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4-09-08

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精选8篇)

1.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一

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

**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悉心指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打造亮点,工作有声有色,任务全面完成,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提

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年初,我局研究制发了**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了七项重点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已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律师和司法考试工作。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及代理纠纷法律事务共6163件,占全年任务的**%,其中,办理刑事诉讼代理**件,民事诉讼代理**件,行政诉讼案件6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07件,提供法律援助245件;解答法律咨询483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件,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人次。**年**考区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共计**人,比**年的571人减少39人。对2011年通过了司法考试的89名考生进行了审核,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执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和信息采集工作。

——人民调解(医调)工作。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5931起,调解成功25348起,调解成功率97.9%,防止群体性上访4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4件。全市共受理医疗纠纷94件,调解成功*件。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市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法制培训和讲座280余场次,培训人数14000余人;开展法律“六进”宣传咨询活动300余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手册和资料130多万份。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80件,占全年任务的115.6%,其他事项**件。全市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解答法律咨询920人次,接线率100%。

——公证工作。全市公证人员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804件,占全年任务的100.1%,其中,国内公证事项**件,涉外公证事项**,涉港澳台公证事项**件,公证业务收费 187.1万余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

——司法鉴定工作。全市登记公告的司法鉴定机构21家,其中“三大类”14家,“三类外”7家,司法鉴定人283人。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5363件,占全年任务的103.1%,其中法医鉴定**件,收费金额**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及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共1530件,占全年任务的102%。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求创新,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

1、普法教育有新特色。一是拓宽了普法宣传的广度。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年初,全市13个县(市、区)共投入经费**万元,印制**万份“新春法制宣传年历”,免费发放到全市各家各户。各地还通过法制宣传栏、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普法系列短信、编印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组建普法爱心自行车队等措施,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引导广大网民积极参加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竞赛活动,单位和个人参赛数量、获奖数量均为全省前列。二是加大了普法宣传的力度。市委农工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广大农村地区普法工作存在的基础薄弱、保障滞后等问题。各地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公安、法院、专业执法部门等职能作用,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学法培训力度。同时,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讲员、法制辅导员、普法联络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民间调解员、“法制文艺宣传队”等队伍建设,并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的评选和授牌工作。三是强化了普法宣传的深度。市普法办根据城市居民、务工人员、农民和青少年四类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编印了由市委书记王萍作序的《公民学法四百问》系列手册11000套,在全市免费发放。继续与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与法同行》法制专题节目,在《**山报》开设“练律师法律信箱”。举办了以《行政强制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暨法律知识讲座。各地分别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巡回展、播放《青少年学法专题片》,建立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吉安县依托县养成教育中心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2、人民调解有新形式。一是加大了人民调解力度。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大排查、大调解、大培

训、大比武”活动,各地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案例评比、案卷文书巡回展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能力水平。峡江县规范“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机制,实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与经济补助挂钩,提高调解补助,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二是创新了人民调解模式。总结推广永丰县“村聘民选、乡聘民选”、万安县

“村民说事室”等先进经验,将“村民说事室”向村小组和社区延伸,建立村小组“流动说事点”和社区“群众说事室”,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村民说事室”和“杨慧芝工作室”被评为吉安市为民服务“十佳品牌”。同时,青原区开展“法律赶集”活动,永新县开展“涉稳信访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解民忧等活动,使人民调解工作有声有色。三是加强了专业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向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山林纠纷、环境保护等行业、专业性领域拓展、延伸。市本级、**区、青原区、**县、**县、*水县、*川县、*县、**县等分别成立了独立于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自 3月份试运行以来,已受理医疗纠纷20件,非医疗纠纷1件,调解结案15件,调解成功13件,调解终结2件,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好评。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求创新,法律服务得到新加强

1、法律援助有新亮点。一是打造了法律援助品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不断完善各项便民举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积极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特色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援助力度,把法律援助延伸到街道、社区、工厂、学校。全市14个法律援助机构全部通过省厅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居全省首位。市本级和**县、**县、**县申报了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五心”服务,即投身法援事业要有爱心;接待上门群众要有热心;解答法律咨询要有耐心;处理案件事项要有细心;对待受援群众要多关心。同时,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推行当面申请、电话申请、来信申请、网上申请和上门受理等申请方式。建立了机关党员入党纪念日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制度,设立党员接待岗服务来访群众,打造了“五心”服务品牌。1-10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案件75件,其他事项1250件,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线率100%。二是加强了办案质量管理。通过“案前告知,案中指导,案后监督”,切实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已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的5%-10%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把督查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和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今年上报的30件案例有11件入选****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百优案例汇编,并获得省厅的表彰和奖励。

2、律师监管有新抓手。一是加强了队伍建设。以机关党建带律师党建为抓手。4月份,组织全市260名律师在**大学举办了为期2天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然后又到**进行了为期3天的**精神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了律师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通过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赴新余、赣州等地学习考察,举办以“弘扬**精神,服务建设新吉安”为主题的全市律师论坛,让律师学经验、找差距,思发展,不断提高律师的执业能力。二是加大了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考评内容,制定了《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建立执业律师诚信档案。针对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10月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时开展了律师法律服务案件评查,加强了投诉案件查处,强化了律师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建设。三是发挥了职能作用。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78家;通过“律企联姻”活动,与企业结对465家,为政府依法决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各事务所及全体律师还积极参与“走村进企入户”大走访、“消费者权益我们在行动”等活动,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3、基层基础有新加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力度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区11个司法所、青原9个司法所都配齐了副科级司法所长,**县增配了3名副科级所长,遂川招录了7名司法干警,**县招录了10名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市260个应建司法所已建**个,占**%;配备司法所长152名,占已建所65.2%,其中,副科级司法所长120名;司法所编制总人数317人,实际在岗**人,人员较以往有所配强。切实开展“五好司法所”的创建工作,督促基层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和办公设施的配备。**县澄江司法所和**县文峰司法所分别配备了一辆业务用车,有力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同时,市局分两次选派了52名司法所长到省厅参加培训,各县也都举办了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者培训,大大提高了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吉安市司法局等19个集体*名个人获省司法厅“十佳百优”表彰,其中4个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1个全省十佳司法所,14个全省百优司法所,1个全省十佳司法所长,*个全省百优先进司法所长。**区长塘司法所所长荣获全市为民服务“十佳公务员”。

