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2024-09-02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精选8篇)

1.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篇一

【发布单位】8060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6-05-15 【生效日期】1996-05-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大连市市区试行集中加扰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规定

(1996年5月15日在政发〔1996〕39号)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管理,促进对外经济、科技和文化交流,根据国务院《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市区(含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内,经批准接收由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

第三条 第三条 大连市广播电视局是负责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市区集中加扰传送卫星电视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下列单位可申请接收由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一)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

(二)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

(三)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

第五条 第五条 申请接收由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向大连市广播电视局提出申请,经市广播电视局审核同意,市公安局和国家安全局签署意见后,报省广播电视厅审批,办理《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六条 第六条 经批准并领取《许可证》的单位,由大连市有线电视台组织入网施工,工程竣工经大连市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安装终端解扰设备,并按规定的内容、范围接收有线电视台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第七条 第七条 有线电视台终端解扰设备由大连有线电视台专营专卖和组织安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自行销售、安装解扰设备,不准将经批准安装的解扰设备移作他用。

第八条 第八条 集中加扰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有线电视网前端,应设立中心控制室,做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审查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九条 第九条 集中加扰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信号质量及线路设备(包括解扰设备)的运转情况,由市有线电视台负责维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更换、破坏线路设备;不得擅自扩大接收终端,不得窃取集中加扰传送的卫星电视信号。

第十条 第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被批准安装地面卫星设施自行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可按计划分期分批入网,原有设施可以折价抵偿并网费或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经批准接收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应按规定交纳并网费和管理维护费。并网费和管理维护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接收由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或窃取集中加扰传递卫星电视信号的,予以警告、没收解扰设备,并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范围接收传送大连有线电视台集中加扰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或擅自扩大接收终端的,予以警告,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审批机关吊销《许可证》、没收解扰设备;

(三)擅自安装解扰设备或将解扰设备移作他用的,没收解扰设备,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不按规定缴纳并网费和管理维护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处以应缴费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销售解扰设备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解扰设备,并可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下达处罚决定书。实施罚没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款收据,罚款一律上交财政。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 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篇二

摘要:引进境外成功的电视综艺节目模式已经成为业内公认的电视节目制作保证成功的捷径之一。在成熟的模式引导下,这类电视节目引起中国境内收视狂潮。本文针对这种现象,阐述境外电视综艺节目对我国电视节目制作的影响,分析节目引进获得成功的原因和在此影响下电视节目发展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索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特别关注广东省电视综艺节目进行本土化创新的道路。

关键词:综艺节目;节目引进;本土化创新;互联网+

从当今全球电视综艺节目的发展趋势来看,电视节目模式的跨国流动是当今重要的电视全球化现象。全球电视节目模式交易的经济规模可观,并且出现了明显的增长态势。现今,国际电视节目市竞争场的组成已离不开这种电视节目的模式交易。在全球电视节目市场的范围内,流行节目的生产与销售模式已然成为了电视领域的重点注意项目,并且在电视节目市场中越发显著地彰显出其效益。

无法规避的是,近几年来,中国的电视节目市场也爆发出一系列十分火爆的电视节目,灵感均来自于引进国外受欢迎的电视节目模式。我们可以来回顾一下近几年的中国电视突屏,自歌唱类节目《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大举抓住了观众的眼球之后,《爸爸去哪儿》这档亲子类节目更是横空出世红透了大江南北。纵观这些节目,无论是在收视率、社会关注度,还是经济效益等方面无疑都获得了巨大的丰收。[1]目前国内热播的电视娱乐节目几乎都是引自国外娱乐节目的模式,大部分是向其购买版权。且看2015年,引进的数量已超过50档。其中占据当年平均收视榜前十位的电视节目就有5档是模式引进的。在这些节目中,更有如《中国好声音》这样突破收视率4.8的节目王出现。

一.境外电视节目引进在中国的成功与问题

内地综艺娱乐节目向境外节目模仿现象最红火的10年是21世纪头十年。那时,各电视台间为了求发展和争夺收视率都绞尽脑汁研究模仿世界上经典的受欢迎的及最新的综艺娱乐节目模式,最终博得了人们的眼球,赢得了高的收视率。境外电视节目为何能够在中国内地取得如此大的成功?本文认为,首先,就文化产品交流的角度来看,这能够促进我国与境外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在以“文化强国”为国家发展战略的21世纪来说,这无疑是充实本国的好机会。再者,就受众范围的角度来看,这些引进的节目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信息全球化与信息共享使得这些境外电视节目在其未被引进之前就被许多中国内地观众所熟知。还有,就电视综艺节目的体系完整度的角度来看,这些节目的引进填补了中国内地电视综艺节目的部分空缺,丰富电视综艺节目的体系,更提高电视综艺节目的整体品质。

