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政策

2024-06-17

钢铁行业政策(8篇)

1.钢铁行业政策 篇一

政策研究简讯

(总第94期)

中煤平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

2016年4月19日

关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相关政策研究

为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2016年4月7日,人社部等七部门下发《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与企业相关政策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好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兜牢民生底线,为推进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 ㈠ 支持企业内部分流

1.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

置富余人员。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利用“互联网+”、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走出去,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对工艺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稳岗补贴。

㈡ 促进转岗就业创业

1.对拟分流职工的钢铁、煤炭企业,要提前摸清拟分流职工底数,了解就业需求,制订再就业帮扶计划。对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2.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要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3.对有创业意愿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支持创业平台建设,积极培育适应钢铁、煤炭行业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将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通过加大专

项建设基金投入等方式,提高创业服务孵化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

4.对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较为集中、就业门路窄的地区及资源枯竭地区、独立工矿区,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㈢ 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

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2.上述人员因破产等原因无企业主体并无出资控股企业的,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可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对于选择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的人员,企业主体消亡时应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工资增长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过测算一次性预留出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生活费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3.对上述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退养人员,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4.退养人员应在企业职工安置方案通过时一次性确定。㈣ 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对就业困难人员,要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以及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根据服务成效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

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㈠ 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吸纳原企业职工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企业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形的,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职工在企业合并、分立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现企业的工作年限;职工在企业内部转岗安置或内部退养的,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㈡ 企业在被依法宣布破产、责令关闭或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下主体消亡的,应与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㈢ 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㈣ 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要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妥善处理好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

四、加强社会保障衔接

㈠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医疗保险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相应的权益记录。

㈡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㈢ 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要为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及档案转移接续手续,原企业及存档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被其他单位招用的人员,符合规定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㈣ 对于工伤人员,各地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规定,妥善解决工伤人员的待遇问题。

五、政策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以上各项政策适用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中涉及企业及分流安置职工。除另有政策规定外,实施期限暂定为2016年至2020年。各地可根据国务院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需要与可能,确定本地区涉及行业、企业和职工范围。

六、加强组织实施

㈠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职工安置工作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整体改革方案。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人社、发改、经信、财政、民政、国资、工会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地区职工安置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调度,督促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及时处置突发问题,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预案。

㈡ 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各地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厂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应明确涉及职工情况、职工分流安置方式、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支付、偿还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职工安置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再就业等内容。方案制定过程中,企业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建立各层级职工协商沟通机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职工安置方案应按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对职工安置方案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不得实施。

㈢ 落实资金保障。对企业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费、退养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应由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解决。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解决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专项奖补资金结

合地方和中央企业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与产能挂钩)、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地方和中央企业进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安置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确有困难的,各地要通过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加强省内调剂等,对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任务重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落实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上级财政、人社部门在转移支付时要对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地区予以倾斜。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协调当地中央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并将中央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纳入当地就业工作规划,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2.钢铁行业政策 篇二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刘振江, 常务副会长朱继民, 副会长王晓齐, 副秘书长迟京东、屈秀丽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钢铁产品进出口财税政策、铁矿山财税政策、绿色发展财税政策、“营改增”财税政策等四个专题工作小组分别汇报研究成果;对四个专题报告进行评审, 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研究并确定各专题小组今后的重点工作;钢协钢铁行业财税政策研究专家组评论并确定专家验收意见, 通过专家组验收及各专题工作小组研究落实修改意见及措施等。

3.钢铁行业政策 篇三

一、河北省钢铁行业概述

河北省自2000年粗钢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中国产钢第一大省,之后持续稳居中国首位。2014年河北省粗钢产量达到1.85亿吨,是2000年的15倍,年均增长21%。

河北省钢铁产业在产能和产量规模巨大的同时,存在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全省140多家企业中,有130多家均为100万吨级以下中小民营钢铁企业,且布局分散,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工艺装备及技术水平落后,污染和能耗大等问题普遍存在,成为河北省钢铁产业低碳化发展的薄弱环节。

二、河北省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根据《河北省温室气体清单(2010年)》,钢铁行业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包括能源活动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和生产过程中消耗石灰石、生铁等原材料产生的二氧化碳,其中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量比重为90.91%。钢铁工业碳排放占全省的比重达到70%。

河北省钢铁行业所消耗能源中,主要以煤炭为主。根据《河北省温室气体清单(2010年)》中钢铁行业所消耗的化石能源燃料燃烧热值量,煤炭、石油、天然气三种能源消耗比重分别为98.61%、0.95%、0.44%。

根据综合能源碳排放量的计算公式:(2.64x+2.08y+1.63z)/(x+y+z),其中2.64、2.08、1.63分别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燃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因子;x、y、z选用《河北省温室气体清单(2010年)》中煤炭、石油、天然气消耗热值比重,即x=98.61,y=0.95,z=0.44。经计算,钢铁行业单位能源消耗综合碳排放系数为2.63。

根据2005—2013年能源消耗量和单位能源综合碳排放系数,计算得出各年碳排放量。2013年,钢铁行业碳排放量为28312.24万吨,是2005年的1.8倍,年均增长7.9%。

综上,钢铁工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为化石能源消耗,而能源消耗中,又以煤炭类能源为主;同时煤炭在三种常见化石能源中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最高。由此可见,能源消费量和能源消费结构是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因素,低碳化发展是钢铁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途径。

三、政策建议

(一)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继续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河北省淘汰政策,探索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以《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为指导,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省粗钢产能控制到2亿吨左右。禁止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查处非法钢铁项目。建立产能退出和异地转移奖励机制,加快产能压减。设立既有钢铁产能退出省级奖励资金,探索建立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机制。

(二)完善引导机制

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强化税收对节能减排的调控功能。实施能源消耗阶梯价格,通过能源和环境成本的自动调解机制,倒逼企业主动追求技术变革。加强对能耗限额标准及安全生产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列入淘汰计划的既有产能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

(三)鼓励优化产品结构

产品结构对于行业能耗水平影响较大。以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通过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淘汰高耗能、低品质、低附加值产品,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鼓励短流程炼钢,逐步实施产品高级化战略,优化提升产品结构。鼓励加大高强度、高韧性、高耐久性等新一代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高强度汽车板、高速铁路用钢、电工钢、高钢级管线钢、造船板等高端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鼓励发展钢材加工配送、物流、设计研发等非钢产业,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四)鼓励兼并重组和布局调整

推动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联合重组,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在集团企业间扩散,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对产能转出和压减任务较重的地区及退出钢铁行业的企业新上国家鼓励类项目,在财税政策、建设用地等方面可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其加快产业转型。尽快研究解决制约产能转移的统计指标归属、能耗及排放总量平衡和财政税收分配等问题,出台相关鼓励办法,推进钢铁产能向沿海和资源富集地转移。

