。

3.1 维持税收中性

随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虽然设置了增值税的税率,但一些奢侈消费行为及高档消费品还是不能与税收的负担能力相适应,不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从理论上来看,增值税应该保持税收中性,税率的级别尽量少,从世界来看,不到50个国家税率是两种以上。所以专门为奢侈行为高端消费品、增设新税率会影响税收中性。所以增值税在流转税体系中虽是主体地位,但消费税也必须充分发挥辅助调节的作用,通过改革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对某些经济活动重点调节,使得税制功能更加完善。

3.2 优化货物、劳务税制度

我国的流转税体系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营改增以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营业税推出之后,并不能很好的调节高档服务业(尤其是娱乐业),需要消费税填补缺位,进行调控。所以为了优化流转税制度,增强各税种间的协调互补,必须适当的调整消费税。

3.3 应对税收收入的减少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营改增总体上使税负降低,使得税收收入减少,导致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进行消费税改革尤其是征税范围的改革不仅会增强流转税制的调控能力,还会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减轻营改增后的政府财政压力。[2]

4 消费税征税范围改革的思路

我国下一阶段调整消费税的主要方向应是:纳入更多高档消费品,逐步取消对普通消费品类课税,更好地发挥消费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重点对高污染类消费品以及消费行为加强征税,引导产业高效节能发展;将征税范围扩展到服务业领域,扩充消费税税基。

4.1 将更多奢侈品纳入征税范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奢侈品的消费市场规模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因此适时地扩大奢侈品的征税范围非常有必要。世界上有许多发达国家都对奢侈品消费征收高额消费税,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相关的经验和方式,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高档消费品及奢侈品加强征收。目前高档娱乐消费仍没被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4.2 取消普通消费品的课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税目中,对普通化妆品、汽车轮胎、工业及医用类酒精的课税已不能体现消费税的调节作用,应予以取消。如普通化妆品,国内普通化妆品已高度普及化,成为了一种生活必需品,并不能实现消费税调节收入的作用。普通化妆品、啤酒、黄酒等消费品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品,基于消费税征收的目的,应对这些消费品消费税的征收予以取消。

4.3 考虑对高污染消费品课征消费税

通过在消费税税目中加入危害环境,并提高这类产品的价格,可以很好地引导社会生产及消费行为,是非常具有可行性的。我国应参考国际惯例,将危害生态环境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中。我国还应把一些污染环境的消费品、不能再回收利用的消费品等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可以对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

4.4 在服务业领域开征消费税

随着深化增值税改革以及征税范围的扩大,服务业在消费税税目中的缺失是消费税发展的短板。从2013 年以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服务业已超越工业,人们对部分服务业的消费呈现明显升级的态势,并具有浓厚的阶级性。奢侈、高档的服务业,如私人安保、娱乐会所消费、私人理财服务等的增长势头甚为明显。在西方一些消费税相对成熟的国家,大都有针对高端服务进行课税的情况,我国可以适当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实际执行中可以包含以下项目:高档休闲度假消费项目、高端娱乐会所消费项目等。

摘要:消费税是我国税收政策工具中的一种,主要是通过调节征税税基来发挥其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消费需求,使得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合理分配,从而达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文章针对目前国内消费税税基上存在的问题,对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调整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征税范围

参考文献

[1]何世森.浅谈消费税的征税范围[R].济南: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

[2]严卿宇.我国消费税的影响与政策建议[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4.

3.我国消费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篇三

摘 要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支出)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作为税收的一种,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一样,消费税同样具备宏观调控功能。2009年12日7日-18日的联合国气候会议引发了全世界人民对全球环境气候的关注,我国的消费税制在国家环境气候保护上能发挥什么作用呢?本文通过对作为我国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消费税制的功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 消费税 现状 制度分析

2009年12月7日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中国也已经从科学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认识到了气候变化的巨大影响,并且开始进行着积极的应对。其中,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然而,作为最大也是发展最快的发展中国家,这样大规模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在这其中,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消费税制能否对中国减碳行动产生积极影响呢?

一、消费税的宏观调控功能

税收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运用政府征税产生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达到政府所希望的效果。作为税收的一种,消费税同样具备宏观调控功能。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支出)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是有效组织财政收人,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通过国家政策来调节经济的发展,实现国家宏观调控。

(一)消费税能影响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规模和结构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实施需要其他经济政策的配合和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手段,其中就包括税收。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不同产业领域投资的进入实行有区别的政策对待,或采用直接管制方法,如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或者运用货币、财税政策等间接手段,此后者即为宏观调控。消费税无论在鼓励、促进还是抑制、禁止方面都能对产业起到间接调控作用。

(二)消费税通过影响可支配收入从而影响消费

作为财政政策重要工具的消费税在理论上同样能影响整个社会经济,所有的税包括消费税都能对整个社会的消费产生间接的影响,因为税征收得越多或越少,社会主体手中能用于消费的可支配收入就会越少或越多,从而就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消费支出状况。同理,消费税也可以通过影响社会主体的可支配收入来影响整个社会的消费支出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值得指出的是,税收包括消费税要对人们的消费行为产生有效的影响就得能让社会主体清楚地意识到税收的变动确实对其利益产生了影响,也就是说税收必须透明,否则其宏观调控功效将大打折扣。

(三)消费税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任何税收都有缩小贫富差距的功用,这是因为任何税收( 特别是国税)都意味着政府财力的增强,而在强大的财力的基础上政府就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将财富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及其群体,也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给贫困阶层以各种生活方面的保障,消费税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具有突出的优点。因为消费税的纳税主体不是广大社会群体而是特定的消费者(如汽油、贵重首饰珠宝等),他们至少相对来说是社会的富裕阶层。通过对这一特殊群体征税再转移支付或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来缩小贫富差距就具有更大的意义了。

(四)消费税可以增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主要指中央的财力的增强,而消费税就具有增加宏观调控能力的功用。对于实行统一税制的国家来说,消费税能增加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存在什么疑问,但是对于实行分税制的国家来说就并非当然了,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完全是将消费税作为国税的。我国是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之一,并且消费税是完全划归为中央税,所以说消费税可以增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我国消费税制现状

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这标志着我国新型消费税的开征。在1998年7月1日和2006年3月20日分别对个别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2008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迅速回落,给燃油税的开征带来良好的机遇,同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这次修订主要是为公路建设与维护筹集资金,将养路费等6费改成税,对成品油税率进行了调整。2008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迅速回落,给燃油税的开征带来良好的机遇,同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这次修订主要是为公路建设与维护筹集资金,将养路费等6 费改成税,对成品油税率进行了调整。

