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2024-10-24

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共3篇)

1.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篇一

关于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马以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吴水霖常务副市长提出的“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务求全胜”的具体要求,组织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合开展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经过近半年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有序,社会态势总体平稳。

截止2月9日,应各类处臵车辆9345辆(包括已登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电瓶538辆),已回收上缴处臵2348辆(其中:电动2142辆,燃油202辆,经登记残疾车2辆,经登记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拆除助动装臵2辆),占25.13%。分类:客运车辆应缴966辆,已缴184辆,占19.05%;货运车辆应缴3612辆,已缴1461辆,占40.54%;货运自备车应缴2488辆,已缴239辆,占9.61%;单位专用应收车辆573辆,已缴21辆,占3.66%。自备代步或接送小孩应缴车辆1706辆,已上缴443辆,占25.97%。按车主户籍分类,本地人已缴1707辆,外地人已缴641辆。发放各类上缴车辆收处臵补助款680万元。其中:吴兴区应缴4298辆,已缴991辆,占23.06%;开发区应缴3278辆,已缴1264辆,占38.56%;度假区应缴1769辆,已缴93辆,占5.26%。三区已上报各类上缴处臵车辆协议2490份,其中吴兴区1068份,开发区1235份,度假区187份。目前,已上缴各类处臵车辆2348辆,已签协议上缴车辆2490份,实际可上缴各类整治车辆4838辆。

现将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三轮车整治工作背景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心城区范围内出现较多违法、改装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仿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三轮车,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营运市场秩序,给道路运行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同时陆续出现了少数出租车司机、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多次上访事件。经登记的551辆人力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主要是原市装卸搬运公司员工、企业下岗职工、城郊土地征用工及司法矫正人员,年龄55岁以上占80%左右。从事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主60%是外来人员,其余是城郊周边的失地农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010年8月9日,根据孙书记、马市长批示精神,市政府召集市政法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处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中心城区三轮车、残疾车整治问题,并从8月12日开始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交通道路秩序。根据广大群众的呼声,经过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前期准备,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11月17日起开展对中心城区内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前阶段所做工作

1.学习调研,形成方案。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对中

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8月16日,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温州学习调研“四小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综合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9月9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经论证确定将电动三轮车定性为机动车,并于9月下旬,由市法制办召开听证会专门五部门发出的整治通告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形成了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及经济补助政策、运力补给及驾驶员培训方案、三轮车车主再就业实施方案等。

2.明确责任,健全组织。2011年9月中旬,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式审定本次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及相关经济补助政策,并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水霖为组长的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新泉、莫雨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设综合组、宣传组、维稳组、督察组、执法组五个大组,各组组长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明确整个日常整治工作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组织牵头,社会维稳工作由市政法委负责。

3.抽调人员,调查摸底。2011年1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以后,从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抽调的69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截止12月5日,共走访三轮车主9654人,发放摸底调查表9471张,入户登记各类整治三轮车9345辆,其中客运三轮车966辆,货运三轮车6100辆(包括货运营运3612辆,货运自备2488辆),单位专用车573辆,自备代步或接送小孩1706辆。列入整治对象9097辆,其中电动三轮车6757辆、燃油三轮摩托车1756辆、经登记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329辆、未经登记人力三轮车209辆、未经批准残疾车46辆。另外经批准残疾车128辆。填写就业意向情况表的有3295人,其中转驾驶员490人,接受岗位推荐100人,转其他培训68人,其他2637人。

4.宣传发动,上缴车辆。2011年12月10日,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动员大会后,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上门签订缴车协议。以街道、(镇)为单位,建立了网格化整治工作责任机制,将整治范围内9097辆机动三轮车责任包干到人,690多名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动员三轮车车主主动签约,上缴整治车辆。二是确定车辆上缴处臵场地。经多方协调,选择天外印刷厂空闲厂房作为整治车辆上缴处臵存放点。三是组成车辆上缴处臵工作组。从市有关部门抽调了10多名同志(以市城管执法局人员为主),具体负责车辆上缴处臵的有关事项。四是协调上缴车辆资金供给。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及银行联系对接,做好上缴车辆日常资金的供给保障。四是动员单位带头上缴车辆。2011年12月22日专门召开中心城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上缴机动三轮车会议,近20家的单位领导参加会议,涉及整治上缴车辆200多辆。

