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外协管理制度

2024-08-07

外购外协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外购外协管理制度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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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威尔斯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常州德尔比焊接设备有限公司 外协外购认定管理办法 控制状态: 修订状态: A / 1 分发号: 发布日期:2011年7月22日 实施日期:2011年7月22日

Q/BHZ-7.4.1-001-2002 第2页/共7页 1.目的

为确保采购零部件符合质量要求,选择合格供方。本标准规定了常州德尔比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威尔斯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外协外购件质量认定管理程序、内容及要求。2.职责分工

2.1 技术部负责提供新产品外协外购件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质量认定。2.2 质量部负责外协外购件及供方的质量认定工作包括供方供货能力考察。2.3 采购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采购与供应商开发。

2.4 物流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入库、保管、发放。2.5 质量保证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3.工作内容

3.1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认定 3.1.1 外协供应商的选择与认定

3.1.1.1外协供应商的选择原则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先进、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保证、物美价廉、交通运输方便、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经营作风正派、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供方。

3.1.1.2 接到开发人员的认定要求与基本资料后,认定人员应于两周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填写《供方调查表》符合条件者由质量认定人员填写《认定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展供方的认定工作,采购部填写《供方调查表》

3.1.1.3在考察合格后认定人员根据需要,填写《工作联系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和盖公章的设计图纸交供方加工样件,作好登记工作。

3.1.1.4样件加工完成后采购认定人员向质检人员提供不少于五只样件,质检人员进行检验后,由技术部设计人员进行确认,都合格相关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新品进行会签《样品检验报告》!

3.1.1.5 当确认试用中样件不能满足要求时,认定人员应重新填写发放《工作联系书》,通知供方进行改进或重新设计制作。如需更换设计图纸,必须将旧图收回,交技术工艺部资料管理员作废。

3.1.1.6设计人员经试用样品,样品达到设计要求,技术部质量部应在三日内向认定人员出具样品合格报告。3.2.外协件的生产试流

3.2.1.样品合格后,认定人员通知采购部安排小批量试样,并通知技术部、物流部、质量部以及生产部做好小批量试流准备,技术工艺部附《试流结果反馈表》。按试流计划进行送检、入库、发料,试流结束后,技术工艺部工艺人员填写《试流结果反馈表》,反馈给认定人员。如制件使用正常,认定人员填写《使用通知书》,采购人员根据此通知书进行批量采购。如有异常情况,认定人员另行通知。

3.3外协外购件的供方认定

3.3.1经以上程序后,认定人员对供方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填写《质量认定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批准后认定人员与供方签定供货技术质量合同,为供方建立档案,正式纳入外协件合格供应商的管理范畴。3.4 供方的扩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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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外协件的供应商扩点认定

3.4.1.1 如生产需要或当供方出现如下情况时,认定人员根据需要提出选择认定新供方的要求:

a).不能满足设计、工艺或质量要求。b).交货期不能满足生产计划进度要求。c).价格高于同类、同质产品。

d).售后服务不到位。

3.4.1.2认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新供方的选点、考察、加工样件、试流。3.4.1.3认定人员将《试流通知书》发往采购部、质量部,技术部,生产部附《试流结果反馈表》两份。

3.4.1.4采购人员根据试流数量进行采购;物流部应保证试流料优先发放;技术部在试流结束后3天内将使用情况用《试流结果反馈表》反馈认定人员。

3.4.1.5认定人员根据试流结果及对新供方综合评价,合格后填写《质量认定书》,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发往采购部。3.4.1.6设计更改

3.4.1.6.1设计人员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时,必须注明库存料的处理意见,并通知采购部。

3.4.1.6.2接到设计更改文件后,认定人员负责通知供方进行更改。3.5质量控制

3.5.1.质量部认定人员负责将外协外购来料出现不合格批的信息及时反馈供方,要求供方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予以确认。来料连续出现两次同一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或连续三次来料不合格,认定人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和采购人员,暂停进货。供方应提供书面质量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认定人员根据整改效果及公司需要,确认是否可重新进货。3.6供方质量等级评定 3.6.1 评定的提出

