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2024-09-21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7篇)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一

安全生产协议书

分包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A标段 工程地址:西沣路以东,西部大道以北,翟家堡村 工程分包内容: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时,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新员工做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总包方: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DK-B项目A标段项目部

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或临边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临边及洞口处严禁堆放材料,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 2

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经总包方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分包方进场的材料必须存放在总包方指定的区域,必须配备足额的消防器材。

7、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总包方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分包方使用机械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必须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使用。

8、如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或氧气乙炔等焊、割作业,必须按要求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配备足额的灭火器材,落实监护人和责任人。

9、分包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

10、分包方必须配合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治污减霾和扬尘治理工作。

11、施工期间,分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分包方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规定。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总包方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2、分包方必须服从配合总包方和建设方、监理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不服从总包方和建设方、监理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或者私自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3、其他未列事项参考施工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总包方、分包方、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总包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时间:

分包方: 分包负责人(签章): 时间: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二

关键词: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近年来, 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 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在这期间, 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看, 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 所谓分包是指在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目前, 国内外大多数建筑企业多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能够降低建设成本, 但是在建筑生产安全方面, 也存在着一些隐患。特别是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直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 专业、劳务工作大部分都采用外包的方式, 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 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减少事故的发生, 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 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 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 建筑业从业人数从1952年的100万人, 到2012年达到了4000万人, 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 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0%, 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 占总从业人数的2.5%左右。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 对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不到位, 再加上有些建筑单位对农村从业人员疏于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这不仅耽误了工程的建设, 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 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分包模式非常盛行, 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 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行业利润逐渐降低, 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 利润空间狭窄, 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利润会非常低, 甚至亏本, 还不如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划算, 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 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2.1 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在施工管理中,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 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 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 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 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 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 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 绝大多数的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 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 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所以, 这就造成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种误解, 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 进度容易超越安全, 这种“说起来重要, 做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分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2.2 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较低, 安全意识差

分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很多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 只强调身体素质, 能吃苦耐劳, 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 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 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2.3 分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的工程, 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 而分包单位往往连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置, 即使有也要么是人员配置不足, 要么是身兼数职, 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 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都是由安全员进行, 而不是技术员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都是由一人包办代替现象;再是一些分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 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2.4 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 但形同虚设, 只顾忙其它事情, 事故隐患无人发现, 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 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没有安全监督经验, 没有上岗证, 不具备上岗资格, 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2.5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充分的履行, 认为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是分包单位的事, 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再是分包单位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 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3 对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 避免事故伤害, 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而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 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 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1 对分包单位要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

(1) 总包单位组建的项目部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部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使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 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 分包单位要将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 并在和总包单位沟通后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 明确各层安全管理考核目标, 严格要求员工不能只凭主观感觉估计是否有危险, 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 养成尊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

(3) 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等系统安全培训, 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特别是是要提高分包单位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把建筑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 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4) 项目部还要加大对安全技术研究的投入, 特别是要求分包单位提高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复杂问题的危险预测和预防能力。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3.2 分包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管理

(1) 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 对本方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名单须书面报总包方, 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 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 (如机械操作、用电操作、高空作业等) , 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 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

(2)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合同中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 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 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喧哗嬉闹, 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 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居住在大楼内的施工人员不得生火做饭, 宿舍保持清洁卫生, 不得污染墙地面, 垃圾集中入桶, 禁止随地乱扔。

3.3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劳保用品监督使用

根据我们的了解, 一般分包单位对劳动保护的资金投入都很有限。有的单位甚至连防尘口罩和手套等小件必需品也配备不足。碰到这种情况, 作为总包单位的劳动职能部门必须站出来, 维护好分包队伍工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分承包的负责人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执行我项目部职工同样的标准。必要时, 可采取代联系、代购的办法来监督落实。费用可在工程款项结算中扣除。

