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共10篇)
1.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一
民政部关于禁止借办理婚姻登记搞搭车收费的通知901027
(1990年10月27日 民婚函(199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近几年来,婚姻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坚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取得了很大成绩。婚姻管理工作的开展,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在婚姻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借结婚登记随意附加条件和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不仅破坏了婚姻法的严肃性,损害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声誉,影响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也为一些群众不办理结婚登记提供了借口,严重影响了婚姻法的贯彻执行。为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确保婚姻法的贯彻执行,现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决定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婚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坚持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管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婚姻登记人员的法制教育,积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及本地的《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切实保障婚姻管理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二、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婚姻登记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收取婚姻登记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如果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代收其他费用或推销商品、纪念物等,婚姻登记机关应坚决予以拒绝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如不听劝阻,坚持搭车收费的,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民政部门反映。
三、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实行群众监督;要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方面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婚姻法规、政策,热情为群众服务,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婚姻登记工作。
四、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婚姻登记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对不坚持依法办事,利用结婚登记搭车收费现象,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纠正,以维护执法的严肃性。请各地把检查清理情况及改进意见书面报告我部并同级人民政府。
2.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情况报告 篇二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无数个“小家”的和-谐,才能构成社会这个“大家”的和-谐。近年来,县民政局积极响应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号召,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为目标,强化内部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先后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自2017年9月4日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以来,连续6次被评为“红旗窗口”。
一、基本情况
2007年6月1日,县民政局正式挂牌设立婚姻登记处,将汤池街道办、匡远街道办、狗街镇、北古城镇的婚姻登记集中到民政局办理,竹山镇、马街镇、九乡乡、耿家营乡四个乡镇因不具备集中登记条件,经省民政厅批准继续办理婚姻登记。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依法登记。为保证婚姻登记质量,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坚决执行“五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
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办。由于措施得当,我县未发生过违规登记事件。
(二)规范管理。一是认真整理各类文件,规范办件要求,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二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凡是在窗口受理后,一律把后台处理工作前移,落实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三是转变服务方式,窗口先受理后审查及时补遗缺,围绕办事群众转,把服务好办事群众放在首位,让群众不跑冤枉路。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自2011年1月1日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启动运行后,我局及时购置了系统软件,实现了与全省数据中心的连接,专门为婚姻登记处安装了宽带和光纤两条网线,全面实行在线登记。为登记员配置了居民身份证读卡器,加强婚姻登记窗口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有效预防骗取婚姻登记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及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工作中碰到的疑难问题采取集中分析、互相探讨等方式加以解决,从而做到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共同进步。
(五)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推出“预约服务”。部分难以在工作时间内前来办理登记相关手续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与窗口联系,提前约定时间,在约定时间完成登记。二是推出“延时服务”。重大节日前后往往是婚姻登记的高峰期,结婚当事人人数倍增,每逢这种情况婚姻登记处就启用应急预案,实行提前上班,推迟下班,确保所有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当日均能办完登记手续,决不让符合办证条件的当事人再跑第二趟。三是服务群众做到“三声、四心、五项承诺”。做到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解决问题有回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情况细心、解决问题耐心、处理问题公心。做到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不让民政形象因我而损害、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四是实行延伸服务。着重将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作为整个结婚登记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来抓,让新人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在庄严而圣洁的颁证厅接受颁证并对婚姻作出郑重承诺,让结婚新人们感受到结婚不仅是孕育新生活的开始,更要肩负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让他们感受到人生角色转变的幸福和神圣。五是积极配合计生和卫生部门,实施免费婚检,宣传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防治知识,正确引导结婚当事人进行免费体检。
三、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是与法院、档案馆等部门资源信息共享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二是离婚程序过于简单,协议离婚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利于本地区婚姻家庭和谐建设。