(五)鼓励引进或自主研发低碳技术

鼓励企业组建工程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挥大企业经济实力和研发团队人才优势,加大研发创新,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对重大技术创新、关键品种研发和新工艺研究、试验、推广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绩的,给予专门奖励。建立钢铁产业低碳技术研发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低碳技术孵化器和中介服务机构,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同发达国家开展国际合作,探索通过情景发展机制(CDM)引进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包括钢铁清洁生产技术、能源高效利用技术、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等。

(六)加强能源管理

加强全省钢铁行业能源利用统计、监测和核实,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优化能源结构,逐步降低煤炭在钢铁产业能源消耗结构中的比例,研发使用低碳燃料,不断加大对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能源效率,实施煤炭净化技术。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意识,重视降低钢铁产业的能源消耗,实施可操作性强的能源政策,针对企业节能降耗改造在资金、技术和税费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七)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4.钢铁行业分析 篇四

一、全行业业绩大幅下滑

4月30日,随着钢铁类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落幕,钢铁行业的经营情况清晰地呈现出来。统计数据显示,34家钢铁上市公司中仅有4家公司业绩同比增长,行业三大龙头企业宝钢、武钢和鞍钢股份业绩分别下滑了49.21%、20.41%和60.28%。而全部上市公司业绩同比整体下滑幅度则超过了50%,八一钢铁2008年净利润同比下降达74%。除了业绩大幅下滑,亏损的公司也不在少数,如长城股份、攀钢钢钒、韶钢松山、广钢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亏损总额就达到了35亿元。而就在2008年的上半年甚至前三季度,钢铁类上市公司业绩都还处于高盈利时代。如八一钢铁去年1月至9月实现净利润5.13亿元,去年第四季度亏损则高达4.09亿元。

年报显示,导致钢铁业业绩下行的首要原因是,需求萎缩导致的钢价下跌,从而使钢铁公司的毛利率降低,并增加了存货减值损失。数据显示,34家钢铁上市公司2008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高达185亿元,其中更以铁矿石等原燃料减值损失最为严重,再就是2008年钢价暴跌后的产成品的减值损失。如重庆钢铁2008年资产减值损失达97.75亿元,是2007年的9倍。

国信证券钢铁行业分析师郑东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9月以来我国钢铁行业经营陷入困境,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机械、造船等用钢行业进入调整期,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逆转,钢价不断攀升的“盛世”局面戛然而止,钢铁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应声大幅下滑。而这种全行业的亏损仍在继续,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份全国71家大中型钢厂亏损15.11亿元,亏损面达到37.14%;3月份亏损在继续加大,甚至比1、2月份还要严重。

二、振兴规划促行业走出低迷

面对国内外钢铁市场持续低迷,观望气氛浓重的大背景,今年以来国务院部署了一系列促进钢铁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如《钢铁产业振兴调整规划》、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钢材期货上市等政策措施还是给钢铁行业带来了积极的变化。近期国内钢铁行业出现交易增加、市场回暖迹象。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作为建筑、汽车、机械等行业基础原材料的钢铁行业出现了回暖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贾银松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最新数据,在全球其他65个产钢国前两个月粗钢生产下降37%的背景下,一季度我国粗钢产量仍实现了1.4%的增长。

业内对于经济刺激计划对钢铁行业的拉动效应以及行业振兴规划对钢铁行业的长远发展寄予厚望。

分析师秦晓斌说:“在政策驱动和环境持续改善的预期下,国内对钢铁的需求将逐步上升,行业底部已经基本确立,钢铁行业盈利改善是可以预期的。

”此外,“经历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两次去库存化生产后,高价原材料已基本消耗完毕,并且大多数公司年报中已计提大量的存货跌价准备,在下游需求好转,以及经济刺激计划全面展开带动二季度钢铁需求旺季的到来,钢铁企业盈利能力有望触底回升。”

分析师认为,钢铁行业振兴规划照顾到了钢铁产业发展的短、中、长周期,尤其是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对钢铁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预计2009年钢铁行业将迎来兼并重组高潮。“并购重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是我国钢铁业的发展主线。”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表示,在行业整体不景气之下,钢铁业已经明显出现产能过剩,因此未来钢铁业的投资水平将会降到很低。这种情况下,整合国内现有资源、优化原有产能成为行业发展战略的主要方向。

三、走出困境仍需加快结构调整

不可否认,尽管相关数据透露出回暖的迹象,但就此断言钢铁行业已经走出困境为时尚早。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内钢铁行业仍面临着生产总量过剩,市场需求减弱的不利局面。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粗钢产量12744.35万吨,同比增加174.92万吨,增长1.39%;一季度平均日产粗钢141.6万吨,相当于年产粗钢5.17亿吨;并且总量水平呈逐月上升态势,钢铁生产总量明显过高。

“国际金融危机在给钢铁产业带来巨大影响的同时,也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好时机。”贾银松如是说。《钢铁行业振兴规划》对2009~2011年的钢铁行业发展作了全面部署,压缩总量、淘汰落后产能、联合重组、技术进步、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成为未来3年钢铁行业发展的总方向。

丁根表示,2009年,钢铁企业当前应主动调整品种结构,围绕4万亿元投资计划和轻工、石化、汽车、装备、船舶、物流等行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增强调整品种结构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满足用钢行业对钢材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的新需求。

针对下一步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划目标,5月3日,发改委指出,钢铁方面要按期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到2011年,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自进入今年以来,钢铁行业在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拉动下,产量仍旧继续快速增长,促使钢材价格震荡上扬,而钢铁产品出口也依旧保持强劲的势头,促使钢铁行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同时,钢铁产品大量出口在缓解产能供过于求矛盾的同时,也使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还不利于形成行业结构调整的市场倒退机制。

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143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2%。其中,有8个大类行业利润翻番,按增幅大小顺序分别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增长

6.73倍;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4.72倍;石油、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增长3.06倍;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22倍;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1.21倍;非金属矿采选业增长1.19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11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08倍。

钢铁行业新增利润位居各行业首位,1-2月份钢铁行业实现利润162.2亿元,新增利润89亿元,超过第二位的化工行业近40亿元之多,对整个工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达22.4%。在利润前150家大型工业企业中,钢铁企业就占32家,在这32家大型钢铁企业中,利润增幅超过100%的有20家,其中,又有13家钢铁企业利润增幅超过200%。国家统计局最近一项快速调查显示,近800家主要钢材存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企业钢材库存低于正常水平,只有不到3%的企业钢材库存有所增加,有近半数的企业预期二季度钢材消费将继续增加。这说明钢材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钢材价格总水平将继续呈高位整固的上升态势。化工和石油加工行业分列行业新增利润的第二、三位,新增利润分别为50.9和40.9亿元。

二、行业的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分散是我国钢铁行业的缺陷,目前国内共有大大小小钢铁企业871家,而产量在600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11家,仅占全国总产量的37%。以我国第一产钢大省河北为例,2004年生产的5641万吨钢竟来自202家企业,平均每家企业仅产钢28万吨,年产量在600万吨以上的仅有唐钢、邯钢两家,50万吨以上的企业也只有40家。企业“小、散、乱”导致行业发展的无序性,大大增加了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可能。

