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10篇)
1.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篇一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启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理顺全县“三资”监督管理机制,顺利开展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根据
县委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较迅速,势头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如有些村集体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不民主;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不透明,发包不规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经济深入发展。
㈠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农村集体“三资”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搞得好的地方,村级经济的发展就快就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新农村建设弥补资金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在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利于县、乡(镇)及时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情况,根据这些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
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制度上营造廉洁办事,不能腐败的环境,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从农村基层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还可以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载体。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是农民。农村集体“三资“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就是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现实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自觉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推行工作,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意把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的改革。各乡(镇)在推行中,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公开、为民、务实的原则,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㈠坚持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主体不变。在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后,“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依法办事。要由各村委会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公开。要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委托代理公开透明,防止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四是坚持规范程序。要按照务实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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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健全委托代理工作机制。检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是否成功,关键看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各乡(镇)要组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日常工作。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实现“三资”民主管理与电算化管理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社会评价与群众满意相统一。
㈢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在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过程中,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积级稳妥地推动工作开展,要注重引导,不搞行政命令,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行推行。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紧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实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委托代理,同时,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职,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到位。同时,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机关的规范管理,杜绝在联系帮扶中资金直达且不要收据的问题,有的村是用完后才报帐,有的村根本不报帐,导致乡镇代理中心不能正常监管。县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今后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重视,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及时查处。
三、明确任务,紧紧抓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关键环节
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注意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抓好推进落实。同时,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㈠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基本情况,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全面摸清“三资”底数和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清理登记情况要经“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按受群众监督,确保所登记资金、资产、资源的数据和情况真实无误。