三是婚姻登记力量薄弱。工作量大,但没有人员经费,目前我局婚姻登记窗口3名工作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人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们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便民措施。
3.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三
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
***地处**、**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辖==个镇苏木、==个街道办事处,土地面积====.=平方公里,人口约==万,是一个蒙、汉、回、满、朝等多民族的聚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于====年,是全区唯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同时承办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工作。几年来,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抓管理促服务,以服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依法登记,维护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了广大群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婚姻登记处连续五年被区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是***民政局命名的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窗口单位。
随着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和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年,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涉外婚姻登记=对,与====年相比,分别增长了===、==和==。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集中登记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年=月=日前,我区婚姻登记处和==个镇苏木、==个街道办事处同时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由于各方面原因,“权力登记”、“人情登记”、“越权登记”等违法登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无效证件被相关部门扣留或返送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区婚姻登记工作的整体形象。根据自治区和市里对婚姻登记集中管理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区于====年=月=日下发了《关于全区城区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办理的通知》,迈出了全区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的第一步,并顺利完成了相关证件、印章和档案的移交工作。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年==月=日,我区又下发了《关于全区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办理的通知》,明确***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全区唯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各苏木镇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婚姻登记工作的集中办理,为依法登记,规范管理营造了较好的软环境,但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如没有及时办理身份证的婚姻当事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婚姻登记工作,影响了登记处的声誉,也给婚姻当事人带来了诸多不便。为解决这个矛盾,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及时联合下发了《关于为办理婚姻登记出具户籍证明的通知》,各公安派出所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婚姻当事人出具粘贴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代替身份证,作为婚姻登记的归档要件,有效解决了因不能及时办理身份证而耽搁婚姻登记的问题。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之初,一部分人对此不理解。为此,我们协同新闻单位对新《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发宣传材料=万份,送发到街道乡镇,争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婚姻登记当事人,我们也不厌其烦地给予细致讲解,让他们感受婚姻制度改革后,办理婚姻登记的方便快捷,并通过他们向广大群众实现再宣传。此外,我们还举办了宣传新《条例》“百合相伴”中秋晚会。通过我们的努力,新《条例》的实施得到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广泛拥护。
二、扩建婚姻登记大厅,改善婚姻登记环境
婚姻登记的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的大幅度增长,对婚姻登记场所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仅===平方米的婚姻登记场所,改造工程势在必行。在局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多次恳请局属服务大楼协调扩大办公场所,使办公场所由原来的===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平方米。同时,召开职工大会筹资==万元,对整个登记大厅进行全面的改造和装修。施工期间,全体职工一方面坚持照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一方面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能自己干的就自己干,能求人帮忙的就求人帮忙,大家起早贪晚,不计得失,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万余元。扩容和装修后的登记大厅宽敞明亮,充满了和顺吉庆的气氛。登记大厅设有咨询审核处、结婚登记处、离婚登记处和涉外婚姻登记室;服务大厅设有摄像室、颁证厅、婚姻用品销售专柜及档案室、财务室等。整个大厅环境整洁优美,服务设施完备,可接纳十几对当事人同时办理登记事宜。
三、加强登记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执法水平
目前,我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共有工作人员=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均参加过婚姻登记工作培训,具有较深的文化功底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建设专业化婚姻登记队伍
4.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四
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wad();1、出国自费留学生要求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应持本人护照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婚姻状况证明;公费留学生可持有国家教委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结婚证明;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苦口所在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2、当事人双方均为出国留学生要求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如其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有档案可资证明,可以到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无档案可资证明则须先取得国内原户口所在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证明(从工作单位出国留学的,也可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如驻在国不承认我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也可以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双方要求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第1条规定办理。Ajust();
