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合作合同

2024-07-13

承运商合作合同(通用10篇)

1.承运商合作合同 篇一

集客业务承运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一、为了规范集客业务承运商的选择和管理,优化承运商资源,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保障物流服务质量和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并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物流服务,提高中通信息物流集客业务整体服务水平,特结合公司集客 实际业务和行业特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定义的承运商,是指具备能向集客业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配送、退货等物流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物流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传递,且具有抗风险能力的经营性企业。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客业务各项目中心对承运商的选择和管理。

第三条 组织和职责

一、部门设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选择、评价、淘汰,确定合格承运商和服务质量等级。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组

长:部门分管经理 副组长:拓展运营中心负责人 组 员:各中心经理、各项目经理

第四条 承运商管理原则

一、承运商的选择应遵循“质量、成本、战略与服务”并重的原则。

二、承运商准入、考察、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承运商的合作应遵循“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双赢原则。

四、承运商的管理应遵循“奖罚分明,管控与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承运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国内、物流业务资格的法人企业;

二、业务范围为经营全国性或区域性业务,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三、已连续经营2年以上相关业务;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办公场地等。

五、有固定的配送、运输设备;

六、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七、需提交公司配送范围、年营业额、主要合作对象、运行质量等相关资料及证明;

八、企业资信良好,管理规范: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口碑、资信状况良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九、需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有专人负责车辆运输,有购买相关运输保险,具备足够的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性。

十、具备开具可抵扣税务发票能力(部分企业因规模原因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须具备开具普通税票能力)

十一、其他应符合选择承运商的条件

第六条

承运商准入技术要求

一、能够满足7*24小时的业务响应;

二、提供明确对应客服人员的专职对接人2人,并保证客服接口人员7*24小时可联系;

三、确保所有网点具备实时的信息反馈服务能力,并按照我公司制定的服务规范要求处理物流订单;

四、根据客户业务查询请求,承运商至少在业务系统内保留3个月内的订单,保存3个月内的纸质底单,应在系统中提供最终业务运单的扫描件;

第七条

新承运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集调研:项目中心首先对新承运商进行尽职调查和资质审查。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填入《ZTXX拟合作承运商企业情况调查表》(附件一)。

二、初步筛选:拓展运营中心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次审核,遴选出与业务需求相匹配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进入发货试用程序。

三、合同报批:进入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并附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合作方案及相关企业信息。

四、签订合同、试合作:合同批复之后,新承运商进入试运作。试运作时长不少于1个月。试运作期间的业务量不得超过总业务量的1/3。

五、试运作审核:根据试运作期间表现,由项目中心牵头对新承运方的发货保证能/ 7

力进行评价和审核,对企业资质、管理、价格、服务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填报《ZTXX合作承运商评估表》(附件二),报公司承运商评价小组批准后,列入合格承运商名录。

六、签订合同、正式合作:

试运作合格的承运商,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条款必须包含对承运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风险控制等内容:

1、履约保证金管控

对月运量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承运商,推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a.最低质保金或担保、抵押额为干线运输区域预估日均发货金额的五分之一进行收取;

b.运量达到履约保证金额度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相同额度的运费作为履约保证。

c.应在物流合同中包含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抵押的相关条款;

2、服务质量条款转嫁

a.上游客户的服务质量要求尽量同等转嫁,包括准点提货、到货及时率、回单及时率、货损率、油价联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指标的要求以合同形式固化下来,协议模板见附件三《物流配送合同》。

3、保险保全管控

a.干线承运商必须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单车保额不得低于出库量最大线路的日均发货金额;

b.干线承运商需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作为物流合同附件。

第八条

承运商服务质量管控

一、备用承运商机制

承运商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立即暂停合作,并在24小时内启用备选承运商进行服务。待双方赔偿责任明晰,赔偿金额到位后视情况再进行恢复;

1.备选承运商的选用须符合本办法中关于承运商遴选的条件和原则;

2.各区域各路线需要有二个以上承运商,除了实行双网或多网作业外,应保留有备选承运商作为替补;

3.后备承运商是指已经与我公司签定合同,但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已经交纳履约保证金但并未实际合作业务的企业。

二、定期考核机制

1、月度考核:按项目中心为单位,按月对承运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承运商评价管理。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月度总分为100分。考核细则详见《ZTXX承运商服务质量月度考核表》(附件四)/ 7

