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精选8篇)
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篇一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作用、法律地位和服务范围,并明确指出招标代理机构如果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将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罚。
1、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
在通常情况下,招标人或因缺乏招标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或因其他原因不是自行组织招标,而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实际上是接受招标人的委托而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工作实行全过程代理,在整个招标活动中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安排、招标文件的编制、与投标人的联系、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发布招标通知和各种信息、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向评标委员会报告、组织开标和评标等工作。这就是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
2、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我国受《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约束,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随着招投标工作的结束,委托代理关系自然终止。对于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从法律上讲,招标代理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之间对此有特殊的约定。
3、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
招投标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一是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招标代理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招标经验的积累,有利于加快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转变的步伐,有利于建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推进我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二是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招标代理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得到普遍推行,在交通、铁道、水利、电力、机电、冶金等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实行,尤其是在2008奥运场馆、三峡工程、青藏铁路、南水北调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建设项目上,工程招标代理制发挥了较好的积极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实行招投标制度后普遍节约资金1%~3%,节约工期10%左右。三是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一支专业队伍,能够在满足招标人合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
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代理行为不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规范代理行为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的不正当要求,暗中为招标人规避招标、肢解发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出谋划策。更有甚者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互相串通,搞虚假招投标,在场外进行不法操作,给招标人倾向的意中人中标披上合法的外衣,充当了腐败中介的角色。二是为了承揽代理项目,搞恶意竞争抢占招标代理市场。三是在招标代理中乱收费,对投标人收取名目繁多的其他收费,收取高额的投标报名费、资格预审费、招标文件购置费等其他收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加重了投标单位经济负担。
2、代理机构违规执业
招标代理机构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代理业务和挂靠他人资质承接代理业务的现象时常发生。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出借、出卖、转让资格证书、图章或允许他人以挂靠方式承揽业务,放松管理,扰乱市场,这种现象在驻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较为突出。少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权力寻租现象,利用代理工作的便利,默许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起串标、围标,以此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招标代理机构从中获取丰厚的非法利润。
3、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部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在代理执业中“中介不中”、唯利是图、与投标人或招标人串通一气搞“假招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搞“明招暗定”,看似合法的招标活动,实质是搞形式、走过场;部分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低下,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和学习,不具备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对专业知识知之甚少。
4、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招投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常常在以下几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从而直接导致:(1)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依据不一致,使得公平竞争的条件不公平;(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工作内容不同而使综合单价失去可比性;(3)因为依据带病的招标文件而签订的合同,在执行中肯定会产生很多的纠纷和矛盾,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结算造成障碍。二是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拟定不严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合同沿用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而此合同范本并非完全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不加修改的引用,不利于工程结算的顺利开展。三是招标文件缺乏针对性,常常出现张冠李戴、前后内容矛盾的现象,导致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无所适从,给评标造成困难。四是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废标条款不恰当,主要表现为废标条款不规范、没有明显标志,废标条件宽严程度不恰当、没有反映招标项目的特点,直接导致招标失败。例如某室外及道路工程(投资100万元左右)招标连续二次流标,其直接原因就是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不恰当的废标条款。
三、加强招标代理管理、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
1、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委托行为
在现有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下,绝大多数项目法人(民营企业除外)都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法人,它们是某种公共财政的委托代理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他们的决策仅仅只受到道德的约束,缺乏监督管理,容易滋生腐败。另外,招标代理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僧多粥少,招标代理机构多,工程项目少,谁能争取到项目,谁就能赚到钱。一些不法招标代理机构为了追求利益甚至不择手段(为腐败提供土壤),过度和无序竞争导致恶性竞争,不利于招标代理市场的繁荣和有序发展。因此,对招标代理市场必须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逐步规范委托行为。
政府监管部门要与重视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一样重视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建立一整套相应的招标和监督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招投标的阳光操作,让种种“暗箱操作”遭遇“见光死”的厄运。推行阳光操作既有利于委托人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选择优秀的代理机构、获得优质服务;又有利于代理机构避免恶性竞争,严格按合同规定实施,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和服务水平;还有利于监管部门以阳光操作为核心展开舆论引导,实现有效监管,真正使《招标投标法》落到实处。
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代理行为
首先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招标代理行业的自律机制。严格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资格标准、审查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严格招标代理的市场准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强化信用管理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企业守信经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加强对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的监督,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坚决清理出去,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在严格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加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招标代理行业自律机制,由招标代理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为规则,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其次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务的合同管理。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必须订立详细、明确的招标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委托协议中除了对委托内容及权限、招标项目的技术条件和商务条款详细说明外,特别要把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就履行招标文件的风险和责任问题划分清楚;另外在合同履行期间要加强跟踪监管,重点监管代理人员的落实、代理工作质量的控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情况、招标文件内容的细化、代理过程各种手续的履行等等。通过招标人的合同管理和跟踪监管,使不良企业和不法人员在严密的规范操作制度监控之下无机可乘,最大程度地减少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最后是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国际惯例。一是招标投标的程序要合法,不可违反任何法定的操作步骤;二是代理活动的依据要合法,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多样,严把法律关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三是招标代理机构应从讲究信用、带头守法、重视细节、善于学习、分析总结等多角度出发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自身行为,从而赢得社会尊重和推动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序化和法治化;四是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严把专业技术关,准确把握市场动态,严厉拒绝投机倾向,特别要帮助招标人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双方(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重要内容,为保证招标结束后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切实履行。