5.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五
(2011-08-15 09:32:11)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新时期社会公众对婚姻家庭工作的服务需求,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行业标准,MZ/T 024 —2011),该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从环境布局、设施配备、便民服务、婚姻登记联网、举行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对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国家3A级、4A级、5A级婚姻登记机关的评定标准。《标准》突出体现了以下几点内容:
一、强调提升服务能力《标准》提出,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温馨的登记环境、便捷的服务设施、优质的登记服务,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婚姻登记场所要符合环境舒适、分区合理、标识醒目、设施完善等基本要求。婚姻登记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用语。登记量大的婚姻登记机关要从建立高效有序的登记秩序出发,配置排队叫号系统、身份证识别系统等工作和服务设施。
二、强调规范内部管理《标准》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政务公开、收费公开、监督公开。要通过网络、咨询电话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公开婚姻登记机关办公时间、地点、流程等事项。婚姻登记机关要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肃性,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不得设在婚纱影楼、婚庆服务、妇幼保健等经营服务机构场所内,当事人办理登记无须穿越经营服务区域。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要严格坚持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婚姻登记机关应公开民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三、强调加快信息联网,开通网络预约系统《标准》提出,各地要加快全国联网进程,尚未建立省级婚姻登记信息平台的省份,要创造条件,加快进度;尚未实现部省两级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省份,要积极部署,升级改造,尽快实现与全国婚姻登记数据中心数据交换与共享。要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夯实婚姻登记数据库库存基础。要开通网络预约系统,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预约提前选定登记日期和具体时段,在网络预约中提前提示当事人登记注意事项,当事人凭预约单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实现优先办理登记。要实现网络预约系统与婚姻登记系统的数据交换,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强调提升文化内涵《标准》提出,各地要加强婚姻文化建设,在婚姻登记场所营造婚姻文化氛围,使当事人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受到熏陶,得到启发,让当事人在文化的感染中慎思明辨,培养成熟理性的婚姻观念,增强营造和谐婚姻家庭的能力。要推动婚俗改革,全面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领悟到婚姻的责任。要继续加强颁证大厅建设,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及其亲友提供温馨神圣的颁证环境。要对婚姻颁证员开展颁证礼仪培训,提高颁证专业化水平,逐步做到婚姻颁证员持证上岗。
6.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六
(民发(2012)99号 2012年6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房产交易、银行信贷、遗产继承、出国定居等原因,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情形不断增加。为满足群众现实需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陆续开展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当前,各地出具证明的数量日趋增多,所出具证明在城乡居民生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显。为切实做好此项服务工作,经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受理机关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可根据本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及历史数据补录情况,按照便民原则放宽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
二、申请人
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提供证件材料
申请人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并提交《申请出具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或《申请出具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下同);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
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当事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上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包括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上的记载,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公安、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继承关系证明包括涉及继承关系的判决书、公证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可作为相关证明使用。
四、出具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4)。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时查阅起始时间为婚姻登记机关保存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起始之日。当事人离婚、丧偶后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查阅起始时间为当事人离婚、丧偶之日。查阅截至时间为婚姻登记机关出证前一日。当事人户口发生过迁移的,由原户口所在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户口迁出、迁入时间出具证明;现户口所在地与原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信息已联网的,可由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
申请人声明的婚姻状况或婚姻登记信息与查阅信息不符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出具证明。
五、编号及存档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统一编号为Zaaaaaa-bbbb-ccccc,其中“aaaaaa”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bbbb”为当年年号,“ccccc”为当年出具证明的序号。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行政区划代码改为9位。
出具证明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应当归档,其中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申请人声明书、委托书等材料留存原件,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或一式两份的原件)一并归档。归档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各地可依据本意见精神,根据当地工作实际,从解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导基层妥善处理个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为出具证明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出具证明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快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推进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同时加强与主要用证部门的协商,通过建立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体现为民服务理念。
