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24-10-27

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用7篇)

1.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篇一

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活动。

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和服务行为规范建设,以落实《辽宁省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范(试行)》,《锦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使司机树立“一个意识”,做到“六个文明”。

树立“一个意识”:树立爱我滨海新锦州,我代表锦州,我就是投资环境的意识。要使广大从业人员和驾驶员认识到出租汽车是我市的“都市名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文明程度直接反映我市人民的精神面貌,驾驶员的一言一行在外地人面前就直接代表锦州的形象,就反映锦州的投资环境,因此,要求我们每位驾驶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做到“六个文明”:

1、思想文明:通过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使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思想观念、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等方面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效益观念,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敬业精神,做到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拾金不昧,物归原主。要急人所难,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2、经营文明:通过对每一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宣传社会责任感以及新的服务理念,即:出租车驾驶员不仅是完成客运任务,更重要的是完成为乘客提供服务的过程。司机做到依法经营,不从事异地经营。营运中一律使用计价器,按规定标准收取车费,做到诚信无欺,使用统一客票,不拒载、不宰客。

3、行车文明:车辆设施齐全有效,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标准,出租汽车司机要做到车辆不乱停乱放,不违章行驶。克服出租汽车对整个社会交通秩序的不良影响,使其能够模范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礼让行车,保证安全行驶,保障乘客安全。

4、语言文明:用语文明亲切,主动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待客热情周到,不讲服务忌语,不与乘客争辩。遇到外地乘客时,要主动介绍锦州、宣传锦州,使乘客了解锦州,感受到锦州的文明和热情。

5、仪表文明: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男驾驶员不留长发、不蓄长须。品牌车驾驶员着统一服装上岗。

6、车容文明:营运中车容车貌做到清洁美观,车辆要保持设施完好,车内无异味,营运标志齐全有效;顶灯晚上要亮;价签、例会签要按规定位置张贴;车门喷涂的公司名称和投诉电话要清晰;坐垫套要保持干净、卫生。

五、实施步骤

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时间进度,集中力量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9年5月到6月,部署安排、全面启动活动。六月份要在锦州工人文化宫门前召开本次创建活动的动员誓师大会。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声势。为出租车张贴参赛标贴。各基层单位要根据本活动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制订参赛方案,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让发动工作落实到部门、到企业、到岗位、到人员。营造良好的竞赛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全面实施,深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迎高考、献爱心”、“手牵手、心贴心”为主题的党员干部扶贫帮困实践活动、“迎国庆60周年、献爱心”、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到福利院慰问,献爱心等一系列活动,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载体、有创新。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基层单位要不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广泛收集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好考评记录。要有量化指标和总结材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发掘宣传一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点的发掘,通过先进司机的典型,带动并扩展的一、两个先进企业,做到线的延伸,最后把好的做法推广到全行业,做到面的拓展,在庆祝建国60周年前夕掀起创建活动高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11月到12月之间对全地区所有出租汽车企业进行评比考核。

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总结表彰。对创建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

第四阶段,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要全面总结创建活动经验,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探索研究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开展长期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一批可长期应用推广的创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共同责任。各基层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与业务管理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要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体系,采取检查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严格考核,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有效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出租汽车企业是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帮助广大从业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加强对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简报等方式,及时宣传各县(市)区、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在创建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培养一批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广泛利用现场会、交流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和交流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我市要对本次创建活动定期出简报,各单位把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成功经验每月25日前形成简报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金香,电话:2166608,邮箱:azjxzjx@126.com)。各基层单位宣传报道工作和反馈的信息将作为创建活动总结评比的重要依据。

2.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篇二

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2‟13号)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2‟4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出租汽车管理相关政策,丰富拓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本着企业与驾驶员共同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好创建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树立改革创新理念,规范经营管理制度,树立民主管理理念,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党、工会、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各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企业经营和用工管理,加强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和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出租汽车行业劳动关系。