3.4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器材的管理

分包施工队伍自带进场的设备、器材要经过严格的安全验收才可以进场。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要共同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并在使用期间按要求跟踪检查, 总承包单位还要对设备进场进行检查, 对不合格的设备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在使用中要监督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带病运行”。防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3.5 加强对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 做好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档管理对分包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 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分包单位一般没有师资, 项目部应主动承担起这一工作, 并建档管理。对分包单位带来的特种作业人员, 应进行验证。如无证的或持无效证的, 应监督其负责人将上述人员及时送出培训或复审。否则不允许他们上岗操作。

(2) 项目专职安全员要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进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要求参加人员签到, 教育内容及过程要详细记录备案。

(3) 坚持开展班组“周一安全学习”。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 抓好本周学习内容并提出本周的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学习内容要做到有针对性, 能解决实际问题, 特别要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苗头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及时纠正职工违章行为和倾向, 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学习时要求签到, 保证全员参加并认真填写《班组学习活动记录表》。定期上交主管部门存档。

4 结语

建筑施工分包单位承担着大量的直接的施工任务, 总包单位要监督分承包单位, 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经费投入, 用来改善劳动条件, 创造良好的施工及管理氛围, 提高其从业人员的施工素质和设备的安全技改, 对危险区域进行治理, 才能有效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从根本上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以安全保障经济效益, 以经济效益改善安全条件, 形成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三

总包单位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协议签订日期: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章)(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章)(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分包范围: ;承包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工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或《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 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施工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理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它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职责造成得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它执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要求。

十三、补充条款:

1、乙方(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的或下达隐患通知书后不及时整改的,项目部将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清理撤场。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对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有异议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禁止野蛮施工,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按照《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及天津城建集团《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组织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4、乙方必须按要求配备与本工程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加强人机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5、购置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自带的施工机具应提供合格证书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按照项目部的平面图设置,对验收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严禁进场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为本单位职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自觉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为职工购置安全防护用品的,甲方项目部进行代购产生的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7、在业主、监理、公司、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造成工程进度延缓和声誉上的不良影响,甲方将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包方(甲方):(章)分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委托代表人:(章)安全生产协议书(延续)单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工程因 原因,致使工程延期。经甲、乙双方协商,原安全协议书继续有效,双方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延续期至 年 月 日终止。

总包方(甲方):(章)分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4.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四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告知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安全部要求各家分包(包括甲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六安市、行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盒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条例、规定,遵守总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凡不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要求所造成的各种事故及损失均由自身负全责。

二、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包括甲指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没有经过培训教育和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在施工(包括甲指),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安全交底、考试答题时,必须由施工人员自己签字,严禁代签,不识字的施工人员和让他人代签后按大拇指印来确定。如不遵守规定,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自身负全责。

三、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配备合格的安全人员(每五十人设一专职安全人员,五十人 一下设 一兼职安全员),并按规定进行配置,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齐全,严禁使用假证或过期证件,由于分包单位自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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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各种后果及损失均由自身负全部责任。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程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各工种班组长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要求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五、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应制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各分包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已经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七、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总包方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的整改消项回复。由于整改不及时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的各种罚款承担全部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要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单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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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包单位参加整改完成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九、由总包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在设施、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十、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人员办理借用后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一、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写出书面的报告审批,经总包方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对私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有拆除单位负责,对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及中、小型机械的从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定,配备合格的挂钩工,严禁违章指挥、严禁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对无证操作及指挥人员违章所造成的后果均有自身单位负全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处罚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内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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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是,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的批准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四、分包单位必须使用总包定点单位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自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如使用非指定厂家的产品,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自身负全责,造成各各类损失均由自身承担。

十五、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光缆、文物、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保障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六、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中海外制定的,认定生产厂家购置重要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断路器、末级电闸箱、五芯电缆、建筑码钢扣件等。

十八、按本工程施工特点(分工种、分部、分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十九、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现场电工必须是双人操作。

中海外舒城财富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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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现场施工人员实际年龄必须控制在18至55周岁之内。二