3、实行招标审计、提高招标质量
审计理论告诉我们,审计的产生和需求源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代理关系。由于代理行为本身具有不可察的自主性与权限内的任意性,代理人(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偷懒的动机;当委托人不愿意或者不能观察代理人的工作情况时,导致代理行为就会发生偏差,这就要求存在独立公正的第三者对代理人的工作进行评价。审计师的介入会使这种偏差向着最小化方向发展,以制衡代理人获取不当利益的机会和倾向,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使得委托代理关系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招标代理委托是招标人与代理公司之间的委托,同样需要审计机构的介入,对委托代理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作出客观评价,这样有利于缩小“偏差”、提高招标质量。对招标代理委托业务的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审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订立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是约束整个招标代理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审查时,要认真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合理、详细,特别是对委托内容及权限是否明确规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主要内容与代理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承诺的内容是否一致;要认真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就履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风险和责任问题是否划分清楚,如由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或者错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计算错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
二是审查招标代理工作大纲:招标代理工作大纲是保障完成代理业务的指导性文件,在审查时要认真审查工作大纲编制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要认真审查招标代理工作目标是否充分反映招标人的愿意和要求、表达是否清楚、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要认真审查代理专职技术人员的配备及人员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审查代理工作质量保障的内部控制机制及职业道德规范;要认真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人的要求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三是审查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在审查资格预审文件时,要认真审查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是否存在对个别潜在投标人具有倾向性的不公正条件;要认真审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完整性;要认真审查潜在投标人具备的条件与投标项目要求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条件是否相适应。
四是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正确吃透招标人意图,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招标文件,避免盲目照抄照搬范本,不断改进和提高招标代理水平。对招标文件的审查主要包括:(1)完整性审查:参照招标文件的范本审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2)针对性审查:依据招标人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具有针对性,特别是对招标投标有重大影响的实质性内容或者实质性条款更要重点审查。(3)准确性审查:审查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标准、办法和程序等要求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对于不合规的内容应及时予以纠正,争取招标人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主动;审查实质性内容或者实质性条款表达的准确性,不能存在词不达意、含糊不清、容易引起错误理解的表述。
五是审查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可见,工程量清单不仅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款结算的重要基础,在控制工程造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认真编制,项目招标人应该认真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检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2)审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图纸列项,做到不重复列项,不缺项漏项;特别是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准确、详细;工程数量计算是否准确。(3)审查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情况;审查措施项目清单所列项目和内容是否完整、表达是否清楚;同时还应审查整体措施费、专业措施费、单体措施费的列项是否考虑周全、表述完整。(4)审查其他项目清单编制情况;重点审查专业分包工程的合理性、暂定金额的形式和数量是否合理,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项表述是否清楚。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活动驶入法制轨道,实施招投标制度也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展提供了契机。本文在分析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就如向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问题,建议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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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坤.风险管理与经济责任体系[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8.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篇二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Abstract】The authors combine their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on how to do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gency analysis to explore issues related to the road, and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and opinions for reference purposes only.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s;Bidding;Agent
招标代理是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它可以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依据招标过程,可以把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阶段和和招标后期阶段。招标过程复杂,技术含量高,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高质量,必须对各个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
1. 项目招标前期的质量控制
1.1 接受委托。
在签定合同时,必须要注意预防招标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能力的情况下,为逃避法律责任,搞假委托,而在招标过程中,处处干预,事事都要招标人说了算。招标代理结构在接受招标人的委托时,应搜集工程的有关信息,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等是否齐备和合法等,虽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招标人获得工程的大量信息,但为使招标活动规范、合理,还须对此进行核实,补充,尤其是招标人提供的一般是数月前的信息,时效性差,代理机构切莫图省事,完全照单全收。
1.2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目的是发布招标信息,使感兴趣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知悉,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因此,招标公告包括的内容,对潜在的投标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情况下,招标公告应该具备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等。
1.3 需要时编制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对施工企业来说,通过招标项目发布的信息,了解工程项目情况,不够资质的企业不必浪费时间与精力,可以节约投标费用。对招标人来说,首先可以了解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可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其次,可以淘汰不合格或资质不符的投标人,减少评审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第三,还能排除将合同授予没有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风险,为业主选择一个优秀的投标人中标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各方面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4 组织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一般有通过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方法,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加竞争性,一般情况下采用通过制,凡是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若潜在投标人过多,为了降低招投标成本,也可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打分排名的方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1.5 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应该尽量详细,考虑要周到,当时未能确定具体的要求的,也应提出来,让投标商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建议。否则,如有疏忽可能就造成被动,会给实际工作带来困难。标书的准确性也非常重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允许使用“大概”、“大约”、“可能”等无法确定的语句,否则就会造成理解上的差异。
1.6 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即可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标书费、图纸押金等。招标文件发售及解释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文件的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7 需要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等,以便于编制投标书。为了保证公平性,在踏勘现场时,招标人不得单独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
1.8 组织对投标人书面疑问答疑
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并将所解答的问题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但不注明问题的来源),作为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补充文件必须送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