㈡建好中心,办理移交。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所选调,不再增设人员和编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经村委会与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协商,按法律程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书,将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资”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㈢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结合实际,建立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到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必须适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㈣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确保“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并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检查验收。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在依法保障“三资”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实施监督,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纪委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对“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验收;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财政和农业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其他有关涉农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㈡做好宣传发动,树立推广典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操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依托乡(镇)财政所,建立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强,原则性强的工作,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为开展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把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同时,要认真总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中的好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㈢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要加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人员、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为更好承担委托代理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加大对有关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对委托代理服务人员、村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
同志们,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确保10月份实现“三资”监督管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完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2.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篇二
工作的情况汇报
武汉市农业局
2010年6月7日
市农业局关于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及代理全覆盖工作(以下简称“三资”工作)是根据省纪委3月23日•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三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10‟8号)、市委办公厅4月12日•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0‟8号)和市纪委5月11日•关于转发省纪委†全省农村“三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开展了农村“三资”工作,现将工作近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三资”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农村行政村截止2009年底为止,全市有2010个农村行政村,其中涉农的乡镇街为76个,共计195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59万人,总资产共计104.5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48.29亿元,共计总资源547万亩,其中:耕地276万亩,园地10万亩,林地126万亩,草地1万亩,养殖水面65万亩,其他69万亩。
二、“三资”工作的进展近况
(一)制定了“三资”工作方案。市农业局作为市“三 1
资”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和市委办公厅武办发„2010‟8号文指定的牵头单位,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省、市农村“三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市农业局于5月4日制定印发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三资”工作方案‣(武农文„2010‟40号),进一步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定了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方案规定:各区农业经管部门6月底前完成指导乡(镇、街)财经所(经管站)对各村上报自查登记报表的检查核实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证、证证“五相符”;7月底前完成“三资”报表的公示,并建立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对无异议的村级资产、资源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颁发区政府统一印制并盖有区政府印鉴的所有权、处分权权证;8月底前完成村账乡(镇、街)(财经所或经管站)“双代管”全覆盖,并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9月底前完成完善农村“三资”监管代理的建章建制工作,实行农村“三资”管理程序规范、民主决策科学运作、审计的长效管理机制;10月底前做好迎接省“三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全面检查考核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市农业局为了加强农村“三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于5月13日成立了武汉
市农业局农村“三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明星同志任组长,局纪检组长曾复胜同志和副局长杨玲同志任副组长,局属的监察室、经管局、计财处、种植业处、科教处、水产处、两型办、信息中心等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由局监察室牵头,经管局配合负责市农业局农村“三资”工作全覆盖的日常工作。同时组建了以监察室、经管局工作人员为主的,其他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农村“三资”工作的协调、指导与督导工作。
(三)开展了农村“三资”工作总动员和专业培训。目前全市主要涉农的新洲、黄陂、江夏、蔡甸、汉南、洪山等6个区均于5月中旬前陆续召开了“三资”工作动员大会,其中新洲、黄陂、蔡甸三个区分别于5月中旬前后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了农村“三资”工作的专业培训;市农业局科教处、市经管局和新洲区经管局于6月2日联合组织,对新洲区的旧街、仓埠、辛冲、汪集、道观河、李集等6个乡(镇、街)的40个行政村的书记(主任),乡(镇、街)经管站负责人、市区结对共建驻村单位的负责人共计106人在新洲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进行了“空壳村”经济发展暨农村“三资”工作统计报表的专业培训,重点讲解了省“三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制定的8份“三资”登记、统计填报表的填表注意事项与说明。
(四)及时调查摸底、掌握工作动态。全市的新洲、黄陂、江夏、蔡甸、汉南、洪山等6个主要涉农区分别于5月中旬前后,成立了区级农村“三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陆续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初步统计摸底,主要涉农区的1953个农村行政村的综合资产合计为104.51亿元,村级债务为6.72亿元;实行“双代管”的乡(镇、街)为69个,占90.79%,尚未完全实行“双代管”的乡(镇、街)为7个,占9.21%;全市实行“双代管”的农村行政村为1918个,占98.21%,完全未实行“双代管”的行政村为35个,占1.79%;全市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小组制度的乡(镇、街)为67个,涉及到1953个行政村;目前已基本实行电算化管理的乡(镇、街)为60个,涉及到1848个行政村。