(二)具体目标 通过两年的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全市出租汽车行 1

业科学管理水平、守法经营意识、公平竞争能力明显提高,经营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显著提升,企业与驾驶员关系和谐,行业管理部门、企业、驾驶员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培养一批有影响的先进典型,打造一批文明服务标兵,营造规范有序、监管有效、和谐稳定、服务优质的出租汽车市场体系,促进行业健康、稳定、规范、和谐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活动范围。

活动时间为2012年3月-2014年3月。活动范围为全市出租汽车行业,重点是各县(区)出租汽车企业。

四、活动内容

(一)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

各县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所辖出租汽车企业进行调研和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与所属驾驶员的经营模式(公车公营模式、承包合作经营模式、挂靠经营模式),依法规范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对于已实行公车公营模式的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尚未实行公车公营模式的企业(承包合作经营模式、挂靠经营模式),各县要按《XX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试行)》(百政办发„2010‟127号)的规定,逐步推行公车公营经营模式,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

(二)规范出租汽车经营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科学界定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加强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核算,督促出租汽车企业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承包等费用,规范出租车经营合同,明确企业和驾驶员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

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切实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等权利,保护驾驶员的身体健康。探索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制度,通过实行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手段,使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

充分发挥出租汽车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改善驾驶员福利。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夏天送清凉”、“冬天送温暖”以及在重大节假日向驾驶员发放纪念品、慰问品等关爱驾驶员的主题活动。二是开展帮困扶难活动。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救助基金、关爱基金等方式,弘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帮助解决驾驶员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完善企业内部文化设施,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丰富驾驶员业余文化生活,鼓励企业组织优秀驾驶员参加各种文体娱乐、旅游文化等活动。四是开展思想交流活动。出租汽车企业要积极开展与驾驶员的思想交流活动,引导驾驶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鼓励企业建立驾驶员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化解驾驶员心理困惑,调解生活压力,使驾驶员安心、稳定工作。五是清理整顿出租汽车企业以高于车辆价格一次性 “炒卖或卖断”出租汽车产权和经营权或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经营费用,变相向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减轻驾驶员负担。六是规范企业内部车辆转让(转包)制度,防止车辆转让(转包)价格虚高,增加续营驾驶员的负担,同时禁止企业以“违约”为由变相收取车辆转让(转包)“手续费或违约金”。

(五)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

加快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科学界定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实行运价与燃油价格的联动,通过调价疏导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对运输成本的影响,保持与城市公共汽车合理的比价关系。

(六)开展学先进、树正气活动。

各县(区)要总结表彰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和模范,树立先进,弘扬正气,提升服务,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要积极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强化和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修养。

(七)完善出租汽车运营配套设施。

各县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支持,一要加大对出租汽车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交通枢纽、商业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学校、医院等乘客密集区域设置出租汽车待客免费专用停车泊位,规划建设出租汽车、服务站点,解决驾驶员“停车难、就餐难、如厕难”等困难。二要研究建设全市出租汽车营运调度、统计GPS总平台,实行“电召”,提高出租汽车营运效率,有效掌握出租汽车营收数据。

(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联络员会议制度。

为拓宽驾驶员诉求反映渠道,各县应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驾驶员联络员会议,听取联络员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借助联络员宣传和解释出租汽车政策,消除化解矛盾,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 3月至6月)

按照交运发[2012]13号文和桂交运输发„2012‟41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等内容,通过派人参加自治区主管部门组织的创建活动培训、召开专门会议等方式对创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项工作要落实到部门、到企业、到岗位、到人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出租汽车企业和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 年 6 月至2013年12 月)

按照交运发[2012]13号、桂交运输发„2012‟41号文件要求和本方案,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载体、有创新地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定期(每季度或每半年)对本市创建活动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亮点,查找存在的问题;要对创建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和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和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媒体予以大力宣传。

(三)总结考核和表彰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在创建活动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将根据各县创建活动情况组织开展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企业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考核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将组成考核组,通过查看相关材料、询问或暗访各县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市民等方式,对各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创建活动优秀单位、企业和个人。

2.考核内容

(1)各县创建活动工作制定及落实情况(查阅各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材料);