2. 项目招标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2.1 组织及主持开标会。
所谓开标,就是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
注意开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唱标内容应完整、明确。只有唱出的价格才是合法、有效的。唱标及记录人员不得将投标内容遗漏不唱或不记。同时投标人要对唱标内容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有效性。
2.2 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低于2∕3,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时,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选取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前,应提出所需评标专家人数及专业类别,征得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并在其监督下按既定操作规程在相应专业类别的专家库中进行随机抽取,在落实所选专家与潜在投标人无直接利害关系且能按时到位后予以确定,否则应进行补抽。抽选评标专家的工作宜控制在开标前1~2天内进行,参加抽选评标专家工作的人员,应负责对抽选结果保密,选定的评标专家接到通知后,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评标人员的集中过程也必须做好保密工作,评标专家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由监督人员集中保存,防止出现评标人员和投标人员联系串通的情况。endprint
2.3 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评标时,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载明的评审标准不得采用,首先对投标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性以及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评审,然后须对其施工方案、现场组织机构、网络进度计划、设备及劳动力安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技术因素进行审查,最后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查,评审方法一般有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和综合评审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虽然优先考虑最低报价,推荐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但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评审法一般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报价打分,综合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2.4 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2.5 根据业主确认函发出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应迅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3. 项目招标后期的跟踪服务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的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首先,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的过程中,招标人由于处于主动地位,将招标文件以外的一些条件强加给中标人,产生不平等的协议,使招标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中标者有时也找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上述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中间人从中协调处理,有时是很难解决的,由于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的组织者,很适合承担此角色。
(2)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也难免会发生纠纷。同时,由于社会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欠缺或与法律相抵触时,合同本身也必须加以修正。这时就需要代理机构的跟踪服务,需要代理机构充当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协调者,解决两者的争议。
4. 结束语
在招标代理工作的实践中,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需要提前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判断和分析并作出规定及预案。工程招投标工作技术含量高,综合性强,涉及到经济、工程技术、管理及法律等方面, 要求代理机构人员有较高、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只有在招标代理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为工程项目的实施带来可靠的保障。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篇三
赵贵宁
1(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为了促进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指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甘肃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并于2009年8月18日正式印发了《甘肃省卫生厅系统编外护理人员推行人事代理(派遣)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省卫生厅直属各医院要积极稳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制度,对编制以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人事代理,力争在3至5年内实现编外护理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一、省内各医疗机构开展与推进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的紧迫性
《意见》指出,省卫生厅将把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纳入对医院的质量考核考评中,对未达标的医院实行一票否决制。医院除护理人员外的其他编外人员,省卫生厅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的各类编外人员均可参照执行。中央在兰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部队、厂矿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实施。
截止目前,省卫生厅所属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用工较多的大约有45家左右,其中,主要分布在兰州、天水、酒泉、武威和张掖等地。1作者简介:赵贵宁,汉族,(1976-),甘肃兰州人, 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人事科,,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由于目前医疗体系不健全,加之甘肃又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设备匮乏、人员不足,致使不少医院的医护人员特别是护理人编外聘用人员作负荷加重,自然医疗机构对编外聘用人员的需求日益增长,编外聘用人员队伍随之不断壮大。同时,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编外聘用人员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作用也开始日益显现,逐渐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显然,没有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会直接关系着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而会影响他们对所在用人单位的忠诚度、归属感,甚至会对所在单位的有效运转产生重要影响。
二、省卫生厅直属各医疗机构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的进展概况 目前,人事代理(派遣)在省内的发展方兴未艾,基本形成了以移动通讯、制造、商业等行业为主导,覆盖建筑、房地产、医药以及科研、院校等几十个行业,拥有比较庞大的客户群,真正实现了全省用人,异地委托、全程服务、高产优质的人事代理(派遣)等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用功的程序和机制,激励和提高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分配理念,结合省卫生厅“卫生人才建设年”任务目标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省卫生厅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进编外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制度,为明确和规范人事代理(派遣)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近期,全省卫生系统人事代理(派遣)工作已经逐步展开,省卫生系统下属的一些单位开始同有关人事代理(派遣)公司接洽并部分签订了人事代理(派遣)协议、合同,进入了实施阶段。例如:甘肃省卫生学校与甘肃省人才派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事代理和人事派遣协议,其中,人事代理主要针对校内教职工子女,涉及人员近百人;人事派遣主要针对学校聘用的班主任、辅导员、保健医生和工勤等人员,共计约40人。人事代理与人事派遣两条腿走路这一举措使学校冗员过多、负担过重等问题基本得以解决。甘肃省人民医院于近期与甘肃省人才派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事派遣协议,涉及有关编外聘用人员约160人,基本实现了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化管理,使医院能够轻装上阵,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近来甘肃省中医院与甘肃省人才派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事派遣协议,将180名左右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外包,极大增强了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医院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兰大一院也不甘落后,也与甘肃省人才派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事派遣协议,涉及近300多名编外聘用人员,为医院对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消除了顾虑和扫清了障碍,为实现医院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实施人事代理(派遣)工作对用人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的重要性分析
(一)人事代理(派遣)工作对用人单位的重要性
1、人事代理的重要性
第一,提供了社会化服务,消除了人员流动的障碍。人事代理是 伟用人单位和广大社会流动人员提供社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没有部门、单位、身份和所有制限制。
第二,有利于减轻工作和经济负担,实现双方的帕累托最优。用人单位把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委托人才代理机构实行社会化统一管理,便于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核心事务。实行人事代理后,单位可与编外聘用人员解除依存关系,不再对编外聘用人员承担无限责任,双方按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解决了单位冗员和人才浪费问题,切实减轻了负担。
第三,解决了编外聘用人员易进不易出的问题,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人与行政关系、档案分离的管理方法,“单位用人、社会管人”,用人单位只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行政关系、档案由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编外聘用人员一旦终止契约(合同),则进入人才市场另谋职业,把脱了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的“想出的流不出,想进的进不来”、“人进单位定终身,单位进人包一生”的怪圈。
第四,引入了竞争机制,提升了工作效能。用人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的关系只是使用与被使用的合同契约关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编外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依据聘用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增强了编外聘用人员的责任感和竞争意识,从根本上改变了编外聘用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充分调动广大编外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效能。