4、鉴定公证有新规范。一是加强了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制定和下发了吉安市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工作,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总体得到提升,案件质量、案卷归档和硬件设施都有长足进步,为下一步规范鉴定机构管理和建立鉴定机构、鉴定人执业档案和诚信监督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顺利完成了对全市21家机构,283名鉴定人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证换发工作。二是加强了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在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制定了本局行政强制格式文本,与行政处罚格式文本和自由裁量实施细则一并进行了公开;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取消了“律师资格考核及申请材料审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成立、变更、终止审批”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初审权。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都开展了案卷评查活动,报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案件接受市委政法委的抽查,平均分排位第三。三是加强了公证机构管理。通过开展涉台公证案卷等公证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办证程序,提高了公证质量。同时,发挥公证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各公证处积极介入征地拆迁、招投标和公益活动等。3月份,组织了市本级8名公证员对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面试现场进行了全程公证监督,增强了选拔的公正性,提高了我市公证公信力。

(三)在加强社会管理上求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取得新突破

1、社区矫正有新探索。一是探索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形式。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均实行“电子手铐”定位监管,充分发挥GPS定位系统作用,随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范围、生活状态,实行24小时全面跟踪监控,实现了“区域监管、人员定位、警示告知、在线审批、动态考核、决策分析”的人性化电子监管,提升了监管质量。各县(市、区)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已全面完成并正常运行,信息录入率90%以上,基本实现了“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同时,与公、检、法联合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开全省先河。在全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以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文件,具体明确了县级监管中心建设标准、工作人员、经费保障要求、各单位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机制。目前,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已建立监管中心并正常运行。二是探索特殊人群过渡性基地共建形式。6月6日,我局和吉安监狱、豫章监狱、南昌监狱、吉安县司法局共同出资15万元,与吉安县宏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立了集帮教、培训、劳动为一体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过渡性机构——吉翔中途之家。明确共建各方职责,成立吉翔中途之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吉翔中途之家党支部,打造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精品安置帮教基地,此乃全省首创并在全省推广。三是探索社区矫正人员帮教措施。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低保、责任田和提供技能培训。全市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963次,落实低保24人、责任田386人,提供技能培训321人次,指导就业和就学463人次。建立就业基地19家,建立教育基地49家,建立社区服务基地121个。

2、安置帮教有新举措。一是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兜底”接送。积极推广**区应急“兜底”保接保送机制的做法,全市13个县(市、区)均已经建立应急接送小组,遇司法所和村(居)委会干部因事不能接送时,立即启动应急“兜底”保接保送机制,由应急接送小组负责把人接回,确保了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出所必接必送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督办。加强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和信息衔接工作,对监所上传的新入监所人员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核查,做到事前提醒、事后督办,并做到每月对各地的人员接送情况、安置帮教数据库信息衔接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同时,通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责任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三是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力度。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落实责任田646人,向企业推荐就业109人,鼓励自主创业85人,社会救济16人。1-10月,发放接送和生活补助经费共计615980元。

(四)在“抓班子带队伍”上求创新,队伍形象有了新面貌

1、队伍素质有新提升。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提升素质。深入开展了“以机关党建带律师党建,以机关党建带群团建设;把政治素质好、思想境界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或律师培养成党员干部或律师党员,把党员干部和律师党员培养成机关或律师队伍的领头雁”为主要内容的“两带两培”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井冈之星”争创活动,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十佳”律师党员评选活动,新发展了9名律师党员、3名机关干部和10名律师入党积极分子,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树立了先进典型。二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先后举办了“弘扬**精神,我们在行动”主题论坛,美学欣赏专题讲座和机关干部学习论坛,建立机关文化活动室,为干部职工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并向干部推荐《做最好的干部》等书籍提高干部的素养。三是加强培养锻炼提升素质。出台了有关文件,规定40岁以下尤其是35岁以下的“三门”(家门、校门、机关门)干部,必须到一线去锻炼,以尽快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先后选派了6名年轻干部分别到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跟班学习、到乡镇司法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学习锻炼。组建了市直单位第一家青年工作委员会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了篮球、乒乓球等兴趣小组,举行各种活动,活跃气氛,凝聚力量。同时,对机关7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从基层遴选了2名公务员充实到机关干部队伍。

2、干部作风有新变化。一是以活动转作风。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三大”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以红色教育为平台,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井冈山接受了为期3天的革命传统教育,并通过组织“司法行政怎么办”和“机关党员怎么办”大讨论,开展入党纪念日“一名党员一面旗”和机关干部职工生日送温暖、吉安人爱家乡、支援大冲灾区、金秋助学等系列活动,坚定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和工作责任性。同时,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整改、服务承诺,切实解决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以管理转作风。建立了“用感情融洽,用事业凝聚,用制度坚持,用文化提升”的机关管理理念。加强干部之间的交心谈心,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大谈心、大走访、大宣传”活动,在机关内部开展集体交心和个别谈心活动。在对原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对机关办公大楼会议室、活动室、楼道走廊等进行了布置,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吉安城市精神、工作理念、廉政建设、司法为民、治学修身等内容融入其中,体现了司法系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创新图强、感恩敬业”的文化,机关管理规范有序,营造了一种“一起干事有奔头,干好工作有甜头,三天不见有想头”的良好氛围。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在社会公众满意感测评中,我市上升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位。