目前我国消费税包括14个税目,与之前相比,一是为了抑制对大量木材资源的消耗,增强人们的环保观念,增设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个税目,征收5%的消费税;二是为了引导合理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针对游艇、高尔夫球这些近年来我国新出现的、只有少数群体消费的高档消费品,增设了2个税目,征收10%的消费税;三是增设贵金属、并镶嵌宝石、钻石的高档手表税目,征收20%的消费税;四是增设成品油税目,下设汽油、柴油、石脑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子税目。利于加强消费税的征管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转变能耗结构,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其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从高档消费变成了大众消费,因此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同时将其中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税率由8%上调为30%。此外,还按照排量标准调整了小汽车、摩托车税率,降低了汽车轮胎税率,调整了白酒税率。

三、我国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

1.现行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尽合理,一是征税范围“越位”将某些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纳入了征税范围,如黄酒,啤酒,化妆品等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或常用品,对其征税,将限制人们对其消费"不符合我国消费税设立的原则;二是征税范围“缺位”,缺乏抑制超前消费的手段,在这次消费税调整中,尚未能将一些高档消费品如高档家具,高档住房和消费行为如夜总会,酒吧等高档消费场所纳入征税范围,依然使消费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不能发挥到位,缺乏抑制超前消费的手段。

2.消费税法制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尚无统领整个消费税法体系的基本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外,更多的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制度,立法层次有待提高,法律效力有待强化。

3.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办法不够规范。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这一规定不够合理和规范:一是核定办法规定不明确,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不衔接,对税法的贯彻实施不利;二是对烟,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但在自产自用且无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纳税额确定中,由于没有应纳税销售额,只能利用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此计税价格中不包含从量定额征收的税收,但对于进口卷烟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却包含了消费税定额税额,这样就出现了同等条件下卷烟的进口消费税额高于国内环节消费税税额,这有悖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

4.价内税存在弊端。首先,由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应税消费品的价款中包含了消费税,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不仅商品价格中的增值额计算了增值税,而且商品价格中的消费税额也计算了增值税,形成了重复征税;其次,消费税实行价内税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掩盖消费税间接税的性质,使消费者在选购消费品时,不知道负担了多少税,起不到引导消费的作用。

四、如何完善我国的消费税制

1.鉴于目前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越位和缺位,必须予以调整。首先,将现行消费税中已经属于非高档、非奢侈的日常消费品予以剔除,如黄酒、日常化妆品等;对属于工业用原料或医用材料的予以剔除,如工业酒精、医用酒精等。其次,对于目前进入高档消费的物品或行为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如高档家具、高档住宅和高级桑拿、酒吧等;对于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也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中来,如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发泡塑料餐具、剧毒农药、水污染以及空气污染行为。

2.健全消费税法体系。首先,由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其中应当明确收益性,限制性,节约性,差别性等立法原则。其次,由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对其中的具体细节进行规定;再次,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实际生活中的消费行为的具体征税情况,在不违背基本法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税的立法原则,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平衡财政收入,还不能适应消费需求结构的变化,其调节消费的效率还不是很高。美国消费税制的立法原则简明规范,易于操作,有利于强化消费税的调节职能.我们可以借鉴其受益原则,限制性课征原则,节约性课征原则和差别课税原则,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我国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将消费税的特定调节功能向纵深拓展。

3.规范计税价格核定方法。应从调整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和办法入手。建议比照增值税的规定,对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或直属分局核定,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从量计征的消费税是消费税的一部分,最终都由消费者负担,因此,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应该包括在组成计税价格中符合税法的规定,实行内外统一。WTO原则要求我们对外实行国民待遇,改变后的组成计税价格均应将从量税纳入组成计税价格中,真正做到税法上的公平。

4.改消费税的价内税为价外税。消费税属于间接税,价外征收是国际上普遍推行的方法,它使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能够清楚地知道商品的真实价格和自己的税收负担,这不但有利于体现国家对消费的调节政策,也有利于我国价格机制的健康运转,还能使消费者明确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同时,改消费税为价外税,使现行增值税课征对象增值额中不再包括消费税额,促进税负公平。

五、结语

消费税是一个时效性很强的税种,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变化不断动态调整,会始终会围绕抑制高消费,调节消费结构,打击环境破坏,保护生态的原则进行适应性变革,力求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伞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全球变暖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地球,正面临巨大的挑战。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让我们行动起来,挽救地球家园的命运,维护人类得以继续生存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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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为群.消费课税的经济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6.

4.对我国进行能源税制改革的思考 篇四

关键词:能源税、能源问题、税制改革

一、我国能源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能源是一切活动的原动力,人们对能源的依赖程度随着工业化和经济的发展日益加深,对能源的需求也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对能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又带来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并已发展成为影响世界各国政治和经济的重要因素。我国的能源问题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日益严峻。2004年,中国gdp总量占世界总量的4%,而基本能源消费占到世界总消费量的10%。1980年以来,我国的能源总消耗量每年增长约5%,是世界平均增长率的近3倍,并已成为煤炭、钢铁、铜的世界第一消费大国,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石油和电力消费大国。中国能源消费量虽居世界第二位,但由于人口众多,按人均消费水平计算大约为一年0.7吨。与日本的年均4吨和美国的年均8吨相比,还相差甚远。这不仅意味着我国能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同时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比发达国家大得多。另一方面,我国的能源利用率只有世界先进国家的60%~80%左右,效率极低。在能源结构上以煤炭为中心,天然气和再生能源在开发利用上很落后。近几年,很多城市出现“电荒”、“煤荒”、“油荒”危机,凸现了我国的能源矛盾。此外,中国长期以来依靠国内的煤炭资源满足其主要的能源需求,是世界上使用煤炭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全球煤烟型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据调查确认,由于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的燃烧,我国2/3的城市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导致国土面积的30%以上有酸雨现象,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14%,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国民的身心健康,还造成了负面的国际影响。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新“三高”使中国正面临严峻的能源形势。

能源问题的不断恶化不但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为了解决能源问题,世界各国无不以政治、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其中,税收手段的运用已成为各国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促进能源节约及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上具有其他经济手段难以替代的功能。在国外,面向能源的税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源消费税,包括对交通燃料以及其他能源原料所征收的基本税;二是针对能源消费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而征收的环境税,如硫税和碳税等等。欧盟各国、美国、日本等国都有专门的能源税法,各国利用能源税法,对能源耗费行为进行适时、适当的调整,为能源的合理使用提供具体的财税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能源的税收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尚没有专门的能源税种,与能源使用相关的财税法规大都体现在消费税、增值税以及资源税等税种中,而且只是作为其中的税目来体现。对能源耗费行为的调控,大多还是通过征收排污费的形式进行。而且现行税制中针对节约能源、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再生能源的企业和技术的税收优惠措施几乎是空白,这些都极大地限制了税收制度在合理开发和利用能源中应发挥的导向作用,以及对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面对日趋严峻的能源状况,针对我国现行税制中有关能源税收措施存在的严重不足,借鉴西方国家在能源税收政策方面所取得的经验,适时地对我国能源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与能源相关的税收体系成为必要。

