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2024-07-23

21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共6篇)

1.21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篇一

北京建工三建双建花园工程装修

期间安全生产保证书

目前安全生产形式严峻,依据北京市建委、建工集团、三建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双建花园项目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工程装修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双建花园工程装修期间安全生产保证书。

1、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交纳风险抵押金。

2、进入现场前,必须向总包上报有效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必须通过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并办齐胸卡。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特殊工种上岗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由总包保管。(复印件两份))

5、分包单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要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使用三建公司合格供方产品,并有资质证明。

6、明火作业时,须每天开用火证明,而且一个部位开一次,不得混用或挪用。

7、明火作业时,作业人员穿戴防护用品,配戴袖标,必须有看火人员和有效灭火器材,看火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违反上述规定,项目部将依据《双建花园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进行经济处罚。

总包单位:分包单位

签字(章):签字(章): 年月日年月日

2.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篇二

关于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结合对于教师管理的规定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所有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理论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无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尽快获得教师资格证。凡无教师资格证者不得在教学一线。

经学校研究决定,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尽快考取教师资格证;学历和技能方面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教师必须达到要求。对于逾期仍未达到教师上岗条件的教师,将不能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采取转岗或待岗。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校聘教师质量。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一)挖掘机作业;

(二)装载机作业;

(三)搅拌设备作业;

(四)电工作业

(五)电焊作业;

(六)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七)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八)汽车起重机械作业; 第四条 特种作业工种包括:

装载机、挖掘机、搅拌设备、发电机等操作手。空压机及其它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场内车辆驾驶员、行车工及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三)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三)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篇四

1、关键岗位指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2、根据黔桂线扩能改造工程的施工需要,对项目经理、会计员、施工员、计划员、质检员、安全员、定额员、材料员、预算员、机械管理员、劳资员等十一大管理人员和电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桥梁装吊工、推土机司机、爆破员、潜水员、代班员等二十一个特殊工种进行培训。

3、岗位合格证书是关键岗位上岗任职的资格证书,是聘任岗位职务的主要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但必须经过岗前教育,方能在证书规定的岗位上任职。持操作证的人员应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

4、考核标准,资料管理

执行柳州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培训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从事影响工程质量及可能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识别和控制,确保所有岗位人员胜任其工作。

5、相关责任

所有从事对质量、环境、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需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特殊岗位人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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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行应知、应会培训和考试,使其具备本岗位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6、岗位合格证书由持证人所在企业统一管理、限制持证人在任职期间使用,及时记载持证人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上岗、岗位变化等情况。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本制度由项目部综合部长落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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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工地急救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篇五

由于建筑业劳动密集、人员密集的行业特点,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能否及时、正确、妥善地对伤病员进行急救,直接关系到伤病员的生命健康,抓住伤者入院前急救的宝贵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设医疗保健室,室内设床,有医务人员、保健医药箱和一些急救器材(如担架、夹板、包扎带等简单的急救器材)。

2、项目部应配备一名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班组组长为急救工作协助人员。

3、如发生事故,有人负伤,要由项目部急救员负责组织现场急救,必要时拨打120通知医院,并立即向分公司安全员和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四、项目部每季度对职工进行急救教育,宣传急救应急方法和措施。

第一、急救措施

一、外伤急救四项技术

1、止血

如动脉出血则在近心端挤压主动脉血管,如静脉出血则在远心端挤压主静肪血管。

2、包扎(略)

3、骨折固定

1)骨折的表象:疼痛、肿胀、功能障碍;

2)伤肢要急救固定,可用夹板或者其它直木板用绷带等夹紧,但不宜太紧;