(2)各县创建活动信息上报情况(查阅各县按季度上报的创建活动信息,包括行业内部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及上报等);

(3)各县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承包费用协商制度建立情况(通过查阅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管理部门推进此项工作的措施或方案进行考核);

(4)各县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等团体组织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询问、查阅行业团体章程、组织机构、会议记录、开展活动计划及安排等情况进行考核)。

(5)重点检查2011年1月1日起批量新增或更新出租汽车的企业是否存在违反《XX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试行)》(百政办发„2010‟127号)的规定,不实行公车公营,以高于车辆价格一次性 “炒卖或卖断”出租汽车产权和经营权或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经营费用,变相向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或存在车辆转让(转包)价格虚高、以“违约”为由变相收取车辆转让(转包)“手续费或违约金”等行为及整改情况。

3.表彰及奖励

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将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还将向自治区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成立XX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XX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龙宗福 XX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梁靖宁 XX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市总工会副主席

组员:农达强 XX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杨维全 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赵刚 XX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科长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覃和华 XX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XX市总工会法律工作科科长

XX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赵刚 XX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马瑞宏 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办公室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并对各县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和经验推广。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指导各县做好创建活动,并开展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各县出租汽车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协商制订和签订劳动合同,纠正企业与驾驶员签订违反政策规定的不合理经营合同并督促各县出租汽车企业建立驾驶员收入和工时定额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开展承包费用协商及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监察等。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各县出租汽车行业建立行业工会组织,逐步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与出租汽车企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各县要成立由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活动实施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

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注重舆论引导和信息收集

各县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简报等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多渠道宣传各自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让社会大众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了解创建活动的意义,并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各县要主动收集和整理创建活动的素材,撰写相关稿件,分析和总结创建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和不足,查找问题和原因,并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按季度上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

各县要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在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文明班组”和“文明车队”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要以行业文明创建为载体,构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坚强精神支柱,促使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和奉献社会的宗旨观念,恪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以及攻坚克难和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

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特别优秀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和管理人员,除进行表彰外,还要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树立典型,增强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为开展好此次创建活动,请各县确定1-2名创建活动联络员,于2012年 6月30 日前将创建活动联络人员名单及本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报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篇三

xx城区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表彰会今天隆重举行了,会议总结了xx城区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表彰了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3家文明客运出租车单位和31台文明车。在此,我代表市交通局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贯支持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开展的城区客运出租车行业创建“文明客运出租单位”和“文明车”活动,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统一领导下,全行业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宣传,层层落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这次创建活动,城区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满足了不同层次旅客的乘车需求,改善了城市形象和交通条件,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同时也为下一步出租车行业的“双创”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肯定成绩、表彰先进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出租车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许多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出租车企业间的良性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出租车企业的经营能力、经营水平有待提升,出租车客运从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行业管理还有不到位之处等等。希望借这次文明创建表彰会的东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咸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下面,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出租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出租车窗口行业建设,牢固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提高,将为出租车行业拓展新的空间和领域。同时,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出行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乘座的出租车舒适、快捷、及时、安全。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在出租车行业开展“文明优质企业”、“文明出租车”创建活动。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总结前段创建活动的经验,克服不足,不断充实和丰富创建工作的内涵,积极响应武汉市捷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市盛源汽车客运服务部驾驶员刘腊梅的倡议,出租车公司要树立和注重品牌形象,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驾驶员既要当好宣传员、导游员和服务员,又要给乘客献爱心、留真情提供最佳服务,真正做到语言文明、行车文明、仪表文明、车容文明、服务文明,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

为此,在今后的“双创”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力度。推进“双创”活动向面上延伸、向纵深拓展,提高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参与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出租车行业在文明创建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特别是这次表彰的优秀企业、先进个人和车辆等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扩大社会影响,争创文明。要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行业管理部门对“双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奖励,使“双创”活动在我市出租车客运行业有声有色、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促进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使我市出租车行业成为政府满意、市民满意和出租车车主满意的文明窗口行业,使出租车成为我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使出租车驾驶员成为我市的“城市文明大使”。