在提高产业集中度方面,钢铁新政提出目标:“到2010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这意味着未来5-10年,国内钢铁业将集中出现并购重组的浪潮,而中小钢铁企业将是被重组并购的主要对象。社科院工业研究所研究员陈耀预测,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要么重组,要么退出市场,重组的企业可能会占中小企业的1/3。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组伙伴的选择上,新政颁布前,外资对国内中小钢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怀有较大的兴趣。因为外资控股小企业所需资金较少,小企业机制灵活,人力成本普遍偏低,有助于实现生产成本的最小化等。所以外资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将是控股国内的民营钢铁企业。换句话说,中小企业有较大可能与外资联合。而钢铁新政对于投资中国钢铁业的外资企业做出了产权、产量、资金实力等方面的资质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钢铁企业。这将使外资的最优策略发生变化,外资会更多地选择与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合作,而不是规模尚小的企业。因此,国内大钢铁企业是政策鼓励的主要并购者。

事实上,国内钢铁企业的并购重组一直在持续,新政的出台将加速这一进程。在钢铁大省河北,省政府透露,准备将全省6家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建成唐钢、邯钢两个年产钢在1000万吨以上的企业集团;武安市钢铁企业联合会秘书长高和平说,面对新政压力,全市20家钢铁企业纷纷发出互相联合重组的讯号,市政府已开始考虑将这些企业联合起来,组建一个年产钢在1000万吨的大型钢铁企业;唐山市已有38家地方钢铁企业整合方案得到落实,丰南小集5家钢铁冶炼企业已完成以瑞丰钢铁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的全面整合。

三、税转型与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分析:

在外部世界经济环境恶化,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保增长”正逐步成为中央近期经济工作的重点。2008年1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一改革措施的实施背景及意义如何,对于钢铁的影响又怎样,本文将就此予以探讨。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背景及意义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背景

1.近期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恶化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经开始危害到实体经济的发展,美欧日等国相继出现了经济衰退的现象,而我国近期公布的一系列10月份宏观经济数据也不容乐观:10月份工业增加值创下近七年来最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回落至17个月以来新低;进口增幅下滑至2007年来低点;外商直接投资FDI出现今年来首次负增长;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创历史最大跌幅„„

2.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1994年,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进行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改革,并在税制设计上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这在当时通货膨胀和投资过热的经济背景下,为我国增加财税收入、抑制投资过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生产型增值税也逐渐暴露出诸如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投资积极性,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增值税环节优惠措施过多过乱等一系列问题。

3.增值税转型试点成功

2004年9月国家首次启动了对东北三省和大连市的增值税改革。这次改革共认定东北三省增值税转型企业40306户,占东北三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登

记总户数的32.2%。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石油加工业三大行业,占总户数的90%。之后,2007年5月国家又将增值税改革的试点扩大到中部六省的老工业基地城市。2008年7月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也开始享受增值税转型政策。同月,国家又对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实行了增值税改革试点,并在灾区实现了全行业覆盖以及全额抵扣。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意义

1.从国家角度来看

在当前国家经济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全面的增值税改革方案的推出不仅是国家为了“保增长”以减轻企业税负拉动其投资消费的政策之举,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善税制体系,使我国的税收制度更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发展,从而利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结构优化和升级。

2.从行业角度来看

此次增值税转型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较大,存在增值税销项,且新购置设备较多的行业优惠更多。具体来讲,对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采掘业、制造业等固定资本投入较大,资金密集型行业的影响较大。

3.从企业角度来看

就短期而言,此次增值税转型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投资的积极性。而就长期来言,则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技术设备的更新与改造,促进企业的技术升级与发展,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除修改了部分税率以外,本次增值税改革的重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的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意味着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即将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范围扩大至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很好地避免了重复征税。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负担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本次税改对小规模纳税人将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四、行业结构调整投资机会分析:

日前,国家发改委官员提出中国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这将为钢铁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会。从行业层面上讲,中国钢铁行业外向式扩张结束意味着转向行业内部的整合。就企业层面而言,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是企业的重要目标。产业调整政策即将出台,006年4月1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在上海表示,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发布之后,具体行业的调整政策和目标也将陆续出台。目前有关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的文件正在会签过程中,不久将正式公布。据透露中国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和5500万吨落

本次正式调整目标的出台将对国内钢铁行业产生积极影响,为钢铁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会。从行业层面,中国钢铁行业的外向式扩张结束转向行业内部的整合,兼并重组将是未来企业扩张的主要模式,就

五、钢铁消费预期乐观

随着1季度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的恢复性反弹,国内钢材消费形势相对于2005年的下滑趋势有所改观,目前市场价格的持续增长也反映了目前的形势,未来两个季度,随着银行贷款水平的增高,预期钢材消费将继续保持乐观态势。

进入2006年以来,随着银行贷款的逐步增长,住宅投资的增长速度有所恢复,2006年1-2月份的投资额为1070亿元,增长速度为24.7%,比较2005年末提高将近5个点,住宅投资的增长将对国内钢铁的消费产生积极影响。

3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本外币余额为2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0.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增幅比去年同期高1.7个百分点,比去年末高1.8个百分点。今年前3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193亿元。

5.钢铁行业政策 篇五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建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关于修订完善钢铁产业政策的要求,推动钢铁产能过剩矛盾化解,促进钢铁产业调整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2005年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修订,形成了《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本次修订秉承清单管理加底线思维理念,以解决钢铁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导向,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构建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规范未来10年钢铁产业的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月20日-4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邮编: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194/5189/5196

传 真:010-66023282

电子邮箱:cyjgc@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2015年3月20日

附件: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钢铁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钢铁产业产能严重过剩、无序竞争、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和综合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推动钢铁产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新常态,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2005年国家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修订,制定《钢铁产业调整政策》。

第一章 政策目标

到2025年,钢铁产品与服务全面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实现钢铁企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创新活力强、经济效益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转型升级。产品服务、工艺装备、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第一条〔结构调整〕

产品结构实现升级。大中型钢铁企业品种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批国际化钢铁制造标准;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与国际接轨,实现由钢铁制造商向以用户为中心的材料服务商转变。

钢铁产能基本合理。到2017年,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产能规模基本合理,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行业利润率及资产回报率回升到合理水平。生产设备大型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鼓励推广以废钢铁为原料的短流程炼钢工艺及装备应用。到2025年,我国钢铁企业炼钢废钢比不低于30%,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基本建立。大中型钢铁企业主业劳动生产率超过1000吨/人·年,先进企业超过1500吨/人·年。

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兼并重组步伐加快,混合所有制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到2025年,前十家钢铁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占全国比重不低于60%,形成3~5家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一批区域市场、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

空间布局得到优化。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城区钢厂转型和搬迁改造,实现国内有效钢铁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

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形成可支撑行业发展的自主创新和研发体系,建成一批具有先期介入、后续服务及推广应用功能的研发中心、实验室和产业联盟等创新平台,构建起世界领先的科研领军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大中型钢铁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0%,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1.7%。

