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必读!

2024-08-12

报关员考试必读!(共8篇)

1.报关员考试必读! 篇一

二、既然二个月时间足够备考,那我该怎么安排,怎么学习?

答:分清轻重缓急,采取最科学的总体策略,循序渐进,按部就班,不慌不乱。

具体说,不要乱了阵脚,没有章法。有同学打电话告诉我说他现在做模拟题,才得五十分,我感到惊讶!惊讶的不是这五十分的天才成绩,惊讶的是在离考试还有六十天的时候为什么要去做成套的练习题?我只想问对方:你到底在折腾什么?这是正确的方法吗?

所以正确的总体策略是:在离考试还有一个月之前(也就是未来的一个月),全身心地看教材,少做练习题(但是要大批量地做商品编码题,越多越好),坚决不做套题;重点看教材的1、2、3、5、8章,稍微熟悉教材第六章的报关单,把与考卷单选、多选、判断、综合实务相关的内容(就是我前面说的这几章)扎扎实实地读懂看会,要深入到字里行间,同时认真研究历年真题,至少认真地把近四年的考试真题看一遍。在考前的最后一个月里,前半个月重点做报关单的练习题,同时不能放松商品编码的练习,考前的后半个月里用正规考试的方式做五六套模拟试题,尤其把2010年的真题在规定的时间里做一遍,主要是锻炼自己在三小时里做完二百分题目的能力,也就是对考题的掌控能力。然后在考前的三天之内把做过的所有编码题看一遍,留下大致的印象。然后呢?然后就是上考场砍下140分就行了。

三、我要买什么参考资料?有没有好的参考书推荐?

答:有海关的那四本书,其他的任何参考书都不必要了,除非时间比较多,且的确弄懂了那四本书的内容,否则别花那个钱,也别费那个劲,不然则出力不讨好!说三点: 1.教材最重要,有限的时间内做题目花的时间多了,看教材的时间就少了,为做题而影响看书,不值!只有教材才是一切知识的来源,是考点的原始出处,所以教材超级重要。2.市场上的报关员辅导书和模拟套题总体质量不高,当然里面有一些质量非常高的书,是真正的专家出的,但是初学者不具备甄选的水平,往往分不出优劣来,只根据书名来判断,这种低质量的参考书和模拟题会误导考生,所以不要乱看乱做。

3.海关的两本习题册是最经典的报关员习题集和参考资料,郑重推荐!目前我没有发现比这两本书更好的习题集。历年试题的重要性自不必说,每年考题中光是重复的往年考题就不在少数,当然不是原题,是指考得教材的同一句话。所以做真题是最有效的练习方法。至于海关今年新增加的那本书,我认为编的非常好,首先很权威,习题集的作者就是教材和编码书的作者,是真正的这门考试的主导者编写的练习题,说不定有些题目就是从历年的真题库中抽出来的呢;其次,练习册的着眼点很好,对考试复习的大局安排的很清楚,当然因为编者对这点没有特别说明,初学者体会不到编者内心对考试大局和复习方略的把握,只有我们这些与报关打了多年交道的“半专业人士”才能够体会这一点。整本练习册只分三个部分:商品编码、报关单、模拟套题,这个安排就高人一招啊,我说过,报关员需要通过练习题来提高的只有商品编码和报关单两部分,尤其商品编码,必须通过大量练习才能提高,而这本练习册就只练习这两个部分;我说过考前要做点套题熟悉这个考试,这本书后面恰好有四套模拟题,所以这本书真的好,反正我认为好,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一看目录就爱不释手,真的是个好教辅。编者对复习方法的安排也很据借鉴意义,在“出版前言”里把复习分成三个阶段:1.系统阶段:用60天时间读教材、做编码、看真题;2.攻破难点阶段:用30天左右的时间做本练习册,攻破编码和报关单;3.冲刺阶段:15天左右的时间完成习题册后面 的四套题和10年真题。真是业内人士啊,三言两语就说出了正确的应试套路,这个套路也是我多年以来一直向学生建议的,也是在时时刻刻强调的,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呵呵,其实对报关了解多点的人都会这么想,没什么特别的。

2.报关员考试必读! 篇二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改革概述

(一) 改革主要背景。

海关总署此次改革报关员资格考试制度, 主要的背景是是减少资质资格类的许可和认定, 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转变海关职能, 减少审批环节, 发挥报关协会的作用和职责, 清理不必要的许可和认定, 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 改革后考试组织工作。

依据中报协【2014】9号文件, 2014年起报关员资格证考试改为报关水平测试, 组织机构改为报关协会, 考试内容改为:《报关基础知识》和《报关业务技能》, 颁发“报关水平测试成绩分析报告书”, 作为招聘从业人员的基本依据之一, 从而建立起“行业评价、行业认可”的管理机制。测试两个科目:一是报关基础知识 (100分) , 较2013年报关员考试试题简单, 而且报关及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的校内成绩可以替代基础知识的成绩。二是报关业务技能 (200分) , 主要包括进出境报关、保税加工报备报核、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报关核算等与报关从业密切相关的基本技能操作 (含模拟操作) , 更加强调实用性、操作性。考试时间没有大的变化, 每年6月份网上报名, 11月份统考, 12月份发布成绩, 次年1月份颁发《报告书》。

