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不良贷款(精选8篇)
1.农信社不良贷款 篇一
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几点建议
2007年03月14日14:55 中国农村金融网
【本文摘要】紧紧依靠政府,实行政银合作清收
当前,降低不良贷款已成为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提高农村信用社效益的重点,也是创建金融安全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政策、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清收和消化不良贷款,促进营造信用社经营和发展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地发挥其在支持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笔者结合有关政策及县域经济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核实贷款责任,实行责任清收。即在划分时间段的基础上,对所有新增贷款梳理建档,按发放过程中的审批、担保、发放、介绍等不同情况确定第一责任人,新增贷款形成不良的,责任人负责清收。并采取领导带头,主管科室督促、落实奖惩措施等办法,促进责任清收的落实。尤其对违规发放的贷款,必须要求限期收回,限期收不回或清收效果不佳者,要给予经济和政治处分,从而促进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
2、紧紧依靠政府,实行政银合作清收。即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借助行政力量,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实行政银联动清收,如何争得政府的支持是关键,信用社要采取积极向政府汇报和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发展“双管齐下”的策略,争取政府把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密切与司法部门联系,实行法律清收。即通过协调和沟通,调动公、检、法等部门的力量,帮助信用社大打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在清收不良贷款突击活动中,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重点抓好“赖债户”、“钉子户”的不良贷款清收。可以由法院牵头,信用社人员协助,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执行专案组,专门清理执行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诉讼案,顺利的拔掉“钉子户”,征服“赖债户”,既清收了不良贷款,又达到了规范农村信用秩序、改善信用环境的目的。
4、跟踪企业改制,盘活不良贷款。即对企业在被租赁、出售、拍卖等改制过程中,“悬空”信用社贷款的现象,要采取跟踪做工作的措施,予以盘活。采用这种措施的做法是要争取地方党政的支持,使改制后的企业接收原企业贷款,承担原企业的债务,银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形成“双赢”。
5、区分情况,激活不良贷款。即对有发展前景,但因缺乏流动或启动资金,生产暂时停滞而形成不良贷款的企业,信用社在详细调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实行转贷或注入新贷款,拉企业一把,助其过坎爬坡,等产品销售,企业有了效益,再归还新、旧贷款,达到促进搞活企业与降低不良贷款“一举两得”的目的。采取这种策略,信用社必须切实了解企业运行状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才能避免新风险的产生。
5、依法核销,消化不良贷款。即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经过细致的调查,拿出充足的核销证据,由联社集体研究后可以依法核销。核销贷款要坚持一个原则,即贷款确系无法收回的原则。对于有一线收回希望的贷款,也不能列入核销范围,切实防止责任人对收回难度大的贷款、人情贷款借机予以核销。另外,还要奠定一个基础,即是按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做到专款专用,奠定依法核销的资金基础。
6、提前介入,保全信贷资产。即通过密切关注贷户的运营,对于虽能正常生产,但经营每况愈下或行业前景暗淡,一时难以逆转的企业,要实行信贷退出机制,安排信贷人员紧盯贷款,能收回的尽量收回,暂不能收回的,落实担保手续,提前保全信贷资产,防止形成不良贷款。实行信贷退出机制,要切实争取地方政府和法院的理解,使他们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支持信用社信贷资产的保全。
7、优化增量贷款,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当前,一是要准确定位“三农”,加大小额农户贷款的投放,杜绝“垒大户”现象。同时,继续开展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工作,发放支农贷款的同时,提高社会信用度。二是要拓宽服务范围,增加贷款种类,大力开办质押、可流动房产抵押、汽车、住房消费贷款。三是要巩固和培育黄金客户。工作要有前瞻性,对于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和私营企业也要提前介入。四是要加强贷款管理,完善担保措施,系紧贷款安全绳。通过以上措施,以增量稀释存量的同时,也把住了新增贷款投放关,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贷款。(作者:刘钦彦)
2.农信社不良贷款 篇二
一、贷款管理的现状
农信社法人机构年初有针对性的制定信贷计划, 把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三农三牧”、小微企业和民生领域。农信社法人机构理事会对经营层、经营层对分支机构实施了层层逐级有限授权;根据各分支机构的资产规模、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所处经济环境等, 实行差别授权并适时调整授权。农信社法人机构对农户小额信用按规范开展信用评级, 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签订的借款 (担保) 合同文本基本规范严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新增贷款风险限额管理情况较为规范。
各机构不同程度发现一些违规问题, 有的机构问题贷款占比较大, 有些违规问题性质较为严重, 特别是涉及借名贷款、违规占库倒贷问题, 影响极其恶劣, 暴露出了信贷人员在信贷风险管理中, 风险意识不强, 合规意识较差, 信贷内控制度执行较差。主要问题:
借名贷款、占库存倒贷、抵押物不足值;利用公司股东名义、专业合作社成员名义借款由公司、合作社使用信贷资金;借款用途不真实和支付不符合规定;抵质押物评估过高, 担保能力不足;档案资料不全、调查不真实、不按规定贷后检查;借款人不符合借款条件的问题, 涉及有不良记录的借款人。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农信社客户群体复杂多样。农信社服务城乡, 市场经济及“三农”经济主体复杂而多样, 严格意义上借款主体好多难以合格, 检查发现很多借款主体没有经营资质, 从事经营活动不具有合法性, 无法确定经营收入的真实性, 信贷人员调查时没有进行关注, 不注重第一还款来源, 只注重抵押、担保的足值性, 放弃了对借款人的调查, 导致违规发放贷款。
2.农信社贷款还不能满足各种各样的需求。表现为一是借款期限设定不合理。信贷人员对借款人调查不够深入, 借款期限不符合借款人从事经营活动生产周期, 无论从事什么经营活动, 一律按照一年期限设定, 导致借款人、担保人综合收入在期限内难以覆盖其债务, 导致借款人承贷能力不足, 担保人担保能力不足, 形成违规贷款。二是支农比例要求与目前城乡一体化进程和非农贷款需求旺盛形成矛盾。三是贷款实际用途不完全满足受托支付条件, 实际贷款用途又与合同用途不完全一致, 导致贷款三查资料、资金支付资料不真实。
3.管理部门缺乏有效手段控制违规贷款。农信社法人机构现有体制不能对法人机构大额贷款审批、审核环节进行控制, 形成违规问题和风险后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得力, 形不成震慑, 难以遏制大额违规贷款;同时法人机构对其他违规贷款也难以追究责任, 贷款违规责任成本低, 违规问题屡查屡犯, 层出不穷, 不良贷款的形成甚至损失是主要原因也是违规造成的。
4.信贷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信贷管理人员风险防控及合规知识掌握的不全面和业务能力不强, 不能正确分析和应对贷款风险, 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做法, 审慎经营意识不强, 有章不循、有禁不止, 导致了一些信贷违规问题不断增加。
三、化解存在问题的途径
1.收回贷款, 从根本上化解贷款风险。对于借名贷款、占库存倒贷、抵押物不足值等问题, 要求收回违规贷款, 杜绝再次发放。
2.完善贷款手续, 规避贷款法律风险。利用公司股东名义、专业合作社成员名义借款由公司、合作社使用信贷资金问题, 及时完善手续, 由于考虑其经营的特殊性, 今后发放此类贷款时, 在确保资金真实用途的情况下, 承借主体应放到合作社名下, 做实贷款, 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3.重视贷后管理, 跟踪信贷资金实际用途。对于借款用途不真实和支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加大贷后检查力度, 发现贷款被挪用、流入民间借贷、流入股市、进入禁止性行业、从事非法业务、非法集资及借名贷款等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收, 防患于未然。