二、进行能源税改革的有效途径

1、调整现行税收制度

(1)调整增值税。为鼓励和扶持再生能源产业,应降低再生能源企业的增值税率。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较高,征收增值税后的上网电价将更高,令消费者难以接受。另外,可再生能源发电不消耗燃料,没有进项税或进项税少,增值税不能抵扣或抵扣很少。因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增值税实际征收额远远高于常规能源发电。按全国统一的增值税率(17%〕征收是不合理的,也不利于与常规能源发电技术的公平竞争。z9^6

(2)改革资源税制度。一是提高征收标准。我国的资源长期在政府控制下实行低价政策,目前我国的资源税主要是级差调节性质,未能体现资源本身价值,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此外,适当提高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的资源税率,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产品课以重税,从而限制它们的不合理的开采和使用也是是非常必要的;二是改变资源税的计量依据。由现在的按企业产量征收改为按划分给企业的资源可采储量征收,促使企业尽量提高资源的回采率;三是调整资源税的征收办法。改革现行对原油征收资源税的计税办法,改从量征收为从价征收,使国家能从原油价格上涨中分享部分收益。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情况挂钩,按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指标确定相应的税收标准,资源开采率越低,环境修复程度越差,资源税率就越高;

(3)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一是将目前尚未纳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资源消耗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二是适当调整现行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水平,如提高大排气量轿车的消费税税率,适当降低低排气量汽车税率等;三是适当调整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对符合节能和环保标准的汽车,允许按照一定比例享受消费税减征的优惠等。

(4)调整关税。一是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取消对污染严重、资源和能源耗费严重、附加值低的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低能耗类的出口产品,适当提高退税率;二是在必要的时候还应考虑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增收出口税,以限制其出口,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减少不合理的能源消费。

2.适时开征新的能源税种

(1)尽快开征燃油税。

目前,我国新增石油需求的三分之二来自于交通运输业,我国汽车产业的迅猛增势让石油供应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过去15年里,我国成为世界石油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而汽车的能耗成了“罪魁”。国际经验表明,高燃油税政策,一方面通过高油价限制了对石油的过度消费,另一方面,刺激了节能技术的创新和扩散。我国关于开征燃油税的问题已经讨论了八年,至今千呼万唤不出来。其主要原因是燃油税取代养路后,税务、公路部门利益的重新分配难以平衡。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开征燃油税的关键。

(2)研究开征碳税。

征收碳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鼓励减少使用矿物燃料,尤其是含碳量高的燃料,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西方国家征收的碳税一般是一个混合型税种。设计的税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决定,所有固体的和液体的矿物能源包括煤、石油及其各种制品都要按其含碳量缴纳该税的碳税部分。另一部分是由该能源的发热量来决定,主要是指对矿物能源与非矿物能源,如电力征税。采取碳税是一种以价制量的策略,其优点是可以合理反映环境与社会外部成本,而具有二氧化碳减量的经济诱因,可促使厂商更新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还能够促进能源系统从高碳排放矿物能源向低碳或非碳能源转化,也将有利于我国天然气和核电的发展。

3.增加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我国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支持力度,提高自产能源的产量,同时鼓励节能技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我国的能源效率,改善和优化能源的供应结构。例如:对油气勘探实行部分免税,对枯竭油田实行“折耗”优惠,以及减免矿区使用费等;对企业在海外的油气投资活动要予以税收政策优惠;用于油气投资的利润可以不征所得税,其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抵免;对投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企业实行所得税低税率,甚至给予一定范围和时期的免税,或给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扶持这些产业的发展;对生产和制造节能设备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间接优惠政策;对生产节能产品的专用设备,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生产节能产品及利用清洁能源的产品的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导向,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对低能耗类的出口产品,适当提高退税率,对高能耗类出口产品的退税率,适当予以降低甚至取消;对从事节能、新能源、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营业税等。

三、在能源税制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对我国进行能源税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而又紧迫的工作。新税种的开征和相关税种的减免优惠如何才能具有可操作性,如何兼顾中央和地方财政以及各部门的利益,这些都是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为了能源税改革的顺利地进行,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问题:

1、能源税改革应与国家的“费税”改革及地方税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在引入能源税的过程中,应处理好税收与收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能源税费收入建议大部分纳入地方财政统一管理,以发挥地方在合理利用能源以及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2、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应注意不加重总体的税收负担。可通过降低其它税来减少新增能源税的影响,这样可以保证税收制度效率的提高,并使税制改革易于实施。如丹麦在开展综合性的税制改革时,降低了所有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堵塞一系列税收漏洞,逐步将税收负担由所得和劳务收入转到节能、污染和环境资源上,收到很好的效果。

3、税收的鼓励性政策与强制性政策应结合使用。采取鼓励性政策如减免税、由于不需要政府拿出大量资金来进行补贴,只是减少一部分中央或地方的收入,不会构成对全国税收平衡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有多种选择。因而易于实施。但是也应注意到,由于税收优惠不进入生产成本,只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实际上对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制造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没有直接的作用。因此有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可能因为优惠政策取消而无法生存。所以,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强制性税收政策。如燃油税、碳税,不仅能起到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还能起到促进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的作用,因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措施。m国家的能源政策一方面鼓励节能、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对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加以限制。税收政策的制定也应从这两个方面加以考虑,鼓励与限制并举,更好地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

4、能源税改革应循序渐进。考虑到对维护国家综合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中国应该尽快地、同时也是分阶段地推进能源税改革。对我国能源税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尽可能周全的规划,循序渐进地进行。不同时期能源政策的目标和侧重点是不同的,不同能源税种实施的条件和推进的难易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在改革初期应首先选择征收成本低,公众易于接受的税种,以便改革的顺利进行。此外,能源税改革还应坚持“发展与环保兼顾”原则,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能源税制不仅公众一时难以接受,同时也会令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受挫,从而阻碍整个经济的发展。

5.关于我国税制改革与实践的思考 篇五

关于我国税制改革与实践的思考财政学1140102号曹木贤摘 要:税收制度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国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按照固定标准强制,无尝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的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在为政府履行职能、筹集收入的同时,通过合理的税制设计,可以调节微观主体的行为,进而优化经济资源配置。国际税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拓宽税基简化税制、减轻税负、突出环保、强化调控,其中,税收宏观调控和税收中立并重是最基本特征。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在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绿色税制、改革完善主要税

种等。

关键词:税收制度 税制改革 国际税制 方案

一、引言—— 什么是税制改革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以及经济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变化而相应变化;税制改革,是对税收制度的变革,有两种形式:一