2、月度考核结果应用:月度考核结果直接与运费结算挂钩。凡考核指标不达标,出现货损货差等情况的,按上游客户处罚同等转嫁。

3、季度考核:季度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周期内按月平均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周期内月平均考核得分在80~89为“良好”;平均月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季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公司合作承运商名册。对于季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承运商,月平均分在60~69分的,暂停承运商承接业务一个月,扣除1/2保证金;月平均分在50~59分的,暂停承运商承接业务二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扣除全部保证金2万元;月平均分值在50分以下,暂停企业承接业务半年,扣除全部保证金。连续2个考核周期均不合格,从公司合格承运商名单中清除,重新进入准入评估程序。

5、年度考核:每年1月,由部门组织对各项目承运商上年度的合作服务情况进行评比。各项目中心将月平均运量在10万元以上的承运商,按平时月度、季度考核结果统计排名,作为优质承运商候选名单呈报部门,部门根据各项目中心的业务量与物流商数量等数据进行权衡核定,评选出年度优质承运商,拟签定框架合作协议,纳入长期稳定合作承运商,报上级公司审批。

三、合格承运商动态管理

当承运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将直接取消其承运资格。

a)承运方经营范围及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不再满足项目运作需要的; b)一年内承运商累计发货准时交付率低于60%; c)对公司发出的整改措施无力改进或不愿改进的; d)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承运商资格取消的条款; e)对承运商第二方审核得分较低或发现严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f)公司承运商评审及审核为不合格,且承运商整改不力的; g)提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

h)要求承运商进行相关赔偿,但承运商未完全按时执行的; i)停止承运达一年以上的,并确认以后也不再发生承运关系的; j)向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支付佣金或回扣的;

k)在与公司产生和解决运输争议和分歧时,擅自扣押留置我公司托运货物的; l)其他原因。

第九条

承运商运营预警机制

各项目中心通过对市场情报、管理指标的监控,对承运商的运营情况进行分级预警:

1、蓝色预警 / 7

管理提示:连续2周服务水平低于区域平均水平(或合同要求)或出现承运商自身管理不力。

预警对象:承运商项目经理;

管控节点:提供服务质量下降的书面说明。

2、黄色预警

管理警告:连续4周服务水平低于区域平均水平(或合同要求)或发生运营质量严重下降;

预警对象:承运商项目分管负责人; 管控节点:提供运营整改措施。

3、橙色预警

管理提示:濒临淘汰,连续6周服务水平低于区域平均水平(或合同要求)、资金风险、承运商信息系统崩溃,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等; 预警对象:承运商公司副总以上负责人; 管控节点:停货整顿或停止合作。

第十条

承运商淘汰机制

一、承运商淘汰条件 1.合同到期不续约;

2.停货整顿时间超过10天不能恢复,部门通知承运商淘汰; 3.承运商提出解约、并赔付违约金;

4.履约保证金低于标准、承运商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仍未补足; 5.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致使造成严重影响与损失。6.发生故意扣押货物,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诈行为。7.服务态度恶劣,对提出的投诉意见不予整改。

二、承运商淘汰操作流程

1.对于本办法所规定的应淘汰的承运商,由项目安排提交申请,经拓展运营中心和部门审核完毕后,予以关闭物流信息入口;

2.项目中心按业务操作流程将上述决定通知承运商;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三个月后且在途资金、货物以及所有账务结算完毕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承运商。

三、承运商淘汰相关规定

1.淘汰承运商程序完成3天内,部门必须发布公告。并登陆公司集客信息系统把该供应商信息从合格承运商信息子库转移到淘汰承运商信息子库;2.因下列原因所淘汰的承运商,将不得成为公司后备或合格承运商:

 因承运商原因或供应商的不作为,造成公司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的; / 7

 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致使造成严重影响与损失;

 发生故意扣押货物与代收货款、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诈行为;  服务态度恶劣,对提出的投诉意见不予处理或经常无故拖延的;  发生法律诉讼的。

3.下列原因淘汰的承运商,企业组织构架变化或相关人员变更,原有问题整改方案经公司确认的,淘汰满一年,可重新申请合格承运商。

 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服务,对重点项目客观上造成影响遭投诉被淘汰的;  服务投诉处理不及时或经办人原因遭淘汰的;