两化深度融合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行业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及云计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两化融合技术和评价标准保障体系渐趋完善,装备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全面普及,两化融合成为钢铁行业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特征。重点统计企业中应用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简称MES)的比重超过80%,全行业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占销售总额比重达到20%,建成一批钢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第二条〔节能减排〕

到2025年,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工序能耗全面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560kgce,取水量下降到3.8m3以下,SO2排放量下降到0.6kg、烟粉尘排放量下降到0.5kg,固体废弃物实现100%利用。

第三条〔资源保障〕

到2025年,铁矿石供应渠道和交易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进口铁矿石权益矿和贸易矿发展并举,实现权益矿、协议矿和现货矿多元发展,基本形成合理、稳定的全球铁矿资源保障体系。国内铁矿业有序发展,国内矿山与国外矿山互补的合理保障体系,以及再生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第四条〔市场环境〕

政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不断加强,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在行业内得到较好的执行,基本构建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形成公开、诚信、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

第二章 市场准入

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要求,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布局、工艺装备以清单形式,节能环保以底线思维理念,完善准入标准。

第五条〔生产布局〕

新(改、扩)建钢铁项目满足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节能减排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并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合理布局。

第六条〔工艺装备〕

新(改、扩)建钢铁项目不得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装备。

第七条〔节能环保〕

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各工序能耗应满足《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的要求。

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各工序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的要求。

第八条〔节约用水〕

新(改、扩)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应满足《节水型企业 钢铁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节约土地〕

新建、改造钢铁项目建筑系数不小于30%,容积率不小于0.6,绿地率不超过15%,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不超过7%。

生产规模大于500万吨钢的长流程钢铁项目用地指标不大于0.8m2/t钢,生产规模500万吨及以下长流程钢铁项目用地指标不大于1.0m2/t钢。短流程钢铁项目用地指标不大于0.2 m2/t钢。

第十条〔安全生产〕

钢铁企业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钢铁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生产环节必须采取和配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防护设施,重大危险源应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

钢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必须依法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

钢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焦化、氧气制备及相关气体制备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2017年底之前,新(改、扩)建炼铁、炼钢项目严格按照《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程序及要求,制定置换方案,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控新增产能。

结合市场准入要求,加强对新(改、扩)建钢铁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钢铁企业规范发展。

第三章 市场退出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完善钢铁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效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

第十二条〔依法淘汰〕

钢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等法律法规。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基准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水价、电价,促使其退出。

第十三条〔依规淘汰〕

钢铁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第十四条〔引导退出〕

现有钢铁企业达不到本产业政策准入要求的,应积极改造升级。经改造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应逐步退出,有序压减过剩产能。鼓励现有城市钢厂积极实施环保搬迁。

第四章 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

围绕“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主线,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品升级、组织调整和技术进步。

第十五条〔产品结构调整〕

淘汰落后钢材产品,提升量大面广的普通产品质量和性能,加大高强度、高抗腐蚀性、高专项性能等关键钢材品种的开发和应用。

大力发展功能材料,积极发展新型合金材料、高品质特殊钢等先进钢铁材料,加快材料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及工程化的技术研发,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实现新材料产业与原材料工业融合发展,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

第十六条〔标准升级〕

加强对钢材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合理制定钢材消费行业的用钢标准,加强钢材产品标准与下游行业用钢标准、设计规范以及国际标准的衔接协调,及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消费升级〕

大力推广应用高强度、耐腐蚀、耐高温、长寿命等高性能钢材,加快钢铁产品升级换代。深入推广应用400MPa钢筋,试点示范使用500MPa及以上高强抗震钢筋、耐候耐火耐蚀钢筋等。

第十八条〔服务升级〕

构建和完善新型高效客户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服务标准化作业。鼓励供应商先期介入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十九条〔兼并重组方式〕

鼓励钢铁企业通过收购、股权转让、技术入股、管理整合以及民营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进行实质性联合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升级改造,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低效产能。

第二十条〔兼并重组方向〕

支持优势钢铁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鼓励具有实力的钢铁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鼓励钢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依托产业链优势提高竞争力;引导省(区、市)内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优强企业主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优化市场环境、加快改造升级。

第二十一条〔兼并重组监管〕

加强和完善对重大的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对达到经营者集中法定申报标准的企业兼并重组,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维护国家安全。

第二十二条〔兼并重组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拓宽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咨询评估、调查研究、分析预测、信息数据、政策法规等服务。

加强兼并重组的统计信息工作,构建企业兼并重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整合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信息资源,畅通统计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进一步发挥兼并重组部际联席协调机制作用,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和跨国并购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

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落实完善财政、税收、土地使用、职工安置政策。

第二十三条〔体制改革〕

鼓励钢铁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允许员工持股,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社会化、公众公司。

第二十四条〔创新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钢铁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优强企业创新骨干作用。

在关键领域和重点产品方面,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强基工程为依托,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钢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平台和协调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研发投入的效率。

鼓励钢铁企业建立用户导向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装备、技术和产品。深入推进钢铁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国产化和“走出去”。

第二十五条〔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人才培养成长的通道建设和发挥才能的激励机制,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300336,股吧),以形成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第二十六条〔支持技术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研究制定《钢铁产业技术政策》,促进钢铁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

第二十七条〔两化融合〕

完善钢铁工业两化融合推进体系,大力推广实行钢铁企业“两化”融合评估体系和行业评估规范,加大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构建“两化”融合共性技术开发公共平台,重点突破智慧钢铁两化融合产业升级技术。

加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商业智能平台建设,以及物联网、设备监控技术、绿色智能手段和智能系统等新兴技术融合,构建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环境舒适的智能工厂。逐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信息物理系统推动生产制造系统的数字化和虚拟化,打造全生命周期系统集成、柔性制造、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开辟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期货、物流等服务新领域,促进产销供应链的深度融合,加速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实现用户价值最大化,共创共享产业链价值。

第二十八条〔技术方向〕

工艺技术发展方向:绿色、可循环钢铁制造流程技术;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生产平台集成技术;低碳钢铁制造技术;高效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高效率、低能耗、长寿命综合冶炼技术;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生产平台集成技术;高性能、低成本钢铁材料设计与制造技术;高精度、高效轧制及热处理技术;复合材料制造技术;面向全流程质量稳定控制的综合生产技术;信息化、智能化的钢铁制造技术。

钢铁品种发展方向:建筑桥梁用钢;能源用钢;船舶及海工用钢;汽车与轨道交通用钢;关键特殊钢。

第五章 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排污制度,钢铁企业必须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许可排污量要求。

第二十九条〔信息公开〕

建立钢铁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机制,钢铁企业应及时公开自行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定期编写和发布企业环境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环保监测、信息通报制度。

第三十条〔清洁生产〕

钢铁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升级改造,从源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现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三级及以上要求。