3、信息宣传有新起色。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了重点工作考评内容,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意见》,健全了宣传工作机制,建立了宣传工作队伍,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和宣传奖励办法,开展好新闻、好信息、好论文评选工作。**月19日正式开通了“吉安市司法局”网站,将网站建设成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树立形象的重点平台。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各类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70多篇,其中,中央媒体6篇,省级媒体180多篇,地方媒体80多篇,在井冈山报专版宣传4期,在吉安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宣传3期,在吉安人民广播电台《与法同行》栏目宣传40期,接受群众在线咨询2000多人次。

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领导对我市今年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8月16日,市委书记王萍在《**市司法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汇报》上批示:“很好。工作积极主动,并有所创新,有些历来的难题,如医患纠纷,成立仲裁(医调)中心做法,推广村民说事等,为构建社会管理体系做出了贡献。望再接再厉。”9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作出批示:“市司法局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围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依法履职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成绩显著。希望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中做出更大贡献。”5 月2日,省司法厅厅长在听取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变化很快,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起色。厅长并于7月26日在《**市司法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汇报》上批示:“很好。”近期,市委副书记在听取我局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时,对我局以“机关党建带律师党建”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抓好律师党建,不仅对律师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市党建工作也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希望认真抓好。7月30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批示:“市司法局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有声有色。望继续努力,在创造全市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上再立新功!”7月30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批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希望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果。”

三、**年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今年的工作很有起色,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基层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法律服务市场还须规范;经费保障仍然不足;队伍建设仍须加强等。

2013年,我们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发扬优点,克服弱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在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服务社会发展,力求法律服务水平大提升。一是加强律师队伍监管。以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为抓手,加强律师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律师既成为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的法律服务能手,又成为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社会法律工作者,打造吉安律师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以示范窗口建设为契机,在全市推广法律援助“五心”服务,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为切入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规范化管理,加大办案督促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继续保持吉安法律援助品牌。

(二)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力求法律保障水平大提升。一是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全面推进各县(市、区)组建医疗纠纷调处机构,进一步解决医疗纠纷调处机构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强医疗纠纷调处能力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我市医疗纠纷调处水平。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教育监管中心建设。加大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示范所建设力度,切实抓好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加大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加大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监管帮扶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力求普法教育水平大提升。继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突出农村群众、城镇居民、务工人员、青少年等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扩大普法宣传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以法治文明提升城市文明。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力求队伍素质形象大提升。继续以“三大”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契机,以红色教育为平台,以“两带两培”抓手,以机关文化建设为切入点,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在机关继续营造“一起干事有奔头,干好工作有甜头,三天不见有想头”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打造一支“靠得住、能干事、重感情、知感恩”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2.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二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 抓好“为民工程”,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津南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结合村民变为居民这一特点, 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 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普法永久性载体建设, 陆续在全区各镇建立成规模、长效性、和谐性法制宣传阵地。目前, 双港、小站两个镇的方案已确定, 正在抓紧实施中。上半年,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余次, 举办“法律沙龙”10余次, 法制讲座36次, 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 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由于普法成效显著, 津南司法局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津南区被评为2006-2010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区县。

2. 抓好“便民工程”, 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深入经济第一线, 保驾护航。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和重点工程, 开展走访服务活动。律师参与区长接待日工作受到了区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公证便民服务深入人心。推出了跟踪服务、上门服务, 做到了急证急办、特证特办。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坚持“残疾人、低保户、农民工、未成年人、涉农权益”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 不审查其经济条件;农民工群体上访的, 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 为农民工集中办理手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 实行上门受理的服务方式, 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上半年接待法律咨询709人次, 代书法律文书234份, 代理各类案件73件, 经调解和解36件, 解决信访转办案件2起,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先后荣获“天津市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全覆盖、低门槛、办事快的大格局。

3.抓好“安民工程”, 高标准履行维护稳定的职责

强化网络, 集中培训, 重心下移, 搞好人民调解基础工作。针对土地整合、城建规划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 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 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463件, 调解成功率达97%。以人为本, 用心扶助, 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马月娥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证, 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 消除了其家庭的后顾之忧。该实例受到市局及区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总之,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 津南司法局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局先后荣获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卫生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谢长杰等一批先进个人。但是,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 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这与市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与群众的新期待还有距离。我们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搭建社会管理创新新平台, 建立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工作中心

1.基本情况

求实创新, 探索成立了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工作中心, 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津南区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工作中心是由津南区司法局牵头, 津南区人民法院、交警津南支队共同协作成立的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联合办公机构。中心由三个单位配置专人组成调解员队伍, 参与交通事故的法律咨询及调解工作。由区法院交通事故派驻法庭, 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咨询、调解、立案、审理、判决、诉前财产保全、司法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 与司法审判相结合的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联合调处工作机制, 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2. 工作特点

津南区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工作中心有四个特点, 可以说是具有津南特色。第一个特点是“联合”。区司法局、区法院、交警支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第二个特点是“一条龙”、“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只要你进入联合调解工作中心, 就能够“进门一肚子怨气, 出门一脸的高兴”。这种“一条龙”、“一站式”的服务模式, 还体现在工作程序上。引导——受理——调解。引导——受理——调解未果——协助立案——法律援助——审理。第三个特点是法律援助与调解相结合。对于在咨询和调解中发现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 做到应援尽援。第四个特点是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中心联合律师一起参与调解工作, 从专业角度对双方的要求给予指导意见, 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成效

中心自成立至今, 共接待交通事故纠纷200件约630余人, 接受法律咨询并已解答的136件;调解终结达成协议的45件, 赔偿金额总计2334900元;正在进行调解的6件;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心经调解后认为不适宜继续调解转诉至中心派驻法庭并协助立案的13件。