附件:1.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式样)2.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式样)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式样)4.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式样)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当事人在 年 月 日在本登记机关有(结婚/离婚)登记记录。
此表只证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的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出证机关: 年 月 日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出证机关: 年 月 日
7.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七
满意在民政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是紧密联系民生、直接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是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履行民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重要平台,是展示党和政府形象、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载体。
今年以来,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之一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目标,深入开展“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标准化建设、人性化服务,保证了婚姻登记合法、规范、文明、便民,打造了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荣获了“首批合肥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等称号。
从细节入手,不断创新服务行为
走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事平台上、墙上,婚姻登记流程、所需证件、服务承诺、岗位责任等事项与制度一目了然。同时,婚姻登记处从细节入手,围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规范窗口行为,设立了群众意见本和监督电话,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婚姻登记处咨询服务电话在114查号台登记备案,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对老、弱、病、残、现役军人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人群,实行星期六预约登记;重大节假日及登记高峰期,坚持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中午不休息,保证当事人随来随办。针对群众在办理婚姻登记、出具婚姻记录证明中遇到的资料不全、婚姻状况误写等特殊情况,婚姻登 记处主动与公安、司法、法院、房管等部门联系,协商解决。另外,还在全省率先实现婚姻登记与省民政厅联网,提高了办事效率与质量;在全省率先做到婚姻登记档案移交县档案局管理,保证了信息规范管理。
从规范发力,有效提高服务水平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合登记工作的特点,在6名登记员中开展了“假如我来婚姻登记处登记”为主题的大讨论,引导登记员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要求接待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登记做到“三样”:生人、熟人一样,领导、群众一样,人多、人少一样;服务做到“三心”:热心、耐心、诚心;日常工作做到“六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热情、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定时间办结、一句祝福暖心,使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外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时,能通过电话核对、查证,做到能办的事及时认真办理,难办的事想方设法办理,不能办的事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由此,把工作公开、公正、文明高效做到极致,让当事人享受到“六满意”服务,即亲切相迎使您满意、礼貌让座使您满意、文明用语使您满意、准确答复使您满意、快捷服务使您满意、热情相送使您满意。
从工作出发,大力彰显行业风采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高素质培养登记员,登记员必须通过省、市培训考试,才能安排上岗。同时,为了不断提高登记员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事、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研讨工作中遇 到的疑难问题,寻找解决方法。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婚姻登记质量。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一杜绝、四严禁、五不办”。“一杜绝”即: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四严禁”即:严禁增设程序附加条件,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婚姻登记过程中搭售商品,严禁以婚姻服务的名义强行乱收费;“五不办”即: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全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没有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办。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及时办结制、信用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前检查工作,婚检率达100%。实现一站式办公,零距离受理,公开化服务的人性化办公格局。截止11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0584对,补领婚姻证1641对、离婚登记772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4987份,婚姻登记率、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实现了婚姻登记“零差错”、婚姻服务“零投诉”,提高了民政系统行业风气。
8.办理地税务登记流程 篇八
一、开业登记(设立登记)
(一)登记对象及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部门批准设立的;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 费或租金的承包人;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的;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察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7、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和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二)税务登记办理部门
营业税为主税种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由地方税务机关主承办;增值税为主税种的纳税人其税务登记由国家税务局主承办。
在法定期限内到各区政府政务中心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涉外企业到武汉市政府联合办证中心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6、纳税人的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税务登记证发放