(五)分类重点指导,推进工作进程。针对“三资”清理核实的复杂性,指导各区农业经管部门对乡(镇、街)经管部门和农村行政村自查清理工作进行重点协调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地对8份清查登记表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地清查核实,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实行监管代理全覆盖,完善会计电算化监管。
针对原已实行“双代管”的农村行政村,重点指导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农村“三资”增值保值,避免不必要的流失。
针对尚未完全实行“双代管”的乡(镇、街)和行政村,重点抓好抓实“三资”清理,实行农村“三资”“双代管”监管代理方式,扎实制定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市农村“三资”工作平稳、有序、全面开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召开推进会,狠抓贯彻落实。拟定6月底7月初召开一次有区农业经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乡(镇、街)“三资”工作代表参加的全市农村“三资”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6月11日市纪委“十个全覆盖”工作推进会中有关农村“三资”工作全覆盖的会议精神。
(二)培植工作典型,推进“三资”工作全覆盖。一方面在各区培植1——2个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及代理全覆盖工作抓得扎实、取得好成效的乡(镇、街)作为工作典型,以点带面,介绍经验、全面推广;另一方面加强调研一些偏远山区村庄开展“三资”工作全覆盖难度大的原因和症结,因村制宜,寻找对策,按时完成清理、监管、代理工作,以利推进全市农村“三资”工作全覆盖。
(三)狠抓工作薄弱环节,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重点在大农业区和尚未实行“双代管”的行政村,展开协调指导与督办工作。使其尚未完全实行“双代管”的7个乡(镇、街)的35个村快马加鞭,及时有效的完成农村“三资”清理、公示、制度建设和“双代管”的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农村“三资”工作进度平衡发展。
(四)指导制定和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农村“三资”工作,清理是基础,“双代管”是管理形式,监管是保证。只有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才能保证村集体财产免受不必要的损失,才能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的累积和壮大发展,更重要的是保证农民的合法收益不受侵犯,保障农民享有各项合法收益权,促进农民富裕,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8——9月份重点指导各区农业经管部门强化建立和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制度建设,在全市形成一种有效的、因地制宜的农村“三资”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全省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农业经管工作的管理服务体系。
3.股份公司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集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大鹏办事处《关于印发<大鹏办事处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鹏委办[2012]20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把“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作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与社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公司上下各部门按职能做好清查管理工作分工,全面合作,相互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抓好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清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涵盖“村改居”和原村、组两级的)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核实“三资”数量,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台帐,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维护集体和股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清查,摸清社区股份公司“三资”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二是核实“三资”项目,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三是建立台帐,及时反映社区股份公司资金的使用、资 1
产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锦成副组长:詹土旺、陈赞松
成员:萧建斌、詹冬至、陈少康、陈赞洲、陈锦添、陈彩美、马骅妹
联络员:陈彩美
领导小组设在股份公司经理办公司,由陈赞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清理监管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清理监管工作的业务培训,学习好清理工作操作、表格填报、社区和原村、组两级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清查核资工作(6月16日-8月10日)
1、清查登记。成立“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具体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的清查,将清查结果登记在册。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组织者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处理;对账面价值和事迹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
2、复查核对。由公司董事长及股东代表汇同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组成核实小组对本公司清查登记的“三资”项目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重新复核。
3、公示确认。公司清理监管工作组把经核实后的公司“三资”情况逐项逐笔上传至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及于企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凡有股民提出异议的都应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公司“三资”不予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办事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公司期满无异议的,公司将及时召开全体股民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进行确认。
4、建立台账。对经过清理确认的“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产、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完善“三资”档案库。协助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是否更改银行账户,建立公司财务等相关制度及时更新企务信息等。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要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总体验收,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完善制度管理。日后,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都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