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工作中心的建立, 提高了办案效率, 降低了司法成本, 方便了群众的诉求, 使群众免于多方奔波之苦, 节省了群众的时间和精力, 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 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最大限度的将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诉前, 起到了防止矛盾激化的“减压阀”的作用。

3.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三

近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统办字〔2009〕162号),将今年12月份确定为全国“统计法宣传月”。北京局队及时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借助司法系统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搭建的平台,共同组织推进宣传月各项活动。

通知对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将宣传月的主题确定为“营造依法统计环境,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并就切实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宣传新统计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二是要将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统计年定报部署工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以及日常统计工作,开展大规模、覆盖所有调查单位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各区县统计部门要与区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本系统各专业及基层统计所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严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推进宣传工作,突出宣传实效。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以“贯彻新法、履行义务、不出假数、从我做起”为题,组织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学习活动,将新法律法规宣传推向高潮,为2010年1月1日新《统计法》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河南总队以会代训加强专项调查人才库建设

为了加强专项调查专业人才的锻炼和培养,适应专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党政领导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要求,去年11月,在市县调查队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河南调查总队审定,河南调查系统建立了105人的“专项调查人才信息库”。

人才信息库建立一年来,河南调查总队利用国家统计局布置的专项调查、总队受委托开展的专项调查等召开省级调查培训会议的机会,以会代训,对抽样方法、调查方式、调查技巧、问卷填写要求、抽样框资料的整理格式及抽样设计、问卷设计、调查分析等专项调查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巧进行了培训。

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河南调查总队以会代训的形式对9个专项调查项目289人次进行了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对规范专项调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调查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专项调查人才信息库的建设,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广西初步建成社会科技统计数据库

为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科技统计数据的需求,广西自治区统计局创新数据管理方式,建立社会科技统计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有效管理。今年以来,该局将社会科技统计数据库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通过多项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目前数据库已初步建成。

为做好数据库的建设,广西自治区统计局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原有的妇女儿童数据库作为社会科技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平台,制作了全区统一的数据库模板并下发给各市,同时通过专项培训、数据会审等方法,确保各市入库的数据质量以及各市社科统计人员掌握数据库建设方法,较好地保证了全区及各市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4.市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篇四

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市政府总体要求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决战两区,跨越发展,做大总量,加快集聚”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城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正廉洁形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业绩

(一)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促进吉安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新成效

1、着力发挥律师和公证的作用,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积极推介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律师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企业大走访”,实施“法企联姻”,服务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服务城镇化建设。全年为企业法律服务宣传推介活动28次,参加推介活动的项目业主98人,设立法律咨询室39个,建立联系点48个,举办法律培训班42期894人次;为政府重大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31条,为招商引资人员开展法律培训56场次,参与招商引资谈判32次;为企业举办法律辅导讲座65场次,提供法律风险评估76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73份,解决矛盾纠纷123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237份;签订合作协议45份,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2127份;组织律师开展法制宣传51次。市直律星律师事务所被市长直通办指定为市长直通电话涉法问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XX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到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施工现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征地补偿纠纷,得到了县领导及施工单位的高度赞扬。新干盐化工业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征地拆迁方面的补偿问题,XX县司法局组织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草拟征地补偿协议32份,保障了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发挥公证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市庐陵公证处积极介入征地拆迁、招投标和二手房交易,共办理城南新区和滨江新区建设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事项80余件;办理土地、采矿权招标、挂牌、拍卖等公证40余件,涉及金额10亿多元;办理二手房交易公证就达近300件。一年来,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525家,办理刑事诉讼代理902件,民事诉讼代理5647件,行政诉讼案件11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25件,解答法律咨询765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776件,提供法律援助523件,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16730人次,5名律师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优秀律师。截止目前,全市公证人员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821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4721件,涉外公证事项1227件,涉港澳台公证事项87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公证业务收费130096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

2、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和惠民工程,不断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继续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的作用,开展“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协调配合,以联席会机制形成全市联动的整体合力。积极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特色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援助力度,把法律援助延伸到街道、社区、工厂、学校。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推行法律援助“五心”服务,即投身法援事业,要有爱心;接待上门群众,要有热心;解答法律咨询,要有耐心;处理案件事项,要有细心;对待受援群众,要多关心。进而在全市各机构推广,由此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法律援助形象,提高了服务质量。在全省首次开展对监狱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得到社会好评。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面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作用,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

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80件,其它事项19748件,接待上访257件,解答法律咨询15546件,11篇案例入选省精品案例集,并获全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组织奖。

3、着力加强业务培训和行业监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继续促进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和律师党建工作。开展全市律师业务大培训,邀请省外知名教授和律师就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来吉安进行讲授和交流。全市律师党建工作进一步发展,在全市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行了党员挂牌上岗和律师党员示范岗。今年全市3个律师所党支部被省律协党委评为全省红旗党支部,1名党员被省律协党委评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律师党员被省律协党委评为全省优秀党员。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尚未通过达标验收的机构,严格按照省厅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办公场地、硬件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与办案质量等各项达标任务。全市14个法律援助机构有9个已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批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还有5个也已按要求申报并经省厅初步验收,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并在全省业务会上作典型发言。三是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在组织交叉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又专门抽调了3名专业公证人员组成检查组,对2010年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卷宗进行质量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根据省司法厅公证质量检查通报的情况,我市XX县公证处、XX县公证处、市庐陵公证处和XX市公证处跻身全省公证质量前十名。全省公证质量排名前十名的公证员中,我市公证员就占了一半。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各鉴定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并在总结2010年司法鉴定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制定《XX市司法鉴定流程》和《XX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样本》,规范了鉴定程序。同时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和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了行业监管。全年共办理各类鉴定事项9368件,比上年增长8.4%,对司法鉴定的3件投诉,经查均为无效投诉。

(二)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吉安法治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1、普治并举,“六五”普法开局良好。今年既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又是开局之年。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印发了《XX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XX市“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暨法治吉安建设纲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两规划一决议,部分县(市、区)召开了启动大会。