(三) 改革后报关行为管理。

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取消后, 海关将按照“由企及人”的管理理念, 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进而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同时, 报关从业人员作为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 其报关行为仍需接受海关监督管理。总署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相关规定, 将通过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管理报关人员。

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机遇

据《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统计, 全国共有215所高职院校开设有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职业院校设立本专业的一个依据就是海关设置的准入门槛:大专以上学历+海关总署每年组织的通过率约为10%的报关员资格考试。如今, 海关取消门槛, 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高职院校本专业未来的招生和培养问题, 当然, 从其它角度看, 也会带来一些机遇。

(一)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 可能会造成生源的流失。

报关员考试改革后, 由于报关员门槛降低, 加之后续的报关员具体管理制度还在制定当中, 因此可能会引发未来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生源的流失。因为原先的核准制度废除后, 理论上不用参加任何考试, 任何人只要被企业录用都可以成为报关从业人员, 这样, 专业设置的吸引力势必下降, 于是会造成报考本专业的人数下降的可能。

2. 本专业如何培养学生有待改变。

之前, 各大高职院校专业培养方案是很明确的, 即主要将学生培养成报关员等, 基本手段是组织学生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当下, 海关取消了行业准入制, 而且对从业人员学历没有明确要求, 所以未来高校是否还有必要培养报关员、怎样培养报关员, 开始变得有些模糊。

(二)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

1. 高职院校专业优势可能进一步凸显。

原因主要有:一是任何行业在录用员工时, 专业对口是最大的优势;二是尽管报关员水平测试失去准入性、权威性, 但它的性质仍是企业招聘员工的依据之一, 而高职院校本专业在校生可以免试《报关基础知识》考试科目, 这将有利于学生参加报关水平测试。

2. 海关取消门槛后, 报关行业从业人员将有所增加, 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原先一些有志于从事报关行业的人员由于受从业资格的限制, 没能进入到本行业, 或者受到限制, 没有直接从事报关工作, 现在可以相对容易地进入这个行业,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 报关从业人员将会增加, 消除报关员“挂靠”现象。

3. 培训需求量将有所增加。

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仍处于快速发展期, 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额4.16万亿美元, 增长7.9%, 报关行业必将同步发展。行业门槛也大大降低, 一是学历降低, 没有明确要求;二是取消了资格限制;三是报关员的薪资及发展前景良好, 这些因素都将吸引相关人群加入到本行业, 因此会带来培训需求量的增加。

三、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教学改革建议

(一) 差异化教学, 创建精英班。

随着行业的放开, 高职院校本专业发展要走差异化道路。因为整个行业人才需求永远存在低、中、高的不同, 而中高层次报关人员必需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学历高, 二是理论全面、技能突出。因此, 只有通过3~4年的专业训练才能达到上述要求, 而这些恰恰是培训机构、报关企业、自学等渠道不能达到的。所以, 高职院校提升专业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格, 引入报关与国际货运精英班教学理念, 一方面可以提升学生的就业层次、办学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同培训机构、报关企业、自学等渠道的同一性。

(二) 有效化教学, 强调技能。

从报关协会组织的考试要求来看, 未来报关行业将更强调报关实操能力, 比如报关单填制、商品归类、加工贸易报备等等, 与之前的报关员资格证考试有很大的不同, 而报关协会并没有认可高职院校的作用, 反而需要通过参加其组织的《报关业务技能》考试来得到认可, 因此, 高职院校日后在培养报关员时, 要更加注重报关实操能力的培养, 可以通过建设模拟软件、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加以解决。

(三) 服务性教学, 承担社会培训。

由于行业门槛的降低, 培训需求量将增加, 因此, 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各种形式, 比如开办短期培训班、考证班、网络教学等形式, 开展岗前、岗中培训, 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人民网-财经频道.统计局: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额4.16万亿美元增长7.9%[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0224/c1004-24446725.html/2014-2-24

3.报关员考试必读! 篇三

二、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特征

1.专业性强,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报关考试的专业性强,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报关程序的程序化和复杂化相结合。不同类型的海关监管货物都有其固定的报关程序,但针对某一具体海关监管货物,其报关程序的各个环节又存在着繁多而复杂的规范和要求;(2)商品归类的标准化和协商化相结合。商品归类的依据是世界海关组织制订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据此虽然大多数商品归类比较容易,但由于商品的种类繁多,很多商品归类总是模棱两可。在遇到某个商品归类难度很大时,海关总署会组织一个由归类专家组成的商品归类委员会来开会确定。当专家们意见不一致时,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来确定,由此可以看出商品归类是一项技术难度相当高的业务;(3)报关单填制的规范化和综合化相结合。报关单填制有其规定的填写规范,但并非意味懂得填制规范就能填好报关单,其难点在于报关单有些栏目可以从所给的文字资料和相关单据中搜寻到相关信息,但有些栏目则是需要利用综合实务知识根据已经填写的相关栏目进行逻辑推理。