(二)加大公开力度。股份合作公司要把“三资”清理监管情况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今年内将“三资”台账情况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企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信息,保障社区股民的之情款和参与权。
4.三资代理工作手册 篇四
三资”委托代理软件管理系统主模块及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主界面按照六大模块设计。(1)基本信息:包括自然概况、土地流转情况、资产分类、资产变动方式、资源分类、资源变动方式;(2)资金管理:包括科目档案、科目初始化,小额度资金使用备案查询、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流程、财务核算;(3)资产管理:资产数据库、资产变卖/租赁流程、股份经营管理、自主经营管理;(4)资源管理:包括资源数据库、资源发包流程、发包合同管理、发包明细台账、发包到期提醒;(5)预测分析:包括报表分析、图形分析;以系统自动生成的各类报表数据为依据,从横向、纵向、静态、动态四个角度,设计八个分析图;(6)系统维护:包括连接服务器、系统日志、帐套属性、更换帐套、同步系统配置、同步缓存数据等。
14、“三资”委托代理软件管理系统有哪些功能? “三资”委托代理软件管理系统在应用中起到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全面录入基础数据,实现“三资”管理备案查询微机化。各乡村在普遍进行“三资”清理基础上,将农村
集体“三资”基本状况逐项登记备案录入微机,方便查询。二是编制严密操作流程,实现“三资”管理业务操作程序化。软件系统按照“三资”监管的两个操作流程,环环相扣,项项关联,对不规范的违规操作系统拒绝受理,堵塞各种漏洞,实现“三资”业务操作的公开化和程序化,切实规范乡村的经营管理行为。三是设计必备告知功能,实现“三资”管理提示警示超前化。集体资产租赁或资源承包到期后,系统自动生成提醒信息,告知承包租赁情况。尤其是软件对分期付款租赁(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年限、收款时限等条款履行情况随时预警提示,能够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四是预置条件管理权限,实现“三资”管理限制制约定式化。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通过预先规范工作程序,管理软件对违反村民议事程序超限额使用资金、提前续签合同、发包资源超过法定年限等情况自动予以否决限制,彻底铲除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有效地约束乡村干部行为。五是应用远程智能技术,实现“三资”管理终端监控网络化。软件管理系统采用远程智能客户终端技术,市、乡、村三级联网。监管部门及各级主管领导随时随地现场或远程进行监管,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管。
15、对“三资代理”软件管理系统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三资”委托代理软件管理系统业务性、技术性、操作
5.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汇报 篇五
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到位。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构。
我镇以镇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财政所长兼任审核会计与常务副主任,农经站长任统管会计,财政所副所长兼任现金会计。
(二)宣传到位。
我镇以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程为内容,以简报和村务公开为依托,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培训到位。
我镇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对全镇6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业务知识培训。对村级日常支出手续流程、资源类资产的评估入账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模拟操作。
(四)督查到位。
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以后,以镇长为组长的 “三资”督查组对6个行政村的. “三资”工作进行了3次以上的督查。对疑难问题由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对后进村进行现场调度。
二、“三资”代理服务已步入制度化、日常化工作。
(一)进行了回头看。
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我镇针对过去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的,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回头看。按照市级要求对“三资”进行了登记。
(二)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镇、村二级均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镇纪委书记任主任,财政所长任审核会计,农技站长任统管会计,村级报账员确定到人,由报账员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领取县级印制的各种票据。
(三)落实了制度。
根据“三资”清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印发了(佛子岭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同时完善“三资”代理各项制度,并将我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村级工作站的(报账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四)财务电算化管理。
我镇在去年底已将6个行政村的财务和“三资”台帐录入电脑,进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实施有成效。
(一)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多层次、全过程的财务监督,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摸清了家底。
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前,村两委对资金和债权比较关注,而对资源有种置身事外的态度。通过“三资”工作,调动了村两委的积极性,对资源类资产进行了彻底摸查,共清理3776亩山场资源和10亩水面资源,年收益也增加了1.1万元。
(三)提高了“三资”使用效益。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对村级集体“三资”清理核实,截止六月底,全镇村级资产总计XX.33万元,比清理前多出1725.61万元;债权93.68万元,比清理前多出5.8万元;债务660.18万元,比清理前多出409.1万元。摸清了家底,锁定了旧债,通过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对非生产性支出实现“限额制”,杜绝了不合理支出,提高了资金效益。今年汪家冲村新建农民健身运动广场,原打算基础设施需要投入2.5万元,经村民代表会讨论,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通过竞投标形式以2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为村集体节省了5000元。
我镇的“三资”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做好一下各项工作:
1、明确责任,杜绝手续不完善的支出票据入帐。
2、强化管理,让村级资产、资金、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6.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汇报 篇六
1、组织领导到位。全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统计、审计、民政、国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对乡镇“三资”监管骨干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场所三到位。同时,在各行政村分别成立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全县形成了由“县到乡到村到组”的四级监管组织。
2、清理核查到位。全县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乡镇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3、监管平台到位。全县各乡镇都成立了以公共资源交易站、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为主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配备了工作人员。各乡镇规定了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等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