2、拓展平台,全民参与氛围浓郁。为了创新普法载体,扎实推进“六五”普法的开展。一是市司法局与市普法办、市广播电台联合打造了一期全新法制栏目《与法同行》,该栏目每周五上午9:05-9:55直播,内含司法行政工作介绍、法制新闻播报、法律咨询、举案说法等小栏目。每期节目都会有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现场与听众朋友交流,解答法律疑问和举案说法。《与法同行》栏目的开通,在法律工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目前,该栏目自3月4日开通以来,已开播40期,解答群众来电、短信咨询1000余人次,社会反响很好。二是积极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竞赛活动。市普法办为调动参赛积极性,特别规定凡集体参与月赛三次以上的,视同参加全省、全市统一组织的年度普法考试,有力推动各地、各单位参与此项竞赛活动。竞赛活动自6月中旬启动以来,我市共有万余人以集体或个人形式参赛,有19个单位在全省各月赛总排名前十名,有188名个人获月赛奖。其中8月、9月及10月赛季分别有6个、6个及5个县(市、区)排名全省区县参赛前十名,17个机关进入全省机关参赛前十名,25个乡镇排名全省乡镇参赛前十名,不论集体还是个人参赛成绩均处全省前列。

3、面向基层,法制宣传活动成绩斐然。一是围绕倾听群众呼声,倾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等目标,全市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送法下乡”系列活动,做到“六个一”:组织一批法律专家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农村和社区提供法律咨询,为农村干部和学生开设法制讲座;抓好一支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为农村留下一支不走的法制宣传和法律顾问队伍;利用农村集市和传统节日组织一次“法律赶集”活动,面向农民举办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有关法律服务活动;精选一批法制题材的视听资料,通过基层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播放;编排一批法制题材的戏剧节目,深入基层社区和农村巡回演出;筹集一批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图书,充实农村法律图书角,送到农民手中。二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编印了《“千名干部下基层”法律宣传手册》3000本,内容既包含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又融汇了“普法三字经”、“知识问答”、“法制漫画”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内容,免费送到基层群众手中,深受群众欢迎。

(三)深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吉安和谐平安建设取得新突破

1、积极探索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一是全市各地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行了“村聘民选”、“乡聘民选”,建立了“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积极参与省厅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的《金牌调解》电视节目,充分运用现代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为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二是着力于“四个立足”,即:立足于基层基础工作,立足于矛盾排查,立足于信息的快速掌握、立足于矛盾的及时化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上采取了“六抓”措施,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化解、抓责任、抓落实。由于矛盾排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基层司法所在平时工作上,做到串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连万家心,办万家事,对农村的不安定因素都有第一手资料,对本地区的社会稳定情况都了如指掌,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件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XX县率先将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非公有制企业、妇联、消协、和大型集贸市场;XX区长塘司法所、XX县上圯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实现纠纷处理一体化,较好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XX区白塘街道司法所结合该街道地处市中心城乡结合部实际,积极策应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对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主动靠前予以化解。XX县的聘请“三老”(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组建人民调解室成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尝试。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9755件,其中调解成功19697件,成功率达99.7%,防止群体性上访3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25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2、切实加大市本级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在调解中注重工作方法,坚持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把法律条文讲明、把事实道理说透,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利益考虑,让患方消除顾虑,最终愿意与医方达成调解协议。市局对市本级所发生的标的大、社会反映强烈的医患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员耐心调处,全部得到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今年,市局共调解成功医患纠纷14起,全市共调解医患纠纷72起,大大减少了因医患纠纷导致的上访涉诉案件发生,为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帮扶,促进吉安社会管理创新迈出新步伐

1、社区矫正逐步规范。今年,我市以“促进罪犯改造,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努力促进我市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一是业务培训扎实有效。今年4月,市局以会代训,利用工作会议培训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0月又组织县(市、区)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举办了专职工作队伍业务培训班17次共602人次。XX县等司法局注重内部培训与交流。市、县两级组织赴外省学习交流1批次共22人,组织在省内学习交流6批次45人次。二是督导检查逐步深入。市局指导各县(市、区)设立了一个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司法所,这一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市局加强了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指导,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台帐资料的管理,制定下发了《XX市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暂行办法》。XX区制定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XX区、XX县分别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三是衔接机制日益完善。我市各县(市、区)加强衔接与协调。安福、青原、万安、井冈山等县(市、区)积极探索矫正前置工作,加强与当地法院沟通,就社区矫正有关衔接工作和审前社会调查等确立了沟通机制。XX县制定下发了《XX县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四是监管机制不断创新。XX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

(八)中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强化服刑人员的矫正意识。XX区司法局在七城会期间组织全部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管理。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请销假、外出经商务工等管控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并密切联系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员进行密切监控。吉水、XX县充分发挥gps定位系统作用,利用手机发信息、定位置、自拍影象反馈等手段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范围、生活状态,全面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

2、安置帮教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市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中,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释放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要求,大力做好帮教安置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是加强指导和规范。制定了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将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出台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台账资料规范样本,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档案台账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无缝对接”机制,各县(市、区)克服困难,积极组织村(居)委会干部或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二是开展延伸帮教。XX区、XX县、XX县、XX县、XX县等将安置帮教工作主动向监狱延伸,先后到赣江监狱、南昌监狱和吉安监狱组织本县、区原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活动座谈会,介绍家乡发展情况,介绍刑释人员就业安置措施、办法,鼓励服刑人员端正态度,安心改造,掌握一技之长,为出狱后参与家乡经济建设做好准备。三是实施跟踪调查。市安置帮教机构制定下发了《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调查表》,对今年以来所有帮教对象进行跟踪和调查,了解他们释放是否有人接送,是否发放生活补助,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以及当前表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助吉安监狱对2009年至今的160余名吉安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着力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过渡就业平台,真正让刑释解教人员有就业谋生渠道,培养他们对社会和家庭的认同感与责任感,让他们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成为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四是落实帮扶政策。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救助工作,对按月按时报到的刑释教教人员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共计35万余元。协调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教人员,依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维护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险权益。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做好经营税费减免申领工作。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疏导、化解、消除消极对抗情绪,促其顺利融入社会。各县(市、区)司法局携手13家企业单位分别与赣江监狱、吉安监狱和未成年人管教所开展了共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