是指对适应当时社会经济环境既定税收制度的某些不完善之处进行修补,二是指对税收

(一)税收制度与改革

制度的重新构造。当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商品税为主、所得税为辅和其他税种为必要的补充的混合税制模式。在这种的税制结构下,地方税源主要来自于投资形成的工业企业流转税,并

且各地产业结构呈严重趋同现象。基于这种弊端,地方政府总是试图操控价格、产出和投资,此种行为方式往往类同于经营一个大企业。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成为最划算、最省

(二)我国税制结构

力的地方发展模式,却不是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三)我国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格局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确立起来的,随着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和国内经济发展,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而税收在发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解决收入分配、促进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调控经济过热或过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目前的主体税种增值税仍为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税收1.税收调控经济的功能还比较弱

在引导企业技术升级、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仍有缺陷。

2.税收的法治化程度较低为防止政府公权对私人产权的肆意侵犯,民主国家一般均确立了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即“有税必须立法,未经立法不得征税”的原则,并且这一原则大都写入了宪法。

而我国宪法中关于税收的条款仅为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找不到关于纳税人权利的相关规定。从理论上讲,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税收要素和税收程序法的基本方面,均由立法机关立法,税收征管程序中的具体问

题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法规来规范。从我国目前各税种的法律层次来看,大多数是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立法层次较低。

二、国际税制改革基本特点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发达国家出于经济效率的考虑,纷纷对税制结构进行调

整,出现了所得税比重下降,社会保险税和一般商品税比重上升的趋势。进入21世纪

(一)税制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以后,税制结构的这种变化在一些国家呈加快趋势。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随着西方各国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在税制改革中相应加大了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造成了税收收入规模的下降。以所得税为例,大多数发达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在削减低档税率的同时降低最高税率。降低所得税

(二)拓宽税基、降低税率,各国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

率造成的收入损失,又通过扩大所得税税基而得到部分补偿。

一般情况下,政府课税的税基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和消费,而政府无论对哪种税基课税,都会给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资本的税负高并不利于增加储蓄和投资,特

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如果一国对资本和经营所得课征高税,就会导致或加

剧本国资本以及所得税税基的外流。因此,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开始重视降低资

(三)减轻资本税收负担

本的税负。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均出现资源过度使用引发的资源

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税收是政府矫正负外部性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通过相关的(四)加强税收的环境保护功能

税收可以达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国际税制改革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目前,从我国中央税收收入结构看,过多依赖于增值税;从地方税收收入结构看,主体税种不够明确。因此,首先,应加快现行税种的改革,在增值税转型的基础上,不

断提高所得税比重。其次,将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统一开征物业税。最后,开征一些新的税种,主要是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环境

(一)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

保护税等。

(二)要重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进一步完善流转税

我国的税收制度与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差别是流转税在税制中占主导地位,这种税

制结构最大的缺陷是公平性有所欠缺,但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流转税来缓解这个矛盾。可

以考虑采取以下两个措施:一是,调整增值税的税率结构;二是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加大征收力度。

(三)完善绿色税制 绿色税制,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而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强化纳

税人环境保护行为征收的一系列税种,以及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中,与环境资源有关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绿色税收收入占国家总税收收入的8%左右。虽然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其力度远远不够。因此

宜在现行的税收体制中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

一方面调整现行的资源税,根据资源的价格适当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另一方面,引进新的环境税,如排污税,同时加大对环保工程和绿色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力度。

四、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各项应税所得重新界定

应当将主要的收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1.综合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

而以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代表的特殊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

等不能经常和连续取得的所得,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分离出来。股息、红利、偶然

所得等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在实现环节征税,仍可实行代扣代缴制。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可作为财产税的组成部分,在其相关权属转移合同签署的同时,进行纳税。这样做,即不减少我国的总体税收收入,又能简化征缴程序,提高征收效率,提高监管2.分类所得税制

效果,对纳税人来说,降低了自行申报的复杂性,个税自行申报将更加简便易行。

(二)逐步推广个税自行申报制度

目前,我国个税主要采用源泉扣缴法。当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由收入的发放者作

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然后集中向税务部门缴纳,这样将个税税源控制责任由税务部

门转移给扣缴义务人,导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收入信息无法全面掌握,使个人所得税

税源的监控处于无序状态。同时,在源泉扣缴方法下人们获得的是税后收入,主要关心

自己最终拿到多少钱,倒淡化了自己被扣缴了多少税、将来这些税款怎么使用,这就降

低了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自行申报则拉近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直接联系,有利于培养1.源泉扣缴法人们的纳税意识,以及更好地行使和维护纳税人权利。

2.个人应缴税额

各项应税所得重新界定后,纳税人自行申报时只需将个人取得的上述五种收入进行加总,进行费用的扣除,再选择相应的税率即可算出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股息、红利、偶然所得,在实现环节征税,实行代扣代缴制,保证了国库的收入,避免了税款的流失。而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在权属转移合同签署的同时,即合同双方取得相应的权力的同时缴纳税款,即强化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力,又实现了税款的征收,实现了税收的高效率。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减少了个税应税项目,减少了征收管理的范围,降低了工作的强度,就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到监管的其它方

面,可以提高税收工作的效率,得到更好的效果。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发挥其有效作用的前提是掌握纳税人,尤其是高收入个人的收入情况,即有效地实施税源监控。理论上讲规定个税自行申报,有助于培养纳税意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但现阶段立刻全面推广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应率先在国家公务员中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然

后在大型企业、上市和控股公司以及垄断型行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中推广,当老百姓3.税源监管的平均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后,税收制度可以向全民“自行申报”扩大。

(三)逐步过渡到以家庭为纳税单位(1)家庭总收入比个人收入更能全面反映纳税能力,可以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相

(2)在一些发达国家,个税的申报是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身份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

(3)我国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观念非常重,对家庭行为的调节成为调节

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本点,因而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完全可以集中到对家庭收入的调节

上。选择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允许将家庭部分支出如孩子的教育支出、家庭总人口1.税收征收以家庭为主同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更好的实现收入、税负的横向公平。额。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申报的。的医疗支出、保险及养老支出纳入扣除范围,以鼓励夫妻合并申报。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要克服两个难点

(2)是税务机关还暂时做不到对纳税人的家庭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尽管如此改革(1)是会削弱或扭曲目前广泛实行的代扣代缴制度,会增加征管的难度,但税制的这种改革方向更能体现 “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降低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并不是指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原则上应当是对净所

得征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所得的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1.对净所得征税

三种扣除办法,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必要生活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2)费联动调整机制,每年根据物价上涨水平和社会生活变化情况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同时,将教育、医疗、保险、住房等支出和纳税人未成年子女、老人及无生活能力且无救