2.知识面广,知识体系复杂。报关考试涉及的内容涵盖了海关相关法律法规、报关概述、海关管理、对外贸易管制、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进出口税费及其计算、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和国际贸易实务等多门学科的知识;虽然这些知识看似毫无联系,但认真研究就会发现他们之间正是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构成了错综复杂的报关知识体系。例如,报关单填制中的成交方式栏目就是由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国际贸易术语转变而来;商品归类的准确与否将影响进出口税费的计算;报关概述和海关管理均体现了海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同海关监管货物的报关程序将会导致报关单的相关栏目的填写发生变化等等。

3.教材出版时间滞后,内容每年变化。报关考试的时间基本固定于每年的11月,网上报考时间大约为每年的6月份,而由中国海关出版社修正出版的教材于7月份才出版,显然,教材拿到手后再开始复习对大多数考生来讲时间过于紧张,教材出版时间明显滞后;另外,由于海关总署每年出台很多新的法规、规章,报关程序、商品归类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等内容每年也在调整,教材内容每年都会发生变化。

4.考试题量大,综合性强。报关考试整张试卷共有165道小题,共有单选、多选、判断、综合实务题、编码归类、报关单单选、报关单改错7种题型,考试时间仅有180分钟,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几乎没有思考时间;虽然每道小题分值小、分布却广,涵盖了教材的大部分章节,且通过对2008年和2009年的试题分析来看,出题思路灵活,加大了对考生利用多个知识点进行综合分析的应用能力的考察力度。

5.考试得分难,考试技巧要求高。报关考试得分难一是由于题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张造成,例如多选题部分考题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对考生掌握知识点的熟练、准确程度要求较高,考生倘若掌握不熟练是非常容易失分的。二是由于其独特的题目要求,使得很多缺乏作题技巧的考生大量失分。例如判断题的评分标准是“答对得,不答不扣分,答错倒扣分”,这与其他题目的要求是不同的,很多考生要么没搞清楚答题要求,要么是由于思维惯性导致本该少失分的题目双倍失分;再如商品归类题目要求是“把所查询的8位编码相加得到二位数再添到答题卡上”,这就要求考生不仅要查对还要算对。因此考生必须掌握相应的考试技巧。

三、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培训方法探讨

基于对报关员考试特征的深入剖析,笔者认为确保高质量培训效果的报关考试培训方法或模式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严格选拔培训讲师。选择优秀的培训讲师是保证培训效果的首要和必要因素。只有具备了优秀的培训讲师,才能确保整个培训模式有效运转,在选拔报关培训讲师时,关注的不应是“名气大”、“海关官员头衔”等广告吹嘘因素,而应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下列素质:(1)具有“三心二感”,即责任心、耐心、细心和责任感、幽默感;(2)熟知报关整体知识体系和编码书结构;(3)参加过报关员考试,具备报关员证,熟悉报关员考试的特点;(4)了解报关实践业务流程,具备报关实际操作能力;(5)能够独立胜任报关员全部课程的授课,保证学生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迅速抓住教材每年的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7)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编写授课讲义,对真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探索报关培训的高效方法;(8)具有较强的感召力,能够不断地进行激励性的教学。

2.优化重组培训内容。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的内容设计和结构安排缺乏一定的逻辑性,给毫无报关知识基础的学员的学习带来一定的障碍,例如“转关申报程序”在教材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的最后一节,而在本章的第三节“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里就开始运用“转关”的概念;教材第五章“进出口税费”和第六章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均涉及到的国际贸易术语却被安排在第八章,类似的缺乏逻辑性的结构安排还有很多。可见,教材仅仅是一个参考,它的作用仅仅是呈现了报关考试所涉及到的知识点,培训讲师要在熟知教材所有知识点的基础上,按照逻辑关系重组培训内容,制定授课讲义,优化整体报关知识结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学到系统而扎实的报关知识。

3.合理规划课程设置。报关培训课程的设置应做到“三兼顾”。一要考虑到应试,即熟悉考试规律,掌握考试技巧,成功应对考试;二要考虑工作需要,即要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成功就职;三要考虑时间和内容的统一,即要设置合理的课时,让学员能够有充分的时间学到扎实的报关知识,并进行相关的实训。因此课程整体设置可分为“三个大阶段+三个小环节”:即精讲—总复习—模拟考试三个大阶段;精讲包含知识讲解—单元测试—技能训练三个小环节,总复习包含串讲—专项总结—列提纲三个小环节,模拟考试包含仿真测试—试题讲解—做题技巧总结三个环节,总课时应在240课时(40分钟/课时)以上。

