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职责

2024-09-20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职责(精选10篇)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职责 篇一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护士长职责:

负责全门诊部医疗废物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各部门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对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的处理和医疗废物内部的转运、存放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各科室每日所产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是否分开放置;医用废物的暂存设施、设备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杜绝医疗废物引起的疾病传播和流行,保障医疗废物工作的正常进行。

科室负责人制度:

服从护士长的领导,执行医疗垃圾分类制度,将科室内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均放入黄色垃圾袋中,对一次性注射器械使用后的处理采取先毁型,后放入指定的塑料盒中,用胶带封装。所有医疗垃圾的处理都应做好登记、签字。严格执行医疗垃圾的处置流程,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撒流入社会。

专职人员职责:

不定期的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垃圾收集、整理、装箱和运送。检查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是否分开;做好医疗垃圾交接登记;做好自身防护,在清理医用垃圾时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口罩和橡胶手套;对医用垃圾箱和使用车辆定期进行清理、消毒。定期检查专用包装袋的质量,是否漏水、破损;检查利器盒的封口等是否存在破损问题。对运输医疗垃圾人员进行运输流程监督检查。运输人员职责:

在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同时,自觉接受门诊部的监督和检查,运输医疗废物前要检查运送车和包装物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签及封口是否有无破损和泄漏;定期将医疗废弃物运至海淀医院的指定地点统一处置;运送结束后做好交接登记。

2.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职责 篇二

1 相关因素

1.1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勤保障社会化, 社区医院人员性质和结构发生变化

现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聘用制、合同制医护人员在医院占有一定的比例, 这部分人员往往与医院签订短期合同, 未取得职业资格, 把医院当成达到某种目的的跳板。医院继续教育或相关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时不明确要求这类人员参加, 导致他们医院感染知识缺乏;后勤保障社会化, 病区卫生保洁公司负责, 他们作为医院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在分布范围及数量上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2.6%的医院保洁员对医疗废物当作废品卖, 不了解其社会危害性, 有时候可能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 将医疗废物当作废品卖, 让医疗废物流入社会[1]。

1.2 医院财务、后勤制度方面的缺陷

医疗废物的收集需要一定的财力和人力, 部分基层医院医疗废物实行有偿处理, 医院考核时, 将医疗废物处理所需支出与科室奖金挂钩, 工作人员不能处理好成本核算与医院感染的关系, 单一追求经济效益, 将医疗废物等同于生活垃圾处理, 以控制废物处理的费用, 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和量应使用不同的收集袋和容器, 医疗废物的收集需要有专用的防护用品、工具, 暂时贮存地点和运输工具, 如防护帽、防护眼镜、连衣裤等, 一些医院无专用容器, 甚至发现有些单位用市面上所售的小花盆收集废物, 造成液体渗漏、废物溢出。有时因市场原因暂缺, 医院无专人收集医疗废物导致各类废物置于一容器, 医务人员将之当成生活垃圾处理。

1.3 医院管理、监督方面缺陷

少数工作人员在择业过程中不规范行为, 如做心电图时将擦拭电解液的纱布放在病人床头柜上, 废旧电极片扔在垃圾桶内, 注射时不带治疗盘, 换药时不在治疗室换药, 或在病房内换药不用换药包, 病人敷料脱落或自行拆除敷料, 拔除引流管、皮片、导尿管这些医疗废物随便当生活垃圾处理, 病区无专职收集人员, 这些都是导致收集不完全的因素。医院感染管理方面无专门组织管理体系, 更无相应监督处罚机制。

2 应对策略

2.1 加强财务和后勤保障, 为医疗废物收集提供物质和人员支持

将医疗废物处理费用和物资消耗与科室奖金分开核算, 由医院总账支出, 避免发生因小利而危害社会的行为。坚强有力的后勤是医院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 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是医院和谐平安的重要条件, 只有这样才能使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真正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2]。医疗废物收集专用的物品物资应有专人调拨, 如发生市场原因的短缺, 应积极想方设法组织或预先组织, 统筹兼顾, 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排上要合理配置, 避免影响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2.2 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择业行为