4.完善贷款担保手续, 保证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合法有效。对于评估过高的贷款, 要求降低评估金额, 收回高出部分贷款;对于抵押土地未一同抵押的贷款, 及时进行补办抵押手续或收回贷款。涉及保证能力不足的, 要求增加保证人, 提高保证额度, 对于超权限贷款, 要及时收回超权限部分贷款或农信社法人机构追加审批。对于发放黄金质押贷款, 要求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证实抵押物品的真实价值。
5.严格借款人条件, 把好贷款出口关。对于借款人不符合借款条件的问题, 涉及有不良记录的借款人, 要求弄清借款人不良记录情况, 对于有恶意违规的不良记录的借款, 及时收回, 杜绝今后再次发放;涉及承贷能力不足借款人, 要求降低贷款额度。
6.完善贷款资料, 防范贷款操作风险。对于档案资料不全、调查不真实、不按规定贷后检查等等问题, 今后发放贷款时, 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情况, 合理确定借款期限和保证能力;涉及档案资料不齐全、调查不真实、贷后检查未开展问题, 要求及时补全档案资料, 认真进行一次贷款调查, 弄清信贷资金真实用途。禁止贷款经办人员、审批人员直接利用个人账户划转信贷资金。
7.充分发挥审查岗和稽核监督的作用。将信贷会计调整为独立的审查岗, 规定其职责, 发挥独立审查的作用, 不能用信贷调查岗互相审查, 信贷会计只有统计和保管档案的作用, 探讨实现信贷会计委派制。同时, 充分发挥稽核检查的监督作用, 对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问题的要追究履职不到位的责任。
8.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适当发放中长期贷款, 规定中长期贷款的约束条件和适当比例, 贷款期限符合生产周期和资金需求期限。防止来回倒贷使资金用途、支付和还款来源不真实, 贷款三查资料不真实。
9.高度重视贷款真实用途和第一还款来源。要把贷款真实性作为合法性的前提, 要把借款主体、借款用途、贷款资料、贷款三查、贷款担保能力和贷款支付真实性放在是否合法高度来认识和衡量。重视第一还款来源, 保证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防止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股票市场。审慎发放限控行业贷款和异地贷款, 禁止发放禁止行业贷款。
10.信贷管理要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创新。硬伤靠重典, 软肋靠机制。建议自治区农信社法人机构在现有体制下, 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审批审核不能用的情况下, 在信贷产品准入、客户准入、信贷人员准入和监督制约上有所作为, 从机制上控制信贷违规。不要把信贷种类当做信贷产品, 在信贷产品研发上下功夫, 满足市场需求和竞争需要, 满足防范风险需要。
11.以贷款真实性促业务合规合法。树立真实才能合法的经营理念, 以“贷款业务真实性”作为信贷管理的重点, 促进业务合法性、合规性, 促进贷款借款主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担保真实、贷款资料真实和贷款偿还、不良贷款处置真实, 不断提高农信社信贷管理水平。
12.再造和优化信贷管理流程。按照流程银行的要求再造和改造我区农信社信贷管理流程, 采用影像系统、互联网系统, 逐步实现贷款集中审查、审批;按照风险小的贷款短流程, 风险大的长流程, 认真梳理贷款管理中对外债权债务关系法律文书和对内内部控制手续;进一步简化和修订、完善贷款资料, 做到有效、简便。
3.农信社不良贷款 篇三
9月22日,湖南省祁阳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乡镇办场党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农商银行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及各支行长、县清收领导小组人员等。这是该县今年召开的第二次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题工作会议。
祁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2012年以来举全县之力支持农信社成功改制和清收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每年清收不良贷款达一亿元以上。由于通过几年的清收,如今不良贷款均是“老、大、难、赖”的欠贷户,清收难度越来越大,效果较以前要差。今年来,县政府继续与各乡镇办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清收工作责任制,召开了3次调度会,开展了5次大督查,每天在县电视台播放清收进度和相关政策及典型事例。对下阶段工作,该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再动员、再鼓劲、再加压,全力以赴打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攻坚战;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认真排查,精准清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协调配合;要进一步突出清收重点,开展“清收百日大会战”活动,突出抓恶意逃债典型案例,抓违法违规贷款,抓已胜拆贷款案件判决执行,抓公职人员欠款,带动全面,确保全年清收任务圆满完成。
4.农信社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篇四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省联社信贷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所指的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客户以本社范围内未到期的定期存单为质押担保,而发放的一种担保贷款。
第二条 质押贷款权限
信用社负责审批80万元(含)以下本社存单质押贷款,超过80万元以上,上报联社审批。
第三条 质押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一)对公客户
1、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或固定资产购建。
2、贷款额度: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一年期以内的不超过确认数额的90%,一年以上的不超过确认数额的80%,存单金额能覆盖贷款本息。
3、贷款期限: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质物到期日),多张存单在一个《质押合同》中质押,并签署一个借款合同的,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根据《武安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质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15、还款方式:可采取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或按季(月)结息、分次还本方式。
(二)自然人客户
1、贷款用途:借款人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消费等用途。
2、贷款额度:期限在一年内贷款金额不超过质物价值的90%。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额的80%。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不能超过质押单证的到期日。
4、贷款利率:根据《武安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质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5、还款方式:可采取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或按季结息、分次还本方式。
第四条 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一)客户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
1、对公客户申请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
(2)从事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的经营活动;
(3)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产权关系明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持有有效的贷款卡;
(6)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自然人客户的申请条件:
(1)信用社服务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4)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对公客户提出借款申请,信用社或客户部门同意受理的,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开户证实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借款申请书;
⑤出质人同意质押承诺书(见附件一),承诺书上必须承诺若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经出质人同意,扣划存单归还贷款本息;
⑥借款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提供董事会(股东)同意借款决议书;
⑦出质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还需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质押意见书;