第五,保障了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政策待遇,使其能安心本职工 作。通过人事代理,编外聘用人员能及时享受国家给予的人事政策待遇,从而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
2、人事派遣的重要性
第一,能有效解决业务的快速发展与人员编制限制之间的矛盾,为用人单位的发展和编外聘用人员个人才华的施展提供重要平台。
第二、能解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的用工被动,降低用人风险、规避劳资纠纷。合法合理的运用派遣服务,将大大地为用工单位节约用工成本,将使用工单位有效避免因政策法规的随时变动而给企业带来的劳动用工方面风险,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用人风险,规避了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
第三,能有效地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支出。首先,由人事派遣公司代发工资、代办社会保险,能大大降低单位支出费用;其次,用人单位不必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节约了管理成本;再次,派遣员工可由人事派遣公司负责招聘,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如时间、费用和人力。
第四,有利于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一是延长了编外聘用人员的试用周期;二是建立了长期编外聘用人员来源的人才贮备库;三是及时解决因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所产生的人员需求;四是可以暂时弥补人员空缺,畅通编外聘用人员的进出渠道;能满足用人单位季节性、突发性、阶段性的用工需求。
第五,提供专业化保障服务。人事派遣机构因其自身良好的公司背景,公司实力、长期专业的人力资源经验和信息资源、技术资源优 势,可以为用工单位提供可信度高且更专业化员工派遣服务。
(二)人事代理(派遣)制度对编外聘用人员(个人)的重要性
1、人事代理制度对个人的重要性
第一,办理人事代理,强化了个人作为单位职工的法律地位,并通过聘用合同明确自己在服务期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享受自主择业、合理流动的权利。
第二,有利于解除个人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个人到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后,只要履行相关义务,无论到公有制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人事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记载、职称晋升考评、代办社会保险、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等。
第三,有利于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人事代理打破了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个人可以在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单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流动。
第四,有利实现个人的自主择业。人事代理制度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个人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特长、兴趣、志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充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人事派遣制度对个人的重要性
第一,人事派遣机构具有广泛的、丰富的就业信息和更为灵活、广阔的就业空间,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
第二,人事派遣机构可以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和职业安全,杜绝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行为,保障了劳动者在职期间养老、医疗、工伤、大病、生育等各种福利的享受,起到统一协调的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在人事派遣工作期间,劳动者可对用人单位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估,在没有违约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最佳就业选择。
第四,对于初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特别是对于刚踏入职场的一些大中专毕业生而言,由于缺乏工作经验,是求职难的主要原因,通过人事派遣积累经验,可以为以后找到理想的工作打下基础。
鉴此,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省卫生厅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思考,积极探索,总结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来逐步提高临时编外聘用人员待遇等问题,使自身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步入正轨,不断推进机构自身乃至全省卫生系统编外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的深入发展。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篇四
政府采购是一项伟大的不断发展的事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 200 年的历史,在我国只有短短几年时间,但却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2004 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 2000 亿元。节约财政资金数百亿元。全国集中采购规模占总采购规模的 60%, 其中地方集中采购规模占地方总采购规模的 70%(我市集中采购规模占总采购规模大约 50%),这种格局基本上确定了集中采购在现阶段作为政府采购主要形式的地位。另外,政府集中采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国家领导人在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 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逐步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作用,由于长期以来的分散采购方式,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采购的随意性大,采购行为透明度低,形不成规模效益,也容易滋生腐败。而集中采购可以有效弥补分散采购的缺陷,通过集中招标,可以减少采购次数,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事务集中,透明度高,方便监督,降低监督成本;集中使用采购资金,可以获得规模效益,有利于实施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因此,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力度,是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依法承担这项功能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更是备受各界关注。目前,很多人对这一新生机构还不了解,甚至有人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等同于社会中介机构,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实际上集中采购机构与中介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由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其非营利事业法人性质、法定的价值取向、比较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等,决定了他与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通过以上有关法律文件我们知道集中采购机构不是社会中介机构。所以,提高对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是解决政府采购中一些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
(一)目的不同
《政府采购法》规定:“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盈利性事业法人 ”。该机构的人员工资是国家开支,所说的吃“皇粮”,它的运行和从事集中采购活动的费用都由财政承担,不需要在招投标活动中收取各种费用来维持。它的工作性质是为党政机关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目前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承担采购计划招标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招标文件都是免费发放了。这就决定了该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受任何采购人和供应商左右,为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容易在采购活动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而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是非生产经营性企业法人,它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由于收取采购人招标代理费,对于采购人不合理的要求很难公正处理,很难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那样,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公平、公正地对待所用供应商。
(二)属性不同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各级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成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际上是一种准行政组织,即行政性事业单位,它不具备国家行政机关性质,但实际上是经政府设立和授权,承担着一定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国外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属于政府行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 2003 年 1 月由中编办批准成立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经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中编办批准,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列入 依照公务员管理范围,这就是说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其基本管理制度与国家公务员并无原则区别。
在《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定义,是指 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正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招投标法释义》中指出:“从性质上说,招标代理机构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属于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是指那些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和商品流通活动,而专门为从事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市场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组织。其中大部分是盈利性质的企业单位、法人实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准行政组织的属性。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是事业法人,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是非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二者法律基础完全不同,不能同日而语。
(三)职能不同
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出明确规定:“ 集中采购机构要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不仅仅是招标,还包括采购计划的落实、组织招标、制定采购操作规程、集中采购人员培训、催促合同履约、采购效益评估分析等。这些职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不能分开,哪一个环节做得不好都影响整个招标结果。而招标代理机构则不具备这些职能,它和采购人之间是一种单纯的民事主体关系,委托代理行为是建立在完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它只需在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招标业务,是通过民事合同来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法》规定:“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采购人没有选择权,不能擅自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特殊要求”为由规避集中采购而由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四)作用不同