院内对新上岗、进修、进习、实习、聘用等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中应有相关的医院感染知识内容, 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相应科室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 给卫生员、陪床家属、病人发放一些图文并茂和通俗易懂的小册子, 利用病人座谈会、健康宣教的机会讲授有关医学知识和医院感染知识, 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重要性, 进行不同形式的全员教育, 医院感染培训率达100%。

2.3 建立长效医院感染控制组织、监控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是现代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感染已成为影响病人安全、医疗质量和增加医疗费用的重要原因, 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监控制度, 医院设置医院感染组织体系, 明确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 科主任、护士长应发挥组织监督作用, 一线工作人员应对医疗废物收集实行监督, 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3 小结

基层医院要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与医院感染有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基层医院还要有良好的财务和后勤保障制度、规范的择业行为及有效的组织和监控体系做保障, 医疗废物在源头上减少流失。通过分析影响基层医院废物收集的相关因素, 落实应对策略, 有效控制和减少医院感染发生。

参考文献

[1]何艳文, 张翠红.保洁员医院感染相关知识调查分析[J].齐鲁护理杂志, 2007, 13 (24) :105.

[2]张惠浓.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J].现代医院, 2008, 8 (2) :134135.

3.医疗废物工作人员的防护 篇三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1.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2.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3.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防止医疗废物接触身体。

4.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时,必须加穿防水饭单、袖套。

5.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4.保洁员及医疗废物转运人员职责 篇四

一、在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指导下,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二、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工作,并保持经常整洁。

三、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四、避免交叉感染,把好洁污路线关。不交叉、不逆行,做到了洁污分开。

五、拖无菌间、包装间、清洁间及走廊的拖布分别注上标记,以免拖布混合使用。

六、室外场地要做到“六无”(无沙土、无烟头、无纸屑、无垃圾、无杂草、无塑料袋)。

七、室内场地所要做到“三保”(地板保洁、天面保光、门窗保亮)。

八、卫生间要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盘、蓄水池、尿池、厕坑等冲洗清洁)、“二净”(门板、玻璃要擦拭干净)。

九、明确沟渠要定期清理,做到无余泥、无堵塞、无垃圾,确保排水顺畅。

十、除“四害”(月尾检查)。确保在包干范围(含院内教工宿舍)的公共场所的”四害"(鼠、蟑、蚊、蝇)的次数及清杀工作达标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职人员职责

一、专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人员要认真学习本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我院的有关规定,上岗前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熟悉并掌握自我防护及处理方法工作时穿戴防护衣服、手套及胶鞋,必要时戴防护眼镜,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三、专职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必须检查包装袋,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四、专职人员与科室进行医疗废物交接时,双方必须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交接时间、种类、重量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做好月汇总报表,所有资料交院感科保存。

五、专职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垃圾不得暴露于车外,不得挤压、超装,以免造成包装物及容器破损,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点。

六、专职人员每天从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暂存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由两人同时进行,以免运送车内的垃圾丢失。

七、每日的医疗废物院内收集及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交接后,应及时对运送车辆及暂存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5.医疗废物领导小组职责 篇五

组长: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

2、建立会议制度,主持召开每半年一次的医疗废物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3、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是召开。

4、拟定的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审定。

组员:

1、在组长的领导下,分担各个部门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和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标准。

6.广西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 篇六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环保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规范我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行业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医疗废物排查工作,系统、有序地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排查工作,掌握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以此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发展,提升我区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保障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为自治区卫生厅厅长、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成员为自治区卫生厅、环保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各一位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日常协调事务性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分类、暂存环节的管理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进行排查。

环保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排查。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污水排放管网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管网的排查。

公安部门重点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转让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情况进行排查。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情况进行排查。

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大中专院校的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排查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开展对非法利用医疗废物生产絮用纤维制品、食品包装的情况进行排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相关的排查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学科研、教学单位,各市、县(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非法加工利用医疗废物的企业。

1.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等五类医疗废物;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3.上述有关单位产生的污水处理情况。

(二)排查重点。

1.是否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者组织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2.医疗卫生机构是否产生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等五类医疗废物的情况。(卫生、人口 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或者设备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是否存在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行为。(环保、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是否已取得环保行政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转让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环保、公安部门负责)