2.征税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资调整情况及物价指数变

化情况,建立联动机制。目前对生活费用扣除额是否应该采取一刀切的问题,学术界存

(2)实事求是来讲,中国各省市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基本生活费用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允许各地区确定不同的生活费用扣除额,不应该搞一刀切。但问题是一旦允许

各地区生活费用扣除额进行上下浮动,各地区往往就会不受任何制约,往往会超过浮动

(3)2002年以前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种,那时法律上允许存在搞一些地方差异。

2002年后个人所得税是共享税种,为了保证税政、税权的统一性,也为了尽可能使纳税

(4)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将家庭负担的医疗、教育、住房、保险、养老等重要支出,3.全新的税率体系

如果我国的税制设计真正实行应税收入重新界定、并且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

(1)应将纳税人的各项应税所得加总,仍然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因为超额累进税

率的设计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收入越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也越多,从而使中低收(2)现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个人最高边际税率应确定为25%-35%为宜。

借鉴国际经验,税率的级数不应超过5档。可以考虑两档税率或实行三档税率,实行两办法。济补助的需赡养亲属的支出纳入到扣除范围内,以真实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在争议。的范围,使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反而加大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差距。人的税负比较公平,统一的生活费用扣除额是相对正确的做法。以家庭人口数量为系数,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减少因此出现的不公平程度。报,那么就需要设计一套相应的全新的税率体系。入者负担较少的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负担较多的个人所得税。

档税率分别是10%和25%;实行三档税率分别是10%、20%和30%。

五.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1.国家和各地方应制定与征管法配套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范性文件,从而大体形成了以税收征收管理法为“母法”,以税收征收管理各专门法和单行法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税

2.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征纳程序必须在法律上作出具体、明

(一)建立了税收征管法律体系收征管法律框架。确的规定;

3.坚持依法征管原则,就明确要求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则必须由国家的法律加以确

定,要提高税收征管立法层次。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条件。强调税务机关在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以及

(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4.税务机关有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但同时也设定了采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手续。

1.纳税人权利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必要的保护。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在规定了

2.主要表现

(1)规定了税款延期缴纳制度。

(2)建立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损失的赔偿制度。

(3)延长了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法定期间。

(4)赋予了纳税人对复议的选择权等。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力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时,也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了税收法律责任制度

1.对偷税、抗税、骗税、欠税及偷税罪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具体的规定。

2.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促进公平税收。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地的发展,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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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篇六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在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日益暴露,发展受到严重阻滞。国有企业的改革似乎走入了更大的困境之中。针对这诸多的问题和矛盾,人们提出了许多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具体办法,对国有企业改革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企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性总资产不足3万亿元,在大到航空航天,小至五金修理店等近30万国有企业中,企业均资产不足1000万元。如此众多的国有企业相当大一部分管理手段落后,技术装备落后,运行机制僵化,质量较差,难以形成大规模和市场覆盖率,这是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第一个问题。区域性产业结构趋同化严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浪费惊人,效益低下。全国彩电、电冰箱等生产力闲置达30%~50%以上,仍有25个省市把发展电子作为支柱产业。我国2600多家汽车企业的总资产规模不足国外前16家汽车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的十九分之一,没有一家达到当代技术要求的最小经济规模,80%以上的企业年产量不足1万辆,亦有20多个个省市把发展汽车作为支柱产业。因重复建设,造成无数生产设备闲置。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分析,1997年中国500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和总利润还不及美国同样500家大企业的前3家之和。由于企业规模和实力与国外企业存在巨大差距,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的问题。有人说,国有企业三分天下,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仅有三分之一基本赢利。有资料显示,在统计的7.24万个国有独立核算的企业中,亏损2.83万个,比例是39%,效益低下或暗亏的是2.14万个,比例是29.5%。这是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不高,结构缺陷的第二个问题。由于我国国有企业资金不足,负担过重,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长期不足,许多企业只求应付眼前的生产而没有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例如,中国纺织工业,由于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低,设备老化,产品质量不高,结构单一,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几乎全行业亏损,最终不得不压锭限产,关停并转,以提高全行业的竞争能力。近几年来我国飞速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90%以上市场却被国外产品所占有。我们的企业只能被市场所淘汰。我国国有企业如果不进行战略的而非战术的、整体的而非局部的、市场的而非行政的、深层的而非表面的资产结构优化和重组,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规模小、战线过长、结构扭曲、重复建设、重大技术改造资金后续乏力的及大而全、小而全等问题,只会使国有经济进一步萎缩,使国有企业市场更小,失业队伍变大,使各项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难以达到既定目标,从而动摇国民经济基础。因此,加快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推动国有资产的产权以资本运作的形式,实现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企业活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作;产权的流动性重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产权的高效配置,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确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的重要改革措施。为此,加快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核心性的紧迫任务。

产权制度改革要立足于解决国有企业的深层次矛盾。产权制度改革要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两个不足、两个不合理、一个不分”的深层次矛盾推进。第一,要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这是构筑现代企业制度资本结构的一个重要基础;第二,要着力解决国有企业直接融资不足的问题,这是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一个根本出路;第三,要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冗员多、效率低、工艺技术落后的内部结构不合理状况,这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途径;第四,要着力解决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重复建设、产业趋同化、外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一项战略举措;第五,要着力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重、政企不分的问题,这是推动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真正走向市场的必由之路。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以上五大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在一起,多年来,各级政府虽然采取多项措施,却往往不能“标本兼治”。说到底,就是没有触及产权制度改革,或者是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围绕解决这五大矛盾去推进。国有企业深层次矛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产权制度改革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期望出现“芝麻开门”的奇迹。

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配置为主的原则。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实质意义上是国有资本的重新配置,在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新形势下,对国有资本的“进与退”和“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在定政策,企业在定方案中应该充分考虑市场规律、市场机制和市场取向。国有资本在一个企业是否“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关键要尊重市场的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行业和企业,不“退”不足以解决国企深层次矛盾的企业要抓紧推进资本退出的产权制度改革。反之,对市场中的强势企业,无论其是否是竞争性行业,则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吸引外部法人参股或股票上市等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可通过资产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可见,从实际出发,“具体地解决具体问题”应作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既要防止“按兵不动”,又要防止行政干预的“一刀切”、“大撤军”式的出售和转让。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国有净资产的重新配置。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国务院成立了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司国资管理职能,与此同时《国有资产法》正抓紧起草。当前,在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形势下,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国有资产的权属变更,应依法办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置股权;二是对产权变更的资产要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条例”等现行法规进行评估。三是制止行政性“宽松政策”对国有资产折价“配送”的不规范做法。要发挥各级人大的宏观监督职能,发挥企业监事会、职代会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合理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原则。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切入点。面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围绕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要做到“四个突破”,推动“四大重组”:一是突破不同所有制之间资本整合的壁垒,推动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二是突破产业内部整合的旧模式,推动国有资本向高效产业的流动重组;三是突破区域内的封闭整合,推动国有资本跨区域的优化重组;四是突破国内集团资本的互补性整合,推动国有资本与跨国集团合资重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意义