5.宣传政策,维稳接访。随着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不稳

定因素也逐步呈现出来。目前人力客运三轮车群体抵触情绪尤为强烈,对于本次整治要求其拆除违规加装的电瓶装臵无法接受,并已引发了四次上访事件。第一次上访:2011年12月21日下午,近300多名三轮车车主到市政府上访,后引导到市信访局。朱荣章副秘书长、罗安生副秘书长、章新泉副书记、莫雨民局长等亲自接访了9名上访代表,在听取意见的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次上访:由于对2011年12月21日上访提出问题的答复不满意,人力三轮车车主认为政府不关心他们这些弱势群体,故造成了2012年1月9日下午200多名三轮车车主继续上访,通过教育劝返,于当晚12点结束。第三次上访。1月13日下午40多名人力三轮车车主再次到市信访局上访,他们要求三轮车能够转让、出租,如拆除电瓶,要求每月补助600-800元;应成立专门机构,对非法营运三轮车长期整治;如不能转让,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或给予一次性处理。第四次上访: 2月1日下午60多名人力三轮车车主到市信访局上访,继续提出不愿意拆除电瓶的诉求,上访持续至下午5点以后结束。每次上访事件发生后,市领导比较重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赴现场协调处臵,三大片区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帮助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劝返工作。

6.综合治理,教育引导。2月6日,整治工作进入上街宣传教育阶段,从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抽调300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上街宣传教育工作组,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宣传解释整治通告内容。通过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发放整治通告,并向整治对象解释说明整治通告内容及宣传相关政策,力争

使所有整治对象全面深入了解整治目的与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动员他们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二是推进整治车辆任务落实。通过全体工作人员上路宣传解释、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快整治车辆上缴速度,力争非法客运、货运车辆整治目标任务和拆除违规加装人力三轮车电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以教育为先,进一步整改违法现象,为3月6日以后组织强制执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宣传教育阶段工作要求,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抽调的工作人员根据网格化管理责任工作分组,以宣传教育为主,开展劝告式执法,教育引导整治对象积极主动接受整治上缴车辆及整改违法行为。

2.加快车辆上缴处置。加快上缴车辆协议的签订和车辆的处臵工作,重点抓好上缴协议签订、审核电话通知、现场交车登记、补助款发放、车辆分类保存、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

3.继续做好维稳排查。组织协调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继续做好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后续思想工作,对几个重点人员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要求排查各个三轮车整治群体的思想动态,落实维稳措施。

4.制定现场执法方案。3月6日以后转入强制执法阶段,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现场执法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

5.加强面上组织协调。继续做好整治工作相关数据汇总及对

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面上相关工作,包括政策解释说明、转岗就业及驾驶员培训、上缴车辆协议及车辆处臵场地落实、经济补助款保障和宣传教育阶段工作安排、现场集中执法准备等。

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办公室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2.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篇二

一是管理难度大。残疾人驾驶三轮机动车往往在城区、乡镇、村道上揽客,搭载小学生和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险象环生,且屡禁不止。残疾人是弱势群体,相对经济条件较差,大多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处罚起来比较困难,他们不但不能认识到自身非法运营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而且会以残疾人身份要挟执法者,一旦车辆被查扣,就会以各种理由进行阻挠和对抗。

二是乘客合法权益难以保证。这些残疾人都有不同程度肢残或聋哑,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自制能力差,未经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培训,对路面突发情况的判断和处理能力低,加上车况差,部分车在紧急情况下,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给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乘客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诉无门,从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三是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共秩序。残疾人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主要场镇,人流量、车流量大。残疾人非法营运车辆揽客时,没有规定区域,也无秩序,车辆乱停乱放,容易引起道路堵塞。

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监管和扶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残疾人三轮机动车管理,扶持转岗就业、整顿疏导监管、关心帮扶解困等源头治理工作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交警、运管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拒乘不安全交通工具”为专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各自职能平台和手段,宣传乘坐残疾车危险性和危害性。同时,对残疾车载客造成交通事故且残疾人无赔付能力的以案例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拒乘残疾车辆。

二是加大治理力度。残联、交警、运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疏堵结合,从源头上根治残疾人非法营运现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残疾机动车、外地籍残疾机动车、非残疾人驾驶残疾机动车等滥用残疾人代步工具营运牟利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教育和道路安全教育,引导残疾人遵章守法,行驶有序。

3.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篇三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字交字〔2013〕65 号)精神,从2013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2年“三打”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协调公安等部门,以建立完善非法营运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建设富庶美丽幸福XX创造规范、安全、有序、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XX线为重点,严厉打击长期盘踞在XX汽车客运站、XX火车站及县城XX路XX公司门口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通过日常巡查、走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清县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经营者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及经营范围,并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做好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开展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1日至6月15日)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跟踪、伏击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请求市局或XX局、XX区局执法人员支援,开展联动执法,查处一批长期在XX线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一旦发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欺行霸市团伙或暴力抗法行为,立即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协调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对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和行业诚信经营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而且危害乘客安全,侵害合法经营者利益。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维护市场公平、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客运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把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予以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保障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营造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杜绝因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致使交通运输部门形象受损的情况发生。

(五)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队)室要密切配合,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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