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位审批管理协议书

2024-06-29

户外广告位审批管理协议书(精选10篇)

1.户外广告位审批管理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使用甲方广告位并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备双方恪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以下广告位在以下期间提供给乙方使用,供乙方在该广告位发布与汽车配件行业相关的广告。

1.广告位编号: (详见示意图)

2.广告位规格: ,面积: ㎡

3.广告位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期限

1.广告位使用费 元,大写 。

2.上述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同时,乙方将全额价款支付给甲方。

3.上述价款不包含由甲方代收代付的电费和其他必要的维护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广告位所有权归属于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收取使用费和其他维护费。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符合甲方市场的业态进行审核,未经甲方核准的广告内容,乙方不得发布。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届满前单方解除合同,且将该广告位收回自用或者供他人使用;本合同期届满后,甲方有权选择他人使用该广告位。

4.广告位的框架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和安装,框架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广告位,在本合同期届满后,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有权优先与甲方签订该广告位的使用合同。

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电费和其他维护费。

3.遵守甲方市场的统一管理;相关广告内容需与甲方市场的经营范围相吻

合,且发布前经过甲方的核准。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对该广告位进行任何分割或整体转让、转租。

5.乙方发布的广告需要到广告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办理市容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

6. 乙方发布的广告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规范和法规的要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乙方承担该广告的电费及其他维护费。

8. 对画面陈旧、脏污等需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形象。

9. 乙方有义务全面做好广告牌的日常维护、清理和更换等工作;乙方施工人员在安装、维护、清理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关。

10.乙方在安装、维护广告过程中不得破坏广告位的框架,也不得有损其他人广告的行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1.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力量。

2.发生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广告位使用费的,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租赁金及其它费用,或不依法办理广告的审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权解除合同,收回广告位,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拒不履行第四条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按照乙方违约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和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2.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3.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2.广告位租赁协议书 篇二

甲方: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城管大队(以下简称甲方)蜈蚣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七宝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河口镇中医院门口马路对面灯杆两根,现同意租赁给乙方制作灯箱广告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位于河口镇古镇街中医院门口马路对面灯杆两根,租赁给乙方制作灯箱广告使用,使用期限为二年,即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二、租赁费用为每年3000元整,合计人民币陆仟元整,交给蜈蚣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租费一次交清,即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付清,租期内乙方灯箱所使用的电费归甲方承担。

三、乙方灯箱在租赁期间内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自行维护,维护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租期满后,需要继续租用,必须另行与甲方续签协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处理,另作它用。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告公司代表:

3.广告位租赁协议 篇三

乙方:深圳市XX广告有限公司

为充分利用金世界的地段优势,利用商业与广告方式,从外观吸引消费者,从内在获取消费者,将金世界打造成为深圳黄金地段的商业典范。深圳市东门金世界百货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点石贝特广告公司(乙方)就金世界商业中心的广告位开发合作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广告位的范围:

1、现有楼体的外部广告位位置及今后可开发的广告位:另附位置图及照片

2、甲方原已租赁给其它公司的广告位,可根据甲方与其它公司协商的情况,对可收回的广告位进行逐步收回并交由乙方代理。

二、合作期限:

一期合同期限暂为8年,从200年月日起20年月日止。一期期满后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进行续期。

三、合作方式及利益分配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现有的广告位交由乙方,移交后乙方对该广告位的结构进行改造(改造方案按双方所确认的最终方案实施),所有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

2、双方就此合作建立以乙方名义的帐务,并设立独立帐户,广告费收入汇入该帐户,支出需双方汇签;并在金世界设立办事处,派驻人员负责处理具体事宜。

3、所有广告位安装独立电表,单独计费。电费按当地供电部门收费标准缴纳,由乙方负责在广告收入中支付,并列为成本。

4、其他有关广告管理事务的处理均由乙方负责并支付有关的审批、管理、电费及发布费用。

5、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广告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方便各类广告事务的顺利开展。

6、由于乙方的先期投入较大,第一、二、三年的利益分配按营业收入的6:4进行分配,即乙方获取收入的60%,甲方获取收入的40%;第四、五、六年按5:5分配,即甲乙双方各得收入的50%;第七、八年按4:6分配,即乙方获取收入的40%,甲方获取收入的60%;分配时间定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进行结算和分配。

四、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承接发布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政府审批和新增设广告位的有关申报手续。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广告发布前应将广告发布内容送交甲方一份备案参考。

3、乙方所发布的广告位,其结构设计、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等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由于广告牌安装、使用及维护不当给第三方造成伤害及影响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做到广告制作精美,户外广告应采用有射光灯照明或安装霓虹灯,并根据照明情况在夜间可采用泛光照明(须征得甲方同意),但所有广告位不应妨碍住户、行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5、乙方有权根据广告发布需要及市场变更情况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的现有广告位进行增减和改造,但改造方案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方案在不影响甲方原建筑美观的情况下,甲方应予以支持。