3.6.1.1 对新定点供方进行的质量等级评定,由认定人员提出。

3.6.1.2 因供货数量的需要,对供方进行质量等级变更时,由采购人员提出。3.6.1.3 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需对供方质量等级变更时,由认定人员提出。3.6.1.4 每年对供方进行的质量评定,由认定人员提出。3.6.2 评定办法

由认定人员组织采购人员(必要时技术工艺部门参加),每年一次根据供方的供货质量及供货能力对供方进行Ⅰ、Ⅱ等级评定,填写《供方质量评定表》,主管领导批准后存档。3.7.3 评定依据

3.7.3.1 供方达到以下条件者可评定为Ⅰ级:

入厂检验合格率高于95%,无批次性质量事故,供货及时。3.7.3.2 供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为Ⅱ级: a)入厂检验合格率在(90—95)%之间;

b)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整改及时未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c)供货不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

3.7.3.3 供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定点供方资格: a)入厂检验合格率低于85%;

b)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取消供货资格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半年内不得重新认定。Q/BHZ-7.4.1-001-2002 第4页/共7页

3.7.3.4 遇供方产品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立即进行降级评定:

a)入厂检验连续两批不合格或该内累计五批不合格; b)供货不及时。

3.7.3.5 被降级的供方,在关键工艺、质保手段上有较大改进,连续三个月入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上机失效率及早期返修率优于我公司要求,可立即进行升级评定。

3.7.3.6 新认定的供方,参照其在认定过程中入厂检验及该供方在同行业水平等情况综合评定。

3.7.3.7 对评定为Ⅱ级的供方,采购数量不得超过总采购量的20%。

3.7.3.8 质量认定人员组织编写供方定点明细,报主管领导批准生效。定点明细应发放采购部、质量部、技术部等部门。

3.7.3.9 对新认定的供方、取消资格的供方及等级发生变化的供方,认定人员应书面通知供方定点明细的持有人员或部门。4.质量记录

JL—7.4.1—008认定申请单,JL—7.4.1—009供方考察报告 JL—7.4.1—010试流通知单,JL—7.4.1—011试流结果反馈表,JL—7.4.1—012样品合格报告,JL—7.4.1—013供方调查表,JL—7.4.1—014质量认定书 JL—7.4.1—015小批量合格报告 JL—7.4.1—015 批量合格报告 5.流程图

附件一: 外协模具件加工流程

附件二: 外协/外购件供方认定流程图 附加说明:

本文件编制: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 Q/BHZ-7.4.1-001-2002 第5页/共7页

附件一: 外协模具件加工流程

Q/BHZ-7.4.1-001-2002 第6页/共7页

附件二: 外协/外购件供方认定流程图

2.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篇二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编号:YXNY-SQ-QCI-04-2012(1.1)保存期3年

一.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所涉及的钣焊件、铸造件、机加工件及企业自行提供图样,技术要求的标准件等外协产品的检验。二. 目的

为了对入厂外协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加工,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别制定本规范。三. 检验规则

物品进厂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之一,各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把关,凡未经进厂质量检验或进厂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外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3.1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说明

3.1.1 物品进厂检验的依据依照外协、外购物品的技术标准(由技术部负责提供)、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

3.1.2 外协、外购产品由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单、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要求、质量应具备的文件。

3.1.3 没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外协、外购产品,采购部门必须与技术、1 / 4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品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在取得相应的质量文件后才能交检,否则不予检验。

3.1.4 对产品品质性能及使用安全性将产生较大影响的入厂检验外协件:机体、扭力臂、行星架、行星轴、扭力臂销轴,进行全检。3.1.5 首次签订合同意向的供方生产的外协、外购件进行全检。3.1.6 技术质量部门应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并将各种质量合格资料收存归档,保证其完整性,可追溯性和检索性。3.2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程序

· 外协件入场后,由采购部门人员填写《报检单》(一式三份)向技术质量部检验人员进行报检,报检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报检时,由采购部门将质量证明书及技术要求的相关的材质、热处理硬度等报告提交检验人员审核。

·凡没有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书及有关质量凭证的产品、标识不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他质量凭证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不予受理,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若有特殊情况,应由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进厂检验。

·原始凭证审核合格后或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检验人员应立即按照“外协、外购件进厂检验说明、要求”并依据本公司产品设计样图、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及合同规定进行检验,采购部应予以配合。检验人员做好检验记录。