4.灵活变化教学方法。在报关考试的学习过程中,学员极易因内容繁多、枯燥而产生厌学情绪,因此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可灵活采取图表、图形展示,联想记忆、案例,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并结合幽默的语言、声调、手势、表情等来综合表达课程内容,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例如:较难理解的概念和报关程序可以采取图解的方法;报关程序的具体操作要求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不同贸易管制许可证件管理适用的多项商品可采用联想记忆方法等等。

5.重视教学跟踪管理。目前社会上许多培训班几乎都是开课后“只见到讲师,不见教学管理人员”,对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和满意度漠不关心,没有教学评价和教学信息反馈,培训效果不是很理想。“没有管理的教学是失败的教学,没有管理的培训是不负责的培训”,教学和学习其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配合相应的教学管理,才能及时解决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顺利实现教学目标。因此,在报关培训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教学的跟踪管理,具体应包括学生出勤率、缺课学员的查漏补缺、平时测试成绩分析、学员意见反馈、学员对讲师的评价、讲师的课程进度等等。

6.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参加报关考试培训的学员基本上由在校大学生和在职人员两部分人群组成,各存在着优劣势。对于在职人员来说,是否通过考试将直接影响他们的职位提升和工资待遇,因此学习的目的性强,主动性高,但是由于既要工作又要学习,时间比较紧张,精神容易疲倦,记忆力和理解力相对学生群体而言较差;大学生群体虽然时间充裕、精力充沛但缺乏社会阅历难以感受竞争的激烈,因而学习的主动性和目的性相对在职人员较差。而良好的学习氛围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使全班同学受到感染和熏陶,潜移默化地促使全班同学相互学习、相互竞争、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因此良好学习氛围的营造是必不可少的。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可采取在职人员经验交流、分组讨论、相互补课、相互点评作业、设置班级标语、建立班级QQ群和同学录等方式,使班内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共同实现学习目标。

4.报关员--报关员资格考试特点 篇四

报关员--报关员资格考试特点

报关人

报关员考试的特点之一是考得很细. 所以一定要认真、细致地看书,最起码认真地看课本3遍。争取每一要点都能理解。 不要期望背下来,这是奢望。报关员考试的内容太多了,要背下来确实为难大家了。报关员资格考试特点之二考商品编码 这是大部分考生失分最多,花时间最多的地点。往往考试时间不够,查编码就是罪魁祸首。对策: 1、认真学习归类六大原则。在理解的基础上背熟这六条原则。 2、商品编码书已经将所有商品分为二十二类。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重新划分一下。如,化工类,电子类,机器类,纺织品类,其他类。熟悉每一类分布在哪几章及大根位置 3、最少认真地看一遍课本中关于商品编码的内容,一定要认真,这里绝对不能偷工减料。 4、注意查编码的.方法:首先确定前四位,然后确定第5位、第6位、第7位。。。第10位编码。 5、平时多查编码书,以保证考试时可以看快定位。报关员资历格考试特点之三――杀伤力最大的题目考填报关单或报关单改错这是对报关员杀伤力最大的题目。对于有经验报关员来说,由于现在的报关员都是简单地填一下手写单,然后交给录入公司预录入的。所以有些报关员不太清楚规范的报关单填写方法。往往很容易失分。而对于新参加考试的报关员来说,由于没有经验,对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内容还不太熟悉。也很容易失分。这类题目在以往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占的比例很大,约占50-60分。如果这类题目做不好,那通过的希望就会减小很多。对策:准备20张空白报关单,准备以下题目: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6题,中外合资进口设备2题,中外合作进口设备1题,外商独资进口设备3题,来料加工进出口2题,进料加工进出口2题,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1题,来料进口设备1题,暂时进出口2题。认真的完成填制报关单工作。填完之后最好能找一个人帮忙批改。并弄清其中的原理。

5.报关员考试部分重点 篇五

1、商务审批

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才能进入向海关备案的程序

(1)审批加工贸易合同

经审批后,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合同到海关办理备案。

(2)审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

凭“经营范围批准证书”、和“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到海关申请联网监管并建立电子帐册、电子手册。

2、备案保税

经海关批准才能保税进口。凡准予备案的加工贸易料件进口时可以暂不办理纳税手续。

海关批准货物保税的原则有三个:

(1)合法经营---货物合法、企业合法、证件合法

(2)复运出境---所有保税货物的经加工、装配后应该复运出境,且进出基本平衡

(3)可以监管---加工环节、进出境环节海关都可以监管。

3、纳税暂缓

保税货物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属于暂时免纳税费,而不是免税,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

4、监管延伸

监管的时间、地点都延伸。

※监管地点: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货物:运离进境口岸海关场所后,进行加工、装配的地点均是海关监管的地点。

※监管时间:

☆一般进出口货物:进境起至提取货物止。

☆保税货物:提取货物之日起(海关保税监管开始),至完成仓储、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

(1)准予保税的期限;