6、原已出租代理给其他公司的广告位,由甲方出面与原代理商协商,原则上租用期满时不再代理,如原代理商不同意退出,而甲方协商确有困难的,甲方仍可交由原代理商代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协议;但原代理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广告位进行任何的改造和外观变更;如甲方与原代理商协议终止并同意退出,甲方应将代理权交由乙方。

7、乙方在代理期间,无权将代理之位置全部或部分转让与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从事广告代理或广告发布之用。而此种转让应认为是无论何种方式。

8、合同签订之日起,除甲方招租及售楼自用广告以外,不得自行开发新广告位(如有新开发广告位也应与乙方共同探讨并无条件移交给乙方)。甲方不得代理、发布、租赁任何广告位给客户、商铺和非乙方以外的其它广告公司。并不得在金世界中心发布自身售楼、招租、公司形象以外的任何彩旗、空飘、充气拱门、空中舞星等(如有客户需发布,可交由乙方安排)会妨碍乙方广告位整体形象的广告形式。甲方有义务将上门咨询的客户资料转交给乙方。

9、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广告位进行全权的管理,对于空置的广告位应及时发布适宜的公益广告,不准张贴有损形象、健康的广告或其它信息。

10、甲方在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如甲方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更对乙方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有权提出更改协议。

11、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广告位的制作形式,由乙方根据情况及现实技术进行设置,但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

12、乙方进行广告改造或广告施工等广告活动,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和住户正常工作、生活的条件下,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如水电、人员进出等各方面),但施工人员须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长期使用的施工证件由乙方管理使用,若因乙方施工证件管理不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续期:

1、在一期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续期,进行合作条件的重新协商。

2、乙方须于协议期满前60天内同甲方商定有关续期事宜,并在协议到期前30天内签订续期协议。如乙方为履行原广告客户合同而必须延期续约时,甲方可考虑单独适当延续本协议中部分位置至乙方与其客户合同期满为止(租金以协议期满时该位置的租金标准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本协议可即时中止,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出赔偿。

七、终止协议: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双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国家政策、法令而至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城市规划等公众利益而至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事后无法恢复的。

八、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公司资料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前及时通知对方。

2、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和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

3、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约定的各方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暂时终止,协议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时间与该终止期相同,双方无须为此付出任何罚款。

4、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尽量减少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后果。

九、在合约期间,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交由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4.网站广告位租赁协议 篇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在侬队网(nongdui.com)的广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为乙方发布网站广告,并及时更新乙方所提供的相关内容。广告内容及内容文件乙方自行准备,广告文件交由甲方上传。广告位提供外部连接,但连接指向的网站或网页由乙方负责提供。连接所指向的网页或网站不得涉及违法或低俗内容,不得投放病毒,木马或者恶意代码等。

二、广告位置:网站首页幻灯片下方广告位。

三、广告规格:高80pixels×宽315pixels,gif,jpg图片或FLASH无声动画。

四、广告期限: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广告位每年租金捌佰元整(大写),¥800.00元(小写)。(不含税,需发票加20%的税点)

六、租金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付清。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广告的网站发布,并在到期前及时通知乙方是否继续合作。

2、甲方在发布期间内随时接受乙方对自己的广告位置和广告信息的监督检查。

3、甲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位置在网站上准确的发布乙方的广告信息。

4、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广告信息进行确认和审查,并有权修改相关内容。审核不通过的,保持原有的广告内容。

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广告信息),并保证相关广告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

6、乙方可以在广告发布期间内通知甲方对自己的广告信息进行更新与修改。

7、乙方因在甲方网站发布的广告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所租广告位只能用于房地产相关产品及企业形象展示。

八、违约责任:

1、广告发布期间,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方退还乙方中止后的剩余广告费用。

网站广告位租赁协议

2、广告发布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不退还剩余广告费用。

九、免责条件:

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广告发布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甲方在进行网站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网络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乙方广告访问速度下降或暂时中断服务,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续费原则:

1、乙方在广告到期30天之前,对其已经购买的广告位有优先续费的权利。

2、乙方在广告到期30天之前未续费,此广告位按照“款到为先”的原则接受公开抢订。

十、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可以终止和解除:

1、乙方拖欠租金达30天(包括);次日起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收回广告位,所交租金不退还。

2、乙方擅自将承租的广告位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收回广告位,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交租金不再退还。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或者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4、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十一、附则:

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墙体广告位租用协议 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甲方自有房屋墙体一栋,位于现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墙体租赁给乙方张贴广告喷绘,经甲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租用时间:自月年日止。

2、租用广告面积为。

3、租赁金每年为:租金需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4、在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喷绘的完整,不得人为损坏,乙方在租期内有权更换画面。

5、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6.陇东建材市场广告位使用协议 篇六

甲方:庆阳市陇东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将陇东电器户外广告位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广告位每月每平方元,面积平方米,即一年租赁费为元。

三、广告位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在悬挂广告过程中,须注意安全,如出现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需按时交清广告位电费,不得拖欠,否则按水电费通知单执行。