·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在报检单上签署检验结果,并由采购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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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3.3 外协、外购零件的检查要求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3.3.1钣焊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进行焊接。焊接件进厂时需做到无焊渣、无黑皮、无焊缝遗漏,保证工件的平整及垂直度。3.3.2铸造件:表面无明显缺陷,砂眼、气孔、缩松等现象。加工面无锈蚀、铁屑、油污等现象。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厂家必须提供试块、材质报告、探伤报告、三坐标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

3.3.3加工件:严格按图纸、工艺技术要求加工,厂家必须提供其产品的加工检测材料证明,热处理硬度报告。加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磕碰、划伤,螺纹孔内不得有油污、铁屑、锈蚀等现象。3.3.4标准件:由厂家提供产品合格的材料证明及检测报告。对M24以上的螺栓提供等级报告,物理材料报告。定位销必须提供材料检测热处理硬度的报告。

3.4 对于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通用型外协件:螺栓、固定销、螺母、挡圈可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采用不低于20%的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3.5 对于需经组装后,运行过程中才能有检验结果的外协件的减压项目(承载永久变形量的检验、密封胶圈的耐侯性及使用寿命的检验),可于一定的期限内,根据使用情况做出阶段性检验。3.6对于生产急需,单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协件,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评价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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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3.外协队伍管理制度 篇三

XX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1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2

第三章 附则.....................................................4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参与本公司工程项目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公司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作业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作业列入本公司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第四条

公司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作业前,必须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作业资质或其作业质量,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公司签订测绘合同及进场作业。第六条

外协单位的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第七条

对安全作业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行政事务部具有一票否决权。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作业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作业记录。

4、安全作业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公司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作业。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作业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公司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供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作业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作业措施,大型独立作业项目还应编制作业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经营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公司在

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公司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作业。第十五条

外协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作业负全责。外协单位的专(兼)职质检员、安全员应有明显标志。外协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应组织外协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和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外协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第十七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作业项目,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应监督外协单位编制安全作业措施,并监督其实施。第十八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同时要求签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作业责任。凡由外协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九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外协单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及第三者进行保险。第二十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由公司根据工程量,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作业保证金。根据事故等级及性质相应扣除保证金。第二十一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投入带管,由公司根据工程量、工程危险程度,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作业投入,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外协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根据公司规定统一穿着工作服装。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对其进行监督。第二十三条

外协单位宿舍级食堂应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第二十四条

外协单位应在本劳务人员进场后一周内将本单位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信息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由公司对劳务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第二十五条

严禁外协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招收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2、体检合格、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签订《劳务人员安全协议书》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定义:

协作单位系指:以合同方式承接(分包)工程任务或劳务分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劳务人员系指:由协作单位雇佣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聪明公司

1.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1.2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4.1.4.5 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4.1.4.6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4.1.4.7 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制度。4.2 分包工程进场管理

4.2.1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通过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分包商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应体验表,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体验通过后,项目部先组织需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给体验合格进场人员办理《临时工作证》。4.2.2 外协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均应佩戴《临时工作证》,必须遵守聪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本公司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规范作业行为。

4.2.3 外协人员负责人应到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签到,并填写《分包商进出场登记表》。对于无证人员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

4.2.4 分包商进场时,根据施工工程火灾危险性大小,自行准备2具到8具ABC干粉灭火器,以为防火应急使用。

4.2.5 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4.2.6 分包商必须自觉认真遵守项目部(人事行政部)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安全管理部汇报工作。

4.2.7 分包商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分包商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4.2.8 安全员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分包商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分包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4.2.9 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商是否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0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事故不断的分包商,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应立即终止合同,限期出场,永不录用。4.2.11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商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3 外协人员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4.3.1 分包工程开工前,外协人员必须填写《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经过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4.3.2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预扣分包商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押金。如发生死亡事故全额扣留施工押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4.3.3 分包工程开工时,安全员必须检查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监督管理所属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4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有违章行为时,安全员必须即刻制止,阻止其继续作业,责令外协人员停工整改,分包商必须按安全员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则立即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4.3.5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商负责人应在当班报告安全员,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4.3.6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已录用的分包商,公司将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

4.3.7 分包工程内有危险作业的必须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作业。需要延长工期者,应该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从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4.4 分包商出场管理