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是否按规定对污水进行处理,是否存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情况。(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6.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编制与风险防范情况。(环保、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7.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是否进行严格消毒;是否存在未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8.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职业个人防护情况。(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9.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环保、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10.是否存在非法利用医疗废物生产絮用纤维制品、食品包装的情况。(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

11.大中专院校的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 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3月):组织动员阶段。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本辖区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和培训会,进行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2012年4月):自查整改阶段。

排查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2012年5-6月):全面检查阶段。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排查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阶段(2012年7月):验收评估阶段。

根据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市排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督导,各市、县(市、区)对属地排查工作进行验收评估。自治区将对各市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排查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督促相 关单位认真履职,进行彻底排查,做到培训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监管。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制定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二)全面排查,注重实效。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规定开展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全面掌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督促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多次出现同一违规行为的单位或造成危害后果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在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医疗废物处置组织领导机构要加强部门联系,密切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健全排查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负责”、“谁生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竖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及时查找和发现环境风险 和安全隐患,坚决把污染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及时沟通,认真总结。

7.医疗废物领导小组及职责 篇七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广大患者与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环境保护和传染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如下: 组

长:xxx(法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xxx(副院长)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度定制与落实;院感工作。

成员:xxx 负责医务科室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事故处置。以及负责预防接种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xxx 负责护办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xxx 负责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xxx:负责治疗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室,张贵强为办公室主任。

8.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职责 篇八

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为立足点,以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和危废(医废)处臵项目建设规划为载体,努力促进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产生、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为监管重点,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全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省危险废物无害化处臵率达到

%,“双三十”单位危险废物、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臵,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 问题。

——工作目标。到2015年,摸清全省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臵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臵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臵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臵设施。

三、任务要求

(一)加强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

1、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2011年上半年,启动全省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库。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处臵、利用、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处臵危险废物的企业。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中的49 类危险废物,均需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种类、产生、综合利用、处臵、贮存、排放以及废物接纳单位等有关内容。

自2012年起,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于每年3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变更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臵等有关资料。

2、确定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单。2011年底前,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确定重点源的原则: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国家级重点源;年产或 贮存危险废物10-100吨的,列为省级重点源;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10吨的,列为市级重点源。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纳入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

3、强化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从今年起,全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推动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设臵专门的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并建立正常的管理制度。2011年6月底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省环保厅将组织固废管理部门对全省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评估,并对重点企业应急演练执行情况和应急装备配臵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②依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正确鉴别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规范建设,并设臵危险废物标识。对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确保无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加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③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详细的记录危险废物的 产生、贮存、利用、处臵等情况。

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臵等经营活动。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加强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的监控,自2011年起,确需实行跨省转移的,要经省环保厅组织固废管理部门对转入地(利用单位)或转出地(产生单位)的处臵能力、数量等情况现场核查合格后审批。对实行跨市转移的,省环保厅将视情况进行抽查。

⑤自建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设施的,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等相关标准,并定期对利用处臵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其中对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加大重点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建立正常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确定的省级及以上重点源,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市级重点源每年不得少于二次。要结合环保专项行动,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同时,各地要把产生废矿物油和铅酸蓄电池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为重点,加强对流通领域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坚决取缔污染严重的废弃铅酸蓄电池非法利用设施。各地要组织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臵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评估,2011年11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环保厅。

5、强力推行危险废物行政代处臵。省环保厅于2011年底前出台《省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推行代处臵的意见》。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贮存、处臵情况的管理,对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责令限期处臵;逾期不处臵或处臵不符合规定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指定单位代为处臵,处臵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承担。拒不处臵且不承担处臵费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代为处臵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6、完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评审批和验收。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时,要逐项审查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臵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并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环评机构提出的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和利用处臵的建议进行审查。对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大以及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不清、无妥善利用或处臵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要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臵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管理计划等进行核查。