强调集中采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要求各级政府“ 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政府集中采购是深化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规范采购行为,防止腐败,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其意义十分深远重大。特别是现在,美国和欧盟一再要求我国兑现入世承诺,尽快开放政府采购市场。这就使得政府集中采购的作用更加重要。《政府采购法》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由该机构办理集中采购事宜,服务对象是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他的设立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面向社会上各类市场主体,更多的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代理服务。行为准则是参与市场活动,遵守市场活动基本原则。可见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功能和作用,二者差别明显。
(五)价值取向不同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财政体制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六年 采购规模累计达到 149778 万元,节约资金 23487 万元,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把政府采购的阳光洒满了春城。该中心在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人做业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以采购 1000 万元工程项目为例,采购人和供应商需额外花费如下费用:交招标公司代理服务费: 65500 元;交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标底制作费 42000 元;交建委交易中心服务费 12000 元和招标公告费 800 元;供应商交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标书费 1000 元,共计 121300 元。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钱无论是采购人出还是供应商出,最后都得财政出,因为供应商不可能做亏本的买卖。所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价值取向上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以为政府机关服务为目的,一个是以盈利为目的。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主要作用 •
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采购规模是检验《政府采购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志。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功能的实现,财政资金节约率的提高都要以一定的规模为基础。有规模才能有效益,规模上不去,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就不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实现采购的规模效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将各部门采购需求会总整合,制定统一采购方案,“化零为整”,集中批量采购,减少采购数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政府集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可以利用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发挥政策功能,例如,加大节能和环保产品集中采购的力度;优先采购国产软件,扶持国内软件产业的发展;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在汽车采购中,坚持排气量和价格标准,坚持购买国产汽车等。就长春市的政府集中采购而言,可以向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坚持购买一汽轿车等政策。•
有利于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
实行集中采购,将原来的多个部门分别实施的采购性为集中由一个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只需对集中采购机构实行监督,就可以有效地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监控的目的。监督对象相对集中,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约束制衡机制,有效地规范采购行为,抑制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发生。我国每年公共部门的消费支出占社会总消费比例非常大,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失灵,寻租行为在所难免。正如市长祝业精曾说过,在政府采购问题上监督多家有困难,但是集中监督一家就容易多了。由此可见,政府集中采购一方面可以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抑制腐败;另一方面可以大大节约监督成本,有效提高监督效率。•
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篇五
1 评标办法的选择
1999年国家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 国家多个部委相继发布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 2011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其中, 2001年山西省建设厅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晋建建字[2001]348号) , 规定评标可以采用下列五种方法, 即综合因素评标法、两段式评标法、不设标底评标法、工程量清单招标或费率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05年山西省建设厅印发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项目, 其评标方法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目前, 在招标领域中, 这两种评标方法的使用频率较高, 适用性较强。
2 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利弊
在评标工作过程中, 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原理, 综合评估法较复杂、工作量重,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较简单、工作量轻。这两种评标方法各有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在实际工程招标工作中, 应根据其利弊扬长避短, 选择确定针对性、有效性较强的评标办法。
2.1 综合评估法
2.1.1 综合评估法主要优点
1) 评标因素选择范围较大, 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统筹平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造价、质量、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 对工程预期实现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 兼顾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因素, 客观反映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 调节评分项目及分值权重, 有利于达到工程项目目标, 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 对投标单位从总体实力、业绩信誉、经营状况、履行工程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有利于选择出整体实力较强的合作方。
2.1.2 综合评估法主要缺点
1) 评分标准中报价、技术、商务等各项权重及敏感系数, 难以科学、合理的界定。
2) 评标工作时间较长, 评标专家对评标要素、投标人等有关投标状况, 需要花费一定时间进行全面仔细的了解、核实, 方能确保评标的准确性。
3) 评标专家受招标人的主观判断和倾向性影响较大, 影响评标的公正性。
4) 评标专家具有较大的自主打分的空间或灵活性, 对打分的主观影响相比较大。
2.1.3 适用范围
目前在建设工程招标中, 应用较多的是综合评估法。工程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 提倡采用综合评估法。
2.2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2.2.1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主要优点
1) 招标人可以用最低的价格实现预期工程目标, 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提高投资效益。
2) 有利于投标人加强内部管理, 增强成本控制能力, 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3) 有利于招投标市场实现充分竞争, 优胜劣汰, 体现效益优先的原则。
4) 评标方法操作简便易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只进行符合性评审, 并不进行评分。如果投标人能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那么就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 评委专家评标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得以限制。
2.2.2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主要缺点
1) 在工程建设中, 投标人低价中标后, 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 要求增加建设费用。
2) 易造成低价低质, 如果投标价低于其成本价, 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
3) 有可能形成行业内恶性竞争, 不利于投标人企业长远发展。
2.2.3 适用范围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是以价格为主导的评标办法, 须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方可实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严格, 确保投标人有较强的履行能力, 能够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招标前期准备工作质量较高, 对工程勘察、设计、预算等都有较高的深度和精度, 招标文件编制较全面和完善, 对工程中各种细节规定准确、明确、无漏项;招标保证措施要齐全, 有具体的工程担保措施。
3 因地制宜选择评标办法
为确保评标专家能够高质量地评标, 评标办法一定要详细、具体、准确、明确, 以便专家评价、打分。在选择评标办法时, 一是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如:项目的性质, 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工期、质量标准、技术经济指标、施工组织、是否设标底等招标要求。二是要根据行业特殊性和规定以及项目具体情况, 选择、制订适合的评标方法。项目越复杂, 评标方法的选择就越需要慎重。三是各分类之间、分值之间和权重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 设定时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评价标准。
在招标工作中, 不但要认真研究法律法规, 熟练掌握各种评标方法, 更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和改进评标办法, 量化评标标准, 权衡报价、技术、商务等分值权重, 提高评标办法的科学性、严谨性, 以便为招标人选择最佳中标人。
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尤其是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 一般都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制订评标方法时, 要把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 通过各种量化手段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价格, 并以最终的评标价作为评审的依据。这样就可以把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 能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的招标精神。此外, 要确保工程设计和招标文件达到一定的深度和精度, 为评审过程中的量化、加权步骤提供一定的依据。