指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的时间限制。

(2)申请核销的期限

指保税货物的经营, 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最后期限。

准予保税的期限和申请核销的期限

5、核销结关

保税加工货物(出口加工区除外)要经过海关的核销后才能“结关”。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主管部门:商务部

发证机构: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级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一)管理范围 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

(1)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许可证:由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签发;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的进口,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重点旧机电产品: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2、2008年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47类。

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1)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六类商品的出口许可证,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大米、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等31类商品的许可证由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签发。

(3)铟、钼、消耗臭氧层物质、锌、部分金属及制品由各地方发证机构签发。

(二)办理程序

1、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在组织该类进出口应证商品前,经营者应事先向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可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形式申领。

发证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进(出)口许可证。特殊情况下,进口许可证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

进口前经营者应事先向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可通过网上和书面形式申领。

申领时应由旧机电产品进口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并且申请企业应具备从事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资质。

商务部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进口申请,如需征求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商务部在正式受理后3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进口申请。

(三)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需跨使用时,最长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2、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至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2008年教材变动的地方)

3、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

4、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一般情况下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如要实行“非一批一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在许可证的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但最多不超过12次。

5、对于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超过进口许可证所列进口数量的5%,其中原油、成品油溢装数量不得超过其进出口许可证所列数量的3%。

6、国家对部分出口货物实行指定出口报关口岸管理

(1)锑及锑制品指定:黄埔海关、北海海关、天津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

(2)轻(重)烧镁出口许可证由大连特办签发,指定大连、天津、青岛、天津、长春、满洲里为出口报关口岸。

(3)甘草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甘草制品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

(4)蚕食类(参见教材62页)

(5)以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方式出口的锯材(参见教材62页)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一)商品范围:

1、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

2008年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商品包括: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

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2、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重点,参见教材P62-63)

(二)办理程序

1、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收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应向所在地或相应的发证机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并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

2、收货人可通过书面申请,也可通过网上申请。发证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后,应当予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对于已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未使用应当在有效期内交会发证机构,并说明原因。

4、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遗失,应书面报告挂失。原发证机构经核实无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补发。

5、对于自动进口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后未领证的,发证机构予以收回并撤销。

(三)报关规范

1、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仅限公历内有效。

2、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部分可实行“非一批一证” 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

3、对于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5%以内予以验放。

4、对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的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3%以内予以验放。

三、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管理范围

1、主管机构:商务部

2、发证机构: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发证机构。

(二)办理程序

1、经营者在进出口前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后,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在京的企业向许可证局申领)。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实行网上申领。

3、发证机构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并经核对无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三)报关规范

1、进出口时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海关出具有效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2、当海关对于进出口的货物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经营者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进口或者出口许可。或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不属于管制范围的相关证明。

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跨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许可证。

四、废物进口管理

(一)管理范围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管理。环保部制定、调整并公布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对未列入目录内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

(二)办理程序

1、向环境保护部提出废物进口申请获取《废物进口许可证》

2、进口废物运抵口岸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环保部签发的废物进口许可证受理报检,合格的,向报检人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

3、海关凭《废物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三)报关规范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口列入上述管理范围的废物,均须事先申领《废物进口许可证》

1、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废物进口许可证、口岸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2、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有效的废物进口许可证、口岸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3、对未列入上述目录内的或虽列入上述目录内但未取得有效“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废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存入保税仓库。

4、废物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5、进口废物不能转关,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废纸除外)

五、进口关税配额管理(2008年教材新增的内容)

2008年我国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

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有:尿素、磷酸氢二铵,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质及化学肥等三种农用肥料。

(一)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主管部门为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凭着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各自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的、并加盖“商务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 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验放手续。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一证多批”制,最终用户需分批进口的,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直至海关核准栏填满为止。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办理换证,但延期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年2月底。

3、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30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与申请期前1个月在有关报刊及网站上公布每种农产品下一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关税配额申请条件及产品的税则和适用税率。

(1)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并由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申请

(2)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并由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的申请。

(二)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

1、化肥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商务部负责全国化肥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关税配额内化肥进口时,海关凭进口单位提交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按配额内税率征税,并验放货物。

6.报关员考试备考方法 篇六

慎许多同学在参加报关考试时,开始时磨磨蹭蹭。从课本发下来到考试只有4个月时间,这个时间是极其宝贵的。这段时间一定要通读课本,仔细认真的学习课本上的重点内容。如不珍惜时间,则时光流动不往返,导致考试失败,如果是这样,那还莫不如不考,既然决定要考,就应当从发下课本那一刻起,认真学习课本。

钻虽然,报关出的题目千变万化,似乎无法预测,但万变不离其宗。宗在于课本和大纲。近年来,实行全国统考,使用统编教材。这些教材列出考试的要求,面向大众,可读性高,确实是通过考试的有力武器。因此,必须钻研课本,既要读厚课本,学会举一反三;又要读薄课本,懂得总结归纳。一旦融汇贯通,则成竹在胸。如果有侥幸心理,不读课本,光靠几套模拟试题或者相信什么内部资料、内部录音光盘就去碰运气,那么较难通过,

