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

2024-10-28

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精选7篇)

1.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 篇一

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D.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答案】A

4、下列哪个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伪造人民币的设备

B.快速记忆德语动词规则的方法 C.促进种子发芽的红外光

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2、甲乙二人于2014年5月10日就同样的面包机分别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专利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D

3、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B.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C.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原子核裂变的反应器 【答案】D

5、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复合齿轮,其特征在于将熔制的钢水浇铸到齿模内,冷却、保温后而成

B、一种药膏,其特征在于包含凡士林5%-20%、尿素10%-30%、水杨酸8%-30%

C、一种建筑沙子,其特征在于将其堆积成圆台状

D、一种葫芦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主体为葫芦型,容器上口内镶有衬套 【答案】D

6、张某和刘某同日就同样的吸尘器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张某和刘某的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

A.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X与X’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B.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C.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及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D.一项发明在实施过程中成品率低,可以确定该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答案】:A

10、关于涉及遗传资源的专利申请,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对违反法律的规定获取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B.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C.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D.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无法说明直接来源的,应当在申请文件中陈述理由 【答案】D

11、关于涉及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下列哪个情形是符合生物材料保藏要求的?

A.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第2个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进行了生物保藏,并提交了保藏及存活证明

B.申请人于申请日前2个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进行了生物保藏,自申请日起第6个月提交了保藏及存活证明

C.申请人于申请日前半个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进行了生物保藏,自申请日起第2个月提交了保藏及存活证明

D.为防止泄密,申请人于申请日前2个月在其学校的国家重点生物实验室自行进行了生物保藏,自申请日起第2个月提交了保藏及存活证明 【答案】C

12、下列写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的内容,哪个是错误的?

A.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沙发 B.产品内部设有加热装置 C.省略仰视图

D.本外观设计的形状是设计要点 【答案】B

13、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新确定申请日?

A.甲通过邮局寄交的专利申请,因邮戳不清,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收到日作为申请日,甲于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后提交了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有效证明

B.乙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3的说明,但缺少相关附图,接到审查员发出的补正通知后,乙删除了该附图说明

C.丙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缺少说明书摘要,一个月后丙补交了说明书摘要

D.丁提出的分案申请请求书中原案申请日填写错误,三天后经补正符合规定 【答案】D

14、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

B.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受理针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请求

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利代办处受理所有专利申请

D.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本辖区内的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答案】 A

21、下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动修改,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

B、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

C、超出修改期限的修改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律不予接受

D、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 【答案】A

22、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下列哪个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A.专利申请视为撤回的决定 B.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C.不予受理专利申请的决定

D.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决定 【答案】

B

23、某件被驳回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甲、乙,发明人为丙、丁。下列哪个复审请求应当被受理?

A.甲和乙中任何一人或者其二者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B.丙和丁中任何一个或者其二者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C.甲和乙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D.甲、乙、丙、丁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答案】C

24、复审请求人甲某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个修改符合相关规定?

A.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的类型由方法修改为产品

B.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增加了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C.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中的一个技术特征删除

D.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说明书中相应技术方案的特征补入到权利要求1中 【答案】D

25、在下列哪个情形下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A.请求人请求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B.专利权人未提交口头审理回执,也未参加口头审理

C.当事人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D.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答案】C

26、复审请求人丁某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后,其下列哪个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A.丁某不参加口头审理,委托两名专利代理人参加

B.丁某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不参加口头审理

C.丁某未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在指定日期参加口头审理

D.丁某与其委托的四名专利代理人在指定的日期参加口头审理 【答案】D

27、某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08年8月1日,优先权日为2007年9月1日,公布日为2009年1月1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3月1日。该专利权的期限届满日是哪一天?A.2027年9月1日 B.2028年8月1日 C.2029年1月10日

D.2032年3月1日 【答案】B

28、下列关于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专利权人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

B.专利权人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

D.当事人对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上诉 【答案】A

29、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包括a、b、c、d四个特征,其中a、b、c三个特征属于必要技术特征。未经甲公

B.已享受过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C.不是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的专利申请 D.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 【答案】ABCD

33、对于共有的专利权,在共有人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下列哪些行为必须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A.专利权的转让 B.专利权的普通实施许可 C.以专利权入股

D.专利权的出质 【答案】 ACD

34、某公司员工张某执行本公司任务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其公司就该发明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公司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张某奖金

B.该公司给予张某的奖金数额最低不少于3000元

C.该公司如果自行实施该发明专利,则应当从实施该发明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予张某

D.该公司如果许可他人实施该发明专利,则应当从收取的许可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张某 【答案】ABCD

35、关于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

B.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C.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

D.合伙人应当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答案】ACD

36、李某是某专利代理公司聘用的专职专利代理人,其在任职期间的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A.受该代理公司的指派,到一家制药公司从事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B.以个人名义对来该代理公司任职之前完成的一项研究成果提出专利申请

C.在该代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接受张某的委托,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D.与朋友私下交谈时提及了所代理的他人案件的发明创造的内容 【答案】BCD

37、下列哪些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A.帽子上的绢花造型设计

B.通电后才显示的霓虹灯的彩色图案 C.饼干的月牙形设计

D.餐巾扎成的玫瑰花形状 【答案】ABC

38、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2月5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3月6日。下列哪些技术构成了该申请的现有技术?

