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建议

2024-10-07

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建议(精选2篇)

1.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建议 篇一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总结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1.坚持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

2.坚持规范性原则。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二、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强化服务保障。各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动员教师积极参加课后服务,并将课后服务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将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4.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总结

篇9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切实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顾、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难题。

二、重点工作

按照“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

三、具体举措

(一)调研摸底,完善机制。

各中小学要根据方案要求,通过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多种方式,摸清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分析,统筹规划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为学习日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科学确定课后服务内容。

各中小学要将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制定活动计划,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文体活动、文体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会实践等课后服务活动小组,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要开放相应场馆设施,并安排专人管理指导。学校要根据活动性质全面制定活动规则和安全预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探索创新课后服务形式。

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服务学生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学校教师为主导、家委会参与配合”的服务形式,以少先队、团委、艺体教师、青年教师为主体,并广泛吸纳家委会和社会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县教体局将协调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不断完善经费保障制度,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县教体局将定期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督导考核。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总结

篇10

课后服务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减轻家长负担,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双减”政策,学校将课后服务作为“双减”政策落地的重要抓手,精心构建“作业辅导+特色课程+精品社团”的延时服务模式。

一.前期准备与宣传——未成曲调先有情

1.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家长参与。

为了解决放学后家长的接送孩子之难,看护孩子之忧,让每一个孩子上好学,让每一个家庭无后顾之忧。避免出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大力宣传宣传课后托管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托管原则、托管办法、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引导家长明白什么是课后延时服务,积极参与课后延时服务。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学校作为涵江区课后服务试点学校之一,自20XX年就启动课后服务工作,同年8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和各年段长,制定了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秋季,在前期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学校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广泛的调研、讨论,集思广益,围绕课后服务怎么搞?时间多长?辅导课程如何设计?怎样收费?延时后家长接送途中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明确了工作思路,确定了服务项目内容,完善了工作流程,制定完善了《课后延时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课后延时服务安全预案》《课后服务值班教师职责》《课后服务值班行政职责》等职责制度。

3.成立家长委员会,明确课后服务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成立了课后服务工作家长委员会,每班推荐两名学生家长作为家委会成员,同时成立家委会常务委员会,协助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家委会成员前往供餐企业参观,并与学生餐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合同。期初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商定课后服务的对象、时间、内容、方式等,征求家长意见,了解家长的需求,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和监督作用。同时重新发放告家长书,主动告知家长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师资配备等情况,发放意愿调查表,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

二.过程实施与管理——绝知此事要躬行

1.有序开展报名,严格供餐管理。

为积极推行教育部课后延时“5+2”政策,实现有需要的学服务全覆盖,我校今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从1-6年级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年段汇总上报、学校编班公示等流程稳妥推进。在目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2000多人,超过全校学生人数的一半。学校对学生餐的上桌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从供餐车入校起全程跟踪,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检测食品温度是否达标,留样食品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搬运餐箱过程是否规范,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记录,确保学生餐上桌过程不出纰漏。

2.科学调配师资人员,严格收费规范使用。

学校根据各年段学生报名编班情况进行合理的师资调配,动员全体教师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参与辅导管理。同时还安排行政、后勤、保安轮流值班。每月初对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时建档造册,及时与课后服务班级点名册核对,严格按莆教【20XX】29号和莆教【20XX】14号文件规定规范收费(午托按3课时算,每月每生150元;晚托按2课时算,每月每生100元;午晚托都参加的按5课时算,每月每生

250元),将收费情况在班级公开公示。本项目收费主要用于教师劳务费支出和购置学生服务用品等课后服务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3.逐步规范过程管理,加强过程性巡视督查。

学校要求值班教师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就餐教育,要求值班教师落实接班点名制度,确保不落下一位学生,要求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接送承诺书。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培养自理能力和良好习惯。课后服务结束后,值班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出校门,把学生一个个送到家长手中。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严格按要求尽责履职,值班行政要不定时对各班服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马上整改,确保服务到位,安全到位。实行值班行政陪餐制,要求值班行政填写值班管理日志。

三.不断完善与提高——梅花香自苦寒来

1.开展基础课程辅导,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我校的课后服务首先解决学生的作业问题,让学生在学校内完成当天作业。午托从11点30分到13点20分,有三节课,晚托从16点25分到18点,共两节课。午托二、三节,晚托第一节安排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为了提高作业辅导效果,以本班授课老师为主,辅导时更有针对性。老师们精心准备,根据学生不懂的问题,耐心辅导、讲解,不落下一个学生,但坚决执行“三不”承诺——“不上新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升级课后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作为育人活动的主阵地,不仅要保障教学质量,还要提供特色化、多样化的课后育人活动。在缓解家长“后顾之忧”的同时,学校还不断升级课后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辅导管理,以及功能教室、运动场地等优势,成立了美术、书法,音乐舞蹈、体育、机器人等社团,每个社团都有独具特色的课程,并邀请有特长的家长志愿者予以辅导。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年龄特点,低年级开展绘本阅读、有声阅读、硬笔书法、绘画、跳绳、拍皮球等课程,中高年级开展经典诵读、趣味英语、篮球、智能编程等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以独特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个学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课后服务工作,我们一直在路上。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的探索适合学生延时服务的课外活动,以多彩内容丰富学生成长,与学生一起同学习,共成长。

2.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建议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内的家长和学生,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把“减负”和“提质”结合起来,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多元普惠、共建共享的有质量的校内课后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承担管理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结合“双减”工作,统筹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镇(街道)一策”、“一校一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实现两个“全覆盖”。各镇(街道)实施方案要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三、服务时间

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下午课后服务托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四、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提供早、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100%全覆盖。下午校内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以组织完成课后作业和作业辅导为主,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时间不少于1学时。剩余学时可用于学生自主学习或开展素质拓展服务,包括兴趣小组活动、劳动实践活动、文艺体育活动等,丰富学生校内课外生活,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五、实施主体

学校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镇街和学校要严把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供学校从中购买服务。

六、服务保障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校内课后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内设备设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实行政府、学校、家长合理分担机制(家长负担比例另行通知,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合理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相关费用不得由第三方代收费。积极引导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家长或志愿者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教师津补贴、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校园、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基本托管为主。学校要以自愿为原则,根据学生的需求情况,开设相应数量的课后托管服务班,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安排校内教职工为托管服务的主要承担者,适当聘任退休老师和志愿者参与。

第二阶段(10月8日之后):丰富服务内容。在第一段的基础上,根据前期的摸排调查结果,结合学校的师资、硬件设施等条件情况,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科技等特色课程服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当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课程(学科类应试课程除外)服务。

八、落实信息报送

各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的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定期上报区教育局。开学第一周需上报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填写《校内课后服务学校开展情况表》,由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区教育局局基础教育股。

8月24日前,请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上报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九、强化督导检查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已纳入今年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家督导检查,省或国家不定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公开通报。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十、及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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