3)骨折伤员切勿随意搬动或扶伤员站立行走,疑有脊椎骨折时更应注意不要搬动伤员,以免造成脊髓损伤。

4、搬运

1)上肢骨折者自已就能行走,可用扶行法搬运。

2)下肢骨折者可用担架或保持法、背负法、椅托式、双人拉车式、三人搬运法。

3)脊柱骨折伤员:用门板或其它硬板担架,搬运伤员时,使其面向下,由3—4人分别用手托其头、胸、骨盆和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到担架上,用包扎带或者其它宽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颈椎骨折、高位胸椎骨折者搬运时,要有专人牵引头部。

二、现场心肺复苏

1、心跳呼吸骤停的判断

1)意识突然丧失;

2)心音及大动脉搏动消失(最好试颈动脉);

3)呼吸停止;

4)面色苍白或转为紫绀;

5)瞳孔散大;

2、心肺复苏步骤:

1)判定意识状态、判定有无反应(拍打、轻摇、呼唤);

2)呼吸:招人协助,通知120或医疗卫生系统;

3)将病人放置适当体位:仰卧于坚实平面上,头颈、躯干无扭曲;

4)抢救者采取合适体位:跪于病人肩部水平处;

5)开放气道;

6)判定有无自主呼吸,如断定无呼吸,则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气管人工呼吸;

7)判定有无大动脉搏动,如判定无颈动脉搏动则与急救医疗系统联系并坚持心肺复苏;

8)胸部按压。

按压频率:80—100次/分

按下距离:3.8—5cm

下压及放松周期:各占50%。

胸部按压/人工呼吸:单人心肺复苏——15:2

双人心肺复苏—5:1

三、触电

1、切断并脱离电源;

2、将触电者移至通风处,平卧,松解衣带,保持呼吸畅通;

3、呼吸停止者进行人工呼吸;

4、触电者昏迷、休克可针刺人中;

5、局部灼伤应做妥善消毒、包扎处理;

6、抢救同时叫急救车。

四、中暑

1、脱离高温环境,置于阴凉通风处,宽衣解带,用凉水或酒精擦试身体进行物理降温,头部可置冰袋;

2、尚未昏迷的轻症患者给予清凉饮料、淡盐水或浓茶等;

3、昏迷者可刺人中、内关、足三里、十宣等穴位,同时注意处理患者的低血压。

4、昏迷患者在采取急救措施同时,应尽快通知医院派员急救,或立即送医院抢救。

五、人工呼吸

当病人呼吸衰竭和呼吸停止时,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要将病人置于空气流通处,解开领口、腰带,使呼吸不受阻,清除口腔、鼻腔异物,把舌头拉出,使呼吸道通畅。

1、口对口呼吸法:使伤员仰卧,术者半跪于病人头端一侧,用一手托起病人下颌,使病人张口,另一手控制病人的鼻孔,术者深吸一口气,将口贴紧病人的口部缓慢而均匀的徐徐吹入使病人胸部扩张。

2、仰卧压胸法:病人仰卧,背部垫高,使肩及枕部略低头一侧,术者跪于病人两股外侧,弯曲两肘关节,两手分放于病人两侧肋弓部拇指向内靠近胸骨下端,余四指向外向上伸展,术者身体前倾,将体重支于两手,逐渐加压于胸部,胸腔缩小,肺内缩小,肺内气体平常排出,停二秒后,身体后仰,撤除压力,空气即进入肺内,经二秒后再反复施行,成人每分钟约12—16次。

六、电击伤

1、切断电源;

2、呼吸停止而心跳存在即进行人工呼吸;

3、心跳停止但呼吸存在者,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4、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术。

七、急性中毒

在通风不良的工作环境突然晕倒时,应想到有中毒的可能,应马上采取措施,首先打开所有门、窗进行通风,然后进行抢救,如果有人在深井、地沟和难以通风的地方发生中毒,抢救时,一要有人监护,二要用机械向内送风,要戴防毒面具,以防止更多的人中毒。

八、外伤出血

外伤出血急救时一般采取两种方法,头部、身躯部位出血,一般采取压迫止血法,可用消毒的敷料或干净的手帕加压包扎制止出血。四肢出血,采用捆扎止血法,用一布条或毛巾等在出血的上方捆扎,阻止血管向创伤处输送血液,以达到止血的目的,但间隔半小时应松开一次,以防止肢体远端缺血坏死。