第三十一条〔环保设施〕

钢铁企业必须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配备先进高效的除尘、脱硫、全厂污水处理站等环保治理设施,并确保同步运行。烧结、焦炉、全厂废水总排放口等重点排放源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钢铁企业各类固体废弃物必须实施综合利用或安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 资源保障

鼓励钢铁企业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市场竞争,拓宽国际化发展道路。

第三十二条〔国内开发〕

矿山开采须遵循矿产资源法,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做好安全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以及矿区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禁止乱采滥挖。

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内铁矿资源,加大找矿力度,提高国内铁矿资源保障能力。支持低品位矿高效采选冶技术的研发应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国内铁矿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差异化管理试验区,加快推动一批重大铁矿资源开发项目进展。

加快冶金矿山资源税改革,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冶金矿山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三条〔国际开发〕

加强海外矿产资源开发,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掌控资源,建立铁矿、铬矿、锰矿、镍矿、废钢及炼焦煤等生产供应基地,提升权益资源量。

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研究实施资本运作,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由资源增量向资源增值转型。

第三十四条〔国际贸易〕

加强国内钢铁企业与铁矿石供应商的协调,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充分利用期货、指数等金融工具,推进和构建公开透明的铁矿石市场价格机制。

第三十五条〔再生资源〕

建设再生资源保障体系。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行业管理,构建产业化的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规范管理废钢资源流向,加强回收废塑料及废橡胶,积极发挥钢铁企业消纳社会废弃物的功能。

第三十六条〔废钢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推进废钢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支持废钢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

第七章 资源能源节约

钢铁企业应积极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能源审计、能源统计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七条〔固废利用〕

加快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废钢资源回收利用。鼓励含铁除尘灰、尘泥、氧化铁皮在厂内高效循环利用;鼓励对冶炼渣、脱硫渣、炉渣开展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加快制定冶金固废综合利用的技术、产品和应用标准,重视拓宽综合利用产品市场。

第三十八条〔节水〕

钢铁企业应执行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设置完善的节水管理机构,建立节水考核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创建节水型企业。

钢铁企业应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逐步开展用水审计,建立用水档案,制定企业用水评估报告。钢铁企业应执行节水管理“四到位”制度,即企业应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钢铁企业应完善供水三级计量体系,建立用水在线监测系统,按要求配备水计量和监测器具、仪表。

第三十九条〔节能〕

钢铁企业应充分回收利用钢铁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能,主要工序能耗达到国家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能源消耗总量达到所在地能源总量控制要求。

完善钢铁行业能效标准体系,制定“领跑者”能效标准,建立行业能效“领跑者”发布制度,明确行业标杆,鼓励企业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行业能效水平提升。

第四十条〔能源审计〕

钢铁企业应完善项目建设节能评估及后评价制度,推进能源对标、诊断和挖潜。归入重点用能单位的钢铁企业,定期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公布企业能源利用及节能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一条〔能源管理〕

钢铁企业应建设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采用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能源生产、输配和使用,以及二次能源利用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实现能源管理信息化、能源介质协同平衡和能源系统优化调度等,推进系统节能降耗。

第八章 国际化发展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放开对外商投资国内钢铁领域的限制,境内外企业享有同等的投资政策。

第四十二条〔国际化发展〕

支持国内企业加快国际化发展,在其他国家、地区参与并购或建设钢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平台,构建全球范围内的市场营销渠道。

鼓励外资参与国内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技术、资源、品牌、营销渠道、管理理念和融资服务等共享机制。

鼓励国内钢铁生产、工程技术、设备制造和咨询服务等企业间的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冶金技术、成套装备、智力服务等产品的出口。

第九章 市场环境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国内钢铁产业的服务和监管,建立行业征信体系,以及行业预警预测系统,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十三条〔市场公平〕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查处地方政府给予钢铁企业的财政返还、电价补贴、税收减免、低价出售土地等各类违法违规实行优惠政策行为。

加快下游用钢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步伐。

第四十四条〔诚信系统〕

建立健全钢铁行业社会征信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运用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等手段,促进钢铁企业守合同、重信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钢铁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在经营、用地、投融资、进出口、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第四十五条〔行业预警〕

建立钢铁行业产能、经营预警预测系统,加强行业有效自律,促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第十章 其他

本产业政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部门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并监督执行,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中介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执行遵守。

本产业政策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各类所有制钢铁企业。

本产业政策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政策和法规若进行修订的,按修订后的最新标准执行。

6.钢铁行业的五力分析 篇六

课程论文

分院:

金融与经贸

班级:

11经济1

小组成员:

钱沈杰、俞翀、陈仁刚、陈林鑫峪

日期:2013年12月16

钢铁行业五力分析

波特竞争力模型,又称波特五力分析模型,它将大量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分析一个产业的基本竞争态势。认为行业中存在着决定竞争规模和程度的五种力量,这五种力量综合起来影响着产业的吸引力。在该模型中涉及的五种力量包括:新的竞争对手入侵,替代品的威胁,买方议价能力,卖方议价能力以及现存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它是用来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竞争特征的一种有效工具。五种竞争力量的现状、消长趋势及其综合作用强度,决定了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和盈利水平。本文用该模型简要分析中国钢铁行业现状。

一、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钢铁的主要原材料是铁矿石和焦炭。铁矿石方面。由于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高达65%,同时国外铁矿石生产企业产业集中度远远高于国内钢铁企业,铁矿石产能增速比钢铁产能增速慢,导致国内钢铁企业对铁矿石的议价能力较弱。而且国际金融资本的介入,加剧了铁矿石价格的波动,进一步削弱了国内钢企对铁矿石的议价能力。但是,2010年前后,随着国内、外铁矿石产能的增加,铁矿石市场正在从供不应求向供大于求过渡,加之钢铁需求增速放缓,钢铁企业对铁矿石的议价能力正在逐渐提升。煤焦方面。2012年以前,我国煤炭资源供不应求,而且煤炭企业产业集中度高于钢铁生产企业,钢企对煤焦基本上没有议价权。2012年以后,随着新增产能的释放和进口量的增加,以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导致能源消耗增速下降,煤炭产品开始供大于求,使钢厂对煤炭产品的议价能力有所提升。总体来讲,我国钢铁企业对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整体上较弱,但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却不明显。

二、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从我国重点钢企主要钢材产品的营销模式看,钢厂直供给终端客户的钢材占比不高,其中,建筑用钢为25%,薄板带为33%,管材为36%,普通板带为40%,棒材为50%,钢材的流通主要由钢贸商来承担。从直供渠道来看。钢厂直供给终端用户的钢材产品分低端产品和中高端产品,钢厂对低端产品的议价能力较高端产品要弱许多,中高端产品的定价权基本掌握在钢厂手中。部分情况下,钢企会对区别对待个别重要的终端用户,但总体上对直供的产品有较强议价能力。从其他渠道来看。我国钢贸商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相比之下行业集中度较钢企更低,加上贸易商在融资和采购渠道上依赖于钢企,使钢企在客观上对钢材产品有较大的定价权,尤其是在钢材供不应求时期。2010年后,钢材供大于求矛盾的进一步凸显,钢价整体下行,钢贸企业不愿意做代理、屯库存,而更愿意从市场上购买钢材,因为这样操作风险更小、价格更低。结果造成钢企库存压力加大,议价能力有所下降。总体来讲,钢材产品的定价权依然由钢企掌握,但目前正在逐渐在往下游转移,且趋势比较明显,从宝钢、沙钢出厂价风向标作用的减弱可见一斑。