税务登记窗口将《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和《税源户管理通知书》当场发放给纳税人,再将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的相关资料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传递到税务所。税收管理员负责送证上门,一并进行调查核实,送证和调查核实工作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核实无误的,应将《税务登记证》(副本)发放给纳税人,同时收回经纳税人签收的《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并及时通知本局税务登记窗口将设立登记信息传递到国税局;对核实结果与登记信息不符的,应敦促纳税人及时 变更税务登记;对查找不到纳税人的,应及时将《税务登记证》(副本)返回税务登记窗口,由其在30日后作注销税务登记处理。
(五)扣缴义务人登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六)税务登记工本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件的收费标准为正、副本内芯各为3元、副本封皮为4元、正本外框为10元,全套收费为20元。如遇调整,按新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七)法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条一、四、六、七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纳税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变更登记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变更登记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1、工商登记变更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登记操作步骤(1)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纳税人;一份转原征管税务所;一份转新征管税务所。详细列明变更事项,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
(2)登记窗口登记人员在审核《税务登记变更表》及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按规定在变更登记程序中修改录入变更内容,制发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收取变更登记工本费。
三、停、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停、复业登记操作步骤
1、纳税人申请。个体工商户在停业前到税务所向税收管理员提出停业申请,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2、税收管理员调查。税收管理员调查后,按规定程序提交税务所所长审批。
3、所长审批确认。目前采用的是纸质审批表与电子流程同步提交审批,纸质审批表所长签字盖章后归入一户式资料存档。复业一般都是到期自动复业,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重新申请并填写《停复业报告书》报批。
四、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操作步骤
1、纳税人申请。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需注销税务登记的,应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后,组织税收管理员及时下户核实,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后制作《税务检查报告》,依程序报所长、区级税务机关审批。
3、注销审批。清结完毕,税款入库后,通过征管业务系统的注销程序将注销登记信息提交所长审批,所长审批确认后提交区局征管科审批。同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税务检查报告》存入纳税人一户式征管资料档案。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外出经营管理操作步骤
1、外出经营管理。对于外出经营的本市纳税人,要在外出经营之前,持施工合同向主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三份),由税收管理员核实,报所长审批确认后,由税务所集中报区局征管科审批核准。
2、征管科核准的标准:⑴ 税收管理员、所长已审核同意,盖税务所公章确认;
⑵ 收取合同复印件,再次审核合同期限、施工金额。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最长有效期限不超过期作180天,在合同期限内,超过180天的只能续办。⑷所得税由国税征收的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国税局开具。
4、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应向税务所缴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
(二)报验登记操作步骤
1、外地来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须持税务登记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辅导填写《报验登记税务登记表》,到政务中心登记窗口进行报验登记。
2、报验登记,只将登记信息录入征管业务系统,确定8位数的微机编码,但不发税务登记证件。
3、税务所按照规定纳入管理,征收税款,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由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办理报验登记注销。
六、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操作步骤
1、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应填写相应《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税务机关审核发证后,退给纳税人一份,国、地税务局各留存一份。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两份税务登记附列资料,由国、地税局各保存一份。《税务登记表》及附列资料由国、地税发证机关内部传递,资料传递时限为5个工作日,杜绝纳税人传递资料。
3、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窗口以及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均可受理任一共管户纳税人的新办税务登记;对地税局自管户应由地税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涉外企业仍按原办法在“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联合办证中心”办理税务登记。
4、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按发证机关由各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地税税务登记窗口受理和各辖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受理。
网上报税操作流程
1、登陆
1)将数字证书(电子钥匙)插入电脑USB接口,打开,登录武汉地税网站http://页面右侧的网上报税在线更新服务专区。
统一发票领购、发售流程
对申请使用统一发票的纳税人
1、首次申请领购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并填写发票领购申
请表→主管税务所3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购发票的种类、数量进行初审,上报区局
征管科→区局征管科2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同意领购的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
不同意的告知主管税务所→主管税务所告知纳税人。
2、日常申请领购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所提供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并填写《武汉
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申购、缴验(销)表》→主管税务所审核、盖章→到办税 服务厅领购发票。
自印发票领购、审批、发售流程
申请自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所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税务
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印模、申请印制发票票样,并填写《武汉市自印发票申请表》→主管税务所5日内对申
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区局征管科→区局征管科3日内提
出复审意见,上报市局征管处→市局征管处10日内作出复审意见→指定印刷厂印
制→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所提出领用申请→经批准后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领用。
代开发票流程
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窗口领取《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或《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申请表》→到主管税务所进行资料审核→持审核后的
