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

2024-07-08

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精选10篇)

1.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 篇一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

(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审查、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组织部门。

三、安全隐患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矿井是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对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对日常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重大隐患需安全投入的负及时上报、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费用计划建议和治理期间全面管理责任。每月由主要负责人主持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日常隐患和重大隐患分别建档管理。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一)日常安全隐患管理。矿井按照国家及上级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属于日常安全隐患,矿井自行合理使用各类费用,确定治理管理方法,认真组织排查治理,确定重大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治理措施及方案。

(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矿井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等重大隐患及需要进行系统、环节、主要设备、装备改造的治理方案报矿相关部室和安监局。待公司决定下达计划后,积极组织处理。

(一)安全科每月底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筛选分级,将筛选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由计算机网络及书面报矿汇总。

(二)每季度首月3 日前,将上季度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交书面报告报安监局。书面报告必须经总工、矿长签字。

(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监管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四)安全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上报,直至整改完毕,对于低级高报的,经上级研究确定后要做降级处理时积极实施整改。

(一)建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档案化管理制度。

(二)列入矿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管理监控档案的项目,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安监局进行验收。竣工验收的项目报告单报安监局及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工程消号,否则视同未完成论处。

2.28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二

1、公司和子公司每次组织安全检查后,都应召开专题会议,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进行分类,逐条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解决时间,并定出落实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各有关单位。

2、各有关单位应按照会议记要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安全问题整改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子公司或公司安全监管部门,以备考核。

3、对检查出的较大安全隐患或短期内不易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应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研究作出整改方案。

4、公司应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子公司领导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对直接威胁安全的隐患,要筹集资金,调动人力,制定措施,尽快解决。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三

1.职责

1.1 热电厂安全员负责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1.2 车间安全员负责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1.3 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1.4 员工负责巡回检查路线范围内的和临时安排的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2.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2.1 部门级安全检查,由热电厂安全员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热电厂安全检查记录》。

2.2 车间级检查,由车间级安全员组织车间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一次。检查结果汇总至副总经理、热电厂安全员处。

2.3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进行检查。2.4 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2.5 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2.6 季节性安全检查:

2.6.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2.6.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6.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6.4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6.5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热电厂安全员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2.7专业性安全检查:

2.7.1 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7.2 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7.3 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7.4 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7.5 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7.6 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7.7 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热电厂安全员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汇总至副总经理、热电厂安全员处。2.8节假日安全检查: 2.8.1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2.8.2 节假日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员组织车间管理人员、班组安全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结果汇总至副总经理、车间负责人处; 2.8.3 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2.8.3.1 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2.8.3.2 生产场所及办公室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2.8.3.3 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2.8.3.4 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2.8.3.5 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2.8.3.6 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2.9不定期安全检查

2.9.1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2.9.2 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2.9.3 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9.4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部门); 2.9.5 检查出的隐患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2.9.6 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车间专业工程师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监督执行;

2.9.7 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3隐患整改

3.1 事故隐患范围:

3.1.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3.1.2 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1.3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3.1.4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2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热电厂安全员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

3.3 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 3.4 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3.5 车间负责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专业工程师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所部门办公室及管区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本设置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所领导及施工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对单位的各专项安全检查。

各房管员负责对本辖区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及隐患处理。

四、内容与要求

1、在各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5.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 篇五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驻地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驻地办全体员工 3.职责:

3.1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驻地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驻地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驻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专业监理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监理人员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驻地办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驻地办领导报告。

3.3安全小组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驻地办各组人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4.事故隐患等级及登记建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4.3档案建立

安全小组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1排查方法

5.1.1 驻地办安全检查,由驻地办安全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小组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驻地人员安全检查,副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驻地办。

5.1.2 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节假日就有专人值班。

5.1.3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专业监理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驻地办安全小组。

5.1.4 日常检查:各小组安全人员,必须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小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安全日志记录完整。5.2排查内容

5.2.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5.2.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5.2.3 查制度:查驻地办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5.2.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5.2.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

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6.1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6.1.1驻地组发现或接到监理人员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各安全小组的职能分工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监理人员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小组。

6.1.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小组提交驻地办,由驻地办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安全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小组应进行监控。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小组报告。6.1.3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施工单位能整改的不推安全小组,安全小组能整改的不推驻地办,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6.1.4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1.5各施工单位、驻地办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驻地办要充分发动安全小组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

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6.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六

WDZYJT/201706 1 目的和范围

以安全发展、源头防范为原则,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明确安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实现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万达铸业集团各部门,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2总则

2.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2.2 安全检查方式

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a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b专业检查是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c定期检查是公司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等 3 职 责

3.1集团级安全生产检查由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对集团进行一次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和会议纪要。

3.2 厂级安全检查由厂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各个事业部经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25日至31日,要有检查记录和会议纪要。

3.3 部门级安全检查由厂区设备部负责人,组织维修车间主任、各生产车间主任、综合办消防和环境卫生负责人、安全环境部安全员,对厂区每周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和会议纪要。3.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员工每日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班组应认真进行巡检、点检和交接。