三、新进入者的威胁

钢铁行业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大规模、长流程、专业化的特点,因而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都很高。同时现有钢铁市场的分销渠道已基本被现有企业掌握,面对激烈的竞争,新进入者很难开辟新的分销渠道。产业政策方面,国家严格限制钢铁行业产能扩张。国内大型国有企业新上项目受到国家严格监管,产能扩张有限。但对地方企业而言,很多新上项目直接由地方发改委批准,按理说属违规操作。2012年,工信部原材料钢铁处处长张德琛曾表示“现有钢铁业产能中有一多半并未经国家核准,部分企业长期生存于灰色地带,游离在国家正常监管之外”。此外,国家对外资的审批相当严格,外资企业很难进入中国钢铁行业,即便进入也不能控股。

总的来讲,在当前需求增长放缓、产能严重过剩、钢铁企业赢利普遍欠佳的情况下,除国内一些有实力的钢企对细分品种和边远地区的市场有投资意向外,几乎没有新的投资者愿意再投资钢铁行业(兼并、收购除外)。

四、钢铁替代品的威胁

替代品是指那些与客户产品具有相同功能的或类似功能的产品。由于钢铁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同时还是可再生的资源,性能价格比相对其它材料也具有较大的优势,因此钢铁替代性竞争的压力相对而言比较小。从目前材料科学发展状况看,在可预见的将来,钢铁仍是人类社会的最主要的材料。从价格性能比看,钢铁最为经济;从生产规模看,钢的供给能力最强,没有一种材料能够全面替代钢。尽管如此,钢铁产品在应用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钢铁行业对环境的重度污染,易锈蚀,密度大等。从应用的角度看,可能部分替代钢铁的材料主要有铝合金、塑料和新型纤维等,这些材料具有密度低、强度高、耐腐蚀、绝热性能好等优点。

五、行业内现有企业的竞争

2012年,我国粗钢产能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有17家,钢材产能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有14家,同时我国钢铁行业的集中度仍较低,存在大量的中小型钢铁企业。从规模上看,钢铁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规模较大的企业在现有市场的竞争中往往占据一定的优势。从所有制形式来看,国有企业规模大、产品结构丰富,技术水平高,市场占有率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民营企业不但面临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压力,还要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求生存,整体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从经营效益来看,民营企业因机制灵活、成本控制能力强、企业负担小,整体上效益比国有企业好。从产品来看,大型企业追求规模化,主要生产需求大、技术难度高、利润高的产品,中小型企业更多瞄准需求不大的细分市场。从区域来看,华东和华北的钢铁企业数量多竞争激烈,而西南、西北地区钢铁企业数量较少且原燃料资源丰富,整体上后者的盈利状况要好于前者。总体上讲,我国钢铁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无序竞争、同质竞争、低价竞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互不相让,此外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很特殊的角色,导致市场被严重扭曲,淘汰机制失灵。

7.钢铁企业的产业政策浅析 篇七

关键词:钢铁企业产业政策,政策绩效,企业重组

一、2009年我国钢铁企业发展概况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 是国家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国际产业的转移和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国钢铁工业取得了巨大成就。2001年至2007年, 全球钢铁业重新恢复了活力, 国际钢铁市场需求兴旺, 钢铁企业利润丰厚。2008年, 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的蔓延, 全球钢铁行业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中国钢铁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减缓, 在应对经济危机方面, 中国政府频频出台政策措施, 对钢铁行业产生积极作用。

二、我国钢铁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钢铁产量呈爆发性增长

2002年钢和成品钢材产量分别达到18155万吨和19218万吨, 增长率分别为20.3%和18.9%。从1996年中国年钢产量突破1亿吨大关后, 已连续6年成为世界第一产钢大国。据国际钢铁协会 (IISI) 统计资料显示, 2004年12月全球63个主要产钢国及地区, 合计生产粗钢9036.3万吨, 同比增长11.3%, 1~12月合计产钢10.355亿吨, 同比增长8.9%, 其中, 中国大陆12月份钢产量达2653.3万吨, 全年累积产量2.725亿吨, 同比增长23.2%。

(二) 钢材产量高, 但产品结构层次低, 高档次的钢材品种还大量依靠进口

2007年中国粗钢产量增量为6625万吨, 同年出口钢坯643万吨, 进口钢坯24万吨, 净出口钢坯619万吨;出口钢材6265万吨, 进口钢材1687万吨, 净出口钢材4578万吨, 这也表明2007年中国粗钢产量的增量基本为出口增量所消化。但必须看到, 中国出LI钢坯平均离岸价只有454.0美元/吨, 进口钢坯平均到岸价高达1808美元/吨;出口钢材平均离岸价只有704.43美元/吨, 进口钢材平均到岸价高达1218.28美元/吨。这也表明中国出口的大部分钢材尚属于低端产品。 (1)

(三) 产业集中度降低, 与国际钢铁产业的发展潮流背道而驰。具有技术经济实力的大企业偏少, 小企业偏多

我国现有钢铁厂4847家, 数千家中小钢厂的迅速崛起, 将中国最大的10家钢铁企业市场占有率一路压低。1992年, 中国最大的10家钢铁企业占有率为48%左右, 2002年开始下滑, 2005年变为32%。2008年中国企业500强中的64家钢铁企业, 有48家企业保持上年位次或超过上年水平, 占64家企业总数的75%, 虽然表明了钢铁企业在这一年中保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 但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企业产业集中度不高。按照08年的钢铁企业营业收入计算, CR5=30.28%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 我国500强中的钢铁企业38%位于华北, 33%位于华北, 11%位于西北, 8%位于东北, 5%分别位于西北和中南。 (2)

(四) 钢铁企业污染严重

钢铁工业既是能耗大户也是污染大户, 钢铁工业能耗约占社会能耗的10%之多。水耗占工业用水消耗的10%之多。我国钢铁工业至今仍是高污染工业。2007年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能耗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双下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30日公布的数字显示, 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2007年吨钢综合能耗632.12千克标煤/吨, 比上年下降1.3%;吨钢耗用新水5.31吨/吨, 比上年下降17.42%。在污染物排放上, 2007年大中型钢铁企业so2排放总量756367.91吨, 比上年下降0.51%;cod排放总量59964.78吨, 比上年下降8.76%;工业粉尘排放总量382274.92吨, 比上年下降2.79%。烟尘排放总量156648.36吨, 比上年上升3.02%, 不降反升。 (3) 据分析, 虽然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但工艺装备落后的中小企业能耗高, 污染物排放量多, 全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任务仍然艰巨。