十二、各分包单位要大力加强自身施工人员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全员绿色施工的 意识,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从自我做起,节约资源,不乱扔废弃物,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二十三、各家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更换人员,如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及时上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对于刚调换进场的人员必须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造册登记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如果由于分包单位或班组私自调换人员不上报,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及损失,均由自身单位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要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天班组开工前的讲话必须要有记录,班组成员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总包方的安全活动,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由于班组长管理不到位,不组织开展班前讲话,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五、现场所有的施工人员每天施工前要检查自己所在施工场地周围的安全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并要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并要做到“四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深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珍惜生命关爱自己。

5.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五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章)(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章)(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乙双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甲、乙双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甲、乙双方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甲、乙双方对发生的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七、甲方审核乙方上报的企业资质备案证明,资质证明必须附合法定条件。

第二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一、分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单位责任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和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分包

在和总包单位签署合同后10日内,应到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办理外来工劳务合同。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如果由于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周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办理《安全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签写进场工人名单及交纳身份证复印件,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工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4、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3-

5、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检查制度。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

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4-

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拆)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7、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通报和处罚。

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2、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正规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证齐全)、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五、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办法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由于分包方施工人员的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3、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物料按规定存放,随时清理。

4、宿舍、吸烟室必须备水盆,将烟头放在水盆中,烟头不得乱丢乱扔。不准卧床吸烟以免点燃衣物被褥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线上挂放衣物,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饭、烧水或取暖。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批后并设专人看火,备齐消防器材方可作业。

6、仓库、木工棚内严禁吸烟,电气设备均应有防火措施。

7、施工人员必须办齐务工的合法手续,遵纪守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环、防其他灾害等工作。职工从现场携物、运料外出要有出门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8、施工现场要划明责任区,有标志牌,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9、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相互监督,共同搞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六、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得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

七、施工现场维稳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本工程特点,在施工前制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2、职工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个人不得擅离职守,禁止违章操作。对不服从指挥或违章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提倡全体职工遵章守纪。

3、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4、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八、生活区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生活区所有设施的分配和管理。

2、乙方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生活管理。

3、不得有意损坏生活区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4、宿舍内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

5、不准在生活区内寻衅闹事,严禁打架斗殴、赌博一切违法行为。

6、室内电源仅做照明等小功率电器使用,不准使用如电炉、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配电箱的使用,如有需要接线须向项目部申请同意方可使用。

7、食堂、伙房干净卫生,不得有损害员工身体健康的食物进入食堂。

8、负责所属区域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九、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单位

1、无安全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完善的对其单位罚款 元,尽管安全体系完善但未真正实施的单位罚款 元。

2、无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罚款 元。3、无安全教育台帐,罚款 元。4、无安全设施投入台帐罚款 元。5、无安全设备管理台帐罚款 元。6、无安全检查台帐,罚款 元。7、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罚款 元。8、无班前安全活动台帐,罚款 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 元,情况严重的,罚款 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有吸烟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7、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8、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调查处理的。

9、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0、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 元,情节严重的,罚款 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

3、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5、不服从项目、公司管理的。

6、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8、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签订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9、未做到工完场清的。10、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1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12、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13、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治安消防员名单及其它资料的。

九、奖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可以给与 元的奖励:

1、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2、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3、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4、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 元的奖励:

1、整个施工过程不发生死亡事故、劳务手续健全,亿元产值无死亡事故,千人重伤率控制在1‰。

2、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3、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合同的。4、项目认定的其他情况。

十、奖罚兑现:

奖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每月25日送甲方一份,公司财务一份,奖励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兑现,收缴的罚款进入公司安全基金,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其他:

此协议作为总包与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总包方(项目经理):

(签章)

分包方(负责人):