备考资料

在报关这种资格性质的自学考试的竞技场里,不要打无计划、无准备、无把握、无选择的仗。

恒报关考试贵在平时的学习,而不在于考前的突击攻关。因此,必须周密安排,制订可行的学习计划。例如,规定一定时间内读完某课程的书籍,何进进入复习备考。常言道,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睡,最无益莫过一日曝十日寒。一锹不能成井、学习需要长时间的下苦功。自学意味着在平时抵制电视、游戏、娱乐等诱惑;在工作之余,还要把时间排得满满的,靠的就是楔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在考前冲刺阶段,不必太劳累,反倒需要充分休息,培养状态,则定有正常乃至超水平的发挥。

7.报关员考试必读! 篇七

①进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其它单证(运单、装箱单),办理过境手续。

B、进境地海关审核查验无误后,进境地海关在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提运单交经营人或报关企业。

C、将上述单证交出境地海关验核

②出境:

过境货物出境的时,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B、出境地海关:审核,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2)期限: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特殊原因延长3个月。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的,海关依法提取变卖。

多选题:

下列关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自货物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应当于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C、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D、出料加工货物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进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答案:BCD

(3)在境内暂存和运输

①需卸货储存时,应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②按指定的路线运输

8.2010报关员考试资料 篇八

报关员考试名词解释资料

1.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2.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报关活动相关人——是指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货物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他们一般不能办理报关业务,但与报关活动密切相关,承担着相应的海关义务和法律责任。

6.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7.海关——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8.关境——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9.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11.关税——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及《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2.走私——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物品、进境的境外的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称为走私。

13.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相关人员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14.海关证税——是指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其《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15.查缉走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

16.编制海关统计——是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通过搜集、整理、加工处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准的其他申报单证,对进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的业务活动,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开展国际贸易统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17.海关权力——是指国家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海关的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能。

18.海关权利的监督——即海关执法监督,是指特定的监督主题依法对海关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的监察、检查、督促等,以次确保海关权利在法定范围内运行。

19.报关管理制度——是指海关依法对报关单位、报关员的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及对其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业务制度。

20.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制度——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提交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

21.报关员注册登记——是指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所属报关单位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并获取报关员证件的行为。

1.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国内外政策需要出发,在遵循国际贸易有关规则的基础上,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施有效管理而实行的各种贸易政策、制度或措施的总称。简称“贸易管制”。

2.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它既包括对准许进出口的有关证件的审批、管理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以国家各类许可为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

3.出口配额限制——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增强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保障最大限度的收汇,保护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利益,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数量直接加以限制的措施。

4.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规定数量总额,经国家批准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配额管理措施。

5.出口配额招标管理——配额招标管理是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招标分配的原则,经招标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管理配额措施。

6.许可证——是指国家批准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某种货物或技术的证明文件,是我国对外贸易管制方面最基本、最重要的官方文件之一,对于任何对外贸易经营者都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力。

7.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相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责划分,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制定并调整自动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并以签发自动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这类目录商品所实行的国家管理。是一种国家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出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

8.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据《对外贸易法》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9.进出口经营权——是指在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经国家批准所应享有的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又称对外贸易经营权。

10.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具体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 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第一章 第一章

报关与海关管理

考情分析:

报关的范围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二)进出境货物

① 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 保税货物

③ 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 特定减免税货物

⑤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⑥ 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① 行李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

② 邮递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

③ 其他物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自用物品等

报关的分类

(一)按照报关的对象,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二)按照报关的目的,分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三)按照报关的行为性质,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1、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

2、代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按法律行为责任承担者的不同分为:

直接代理报关--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间接代理报关--不敢轻易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法律责任由代理人承担)

报关的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运输工具进出境的时间、航次;进出境是所载运货物的情况;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名单及其自用物品、货币、金银情况;运输工具所载旅客情况;运输工具所载邮递物品、行李物品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清楚的情况。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包括按照规定填制报关单、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并办理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办理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事宜。概括的说主要是下面四项工作:提交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是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对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要求。所谓自用合理数量,对于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对于邮递物品,则指的是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

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我国海关采用“红绿通道”制度

我国海关规定,进出境旅客在向海关申报时,可以在分别以红色和绿色作为标记的两种通道中进行选择。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则适用于携运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在进出境地向海关作出书面报告。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的旅客以外,均应填写申报单,向海关如实申报。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否”的进出境旅客,可以选择绿色通道通关;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是”的进出境旅客,应在申报单相关项目中详细填写所携带物品的贫民/币别、数量/金额、型号等内容,并选择红色通道通关,海关按规定验放。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以“保税单”或“绿色标签”向海关报关。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申报方式由其特殊的邮递运输方式决定。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的签约国,根据其规定,进出口邮包必须由寄件人填写“保税单”(小包邮件填写绿色标签),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称、价值、数量。向邮包寄达国家的海关申报。进出境邮递物品的“保税单”和“绿色标签”随同物品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我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