对于建设规模大、技术难度大、施工条件负责的大型工程, 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1) 在招标工作中, 应充分了解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相关要求 (如资质、制造授权书、销售授权书、准入证等) 等细节, 并积极咨询业界专业人士, 尽可能提高招标要求的精度与深度。评标方法要针对行业特性, 按照评审因素的重要性赋予不同比例的分值, 并可设定一定的权重比例。每个项目的分值分布可以按照具体项目的特殊性合理分配, 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2) 在工程、服务等招标活动中使用综合评估法, 要重点加强对投标人竞争能力、施工现场管理方式水平、工程质量标准达标情况等对比考核。
3) 评标方法除考虑技术、性能标准是否通用以外, 还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一是行业规定和惯例的影响。各行业、各领域的招投标活动, 不但要遵循《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而且还受到各行业规定和惯例的影响。二是项目实际情况的影响。项目的复杂程度, 项目的投资总额, 招标人是否有工期、施工现场条件等特殊要求, 对评标方法的影响也较大。项目越复杂, 投资额越大, 就越要科学、慎重地选择评标方法。三是招标人的影响。招标人是招标成果的最终使用者, 而且是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制定者, 对招标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甚至是决定权。此外, 招标人工程管理的能力、设备管理水平及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等情况, 都影响着评标方法的选择。
总之, 招标投标工作对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招标采购工作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 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 对评标办法的选择和运用须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对待、理性决策、持续改进和优化, 不断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合理控制工程建设造价, 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摘要:在招标工作中, 评标办法是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其质量高低、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招投标工作质量。对国内常用评标办法的利、弊进行了分析, 提出应综合考虑招标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指标等众多因素, 因地制宜选择、改进和优化评标方法, 提高招标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6.灵思传播机构:参与度与工作美感 篇六
灵思传播机构就是一家这样的公司。
作为一家本土成长起来的整合营销传播公司,灵思传播机构在职业人内部的口碑可谓两级分化严重,不喜欢灵思的人觉得这是一家流程严苛而复杂,让人难以忍受的公司;而喜欢灵思的人觉得这是一家思维创新、员工积极进取、企业文化活泼的公司。
真正的灵思是什么样的呢?它可以花重金为员工提供各种培训机会;愿意拿出重金,为员工提供无息房贷。但同时。它的考核制度也异常严格,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绩效考核无所不在。
参与度:KPI考核是希望让你多做几步
2010年1月1日,灵思传播机构启动了绩效考核机制,从那时开始。KPI就伴随着灵思的每一个员工:
作为新员工,进入当月,你就会参与到KPI考评中,到该转正的时候。考评你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是你的月平均KPI分值是否达到特定值。同样,如果你想要升职、想要加薪、想要参与到公司年度十大杰出青年和十大杰出管理者的评选……考核你的标准全都是KPI分值。甚至,2011年灵思面向公司内部员工推出的无息购房贷款,申请的标准也不是员工的层级和工龄长短,而是面对所有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唯一的考核标准也是KPI。
成长加分不设上限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觉得有些“残忍”:如此面面俱到的考核。简直是员工头上的紧箍咒!确实,传统意义上的“绩效”基本上可以等同于“营业额”和“业绩”。但在灵思,“绩效”却是更关注个人成长,而不是单纯的业绩考核,业绩在KPI中的分值只是最基础的一部分,而关于个人成长方面的加分,却不设上限。
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一个客服人员,拿到客户的brief后,基础的目的是要输出一个合格创意与方案,无论经过几轮提报与修订,只要最终达到了客户最基本的要求,那么你就得到了最基础值的KPI。
而在灵思,如果只做到这些,那么你可能只能获得60分的门槛值,想要得到更高分值、获取相应的奖金奖励怎么办?其实也很简单,在品质上下工夫:你要想办法明晰客户更深层次的需求,了解客户对于创意的忌讳与喜好,对于创意执行性的反复论证,对于方案的逐页逐字的推敲,对于方案提报的充足准备与反复预演。做到了这些,方案一次性通过、客户的认可与表扬变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KPI高得分便成为自然;如果说未来。你们因此建立了更进一步合作关系,还能够再次为你加分,这个分值并没有上限。
“KPI就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促进员工的自我提升。一直以来灵思都希望打造一家百年老店。可持续发展是老店的根基,不论是对员工还是工作本身,我们都希望它们能够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做完一个工作就戛然而止。”灵思北京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主管杜江说。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灵思人把KPI戏称为“KP爱”。像在游戏中打怪赚积分一样,关键是主动去争取积分,而不是被KPI的标准所束缚。
KPI加分关键:工作有亮点
孙悦是灵思北京公司第三事业中心客户经理,主要负责三星冰箱和洗衣机两条产品线的公关工作,2010年年底的时候,客户通知孙悦将有一款小洗衣机上市。按照常规的公关或推广的思维,做一场发布会,加上一轮传播,也就足够了,客户方也能通过。但是对于有“KPI压力”的孙悦来说,项目有没有亮点、是否做出成绩不仅仅是要对客户有个交代,也是对自己负责。
面对一款只有3公斤容量却要卖到3000元价格的波轮洗衣机,如果没有细分的市场,没有特别的声音,只靠发布会和一轮传播,很难有声音被消费者听到。再加上当时尴尬的上市时间:11月。完全错过了电器销售的金九银十!
在这种情况下,孙悦带领团队对这款洗衣机进行了细节梳理:因为它带有独特的高温煮洗的功能,孙悦和团队为它做出了“针对婴幼儿市场专用洗衣机”的定位。
不过如果止步于此,在传播中强调“中国首款婴幼儿专用洗衣机产品”应该也能够抓住一些眼球了,算得上是较为成功的推广,获得KPI加分应该问题不大。
孙悦她们并不满足。因为她们发现不管是孕妇还是新妈妈,都比较抵触这样的常规性硬信息,而是更信赖专家或者有经验的妈妈们分享和推荐的东西。从专业营销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更注重于口碑营销的市场。
于是孙悦最后拿出了一个叫做“爱婴行动”的策划,主旨是希望跟妈妈沟通婴幼儿皮肤护理的概念。通过这样一个情感的互动来带出高温煮洗这个产品。当时客户对这个策划非常认可。并希望2011年按照这个思路接着推广。
新的挑战又摆在了孙悦面前:如果只是“接着推”,没有新的亮点,也就没有KPI加分。而在之前的推广中,孙悦她们已经增进了对婴幼儿妈妈群体的了解,并发现很多家长在照顾宝宝的时候。想法其实并不科学。尤其是很多80后爸妈,在自己心态还不成熟的时候。就开始面临照顾下一代的职责。这个群体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她们不信任自己父母那一代的传统教育方式,自己的教育方式又有着大量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孙悦把2011年的“爱婴行动”定位为一种关注婴幼儿成长教育的大型公益活动。这不仅仅是一款洗衣机产品和简单的婴幼儿皮肤护理。还因此成功地与中国妇联合作。成为被政府认可的公益项目。
至此。一个原本是简单的产品推广项目,在孙悦她们的一步步努力下。成为了一种具有可延展性和可复制性的“行业性的产品开发”。这相当于做出了一个模型,只要在此基础上想出一些不一样的策划亮点。就能够顺畅地做出推动。不但内部的同事可以通过协同系统来分享项目的成功经验,不少外部的客户,比如上海一家做纸尿裤的公司,也会主动打电话到公司询问是否可以借鉴这种模式来继续做推广。另外,对于客户三星公司来说,项目本身也成为了一种品牌,具有很强的可持续性。只要这个洗衣机产品还在继续推广。这种公益性的活动就能够持续做下去,并能够帮助三星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不断的提升。
目前,这个项目已经成为灵思内部宣讲KPI的榜样,而孙悦本人也因为项目的出色连续几个月KPI评分在90分以上。当然这也意味着她能够每季度获得大约相当于一倍工资的丰厚奖金奖励。
工作美感:“小蓝本”的诞生
在灵思。公司做KPI考核指标时,对各个部门的要求都是不同的。与孙悦的部门要求的客户满意度和项目创新等指标不同,对综合支持部来说,最重要的是把工作做“活”、做“美”。
“因为我们部门工作的核心就是‘破’。不用思维和行为上的约束来框住员工,就告诉大家目标是什么。具体的方向和方法
完全由她们自己决定。给大家最大的决定权,相应地,大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自然也就大了。你就会发现,不管是工作的过程还是最终的结果,都变得挺‘美’的。”灵思总裁助理张辉说。
用小蓝本盘活公司“无形资产”
2011年,灵思“发布”了第五代工作笔记本“小蓝本”。之所以用“发布”这么正式的称呼来说一个公司普通定制工作笔记本的诞生。是因为它的确够得上“发布”二字的隆重——光设计就耗时3个月,而后期的微调打样也用掉了4个月时间——
这并不是负责项目的员工拖拉,要知道,关于小蓝本的产品需求,基本收集了所有灵思人的建议。询问大家:之前第四代蓝本优劣势;便捷程度在什么地方;理想中的工作用本你希望是什么样子……最终在很多人的想法中最大化地找到一些共性,把它们结合起来,才定下了一个设计方向——这个过程就用去了整整3个月。
然后,纸本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功能性要如何实现?嗯,那就不惜重金把可以参考的本子都买回来。甚至项目组还拜托了一位到香港出差的高管。专门跑了好几家店,买回了本子领域“航母级别”的参考范本。最后在设计方面。则调动了公司专业的设计团队操刀,让小蓝本最终成型。
那么,如此庞大的跨部门合作,要如何实现?答案同样是KPI。灵思总部综合支持部市场经理崔丽光说:“我们现在做所有项目的时候都有一个考虑的原点。灵思这个品牌就活在每个灵思人的生命里。怎么把它做得不那么枯燥,或者说做的就是把它的趣味性给挖掘出来。
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的力量一定是有限的,如果能够集思广益地做一些事情,发动大家的力量去参与到这个品牌成长的时候,参与得越多,乐趣自然也就越多。因此,我们又被赋予了一些权力:成立了灵思全国性的品牌俱乐部,有为每个灵思人高达10分的KPI加分权,可以给最具贡献的参与同事加分。这样一来我也就能够调动起任何一个灵思人参与到我们的项目中。”
“小蓝本作为灵思的一套私家定制的礼品和办公用品之一。它和灵思的logo、图腾等一样都是我们的无形资产,我们要做的就是盘活这些无形资产,把它们做‘活’,赋予他们个性,讲它们的故事。”
7.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与职责 篇七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及教育局有关文件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保证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学校安全的方方面面、每个环节以及各种场所、各种设施、设备都有专人负责。为此,特设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邱学礼
副组长:魏俊星
组员:范祥龙王长忠陈福义谢丽
邱学礼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魏俊星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
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的资料。
2、加强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
“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安
全工作检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加强协调,经常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公
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的关心、支持。
5、督促各班级做好安全工作。
6、对在责任期内,疏于管理,酿成安全事故的班级或
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加强师德建设,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强化安全意识,学校一切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管
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
3、开展安全常规教育,加强心理疏导。
4、落实有关安全工作制度。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工作资料。
(二)校产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2、设施设备安全:
(1)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
(2)严格用电、用水管理,各项设施齐全到位,规范操作。
8.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篇八
一、教学目标
使学生了解秘书工作机构的设置,秘书机构的地位与性质,秘书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要求以及秘书部门和人员的管理。
二、教学重点、难点
秘书工作机构的设置,秘书机构的地位与性质。