4、制度落实到位。按照“三资”监管工作要求,各乡镇、村组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二、紧扣两个目标,“三资”管理安全系数日渐增高
该县紧紧围绕提高“三资”管理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今年在全县15个乡镇、146个行政村全面铺开“三资”监管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透明度得到增强,安全系数日渐增高。
1、资金管理逐步公开透明。各行政村专门设立一名报账员,村级财务统一进乡镇核算中心管理;县财政核算中心清理了各乡镇、村不规范账户并进行核销,重新对全县各乡镇、村设立固定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有效预防了村集体账户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现象发生;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库存备用金限额制度,规定现金结算达到1000元金额,必须进行转账,不得付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农廉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使资金运转公开、透明、安全。
2、资产资源管理日渐科学民主。,全县146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专门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真正让群众参与到三资管理工作中来。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阶段,对登记的.数据、台帐等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资源漏登、错登。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过程中,将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并现场拍照,做到帐物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要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学。
三、实现三个更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成效明显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工作的推进,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资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的种类、价格及使用情况,资源的四址界限、面积、发包租赁等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时,全县15个乡镇加强了“一站二中心”建设,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村级设立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事会,对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使确定的资产、资源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更加严格、规范,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村级财务更加透明。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各村专门设计了财务登记明细表,将村级债权、债务、收支等情况一一登记,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每季度在公开栏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按进行月公开,力争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7.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总结 篇七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当前农村基层工作的一个重点,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今年,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11‟48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将当前“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系统”升级为三级(区、镇、村)联网,构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组织体系,力争实现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运作阳光化、监督刚性化、管理信息化”的目标。
一、南湖区“三资”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60个行政村,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0年底,村集体资产总额达10.2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24亿元,固定资产总额4.36亿元,应收款2.23亿元,应付款5761万元,2010年村集体收益总额达921万元。农村集体农用地32.85万亩,其中耕地27.83万亩。当前“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镇会计委托代理为主,以自我管理为辅,镇会计委托代理达100%。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区、镇二级分别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三资”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各镇成立工作班子具体实施“三资”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同时将原镇农村会计服务所更名为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服务内容扩大到村级“三资”运作程序的监管。
(二)健全制度、落实监督
各镇通过召开“三资”推进会,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三资”登记管理、定期清查、合同管理、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环节的监管细则,进一步明确“三资”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和违反“三资”管理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监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三)清产核资、界定产权
农村集体“三资”面广、量多。为了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我们统一制定清产核资表格,组织指导各村全面开展“三资”的清查、登记、公示及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核查、录入等工作。主要包括:
1、清产核资。对村所属“三资”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界定产权;
2、审核公示。对清查的“三资”现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审议认定。对公示的“三资”进行村民代表审议认定。报送镇会计服务所备案;
4、拍照留存。对相关资产、资源进行拍照留存,报送镇会计服务所备案。
(四)平台构建、数据录入
1、升级三资管理网络。与杭州新中大软件有限公司购买三资管理系统软件,将当前“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系统”升级为三级(区、镇、村)联网,对镇会计服务所财务软件升级为“三资”管理系统软件,建立一套更便于管理和查询的“三资”动态网络平台。
2、建立三资管理查询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对各村配备触摸屏查询系统,将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三资”管理信息与各村的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直接对接,确保各村村民能及时查询、监督村党务、村务和三资公开信息。使“三资”管理工作做到在阳光下公示、开放式运行。