电视综艺节目的引入的发展模式丰富了中国内地的电视综艺节目体系,繁荣了中国内地的电视节目,但同时也引发了业界对模式雷同、原创不足等电视节目创新问题的普遍关注和激烈讨论,让业界陷入了对节目引进这种发展模式持续生命力的担忧和对于电视节目发展模式创新的焦虑之中。

总而言之,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国电视界来说,电视节目模式的引进无疑给我国一次与世界同行的契机,与此同时,给国内电视生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也是并存的。我们在引进他国成功电视节目模式的基础上,也应当思考本国电视节目的输出问题。文化交流活动讲究的是有进有出,互通互利,若在电视节目的问题上只引入却不输出,那么这种文化交流的效果是聊胜于无的。因此,实现电视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该好好探索如何学习、消化、吸收国外电视节目的长处,同时利用我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本土特色,真正把握机遇。

二.韩国电视综艺节目发展模式分析

在众多影响中国内地电视综艺节目发展的因素中,韩国的影视文化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我们习惯性地将其称之为“韩流”。虽近年来,有学者认为“韩流”影响已经逐渐衰落,但日积月累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得“韩流”已深入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在新媒体飞速发展又迅速革新的时代中,不难在音乐领域、电视剧领域、综艺节目领域发现“韩流”的踪迹。这些具有韩国特色的文化在网络全面爆发,形成了另一番全民娱乐新景象。韩国综艺节目在中国的流行就是伴随着“韩流”的深入而来,二者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韩流”的深化是以综艺节目为表象,另一方面综艺节目以韩流为基础传播。而“韩流”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纵观韩国综艺节目在发展路上的前进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其尤为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是2006年。在2006年之前,韩国三大电视台综艺节目的发展轨道与中国基本吻合,不管是从综艺节目的类型来看还是各阶段的发展特质来看都很类似。而2006年之后,韩国传播行业开始对其电视节目的发展计划作出了大量改变。特别针对综艺节目的发展(类型、创新性、播出时间段)进行了大幅度的调账规划统筹。此后韩国的综艺节目开始逐步甩开原本的发展方式,并且飞速占领韩国娱乐节目市场。这样的改变不仅仅只推动了其国内的综艺节目发展,更是在韩剧在海外“受到冷落”之时,为“韩流”的继续“生存”注入了一针“强心剂”。[2]

三.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本土化发展思考

鉴于韩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发展,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发展之路可以做如下思考:

中国与韩国不仅在地理位置上相近,各种文化内涵也有着众多相似之处,如果我国的电视节目能够很好地模仿其发展模式,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的节目产品,形成独特的产业链,带动各方产业的共同发展,那就再好不过。

近年来我国的电视综艺节目发展受到境外电视节目影响巨大,在这样的影响下,确实有多档电视综艺节目取得不错的成绩,也为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本土化发展提供借鉴。其中,提到在境外电视综艺节目影响下爆红的节目,一定绕不开《中国好声音》。《中国好声音》办了四季,迄今为止热度不减。《中国好声音》的节目版权来自荷兰节目《The Voice》,该节目2 01 0年在荷兰首播,即吸引了该国18% 的人口观看。[3]好声音开播后,其全新的赛制形式、丰富的剪辑手法和纪实性的拍摄方式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浙江卫视的这一次节目引进是成功的。而成功的原因总的来说有两点:

一是成功的复制了原版节目的模式和制作方法。《中国好声音》不同于其他综艺节目,不是仅仅模仿外在的流程和形式,而无法关注节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亦不是花费时间精力研发新节目,而是直接花钱购买了版权。版权方会从节目流程、时间地点、情节设计到灯光等提供详细的说明。也会派专业的人员到现场指导节目制作、执行等各个环节。正是因为复制了原版的制作方法。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好声音》的LOGO、舞台背景、导师转椅等都与原版一模一样。《中国好声音》复制了国外原节目特别夺目的设计,完善的流程和吸引人的流程环节等确定能成功的因素,同时也按版权方的高标准要求来选择导师、乐队、工作人员,这些都使得《好声音》的现场效果和剪辑作品非常吸睛。原版权方已经吸引了约45个国家购买他们的版权,在各个国家制作过这档节目,对于观众喜好和收视爆点已经十分了解,这些经验的传授势必让《中国好声音》的制作和播放更添光彩。