今年1至10月,我市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354人(其中刑释人员1138人,解教人员216人),实际派人员接回刑释解教人员有1246人,接回率92%。安置1271人,帮教1354人,安置率93.9%,帮教率100%。帮助169名刑释解教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326人次。

(五)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促进吉安司法行政树立新形象

1、积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强化措施提效能。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制定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13个县(市、区)司法局及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明查暗访,并据此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平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明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窗口形象;进一步多措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规范了工作秩序,严明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11月份,市效能督查组对我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督查,对我局开展活动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2、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更新理念强服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XX市司法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继续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加强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开展了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落马的县官》,撰写了心得体会。市司法局两个受测评内设机构普教科和司法鉴定局都按要求公开了服务承诺,公布了主要职能、服务内容、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

3、增强教育培训举措,创先争优促发展。组织参加了全国地市司法局长培训,做好了市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调训工作。组织市局机关22名司法行政干部浙江XX市委党校培训,更新了服务理念,充实了服务内容。组织15人次赴浙江、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学习社区矫正、医患纠纷调解、仲裁等先进工作经验。此外,市局先后举办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法宣、人民调解等业务培训。

队伍建设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司法行政干部,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级表彰。2011年6月,省委政法委表彰XX县司法局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3名司法行政干部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XX区新圩镇人民调解员杨慧芝被市委评为“全市十佳共产党员”,XX县司法局党支部、XX市司法局党支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4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党员干警”。我市“五五”普法成绩喜人。XX县、市人民银行、市地税局分别被授予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和先进单位荣誉称号,4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称号,集体或个人受奖数均列全省设区市第一;123个先进集体和120名先进个人获市级表彰。2011年7月,XX县司法局澄江司法所、XX县司法局永阳司法所分别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XX市XX区司法局长塘司法所所长李豫山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于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还存在一定困难和不足。

(一)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不足以肩负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全年前五批国债资金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各地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为部分司法所配备了电话、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和录音机、照相机和必要的交通工具,改善了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水平。XX县制订了司法所百分制考核标准,对司法所进行量化考核。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司法所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肩负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多项职能,司法所人员配备现状和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无法应对日益规范、复杂、繁重的司法行政工作。据统计,我市共有基层司法所252个,在编人员278个,每所平均仅有1.1人。各县(市、区)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无人所”、“一人所”现象,其中无人所43个,1人所142个。今年适逢换届之年,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长人数亦从去年的141人减少至目前的117人,减少了17%,尤其是XX区司法局9个司法所一度只剩下1个司法所长在岗。另外基层司法所人员进出随意性较大,市、县司法行政部门无法掌握和控制,偶有招录为数不多的司法工作人员也被所在乡镇调作他用,最终导致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极不稳定,甚至出现萎缩。

(二)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力度不够,不利于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全面构筑。

目前,我市有3613个人民调解组织和17409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的民间纠纷在12000件以上,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人民调解员流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调解、规范运作的整体水平不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征地拆迁、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增多,并呈突发性、群体性、复杂性趋势,传统的调解方式无法适应当前矛盾纠纷化解的需要。同时,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乏力,由于目前我市属欠发达地区,农民工外出打工较多,乡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较多,客观上基层组织存在一定涣散的现象,加上乡镇司法所的缺人现状,人民调解工作举步维艰,人员素质和经费投入都难应适应工作需要。

(三)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现状,还不足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任务。

一是社区矫正经费投入仍然不足,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不稳定。截止目前,我市仅有8个县(市、区)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了预算,远不足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除了司法所长队伍不稳定外,去年所招聘的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也出现新的情况。一方面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只是辅助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给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工作带来相当困难;另一方面,有的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还被乡镇街道抽调他用,社区矫正工作“空壳化”现象突出,存在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较大隐患。据统计,全市13个县(市、区)只有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公益人员实行了专岗专用,其他县(市、区)或者一岗多用,甚至被乡镇挪用,另有3个县没有配备公益人员。二是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投入不足。由于我市地域面积较大,这给偏远乡镇开展无缝对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我市XX县,很多乡镇距离省赣江监狱、洪都监狱等都距离较远,按500元/人发放补贴,不足以支付接送成本。同时,由于有的路途遥远,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三、明年工作打算和设想

新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三次党代会关于“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做大总量、加快集聚”的发展战略,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在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司法行政应有的位置,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立足司法行政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齐心协力、扎实苦干,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奋力进位赶超,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一)突出重点,在服务吉安经济发展上有新举措。

加快集聚我市法律服务资源,做大法律服务总量,将法律服务及时融入重大项目建设,融入两区建设主战场。发挥律师主力军作用,组织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服务于“昂起井开区龙头、挺起吉泰走廊脊梁、立起县域经济支点”建设。组建“高新产业律师服务团”,加强与产业集群的对接,加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为先进产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作用,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作用,加强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快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县、乡两级,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建设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或在各县(市、区)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人流较多的特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攻克难点,在加强和创新吉安社会管理有新思路。

1、加强矛盾纠纷分流和联动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县、乡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实行繁简分流、难易分流。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实行三调联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经费投入。争取将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三调联动机制建设纳入综治工作考评。积极筹建市仲裁委员会,并将仲裁委员会与调解中心有机对接,真正建立“三调联动、四调对接、五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四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行政部门、专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五位一体,共同构筑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合力。