3、三资数据录入。镇会计服务所工作人员将各村上报的“三资”数据审核后进行集中录入,合同、票据等相关原始凭证及资产、资源的实体资料和照片逐一对应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软件。
(五)规范管理、阳光运行
对村级触摸屏我们通过做到统一安装位置、统一硬件设施、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制度。规范村级触摸屏管理。同时,邀请新中大公司技术人员对各村“三资”触摸屏负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三资”触摸屏管理系统操作方法、数据导入,为“三资”监管村级触摸屏操作打下了基础。目前各镇“三资”管理服务平台都已基本搭建完毕,三资基础数据已基本输入完毕,建立起了运行公开、代理服务、程序规范、监督有效的“三资”管理服务平台。
三、主要成效
(一)摸清家底,加强公开。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经营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监督,创新监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后,财权和事权的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使村集体的各项收支置于“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之中。既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又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还约束了村集体非正常性的开支,减少了铺张浪费、贪污腐败以及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现象。
(三)盘活资产,实时预警。管理是基础,发展才是硬道理。“三资”管理系统推开后,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待使用和未使用的在“三资”网上进行动态管理,提醒村干部加大盘活和盈利力度,对使用率不高的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对村级债权进行分类管理,对追缴和待追缴的进行实时预警、限期追缴,增加“三资”存量,保证村集体的正当收入不流失,不断提高村集体资产的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促进农民增收。
南湖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8.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篇八
我镇 2012年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列入镇政府主要 工作内容之一,统一下达和布置。我们已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 作归并为 13条,将统一印发镇属各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 严格要求按布置的内容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13条主要内容是: 1.“三资”监管机构健全,运作正常规范;2.村级帐务委托镇代理,村帐全部进入计算机网络监管;3.村级报帐员、代理会计队伍健全,持证上岗;4.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健全;5.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并按规定履行职责;6.各村(社区有财务收支计划,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7.村级收入统一使用“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8.资金收支合法,审批规范,手续完整;9.按规定设立银行帐户,备用金控制在规定范围内;10.资产、资源台帐健全,数量、结构存量和产权明晰;11.集体资产、资源拍卖、转让、入股、出租管理规范,按规定 实行招投标;12.土地承包合同完整,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规范;13.“三资”管理档案健全、整齐。
(二利用多部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多形式检查监督
1.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查。我们计划今年牵头组织镇纪委、镇财 政所、经管站等部门人员,对各村(社区(社区的“三资”监管 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查, 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通知整改, 对违反规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党政纪处理和追究法律责 任。2.协调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究。除了开展联合检查监督外, 我们将要求全镇 24个村(社区各自开展日常性专项检查和督查。3.加强计算机网络终端监控监管。我镇各村(社区已基本把账 目录入电脑,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2012年,我们将要求配备有计 算机网络终端监管功能的镇经管站进一步加强管理, 强化对各村(社 区日常账务的监控。
4.大力推进视屏滚动公开管理。我们计划在部分有条件的村安装 电子屏幕, 利用滚动视屏对集体“三资”实行全过程适时公开, 让农 民全过程参与监督和管理。
5.链接镇村农廉信息点进行公开管理。我们将利用镇和村已建立 的农村信息点,将“三资”管理有关信息予以链接,依托农村信息点 将“三资”动态及时公开公示。
6.重要事项及时上网公开。对集体资产资承包、拍卖等重大事项 和投招标等,我们将要求在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三着力抓好正反两种典型,奖罚分明鼓励争先创优
1.树立先进典型,鞭策后进村。2012年,我们将继续建立农廉 和财务公开示范点,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通过现场观摩、先进 示范,模范带动,促进“三资”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同时,严格按照 县里制定的“三资”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和考评办法,对违反“三资” 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2.将“三资”监管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2012年,我们将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镇政府对各村(社区绩效考评 的一项重点内容, 作为镇包片、包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考
察。同时,把“三资”管理作为村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一年或 半年考核一次,与村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 “三资”管理的好坏不仅 影响到集体经济利益,而且要直接影响到镇、村干部的自身利益。(四继续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大力提高整体监管水平
2012年,我们计划培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一期,参加乡镇 农经干部、乡镇代理会计若干期,全面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三资” 监管工作的认识,提高大家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成效。
(五全面落实监管政策规定,不断强化日常管理指导
除了日常化管理工作外,我们 2012年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强化和落实: 1.健全“三资”账目和登记簿。对集体财务收支,督促代理会计 按会计和财务制度要求健全帐目及时入账, 同时全部进入计算机网络 监管并及时公开公示;对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 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 督促按照类别建立台帐, 及时记 录增减变动情况;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 督促做好归属确认, 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 逐项记录, 实行动态管理。2.统一银行账户管理。2012年,我镇将对各村(社区的银行 账户进行清理, 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保留,其它的坚决予以撤消和 归并, 隐瞒不报的, 一律视同小金库处理。清理后, 除了收支基本户、土地补偿费专户外,各村(社区要新设立项目资金、基本建设、生 产经营等银行帐户,必须上报镇“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审批和 农经部门备案,项目和建设等工作完成后,银行帐户及时予以注销。3.把好监管四道关。一是集体决策关, 农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账员 在报账时, 凡属 “三重一大” 事项的, 必须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协议、合同等材料, 符合程序和有关规定的才能随票据一同入账。二是预算 关,村集体财务收支年初必须要有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三是审 核关,所有大额度资金支出、大型资产处置、资源租赁承包转让等必 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等履行 必要的审核程序后才能入账。四是变动备案关, 各