二、合理制定出租车发展规划

由于我市近年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市区范围进一步扩大,经济快速发展,对出租车客运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出长期、中期和年度发展计划。要根据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原则上不新增运力的有关要求,切实建立起有效的总量调控机制,达到供给与需求相对平衡,在今后投放运力过程中,必须做到运力的数量与质量并重,结构与布局平衡。

对年度发展额度不能运用过去的行政审批方式,应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配置运力资源的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投标,统一投放运力,促进我市出租车有序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规范管理

出租车行业要做到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

一是要加强出租车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要全面实行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行业管理部门要帮助指导各出租车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出租车公司进行量化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公司必须进行整顿。要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和纠正重收费、轻管理或只收费、不管理的行为,逐步改变目前的以收代管的方式,真正使公司与经营者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实体。管理部门在考核过程中,要建立通报制度,对记分率达到上限的公司,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频率高、违规次数多的公司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二是要加强出租车经营者的规范管理。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出租车公司要制定和完善出租车驾驶员上岗培训制度,严把驾驶员上岗准入关;要利用《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和《营运证》年审之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坚决杜绝走过场,只收费不培训的现象;要在驾驶人员中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逐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处罚制度,聘请行业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适时开展一定形式的文明创建竞赛活动和星级评定工作,对活动始终处于末位的公司和达不到文明出租车驾驶员条件的出租车要一律摘牌,取消其星级资格。总之,要以活动为载体,促使出租车驾驶员爱岗敬业,奉献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三是要加强对出租车的安全规范管理。安全是做好文明创建、实现优质服务的前提,是最重要的服务质量指标,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取得经济效益、实现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各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新机制,建立抓重点、除隐患、刹违章、保安全的安全包保体系,确定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要逐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使之做到操作程序化、实施规范化、考核标准化、管理现代化。要逐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出租车安全管理水平,支持和鼓励出租车公司在出租车中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确保出租车安全,提高运行安全系数。

四、严厉打非击法营运,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近几年来,由于停止了对新增出租车的审批,出租车行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在利润的驱使下,社会 “黑的”铤而走险,争抢市场非法从事出租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了广大合法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新的一年,运管部门要加大打击非法“黑的”的力度,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固定和运动相结合的方式到市场进行明查暗访,特别是要加强夜间巡查力度,掌握“黑的”非法营运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规律,采取打时间差、定点守候等方式进行稽查。对非法营运严重的地方,要主动与公安交警、工商部门配合进行重点打击。在非法营运猖獗的车站和客流集散地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稽查。要充分发挥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的非法营运经营者要从严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形成非法营运车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要通过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有力打击,确保国家税费收入,确保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

行业管理部门在加强对“黑的”打击的同时,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借鉴外地经验,实行“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经营行为规范,进入“白名单”的出租车要减少检查,鼓励守法经营;对违法违规经营、屡教不改的出租车要列入“黑名单”,重点进行跟踪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运管部门要(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建立24小时受理投诉服务制度,切实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乘客做好服务工作,对受理的投诉案件要及时查处并给予反馈,维护市场秩序与稳定,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减少工作偏差,确保出租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篇四

一、社区建设重点工作取得进展

成立了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包片和联系社区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党组织联系、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制度。班子成员都能够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基层党委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服从全县工作大局,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3、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全年新增20%的“平安型”社区,累计达到60%的创建目标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对物业保安队伍的指导和管理,发挥治安协管员职能作用,形成了公安专业队伍、社区治安协管队伍、物业保安队伍和小区群治队伍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二是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体作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社区矛盾及民事纠纷的排查、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引导居民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三是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和社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成立了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范、消防宣传教育标准和应急预案,开展了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大检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四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了对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按市县部署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确保了“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完成了“峰会”期间进京机动车消减80%的工作目标。五是强化社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确保了各个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辖区的政治稳定。六是贯彻新信访条例,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做到了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七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社区安全责任制和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预案,加强了对刑释和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和安置工作,加大了科技创安工作力度,加强了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和对社区居民的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去年有3个社区通过检查验收,平安社区数达到13个,占社区总数的61.9%。