九、骨折的急救

1、根据伤员的局限性疼痛,功能障碍、畸形等表现就可以诊断为骨折,做必要的急救处理。

2、如有出血应立即压迫患处或用止血带止血。

3、伤肢要急救固定,可就地取材、就地固定。

4、骨折伤员切勿随意搬动或伤员站立行走,疑有脊椎骨折时更应注意不要搬动伤员,以免造成脊髓损伤,可将伤员平卧在硬板上再转送医院。

第二、常见职工病

1、苯中毒

症状:轻者起初有粘膜刺激症状,随后出现兴奋或酒醉状态,如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重者还可出现阵发性或强直性抽搐、脉细、呼吸浅表、血压下降、昏迷等,甚至发生呼吸或循环衰竭而死亡。

处理原则:1急性苯中毒—迅速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场所,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清洗皮肤,注意安静和保温,可给予葡萄糖醛酸,以增加苯代谢产物的结合和排出。2、慢性苯中毒—给予各种维生素、核苷酸类药物及皮质激素,以助恢复造血功能。

2、水泥肺

X线下主要是不规则小阴影,细小的网影和类圆形小阴影,以中下肺野居多。

3、电焊工尘肺

症状:1、肺部增大、增重、呈棕黑色,外表粗糟;2、肺膜粘连增厚;3、肺门淋巴结呈灰黑色,质软,内有散在的粉尘沉着;4、粉尘灶和结节;5、结节周围有肺气肿。

表现:咽干、咳嗽、胸闷、咳痰、胸痛等症状。

4、职业性神经肌痛

症状:工作中负担最重的肌群疼痛,常伴发血管神经痛,夜间疼痛加剧,主诉病肢感觉迟钝无力,躯干偶有节段感觉迟钝,同时有植物性神经系统的障碍,如四肢多汗厥冷、手指发绀。病肌张力降低甚至萎缩,有时可摸到圆形或椭圆形的僵硬肌肉,一般为可逆性。当停止或调换工作后,症状可逐渐消失。

第三、夏季慎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由于吃了被细菌、细菌毒素、毒物等污染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后,引起机体损害而发生中毒症状的疾病。

1、种类。常见的有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嗜盐性)食物中毒两种。

1)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在加工被污染的猪肉及内脏时,常因加热不够或切块太大,食物中心部分仍有活的细菌,食后导致中毒。另外,通过苍蝇、鼠类等污染食品及水源污染也可造成中毒。

2)副溶血性弧菌(嗜盐性)食物中毒。该菌广泛生存在近海水中,海底沉积物和鱼其类中。发病季节多在夏秋季,原因多因食用被污染的带鱼、螃蟹、墨鱼等海产品。

2、症状。均为头痛、头晕、畏寒、发热、恶心呕吐、腹泻、水样便,严重者常因脱水、酸中毒、无尿、心力衰竭而危及生命。

3、预防治疗。首先应禁止食用病畜、病禽,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对肉禽类、蛋类食品加工、储存应严防污染;不吃生的和未熟的海产品及交叉感染;生食凉拌菜;应多加食醋,因为前溶血性弧菌不耐酸,在稀释一倍的食醋中,1分钟即可死亡。

食物中毒轻者可口服氟哌酸、P.P.A、复方新诺明、黄连素片等,腹痛可口服阿托品、654—2等,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四、中暑

中暑是指人体在高温情况下,因体温调节障碍而致机体蓄积大量余热,引起体温升高、循环衰竭、水盐代谢紊乱等一系列临床表现。

1、中暑分为以下几种:

1)先兆中暑。在高温下,出现头痛、头晕、眼花、全身疲倦、无力、大汗、口渴、四肢麻木等症状。

2)热射病。具有先兆中暑症状,并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体温38.50C以上;面部、皮肤灼热发红、胸闷;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心跳加快、血压下降等。