村(社区 的资产、资源的处置结果必须报 “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备案,实行动态 管理。
4.实行民主管理。2012年,我们将要求各村(社区对集体土 地的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 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5.规范开展民主理财工作。我们要求各村(社区 要设置民主理 财登记簿,记录理财时间、理财时段、理财人员、理财事项、存在的 主要问题和建议、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理财小组对整改结果的意见 等。每次理财结束后, 及时按要求逐项填写, 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 统一归档。我们要求村民主理财小组 要按规定管理好民主理财印章, 并在财务事项完成后, 听取群众的意 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9.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篇九
**镇:稳步推进“三资”清理监管工作
**镇在实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中,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注重在清理的基础上重核查,在核查的基础上重规范,扎实推进各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组织保障上成立了由常务副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指导、督办、协调到位。在具体业务操作上,财政所集中精力时间抓好清理登记、填制报表、建章立制等工作,村“两委”全员参与,村纪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全程监督。
在统一思想上,开好“四个会”:开好党委会明思路、开好镇干部和镇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会明要求、开好村组干部会明目的、开好群众会明方案,使全镇上下坚定开展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决心,消除干部怕麻烦、担心乱的思想,提高干部工作的树立信心和决心。
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
在坚持全面清理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做到“三个到位”。
1、清理到位。在资金清理上,查往来帐务结算,核债权债务是否明确和锁定;查各项收支结算,核是否坐收坐支资金。在资产资源清理上,对现有资产资源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多登。特别是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疑难问题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办法,逐个解决。通过全面清查、盘查全镇村级集体资金78万元,债权198.2万元,债务235.2万元,固定资产198.9万元,资源1416.3万元。
2、公示到位。镇统一公示模式和时间,各村将所有“三资”登记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群众无异议,最后召开由村组干部、纪检小组、理财小组及村民代表等人员参加的“三资”清理情况通报会,并对村“三资”清理所有数据进行确认。
3、督查到位。镇“三资”管理督查组每周到各村督查指导一次,及时处理“三资”清理中出现的干部不到岗、工作不深入、村组不愿清理、瞒、漏、乱报、敷衍应付等问题,上报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形成意见,并责令相关村组限期整改。
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行
1、规范制度管理。制定了财务预决算、合同管理、收入支出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到“三资”管理“三定五有”,即:报账定人员、定时间、定程序,收支有预决算、处置有流程、入账有规定、审核有标准、管理有制度。
10.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汇报 篇十
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到位。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构。
我镇以镇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财政所长兼任审核会计与常务副主任,农经站长任统管会计,财政所副所长兼任现金会计。
(二)宣传到位。
我镇以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程为内容,以简报和村务公开为依托,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培训到位。
我镇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对全镇6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业务知识培训。对村级日常支出手续流程、资源类资产的评估入账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模拟操作。
(四)督查到位。
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以后,以镇长为组长的 “三资”督查组对6个行政村的 “三资”工作进行了3次以上的督查。对疑难问题由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对后进村进行现场调度。
二、“三资”代理服务已步入制度化、日常化工作。
(一)进行了回头看。
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我镇针对过去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的,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回头看。按照市级要求对“三资”进行了登记。
(二)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镇、村二级均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镇纪委书记任主任,财政所长任审核会计,农技站长任统管会计,村级报账员确定到人,由报账员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领取县级印制的各种票据。
(三)落实了制度。
根据“三资”清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印发了《佛子岭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同时完善“三资”代理各项制度,并将我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村级工作站的《报账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四)财务电算化管理。
我镇在去年底已将6个行政村的财务和“三资”台帐录入电脑,进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实施有成效。
(一)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多层次、全过程的财务监督,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摸清了家底。
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前,村两委对资金和债权比较关注,而对资源有种置身事外的态度。通过“三资”工作,调动了村两委的积极性,对资源类资产进行了彻底摸查,共清理3776亩山场资源和10亩水面资源,年收益也增加了1.1万元。
(三)提高了“三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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