第二点是更为重要的,即是在复制的同时不忘本土化创新。虽然说《中国好声音》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它能成为最能赚钱的节目之一并且在中国观众心中形成持续的影响力,还是离不开其本身的本土化创新。与原版的赚钱模式不同,《中国好声音》发挥本土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全产业链。国外观众有付费收看订阅节目的习惯,因此除去传统的广告收入,节目制作方还可收取观众收看费用,从中获利,但中国观众无需付费收看,《中国好声音》不能从这个渠道获取利润,节目制作方灿星制作便将目光投向音乐产业链。传统选秀节目选拔出来的选秀歌手在节目结束后便与节目制作方不存在利益关系,而灿星制作则是将选手签约以及签约之后的商业演出、唱片发售、演唱会等项目都收归自己所有。在旗下众多的优质音乐平台资源的支撑下,灿星制作为选秀歌手们量身打造好声音演唱会和各项活动等,从中获利。除此之外,灿星制作与好声音的导师们保持着良好的关系,通过导师制将选秀歌手与导师联系在一起,利用导师资源培养歌手,同时与导师一起开发音乐学院、演唱会等项目。完整的音乐产业链的形成使中国好声音的生命力延长了,持续的吸引力不仅使好声音歌手不被大众遗忘,也令好声音的收入渠道更全面,利润更大。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在境外电视综艺节目的影响下,真正能够成功的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应该是能借鉴优秀的国外电视节目模式和成功实质,并由借鉴逐渐步入自主创新,学会利用本土资源发展创新的节目。

四.广东电视综艺节目的本土化创新发展思路

在各大电视台争抢电视综艺节目这块蛋糕时,广东省的电视综艺节目则显得不温不火。纵观广东省本土电视综艺节目,能够引起大众广泛关注的节目少之又少。那么在境外电视综艺节目影响力如此之大的今日,广东省电视综艺节目要想获得长足的进步,该做出怎样的努力呢?

1.借鉴电视发达国家的电视节目制作模式

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文化渊博开放,按理来说电视节目发展有很好的资源支持,但是相对于其他地方电视台,广东省的电视制作却依旧是旧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电视节目造血能力差,没有足够的新意吸引观众眼球。同时,由于广东本地居民多讲粤语,作为粤语节目,香港电视台的电视节目发展较早更为成熟,并且已经吸引了绝大多数的广东居民,广东电视节目要同其争抢观众难度确实很大。在这样的不利条件下,要想杀出各大卫视电视节目重围,必要保证电视节目的制作模式不落后,电视制作质量有提高,电视节目内容有吸引力。借鉴电视发达国家电视节目制作模式,摸索电视节目制作规律,形成自身电视节目开发和发展的本土模式显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2.充分利用博大精深的岭南文化资源进行本土化创新

真正优秀的电视综艺节目应当是具有本土化的持久性内核的,仅仅是直接引进或学习视节目运作的形态可能在节目生命初期获得成功,但却无法保证能获得持续的成功。电视综艺节目的受众,首先是本土民众。因此,要想获得持久的收视率,首先必须满足本土民众的口味,为本土民众量身打造大众爱看的电视节目。在这样的发展方向指引下,对境外电视综艺节目的复制粘贴是无法推动电视节目的本土化的,电视节目制作的创新能力和造血能力尤为重要。以创新为前提,保持地域特色和本土化,并且为节目注入多元化的特点,才能在迎合电视收视本土观众的喜好的同时,也令更大地域范围的观众产生共鸣。岭南文化博大精深,广东电视节目若能充分利用好本省的文化资源,将文化魅力注入节目灵魂中,提高节目的原创力,便能吸引观众对节目中文化特色的关注,提升观众对节目形式和内容的认同感,推动本土化创新。