三、解决对策

(一) 我国钢铁企业重组

自1998年上海宝钢联合重组上海地区钢铁企业组建成我国最大钢铁联合企业, 迈出我国钢铁工业区域性组织结构调整重要一步以来, 我国钢铁行业已经发生多次重组。邯钢兼并舞阳钢铁公司、唐钢兼并宣钢、攀钢兼并成都无缝、江苏兴澄特钢与湖北大冶特钢资产重组等等, 对我国钢铁企业地区或跨地区重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4年9月, 大连钢铁集团、抚顺特钢集团和北满特钢集团, 跨地域联合重组建立东北特钢集团。2005年以来, 钢铁企业跨省市、跨地区的兼并重组更是暗潮涌动。

我国钢铁工业目前的问题却是组织结构过分松散, 低水平重复建设、结构趋同。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是我国钢铁企业的分布格局, 而大多数中小型钢铁企业因资金、人才、市场信息方面的限制, 难以开发和生产高附加价值、高技术含量的钢铁产品, 但是却要与大型钢铁企业竞争资源和市场, 并以接近成本的价格在市场上销售附加价值低的产品, 致使钢铁市场的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 严重影响了钢铁行业的长期发展。同时, 钢铁行业具有资本密集、投资大、回收期长以及规模效应强的特点。我国钢铁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较低的格局, 不利于规模效应的发挥和整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因此, 我国钢铁企业要想在同国外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并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就必须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加强技术进步这两个方面上下功夫。整合中小型钢铁企业, 让中小企业该破产的破产、该转让的转让、该兼并的兼并, 同时加强大型钢铁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这样将有助于实现钢铁行业的规模效应, 提升整体竞争力。从而使我国钢铁行业适度集中, 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 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并鼓励中小型企业向“高、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 提高与大型企业的配套能力。

(二) 钢铁市场退出机制尚需要不断完善

国内资本市场不健全, 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企业及其生产要素难以通过市场手段实行兼并、破产、转移。由于国有钢铁企业复杂的地区和行政隶属关系及在地区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影响, 使一些地方政府在国企兼并的问题上, 若属于外地企业并购本地企业, 本地政府较易倾向不积极配合。若是本地企业并购异地企业, 地方政府多会大力相助。此外若涉及民营企业并购处于劣势中的国企, 也会遭遇一些阻力。地方政府在企业并购问题上存在的复杂心态, 增加了跨地区企业并购和优势企业迅速胜出的难度。

8.英国钢铁行业危机 篇八

组建塔塔收购联合集团

英国政府称,在新买家接手塔塔英国公司之后政府将注资25%股份,商务大臣嘉玮德(Sajid Javid)表示,这很明确地表明了政府支持钢铁行业的决心,同时预计届时商业贷款额将数以亿计。威尔士政府也在声明中称其也参与到此次金融支持项目之中,首席部长卡因·琼斯(Carwyn Jones)说:“我们将全力支持寻找可靠的买家以确保威尔士的钢铁生产。我们已经与英国政府合作讨论将这项金融支持项目提到很重要的位置,我们相信这将有助于塔塔英国公司成功地销售出其在英国的所有经营项目。”

就在政府于4月21日宣布决定给予25%的注资支持后,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了塔塔收购联合集团以寻求收购塔塔英国公司。联合集团组成成员除了商业大亨特里·马休斯(Terry Matthews)和塔尔伯特港口钢厂(英国最大钢厂)老板斯图尔特·威尔基(Stuart Wilkie)之外,还有工人、经理、客户、下塔尔伯特港议会和与特里一同加入的经济学家们。联合集团由特里的合作伙伴西蒙·吉布森(Simon Gibson)发起,目前由罗杰·麦格斯(Roger Maggs)领导,前不久刚刚担任起新塔尔伯特港海滨营业区域主席,罗杰在金属行业有27年的从业经验,他曾在加拿大铝业负责公司全球业务,同时也和特里合开了Celtic House Venture。

罗杰称,政府25%的股份注资声明说明所有人的努力都没有白费,同时这也给大家巨大的信心,不过罗杰透露说联合集团这项拯救计划并没有得到印度塔塔集团的认可,不过此计划仍然是可行的,并希望能在2018年年初解决完毕。罗杰补充道:“我能感觉到每个人对他们所做的事情都非常热爱,这更坚定了我要努力完成这项拯救计划的信心。”特里称,钢铁行业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行业,如果有必要他会考虑私人投资,他希望看到下一代钢铁产品能够更低耗、更优质、更能够吸引全球市场。

4月20日,塔塔称已经就塔尔伯特港口经营业务向190位潜在竞拍者发送售卖信息,塔塔发言人称,他们正在努力找到负责任的买家,他们不愿意无限期延长售卖进程,其主要目的是找到合适的买家。目前塔塔英国公司每天损失额达100万英镑,但塔塔还没有设定最后期限。

英国前商务大臣温斯·凯博(Vince Cable)表示联合集团的拯救计划或许有些风险,但政府25%的注资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如果他还在任,这个比例也很接近他的想法。他同时表达了诸多担忧,他说在竞争极其激烈、价格又极其低廉的钢铁市场上不知道买家在哪里,即使买家有兴趣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成功。他称英国行业习惯需要做出改变,需要制定合适的策略,也需要让英国制造的钢材被更多人青睐。相比较而言,他的继任者嘉玮德则表现力度不大,表示考虑到钢铁行业的经济性,政府需要保持合理的谨慎态度。

塔尔伯特港口钢厂老板斯图尔特同时也是联合集团Excalibur英国钢铁公司(Excalibur Steel UK)的执行长,他在制定拯救计划中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拯救计划包含1000多名员工的失业问题,他们大部分都在塔尔伯特港工作。Excalibur总监西蒙在4月18日至22日期间召开的一次联合集团会议上说:“我们正在着手建立一支专门团队,用来投标塔塔英国公司,同时与利益各方通力合作。详细的声明将在合适的时机公布。”他还表示,除了英国政府25%的注资之外,威尔士政府也承诺将融资6000万英镑。

4月25日-26日期间,英国首相卡梅伦终于在塔塔集团于3月底宣布售卖计划后第一次拜访了塔尔伯特港口钢厂。卡梅伦的发言人称,虽然卡梅伦迟迟未来现场考察,但他一直有参与高层讨论钢铁未来的发展,并尽全力支持塔尔伯特港口钢厂创造一个可持续的未来,同时也不可低估英国钢铁业面临的挑战。

收购长材业务和苏格兰两家钢厂

经过长达九个月的谈判之后,印度塔塔钢铁集团于4月11日与英国投资公司格雷布尔资本(GreybullCapital)达成协议,以1英镑的名义价格向后者出售塔塔钢铁英国公司全部长材资产。格雷布尔资本称,将把收购的企业更名为“英国钢铁公司”。