4、社区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创卫创模为契机,加大社区环境建设工作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周末、月末清洁日”活动。二是抓好辖区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三是建立日常保洁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四是抓好小区绿化、美化、硬化工作,配合、协助县职能部门开展以老旧小区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完成了宾阳里11号楼车棚改造和行宫1号楼环境整治工程,完成了贤孝牌胡同、于家胡同、檀城东区西口、团圆食府南侧等17处裸露地面的硬化、绿化,对北源里、宾阳里两处31栋134个单元门的楼道进行了粉刷、更换了门窗。五是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推行绿色消费,积极倡导建设节约型社区,开展了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六是建立并完善社区环境协商共管机制,街道与城管分队,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驻社区单位、商户、居民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社区环境事务,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六是与市政、城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占路市场进行整治,规范了“三修一配”摊位,设立了3个便民市场。

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民主自治的原则,结合居委会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和充实了社区干部,强化了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各居委会在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民主自治功能,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民主自治制度,规范了民主决策程序,并根据本社区实际,在培育和发展有利于增加群众收入、方便群众生活的协会、中心等各类中介组织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则的社区物业管理体系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动了我县物业管理办法和5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出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街道成立近两年来的实践,我们感觉到在城市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街道与专业部门关系还需理顺。城市管理涉及市政、规划、建设、环保、国土、交通、公安、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事权、财权过于集中在“条”上,作为“块”上管理的街道责大权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一些专业部门没有做到“条专到底”,把街道视同乡镇,强调属地责任,反过来监督、考核街道办事处,削弱了街道管理权威,使城市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发挥,2、城市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在物业管理上存在一区多物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建立的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物业人员队伍参差不齐,与业主、居委会之间形不成协调工作的合力,存在物业收费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我县物业管理机构为小区办,街道在协调物业公司方面缺乏必要的手段。如何解决好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影响当前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从我县制定的《密云县物业管理办法》(讨论稿)看,一些提法还有待商榷,如:“配套设施不全的及老旧小区暂由所在的街道社区统一管理”,而街道没有财力对其进行整治,社区居委会也不能代替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等于没有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物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及指导监督工作”,在不增加街道机构编制、对物业公司没有制约机制的情况下,办事处难以起到组织管理物业的作用;“未选聘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居委会收费管理”,而居委会没有收费权利,还应由原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收费并服务。

3、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脱节。城市只有建好才能管好,由于建、管分开,建设时很多遗留的问题,根本不能通过管来解决,所以街道办事处应该介入城市建设,建的时候,就考虑怎么管,很多问题会避免。比如,小区设计时就要考虑很多服务的配套设施,停车、购物都要考虑,特别是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及场地,如果建设时不予考虑,以后很难补救。目前,开发商遗留问题较多,如:小区配套设施不配套、路面不硬化、绿地不绿化等,街道对开发商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和措施。

4、居民的文明素质还有待提高。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好的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增加,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农转居,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在意识观念、自我修养、言行举止、人际关系的诸多方面,同城市文明的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无疑给城市管理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

5、街道机关人员编制需要增加。在《密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街道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为37名,现实有32名。此外,按照县信访办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要求和街道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北京市信访条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的规定,街道需设立信访工作办公室职能科室,增加行政编制4名;根据街道承担发展辖区经济,组织财政收入任务的需要,还需增设经济管理办公室职能科室,增加编制人员3名。

6、街道机关办公用房和社区居民活动用房紧张。由于与密云镇同楼办公,街道办公用房非常紧张,如:社保所现办公用房仅有30平方米,与实际工作需要和市规定的街道社保所要有不少于200平方米服务大厅的达标要求相差甚远。各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一室多用现象,开展活动缺乏场地和经费,居民反映强烈。

三、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

鼓楼街道地处县城的中心区,辖区面积大、人口多,在构建和谐社区,特别是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1、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围绕为人服务,为城市的社会生活、社会活动服务,正确处理好规划、建设、管理三者关系,按照建设和谐社区和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总体要求,以社区党建为核心,重点抓好社区自治、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稳定、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社区环境等七方面工作,使城市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