三、教学设想
1、课时安排:4课时
2、教学方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
四、教学过程:
第一节 秘书工作机构的设置(1课时)
领导工作离不开秘书工作的辅助,因此领导需要秘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需要设立秘书机构。秘书机构的设置是秘书工作的宏观管理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秘书工作效率的高低,因此如何设置秘书机构就成为秘书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秘书工作机构的涵义
在我国秘书学界的各种专著、教材、学术论文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尽管对“秘书”的定义差别很大,对“秘书”这一基本概念的定义多达几十种,但对于 “秘书机构”的理解,则并没有多大的分歧:秘书机构就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单位中区别于具体业务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基层机关或较小的企事业单位,秘书部门就是“办公室”;在较高层次的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除了办公厅以外,独立于办公厅的“政策研究室”、“信访办公室”等也属于秘书机构。所以,现阶段我国秘书机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处于机关单位综合枢纽地位、直接隶属于机关首长,全面辅助领导机关的办公部门。一般来说,在高层称为办公厅,比如湖南省委办公厅,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基层称为办公室,比如我们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研究、日常行政与机关事务三大方面工作。狭义的是指统辖于机关、单位或办公厅(室)之下,从事辅助机关单位及其负责人办理秘书业务的部门,包括秘书处、秘书科等,又如我们学校办公室,下面又细分为三个科室,秘书科、机要科、网络科,有 些单位还细分为接待科等。
(二)秘书机构的组织形式
至于秘书工作机构的组织形式,教材上提出了分理制和综理制。
1、分理制
分理制,顾名思义,就是将工作内容进行分工,采用分部门办公的形式。根据领导人员和领导机构的工作实际和需要,在设置办公室的同时,又设置若干与办公室平级的其他秘书机构,比如对调研、档案、信息、信访、接待、文书、机要等工作分别设立专职部门,以适应秘书机构职能分工的需要。其实就像我们刚刚所说的我们学校的办公室的分工一样,这种组织形式比较适宜于大中型机关或单位。
分理制的优势在于使秘书人员尽情发挥个人业务专长,使秘书业务分工具体落到实处,使办公环节减少,效率提高;但是劣势在于秘书活动更加需要领导机关的指挥和协调。
2、综理制
综理制是根据机关或单位的整体需要,只设置一个办文、办事、办会等秘书事务均归口管理的综合办公部门,这适合秘书工作量不是太大的机关或单位。
优势:权力更加集中,责任更加分明,利于统一领导、规划和协调;工作程序简化,人力、物力得以节省。劣势:对秘书人员的要求更高,秘书人员既要具有较高的分工协作精神,又要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另外,还有其他学者将我国秘书工作机构的组织形式分为三种:一是按事设置型,二是按人设置型。三是混合设置型。
1、按事设置型
这里主要是指秘书工作的内容。实际上是根据工作的需要分门别类加以设置。
2、按人设置型
主要是按照秘书工作人员服务的对象设置秘书工作机构,也就是所说的“跟人秘书”。比如,首长秘书、总经理秘书,董事长秘书。
3、混合设置型
也就是将按事与按人两种方式结合在一起设置秘书工作机构。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较高级的政务秘书工作机构和企业秘书工作机构中。
三、秘书机构的设置原则
设置秘书机构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根据第一次全国秘书长会议作出的《政务院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曾对政府机关秘书机构的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秘书工作机构应根据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层次„„适应业务分工,组织机构可适当向横的方面发展„„条件许可时,可把秘书业务、研究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划分开来”,“尽量减少事务人员,充实业务部门„„以达精简节约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这段话就是书上归纳的三个原则:一是精简高效原则;二是纵向层次尽量少;三是横向幅度可适当加大。
50多年过去了,这三条原则的基本精神依然没有过时。对我们秘书机构的设置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特别是第一个原则,秘书机构的设置,尽量精简人员、减少机构数量和内部层次。有人可能认为,既然秘书部门任务繁重,那就应该增加编制,因为“人多好办事”。这是一种误解。我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几个以效率高而闻名的秘书机构,比如清代的军机处、蒋介石的侍从室、抗战时期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都是人员精干的秘书班子。1990年以来,我国行政机关进行了以转变职能为中心的机构改革,机关人浮于事的现象有所好转,但官多人杂、效率低下仍然相当严重。据新闻报道,西部某省一个贫困县的县政府办公室,竟然有7个办公室副主任,据说这个数字对应的是该县副县长的人数,这样的秘书部门办事效率可想而知。
这同时让我们又想起了一个有趣的定律,叫做帕金森定律,也叫做“金字塔上升”现象。
1958年,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诺斯古德·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写了一本名叫《帕金森定律》的书,他在书中精彩地阐述了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及后果: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这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力;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 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减轻了他的负担。由此得出结论: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这条定律又被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
帕金森举例说:当官的A君感到工作很累很忙时,一定要找比他级别和能力都低的C先生和D先生当他的助手,把自己的工作分成两份分给C、D,自己掌握全面。C和D还要互相制约,不能和自己竞争。当C工作也累也忙时,A就要考虑给C配二名助手;为了平衡,也要给D配两名助手,于是一个人的工作就变成七个人干,A君的地位也随之抬高。当然,七个人会给彼此制造许多工作,比如一份文件需要七个人共同起草圈阅,每个人的意见都要考虑、平衡,绝不能敷衍塞责,下属们产生了矛盾,他要想方设法解决;升级调任、会议出差、恋爱插足、工资住房、培养接班人„„哪一项不需要认真研究,工作愈来愈忙,甚至七个人也不够了„„
如何消灭帕金森定律的负作用,是我国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面临的紧要问题。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我国,人浮于事的官场通病仅存在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民营企业中,由于业主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他们在设置秘书机构时会自觉地贯彻精干高效的原则。曾经有专家对两家大型工业企业的秘书机构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在产值相当的情况下那家老牌国有企业秘书机构的人员总数,比民营企业多出近十倍。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所以,秘书机构设置的第一条原则,我们必须遵循。这也符合现代科学管理的要求,现代科学管理要求任何机构都力求用最少的人办好最多的事。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政府也意识到了机构设置的重要性,所以,从1982年到现在,政府机构进行了5次改革:
1982年,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1988年,国务院部委从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
199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为59个,人员减少20%。1998年,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除国务院办公厅外,29个组成部门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委。
特别是去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还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方案提出的背景是:现行体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方面权力仍然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滥用职权、有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最终的目标: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拟设置27个,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秘书工作机构的地位与性质(1课时)
一、秘书机构的地位
教材上按照秘书工作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又把秘书工作机构分为了“秘书工作机关”和“秘书工作部门”。
1、秘书工作机关
主要指中央、省市的党委和政府机关的秘书机构,承首脑机关之命,有召集会议、发布文件、实施计划、指挥、控制的权力;中央秘书机构还有权制定秘书工作程序、规范秘书工作技术、指导下级组织的秘书工作。
2、秘书工作部门
主要指中级组织和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秘书机构,它往往在领导的直接指挥下收集信息、传达指令、辅助管理并从事一般文书、事务工作。
秘书工作机构是一个特殊机构。它主要是将领导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上下沟通,使各业务部门之间平衡协调,使本单位与 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沟通交流。所以书上有个很形象的比喻,大家可以通过这个比喻,更深刻地了解秘书机构的地位。如果把首脑机关比作人体的头部,秘书机关就是颈部,颈部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听从头的指挥,而头又必须由颈部来支撑,大家应该都有切身体会,头出现“症状”,颈部也会失灵,哪怕是转动一下都是枉然,但是如果颈部的血管神经出了问题,头也会昏昏沉沉,因此他们是互相依存的;同样,还有人说过,如果把领导部门比作大脑或心脏,秘书部门就是连接大脑、心脏,又遍布全身的神经系统和血管。总而言之,秘书机构在任何单位、任何机构都占有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地位。
二、秘书机构的性质
秘书工作机构由其职能决定,具有机密、辅助、综合、服务四种性质。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们之前在讲秘书工作的性质的时候就讲过(P9—P10)。
1、机密性
秘书部门处于行政组织中领导部门之下的中枢地位,又掌管机密文件,组织和参加各种会议,按领导的命令办理各种重要事务,负责组织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此,首先具有机密性。
2、辅助性
秘书部门相对于领导部门而言,是直接辅助领导工作的。办文办事办会,通讯联络接待,提供信息资料,传达领导指令,辅助管理协调,充当参谋与助手。因此具有辅助性。
3、综合性
由于秘书机构是综合性办事机构,秘书工作也就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秘书工作的综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秘书工作的内容纷繁复杂,而且涉及到本机关的全部工作。第二,秘书部门处于机关的枢纽地位,担负着沟通上下、联系左右之责。第三,秘书人员在办文、办会和向领导反映情况以及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时,必须对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才能有效地为领导者提供帮助和服务。正是由于的上原因,秘书机构因此具有综合性。
4、服务性
秘书部门相对于整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而言,是一个综合性办事机 构,不仅为领导部门和上级机关服务,也为下级组织、其他部门、全体成员服务。又不仅是管理服务和信息服务,也包括生活服务和事务服务。所以说,服务性是秘书部门的本质特征。
第三节 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要求(1课时)什么是“职能”?据《现代汉语词典》注释,职能“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职能,指功能。”所谓秘书机构的职能就是秘书机构的本职功能,说白了,也就是秘书机构应有的作用。
秘书机构的职能很多,书上提到了六种,助手职能、参谋职能、枢纽职能、协调职能、保密职能、公关职能。这与我们之前讲过的秘书工作的作用是一样的。这里我们讲三种最主要的职能。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党委秘书长座谈会上曾经特别强调办公厅要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二是督促检查作用,三是协调综合作用”。这三个作用也就是秘书机构的三个主要职能。
一、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