6.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六

奥盛大厦工程

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目 录

总则¨¨¨¨¨¨¨¨¨¨¨¨¨¨¨¨¨¨¨¨¨¨¨¨¨2

技术资料管理¨¨¨¨¨¨¨¨¨¨¨¨¨¨¨¨¨¨¨¨¨2

技术质量管理¨¨¨¨¨¨¨¨¨¨¨¨¨¨¨¨¨¨¨¨¨3

施工管理¨¨¨¨¨¨¨¨¨¨¨¨¨¨¨¨¨¨¨¨¨¨¨6

进度管理¨¨¨¨¨¨¨¨¨¨¨¨¨¨¨¨¨¨¨¨¨¨¨8

安全生产管理¨¨¨¨¨¨¨¨¨¨¨¨¨¨¨¨¨¨¨¨¨8

文明施工管理¨¨¨¨¨¨¨¨¨¨¨¨¨¨¨¨¨¨¨¨¨9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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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各分包单位在齐鲁外包城奥盛大厦工程要严格按照各自企业的施工管理规定,组织好本工程施工的同时,要服从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一、技术资料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证书要与合同书人员相符;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要详尽准确,由总包单位先审批再报甲方、监理。总包负责组织对安装专业分包工程进行二次施工设计,纳入总承包管理,各分包队伍应严格按照二次施工设计的方案进行安装。

3.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4.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验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总包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抽查其资料整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整改,多次不改的进行处罚。

5.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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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6.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并抄送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登记备案后再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甲方协商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一份登记备案。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及安全部门等现场管理制度。

二、技术质量管理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部门现场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施工图纸管理。分包单位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书面报总包单位相关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甲方、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技术人员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参与施工前图纸会审。分包单位涉及图纸设计变更的,必须经总包单位上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待书面确认下发后方可施工。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封样样品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要求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应及时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质量的报验程序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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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由施工分包单位自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总包单位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监理、甲方申报验收。即由施工方提出工程质量报验单,报总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核签,同时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

②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定了“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交总包、监理单位核定、甲方核签。尚需进行观感质量评定的工程,先由分包单位自评,然后提交总包、监理单位、甲方核定。

(2)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

①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由监理、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进行处理。如按“质量验评范围”属监理单位、甲方参加检验的项目则需经其代表同意,涉及设计要求的有关项目尚需经设计代表同意。

②“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完后,由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报验单”,经总包、监理复查合格后,签署意见。

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1)各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字并督促其整改。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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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分包队伍必须认真执行“样板制”:施工中执行“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明确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便于监督检查。“样板”必须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

(3)由总包组织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分包队伍的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4)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有必要时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总包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

(5)每月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各分包队伍的公司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甲方一同参加,对于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检查评定,发现质量问题要下发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有效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对有关责任人将进行处罚,并填写在每月评定表内。

(6)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个别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过差,进度严重滞后,对其他单位带来恶劣影响的,总包单位书面上报甲方,要求其单位领导必须到工地现场协调指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及时报告甲方;若屡次不整改,将组织人员进场整改,一切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6.成品、半成品保护

(1)施工作业前,应熟悉图纸,制订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既要考虑在时间上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又要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干挠。做好工序交接,防止盲目施工、不合理赶工期和不采取防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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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交检要清楚,责任要明确,管理要到位。

(2)分包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单位即组织人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由总包参与协调和监督。

(3)每层均设平面图、材料堆放标识、技术交底栏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根据整体要求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施工中才能避免各互相交叉污染。例如:装饰工程大理石地面铺装完成后采用石膏板铺贴防护,小立面应用砂浆抹45°斜角保护,周围圈警戒线;墙面干挂大理石应及时塑料保护膜粘贴覆盖,阳角采用木工板粘贴保护;楼梯间采用竹胶板铺贴防护;落地门窗设臵警示标识等。

三、施工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总包单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影响质量、延误工期。

2.交叉施工矛盾问题

(1)所有施工图纸的会审、变更,总包单位均参与。

(2)由总包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单位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

(3)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他单位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奥盛大厦工程 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甲方、设计院及专业分包技术人员协调解决。

(4)每个分包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单位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书面形式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工期

各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赶进度应服从总包安排,组织人员抢工,不得耽误总工期。

4.配合协调

现场施工总体布臵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指定各分包队伍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和办公场地,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堆放材料或堵塞道路。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机具、电缆线、配电箱等进场时均应在总包处登记并做好标识。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臵与管理,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动火审批制度。分包队伍须提前填报使用计划,说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安排组织协调会。

工程协调会由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加。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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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到会。无故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届时监理、甲方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四、进度管理