围绕“文明向上、安全健康、生活便利、环境整洁、民主自治”的目标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民主自治、互助合作、共建共享”的社区建设理念,宣传、动员全街道人民投入到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中来,形成一种“共建和谐社区,共享幸福生活”的局面。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街道和社区要以市民学校、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有步骤地对全体居民进行深入广泛长期的文明行为、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二是在宣传中促进。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市民向先进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在参与中养成。街道和社区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养成关心县容县貌和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3、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目前我辖区内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着手成立由规划、环保、环卫、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切实解决不同程度的部门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利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按照责权相等,责权一致的原则,解决块上管理责大权小问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要尽快制定出台《密云县物业管理办法》,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4、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

强化城市管理,坚持建、管并重。在强化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到位的同时,加强综合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和各方力量,建立强有力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使各部门单独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

5、增加资金投入

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上,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街道和社区的办公条件,尽快解决居民文体活动无场地或场地狭小等问题,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环境的治理,努力打造“社会秩序和谐、生态环境良好、公共服务便捷、充满发展活力”的宜居社区。>>>>深入开展绿色文明社区创建全面推进街道和谐社区建设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5.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篇五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0]6号 【发布日期】2000-02-01 【生效日期】2000-0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整顿

全省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6号二000年二月一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清理整顿全省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整顿全省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决定对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是城市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客运市场。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按《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是由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客运体系,其正常运行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便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法营运车辆猖獗,客运交通市场秩序混乱,损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收费项目繁多,车辆重复检审,从业人员负担重。二是部分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与驾驶员之间的经济关系不规范,以包代管、以罚代教,个体车辆挂靠混乱;部分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完善,效果不显著。三是车况较差、超龄服役、超载运行,经营者素质低,违章违纪现象严重,存在环保问题和安全隐患;部分小公共汽车运营不规范,乱窜线、乱停靠、乱收费,随意拉客、甩客、宰客等违规行为严重。四是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多头管理,地域分割,争抢客源,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影响城市的功能发挥和整体形象,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一、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以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为中心,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发挥国有公共客运交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形成以公共汽车、电车为主体,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格局;正确处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运作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体系。

清理整顿的总体目标是:提高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服务质量和专业管理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杜绝“黑车”;清理收费项目,减轻经营者负担;使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规范化、合理化,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改善经营环境,确保行业稳定;积极营造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开放市场、有序竞争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

二、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秩序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建设、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统一部署清理整顿的具体工作,对城市公共客运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营运,坚决堵住非法营运车辆的源头。要根据当地实际,重点在非法营运车辆活动猖獗的机场、车站、公交线路沿线、大型客流集散点和城乡结合部,组织稽查人员进行联合监督检查,也可以与邻近地市联合进行交叉稽查。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农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通勤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社会车辆,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违规违纪、客运服务设施不健全的车辆,严格按照《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和《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第63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客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1999〕52号)规定进行查处。在依法处罚中,凡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一经举报,纪检纠风部门要一查到底。

(二)清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负担

各城市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要会同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对涉及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清查目前涉及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及征收标准,并进行分类处理:

一是对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国家计委,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保留;

二是对其他涉及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三是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涉及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擅自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的,要严肃处理,并责令其改为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

四是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以及强立名目、不合理的捆绑收费,仍继续征收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五是对涉及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合理的收费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对强制性的服务性收费要转变为自愿性的服务性收费(如订报费等);对没有自有车辆的或自有车辆达不到规定数量的挂靠公司的挂靠服务费要取消。

任何部门和单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对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进行检验、检测并收取费用,一经发现,要依法严惩。

(三)规范经营行为,稳定职工队伍

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资质的开业审查和审查。清理整顿期间,要对企业经营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复审合格后,发给全省统一经营资格证书。各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审核条件,并报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复审备案。