(一)参谋助手职能
在三大职能中,参谋助手职能是秘书机构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秘书机构的参谋职能主要体现在参与政务上,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辅助领导正确决策,为领导正确决策出谋献策,提供参谋性服务。秘书机构辅助决策的主要途径是广泛、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信息加工和开发的作用,为领导适时提供正确有用的信息,并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切实可行的决策方案或决策建议,以促使领导形成正确的决策思路。二是在“办文、办会、办事”(简称“三办”)的整个过程中,同时也出谋献策。如文稿的起草修改、文件的校核把关、会议预案的提出、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综合等,在这许许多多的工作中,秘书机构都应该成为领导的“外脑”,为领导提供参谋性服务。
辅助领导正确决策是秘书部门的最高职责,因而,参谋助手职能至关重要。不管是对秘书机构还是秘书人员,都是一件值得好好研究的事情。有学者提出了要做好参谋职能,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也希望大家切记。
在讲这三个原则之前,首先给大家讲个故事,什么故事呢,就是三国中杨修被杀的故事,大家听了故事后,分析一下他之所以被杀的原因。杨修,三国时魏国的行军主簿,相当于曹操身边的一位秘书,杨修是一个聪明绝顶、极有才华的人,却一直不被曹操喜欢,最终被曹操杀害,《三国演义》中记载了杨修的这样几件事。
第1件:有一次,曹操去看一座新建的花园,他看了什么也没说,只在园门上写了一个活字。工匠们不解其意,急忙去问杨修。杨修便下令将门拆掉重建,说:“‘门’中‘活’,就是‘阔’,丞相嫌园门设计的太大了,”后来被曹操知道了,虽然口中大为赞叹,但“心甚忌之”,嫉恨杨修的才华。
第2件:有人送给曹操一盒酥糖,曹操吃了一口,便在盒子上写了个“合”字交给众人。杨修未经曹操同意,就自作主张“取匙与众人分食”,事后曹操问及此事,杨修说:丞相已写明一人一口酥(合字可拆写为人、一、口三个字),曹操听后“虽喜笑而心恶之”。
第3件:当时曹丕和曹植争当太子,曹操想测试曹丕和曹植的才能,本来没有杨修的事,但杨修却几次为曹植出谋划策。比如,杨修常常替曹植预先设想许多问题,并写好答案。每当曹操有事询问时,便把事先准备好的合适答案抄录送上去,希望给曹操“才思敏捷”的印象。然而一来二去,曹操便起了疑心,心想曹植再聪明,也不至于如此之快呀!派人一查,就查出了原因。从此曹操便对曹植有了看法,对杨修则更是厌恶之极。曹操认为杨修有意与曹植一起欺骗自己,于是便起了杀杨修之心。最终,曹操以惑乱军心的罪名,将杨修杀了。杨修虽有才华却很短命,死时年仅44岁。杨修之所以被曹操杀害,是因为他违反了秘书参谋职能工作的基本原则:
1、尽职不越位。尽职是尽职尽责,不失职。不越位就是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其职权范围,这样才能正确发挥秘书的参谋作用。杨修的死因之一,就是因为决策越位,他身为曹操身边的参谋助手,却自作聪明,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严重触犯了作为参谋助手的大忌,最终引致杀身之祸。因而,不管是秘书机构还是秘书,要深知自己的职权范围,不要过分表现自己,要甘当绿叶衬红花,这是秘书正确发挥参谋职能作用的关键。
2、善谋不决断。这是对秘书角色的定位,秘书的参谋作用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出谋献策”,而不是“出谋划策”,因而,只谋不断是秘书角色定位对其参谋活动的客观要求。在秘书实践工作中,谋与断是决策程序 中两个不同的环节,谋是断的基础,断是谋的目的。善断必须多谋。秘书人员在领导的决策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谋,但不能参与其断,这是秘书工作的从属性决定的。杨修同样犯了这样的错误,杨修他有自己的想法,他想扶持曹植,但作为参谋,他充当的角色只能是献策,而不是出谋划策,自作主张,所以犯了大忌。
3、规劝不失当。就是说对领导和管理中出现的缺失、不足或偏向必须及时提出,但规劝除了要遵循多谋不断的原则外,还必须立足从属和辅助地位,谏而有度。秘书所发挥的参谋作用必须是有限度的,这个“度”就是指领导意图。也就是说提出的建议要让领导能够接受,并且最好能够心服口服,不侵扰领导的最后决定权,仅供领导参考。比如,历史上进谏的成功案例有很多,像《触龙说赵太后》、《邹忌讽齐王纳谏》等。所以,有人归纳说规劝其实是一门艺术,以前我们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现在更提倡“良药不苦更利病,忠言顺耳最利心”。
(二)督促检查职能
督促检查工作是指领导的决策、指令及交办的任务下达之后,对执行、实施的状况及结果进行督促与检查,督促检查简称“督查”。它是领导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之间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江泽民同志指出:“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这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此事切不可放松”。
督促检查也是秘书机构的重要职能,是秘书机构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所以,秘书机构不仅要辅助领导制定决策和实施方案,而且必须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根据督促检查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信息,提出自己有见解的意见、建议给领导参考,协助领导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协调综合职能
协调综合也是秘书机构的主要职能。离开了秘书机构的协调综合,整个机关、单位就难以正常有效地运转,也就达不到全局工作预期的共同目标。正如马克思打的一个比方:“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需要一个专门的指挥”。由于秘书机构处于承启上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并且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而关键的枢纽地位,这就决定了秘书机构就是这个乐团必不可少的专门指挥,是辅助领导开展协调工作的 最佳部门。
在上述三大职能中,参谋助手职能是秘书机构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从广义上讲,督促检查职能和协调综合职能也是参谋助手职能的重要体现,它们既是参与政务,又是管理事务。参谋助手职能包含了督促检查职能和协调综合职能。三者之间既有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有主有从,又各有其独特的职能,相辅相成。
二、秘书班子的群体优化
办公室工作是有机的整体,各秘书岗位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虽然每人都有一定的职责范围,但多数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工作,需要秘书人员相互协作,共同配合,这就形成了秘书班子群体。秘书班子群体,是由一个个秘书组成的。这个群体结合得科学、合理,就会产生一种动力,一种压力,形成群体的行为规范,树立起群体威望,促使群体的每一个成员发挥自己最大的能量。其结果是总体力量远远大于个体相加之和,从而形成群体优势,保证秘书工作的顺利进行。因而,秘书班子的构成很重要,其组合应遵循优势互补,科学组合的原则。群体的科学组合是秘书班子群体优化的关键。
(一)知识优势的互补。秘书人员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其职能是:参谋咨询、辅佐决策、沟通协调、管理事务、检查督办等。秘书工作涉及面广,对秘书人员知识的全面性、综合性要求很高。因此,秘书班子的知识结构必须是多元的、互补的。所谓多元,就是从知识结构的组合来说的,秘书班子构成应考虑到文、理搭配,专业人才与“通才”的合理搭配,形成知识结构的互补。因此,在班子建设和优化过程中,要力避知识结构单一,要注意各种专业人才的合理搭配,使班子里既有共同的课目,又各有专长,形成一个穿插、互补的知识群体。在选配秘书班子时,除优化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外,还需注重在岗培训,结合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和补充秘书工作的相关知识,调整和完善班子的知识结构。同时发挥秘书人员中的骨干作用,以老带新,搞好“传、帮、带”。在实际工作中滚动培训,不断更新其观念,努力提高班子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性格优势的互补。有些国家把“性格完美”作为对高级秘书的要求之一。在我国虽无明确要求,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秘书人员除了理论修养、知识、能力之外,若具备有开朗、敏捷、稳健、坚毅、幽默、自制的性格,无疑对开展工作是十分有利的。从个体看,任何一个秘书要有以上全面良好的性格特征,似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就要靠群体性格的组合优势来弥补个人的不足。再一个就是:秘书班子中,性格搭配合理,多种性格协调组合,是决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人的性格各异,外向型的善交际,能言辞,内向型的谨慎冷静;有的人含蓄幽默,有的敏捷、果断等。如果让近似性格的人相处在一起,很难相互配合,甚至会造成相互抵制,发生摩擦,导致内耗。但是如果把性格相异的人合理组合,就会产生扬长避短,相互包容,性格互补的积极效应,所以秘书性格的优化组合是秘书班子群体优化的重要方面。
另外,还可以根据性格、气质的差异,来配合相应的秘书工作,使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具体来说:比如性格比较热情、动作迅速、坚定果断的人可以安排做督查、会务及事务性后勤保障这类目的明确、比较直观的秘书工作;性格活泼开朗的秘书人员适合安排各类接待、协调任务以及信息的搜集综合和辅助领导性的工作;性格比较稳重,比较抑郁的秘书人员则可安排担当机要、档案、统计分析等程序化的工作。这就是所谓“性格结构优化”,就是把各种性格类型的秘书人员合理地组织起来,构成一个能够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群体。因而,在尽可能选用合适的人承担某项秘书工作的同时,不要忽略考虑相互间气质、性格的谐调关系。
(三)年龄优势的互补。秘书班子成员的年龄不能整齐划一,应遵循群体科学组合的互补原则。应由不同年龄段搭配而成,这是因为老同志阅历丰富,办事沉着稳健,能够应付复杂局面。但固执,力不从心,难于适应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年轻同志思想敏锐,精力充沛、易接受新事物,但缺乏经验,难于把握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中年同志二者兼而有之,而少前两者的不足。所以三者合理搭配,年龄优势就会得到互补。一方面,三者都能相互学习,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形成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老、中、青三结合能密切同志间的关系易形成合力,以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工作效率力会得到有效提高。由此可见,秘书班子要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断选拔、充实新秀、合理流动、保持相对的年龄梯形结构,秘书班子才能充满活力和朝气。
总之,秘书班子群体要得到优化,良好的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是基础,群体的科学组合和优势的互补是关键。只有这样,秘书群体的整体功能才 能充分发挥,班子也才能得到优化。
三、秘书人员的自我管理
1、工作管理,即必须明确工作职责。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内容、分工或合作情况、工作步骤、方式方法、完成时间、标准要求等,对这些都要了然在胸;要区分轻重缓急,决定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对本职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明白“秘书工作无小事”的道理,因为细小的差错(如文件中的字句、标点错误或是会务、接待工作中的某些疏漏)往往影响大局。
2、行为管理,即必须规范个人言行举止。秘书人员的言行举止是其品质和性格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秘书职业规范的一个侧面,是其德、才、体、貌等各种素质在社会交往中的综合表现所形成的独特风貌。良好的言行举止、风度仪表对秘书人员的工作绩效,对促进与改善人际关系都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因此,秘书人员在任何场合、任何工作时间都应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仪的要求,做到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谈吐文雅,给人一种亲切、干练、稳重的秘书形象。
3、时间管理,即必须科学支配时间和充分利用时间。秘书工作不仅繁琐,而且工作的内容变化快,经常同时要做几项工作,但每一项具体工作都有时间上的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上司不会允许秘书工作总是拖拖拉拉。因此,秘书对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清楚它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成。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和效率,在工作开始之前,就要对工作的步骤和程序确定好,做好工作计划。
4、办公环境管理,即必须要注重办公的内外环境。这些不仅关系到秘书人员的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更涉及到秘书部门的形象。因此,秘书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办公桌整洁美观,办公用品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而又随手可及。这对提高秘书工作实际效率,树立良好的办公室形象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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