(1)国有企业占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比例,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必然依赖于国有全业的效益大幅提升,国有企业效率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建国以后对官僚资本的改造,民族资本的接受是国有企业形成的基础,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起来有计划的、大规模的现代化体系建设以及对民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公有化改造,形成了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占绝对控制地位的局面。我国国有企业的数量和投资比例大,资产的历史沿革和生成中使得国有企业曾经达到是社会资本控制和管理的唯一形式,从而形成了资本的构成单一,经营活力僵化,严重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妨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到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必然涉及到广大主人的利益、生存、家庭以及社会稳定的大事情。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多种改制形式使得国有企业资本日益明确化和集中化,也是企业效益增长的加速化,同时对国有企业的职工身份的置换,人员的下岗分流必然存在着职工出路的妥善安置和国有企业职工主体意识观念转变的问题。

(2)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思考、举措安排,一直是中央到地方极为关心的,适时出台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措施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说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意义首先应当明确改革的方向,“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措施的方向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改革其经营制度,选取合适的经营方式,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并深化其他配套改革,尽可能地增强企业的活力,提高经营效益;二是控制国家投资的总体规模、方向和重点,适当减少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对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在以不同方式进行,从初期不触及产权的国企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尝试,承包制的实行,到通过产权改造的国有控股公司的组建,管理层收购等等,不断进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尝试就是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3)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迎接来自国内外市场竞争压力的必然要求。有目共睹: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主义市场中重要的经济形态;放眼国际大环境世界各国的各大跨国公司、财团进入纷纷抢摊中国市场进入了我们的视线,成为市场中的竞争伙伴。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压力要求国有企业必须要适应市场环境,学会并增长参与竞争的能力,要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改革是正确的选择。结语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大题目,其涵盖的内容应该讲是相当丰富的。现实条件下的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不可动摇就是要建立和谐社会;国有企业产权的改革是完成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条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的作用,决定着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从理论研究到具体的实务操作过程上必须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吸收一切包括和我们意识形态具有异质因素——“三权分离”政治体制下的国家——主要是指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经验,总结好我们自己以往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得与失,锐意进取,大胆进行尝试,只有这样才可能保障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入进行下去,也只有通过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才可以使社会发展的基础有根本性的变化,国有企业效益得以提高进而国家的经济实力得以强大,最终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既全体人民可以从国有企业改革中分享到实惠。

参考文献

[1]漆多俊.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改组法制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2]刘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7.我国假日体育消费的若干思考 篇七

1. 居民收入的增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个明显表现, 就是居民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在居民日常消费开支中, 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所占比例越来越小, 居民手头可支配的用于发展和提高自身能力, 休闲, 娱乐等方面消费的资金比例不断正大, 这为假日体育消费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2. 体育事业发展的影响

伴随着我国国力的提升, 体育事业也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等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的体育健儿在国际性大赛上披金挂银, 屡获殊荣, 我国已跻身世界体育强国行列。这些出色的成绩激励起国人对体育事业的热爱和从事体育锻炼的热情, 也为国人参与体育锻炼, 体育消费提供了必要的营建和软件设施。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进一步推动了人们积极参与到体育锻炼和体育消费的大潮中去。

3. 人们观念的转变

如今人们愿意花钱买健康。在这种心心理条件下, 体育锻炼和体育消费以其独具的刺激性, 挑战性, 对抗性娱乐性以及对身体健康的积极影响, 能够给人们带来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愉悦, 迅速成为人们的新宠, 取代了过去假日消费中以吃喝游玩为主的消费形式。如今在人们的普遍认识中, 体育已经不仅仅是国家和专业运动员的是, 也不再是一种业余的半福利性质的运动, 体育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明显提高。体育做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和消费形式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

4. 工作时间的减少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 电脑, 制动化生产设备等现代化生产工具得到广泛的应用, 人们得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 简单劳动和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 哟难于处理工作的时间相对减少。同时, 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 家用电器大大减轻了人们的家务负担, 节省了时间。保姆, 家务钟点工的出现, 也为经济上有能的家庭承担了大不分的家务劳动, 使人们可以从烦琐的家务中抽身而从事其他的活动, 工作和家务时间的减少, 为人们参与体育消费提供了充裕的时间保证。

5. 国家政策的调整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促使国家对一系列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节假日时间, 实行双休日制度, 推行五一, 国庆黄金周, 从法律法规上保证了人们的休息时间, 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一道人们更好地对自我进行修整, 调节个人的身心状态, 鼓励人们从事更有益的高阔体育锻炼和体育消费在内的活动, 从而使人们更好的投身到工作和生活中, 为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也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另外, 国家对医疗政策的调整,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实行, 也从另一个侧面推动了人们参与体育锻炼和体育消费。

二、我国假日体育消费对人的影响

1. 对中青年的影响

一般来说, 中青年是社会的主力军, 他们年富力强, 在社会工作和生活的各个岗位上都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和任务。他们中的不少人属于社会上的百灵竭诚, 普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对体育运动有着叫多而且正确的理解和认识, 思想比起其他年龄段人更加开放和积极, 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收入较高而且稳定, 有能力参与一些强度较大, 难度较高, 具有挑战性和刺激性而且需要有一定经济能力支持的体育消费项目。而且, 这个年龄段的人当中大部分工作强度和面临的压力都比较大, 更需要彻底的放松和休闲, 同时需要一定的体育锻炼以保证有强奸的身体条件来应付繁重的工作和生活。

总的来说, 中青年群体只要有时间就会毫不犹豫地投身到体育消费的行列中来。在他们看来, 健康的投资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 身心健康和财富是相辅相成的。18岁~45岁这个年龄段的群体构成了假日体育消费的主流, 而4 6岁~6 5岁年龄段的中老年人目前也逐渐加入到体育消费行列中来, 体育人口以超越年龄概念。因此, 在发展假日体育消费时, 必须认真研究这部分人的特点, 把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需要作为发展假日体育消费的重点方向。在项目设置上, 可以更多地考虑引进更新, 更具挑战性, 超前性, 和刺激性以及档次更高的项目, 如各种球类, 蓝天翱翔, 潜水探险, 滑草, 蹦极, 赛车, 滑浪, 自驾车旅行, 极限运动等, 以保证项目的新鲜感, 刺激感和不断推陈出新。并且, 应该在他们中间大力进行个中运动项目和知识的宣传。同时, 配备专业的辅导人员, 对参与这些运动的体育爱好者进行比较系统的指导。这样即可以保证运动的顺利开展, 对相关行业 (如体育训练员, 指导员) 的发展也回带来帮助。