要严格从业者的资格审查,从业者条件必须符合《条例》和建设部、公安部第63号令规定的资格标准,认真抓好职业培训,从业者经培训并全省统一的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逐步实现格式合同,加强合同监管。规范驾驶员与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做到责权平等,风险共担,收费合理。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稳定职工队伍。

(四)进一步规范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

已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城市,要依据有关规定,针对经营权有偿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严格规范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行为。对私下转让经营权及其它扰乱经营权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经营权。对于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方式不规范及出让收入不按规定使用的,要立即改正。在清理整顿期间,原则上不得实施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如确需实施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城市,可向省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然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城市,在清理整顿后,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但在实施之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五)加强客观调控,统一市场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财税、经济和技术政策,统一执法尺度,统一使用税控计价器,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的方针,切实解决部门之间分割客运市场的问题。并要加强通讯设备的管理,逐步实行对出租汽车监控、防劫、防盗的监管,为乘客电话预约订车提供方便。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改革中切实解决由于客运系统管理环节太多而造成的新的多头管理,政令不畅,相互扯皮等长期以来削弱统一管理的问题。并做好管理部门内部的自查自纠以及严厉打击吃拿卡要,中包私囊,庇护“黑车”等恶劣行为,一经举报,严肃处理。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出由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专业规划组成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将专项规划报省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要加快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法制建设的步伐,完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法规体系,要有计划地制定相应的规章,依法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对合法营运的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车辆的营运要依据《通知》精神及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清理整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中,要稳定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依法统一管理职能。要根据财政部财预字〔1998〕372号文件,切实落实管理经费,保证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行使职能。

(六)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设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影响当地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乱停、乱靠、乱跑的车辆。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文明驾车。要在道路空间和时间的使用上优先公共汽车、电车通行。要配合规划部门合理开辟、调整公交线路、站点。

建设部门应会同规划、公安部门在机场、车站、码头、客流集散地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专用候车场、站、点,为乘客提供便利。

三、三、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一)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由省建委牵头,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参加组成全省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委。

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各级城市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定期向全国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

清理整顿期间,建设部门要依据《通知》精神,负责对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进入城市的长途客运车辆,由公安、交通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及省政府晋政办函〔1999〕52号规定进行清理整顿;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负责清理涉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收费;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产业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序列,制定相关的保障政策和具体实施措施。

(二)各城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限定期限。要定期向省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四、四、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0年1月25日至2000年3月下旬。各地市一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二要彻底清理取消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三要推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清理整顿,使城市客运交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省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检查、督促各城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

(二)第二个阶段:2000年3月下旬至2000年5月底,在巩固第一阶段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企业及城市汽车租赁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发给整顿后合格的经营企业全省统一的经营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二要规范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做到手续齐全,运转合理规范;三要进行从业者的资格审查,对从业者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经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四要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统一市场监管,实现统一管理,落实本次清理整顿内容中的政策规定等并上报有关材料,使城市客运市场有一个明显改观,基本实现清理整顿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2000年5月底至6月底,各城市要做好清理整顿的善后工作,进一步巩固清理整顿取得的成果,全省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领导小组对各城市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清理整顿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责令其限期完成。

6.汽车站社区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活动 篇六

汽车站社区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活动

为在社区中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不断提高广大辖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形成讲文明、懂礼仪的良好社会风尚。我社区以五一劳动节为有利契机,集中开展了“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就文明餐、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社区”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20余人,深入辖区单位、小区楼院,大力宣传定西市文明委发起“争做文明有礼的定西人”倡议书。通过宣传栏、墙报、发放宣传材料、公共场所的“温馨提示”、讲文明小故事等形式,向居民传授待人接物、人际交往等日常生活礼仪,号召和引导广大居民学以致用,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克服铺张浪费和不注意公共秩序等陋习,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广大居民在实际生活中讲文明话、行文明路、就文明餐、办文明事。(马旭东、昝志权)

7.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篇七

辽注党[2010]19号

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会计师事务所党总支: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按照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为确保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

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实现行业整体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激发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的需要;是进一步促进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社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是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服务全省行业中心工作的需要。

二、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广泛、深入、持续推进,坚持从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行业党建各项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诚信和谐、服务客户社会、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建功立业。