4.因淘汰承运商造成合格承运商数量不足的,项目中心应在一周内补充新的合格承运商。

第十一条

承运商的档案管理

1、承运商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a)承运商总目录;

b)承运商会谈纪要;

c)承运商提交资料清单及附件; d)询价单及报价书;

e)询价比价表;

f)承运商服务质量月度考核表

g)承运商服务质量季度周期评定表;

h)ZTXX拟合作承运商企业情况调查表;

i)ZTXX合作承运商评估表;

j)客户服务投诉单;

k)承运商合同、补充协议书 l)承运商其他材料

2、承运商档案保管管理部门:拓展运营中心

3、承运商档案保管实施:各项目中心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归属部门。

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附件

附件一:ZTXX拟合作承运商企业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ZTXX合作承运商评估表 / 7

附件三:物流配送合同

附件四:ZTXX承运商服务质量月度考核表

物流分公司业务二部

2016年元月 / 7

2.承运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在村管辖山地开发瓷土矿产资源。甲方开采的瓷土、矿类产品,由乙方负责承包运输。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以 “互助互利”为原则,确保运输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运输工作有一个完善管理程序,必须由乙方组织车辆统一安排运输。并配制一车一卡,按卡对车号装货。甲方不能任意调配车辆运输。运输路线()全程约13公里。

二、运费单价:按 “吨”为单位计量,每吨壹拾伍元叁角人民币(¥15.3元)。甲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及市场物价回动特殊,运费单价另作协商调整。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份由乙方统一结算,甲方不得与司机或车主个人直接结算,如有类似事项发生,乙方有权暂停其产品运输。每月15号甲方应支付前半个月运费的50%给乙方供车辆燃油及其他费用。每月月底对单结算,次月5号前甲方必须将上月的全部运费款项付清给乙方。

四、甲方按发货量每天需要多少车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排车辆。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安排车辆,确保甲方的发货计划及运输任务完成.六、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装卸货。

乙方要保证做好运输安全措施。为了保护好村道的水泥路,并要按照白礤村委会决定限载15吨以下,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要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如发生交通意外与甲方无关。

七、在运输路线范围内的水泥路村道如有民众纠纷的,应由乙方出面

调解处理。其它泥路村道及个人利益纠纷,乙方协助甲方调解。严重违规者报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八、双方如有其他事项在本合同没有协商明细,另作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随着甲方资源开采结束自然失效。

九、以上协议受法律保护,双方公共遵守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造成经

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视其情节轻重,可按法律程序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后自然生效。

甲方:(代表)__特此协议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__

3.快递承运服务合同 篇三

委托方:cc(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2、从承运货物时,至收货人签收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3)客户自行包装,因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4)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6)经了解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3、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税 号: 税 号: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 字 日 期 : 签 字 日 期:

附件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开票金额为人民币: 元

甲 方:乙 方(公章)

4.水泥承运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WZCG—

甲方: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徐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水泥拉运承包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由乙方承运,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承运范围

甲方二○○八各项目施工所需水泥的运输、装卸。

二、承包方式

采用包装卸、包运输的承包方式,装卸工人、运输车辆等均由乙方自备。

三、承包单价

祁连山水泥厂拉运至以下各工地价格:

1、拉运至x县城30元/T;

2、拉运至x高邵路52.5元/T;

3、拉运至x郑百路62.5元/T;

4、拉运至x县城58元/T;

5、拉运至x城区16元/T;

6、拉运至x华田路28元/T。

各施工项目部拉运的缓凝水泥拉运到现场后,未进行人工卸车,采用车辆倾倒卸车的,双方应认真清点数量,且每吨减去2元卸车费。

此单价均为包装卸、包运输价格(新开工程另行确定运价)。

四、双方职责

1、甲方采购员负责开据水泥厂水泥调拨单,甲方保管员及

时提前通知乙方,按项目施工用量拉运供应水泥。

2、乙方要保证甲方各施工项目的施工用量,及时供应,不得出现停工、停料现象。

3、乙方在拉运过程中要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违章及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4、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必须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注意现场甲方的机械和人身安全。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不按规范操作要求操作所发生的任何机械损坏、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五、计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到甲方领用水泥调拨单每次不能超过200吨。