⑧出质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财产共有人出具的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2)、自然人客户提出借款申请,信用社或客户部门同意受理的,提交以下材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拟质押的存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质人同意质押承诺书,承诺书上必须承诺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出质人同意扣除存单本息归还贷款本息;
⑤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文件。
(二)受理申请与调查
1、信用社受理借款申请后,主办客户经理核实借款人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
2、主办客户经理核实借款人身份,现场调查存单凭证是否真实,现场办理冻结止付手续。
3、根据省联社的调查指引,由两名客户经理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交易情况、担保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和非现场调查。
4、调查完成后,按规定撰写调查报告形成调查结论,调查人签署调查意见,同时收集整理客户及担保人资料,完成后交委派会计进行审查。
(三)贷款审查与审批
1.贷款审查
(1).委派会计负责审查贷款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2).委派会计审查并核实质押存单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进行止付。
2.贷款审批
信用社主任按信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权限内审批质押贷 款。
(四)签订合同
1、信用社与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与出质人面签质押合同,对质物进行止付。
2、信用社与借款人面签借款借据。
(五)贷款发放与支付
1、前台柜员根据信用社或客户部提供的合同、借款借据、审批文件、质物止付证明和权力凭证发放贷款,将质物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2、前台柜员将贷款资金转入合同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六)质押存单的保管
1、委派会计负责质押存单的保管。
2、质押存单按照省联社有价单证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视同现 金保管,并建立《有价单证登记簿》。
3、对于质押存单的保管,委派会计必须保证做到手续严密,帐 实相符。
第五条 贷款责任
(一)调查责任
负责调查的两名客户经理共同承担调查责任。
(二)审查和审批责任
1、各信用社和委派会计分别承担贷款审查和贷款审批责任,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2、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贷款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操作;
(2)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管质押物;
(3)承诺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在贷款到期日必须对存单及时进行扣划,归还贷款本息;
(4)承诺若由于存单止付和保管环节出现问题,造成该笔贷款到期,而无法扣划存单归还贷款本息的,按贷款本息的50%从信用社主任和委派会计工资中分别扣除,并按规定进行其他处罚。
第六条 各信用社要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办理质押贷款。风险监控部将定期对质押贷款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将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罚,必要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操作规程由武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释和修订。
5.案例一 农信社冒名贷款失控 篇五
农信社冒名贷款失控
引言
近几年来,屡屡发生的巨额经济案使农村信用社被扣上“金融业的弱势群体和发展上的后进者”的帽子,先天的优势淹没在百姓万千感慨和唏嘘的叹息中。农村信用社在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其社会信誉也被推向浪尖风口。一名信贷员突然死亡,牵出农信社史上最大金额的冒名贷款案件。
1.公司背景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近十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农信社的顶名、冒名贷款层出不穷。信贷风险是各种操作风险中的重点,而冒名、顶名贷款则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所谓顶名、冒名贷款,是利用别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历来就是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控制的重点之一,也是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的重要关注点。由于冒名、顶名贷款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掩盖了信贷资产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有效程序成为虚置,造成“垒大户”、跨区域、超越权限、多头贷款等违规贷款。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往往不履行还款义务,引起贷款纠纷。尤其是业内人员与外部恶意串通或伪造冒用客户资料形成的冒名、顶名贷款,其危害更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公众信誉和社会形象造成恶劣的影响。
2.冒名贷款浮出水面
2011年8月,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农信社52岁的信贷员张井志,因心脏病去世,其经办的数百万元违规的顶名、冒名贷款随即浮出水面,使其所在的农信社以及数百个村民“借款人”陷入恐慌,此前他们毫不知情。银监会合作金融部一位人士介绍,自2000年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农信社推广,这类案件就几乎“年年治理年年有”,在2002年至2005年,案发率曾达到顶峰。
小额信用贷款一般额度在5万元以下,农信社根据借款人家庭现金流、在当地信誉、长期还款情况给予信用评级,授予相应授信额度;农户联保贷款,一般是由五个农户为一个借款人提供信用联保。这两种制度都要求面签,借款人和担保人不仅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也都要在银行当面签字确认才可以。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都已很严格,按说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案子。3.“被贷款”遍地开花
辽宁省联社共有77家县联社,台安县联社综合业绩排名第十,排名较为靠前。银监会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银监会对农信社实行差别监管,综合评级指标分为六级,达到三级属于较好的农信社就可申请组建农商行。农信社从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市场化观念转变较慢。台安县联社的职工平均年龄都在45岁以上,是鞍山市辖下四个县级农信联社中职工平均年龄最大的一个。
张井志从业20多年,所经办的小额贷款金额共约3000多万元。这个数额约占新开河农信社贷款余额的四分之一,借款人涉及当地四五个村,包括六间房村、李窖窑村、何岗村、张慌村等,共1000多名村民,人均借款3万元,但这1000多个借款人并非均为真实借贷人,有相当部分人对自己“被贷款”并不知情。
这种冒名贷款在当地几乎尽人皆知,在当地农信社很普遍。冒名贷款的现象在农信社并非新开河农信社一家。除了此次立案的新开河信用社,还至少涉及上述富家农信社、高力房农信社、黄沙农信社、台安农信社共五个镇的五家农信社。台安县共有14个镇,一般一个镇一个农信社,全县共有13家农信社,近一半存在冒名贷款的现象。
4.“有身份证就能贷到款”
“被贷款”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此前曾经在农信社有过真实贷款,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后被张井志用于冒名贷款。
比如杜大连泡村杜常顺曾在2007年、2008年用儿媳妇的身份证作担保,联保贷款,此次是儿媳妇“被贷款”;赵家村的李红喜,2011年曾用身份证替城镇户口的朋友在农信社贷款。李红喜于2011年的这笔贷款虽然本人知情,也属于违规贷款即“顶名贷款”,即借款人本人知情,但由于李红喜只是名义贷款人,并非真实资金并不是用借款人使用,同样属于银行违规贷款。
另一种情况是,从未和银行打过交道,既未在银行开过户也未贷过款。当地一位小额贷款公司人士透露,他们也曾向新开河农信社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只要有个农村户口的身份证复印件,就能贷到款,他们两个人填单子,(农信社)主任盖个戳就行了,现场办公。
5.尾声
冒名贷款,它就像农村信用社身上的毒瘤,严重影响自身的健康运行。但在全国范围内,十几年来农信社的顶名、冒名贷款层出不穷,为何屡治不绝,何以有效根治?如何有效防范冒名贷款风险?从体制改革与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从眼前的防范案件、安全经营考虑,农村信用社迎来的一项首要而紧迫的任务是什么?