三、全面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原则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实践中,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突出发展主题。着眼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行业的社会任务,切实突出“发展”的争创主题,把深化“发展”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发展”要求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

(二)贴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行业的工作实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会计师事务所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展任务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的整体效果。

(四)注重长效机制。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

(一)努力做到“五个好”、“五带头”和“五个强” 创建先进党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各方反映好。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努力做到“五个强”,即:党性观念强、能力素质强、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强、自律意识强。

(二)注重强化“四个建设”

创先争优活动既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必由之路,立身之本。行业创先争优首先是自身建设的逐步完善与加强,因此,要强化“四个建设”。一是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以章程、合伙协议为核心,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质量控制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分配制度及合伙人进入与退出机制。二是建设内部治理机制。会计师事务所要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狠抓内部治理,加快完善“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治理机制,规范和理顺合伙人(股东)之间、合伙人(股东)与注册会计师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三是建设会计师事务所人合文化。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培育“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合伙文化。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做讲诚信、守信誉、重协商、谋合作、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的团队带头人,同时积极引导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培育员工团队精神,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凝聚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长远发展。四是建设人才培养机制。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把党员培育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的“双向培养”工程,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平。

(三)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促民生”等三项主题实践活动

“结对帮扶促民生”、“百行百业帮困企”、“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三项主题实践活动是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被证明了的具有实实在在效果的实践载体。继续在全行业内深入开展三项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成果,是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创先争优活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三项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紧紧抓住推动科学发展这个着力点、要时刻围绕服务人民群众这个落脚点、要努力实现加强基层组织这个重要目标,全面开展、深入落实、抓实抓好,取得实效。实际成效将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重要评估指标。“结对帮扶促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继续深入落实“五送”,即送信息、送技术、送物资、送资金、送温暖。“百行百业帮困企”实践活动就是继续深入落实“五帮”,即帮查找问题、帮培训人才、帮优化管理、帮推介宣传、帮介绍订单。通过这项活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自身优势,帮助困难企业应对困难,走出困境,进而带动就业,为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就是继续深入落实“五献”,即为行业发展献一策、为行业文化建设献一策、为社会稳定献一策、为行业党组织建设献一策、为会计师事务所

自身发展献一策。通过这项活动引导行业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关心行业发展,积极参与各项创新建设活动,推动行业和事务所自身发展上层次、效益上台阶、管理上水平,不断增强促进发展的责任意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行成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五、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按照 “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统分结合、开拓创新,典型引路、全面参与”的要求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注重典型引路,不断挖掘、培育和树立不同阶段、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注册会计师行业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实现组织和党员全覆盖。

(一)动员部署。(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作出总体安排部署,成立活动领导机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党委)组织召开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动员大会,省注协党委领导做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各市行业党组织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动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作出进一步安排;广大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采取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争创。(2010年7月1日至十八大召开前)各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五带头” 和“五个强” 6

为标准,以切实推进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7月至12月,着重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2011年1月至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点评评议。(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十八大召开)省注协党委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通过参加各地行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结合日常工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随时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各地行业党组织要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各事务所党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对本事务所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

(四)评选表彰。(-年-月-日至2011年七一前)省注协党委对各市行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和群众意见,于2011年“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适时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实践成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成果展示,总结交流各地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

做法。

六、切实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省财政厅和省注协党委加强指导。要将地方党委领导与财政部门和行业党组织指导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省财政厅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邴志刚

副组长:陈广君 鄂露葵

成 员:闫伟 侯志平金允坤 聂少林 张钢军 刘润田

领导小组下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主 任:刘润田

副主任:姜永奇 刘曙业 于延琦 马万林

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设在省注协党委,负责加强对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推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各市财政局要加强对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成立相应指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市行业党委(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有效开展。省注协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

系点。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行业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大力宣传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严格督导、有序推进。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省注协党委要对各地区行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督导。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地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行业业务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业务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严格遵循活动的方法步骤,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行业业务工作 9

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报: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辽宁省财政厅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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