2、乙方领用到的水泥调拨不能出现丢票、改票等现象,严格按照领到的水泥调拨数量进行供应,如出现丢票、改票现象要按相应数量金额进行赔偿。

3、因乙方组织、安排不到位造成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视拖延情况,甲方有权每次处以100—200元罚款,在当月挂账时扣除。

4、乙方拉运水泥要服从甲方现场保管员的管理,要按水泥调拨单上填写的名称进行供应,否则导致水泥使用混乱,责任由拉运人全部承担。工程结束时,料场采购员收回乙方的水泥调拨单,不得用其他的水泥调拨单顶替。

5、乙方每月15日同甲方各施工现场保管员及料场进行对账,及时核对数量并履行挂账手续。

6、乙方承运水泥,必须确保水泥的拉运数量,不能出现数量短缺现象,如出现水泥数量短缺,甲方除要求承运人按市场价进行赔偿外,并处以承运人短缺数量总额10倍的罚款。若出现短缺两次以上,甲方另行委托拉运人。

7、甲方保管员每月5日、15日、25日按实收数量进行结算,付款按建筑公司月度计划执行。

七、违约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建筑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5.承运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亊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往成渝各地的货物运输,运输方式包括(汽运、航空、铁路、快递)。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

3、约定价栺若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幵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

4、乙方指定为甲方货运代理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相关货运亊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仸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事、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天源公司倉庫提货或接收甲方臨時其它地點。

2、对甲方要求上门接货的业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后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甲方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包装,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标准。零散货物乙

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幵有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甲方负责包装货物的,如外包装良好,货物发现短少或损坏,乙方不负赔偿责仸。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5、甲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乙方负责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对甲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应甲方要求及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7、若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航班、公路、铁路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提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计划预订安排车辆。

2、准确填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幵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甲方普通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

品等)按乙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经甲方指定的物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的货物交接、验收、结算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件,视为甲方行为。

4、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情况和预计时间到达。

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6、甲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主动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亊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从甲方处获取的资料和相关

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需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幵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2、乙方给予甲方的各种优惠,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之

成为与乙方谈价的筹码。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双方约定:

1、委托运输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核定的《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或双方商

谈价栺(须书面确定)为准。

2、乙方按照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乙、甲方付款采用周期与限额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结算限额为万元。两者俱一即可结算。

甲、甲方委托运输的费用采取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C、现金即时结算。

D、甲方需要返单结算的,乙方返单后,甲方即付款。

3、甲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5000元的,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月结方式,甲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3、在结算期届满时或甲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乙方将结算清单电传甲方,甲方必须在三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因乙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幵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第四天甲方应将运费结付给乙方。

5、结算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7、运费结算时,甲方如因故三次拖延付款,乙方保留用其他方式追收运费的权利。

六、违约责仸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乙方到货保证:到货时间按附表时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乙方在附表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除遇到特殊情况如天气、机械故障、交通亊故、非人为等原因外。造成延误,延误一天,乙方负责解释原因,延误2-3天乙方减免该票货物运费的50%,延误四天或以上,乙方减免该票全部运费,但不影响其他货款结算。

2、甲方交货时按照声明价值支付保费。发生保险责仸亊故,乙方按照国家保险条例赔偿货物损失。超出声明价值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仸何责仸。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丢失,乙方根据汽运货物按照受损货物重量2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破损,乙方比照货物价值,最高按受损货物重量1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3乙方不承担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仸:

乙、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甲、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或损坏;

D、货物的合理损耗。

E、甲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F、甲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因为上述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必须合理性赔偿。

G、甲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信用条款

甲方月结(或半月结)运费达万元以上,或在结款期限届满后10天内多次催收,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如进行货物留置等。

八、其它亊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如双方均无意终止,乙甲双方续签本合同。

3、仸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如费用尚未结清,一方须在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幵附有效单证,另一方则按照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亊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乙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合同一式两仹,双方各执一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附加条款: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6.承运合同 篇六

甲方:随州市全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航空快递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航空货运和速递业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国际国内快件的承运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全一快递”的名义为乙方提供快件运送服务,为乙方争取各种时效措施;建立乙方档案,以提供统一服务和管理。

二、对所交寄货品:甲方有义务自行填写快件提单,并如实提供内件名称和数量。如因乙方填写提单不实,而致货品运送任何环节发生之错失问题,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接受乙方交寄委托 运输之货品后,除了《华沙公约》规定不可运输或本集团明确规定拒绝承运之违禁物品(见本集团POD单背书条款)外,有义务负责尽快将乙方托运货物出运并及时答复乙方有关货品运送流程的查询要求。