案例使用说明:
一、教学目的与用途
1.本案例主要适用于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和会计学等课程。2.本案例是一篇描述农信社冒名贷款失控的教学案例,其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问题具有感性的认识及深入的思考,清楚从业人员与内部控制之间的内在联系,掌握内部控制设计的基本原理,从群体特征和个体特征两个角度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启发思考题
1.冒名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2.分析农信社冒名贷款失控问题为何屡治不绝?
3.农信社冒名贷款事件中出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体现在哪些方面? 4.你认为农信社应如何建设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
三、分析思路
目前农信社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出现大量冒名贷款现象,不仅范围广,而且数额多,长此发展下去,会对农信社造成不利的影响。农信社主要经营的是贷款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上级联社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的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然而冒名贷款产生的条件和原因何在,应采取什么有力的办法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看法如下。
一、明确冒名贷款的概念
所谓冒名贷款,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他人(或单位)名义或虚构假名贷款、利用职权要挟他人(或单位)贷款、乘办理贷款之机截留全部或部分贷款贪污或挪用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主要有顶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假名贷款四种形式。
二、冒名贷款屡治不绝的根源
冒名贷款在现阶段农信社十分盛行,其产生的土壤条件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管理随意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上级联社虽然建立、完善了信贷管理制度和加大了到期未收回贷款的追责力度,但仍出现大量的冒名贷款,究其原因,还是管理随意性,制度执行不力。一是部分员工放松了对新制度的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和认真贯彻,“制度落实年”活动只挂在嘴上,写在本上,贴在墙上,就是未落实在行动上,说一套,做一套,思想没有与时俱进,仍然按***惯、老套路、老办法、老经验管贷放贷,有的甚至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基层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出于财务的压力,从本位的、自身的、个人的、短期的利益出发,对在全员营销贷款过程中出现的片面追求即期效益的违规行为,熟视无睹,见多不怪,检查走过场,处罚缺力度,导致执行制度不到位。
(二)铺天盖地贷款营销,放贷人资格未审查
为了片面追求眼前效益,自上而下,一哄而起,不审资格,不顾制度、不讲原则、不择对象、不问风险,从领导到员工,从外勤到内勤,从后勤到前勤,个个都有权,人人都管贷,计划到岗,任务到人,考核到位,铺天盖地搞倾销,普天大地搞违规,顶天立地驼处罚,欢天喜地收利息,惊天动地抓效益。这样,怂恿了一批违规人员,伤害了一些守法员工,危害了农信社的长期利益。
(三)沉重财务计划压力,倒逼贷款扩张营销
按政策规定,农村信用社支持的对象是农村、农业、农民,面对的是弱势产业、弱势群体,成本高、收益低,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自上而下没从实际出发,致使出现沉重财务计划压力,倒逼贷款扩张营销的怪现象,一方面上级联社下达过高的盈利计划,刚性的绩效挂钩考核,另一方面基层各社为了增收入、保工资,片面追求即期效益,硬性的收息任务,迫使询找息源,竞赛相盲目扩张贷款规模,有的闯红灯,踩着黄线走,化整为零,超权放款,为争夺客户资源,不顾制度规定,大开冒名贷款之门,造成一户多头、多名、多处反复贷款。
(四)过多贷款审批环节,过少授权授信额度
按现行制度规定,一个客户借一笔贷款,从调查建档到贷委会审批发放,需要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一是审批环节多。大额须经县、市、省层层报批,每一笔贷款往往是上级联社转来转去,部门压来压去,基层社跑来跑去,客户等来等去,最后贷款未批问题哪儿来哪儿去。二是报批手续复杂。每笔贷款既要纸质文本材料,又要电子档案材料,按现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贷款流程要求,一笔贷款要经过各个操作环节和多道电子指令,程序过于复杂,手续过于繁琐,加之贷委会人员难碰头,一笔贷款从调查到最后一道电子指令,时间遥遥无期,作为外部客户“时间就是金钱”,耽误了时间就错过了商机,作为内部员工“远水救不了近渴”,没满足客户需要就等于赶走了客户,所以部分信贷人员只好简程序,省环节,在自身的权限之内甘愿冒险当第一责任人为客户化整为零或冒名贷款。三是办理抵押手续难。超过一定额度的贷款需办抵押手提续,合规有效抵押不仅要办理它项权证手续,还要由客户交纳一定的费用,农户能作抵押的只有房屋,而在农村有99%以上没办房产证,为迎合客户的心理,方便农户需要,少数信贷人员于规章制度而不顾,利用其亲戚朋友的名义为其一人贷款数笔。
(五)残缺客户信息采录,失真误导信贷档案
冒名贷款的大量出现,有很大程度与基层社信贷管理工作不扎实、不到位密切相关。一是残缺客户信息采集。一方面上级下达客户信息采集任务要求高逼得紧;另一方面基层社时间短、范围广,工作不到位,致使信息采录不全面。二是失真误导信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信息采录自然带来信贷系统存入的信贷档案资料库失真,导致放款没有可靠依据,冒名贷款盛行。
三、多方面体现内部控制缺陷
在刑事方面,作为信用社主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多次挪用、侵吞本单位及客户的资金,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在操作层面,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及《某省农信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该县联社审贷小组成员无视法律法规,对未经集体讨论的贷款在贷审小组记录簿上签名;在临柜办理贷款时,未认真审查贷款是否经有权审批人审批,直接经办了大量的假、冒名贷款。同时,经办了部分主任超个人权限的假、冒名贷款,而且未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未认真执行会计档案调阅制度,导致柜员涂改传票印章。因此,在操作层面上都已严重违法违规。
在稽核方面,农信社稽核科长在多次稽核中并未发现报告贷款增加异常,未引起警觉并调查跟踪。对一些违规发放贷款问题又未进行深究;特别是张井志任职期间,未发现存在违规问题,为张井志长时间连续作案提供了机会。
在领导方面,罪犯作案时间长达多年,涉案金额之大,笔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令人触目惊心。尤其是2005年以来开展了操作风险检查、案件专项治理和贷款上户核对排查工作,却未及时发现该案,给该县农信社造成了严重后果,暴露出该县联社主要领导在抓员工的思想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规范化建设、案件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隐患,对该案负有主要领导或领导责任。
四、如何建设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
完善制度,加强合规操作,战略驱动,规则先行。制度完善了,机制创新了,基础就打牢了。
一是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要严格执行农户贷款发放的公示制度,贷款审批环节要坚持公开、透明,明确贷款审批、发放、管理过程中各岗位的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主任、信贷员要实行双人调查、审核、签字,严格禁止主任或信贷员一人发放贷款。
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范包括冒名贷款在内的各类风险的长效机制。建立一个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部门,以加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每笔贷款核对、审查无误,通过自查,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并予以解决。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用工机制,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构建一个高水平的专业员工队伍。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按照金融企业经营效益原则,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机制、“能上能下”的干部任免机制、“拉大差距”的收入分配机制和“严肃查处”机制。
再好的制度,没有好的执行也会走向它的反面,合规操作是银行立信之本,发展之基。只有加强基层网点主任、员工学习规章制度的力度,使他们清晰认识、熟练掌握各项制度,按章办事才有保障。首先要对基层员工开展定期培训,弥补现在岗前一次性培训的不足。其次要加强责任制度,对造成损失金额较大的网点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每个岗位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层层落实,互相监督,提高工作责任心。再次要加强内部稽查力度。采取定期稽查和不定期稽查相结合的监督体制,从严把握稽查人员的配备和资格审核。最后要加强员工教育。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要求每名员工从小事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标准。