2. 对老年人的影响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医疗保健制度的完善及人们健康意识的争强, 人们的健康水平提高我国人均寿命不断延长。预测未来20年我过城市人口平均寿命将达到男性76女性84左右。而且, 老人的身体条件也比以往更好, 能够参加一些适合他们需要的体育活动。如此, 假日消费的年限将延伸到更大的年龄段。老年人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运动, 鼓励老人多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和消费, 既能够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延缓和防止各种老年疾病的发生, 同时, 也可以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避免老年人因行动等受到限制而产生孤独和寂寞感。

从这一实际情况看, 体育产业部门必须有目的地制定适合老年人搀假的体育锻炼项目和体育消费的方向, 正确引导老年人参与到假日体育消费中来, 并做好个中保健预防措施, 确保老年人能顺利地进行体育消费。

3. 对女性的影响

社会的进步和思想的解放, 是女获得了更大的生活空间和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自由。经济的独立, 参与社会活动的日益增多, 使她们取得与男性日渐等同的社会地位, 也是她们对投身于包括体育活动和消费在内的各种活动和消费有了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选择。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和消费, 也成为体现她们自身价值, 实现自我的一条重要途径。调查结果表明, 男女两性在体育消费上的支出基本相等, 相对来说, 男性大多数兴趣广泛, 而女性的选择则带有更强的目的性。女性在体育消费上较男性执着, 其行为也较为持久。举个简单的例子:足球迷里不乏铁杆女球迷, 而不少女性对健美操, 瑜珈功等的热爱, 不讳输于男性对足球, 搏击的热爱。如何使更广大的女性参与到假日体育消费中来, 扩大假日体育消费的队伍, 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三、我国假日体育消费对人类社会和人类的精神文明发展的影响

1. 体育使人生与自然界, 人类社会三者关系更加紧密, 并融为一体

然而, 自然界影响人类主要是通过其本身存在的客观规律, 而人对自然界的影响则带有主观能动性。体育所体现出来的, 就是个人在和自然界的接触, 共处, 获取的过程中, 通过自身的努力, 获得自身的满住, 通过自然界获取人生历程的充实, 并且是个人的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个体的精神力量, 个性得到张扬和提升, 并反作用于自然界。特别是当各特生活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内容时, 个体在精神上就有与自然界容为一体的感觉。人在体育锻炼中与自然近在咫尺, 想通相连, 相互并存。

体育又离不开人类社会。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素质, 对体育的投入更加热情, 与自然界的相处也变的更加和谐。同时, 社会为人类从事体育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联系的更加紧密, 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壮大, 体育活动的交流与普及都具备了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基础和关系基础。体育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2. 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 精神文明在假日体育消费的带动下将步入一新境界

社会的进步既给人类的存在提供了更优越的条件, 但同时也要求人类取得更大的进步, 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并有能力倒退动社会的进一步向前迈进。这种进步不仅表现在物质条件上, 更重要的大反映在人类的精神文明方面。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标准, 社会进步实际上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社会变革中的一种现实反映。人们的精神状态, 品格言行举止等和物质文明在质的变化上有着密切的联系, 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 对加速社会的进程, 推动人类发展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物质文明的变化与发展无疑给精神文明带来巨大的冲击。综上所述, 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良性循环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发展假日体育消费, 则是现代社会条件下发展体育事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 假日体育消费所带来的积极效应, 不仅具有多方面的时效性, 而且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和人类的精神, 文明发展有着非常长远和深广的意义, 总之, 未来社会的走向与发展必将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下与时俱进, 而假日体育消费也必将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式, 在我国迅猛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工作时间的减少、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人们观念的转变, 假日体育消费已成为我国居民进行健康投资的一种独特消费形式.假日体育消费对中青年、老年人、女性等不同人群有着不同的影响

关键词:我国,体育消费,思考

参考文献

[1]苏义民李明:体育经济学教程[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3

8.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消费;门槛自回归;制度变迁

一、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随着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以及国民收入的增长,我国居民的消费形态也不断的从低级的温饱需求向住房、汽车、旅游和文化等高级形态转变。本文在已有的文献研究基础上,构建本文的研究模型,并借用现代计量经济研究成果,运用门槛自回归模型,对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消费增长路径的变化进行研究,尝试相关经济学科对这种变化做出新的解释。

在现有的文献中,对居民消费和制度变迁的研究有很多,王月霞2004年7月对家庭消费和制度变迁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我国消费结构的变化和制度变迁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田学斌博士的专著《家庭消费结构演变的制度分析》以河北农村的实证调查为基础,对家庭消费结构的演变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

崔东红在“西方消费函数及其在中国的实证性分析(2001)”从对西方消费函数理论的研究出发,在对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函数、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函数、弗里德曼的永久收入函数、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函数和霍尔的随机游走函数对比分析后,其认为收入、消费习惯和一些随机冲击影响我国的消费结构的变化。

张志敏在“1978 年以来中国居民消费变化及影响因素分析(2003)”中,从历史和国际比较两个方面,对改革开放20 多年来城乡居民消费率、消费倾向、消费支出的变化特征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认为收入、预期和社会保障制度对消费结构的转换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祁国燕、曾红颖:“一些国家人均GDP 从800 美元到3000 美元能源、汽车、钢铁消费变化(2003)”:对比了世界上主要国家随着人均收入的变化,消费种类和结构的变化。

孙凤:“中国诚征居民消费结构的实证分析”(1999):依据国家统计局、人民银行总行等六部委1997年所进行的中国城镇居民生活进步状况调查资料, 利用线性支出系统模型, 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进行了实证分析, 认为最低收入户处于相对贫困状况, 收入未能达到基本需求支出,其它收入户生活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地区间生活消费的差距,而且消费达到一定规模水平时,消费的状态将进入一个全新的状态。

刁永祚在:“中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体制与制度背景”(2002)分析,中国目前已经进入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阶段,消费需求不足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社会经济能否有效增长关键取决于消费能否实现有效扩大。现阶段居民消费需求不足不仅有现实的原因,而且还存在更深层次的体制和制度背景,是同传统的发展战略、不合理的城乡结构和体制改革演变直接相联系的。要实现启动消费需求,扩大内需,就必须在体制和制度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施祖辉在“收入水平的变化对消费增长的影响分析——上海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变动关系的实证研究”中,运用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定、布朗的相对广义收入假定以及消费函数中的线性支出模型, 对上海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间的总量及结构关系进行了验证, 并对其生成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研究。文章认为: 在当前较为复杂的宏微观经济环境下, 人们的收入和消费预期已发生质的变化, 这将对上海城乡居民的实际消费行为产生重大影响。集中的、排浪式的消费已成为过去, 高、中、低多档次的多元化消费将成为今后若干年消费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