2、加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创新特殊人群服务与管理。细化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运用奖惩机制特别是一票否决机制、责任倒查机制,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市、县两级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投入。努力在市本级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一个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基地。

5.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五

(2011-12-23 9:46:56)新闻来源: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作者

12月20日至21日,天水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王海峰带领考核组一行4人,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永东,副县长段文琰及县司法局负责人陪同考核。

考核组先后深入胡川乡、张川镇司法所、张川镇西城社区、甘肃乾鑫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依法治县办、局机关等地,详细了解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司法局负责人就全县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汇报。

6.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六

**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为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几项主要工作为:

一、围绕有效

化解社会矛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调解组织命名方式、设立程序、规范化调委会软硬件标准得到统一,全市50%以上调委会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以人民调解员备案、持证上岗为抓手,大力推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全市所有调解员进行备案。全年制作下发调解员证4000余本,镇乡(街道)及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调解员培训25批次,参训2000余人次。此外,继续推进全市十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之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已推广地区基本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调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平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治调衔接”、“访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也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人,协议涉及金额近17亿元,防止群体性上访361件、**人次。

二、围绕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努力,通过建立领导包案制、律师值班制、人民调解员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务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社区矫正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等,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扩展。一年来,全市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件。

三、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6月,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宁波律师工作,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律师业“五个目标、十大平台”建设,努力增加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提升服务层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人数1560人,达到每万人2.72的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进**知名事务所设立宁波分所;担任法律顾问**家,承办诉讼案件**件,非诉讼事务1536件,业务收入5.4亿,同比增长13%。

2、专业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一线解难创优”、“律师走进中小企业”、“律师助力涉外企业发展”、“护航侨资企业”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走访企业6500余家,发放法律服务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2100余份。继续深化大型商务楼宇(商圈)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18个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平台服务企业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外贸、工商民企等律师志愿团队建设。与贸促会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与侨办、侨商会组建“为侨服务律师顾问团”,与市法院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录,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150余律师志愿者与乡镇街道工会对接服务,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法律服务活动,17名律师入选浙商律师服务团,通过讲座、咨询、代理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3、充分发挥公证保障作用。围绕产业结构加速调整、重点项目启动等,不断拓宽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和回迁安置的安置协议、证据保全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公证**件,其中涉农公证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业4500余件。

7.试论如何规范我国司法会计工作 篇七

一、国内司法会计运用现状

当前, 我国司法机关运用司法会计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司法机关自行完成, 从自身部门中选择具备一定会计、审计知识的办案人员负责。这属于当前司法机关在立案后攻克有关会计问题的有效手段。二是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 涉及到很专业的经济问题,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无法胜任时, 由司法机关外聘一些专业的会计、审计人员协助完成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三是司法机关配备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由于外聘会计专家得出的鉴定结论法律效力有限, 加上侦查人员对司法会计的知识有限, 严重影响到司法会计工作在经济侦查案件中的有效运用。因此, 第三种方式正逐渐取代前两种方式。另外, 司法会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司法会计工作正朝向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 也打破了我国传统的司法会计鉴定体制, 从过去自检自鉴的方式转变为检鉴分离。

二、我国司法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相关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司法会计工作属于司法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关键的取证工作, 必须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但从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 基本未对司法会计工作作出明确的规范。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 办案人员只能根据我国三部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为参考依据。但上述法典中只对司法鉴定作了一般性的规定, 并未给予明确的指导, 从而导致司法会计工作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 造成此项工作“无章可循”, 进而引起很多问题, 如缺乏统一的鉴定程序、没有统一的鉴定报告模式等。因此, 不管是司法会计检查还是司法会计鉴定均缺乏操作性, 造成形成的鉴定结果规范性差、随意性大, 甚至在同一案件中, 由不同机构得出的鉴定结果各不相同。比如在某案中, 两次司法会计鉴定出具的鉴定结果是一盈一亏, 完全相反, 且数额相差巨大, 这明显降低了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权威性。

(二) 缺乏司法会计专业人才

当前, 国内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人员数量十分稀少。据有关研究显示, 国内公、检、法、司及有关部门对司法会计人员的需求超过1万人, 而现阶段担任司法会计的仅2千多人, 岗位缺口很大。司法会计工作涉及到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学及司法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而很多司法会计并不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因此, 造成司法会计工作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度与广度均严重不足。

(三) 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不足

由于有关部门不重视司法会计工作, 加上司法会计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缺乏专业人才资源, 导致国内司法会计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因此, 不少重要专业理论问题还未得到真正的解决, 致使在开展司法会计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存在多时的技术性及程序性问题, 包括自侦自鉴、自审自鉴、检材认定不规范、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四) 司法会计的应用环境有待改善

司法会计工作分为两方面, 检验鉴定与技术协助。其中, 检验鉴定属于司法会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想做好司法会计检验鉴定必须有合适的工作环境。而当前由于人们对司法会计普遍缺乏正确认识, 包括一些检察人员、办案人员等。他们如果缺少司法鉴定意识, 常常会贻误取证时机, 无法及时收集所需的鉴定材料。

三、推动我国司法会计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一) 健全司法会计法律体系, 规范司法机构内部

首先, 要尽快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 以形成统一的执业标准。另外, 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 由最高检与财政部一起制定一套详细的司法会计规范体系, 从法律制度、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解释。其次, 根据国际司法鉴定的惯例, 我国司法会计工作必须逐步实现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人员和司法机构的分离、司法会计检查人员和技术部门的分离。可以选派司法会计人员进入侦查部门, 也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成立侦查机构自己的司法会计机构。再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出台司法会计鉴定的具体原则及标准。对外必须明确指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具体提供与利用措施;对内必须确定司法会计检查的有关制度, 确保司法会计工作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 充分发挥司法会计中心的优势, 更好地为司法部门服务