部分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纪不遵,有法不依,主要表现为“一懒二散三放松”。“一懒”即开展工作懒,任务相互推诿,分内工作敷衍了事,分外工作决不沾边。“二散”即人心涣散,作风散漫。由于管理缺乏正规性,部分员工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前景丧失信心,认为前途渺茫,许多员工已开辟“第二产业”,甚至“第三产业”,形成“上班不出勤、出勤不出力、出力不出效”的散漫作风。“三放松”即放松学习,放松政策,放松监管。要抑制这种现象就要从“严”字上努力。首先要严明纪律,明确工作职责,从工作作风上抓。其次要严肃对待,增强主人翁意识,从工作态度上抓。三是要严格处理,建立完善的处罚体制,从惩戒力度上抓。
四是要严密监督,防止前“腐”后继,从稽查监管上抓。
“严”字治社,最关键的环节是在人事机制上。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需要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特别是基层员工队伍代表着农村信用社的形象,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力军。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首先要严格把握入口关、考核关、奖惩关、培训关;其次要消除“亲属派”、“家族化”,引入竞争上岗制度,完善招考机制,增加考试透明度,把有责任心、事业心、工作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人才引入到农村信用社员工队伍中来;三是加强员工抵制诱惑的能力,这需要农村信用社以人为本,投入适当资金,加强员工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习,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衡量标准,从而降低昂贵的风险成本。加强监管,增强法律意识农村信用社要适应新时期的金融革命,就要把上级监管和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相结合。一是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的监督管理责任。委派会计是农村信用联社委派到基层社进行监督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其应根据上级联社文件对信贷员授信额度和贷款所需要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贷款审批单等信贷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后才能发放贷款。二是以法律培训为基础,增强员工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农村信用社权益。聘请当地法官对员工进行《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培训,使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并在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三是要加强稽核检查。农村信用联社和基层社要设立两级稽核队伍,每一个社要设立一个专职稽核员,负责本社各个网点各项业务的稽核。稽核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到农村信用联社稽核部门,由稽核部门负责问题的查处,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主管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大对贷款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力度,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关键要点
1.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解决农信社冒名贷款问题的根本。在本案例中,正是内部控制机制的缺失才导致农信社冒名贷款。
2.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分权控制,授权控制,岗位轮换控制,预算控制,凭证控制,账簿控制,审批与稽核控制,标准处理程序控制等,还应当注意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影响因素。
五、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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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颜春满 范良军 黄玉芳 风险导向审计在人民银行内部控制评价中的应
6.关于农信社小额贷款业务的思考 篇六
一、存在问题
1、贷款投放不均。大部分地区能按上级要求,积极投放小额贷款,支持当地经济促农
致富;但个别地区和网点贷款投放量却很少,与当地农户需求、经济发展不相配,变相刺激了民间借贷日益活跃。
2、贷款质量不等。因小额贷款额度小、户数分散,风险相对较小,98%以上能按季结息,到期收回,但由于多种原因,仍有少数网点小额贷款有逾期等不良现象,其中有信贷人员调查不实原因,也有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
3、贷款程序不一。对小额贷款发放程序省联社已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个别地区未执行调查授信、集体审批的基本程序,存在一人说了算现象,为小额贷款形成不良埋下隐患。
4、惜贷惧贷现象仍存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目前农村信用社主要支农手段,但有部分地区和网点年末余额却比年初有所下降,信贷投入未增反减。纠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地信用环境差或慑于上级问责机制,惜贷惧贷;二是内部激励机制不到位,信贷人员放与不放一个样,未能和实际工作效益挂钩。
二、形势分析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球性金融危机浪潮中,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并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作为建设新农村主要金融力量的农村信用社,一是应认清当前形势,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选准支农项目,积极合理投放小额贷款,支持本地经济持续发展;二是应树立危机观念,为加大农村金融支农力度,国家已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邮储银行已开办小额贷款业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悄然设立,农村信用社将来发展机遇和挑战共存。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政策引导,树立支农意识。引导广大农信社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农信社经营市场定位,明确面临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明确要树立支农意识,加大信贷投入,扩大信合影响,抢占市场份额;同时具体操作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积极防控风险。
2、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小额贷款业务(包括调查、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效益工资挂钩机制,如下达创收、风险监控、所包村农户满意率等相关指标,激励信贷人员积极、合理的用活、用足小额贷款业务,使真正成为农信社支农主要力量。
3、任务分解到人,推行全员营销。为扩大贷款投放范围,提升贷款质量,在遵循贷款操作规程前提下,推行小额贷款全员营销制,即“谁发放、谁收回、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制,偿试下达全员营销(或创收)任务,增强全员经营意识。
7.农信社不良贷款 篇七