(一)性质:

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直属机构)

2.国家进出境监管机关

范围:进出境并与之有关的活动

对象: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3.海关的监管活动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活动(根据《海关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

海关的监督管理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任务:

A.监管--是基本任务,是海关所有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B.征税--代表国家征收关税及其他进出口环节税费

C.缉私--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D.统计--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

海关的权力: 1.特定性:只适用于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

2.独立性:海关垂直领导体制,对法律上级海关负责 3.效力先定性:在没有被国家权力机关宣布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必须遵守和服从 4.优益性: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二)海关权力的内容

1.行政许可权:例.报关企业登记许可制度 2.税费征收权:例.关税的征收 3.行政检查权: 4.行政强制权:

5.行政处罚权:例.有走私行为的人处以罚款等 6.其他权力:

A.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B.连续追缉权:不分关区,不分内外,追缉保持连续状态

C.行政裁定权:例.商品归类的最终裁定

D.行政奖励权:精神、物质奖励

(三)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

1.合法:主体资格、法律依据、方法、手段等均要合法 2.适当原则:自由裁量权适当使用 3.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4.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四)海关权力的监督

对海关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有专门监督机制

海关总署的职责

:

1、研究拟定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关税征管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依法执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3、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行邮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监管,研究拟定加工贸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及其他业务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5、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

6、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组织查处走私案件,组织实施海关缉私;

7、研究拟定口岸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及口岸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理口岸开放;

8、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包括管理全国海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署管干部任免;

9、研究拟定海关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海关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国海关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10、开展海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第二章 第二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对外贸易管制的概述

概念: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定实行各种管制制度、设立相应管制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归纳特点:1.对外贸易管制是实现我国对内对外政策目标为基本出发点

2.是国家管制

3.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4.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 类型: 国际 按管理目的分为:1.进口贸易管制

2.出口贸易管制

按管制手段分为:1.关税措施

2.非关税措施

国内 我国对管制对象分:1.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

2.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

3.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对外贸易一般都是“限入奖出”,即通过设置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来限制进口,通过政府补贴和支持手段来鼓励出口,其中重点往往放在对进口管制上,以保护国内市场和本国产业的发展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法律体系 法律10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行政法规10《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部门规章8个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际条约9个

我国加入WTO所征订的有关双边或多边的各类贸易协定 《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关于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国际公约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 1. 一般进出口货物:

(1)一般进口:从境外进口办结海关手续直接进入国内生产或流通领域(进境)

(2)一般出口:按国内商品申报,办结出口手续到境外消费

2.保税货物:

(1)加工: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2)物流: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经海关依法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经海关批准凭担保进出境在境内使用后原状复运进出境的货物

5.其他进出境货物: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对进出境阶段工作的说明:

1.进出口申报;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2.配合查验: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报关员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以及重新封装货物的工作环节

3.缴纳税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接到时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书后,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项的缴纳手续,通过银行将有关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环节

4.提取或装运货物:提取货物是指提取进口货物,装运货物是指装运出口货物在办理了上述手续后海关决定放行,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或出口装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即可提取或装运货物的工作环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1.不批准保税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进口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5.不批准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实际进出口货物广告品;

11.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如: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货物损坏赔偿:

海关赔偿范围:查验人员的责任造成查验货物损坏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1)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搬移、开拆、封装货物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

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含扣留或代管期间)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

(3)

海关正常查验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4)

在海关查验之前已发生的损坏和海关查验之后发生

(5)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6)

当时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损坏海关不赔偿

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物理围网:经国家批准,在境内或过境线上划出一块地方,实现物理围网,在围网内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由海关进行封闭式监管。如: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区

非物理围网

纸质手册管理:适用于中小型的企业,以合同为单元管理,执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电子账册管理:适用于大型企业,以企业为单元管理,不执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电子手册管理:适用于中小企业,以合同为单元管理,建立电子手册,执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监管的基本特征:

1、商务审批

加工贸易必须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才能进入海关备案的程序。分为两种情况:

(1)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或者申请设立电子手册之前,先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审批手续。审批后,凭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和“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以及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加工贸易合同到海关备案。

(2)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联网监管和建立电子帐册、电子手册前先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的手续,由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联网监管的申请作出前置审批,凭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范围批准证书”和“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到海关申请联网监管并建立电子帐册、电子手册。

出口加工区及其货物的监管和报关要点:

1.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

2.对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按进口货物报关,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出具有效的进口许可证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交付缓税利息;

3.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适用电子帐册管理,实行备案电子帐册的滚动累加、扣减,每6个月核销一次;

4.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的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方可办理出区手续。加工完毕后,加工产品应按期(一般为6个月)运回加工区,区内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提交运出加工区时填写的“委托区外加工申请书”及有关单证,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加工区主管海关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后,应退还保证金或撤消保函;