四、乙方交寄货品如系货到付款及第三者付款,在货物经甲方正常送达收件后,如发生拒付拒收现象,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原批价,如需将物品运回寄件地或其他地区,回程运费或寄件第三地运费应由乙方支付。

五、由于乙方对所寄货件的性能了解,故特殊物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包装,由于包装不当致使运输途中、途中货件损坏或漏失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对于确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甲方原因而致使快件延误(如天气异常导致航班取消等)。甲方将不承担运送延误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延误的事实和原因,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七、乙方交寄的快件,若不在全一集团派送范围内,甲方负责交同行或邮局并负责追踪查询,转交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对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延误,非全一所能控制,甲方则不负责任。

八、乙方如交寄贵重物品,应如实向甲方声明物品真实价值,提供购物正式发票

并申请保价,保价计费率为乙方声名价值的0.5%。乙方交寄物品,如果发生外包装破损或严重变形,从而导致物品损坏,应按照物品的维修价值或声明保价来进行协议赔偿.如乙方所寄物品没有申请保价,在甲乙双方承运期间如发生邮寄物品丢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金额(1000--1500)元。赔偿费用应经双方协商确认,乙方无权从应付的邮寄费用中自行扣除。任何理赔要求均应在运单签发后9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超出期限,乙方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九、甲乙双方按商定价格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有义务每月初向乙

方提供上月的快件费清单,乙方应在5日内完成核对,当月全额付清上月实际发生的运费。

十、合同一方如欲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则需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双方结请帐款

后,合同终止。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协议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相互尊重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随州市全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电话:电话: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随州市南关口支行

帐号:***50115688

7.砂石料承运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

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乙方运输的砂石料,不得与第三方签订砂石料合同或砂石料的供应,乙方保证分批按时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不得延误甲方的施工进度。甲方在工程进行中有需要

时,要提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使得乙方有时间准备甲方所需。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结算方式:

1、结算价格以元/立方米的供货价格为准。

结算价格以元/立方米的供货价格为准。

市场若有大的价格波动,将随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2、结算方式:货物总款分批次拨付,具体批次分配最后一批次要给乙方结清所有货款。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标准,以甲方开出的“收料单”上签字后的单据作为验收

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数量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单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30天内仍未履行;

5、单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格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

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

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久、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该项目完工。

十、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件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8.货物承运合同范本 篇八

承运,指运输企业承受托人委托运送货物的行为。

今天学习啦小编将与大家分享:货物承运合同范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9.新邦物流承运合同范本 篇九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人):广州市沃尔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人):广州新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相同内容中,如本合同与以后的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有不同约定的,不论本合同与格式合同的性质差别,一律以具体交易中的凭证类合同文件为准。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本合同所附的乙方对外统一公布价格表进行定价,其他增值费用必须按照乙方统一的标准收取。(乙方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对所附对外公布价格表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公布价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对外公布价变动之前,乙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负责人,最终定价将按照约定的优惠比率随对外公布价的调整而调整)。发生以上种种情况时,如果甲方不同意,双方均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但最终以发生交易时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的托运书或货运单等交易凭证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 —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汽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3%,空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45%。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 1

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七、发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事件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对甲方进行赔偿,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绝支付已到付款期的运杂费给乙方。

第四条 目的地收货人签收货物等事项

一、收货人得到通知后超过五日不领取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收取相应保管费。收货人、托运人超过十五日不领取货物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包括丢弃、变卖。变卖后,扣除变卖费用及本次或累计所欠运杂费后的多余部分,返还给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内弃货的,应向乙方提交书面弃货通知。无论甲方主动弃货还是乙方处置货物,甲方均应如约支付运杂费。当约定收货人支付运杂费(即运杂费到付),但收货人却不予支付或不提货时,运杂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货代表不持委托书、身份证或持不合格的委托书、身份证要求提货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提供合格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资料。

三、由于货物的性质和长途运输的振动、装卸,甲方允许乙方交货时的货损、货差率为 3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销售送货单、收货人签收的提单或其它收货凭证作为支付运杂费条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证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已经收货的任意一种资料的,甲方就应

当支付全部运杂费给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此举不影响支付已经发生的全部运杂费。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给予的优惠运价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运杂费的支付事项