3.融入互联网+潮流,创新电视综艺节目

根据对2015年全球55000名互联网用户的调查,25%的受调查者每天都会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等终端上收看视频节目内容。这充分体现了观众收视呈现终端多屏化的趋势。而如今电视平台的营销已经超越广告,迈入4.0时代,即是以互动为导向的所见即所买的时代。广东省的电视发展也应当融入互联网+的潮流,以电视台为核心,构建覆盖受众生活圈的整个传播网络,优化产业链,创新电视发展新模式,在内容、营销、渠道和终端方面进行互联网化的转变。广东省电视台的电视节目逐渐互联网化可参考以下两种模式:第一种是电视综艺节目在电视、电脑、手机等跨屏传播,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转播或同步播出模式。在进行电视节目创作时,将传统电视节目制作思维转变为兼顾网络特点的创作态度,,使台网联动愈加深入。另一种模式是创新互动体验,多终端多平台联动。借助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以及各种手机APP,在节目中融入更多互动元素,比如微信摇一摇抢红包等形式,增强观众黏度。

参考文献:

[1]马若晨.“走出去”与“请进来”:中国内地电视节目模式引进现象研究[D].西南大学,2014.

[2]戚琪然.韩国综艺节目的探析与借鉴研究[D].扬州大学,2013.

3.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篇三

截至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五年过渡期结束,我国金融业进入对外开放的后“WTO”时期。而在国有银行引进外资过程中,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相关问题,很可能对中国的金融安全造成威胁。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应注意的问题

银行业外资的大量进入,对我国国有银行业的冲击在所难免。因此,在新形势下我国国有银行业引进外资过程中,如果不能正确把握好注资比例和关系,很可能对中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一定威胁。为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倒逼机制”可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没有选择到真正的战略投资者。2004年初,中国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提出新的考核标准和实现标准的时间表。而我们承诺的“准入宽松期”实际上也锁定了国有银行改革的进程,并同时确定了股改上市的前提条件是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来自政府的时间目标,迫使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引资谈判,这样,实际在引资前,已把谈判的主动权全部交给境外投资者。不仅如此,对国有商业银行价值的评估权也无一例外都交给外资机构。在这种“倒逼机制”情况下,两年多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加快股份制改造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股权定价能否做到公平、合理,也就不难得出结论。

(二)要正确认识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价值。尽管国有商业银行的净资产是判断一家银行价值的重要依据,但绝不是唯一依据。由于建行、中行、工行出售给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都没有超出1.20元人民币,这些价格甚至低于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出让价格,国有商业银行是否被贱卖是引起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是中国商业银行中最有价值的品牌,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中具有先天的优势,其品牌认知度是其他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它拥有巨大的销售网络,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具备在全国所有地区开展各种业务的物质条件。而且,这些网点大多占据各商业中心的黄金地段,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升值潜力。从已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看,出售给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有的甚至高出一倍,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还是无形资产,都不可能与国有商业银行同日而语。

(三)战略投资者的“曲线抛售”,可能导致国有股东丧失绝对控制权。为保证国家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制权,监管部门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中引进的外资必须是战略投资者,提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四条标准,并把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20%内,这样国有商业银行似乎不可能失去控制权。但如果国有股份被分散到一定程度,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若在香港仍延续股权分置模式发行上市,其境外战略投资人持有股份可申请转为H股,进而利用涉及类别股股东权益议案须经类别股东表决的规则,可能导致国有股东丧失绝对控制权。另外,战略投资者四条标准的核心是投资入股后3年内不能撤资、转让,但这一持股时间的限定也只是一个软约束,战略投资者完全可以在规定时间到期前“曲线抛售”。转让股权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国外投资者直接购买商行的股权可以在3年内不转让,但当国有商业银行股票在境外上市后从市场上购买的股权就不受此限。能不能使投资者持续持有股权,关键在股票价格的变动趋势和可能分得的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引进的外资是否都是战略投资者取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对投资者的回报。

(四)用股权换机制、换管理、换技术的政策意图可能难以完善治理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是为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完善。目前虽然通过战略投资者资金及管理经验的注入,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体制及生存能力方面都取得一定进步,但有资料表明,我国先期引资的商业银行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绩效改善的结果,相反却出现某种程度的业绩下滑。不久前发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生态研究报告表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70%是由于外部环境造成的。招商银行虽然没有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但通过其自身努力,也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其核心竞争力在国内各家银行中居于前列,在国际上也显示出强劲的竞争力。这说明,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完善,并不一定需要通过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方式来实现。为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而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产品、运行机制是必要的,甚至把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作为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一种途径也是合适的,但以此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步骤未免缺乏充分的依据。