(二)加强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1、严格把关,不断完善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证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以及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已取得省危废经营许可证或拟申请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务于2011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否则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年审或审批。自今年起,凡申领省及以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均由省环保厅组织固废管理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时,省环保厅将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加强监督,及时跟踪危险废物经营持证单位运行情况。2011年起,省环保厅每年将组织固废管理部门对危废经营单位经营和污染防治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臵经营活动;是否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是否建立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监测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臵经营活动的行为。对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 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请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3、规范操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对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设施操作人员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省环保厅组织固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专家编制培训教材,制定有关培训、考试计划,通过培训、考试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处臵。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负责从医疗卫生机构收集医疗废物并进行无害化处臵。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防止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2、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各级卫生、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设施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小规模医疗废物焚烧处臵设施的监督性监测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在2011年底前依法淘汰或者关停。不具备集中处臵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 等偏远地区,自行就地处臵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环保、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合作,创新工作举措,联合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利用和处臵的行为,确保监管到位。省环境保护厅固废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各市、县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标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考核,自2012年起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纳入对市县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因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引发突出环境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坚决取消该地区环境保护评先资格。

(二)不断完善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固废地方立法,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或规章,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污染防治职责,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进口废物管理、电子废物利用等方面的措施规定,切实明确产品生产者在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责任,积极构建资源回收管理资金使用框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出台推进危废处臵产业化、医 疗废物监管、规范进口废物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会同财政、价格等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臵收费政策,保证集中处臵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各地要认真落实全国“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分制定实施计划,切实明确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我省集中处理处臵设施建设。省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危险废物填埋设施选址规划,保障中长期危险废物填埋设施建设用地;采取技术措施和经济手段,控制危险废物填埋数量。

(四)努力强化宣传培训。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内危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出台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增强环保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的环境意识。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制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利用和处臵状况,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我省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处臵等方面的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五)积极提升能力建设。强化各级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制定设区市和县固废管理机构建设标准,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设区市和重点县抓 紧设立专门的固废(危废)监管机构。全面提升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省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和登记交换中心。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依托,建设区域性危废应急处臵中心。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全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转移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审批;逐步实施电子监控,全过程跟踪监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臵情况。

9.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总结 篇九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身体健康,一年来,我院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确保医疗费物的安全治理,本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专人负责。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保证收集、运输、暂存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

三、对全院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全体职工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四、共收集、暂存医疗废物250余千克。其中感染性230千克左右,所伤性20千克左右。处理医疗废水约300吨左右。

五、我院医疗垃圾使用专用塑料袋包装。

六、专职人员余科室人员及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实行双签名制。保证医疗废物的不流失。严禁一切废物流向市场。

总之,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保证了医疗安全。但仍存在在不足,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去完善,保证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顺利完成。

10.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职责 篇十

一、名词解释

1、手卫生:是指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工作时意外地被患者的血液、体液等物质污染,或被患者血液、体液等物质污染的针头、手术刀等锐器刺破皮肤,而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意外事件。

4、标准预防:是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的措施。如戴手套、护目镜、穿隔离衣、防护服、手卫生等。

二、填空题

1、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

2、我院的医疗废物由 巴中市医疗废物处臵中心 统一处理。

3、多重耐药菌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4、医疗废物暂存点要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止渗漏、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在医疗活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防护服、鞋套等应用 黄 色的专用包装袋盛装。

6、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7、医疗废物的主要包装物有包装袋、利器盒与周转箱。

8、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更换包装物或者容器。

9、收集人员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时,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穿戴工作服、口罩、厚乳胶手套(如手部有皮肤破损要戴双层手套)、防酸鞋等。

10、每次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工作结束后,脱掉手套,并按正确的六步洗手法洗手。

1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容器应有分类标识和警示标识,容器必须每天清洁消毒 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2 天。

12、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破损或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1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中规定,利器盒整体颜色为 黄 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13、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属于 感染性 医疗废物。

14、手卫生是指医务人员 洗手、卫生手消毒 和 外科手消毒 的总称。

15、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由专人收集、双层包装,包装袋应特别注明是 高度感染性废物。

16、从事医疗废物处臵的工作人员在处臵医疗废物时应当穿戴的防护用品有 工作服、口罩、厚乳胶手套、防护靴等。

1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或买卖医疗废物。

三、问答题

1、六步洗手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搓擦;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替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搓擦;

(4)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替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交换进行;

(6)将5个手指尖并拢在另一手掌心搓揉,交替进行。必要时清洗腕部。

2、简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对医疗废物登记的内容及资料 保存年限?

答:登记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什么是感染性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哪些?

答: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4、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如不小心被刺伤或眼部粘膜等发生职业暴露时,要怎样处理?

答:(1)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从近心端到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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