一、上一自然月的运杂费,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如果双方通过传真及其它简易方式不能确认对帐数目,或虽已确认但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则甲方代表应在对帐单或帐款确认函上签名或盖财务专用章等工商备案章)。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发票而未付款的,则应支付上次发票款后再要求乙方开票)。甲方代表应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名或盖备案章,并于收到发票后3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月27 号)支付现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过此日期)或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也有载明运杂费的凭证联,通过统计后再与乙方核实,应明知付款数额,应主动对帐并按期付款。

二、当一个自然月内运费每当达到万元时,甲方不按上款时间和方式付款,而应在每当达到此数额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此数额的运杂费。该月余下不足万元(与上行空格内的数额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对帐后下月支付。本款对帐、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当一个自然月的全部运杂费不足万元时,则于该月的下一个月3号前付清该月全部款项。从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头或书面对帐,并于7天满期之日起两日内付清。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时确认乙方的对帐数额,则乙方可按托运书、货运单、提单以及收货人各种签收凭证等能够证明运杂费数额的资料,向甲方收取运杂费。

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如果乙方主张并未实际收到甲方的付款,则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发票上的金额给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门收取甲方运杂费时,每次均须持三日内有效的收款委托书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则,甲方应拒绝支付。超过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现金。甲方违反本款约定,乙方无须举证证明自已未实际收到付款,则可主张甲方没有对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七、甲方延期付款,应支付每日延期额的0.5%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发生的运输交易均有效。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交易应受本合同调整):

1、根本性违约。如乙方未及时、安全地履行运输义务,未将货物如约交给合格的收货人或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赔偿义务和商定的赔付数额;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约定的运杂费。

2、在实际合作中,由于运输价格、运力、到货期限、运输线路、保价运输、待运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应运输等无法达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下列情况例外:

1、双方届时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在10天内达不成协议的。

3、甲方拖延、拒绝对帐或拖延、拒绝支付运杂费达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时,未到付款期的运杂费视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甲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第七条 附则

一、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已盖公章的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对方。

二、受托人作为业务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实际收款时由乙方临时书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应在委托书中表明)。变更代表应向对方及时提交书面变更通知,或重新递交委托书。姓名须打印在委托书上。如果手写,则须在姓名上盖章,否则不对姓名真实性提出异议。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审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写改动的文字(不论文字上是否盖章)均无效。确需改动的,应另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四、本合同之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每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其它约定(此条非必备。增加内容必须打印,不增加的删掉此条,不留空白,否则,此条不产生效力)。

甲方:乙方:广州新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名人:授权签名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单位委托以下员工办理与贵司的运输业务。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单证、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我单位将受托员工姓名打印如下。如果手写姓名,将在每个姓名上加盖公章,否则,我单位对手写姓名的真实性不予否认。变更名单,将书面通知或重交委托书给贵司。

1、受托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2、受托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3、受托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4、受托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5、受托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10.承运合同(长途) 篇十

承 运 合 同

甲方(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注:本合同有效

期满,在新合同签定之前,本合同约定条款继续有效。)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运输费用随行就市或

者另签常年运输价格协议,所签运输价格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在接到甲方电话(口头)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当天装的货物原则上

当天发运,出厂后货物的一切安全由乙方负责。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保证承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必须按照发车计划时间进行发车,如果乙方组织好货车来运输,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在24小时出货,甲方必须支付放空费用 /车。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接到甲方发货计划后应立即组织车辆按照计划日期进行发货,并必须满足甲方的发货需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原则上当天发运,当天发不出去的2天内必须发走(含计划当天),否则超出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 元/天。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出厂后甲方货物的一切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对于签订常年运输价格协议的客户按照签订的常年运输价格协议执行。

2、对于运输费用需客户支付的;需经过客户验货后有客户直接支付。

3、对于运输费用需要甲方支付的;乙方需将客户验货后的签字确认凭证带回公司,由公司和客

户确认后有公司支付。

雅迪科技合同类

六、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丢失或缺少的,应按照货物原价给与赔偿。

2、货物损坏或者划伤的由乙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七、为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和质量,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运输保证金-----------元人民币,合同期满且双方正式停止业务往来,并且双方无任何债务事项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发生违约或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做相应的扣除。因扣除导致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必须及时补交保证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含价格附件),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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