1.总承包依据合同总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甲方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包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计划工期必须履行投标书及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

2.根据总进度计划,各分包单位制定各自施工进度计划,并列出每个分项的最迟(早)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早)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3.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相互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报监理和甲方签字认可。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每周报送总包方

五、安全生产管理

因为工程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分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1.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安全知识。复杂性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还要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包方审查合格后报监理、甲方审批并贯彻落实。

2.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履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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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好总包方现场的管理制度,如:人员进出场工作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分包队伍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对本单位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名单须书面报总包方,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文明施工管理

分包队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现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并有标示;仓库、加工场区做到各类设施、机具、材料做到井然有序;每日工作面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偷盗行为,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雇佣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取暖,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和破坏公共财物,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分包单位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文明施工。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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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

目 录

总则¨¨¨¨¨¨¨¨¨¨¨¨¨¨¨¨¨¨¨¨¨¨¨¨11

施工管理奖罚规定¨¨¨¨¨¨¨¨¨¨¨¨¨¨¨¨¨¨11

技术质量奖罚规定¨¨¨¨¨¨¨¨¨¨¨¨¨¨¨¨¨¨12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13

现场文明、材料管理奖罚规定¨¨¨¨¨¨¨¨¨¨¨¨¨16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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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督促分包单位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特指定本奖罚规定。

一、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1.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现场人员出勤情况不定时考勤,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其承诺在现场的时间,如平时的检查、开会等必须在现场,考勤不在的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现金交总包转甲方。

2.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总包方、监理、甲方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施工的,给予5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

3.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若因不服从统一组织管理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影响质量、延误工期的,罚款相关单位1000~5000元。

(1)各分包单位工序交接书面报总包、监理单位确认后实施,下道工序认为上道工序未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可拒绝接受,并要求上道工序整改至规定标准,由此给下道工序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由上道工序承担,不能整改的由上道工序承担增加的费用。

(2)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不认真检查,盲目接收,或明知达不到质量控制标准仍进行接收的,一切责任由下道工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接受人员承担100%。上到工序达到验收要求,下道工序分包单位不得无故不承接。

(3)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提前、拖后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奖励。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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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质量奖罚规定

1.总包方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现场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由监理、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承诺整改完成时间。到期未整改的或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00~20000元。

2.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展开大面积施工的,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与样板间差距过大,严重影响质量的罚款5000~20000元并进行返工。

3.自检:施工人员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自查自纠,班组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处理。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目标并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后,方准继续施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应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表中的内容进行检查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报总包单位进行质量验收,连续三次一次性验收不通过,则对分包单位罚款500~5000元。

4.交接检制度:上道工序完成,下道工序插入前,分包单位质量负责人及施工责任人必须组织双方班组负责人进行交接检查,由总包质检员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记录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5000元不等。

5.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而进行的返工或处理,除了进行必要的罚款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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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使用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该单位承担。

6.每月由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对于各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评定,按照规范标准评定优良的奖励1000~5000元,差的罚款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各分包单位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违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等意外的,必须立即认真负责地进行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不能给工程带来负面影响。

2.各分包单位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包括警卫人员)进场前要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他(年龄超过45岁)不适于施工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本行业。如有违反出现的任何意外由分包单位及本人负责。

3.分包单位必须保证参加施工的工人,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常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给予200元处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总包单位负责办理统一工作证,分包单位进场时当日向总包单位提供员工档案信息,并交纳制作费(5元/个)和押金(5元/人),发现不佩戴工作证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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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之前,必须对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负责立即更换。禁止使用破旧的、淘汰的和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200元。

6.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临边作业时,不规范系挂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的罚款200元。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并要求退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罚款200元;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证,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措施,严禁私自动火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8.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防护装臵、消防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同意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戒标志,每处罚款200元,并负责恢复。

9.严禁攀爬脚手架、塔机、施工电梯防护架、安全防护设施等危险区域。

10.机具(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移动或拆除防护罩等安全装臵,违者罚款200元;严禁戴手套操作,在使用机具时出现的任何意外由分包单位负责。