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开具通用缴款书→持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到办税
服务厅代开发票窗口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内容: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同复印件
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餐饮发票兑奖流程
1、在消费场所现场兑奖:兑奖人持发票刮奖联直接到消费场所兑奖。
2、到税务机关兑奖:未当场兑付奖金的消费者,请兑奖人在10日内持未撕开的发
票联和刮奖联就近到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发票兑奖窗口办理兑奖手续。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办理流程图
申请。按照税法规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按照税法规定,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所)提出书面申请。
审核与送达。在18个工作日内税务机关审核完毕,下达《准许行政许可决定》,并由税务所送达纳税人及相关税务机关执行。
9.社保及用工登记办理流程 篇九
1、点击http:///index.shtml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2、针对已经有社保卡的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如图操作:
一般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查询到是否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医社保会在每月从公司账号直接扣除,这个就不需要再操作什么了。
3、针对没有医社保卡的首次参保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于5个工作日后,到参保单位所在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手册》证、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① 参保单位在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首次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在社保网页下载;其中,相片必须符合要求,提供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
具体的参照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xmds/02/sbzjysbsc.htm 社保网上增、减员申报业务操作说明。
4、社保补缴
在中下载将需要补缴社保的员工信息填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带上去就近的地税局柜台办理补缴手续就可以了。
注意:地税会自动从登记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扣社保费,不用再去思明区地税办理补缴手续。比如:A是2011.01.01入职的,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2011.04.01办理社保增员,合同日期是2011.01.01-2012.12.30,那么从2011.01.01-2011.03.30这三个月的医社保不用去地税补缴,地税会自动从公司账户扣除。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年龄内的员工(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增员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 1 日至月底(特别情况以地税部门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涉及补缴的,其 2004 年 5 月 1 日 之前应缴的社保费应先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并自行保存经过劳动部门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厦门市职工花名册》及相关申报资料,以备日后核实检查。5 参保单位应打印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与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相关资料一起自行保存,以备日后的核实检查。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办理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A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字迹清晰);
B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
C 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单位的单位识别号;
D 持网站增员成功的人员信息(将 “ 单位增员社保登记查询 ” 界面的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制卡手续。参保单位无须再到地税部门进行确认。以下几种情形,税务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网上增员业务,参保单位应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上门办理(具体详见社保费类办税指南---需到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的增减员业务指南)
(1)参保险种与按个人身份依法设定的参保险种不一致----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2)新增超龄人员:男的超过 60 岁,女的超过 55 岁----携带劳动部门的超龄参保认定表上门办理
(3)退休、离休、退职的;----携带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
(4)个人身份证在地税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5)个人身份证 + 姓名与地税系统中人员信息不符;----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及其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6)外地就业个人----请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上门办理
(7)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请携带民政部门的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8)因工伤残人员(一至四级)----请携带劳部门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9)5.12 干部、老红军、离休人员----请携带组织、民政或劳动部门的身份认定表上门办理
(10)军队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退休军人----请携带劳动部门参保资格认定表上门办理
(11)渔民、农场职工----请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参保人员如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补助人员,参保险种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请携带组织、财政、劳动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增员。其他税务机关认为暂不适于网上申报的,必须携带资料上门办理。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称的“当月”,是指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到地税银行专户的到账日所在的月份,不包括到帐月份之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月份。参保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用人单位在录用人员30日内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并在次月内缴费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月份的起点,自参保申报之月算起;用人单位录用人员30日以后办理参保申报手续的,从参保人员生育保险费缴纳到地税银行专户的到账日所在的月份算起,到帐月份之前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得计入申领生育。
10-11项属社保待遇报销事项,不详事宜请咨询12333。
7、在每月6日之前或26日之后需要查询已提交数据情况,可以从菜单“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增员情况查询”进入查询。