4.4.1 分包工程竣工时,应自觉清理彻底工程遗留垃圾,恢复好现场水电设施正常后,然后通知安全员到现场验收,方可退出现场。

4.4.2 分包商在分包工程施工中保持安全,无安全事故,在出场时,先退出所有《临时工作证》,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退还全部押金。如有遗失,每证扣出10元工本费。

5.附件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协人员进出登记表 《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 发放:

5.外协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04-AJ-2009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包)单位。

3职责

3.1发包单位负责外协单位的管理工作。

3.2现场施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3安技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4管理要求

4.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厂施工。

4.2 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到安技部审定、备案。

4.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备案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施工单位到财务部交纳安全押金1000-20000元,安技部依据押金收据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4发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安技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技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4.6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4.6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4.7施工当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机动部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4.9 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4.10 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将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考核由安技部从安全押金中扣除,扣完后由施工单位续交。

4.11施工完毕后,由安技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并出具相关证明,财务部负责退还相应的安全押金。

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技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外购外协管理制度 篇六

总、分包及外协队伍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竞价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项目全面负责,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进行监督检查。

2、凡工程项目需选用分包队伍,必须要引入竞争机制,由公司统一招选任用,并制定考核标准,选任的分包队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纳入公司管理。

3、总、分包单位之间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责任指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现场防护要求,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各经营核算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4、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7.外包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制度 篇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包(外协)工程已成为学校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实际情况看,外包(外协)工程事故多发。为探索外包(外协)工程安全管理好方法,预防和减少外包(外协)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教育局安全管理细则特制定外包(外协)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理清外包(外协)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外包(外协)工程主要负责人签好安全合同。

2、认真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外包(外协)工程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教育好本校学生远离实施工程地点,远离施工进出车辆,以免事故发生。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责任外包(外协)工程负责人自负。

8、对个人承包小卖店要监督不许购进三无食品,学生吃了从商店购进的食品、用品,一旦发生意外,由小卖店责任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

城里中心小学

8.外协管理 篇八

第一条 外协界定;

(一)本公司因;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成熟的、专门性的技术,且利用外协能满足质佳价优。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生产准备部、制安部、采购部向外协管理部(员)提出外协申请。

第二条 外协厂商的选择方式及确立条件;

(一)先择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考查

1. 书面审查;由外协管理部(员)索取三家以上的外协厂商资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设备一览表等。

2. 实地考查;由外协管理部、制安部、采购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等部门派员组成考查小组,将

各厂商的调查结果填表,交由外协管理部(员)存档,

(二)确立条件:

由外协管理部(员)组织各参与考察的部门进行对各厂商的;产品质量、供应能力、价格、管理等作

综合评定。选择其一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第三条 外协管理部(员)的职责;

(一) 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提供外协资料如;蓝图、操作标准、检验标准 外协批(数)量。

(三)外协指导、跟踪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外协厂商提高外协件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4. 外协进度督促;确使外协加工(工序外协和整体外委)的产品如期交货。

第四条 外协产品的质量管理;

1. 外协件加工制作过程中;关重件、隐蔽性工序的质控工作由质管部门负责。

9.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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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SHENZHEN ANTAI ELECTRONICS CO.,LT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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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AT-WI-AE-0014 明确职责,满足订单需求,规范发外加工控制流程,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生产能力。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材料、半成品、产品发外加工控制; 3.定义:(无)4.权责:

4.1资材部生管:负责散户开发,以及发外加工指令的作成,相关模、治具的提供,加工进度的管控;

4.2资材部物控:负责岳阳分厂生产进度的管控; 4.3资材部仓库:负责提供加工物料的备料工作; 4.4资材部课长:负责加工商的开发;

4.5制造部:负责发外产品的前置加工及散户加工工艺的培训; 4.6品质部:负责外协厂商之加工产品质量验收;

5.作业程序:

5.1 生管接收业务抛转订单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出外发加工之申请。5.2月生产排程在饱和状态下,增加新的订单,交期经协调后仍需当月出货的订单; 5.3超出生产负荷的订单;

5.4急单(交货期在6个工作日内可视为急单),因缺料或其它原因无法按期达成的; 5.5新产品、样品制作,本公司难以满足需求时; 5.6满足岳阳分厂百纳的生产需求。2.外发加工应遵循以下原则执行。2.1单价较低,利润微溥的订单; 2.2 制程简单,品质较为稳定的产品;