3.4环境安全部是隐患整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总经理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3.6 安全环境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7 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加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电力设施检查、参加定期检查及隐患整改。

3.8 安全环境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9

综合办负责制定防火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10 对特殊设备设备部负责做好与厂外主管部门联系进行检测、检查与验收工作。

3.11 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12 各单位要进行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安全环境部。4 术 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各级组织对安全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的活动。目的是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级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失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5 控制要求

5.1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部门是否认真贯彻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是否健全与落实情况。

b)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c)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防盗、检修、维修、职业健康、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检查公司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e)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2 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

5.2.1外部检查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

5.2.2内部检查是公司内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专项检查等。

a)综合性检查:即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 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b)日常检查:

a包括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作业情况;

b 危险源检查: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三级危险源进行检查。

C 管理要求: 各岗位每天上岗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d主任每天组织员工对本班组内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劳动保护佩戴,以及违章作业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可以利用早会、交接班会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e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和部门每周一次、各厂区每月1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做好记录、采取行动解决。c)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检查。

d)节假日检查是对节假日前进行的综合检查。

e)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分为自查和专项检查,自查是以车间和部门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安全环境部,主要是“三查”: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

专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例如:独生子设备停机检查。

专项检查应由设备部等专业部门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检查表》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级下达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组织者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安全环境部,同时报企业所有单位按安全考核管理规定实施考核。5.3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b)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c)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与本单位的经验。5.4 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 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工作。

5.5.1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进行。5.5.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a 系统的进行功能分解,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有机组合系统的检查表。

b 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5.5.3 编制安全检查表:

a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是理论、实践经验系统的过程,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全人员结合实际共同编制。

b 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重点。c 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d 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日常检查表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e 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前就被发现。f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人检查项目中。

5.6 隐患整改本着“四定、三不准”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态,规定检查方法,有合格标准。

5.7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8 公司各部门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部门,在实施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9 排除隐患可根据内容分别纳入大修、基建、技改中解决。

a)隐患所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列人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在规定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实行现场保护。

b)整改措施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5.10 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公司责任处理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对隐患报告人给予相应奖励。

7.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和规范车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包括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等。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检、临时性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主任负责制,各职能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合外来施工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组织

第五条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四下午进行一次综合性、专业性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包括机床设备及附件、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等。

第六条车间主任为安全监督检查总负责人,其余成员进行分工明确的专业性质监督检查。

第七条日常巡检由车间领导、安全员、相关职能人员、班组长对全车间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每日检查和巡查。

第八条日常巡检包括生产组织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艺流程的科学合理性、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形成闭环等为主要内容。

第九条参加周四安全监督检查及日常巡检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三章 隐患整改和核销

第十条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检发现隐患时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时间、检查人员、责任人签字等。整改结束后,由检查人员和班组长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对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问题,按隐患类别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隐患班组、岗位按期整改。班组、岗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相关人员要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上规定的整改措施、要求及期限,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整改结束后,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核销单”,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检查确认后,将隐患整改核销单返回安全员处存查、核销。第十三条对隐患已整改而未上报核销的,按照未核销处理。

第十四条因客观原因不能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隐患所在班组或岗位应该在“隐患整改核销单”上注明原因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由车间安全员签字,上报到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五条对不能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车间、班组及相关职能人员要予以签字确认,对防范控制措施进行审查,经车间同意后方可实施。责任班组或岗位在采取控制措施后,仍应积极创造条件,消除隐患。

第十六条车间相关职能人员或安全员,对岗位隐患排查检查表及班

组隐患排查检查表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各生产班组班组长对所在班组所有岗位要每天进行巡查,及时掌握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问题。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各班组及安全员必须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检查表所规定的内容逐条检查,做到不漏项。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负责者,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安全监督检查中敷衍了事,按车间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凡是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班组或岗位,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加工车间安全管理目标及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对于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同一部位的重复隐患,对隐患所在班组或岗位给予加倍处罚。

8.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篇八

1.目的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3.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4.1.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4.1.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1.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1.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4.1.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4.1.6相关方投诉时;

4.1.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4.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4.2.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全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4.2.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4.2.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2.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按4.2.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4.2.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2.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2.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部汇总并存档。

4.2.8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4.2.9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3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4.3.1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总经理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以协助分析原因或确定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9.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篇九

1.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应记录在案,并在书面检查情况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

3.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好各种消防器材,保持正常投入使用.

4.对于建筑物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5.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拆除,保持良好的安全环境.

6.不断提高教育职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10.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跟踪管理制度 篇十

为及时发现、整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我县建立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是指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造成及以上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技术上的安全缺陷等。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单位负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每月要组织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委会,由县安委会下达当年的隐患整治任务。其余时间对安全隐患实行不定期排查。明确隐患整治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办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我所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跟踪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依法对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监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较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排除较大安全隐患,并按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应当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要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治理较大安全隐患。

七、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排除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较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级。较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较大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四)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整改督办单位和责任人。

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由企业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小组,并立即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及时排除较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整改期限和目标;

(二)整改措施;

(三)责任机构、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四)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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