如何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提高, 学界一直在探索利用金融发展特别是小额信贷实现此目标。近年来, 针对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等福利水平的影响效果, 国内外一些学者进行了实证研究。一些学者认为, 小额信贷有助于提高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减轻其贫困程度。[1~3]Khandker&Faruqee (1998, 2003) 还建立了评价小额信贷影响的计量分析框架, 通过对巴基斯坦农村金融市场调查数据的分析, 认为在该国农村地区正式贷款供给中占比高达90%的巴基斯坦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的农户贷款对农户福利状况的改进, 例如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提升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4]Mahjabeen (2008) 基于一般均衡框架分析了孟加拉的微型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贷款, 认为小额贷款不仅提高了农户的收入和消费水平, 而且降低了收入不平等的程度。[5]由于微观样本数据的获得具有较大难度, 针对我国小额信贷绩效评价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Li, Gan, &Baiding (2011) 通过对中国湖北省某农村地区农户调查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分析, 指出农信社的小额贷款有助于提高农户的收入和消费水平, 但他们的研究也发现农信社小额信贷的借款户大部分不是贫困程度较高的农户, 由此对中国的小额信贷项目能够产生的减轻贫困影响也产生了一些怀疑。[6]李锐 (2004) 借鉴了Khandker (2003) 的研究框架, 对我国农户借贷的福利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 发现我国农户借贷对其纯收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7]Khandker和李锐的研究都是基于大地域范围的样本数据, 地域之间的地理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对经济结构上的差异产生影响, 缩小调研范围可以减弱地理差异造成的干扰。基于市、县区域的实证研究表明, 小额信贷对欠发达地区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8~10]]然而, 在度量农信社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方面, 现有的区域层级的实证研究依然存在较大不足, 其均未考虑农户借贷额的内生性问题, 而内生性将影响参数估计的一致性, 削弱结果的可信性。
长期以来, 金融抑制与金融供给不足成为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农村地区, 农信社是农户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借款资金的最重要来源, 随着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从农村乡镇地区的逐步退出, 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 农信社作为农户小额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者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目前, 我国农信社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挥了支农服务主力军的作用。2010年末, 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11.77万亿元, 农户贷款余额为2.6亿元;其中: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为3.87万亿元, 占比近33%;农户贷款2万亿元, 占比77%。自2000年我国农信社开始推广小额信贷项目以来, 农信社积极拓展营业网点与金融服务网络, 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业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11]为了详细研究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的绩效, 笔者对贵州省A县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状况和当地农户的借贷行为与收入水平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 整体上而言, 农户的人均收入相对较低,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不高, 如何通过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项目提高普通农户的资金需求满足程度, 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进而带来收入水平等福利状况的改善, 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政策启示。针对已有研究的不足, 笔者做了较大改进, 以区域性样本调研为基础, 选取了适合我国农村经济状况与农信社信贷审核标准的工具变量来解决农户借贷额的内生性问题, 从而更恰当地评价小额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绩效。
二、调研地经济状况及金融环境
调研地A县位于贵阳市北部, 全县土地总面积1036.5平方公里, 多为丘陵, 耕地面积仅占29%。2009年, 全县总人口约25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21.8万人, 占比87.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808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4575元, 是当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8.78%;全县地方生产总值47.84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5.45亿元, 第二产业32.19亿元, 第三产业10.2亿元;辖内注册企业117个, 规模以上企业仅20家。 (1) A县经济总量小, 农业人口众多但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 是我国西南地区欠发达县域的典型代表。
A县仅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州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信社6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和1家贷款担保公司。2010年全县银行业存款余额28.78亿元, 其中农信社存款余额为7.73亿元, 占比26.86%;存款结构上, 农信社以储蓄存款为主, 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79%, 对公存款仅占21%;全县贷款余额26.28亿元, 其中农信社6.16亿元, 占比23.44%。在A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 无论是存款规模还是贷款规模, 拥有政府背景业务支持这一独特优势的贵州市商业银行都排名第一。农信社的经营网点最多, 拥有地缘优势, 占有该县银行业第二位的市场份额。
三、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状况
A县的农信社网点遍布全县4镇6乡, 共15个网点, 在职员工131名;股本金2331万元, 包括自然人股和法人股, 其中自然人股东47240人, 股权比较分散。截至2010年末, 农信社存款余额达7.73亿元, 贷款余额6.16亿元。
1. 农户贷款规模
早在2003年, A县信用社就开始尝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推出了金卡、银卡和普通卡三种信用贷款品种, 额度分别为1万、5千和2千元。
近年来, 为了充分利用农户间所特有的信息优势, 激励农户相互监督, 共同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 农信社推出了信用建设工程, 对按时还款率高的乡镇、村庄授予信用乡镇、信用村 (组) 资格, 信用乡镇、信用村 (组) 内的信用农户享受优惠利率待遇。通过差别化利率定价激励农户相互监督, 不仅降低了违约率, 还降低了农信社的监督成本。为了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导致丧失还款能力的风险, 信用社与当地的保险公司开展合作, 鼓励贷款农户购买“安贷宝”人身意外保险。当贷款农户因身故、残疾而丧失还款能力时, 其未偿还的贷款由保险公司代偿。2010年, 农信社共有3亿元农户贷款纳入了保险范围。
通过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 农信社近年来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发展迅速, 农户贷款余额不断增加, 至2010年末, 农户贷款占信用社贷款总额的比例高达68.4% (1) 。
注:农信社贷款余额与农户贷款余额单位为万元;本文图表中的数据除特别标注外均来自A县农信社。
2. 农户贷款的担保方式
随着农信社对农户信用状况的重新认识, 无论从贷款余额占比, 还是从贷款笔数占比上看, 近年来信用贷款都已成为最主要的农户贷款方式。从贷款余额来看, 农户信用贷款余额占比从2006年的19.9%迅速上升到2010年的67.6%, 而抵押贷款余额占比则从2006年的61.9%大幅下降到2010年的23.5%。按农信社的贷款审批标准, 贷款额度5万元以上的仍然需要抵押物, 所以, 抵押担保对于贷款需求金额较大的农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从贷款笔数上看, 2010年末农信社共有19961笔未偿还贷款, 其中农户信用贷款16983笔, 占比85.08%, 而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非信用贷款方式占比已经低于15%。
小组联保一直是国际小额信贷运动的先驱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推崇的模式, 并被一些学者证明其的确可以有效缓解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提高还款率。然而, 小组联保模式在我国农村并不太受欢迎, 采用联保方式的小额贷款比率一直比较低。2010年, A县信用社联保贷款仅有1198万元, 占贷款总额不足3%;联保贷款笔数仅168笔, 不到贷款总笔数的1%。这或许与我国农户的信任特性有关。在我国农村广大地区, 农户的信任呈现出典型的“内强外弱”特征, 一旦突破了血缘关系的范畴, 农户之间的信任每向外扩展一步都很艰难。[12]农户的信任特性导致联保贷款等合作行为难以拓展。从另一个角度解释这种现象, 只有信用级别很低的农户才有必要参加联保小组, 而这部分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很弱, 如果联保小组成员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将导致自己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使其生活更加困顿。为了规避风险, 这部分农户宁愿放弃贷款, 也不愿承担因联保贷款产生的连带责任风险。