(五)租金效应可能诱使外资战略投资者寻求获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租金是指由于不同体制、权利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银行业作为特种经营行业,在我国具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拥有特殊的地位和垄断权利,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我国银行业的绝对份额,在国内直接融资市场不发达、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谁能取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或经营权,谁就可获得巨额的租金效应。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作为一种“壳资源”,其“特许权价值”比起其他国家来就显得更加昂贵。因此,争取“壳资源”就成为各方利益主体争夺的焦点;进而负责审批这种“壳资源”的金融监管者就成了“公关(攻关)”的重点,金融监管者手中的“审批权”也随之身价倍增。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缺乏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和透明的政务公开制度,就难免会有某些金融监管官员在“暴利”的诱惑下置社会公众的利益于不顾铤而走险。在巨大的租金效应诱使下,外资战略投资者可能基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巨大租金效应而积极寻求获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

(六)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否影响金融安全。我们知道,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于优质客户。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否影响金融安全,除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控制权的丧失外,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面临高端客户的丧失。外国银行的进入往往盯住的是那些优质客户资源,以其在个人金融服务上先进的理念和产品,迅速占领国内高端个人客户市场。最近以来发生的数例大企业“倒戈”转向外国银行的事件,不得不令人深思。而国有商业银行一旦失去了高端客户,把高端市场拱手相让,最后的局面,恐怕是外资银行吃“肥肉”,我们的国有银行“啃骨头”,则中国的金融体系将面临拉美化的严重后果;二是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国内银行业中的优秀人力资源外流,从而使中资银行面临人才短缺的局面。因此人才争夺战的结果势必会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消极冲击;三是外资银行的进入,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和外汇业务的大量流失,这已经是正在发生的事实。当然,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并不一定会威

胁国家安全,关键是我们应该有安全意识,在引资谈判和引资后的具体业务合作中,尽可能地明确哪些是可以对外资开放的,哪些是不可以开放的。

二、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建议

(一)防止将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对立起来的倾向。因此,金融改革的目标不是看有多少家上市公司,不是看资本市场有多少市值,不是看股票指数的点位在什么位置,而是看金融体系能不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能不能支持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当前特别要防止将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对立起来的不健康倾向。

(二)在人民币汇率升值的背景下,把握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时间和节奏。在现阶段,需要及时制止各金融机构竞相甩卖金融企业股权的现象,避免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为名,通过鼓励外资参股控股金融企业的制度和规定,主动地为外资进入中国进行人民币升值套利提供便利。我国在全面开放金融业后,监管部门也应在坚持WTO总体原则框架下,有效利用国际通行规则,特别要利用类似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保护银行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体系安全。必须认真考虑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汇率制度改革、人民币升值趋势、国际贸易环境等因素,重视把握对外开放的时间和节奏。

(三)支持中小股份制银行的试点。面对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建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有条件的中小股份制银行进行综合经营的探索,对已有明确战略目标、良好合作伙伴、谈判条件成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应不限其规模、类别,公平对待,鼓励试点。参股、合资、独资是外国银行可能选择的三种模式,在这三种模式中,近期可能以参股和合资为主。参股和合资可使外国银行与东道国优势互补,可以通过“所有权保持国有、管理权民营化”的方式,以低成本的代价,达到“双赢”的目的,建立金融产业的治理结构。

(四)完善外资并购法规。由于银行业在外资比例控制或经营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而目前尚未针对银行业的外资并购出台专门法律。因此,要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租金,必须消除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垄断地位、逐步放开国内银行市场的准人条件、发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为此,一方面应抓紧制定包括反对行政垄断、反对政商勾结、反对合谋垄断等内容在内的反垄断法;制定反欺诈法,惩治银行商业欺诈和财务欺诈等行为。另一方面,放弃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中的行政任免和暗箱操作,引入公开、公平竞争的选择机制,形成经理人员自身条件信息、经营管理业绩记录信息、经理人员供求信息充分、集中、公开的、具有流动性的职业经理市场,有效降低银行经理人员的寻租行为。