8、地税的处理时间为每月的6日至每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特别情况以地
税部门通知为准),每月月底逢节假日或双休日的至次月5日,该期间通过网站办理增员的,作为工伤报备的依据,地税系统统一在次月6日后进行业务处理。
9、各用人单位在为本市户口员工参保时,注意该员工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正在领取,请到柜台办理参保增员(增员时注意不要补交前面的失业保险费),以免该员工下次失业申请失业保险金时还要退还上次的失业保险金。
应严格遵循升位规则进行修改。即18位身份证号码去掉第7、8和末位,应和15位身份证号码一致。
二、用工报备(厦门人力资源网)
1、点击http:// 厦门人力资源网网站,在人力资源网首页左上角的会员
登陆框内,输入会员名称和密码后,选择“企业”,点击“登陆”。
2、登陆成功后便进入用人单位管理界面。可以看到就业登记一栏,将公司新增的员工进行
登记。
3、用人单位点击新增登记,在右边页面将出现几个按钮,点击“新增登记”按钮,将出现
一个输入页面,用人单位在这个页面输入需登记员工的详细资料。其中身份证号、姓名请按身份证填写。有关证书的等级及编号如实填写。各输入项的右边都有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写。
4、合同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合同填写,其中起始日期必须大于该员工上次退工日期,截
止日期必须大于本次起始日期。
5、全部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输入完全部员工登记资料后,可以看到刚才录入的员工资料列表,如果发现错误,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确认无误后,一定要提交登记信息,点击“全选”或点击姓名左边的小框打上钩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则相关员工登记资料将进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登记数据待审核库。此时用人单位提交的登记资料处于“待审核”状态。
6、用人单位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一定要确认登记部门的选择无误,如到市劳动力市场大厦
二楼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如到各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相应的区就业中心,如果登记部门选择错误,则用人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时,该登记部门就无法调出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7、提交完登记资料后用人单位还须打印职工花名册。打印前请确认已安装ADOBE READER
阅读软件,该软件在打印登记的页面有提供下载,如果用人单位在下载或安装该软件的过程中有误,也可自行在其它网上搜索、下载该软件进行安装。花名册分本市人员花名册和外来人员花名册,请分别打印。如果是由不同的经办人或在不同的日期提交的登记信息,则可在经办日期和经办人输入框中输入相关内容以检索出相应的需要打印的登记信息。
8、用人单位在进行完以上操作后即可带上相关的登记资料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
部门的工作人员则会通过电脑调出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自动更改为“已审核”状态(如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登记资料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
9、在就业登记栏目点击“登记未审核”,则会列出该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网上已提交给市/
10.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 篇十
我县婚姻登记处于1993年3月1日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工作也就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补办结婚证,和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出具证明的国家分别是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2009年8月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现有4个受理窗口,分别为结婚登记窗口、离婚登记窗口、婚姻服务窗口、补领婚姻证件窗口;实行婚姻集中登记,从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条龙服务制。全处共有9名工作人员,年办理婚姻登记5000件左右,接待服务对象4万余人次。
1、婚登处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今年截止到2016年3月底,婚登处全年共办理事项2108件,其中结婚登记1678对,离婚登记124对,补领婚姻证件306对,补办结婚证62对,补录历史数据3113条,接待服务对象1万余人次,历年来无一例差错,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
2、根据《省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不影响正常登记的情况下抽出专人积极补录2011年以前婚姻登记数据。按有关要求和补录进度高标准完成了补录任务做了到了准确、无误,无遗漏。
3、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婚登处全体工作人员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把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为指导思想,努力为婚姻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近几年来,因买房,买车,出国,留学、商业贷款等事项,需用婚姻证件,由几年前每年补领30对——50对工作量,暴增到每年补领800余对,造成成阶段性补领婚姻证件高峰;另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日益开放的生活观念和宽松的婚姻观使离婚这一现象不再受到排斥,以及部分人为了逃避债务、买二套房,拆迁补偿等政策性离婚也呈暴发式增长,由前几年每年六、七拾对离婚登记量,也暴增到现今的每年500对左右的离婚登记量;为此婚登处制定并认真执行高峰登记预案,使服务对象只要手续齐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登记手续。
4、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按照婚姻档案管理办法即时进行档案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利用登记工作间隙认真高标准完成了2015年档案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准确,无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及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因社会的发展和政策调整,以前婚姻登记以适龄青年为主体,到现阶段适龄青办理结婚登记,中年人、老年人补领婚姻证件和补办婚姻证件并存的婚姻登记主体;特别是中年人和老年人补领和补办婚姻证件为主体的婚姻登记问题成为观注的焦点。中年人和老年人婚姻登记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政策性的原因,因年代久远,和我国档案管理规范化起步较晚,婚姻档案遗失损毁不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补领婚婚姻证件,需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才可以补办,因部份老年人或中年人无档可查,如确属实,补办婚姻证件还应需出具其他证件和证明才可以办理。
2、个人原因,因老年人或中年人部份人年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文盲,耳聋和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等原因,造成工作人员与其沟通困难和理解偏差,使服务对象补领、补办婚姻证件造成障碍。
3、因计算机管理起部较晚,部份服务对象,不提供真实登记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成查档困难,如有一群众95年结婚登记,因姓名、年龄等信息不符,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档案室查档才可以办理,他为图省事,坚持说自己未办结婚证,而因查档为人工查档,当事人不提供查档时间,就无法准确查找到当事人的登记情况,造成登记错误。针对以上主要原因,婚姻登记处坚持认真极时学习有关业务知识,耐心解释特别是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认真询问耐心解答、做到百问不烦,百解不厌,争取使每一个服务对象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下步打算
(1)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3、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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