2.3 订单量较小,容易管制及调度;(此条不适于分厂岳阳百纳)

2.4 加工费不得高出本公司的投入成本,既接单成本减去直接材料和前置加工成本后其费用控制下降至少应在5%~20%之间;

2.5开发加工商其规模、经营实力要略逊于本公司,不具竞争力。3.外协厂商的开发作业流程。3.1散户加工的开发;

3.1.1散户可定义为平时工作较为清闲,无固定职业,能在清闲时从事一些简单的加工工作,劳动报酬较低的人群;

3.1.2散户的开发由生管全权负责,开发的途径遵照下列方案实施:

3.1.2.1 散户可由公司内部人员直接承办或其介绍;

3.2.1.

2生管可在工厂周边进行散户开发,寻找符合加工条件的合作人群,向其说明《加工协深圳市安泰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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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AT-WI-AE-0014 议》(见附件)之相关条款,如加工单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加工注意事项、运送方式、交货地点及日期等,此类加工散户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寻求公司五级以上职员之担保方可承办;

3.2.1.3 生管应将开发之散户资料进行建档,如承办人的姓名、暂住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并与其签订《加工协议》,然后呈交部门课长实施备案;

3.2.1.4与本公司签定长期合作关系之散户,生管应列于《散户考核标准》实施评估,对于不符合本公司客户之要求的散户应实施甄选;

3.2加工厂商的开发;

3.2.1加工厂商可为同行业之注册公司或合法经营小作坊,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及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订单需求的合作伙伴;

3.2.2加工商开发由资材课长全权负责,开发流程遵照下列方案实施: 3.2.2.1收集加工商资料途径:

3.2.2.1.1通过互联网、制造黄页搜寻工厂周边地区同行业的制造企业; 3.2.2.1.2 相关信息咨询及行业资源的收集,以及加工链的积累; 3.2.2.1.3 委托他人介绍或牵线,此项适用于小作坊制作。

3.2.2.

2建立加工商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等),对符合条件之企业逐一进行电话咨询,了解其公司规模、产品、生产能力、品质控制能力,能否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许可证、SGS报告(ROHS检测报告)或签定《环保政策保证书》;

3.2.2.

3对符合本公司客户要求之加工商,让其初步报价,通过议价后确定最终的报价单,报价单均以书面传真的形式执行,然后呈总经办核准后,确定最终的加工单价定案;

3.2.2.4 本公司提供5~8样品的材料安排加工商实施打样,具体工作事务由资材课长进行安排,物控执行;

3.2.2.

5加工商打样OK后返厂,由资材部通知品管部进行样品测试,检验OK后列入本公司合格加工商名单,并与其签订《加工协议》;然后对合格加工商之加工单价进行对比,依最低单价依次列为第一、第二加工商,第一加工商可优先考虑;

3.2.2.6

由资材课长进行建档备案,并建立《加工商考核标准》,生管进行追踪评估,甄选合格之加工商。

3.3开发人员不得向散户及加工商透露本公司之客户资料。

4.委托加工由生管参照以上标准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见附表),交部门课长进行评估,符合外发条件的,进行成本核算,注明建议单价,经课长确认后,呈总经办进行核准,并由副总或总经理确定最终加工单价。

5.《委外加工申请单》核准后,生管应完成交货期制定,根据客户交货期及加工商之提货、生产、测试、返厂运输、检验等所占用时间实施参考作业,并与加工商电话联络确定最终之交货期,再作成正式《委托加工单》(见附表),经部门课长审核后发出,然后实施相关作业。深圳市安泰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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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AT-WI-AE-0014 5.1无需提供材料及模、治具的,即时发出《委托加工单》;

5.2需提供材料或模、治具的,应通知物控备齐相关材料,材料到位后,发至车间进行简单的前置加工(如裁线、脱皮、打端子等工序),计算正确损耗,完工后生管与生产拉长进行数目确认,并事先准备好相关模、治具,提前通知相应外协商前来提货,然后进行数目交接及签单的动作;

5.3本管理规定条款2.