格雷布尔资本的此次收购挽救了塔塔钢铁英国公司4400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其承诺将保留现有管理团队,以减少收购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并尽快恢复盈利。同时,格雷布尔资本将出资4亿英镑帮助被收购企业进行重组及恢复生产,并在一到两年的时间内实现盈利。作为重组计划的一部分,格雷布尔资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包括说服雇员接受为期一年的降薪3%和降低企业养老金。

塔塔钢铁集团出售的英国长材资产包括斯肯索普钢厂(Scunthorpe,长流程钢厂)、位于提赛德地区(Teesside)的一条轧线生产线和一条型材生产线、位于沃金顿(Workington)的一座工程车间、位于约克(York)的一家设计咨询公司、位于英格兰的一座港口码头和位于英国的分销企业。

格雷布尔资本执行合伙人马克·梅由哈斯MarcMeyohas认为,长材业务是一个极佳的业务,未来将会变得更强大。马克还表示,不排除继续收购塔塔钢铁英国公司其他资产的可能。

此外,塔塔钢铁英国公司位于苏格兰拉纳克郡(Lanarkshire)的达尔泽尔钢厂(Dalzell)和格拉斯哥钢厂(Clydebridge)也成功找到了买家,买家英国利百得(Liberty House)是一家国际性的金属贸易和生产公司,公司老总是古普塔(Sanjeev Gupta)。于4月上旬,古普塔前往苏格兰正式接手工厂。这两家工厂其实在年初就已经被塔塔钢铁叫停,只有20名员工进行看管。在正式交接仪式结束后,古普塔发言称其希望工厂能在今年三季度末恢复正常生产,届时将创造150个工作岗位,等到后期产量增加后有望创造更多的岗位,而在工厂关闭前雇有270名员工。核心员工则已经驻扎在工厂里,随时准备复产。

古普塔称他被苏格兰政府为寻找钢厂新买家做出的努力深深触动。他说:“板材生意在英国有很大的市场,但在过去几年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过去几个月的关停,我们已经丢失了市场份额,现在需要重新投入生产,重拾市场份额。”他还补充道:“要让产品有竞争力,我们就需要一整套技术支持,而这两家工厂恰好有优质的劳动力和技术。现在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成本控制了,也就是对板坯采购价格的控制,而这方面我们公司知道如何去完成。”

对于苏格兰政府而言,刚刚接手这两家工厂又迅速将其移交给古普塔是非常不容易的。政府不希望此事的进展有所拖延,并承诺新纳税人不用承担任何遗留的财务欠款。

英国政府应对塔塔集团撤资决定

全球最大钢铁生产商之一印度塔塔钢铁公司(Tata Steel Ltd)董事会于3月30日发布声明称,公司对过去一年英国业务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感到担忧,在过去5年中遭受超过20亿英镑的资产减值,董事会考虑从塔塔英国钢铁公司部分或全部撤资。英国官方当天表示,钢铁行业对英国至关重要,政府将寻求可行方案维持英国最大钢铁工厂的钢铁生产。

自宣布日一周后,英商务大臣嘉玮德(Sajid Javid)首次会面了塔塔集团主席赛勒斯·米斯特里(Cyrus Mistry),希望塔塔集团能明确其售卖进程安排并保证不能仓促完成销售,塔塔称无法明确售卖进程,但确定不可能无限期延长售卖进程。4月5日,嘉玮德会见了威尔士首席部长卡因·琼斯(Carwyn Jones)以及商品公司Liberty House总裁古普塔,古普塔表示有兴趣收购塔塔在英国包括塔尔伯特港在内的钢铁项目并且尽量多地保留原有的岗位。

4月11日,塔塔钢铁正式开启塔塔英国公司的售卖程序,并开始邀请各潜在买家提交其意向书。利百得老板古普塔(Gupta)在4月10日的采访中称,此次收购将有可能是一次可以盈利且能持续盈利的良机,但交易金额过于庞大,公司仍需慎之又慎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商务部长嘉玮德称,塔塔急于出售其英联邦业务,虽然允诺了“一定的合理时间”用以销售程序的进行,但还是建议所有的意向买家一旦开始销售程序就要马上出手。

英国政府随即决定于4月12日紧急召开长达3小时的讨论会。在会议上,政府拒绝了工会和反对党官员提出的将塔尔伯特港口钢厂国有化的建议,但政府称在必要的商业条款下与塔尔伯特港口钢厂的最终买家以“合资”(co-investment)的形式支持英国钢铁行业。商务大臣嘉玮德解释“合资”时表示,任何一种合资模式都需要建立在商务条款之上,它有可能是债务的形式,这只是政府现阶段会考虑的其中一种形式之一。约在一周后的4月21日,政府公开宣称将注资收购塔塔英国公司25%的股份。

塔塔英国公司是英国最大的钢铁公司。目前英国钢铁全行业约1.8万个就业岗位中,塔塔贡献了约1.5万个。自去年7月以来,该公司已3次宣布裁员计划,累计削减2970个就业岗位。塔塔钢铁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钢铁公司之一,2015财年公司营业额为223.2亿美元,在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运营业务,提供约8万个就业岗位。

英商务大臣称中国有意于减产

4月18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的全球钢铁产能过剩大会吸引了来自30个国家的钢铁企业单位,这也是首次聚集齐了世界主要钢铁生产商来共同探讨产能过剩事宜。

会后,英商务大臣嘉玮德总结称,中国政府承诺将减少该国的钢铁产量,其显然已经很彻底地意识到中国国内产能过剩问题的严重性。然而被间接问及中国政府是否有补贴亏损钢铁时,中国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大会最终也没有形成任何书面的协议。嘉玮德对此表示说,中国有意于在减产事情上做出努力就已经是很积极地朝前迈出一步了,减产并不是几天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召开此次大会的目的就在于谈论此问题,而中国的参与意义重大。尽管如此,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3月份的粗钢产量还是保持上升趋势,减产的承诺似乎作用不大。

此次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组织(OECD)召开的大会的参会代表还包括来自美国、印度、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钢铁协会和私营企业等的部长和贸易要员们。OECD副秘书长表示,会上大家都强烈地表达了未来进行进一步探讨的意愿,有部分国家则还希望出台更为详尽的减产计划。英国钢铁公司老总加雷思·斯泰斯(Gareth Stace)说:“我们国家现在是最为紧迫地需要看到减产解决方案的,时间对我们而言尤为珍贵。”

斯泰斯曾号召中国采取同欧洲钢铁商一样的措施监管钢铁行业,中国应该取消出口退税等补贴亏损钢厂的相关政策。对此,中国官方新闻社称英国的这种指责纯粹是为了维护其保护主义而找出的借口。新华社称:“指责别国往往都能轻而易举地达到政客们激起民愤的目的,从而将国内经济的不景气归咎于别国,但指手画脚和保护主义也会适得其反。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贸易战争,如果保护主义盛行,撤销的工作岗位绝对会比新增的岗位多得多。”

上一篇:幼儿园小班主题教案《我家是动物园》及教学反思下一篇:公司春节聚餐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