3)热痉挛:由于出汗丢失氯化钠(盐),引起肌肉间歇性对称性痉挛、抽搐,影响呼吸。

4)日射病:在烈日下,日光中的红外线直接穿透颅骨,使颅内温度升高,损伤脑组织,可引起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烦躁不安、意识丧失,或突然昏倒、惊醒、休克。

2、中暑的预防。

1)加强通风和降温设备,隔绝热源。

2)保证充足的饮水,配备含盐冷开水、绿豆汤、汽水等,以及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

3)加强个人防护,烈日下工作时戴好安全帽,穿浅色衣服,不赤脚作业。

3、现场急救措施

1)轻度中暑,应立即让患者致阴凉通风处休息,补充清凉含盐饮料。

2)重度中暑,可用冰水或冷水进行擦澡,头部、颈部、腋下、腹股沟(大腿根部)处放置冰袋或冷毛巾,配合风扇吹风。操作应连续反复进行,同时注意应用力按摩全身及四肢,使皮肤发红,毛细血管扩张,利于散热,否则血管收缩体温反而上升。发经上述处理,症状无好转,应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第五、中毒

1、急性中毒

治疗原则是防止毒物继续进入体内,如立即离开污染场所脱去污染的衣服,清洗污染的皮肤等;解毒和排毒是根据毒物的作用特点,及时给予最有效的解毒剂。对证治疗是除了给氧、补液等常规措施外,还要注意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紊乱,积极有效地防治脑水肿、肺水肿、休克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防治急性中毒,除了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以外,还要注意加强对工人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此外,还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监测,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2、慢性中毒

6.21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篇六

关键岗位员工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关键岗位操作规范,提高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确保员工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达到岗位要求,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工作,保障公司产品质量,以利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范围:公司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

责任:人力资源部

内容:

1.关键岗位:公司所有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操作与质量控制岗位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培训方式:分内部培训与委托培训。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相关职能部门选内部讲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现场操作培训,还可采用自学等其他的形式。委外培训指将公司从事现代先进专业技术或特种作业人员送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安全知识、GMP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四大部分。

4.培训考核

4.1培训的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知识以书面考核为主,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考核;专业知识占培训考核的70%,操作技能占培训考核的30%,专业知识考核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不得低于75分为考核成绩合格;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并满足其他方面规定的要求(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经历等),则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员工上岗证》证书。

4.2委外培训则以能否将所学内容再培训他人为衡量标准,这样不仅使被派员工有学习的压力,同时又锻炼提高了员工的演讲能力。

5.《员工上岗证》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5.1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司其他关键岗位员工,需取得公司颁发的《员工上岗证》证书。方可在该岗位工作。对于第一次培训没能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者,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向本人发出黄牌警告,留岗

察看,等待第二次培训。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如第二次轮训仍不合格,应坚决予以淘汰。

5.2 对于求知欲强,参加多岗位培训踊跃,对提升自身素质有强烈意愿的员工,可持多证,作为轮岗后备人员,在晋级、加薪以及选送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参加培训持消极态度,培训考核屡次不合格的员工,应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3《员工上岗证》每三年需进行一次年检。由相关部门、生产车间的培训负责人负责将到期需年检的《员工上岗证》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三年内该员工的在岗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成绩决定该员工的《员工上岗证》是否通过年检。

5.4经培训考核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的员工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或抽查时实际水平未达到上岗资质要求者,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注销其证书。

5.5未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的人员不得在该岗位上岗操作。因无证操作造成生产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5.6《员工上岗证》证书不得交易、涂改、伪造;遗失者须向人力资源部申明作废,方可补办。

6. 组织领导

6.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管理考务工作,建立试题库,组织制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6.2岗位培训质量是持证上岗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严格把关,防止走过场,保证持证上岗管理培训收到实效。

附表一:各部门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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