我国司法会计中介机构目前仍处于不成熟的阶段, 司法会计中心应积极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 为司法机构侦查办案提供更多服务。

1. 提高侦查意识, 积极为办案服务

推动司法会计的规范化建设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 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只有配合好侦查办案部门的工作, 才能真正发挥司法会计的职能作用。这是由司法会计的性质所决定的, 如果离开了侦查办案工作, 司法会计工作与普通的查账、审计工作毫无差别, 那么, 它也就无存在的必要。另外, 案件形式分为多种, 如民事、刑事的, 也有立案或未立案的, 这要求司法会计在参与办案的时候应做到随机应变。

2. 加强内部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司法会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此, 可参照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内部管理, 即采用目标责任制, 并健全分配制度, 把业务收入和福利奖金挂钩, 采取按劳分配制, 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 司法会计中心必须积极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及指导, 强化行业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3. 拓展服务范围, 发挥更多的作用

司法会计中心由司法机构设立, 其服务范围比较广。在办案过程中, 司法会计审查、检查等工作均受到侦查办案的限制, 而司法会计鉴定却更富有活力与竞争力, 应将其作为司法会计中心的主要业务。同时, 还可以拓展咨询与业务培训等服务项目。

(三) 加强司法会计机构的规范建设

1. 严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资格

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不同, 分属于两个行业, 具体的服务对象及流程也有所不同。司法会计鉴定人是否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影响到司法鉴定的独立性问题。当前, 一些地方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 个别地方甚至在注册会计师的前提下实施二次准入。这些做法笔者均认为有所不妥。这是由于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而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在独立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从业。不然, 司法会计鉴定人和注册会计师也无本质区别, 同时, 还会导致司法鉴定行业被分散在其它行业管理。因此, 必须从源头上断开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系, 才能确保司法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2. 加强司法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 健全司法会计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考核机制。在当前无法开展全国统考的情况下, 可由各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考核, 重点考察他们的业务能力, 并根据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才具有司法会计鉴定资格。其次, 要加强对在职司法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让他们掌握最新的财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知识, 更新知识结构, 提高整体从业素质。

3. 重视对司法会计业务的指导及监管

应设立全国司法会计鉴定人协会, 通过行业协调加强自律, 并抓好各项业务培训及鉴定工作。另外, 司法部门应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加强监管, 以推动司法会计业务的规范化, 从而使其更好地为司法办案服务。

摘要:在我国, 司法会计是一门新兴技术, 它在现代经济犯罪侦查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当前国内司法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一些建议, 以期推动我国司法会计工作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司法会计,问题,规范化

参考文献

[1]徐郑锋, 陈方林.对规范我国司法会计工作的探讨[J].财会月刊, 2006 (07) .

8.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泰兴市;司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

作为一个县级市,泰兴市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对泰州的转型升级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该市司法行政工作所付出的努力。

一、泰兴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经验与成效

1.出台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办法

2011年7月份,该市司法局出台《泰兴市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办法》,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办案质量的考核。一是办案纪律。不准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准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不准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准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刁难受援人,损害受援人权益。二是办案过程。杜绝无正当理由擅自替换承办人;规范填写并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授权委托书;履行权利义务告知;认真调查取证、周密分析案情进行风险告知;规范拟写申请书、诉状;代理词、答辩状思路清晰、观点明确,法律适用准确。三是结案归档。服务质量满意度;卷宗材料齐全、装订规范。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局案件质量考核小组根据案情需要,通过旁听、回访、查阅卷宗等形式对案件进行考核打分。

2.推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该市司法局、律协分会制定出台了《公证处服务规范》、《律师事务所服务规范》,将创建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用“五规范”,切实抓好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效能建设。一是规范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和办事流程上墙、上网、上屏幕,便于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工作行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做到规范服务、高效服务、热情服务;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量化标准,明晰工作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规范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合理划分服务方向,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汇报沟通及时、相互配合有力、服务优质高效的协调机制;五是规范内部监督程序,强化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工作质量的刚性监督,树立服务窗口为民、务实、依法、高效的良好形象。

3.创办《泰兴市调解信息快报》

为认真落实调解工作快报制度,及时有效的反映全市调解工作情况,该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于2011年7月中旬创办了内部报送的《泰兴市调解信息快报》。《快报》着重汇报工作动态、分析矛盾纠纷、宣传先进典型、突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提出工作建议等。《快报》作为内部资料主要报市四套班子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送相关单位。《快报》的创办,扩大了调解工作影响,提升了调解工作绩效。

4.强化基层蹲点调研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单位的实战能力和水平,该市司法局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为主线,在系统内组织机关干部带课题下基层蹲点调研。调研要求全员参与责任到人,所有调研人员放下机关架子,沉下身子,真心实意问计于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培植扶持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特点、措施,帮助提炼形成特色,加以推广应用,切实为基层破解发展难题。

5.在城区干道设置法制宣传遮阳亭

近几年,泰兴市法宣办不断开拓法制宣传新阵地,创新法制宣传新模式,围绕城乡建设增添法制宣传的内涵,使法制宣传工作溶于群众生活各个方面。2011年投入数十万元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建成法制遮阳亭,在遮阳亭上张贴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宣传标语、农民工维权常识等,使法制宣传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不留死角。同时,法制遮阳亭的建成还为泰兴的“四城同创”和法治文化建设,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虽然,该市的司法行政事业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协调的现象;司法行政工作的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认清形势,寻求突破。

今后,司法行政事业将进入维护稳定艰巨期、法律服务提升期、社会管理创新加速期、服务民生职能强化期,该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一方面,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歷史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改革进入关键期,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触及许多深层次问题,思想意识的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多样化、经济形势的复杂化和矛盾纠纷的易发多发性,对该市司法行政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对策建议

1.强化法律保障职能

上一篇:法学专业 实习报告下一篇:三3班-第二学期班级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