3. 农户小额贷款的覆盖面
在A县, 近年来随着农信社营销拓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力度的加大, 农户小额贷款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0年, 农信社辖属各乡镇网点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基本上在30%以上, 对当地农户的有效需求而言, 金融供给方面的抑制大大缓解。
4. 农户贷款的资产质量
从A县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状况来看, 2009年以前, 农户贷款不良率高于非农户贷款不良率, 但从2009年开始, 农户贷款的不良率已经低于非农户贷款。其中, 农户信用贷款的不良率从2007年开始低于所有农户贷款的不良率, 且明显低于非农户贷款的不良率, 并连续两年保持在10%以内。
四、农户小额贷款对其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1. 计量模型设定
在计量模型的选择上, 我们采用工具变量法以消除本文引言部分所提及的贷款额的内生性问题, 其基本思路是利用工具变量替代内生性解释变量, 然后运用OLS模型估计农户小额贷款对其收入水平的影响效果。
我们先将模型设定为:
模型 (1) 中被解释变量yi表示第i个农户的家庭纯收入;Xi表示农户i的基本特征, 包括文化水平、年龄、专业技能和家庭劳动力人数;Ai表示农户i的生产性资产状况, 包括土地面积和非房产类的实物资产价值;Cfi表示农户i在农信社的贷款额;Cinfi表示农户i的民间借贷额;ui为随机干扰项。
针对模型 (1) 的假设有:
假设一, 样本农户间不存在地理差异。由于笔者调研的样本农户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相似, 这一假设成立;
假设二, 农户在信用社的贷款额cfi是内生的, 其他解释变量均是外生的。
为了解决假设二中cfi的内生性, 需要寻找可观测的工具变量Z。工具变量Z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 Z与扰动项u不相关, 即cov (z, u) =0;
条件二, Z与cf高度相关。
条件一设定工具变量Z对农户的收入水平y不存在直接影响;条件二设定工具变量Z必须能够影响农户在农信社的贷款额, 即Z能够体现农信社是否同意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决策以及发放贷款额度的标准。通过与农信社信贷员的沟通交流, 笔者了解到影响信贷员决策的因素除包含在X和A中的因素外, 另有三个主要因素:房产价值、农户历史贷款次数和农户贷款的用途。假定房产价值、历史贷款次数和贷款用途这三个因素满足条件一和条件二, 可以作为工具变量Z的选择, 下文的实证检验也证实了这一理论假设。在工具变量Z中, 将贷款用途设置为虚拟变量, 生产性用途 (包括经营周转、购买生产性资产等) 为1, 非生产性用途 (如建房、子女教育、医疗、日常周转等) 为0。
在实证分析的第一阶段, 则需要以内生变量Cf为被解释变量, 以模型 (1) 中的所有外生变量以及工具变量Z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并得到Cf的估计值来替代Cf进行模型 (1) 的参数估计。由于部分农户并未在农信社贷款或贷款已还清, 其贷款额Cf为0, 即被解释变量Cf的取值受到了限制, 因此, 在第一阶段, 可以使用Tobit模型, 将Cf的估计值设定为:
RHS表示式 (2) 等号的右边, 若其大于0, 则Cfi与右边的估计值相同;若农户未在农信社贷款, 则Cfi按实际情况取0。
2. 模型变量的统计描述
笔者剔除了有效问卷中家庭年收入或贷款额超过20万元的样本和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样本, 进入计量模型的样本为452户, 模型变量的统计描述见表1。
3. 实证分析过程 (2)
第一阶段Tobit模型 (2) 的回归结果见表2, 实证结果显示显著影响农户贷款额或影响信贷员决策的主要因素有:劳动力数量、房产价值、贷款用途和历史贷款次数;专业技能和民间借贷对农户贷款额没有显著影响, 可能是因为信贷员无法直接观测或核实这两个指标。
针对模型 (1) 中的假设二, 运用hausman检验来判断贷款额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是否具有内生性, 方法是将第一阶段Tobit模型 (2) 中的残差项v作为农户收入的解释变量之一进行OLS回归, 结果显示在99%的统计水平上, 残差项v对农户收入有显著影响, 这证实了贷款额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具有内生性。
对于本课题组所选择的三个工具变量是否满足条件一和条件二, 笔者亦进行了检验。条件一要求cov (z, u) 近似为0, 由于Z中房产价值数值较大, 从而导致cov (z, u) 较大, 影响判断, 笔者选择Z和模型 (2) 的残差项v的相关系数作为cov (z, u) 的替代。实证检验显示, 残差项v与房产价值、贷款次数、贷款用途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59、-0.096和-0.094, 可以认为残差项v与工具变量Z不相关, 满足条件一;条件二要求Z与cf存在显著相关性, 经wald检验, 拒绝了模型 (2) 中“三个工具变量的系数λc=0”的假设, Z满足条件二。
同时, 利用第一阶段Tobit模型 (2) 的回归结果得到的贷款额估计值formalfinance f代替贷款额, 运用模型 (1) 进行第二阶段的OLS回归 (见表4) 。这里, 笔者剔除了贷款用途这个影响并不显著的变量。从主观上判断, 农户将贷款投入生产经营应该对其收入有促进作用, 实证结果与主观判断不符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生产性贷款资金的使用通常伴随着实物资产的增加, 引入贷款用途会与实物资产这一变量产生多重共线性, 导致估计参数不稳定, 故将其剔除。
4.实证结果分析
(1) 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且在99%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实证结果显示, 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平均每增加1000元, 家庭收入提高308元。本课题组调查的474份有效农户样本中, 有约32%的农户从未向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贷过款。在调研中笔者发现, 从未向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贷过款的农户中大部分对贷款利率很敏感, 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基本上只有农信社, 许多农户之所以未向农信社申请小额贷款进行生产经营是因为害怕所得收益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反而增加债务负担, 风险承受能力弱的农户对贷款利率很敏感。
(2) 民间借贷对农户收入的增加也有着积极影响。民间借贷平均每增加1000元, 家庭收入提高414元。作为非正规金融的民间借贷相对正规金融而言, 其交易区域较为狭小, 信息搜寻、甄别以及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成本较小, 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
(3) 其他条件不变时, 平均每增加一个劳动力对农户家庭收入的边际贡献为2563元左右, 且在9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相对于劳动力, 平均每1万元实物资产对农户家庭收入的边际贡献为1759元。
(4) 受教育年限平均每增加1年, 可以显著促进农户家庭收入提高1067元。通过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水平, 可以实现农村人口收入的增加;专业技能对农户家庭收入的边际贡献高达9354元。这里, 专业技能比教育水平更能直接影响农户的收入状况, 拥有专业技能的农户在开展生产或经营性活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针对农户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可以提高农村地区劳动力素质和人力资本水平, 进而提升农户收入水平。
(5) 土地对农户收入的边际贡献较低, 平均每亩只有443元。样本农户人均可耕种土地仅0.83亩, 在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农业生产结构单一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仅依靠传统的谷物种植, 很难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1. 研究结论
笔者对贵州省A县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状况和当地农户的借贷行为与收入水平进行了实地调研, 运用工具变量法实证研究了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绩效, 得到如下结论:
(1) 现阶段随着农信社对农户信用状况的重新认识和拓展农户小额信贷市场、简化贷款发放手续的需要, 信用贷款已成为最主要的农户小额贷款方式。在A县农信社, 近年来其发放的农户信用贷款不良率不仅整体上低于抵押担保类的农户贷款不良率, 而且低于非农户贷款的不良率。本质上而言, 大多数农户很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还款意愿较强, 农户贷款的主要还款风险更多地来自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等原因导致农户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