11.分包单位进场时,现场负责人及时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接水、接电手续,根据现场实际在总包单位监督下安装水表、电表,标识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电话,并缴纳一万元押金(最后退场时退还,以便分包单位不能及时缴纳水电费、住宿费时直接扣除)。每月月底最后一天由统计员与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抄表计费,并及时缴纳水电费。电费按照1.5元/度(供电局收取电费1.2元/度,电能损耗0.3元/度),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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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7元/立方(自来水公司收费5.4元,节能办超计划罚款每方1.6元,如额外超计划罚款增加按照各单位用水量分摊)。

12.生活区宿舍住宿按照每个房间每月350元收取房租费。宿舍用电每间宿舍挂表计量,按照1.5元/度收取。用水按照每间宿舍住9人标准估计用量每月每间宿舍270元(秋冬季一人一天1.0元)、405元(春夏季一人一天1.5元)收取,按占用房间收取费用,住宿不满9人按照9人计算。卫生清理费每个房间每月30元。每月月底最后一天由统计员、后勤负责人与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抄表计费,房租费、水电费与现场使用水电费一并缴纳。

13.施工现场挂设的水、电表,宿舍电表办好手续后,严禁分包单位私自改变,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分包单位有义务维护总包单位的任何用水、用电公共设施,发现故意破坏的罚款1000元;施工现场属于分包单位的用电必须符合临时用电规范,严禁违章用电,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10000元处罚。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违章者罚款200元。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

14.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教育员工节能降耗,树立节约用水用电和安全意识,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灯开关;严禁长明灯、长流水,开着的电器(电视、电风扇、充电器等)现象,一次处罚50元,发现水管破损未及时修复的,给予每次5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臵,现场临时用电不按照规范要求 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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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臵和安装的一处罚款200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16.现场所有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违者一处罚款200元;电工不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损坏更换不及时,一处罚款200元。

17.参与施工的分包单位人员对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对于建设、监理、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三定一验收”原则及时整改回复,违者罚款500~2000元。

18.故意损坏项目部公共财物的,原物赔偿,并罚款500元;楼层里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一次罚款200元。

19.发现施工人员偷盗现象,视情节处罚所在单位2000~2000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准打架斗殴,违章者予以2000元罚款。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如发现给予劳务分包单位1000元经济罚款。

四、现场材料管理、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擅自乱用材料场地或堵塞道路的限期整改到指定位臵,拒不整改的总包方安排人员整改,整改费用分包单位承担,并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1000元~10000元。

2.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未经报验私自使用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并对材料进行复查,若材料不合格则全部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诚信为本、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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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场材料不按照规划放臵材料,乱堆乱放,不符合符合现场文明要求的,罚款500元,并立即整改;场地不清洁者,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屡次警告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0元;严禁随意堆放垃圾,不按规定堆放到制定位臵,罚款500元。严禁私自从楼层边向外或电梯井、预留洞口向下抛物和倾倒垃圾,违者罚款2000元。

4.每层均设材料堆放平面图及标识,未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或未按成品保护措施施工的,造成互相交叉污染和破坏的,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单位处以500~5000元罚款。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地现场文明、材料管理制度,每次罚款200元,态度不端正者,加倍处罚。

备注:本工程所有罚款成立统一基金,用于奖励在施工在工程施工时表现较好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进度管理,由总包单位管理。各单位进场时,认真阅读,传达学习,签字盖章后生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7.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七

工程名称: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常州市境内工程桥梁施工一标

工程地址:益民桥、横岸桥、粮庄桥

安 全 管 理 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总包、与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2.人员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3.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设各自专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5.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7.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总包单位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积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5.凡由总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三.分包单位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规定其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合总包日常管理,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有劳务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由其法人签字确认。

2.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其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实人实名签字。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班组(队)自备的各类施工机具,应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班组(队)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防护到位。

13.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2.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将严厉处罚,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并处理善后工作。

15.严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务。

16.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劳动关系终止时结束。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负责人: 项目部(章)

时 间:

劳务分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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