4.广播电视播出技术维护及管理论文 篇四

1概述

广播电视是我们国家的喉舌,是现代主流媒体,是我们党重要的宣传工具,广大观众只有通过它才能真正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突飞猛进,2017年,由原来模拟电视转为数字化,给广播电视技术的维护和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广播电视播出设备由于长期处于工作状态,很容易出现各种故障,影响正常播出,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电视播出,加强播出技术的维护与管理,是广播电视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2技术维护与管理

2.1播出技术维护

播出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故障,因此需要对播出设备经常进行检修维护。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播出技术维护主要包含:日常维护、事故演练,应急维护三方面,具体如下:(1)日常维护所谓日常维护就是指对播出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检查和维护,我台每周维护一次,除了检修维护播出设备外,还必须检查UPS备用电源是否一直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当播出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断电时,可确保UPS备用电源能够继续供电,不影响正常播出。还必须对播出服务器进行日常重启等,我台每月重启一次。(2)事故演练事故演练是模拟播出事故,通过演练来锻炼播出人员对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提高技术水平,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播出故障。(3)应急维护应急维护是指当播出设备突然出现意外故障的时候而进行的技术维护,掌握故障排除的流程和步骤,快速的解决故障,把损失降到最低。例如:我台现在用的大洋播出系统主要包括四个系统:即播控系统、上载系统,编单系统、播出服务器系统。我们主要是通过硬件备份、视频制作、系统构架三个方面的预防和维护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硬件备份方面:播出系统包含两台播出服务器,一主一备,主备即时切换。主备服务器出现问题时自动切换到备服务器,保证节目正常播放,如果主播控黑屏或者操作失误,可以应急切换到备播控,避免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同时播出人员在信号源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矩阵切换器切换应急,避免黑屏、静帧等问题。视频制作方面:图片文件以及视频文件制作完成以后通过安全网进行传输到播出服务系统的分区系统,通过安全网的检查和传输,防止病毒通过其他的方式带入到播出系统,保证了系统内部的环境安全。系统构建方面:主备机之间采用千兆网卡连接,主备机大屏幕输出信号与高清视频信号接入切换器。切换器利用光纤连接到大屏幕,同时利用高清视频线将高清画面接入到切换矩阵,通过切换矩阵进入演播室系统。由于切换矩阵与切换器同处在设备机房中,因此一旦切换器与切换矩阵之间的视频线出现问题,可以轻松进行故障排查与维修。

2.2加强对播出人员的培训

播出人员对播出设备的工作原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到对播出设备的故障处理能力。当今广播电视节目进入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新技术带来新的挑战,如果不对播出人员加强培训,将无法满足设备维护的要求。在培训过程中,广播电视单位应当采用实践训练、交流学习、专家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结合的方式来不断提高播出人员的技术水平,播出人员必须具有危机意识,努力学习广播电视各种新知识。当单位引进新的设备和新的技术的时候,播出人员更要积极主动去学习新设备和新技术的相关知识,明确其原理,熟练掌握其可能会出现的故障的维护措施,当设备真的出现故障时候,才能够迅速果断地判断出故障,快速完成维修工作,确保安全播出。

2.3不断完善安全播出技术维护与管理制度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播出技术的维护与管理制度,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速、秩序井然的维护与管理制度,促进各个运行环节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得以实现。但在安全播出过程中,管理制度必须如实贯彻执行,不能只是一纸空文。单位领导必须做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上行下效来引领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维护与管理制度。

3结论

综上所述,播出系统技术维护和管理非常重要,它是广播电视产业的关键环节,它关乎到整个电视节目安全的播出,关乎到整个单位的发展与规划,关乎到广播电视产业的长远发展。在网络信息突发猛进的今天,作为主流媒体,我们必须保持广播电视技术的竞争性和创新性,不断加强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建立和完善播出技术维护与管理制度,加强对播出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加强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技术维护,才能从根本上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予以保障,从而为观众传输高质量的、安全的广播电视节目,才能使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到千家万户,才能使我们在竞争中获得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5.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篇五

我国的广播电视工作是我国的信息传播的中心体,其作用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丰富了我国人民生活的茶余饭后的话题。而且,我国的电视广播事业作为我国基础设施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作用也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但是,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壮大,对电视安全播出技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所以,我们应该努力提高我国电视广播安全播出技术的维护和管理,提高我国的广播信号传播,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含义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指在广播电视的节目播出与信息传输过程中,不会受到外界因素干扰而影响信号传输、内容播放等,保证用户能够及时、安全、通畅地接收到广播电视节目信息。