2、2.4适用于外发散户进行加工,一般坚持当日发,次日返厂的原则;如第一次实施加工,生管应协调制造部课长安排生产拉长对其进行简单的技能和品质培训方可外发;

5.4本管理规定条款2.

1、2.

3、2.

4、2.5适用于外发加工商实施加工; 5.5发往分厂岳阳百纳加工的产品,遵照以下方案实施:

5.5.1 生管应将订单量大,交期较长的产品发往岳阳百纳加工,视其生产能力及生产进度制定合理发送计划,并下达《采购订单》至对方;

5.5.2 物控根据《采购订单》内容安排仓管备齐相关物料,同时生管准备好相关模、治具,如模、治具因其它因素在往返的途中未能到厂时,生管应将确切回厂时间知会至物控;

5.5.3 物控填写货运单(注明品名、件数、重量、收货地址及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联系电话),然后电话通知货运公司来厂提货,并附上货运单随货同行,百纳签收后,要求货运公司在货品返厂时带回;

5.5.4生管将发货信息及物品数据以联络函的形式知会岳阳百纳仓管。6.产品加工进度管控。

6.1发至散户及加工商加工的产品,生管应随时以电话追踪的形式掌控其生产进度,一旦出现交期异常,应及时了解其具体造成的原因、解决方案、更改后回厂的确切时间等,并将此异状向部门课长进行汇报;

6.1.1属品质异常问题的,生管应及时咨询品管部,让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后续可遵照《加工协议》之条款实施作业;

6.1.2其它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生管视其情况酌量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部门课长汇报,自行无法处理的,由部门课长出面协调相关单位,主导解决方案;

6.2.发至岳阳分厂百纳加工的产品,物控按照以下方案实施;

6.2.1材料及模、治具发出后,应与对方仓管确认其接收情况,随时与对方电话联系,了解其生产进度,确认产品最终回厂的确切时间,并将对方完工后之产品发货信息告知生管; 6.2.2建立百纳物料及资产监管帐,并逐一对采购订单实施月底对帐作业,然后交财务核算; 6.2.3产品回厂后,经QC判定,存在有生产不良的,物控应将相关信息告知生管,由生管安排生产线择时重工。

7.产品返厂后,物控安排仓库进行收货作业,仓管遵照《仓库作业指导书》收货作业流程进行操作,数量确认按照以下方案实施; 深圳市安泰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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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AT-WI-AE-0014 7.1散户及加工商之产品数量的清点原则上实施全点,数量庞大的,整件箱抽点比例不得低于整件总数的30%,尾数箱必须100%全点;

7.2分厂岳阳百纳之产品数量的清点,按照整件的15%,尾数100%方案实施;

7.3在确认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产品回厂数量少于本公司发出的成套数量时,应立即向物控反应;百纳的由物控负责与对方确认沟通,属散户及加工商的,由生管与加工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其结果应向部门课长汇报,由部门课长进行裁决,其结果应通知直接操作之仓管实施签单作业。

8.加工回厂之产品,应与本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实施区分,设专区进行管制,并进行明确的标识。

9.加工费用结算与支付;

9.1散户之加工费采用每月支付的形式,生管月底进行对帐作业,确认无误后填写《付款审批单》,交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9.2加工商之加工费用的支付,生管遵照采购付款流程实施作业。10.参考文件:

10.1《环保政策保证书》 10.2《加工协议》 10.3《加工商考核标准》

10.4《仓库作业指导书》 10.5《采购作业流程》 11.相关表单:

11.1《委外加工申请单》 11.2《采购订单》 11.3《送货单》 11.4《货运单》 11.5《付款审批单》

10.外协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篇十

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满足施工进度,发生了第三方参与施工工作而发生零星工作,而这些零星工作有外协工作人员来完成,为加强外协工作人员安全管理特指定本制度。

一、外协工作单位必须与矿方签订施工协议,外协工作人员必须与外协单位和矿方签订劳务合同。

二、外协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私自到其他工作地点,服从矿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

三、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矿方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遵守矿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外协工作人员食宿在矿的服从矿方的安排,不得私自行动。

五、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工作地点现场安全,确保文明施工。

六、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矿方技术人员的指挥。

七、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外协工作人员要及时与矿方沟通,并接受矿方有关负责人的安排。

八、矿上安排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外协单位的管理工作,对外协单位的工作施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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