(2) 农户的劳动力数量、房产价值、历史贷款次数和贷款是否为生产性用途能够显著影响农户小额贷款的额度。农信社在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决策中主要考虑农户的抗风险能力、经营获利能力和信用水平等因素。
(3) 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且在99%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民间借贷对农户收入的增加也有着积极影响。
2. 政策启示
基于上述分析, 笔者认为, 为了更好地发挥小额信贷对农民收入增加的积极作用, 有必要着力于以下几点:
(1) 向农村地区提供完备的公共物品及服务, 构建优良的社会经济环境。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 广泛提供公共物品, 缓解城乡经济的分割状态, 改善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 这有助于农户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 扩大生产经营活动范围, 提高边际收益率, 摆脱低生产率和贫困的恶性循环。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还有助于提高农户对小额贷款的有效需求和还款能力, 同时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优良的社会经济环境还包括应当向农民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农户人均可耕种的土地规模通常较小, 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有限, 许多普通农民需要稳定的工作拓宽收入来源, 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不失为提高农民收入的一种思路。[13]
(2) 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我国农户脆弱的风险承受能力使其成为风险规避者, 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自雇能力的发挥。通过建设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 大力拓展小额保险、农业保险等风险转移产品和服务,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切实提高农户的抗风险能力, 从而刺激农民的有效贷款需求并将贷款资金投入到边际产出较高的生产经营项目。
(3) 继续稳步推进农信社股份制改革, 增强农信社的资本实力, 扩大农户小额贷款规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 农信社作为农户小额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者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经营环境等方面的原因,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的经营效益、资产质量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存在明显差异, 政府当局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应制定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和监管措施, 不断增强农信社的活力, 促进其在农村金融市场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
(4) 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 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单一的问题。一个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 降低农户贷款的利率水平。这不仅有助于鼓励农民贷款进行生产经营, 也有助于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率。应从法律上明确允许、鼓励村镇银行和一些非金融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 (NGOs) 及小额贷款公司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金融市场设立营业网点, 为更多乡镇层级的农户提供小额信贷, 同时, 在政策层面对这些机构拓宽融资来源、扩大小额信贷业务规模予以积极支持。
(5) 明确小额信贷的基本目标。农信社等提供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强调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这就决定了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是有偿付能力的群体。那些自身经济条件太差、经营能力不足、存在较大偿付风险的群体, 不应该成为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 这一群体“脱贫”的使命应当由非商业性机构, 如社会公益组织、相关政府扶贫部门等承担。
摘要:本文基于贵州省A县的实地调查数据, 研究分析了当地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状况, 采用Tobit模型和多元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农信社小额贷款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效果。研究结果显示, 农户的劳动力数量、房产价值、历史贷款次数和贷款是否为生产性用途能够显著影响农户小额贷款的额度, 因此认为, 农信社小额贷款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关键词: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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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信社不良贷款 篇八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自启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以来,由于村住房使用的是集体土地,无论是新建还是购买住房均不能抵押,传统的贷款方式及抵押物的单一抑制了农户住房贷款的需求。为此,蒙阴县农信社开始大胆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农村住房消费贷款模式。蒙阴县农村信用联社及时跟进,帮助农民解决“捉襟见肘”的资金困难,大力支持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发展,创新开发了“农家乐”建房贷款新业务。这个社具体做法是:
一:充分调研,创新贷款品种。蒙阴县农信社开始大胆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农村住房消费贷款模式。在开展“六进四联”活动中,当好客户需求的采购员、咨询员、情报员及信贷产品的推销员。蒙山管委会桃花源村依山傍水,毗邻蒙山,自然景观天然,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必将推动该村走上致富之路。蒙阴县联社桃墟信用社立即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出“农家乐”建房贷款业务,带动该村农业旅游发展。
二:制定办法,防范信贷风险。为指导“农家乐”建房贷款业务操作,该联社制定了《蒙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民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业务办理坚持“单独评级、单独授信、专款专用、灵活借还”的原则,明确了贷款的准入条件、受理发放和贷后管理等细则,为建房贷款业务的开办提供了指引,同时该项业务的开办与农户评级授信工作相结合。根据借款人所建或所购住房的总价款、信用等级、家庭总收入和综合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建房或购房总价款的60%,其中,自建房或改建房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购商品房贷款不超过20万元(存单质押贷款除外)。贷款期限上。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收入状况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期限原则上为3(含)至5(含)年,最长不超过10年(含)。贷款利率。按照联社贷款定价委员会确定的利率水平执行基准利率上浮60%。
三:加强沟通,争取政府补贴让利于农。 “农家乐”项目建设每户需资金约10万元,对当地农民而言负担较为沉重。为保障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开展,打消农户创业顾虑,该社主动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打造政府、银行、农户的三方平台。同时该社积极为农户争取政府贷款贴息,对政府推荐的农户减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大程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赢得了当地政府、农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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