1.1广播电视节目的特点

1)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的主阵地。既然广播电视节目是面向大众的,当然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我国的众多的广播电视节目应该以正确的理论为引导,不应该播放不健康的言论和节目,播放的节目应该符合大众的口味。2)制作复杂。在我国,广播电视的制作好像是一个连带的反应,需要确保从设计制作到安全播出的一系列过程,这一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技术支持,同时也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制作设备。

1.2广播电视安全的内容

1)设备与人身安全。广播电视的制作是一个多环节互相合作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制作到安全播出的过程,我们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和努力都是为了能够使广播信号安全的传输,同时,也需要相应的工作人员可以确保制作和传输设备本身的安全性。2)传输系统的安全。传输系统是广播电视节目与受众的桥梁,因此,保证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必须确保传输系统的安全。3)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广播电视的节目制作应该符合我们人民大众的口味,应该具有一定的社会正能量,不应该迂腐滞后,带给人们消极的情绪,这就需要我国的电视制作业应该确保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积极的传播健康的信息。4)接收信号的安全。在广播电视节目产生和接受的一系列环节中,其中最重要的也就是传输信号的过程,同时,接收信号的安全性也就是指人民群众可以接受的存储的信号,而且这些接受信号必须是在另一个机构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比如说相应的声音、图像和文字等信号。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

近年来,广播电视技术在不断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广播电视的数字化。我国的广电体系都在探究先进的技术来保证播出的质量,加强对节目质量的研究。尽管我国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但是广播电视正受到新型技术与方法的冲击。随着3D电视、跨平台、跨网络等业务的进步,安全播出技术也在面临转型的机会和更大的挑战。我们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特表示为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安全播出技术维护与管理制度;2)加强对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3)对广播电视播出工作进行相应的技术维护工作等等。

3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维护管理的对策

3.1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更加高度的确保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我们需要对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制作人员进行一定的约束,而这些约束也是希望建立在一定的制度保障体系下的。我们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每个广播电视工作人员都能够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标准的完成电视节目的制作到接受信号的全过程以及相应的后期保障工作。

3.2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

1)素质能力。通过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道德宣传的教育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在实际工作中,用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每一项检查,每一次维护,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安全、优质。2)技术能力。通过技术培训、专家讲座、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技术人员的维护与管理能力。

3.3实现不间断的维护与管理

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和传播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些现实因素的影响,比如说由于节目接收设备的使用年份较长,就会使得设备产生老化和损坏,这就会使得广大的人民群众不能时时刻刻的接收电视传播信号,因此而错过播出日期。所以,我们应该对我国的广播电视传播系统实施不间断的维护和管理,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管理,保障我国的广播电视传播系统正常的运转,确保我国的人民群众能够更快更便捷地接收到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

4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经历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60多年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人民已经离不开丰富多彩的电视文化节目,看电视是人们放松身心、陶冶情操的一个途径。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是我国文化知识产业发展的一个标志,关系着国计民生,关系着我国传统历史经济文化的传播,关系着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等。我们也已经了解到加强我国的广播电视播出安全技术和维护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应该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其中就包括制度、技术、观念等方面,做好每一方面的监察与检查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需求,满足我国广播电视工作所带来的社会价值和精神价值。

参考文献

6.广播电视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篇六

1、严格贯彻执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确保广播电视发射场地、设施安全。

2、发射机房、接收机房、高低压配电室、调配室、天馈线场地、值班室、控制室等为广播设施重要安全场所,其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非广播发射所需的物品。

3、安全场所要配备消防工具和救护工具。

4、电器工具、电源插座、仪器、仪表及其它检修工具,必须使用三线插座,电源中线和保安地线不能混接,要有专人定期检查测试,要确保保安地线接地符合技术要求。

5、检修和处理故障时,要穿戴工作服、绝缘鞋和线手套,使用安全警告牌、名牌,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允许单人进行带电设备的检修和处理。