六、(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护商场外立面结构及钢架设施,如损坏应按价赔偿。

(2)乙方制作的广告宣传版面,需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如继续租用,需提前十日来市场交清下年租赁费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办者市场视为自动放弃,将转租他人。

八、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遇甲方用地,乙方应无偿拆除自制广告牌。

甲方:负责人:

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

7.市区灯杆广告位管理办法 篇七

xxxxxxx:

照明管理处根据xxxxx办公会会议精神要求。现对市区灯杆广告位管理办法,作出以下要求:

一、路灯灯杆广告位设置位置

1、对于小街小巷路灯灯杆原则上不同意广告位发布安装。因灯杆较矮容易损坏,影响城市交通、道路照度等。

2、对于未在原城市经营招标范围内的城市干道以及新建路段的广告位原则上同意出租。原则上10米以上路灯灯杆,准予设置安装。

二、媒体招租程序

1、广告设置的大小、形式由广告主或代理单位设计方案后报规划局审定。

2、广告内容以及登记经工商管理部门审定。

3、审定方案后在行政事业审批服务中心核准。

4、灯杆媒体价格采用公开招标或比选方式竞价确定。

三、媒体管理要求

1、租用方在租用期内,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涉及的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自理。

2、广告租用期内、广告牌所涉及的安全责任由租用方负责。所引起的安全法律责任由租用方承担。

3、乙方不得转租甲方灯杆媒体。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照明管理处规定程序进行安装。

8.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篇八

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置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等诸多形式的广告设置。

1、固定广告:设置时间比较固定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的等户外广告设施。

2、商业性临时广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置的临时设置的旗帜、布幅、充气模式、投影等短期性户外广告设施。

二、申报材料 市容

1、广告发布者、广告代理公司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广告合同复印件一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广告内容彩稿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所有权(产权证明)及使用权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到测绘院购买1/500或1/2000地形图一份,地形图上标注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具体位置(不需要交工商);

6、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效果图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施工图(含平、立、剖面图及结构图)一套,标注:广告牌面及广告设施的尺寸,以及广告底部距离地标高、广告设施与所建筑物结合部的结构和尺寸(不需要交工商);

8、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一份(格式文本,原件)(不需要交工商);

9、申请延期或更换画面的,提供原市容、工商、规划审批决定复印件各一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0、设施设置满2年后,每月6月1日前须递交安检报告原件(只交市容);

11、同复印件一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只交规划);

12、户外广告登记(变更)申请表一份(格式文本,原件)(只交工商);

13、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相关文件一份,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只交工商);

三、办理流程

1、广告发布单位网上申请

2、网上预审通过后准备3份纸质材料送市容部门窗口

3、窗口收件(由经办部门转交规划、工商)

4、受理

5、现场踏勘给出初步建议

6、核准

9.城管局户外广告办证审批程序 篇九

经营户申请设置户外广告,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申请表在所辖路段的管理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非专用设施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和租房协议;

(4)涉及相邻人利害关系的,提供相邻利害关系人的书面意见;

(5)具体区位图、平面图、效果图,平面、立面布置图,并标注准确尺寸;

(6)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计制作方案;

(7)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

(8)申请书和对使用材质、材料,安装设置对建(构)筑物或周边居民住户有无影响等情况文字说明。

10.电梯广告位租赁及合作协议书 篇十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电梯广告位租赁及双方合作事宜,秉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租赁期内,乙方为甲方辖区内的电梯广告位租赁商,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小区所有的管理规定。

2、小区一期共有座楼宇,台电梯,每台电梯设个广告位,共个广告位,每广告位安装一个广告牌;甲方负责指定广告位及广告牌的安装位置。水晶板广告牌由乙方制作,广告牌内容必须美观大方,符合小区生活情趣和甲方要求。广告牌的具体规是:。

3、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每次每项乙方应支付甲方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所交纳的当月管理费不予退还。

4、甲方负责乙方广告牌的日常清洁,对丢失和损坏的广告牌甲方不负责任,由乙方负责更换和修缮。

5、本协议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广告位出租或出借给第三方。本协议期限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乙方需续约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提交书面申请。

6、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入场时须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月管理费元。管理费收取标准按每月每电梯元计算收取(此费只包括保洁费和广告位租金)。乙方必须保证在每月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的管理费,逾期一周未交纳,甲方视同乙方放弃广告位的使用权,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乙方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7、广告位的招商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视情节的轻重即时解除本协议。

8、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区域内所有顾客有关广告位的订单、询价,甲方应将其转交给乙方处理。乙方每期广告内容需书面通知甲方,必须在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广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9、本协议期满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相关内容或小区管理规定,甲方将于期满之日起一月之内将乙方保证金无息退还。

10、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违约金及补偿费用,双方按实结算后退还

保证金。

11、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书面备忘录或者补充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

议自双方签章并且乙方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期满或协议终止时,乙方需在当日将广告牌拆卸完毕,乙

方在拆卸的过程中,对甲方的电梯轿箱造成损坏的,需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向租赁物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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