从已有的文献回顾可以看出,对消费路径演化的分析中,现有理论和文献考虑了很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收入因素、体制因素和消费自身的因素等,但有的共同点为都肯定了总体消费的变化如同个体消费状态的变化一样,会处在不同的状态下,处于不同的运行路径。但缺陷是很少进行实证方面的分析,本文试图运用门槛自回归模型对此问题进行规范的分析,并将重点放在对我国消费路径的特点分析上。以此研究消费的自身演变特点。

二、门槛自回归方法

门槛自回归方法(TAR)是由Tong(1983)首先提出,藉由不同的门槛值来区分不同的状态(regime),随后Tasy(1989)提出利用排序后的自回归(arranged autoregression)来对TAR模型进行检验。研究两种状态(two-regime)下的门槛行为:

其中d值为门槛变量的之后阶数,其他如上所术。在Tasy的方法中,对p值的选取采取AIC或者PACF原则。对d值的选取在递归变量获取的标准预测残差对的变形进行回归,在最大F统计值條件下的d值,就是门槛变量的滞后期数。在门槛变量已知的情况下,我们运用chan(1993)的super-consistent estimation方法进行门槛值的连续求取。通过rss最小标准找到门槛值。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在具体的实证分析时,我们选取了月度社会零售商品总额(ct)为研究变量,样本为1978.1-2008.11间的371个月度消费数据,并对其取对数处理,得到lnct序列,所得数据来源与国家统计局历年编制并公开发行的 《中国统计年鉴》 。

在单变量门槛模型中,要求原始数据具有稳定性,本文借助计量软件EVIEWS5.0对数据进行了单位根检验,发现:

不论是ADF检验和PP检验,lnct都无法在5%的水平下通过检验,而我们对数据进行一次差分后即dlnct则明显通过了检验。因此对后续的分析研究中,我们用差分后的dlnct代替差分前的lnct。

在数据稳定性基础上,通过Tasy(1989)提出的方法,对数据的门槛进行分析,这里我们借助winrats(7.0)进行求解:为了得到最佳的滞后期从而进行排序我们对其进行1至8的自回归并用AIC 和 SBC的值进行判断。的到结果如下:

从所得数据和相关的经济理论,选择滞后2期是合适的,即P=2。因此对样本进行重新排序,以之后两阶的函数关系式用递归方法求其预测残差序列:

从表三可以看到F=40.1659,其概率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记,因此我们否定原假设,选择备择假设即应该用门槛模型来研究。对d值的选择,我们按照Tsay(1998)的最大化F值的标准:F(p,dp)=max?自∈sF(P, ?自)s=1,2,…p

检验结果为: 当d=1时,F统计值为:69.0786,当d=2时,F值为40.1659。所以我们选择变量的滞后一期为门槛变量,进行排序并求取门槛值。Balke and Fomby(1997) 运用Tsay(1989)概念,使用重新排序法进行估计,认为若只有一个潜在门槛值,则只需对中间的80%进行回归,并计算残差平方和和Wald test,其中最小残差平方和和最大的Wald test 所组成的门槛估计式即为最适门槛值和估计式。若存在两个潜在的门槛值,则使用重新排序后的5%-30%范围内找出第一门槛值,在70%-95%的范围内找出第二个门槛值。根据理论研究和经验认识,我们选择两门槛模型。

从程序输出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在最小rss在两个不同的区间的分别位于:第20位的0.21374和第259位的1.45837,其对应的实际值,前者即下门槛为1993年一月的977.5亿元,后者即上门槛为2001年四月的2820.9亿元。

为了检验已经求得门槛的有效性,Tasy(1989)建议采用Chow检验验证门槛存在的显著性。

Chow检验的假设为:H0:没有门槛值存在 ,H1:至少有一个值存在。

对于两门槛的检验量为:这里K为待估参数个数(不包括截据项),T为样本总量,SSE为无约束样本回归残差平方和,其他为子样本残差平方和。经计算可得,F值为201.8450668,在(2,369)的自由度下,1%水平临界值为4.61,所以检验的结果符合存在三个状态区间的结论。

而在三个状态区间,我们根据AIC和SBC原则,确定的最优结果如下:

(1) DLNCT = -0.053518275 + 0.169787078 DLNCT{1} -

0.017419795 DLNCT{2} + 0.303418527 DLNCT{3}

(2) DLNCT = -0.036107003 - 0.096263375 DLNCT{1}

(3) DLNCT = 0.066806515 - 0.054965390 DLNCT{1} -

0.171437414 DLNCT{2} - 0.011363664 DLNCT{3} -

0.315220981DLNCT{4}

從上面对消费增长路径图的直观观察,我们也可以发现,从1978到2008年,改革开放30中,伴随着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的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中国的消费也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在消费增长的不同水平下,从我们的结果中可以看到,消费的消费弹性有着显著的变化,而且其自身的变化规律在不同增长水平下也有所不同。在增长率低于-0.05095564时,消费演化和其本身的三期滞后存在关系。当高于-0.019379227时,这种关系变化为滞后四期的关系。而在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是简单的滞后一期之间的关系。我们从三种状态的系数关系可以看出,不管是正向和负向关系,其弹性值都明显小于1,这意味着,我国民众的消费处在一个相对平稳的状态,这也解释了我国早年实行的黄金周制度在刺激消费没有得到明显成效的原因,居民消费会根据前期和后期的消费需求进行协同调整,而不仅仅是某一时期的单项增长。

从上面三个式子的数量关系,我们可以可出,当居民消费增长率处在不断下降的状态时,后期的消费下降速度将小于前期的值。当消费下降速度的过快,达到-0.05095564时,本期消费增长率和前一期消费增长率成正比,也就意味着消费更大的下滑,而和前两期的成反比、前三期的成正比。而当月度消费增长率大于-0.019379227时,在长期中,增长率将明显放慢,在我们的研究中,其和前四期的关系都呈现一个相反的关系。二处在两者中间状态时,月度消费增长率和前期成反向关系。

四、结论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改革开放30年,在国民经济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居民消费也在不断的变化,在总体上呈现出在不同阶段,不同的运行路径。但实证结果也表现出,我国消费增长路径呈现出弱调整的特点。虽然在收入大幅提高的条件下,消费已经从原来的满足基本物质需求转向更高层次的需求,如汽车、住房、文化和旅游等。制度环境的缺陷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长期得不到改善,是决定我国总体消费出现大的转型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我国长期扩大内需的国民经济战略调整得不到改善的关键原因,因此制度方面的调整和改革应该是政府在下一阶段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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