6、进行直流、交流和高频部分高压元件检修,必须用地线钩对检修部件进行放电。检修期间,检修部位要挂接地线钩,不准带电作业。检修完毕后,要摘除地线钩并指定专人检查。

7、在高低压区要悬挂安全警告牌。对无自动保安设备的高压场所、天线铁塔、室外变压器等要建设安全保护围栏,并悬挂安全警告牌。

8、天线工等高空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施工,施工前必须签定施工合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9、经常检查机房等安全场所的各种安全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严禁使用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10、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教育要经常化。

7.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篇七

1月1日起,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对2003年9月15日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

细化内容标准

医疗广告禁止以公众人物形象做疗效证明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广播电视广告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组成部分,并首次将资讯服务、广播购物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纳入商业广告的范畴,计入广告播出总量进行管理。

对于近年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医疗用品广告,《办法》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禁止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内容。为了避免对病人和播出机构形象造成伤害,《办法》还规定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播出。

针对目前一些企业使用国家名义做商业广告的现象,《办法》在规定商业广告中不得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外,特别强调了不得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此外,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也被严厉禁止。

量化播出管理

每套节目商业广告播出量每小时不得超过12分钟

在播出时长方面,《办法》将每套节目商业广告播出量由原来“按天计算”调整为“按小时计算”,并规定每小时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11点至13点之间、电视台19点至21

点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过去对广告播出时间的管理都是按天计算,给监管带来了一些困难,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白天广告少、晚上广告多的不均衡局面。”任谦说,《办法》将广告播出时长计算单位细化到小时,有利于促进广播电视广告合理编排,也有利于提高广告的到达率。

公益广告是提升媒体形象、企业形象最好的载体。《办法》专门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点至13点之间、电视台在19点至21点之间的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为了尊重公众生活习惯,《办法》还特别规定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节(栏)目不得以治疗皮肤病、癫痫、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或者医疗机构作冠名,公众用餐时间也不得播出此类广告。

与《暂行办法》相比,《办法》还新增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条例,明确指出在中小学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收听、收视时段,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不得播出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视的商业广告。“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酒类商业广告也不允许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播出。”

强化监督处罚

情节严重将采取退出机制,暂停商业广告甚至关停频率频道

目前,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清理整治工作仍然艰巨:虚假违法广告尚未杜绝;部分内容低俗的广告屡禁不止;内容夸大、夸张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数量较多,占广播电视投诉总额的七成以上。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对广播电视广告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针对目前医疗用品和金融理财产品等广告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食品、化妆品、农药、兽药、金融理财等须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商业广告,播出机构在播出前应当严格审验,不得播出未经审批、材料不全或者与审批通过内容不一致的商业广告。

《办法》还强调,制作和播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需要聘请医学专家作为嘉宾的,播出机构应核验嘉宾的医疗执业证书、工作证、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广告中据实提示,不得聘请无有关专业资质的人员担当嘉宾。

8.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篇八

为了更加高度的确保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我们需要对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制作人员进行一定的约束,而这些约束也是希望建立在一定的制度保障体系下的。我们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每个广播电视工作人员都能够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标准的完成电视节目的制作到接受信号的全过程以及相应的后期保障工作。

3.2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

1)素质能力。通过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道德宣传的教育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在实际工作中,用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每一项检查,每一次维护,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安全、优质。2)技术能力。通过技术培训、专家讲座、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技术人员的维护与管理能力。

3.3实现不间断的维护与管理

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和传播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些现实因素的影响,比如说由于节目接收设备的使用年份较长,就会使得设备产生老化和损坏,这就会使得广大的人民群众不能时时刻刻的接收电视传播信号,因此而错过播出日期。所以,我们应该对我国的广播电视传播系统实施不间断的维护和管理,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管理,保障我国的广播电视传播系统正常的运转,确保我国的人民群众能够更快更便捷地接收到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

4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经历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60多年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人民已经离不开丰富多彩的电视文化节目,看电视是人们放松身心、陶冶情操的一个途径。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是我国文化知识产业发展的一个标志,关系着国计民生,关系着我国传统历史经济文化的传播,关系着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等。我们也已经了解到加强我国的广播电视播出安全技术和维护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应该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其中就包括制度、技术、观念等方面,做好每一方面的监察与检查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需求,满足我国广播电视工作所带来的社会价值和精神价值。

参考文献

[1]孙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维护管理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7):60.

[2]任艳梅,刘丹丹.探析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维护管理[J].中国传媒科技,(1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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