5.从境内区外运进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合理数量的基建物资等,按照对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境内区外企业依据“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6.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在境内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测试、检验和展示的产品,应比照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区手续。

7.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测试或检验但不得用于境内区外加工生产和使用。并自运出之日起2个月内运回区内,特殊情况应提前7天申请最多可延期1个月。海关需留存模具生产的样品,以备运回时核查。珠海园区业务范围: ①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是:

—加工制造;

—检测、维修、研发;

—拆解、翻新;

—储存进出口货物以及其他末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国际中转;

—商品展示、展销;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加工和物流业务。

②禁止的范围是: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珠海园区;

—珠海园区内不得建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

—除安全保卫人员和企业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珠海园区居住。

保税物流货物监管模式: 非物理围网:

保税仓库---经海关批准设立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保税物流中心A型---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物理围网:

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园区---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定监管区

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的特定区域

保税港区---在试点运行,还没形成完整的海关监管制度。

保税物流货物监管延伸:(1)监管地点延伸

进境货物从进境地海关监管现场,以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的货物从出口申报地海关现场,延伸到专用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

(2)监管时间延伸

A.保税仓库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1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

B.出口监管仓库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6个月;

C.保税物流中心A型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1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

D.保税物流中心B型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2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

E.保税物流园区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没有限制;

F.保税区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没有限制。

保税物流园区功能: 允许: A.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B.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C.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D.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E.国际中转;F.商品展示;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禁止:

A.保税物流园区行政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在保税物流园区内设立的企业等单位的办公场所应当设置地园区规划面积内、围网外的园区综合办公区内。除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企业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园区内居住。

B.园区内设立仓库、堆场、查验场和必要的业务指挥调度操作场所,不得建立工业生产加工场所和商业性消费设施。

C.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D.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园区。保税物流园区海关监管

对园区和其他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经海关备案或者核准的运输工具承运,承运人应当遵守海关有关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的管理规定。园区与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货物的往来,企业可以用其他非海关监管车辆承运。

下列货物进出园区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查验后,园区企业可以指派专人携带或者自行运输: A.价值1万美元及以下的小额货物;B.因品质不合格复运出区退换的货物;C.已办理进口纳税手续的货物;

D.企业要求出口退税的货物;E.其他经海关核准的货物。保税区及其货物的海关监管:(1)保税区与境内其他地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2)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注册手续。(3)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4)海关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人员及区内有关场所,有权检查。(5)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出保税区,应当经由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并接受检查。

(6)未经海关批准,从保税区非保税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不得运输、携带保税区内的免税货物、保税货物。(7)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保税区。

(8)为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展示而进口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免税。

为了支持保税区的发展,保税区享有以下免税优惠:

A.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B.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

C.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堆零配件,予以免税。保税区进出货物的监管和报关要点: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货物外,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免交验许可证件。

2.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商品在保税区内也不准开展加工贸易。3.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企业在办结海关手续后,可办理结汇、外汇核销、加工贸易核销等手续。出口退税必须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才能办理。

4.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

5.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6.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贸易料件及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依法纳税,免交付缓税利息。

7.用含有境外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进口料件数量征税;对所含进口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考情分析(近4年)查找商品编码

20小题 40分 其他(多选、判断)

3分

共43分

本章重点:理解归类总规则

各章的章注,类注 难点: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器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商品编码顺口溜

自然世界动植矿,一二五类在取样;三类四类口中物,矿产物料翻翻五; 化工原料挺复杂,打开六类查一查;塑料制品放第七,橡胶聚合脂烷烯; 八类生皮合成革,箱包容套皮毛造;九类木秸草制品,框板柳条样样行; 十类木桨纤维素,报刊书籍纸品做;十一税则是大类,纺织原料服装堆; 鞋帽伞杖属十二,人发羽毛大半归;水泥石料写十三,玻璃石棉云母粘; 贵金珠宝十四见,硬币珍珠同类现;十五查找贱金属,金属陶瓷工具物; 电子设备不含表,机器电器十六找;光学仪器十八类,手表乐器别忘了; 武器弹药特别类,单记十九少劳累;杂项制品口袋装,家具文具灯具亮; 玩具游戏活动房,体育器械二十讲;二十一类物品贵;艺术收藏古董类; 余下运输工具栏,放在十七谈一谈;商品归类有点难,记住大类第一环。

《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

总体结构上,按生产部类、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由三部分组成:

(1)归类总规则:它是商品分类的总原则

(2)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设在类、章之首,是对构成商品编码的税目和子目所作的补充文字说明

A.子目注释:优先

类注、章注下的条文说明

B.章注:

其次

章标题下的条文说明

C.类注:

最后

大类标题下的条文说明

(3)商品名称及编码表:各类之下各章中所包含的具体的各种商品编码和名称排列表

按社会生产分工来分类

按商品自然属性或用途(用途)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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