A.2013年3月出版的国外某科技专著上公开的与该申请相关的技术

B.2013年2月在欧洲公开使用的与该申请相关的技术

C.2013年3月6日在国内某期刊上公开的与该申请相关的技术

D.2013年2月5日在国内某展览会上公开的与该申请相关的技术 【答案】:BD

39、一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2月1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3月5日。下列记载了相同发明内容的专利文献哪些构成该申请的抵触申请?

A.一件西班牙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11年10月15日,公开日为2013年5月6日

B.一件在韩国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其国际申请日为2011年9月8日,国际公布日为2013年3月8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4年4月8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14年8月8日

C.同一申请人于2013年1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3月6日

D.美国某公司在中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13年3月1日,公开日为2014年9月1日 【答案】:BCD

40、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部件a,b和c。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部件d。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部件e。

为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不会影响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A.公司提出的是该仿古瓷砖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B.公司提出的是关于该仿古瓷砖外部构造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公司提出的是关于该仿古瓷砖原料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原料配方无法从瓷砖中分析得出

D.公司提出的是关于该仿古瓷砖的制备方法专利申请 【答案】CD 备注:赵霞2008

知识点:使用公开

依据: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法第二十三条、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2.2

43、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将已知的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用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取得了预料不到的疗效,其权利要求书如下:“1.阿司匹林在制备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

2.用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阿司匹林。” 一份现有技术文献公开了阿司匹林用作解热镇痛药物的用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阿司匹林属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药物,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

B.用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阿司匹林具有预料不到的疗效,权利要求2具备创造性

C.阿司匹林在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方面的新用途并未改变阿司匹林的成份结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

D.权利要求1的用途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具备创造性 【答C.对比文件3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200~500℃,则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3不具备新颖性

D.对比文件4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450℃,则权利要求1和案】:AD

44、下列哪些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A.一种南水北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照地形地貌的特点,由丹江口水库引水,自流供水给黄淮平原地区

B.一种手工编织地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旧毛线和粗帆布为原料经手工编制而成

C.一种微型机器人,其特征在于用于外科手术中

D.一种纹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纹眉针刺入皮肤,注入纹眉液 【答案】:AD

45、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温度为200~500℃。

2.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铝钛合金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温度为350℃。”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比文件1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400~700℃,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B.对比文件2公开的铝钛合金的生产方法中加热温度为500~700℃,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4均不具备新颖性 【答案】 AB

46、以下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一项发明只有在具备新颖性的前提下,才判断其是否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

B.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C.具备创造性的发明一定具备新颖性 D.从属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答案】:BC

47、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将两件产品的外观设计认定为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A.互为镜像对称的两张电脑桌 B.难以察觉细微差异的两扇百叶窗,其差异仅在于具体叶片数不同

C.形状、图案和色彩均相同的两个玻璃杯子,其区别仅在于一个是钢化玻璃的,一个是普通玻璃的

D.形状、图案和色彩均相同的浴巾和地毯 【答案】ABC

48、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下列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A.发明名称:一种离心分解装置 B.发明人:XX大学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钢笔,其特征在于,所述帽夹是塑料的。”

上述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哪些是不正确的?

A.权利要求2 B.权利要求3 C.权利要求4

D.权利要求5 【答案】B C D

5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散热装置,包括进气管、出气管和散热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箔为金属(铝)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管的形状如附图1所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箔为金属箔,最好为铜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的形状为螺旋状。”

上述权利要求中哪些存在撰写错误? A.权利要求2 B.权利要求3 C.权利要求4

D.权利要求5 【答案】ABC

53、下列关于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概括的技术方案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B.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从属权利要求也必然能得到支持 C.只要将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拷贝到说明书中,就可以克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

D.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答案】A D

54、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附图,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摘要附图应是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能够反映技术方案的附图

B、如果说明书文字足以清楚的描述所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可以没有附图

C、说明书附图可以是彩色照片 D、结构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允许有两幅摘要附图 【答案】BCD

55、下列在请求书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哪些是正确的?

A.方凳 B.MP3 C.小型书桌

D.地、空两用飞行汽车 【答案】AD

56、下列选项中的发明哪些一定具有单一性?

A.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的多项发明 B.具有相应的技术特征的多项发明 C.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多项发明 D.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的多项发明 【答案】CD

57、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灯丝A。

2.一种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B。

1A、专利权人针对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提请行政复议

B、专利权人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的,可以请求更正

C、已经终止的实用新型专利不属于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

D、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答案】BD 68、下列有关代表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多个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B.多个申请人提出电子申请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人

C.申请人为单位的,其联系人为代表人

D.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 【答案】AB 69、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下列哪些程序?

A.专利申请的初审程序 B.授予专利权程序 C.放弃专利申请权手续

D.变更专利申请权手续 【答案】ABCD

70、下列有关国防专利申请和国防专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

B.经主管部门批准,国防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国防专利权

C.国防专利申请人在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时,可以对其国防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D.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国防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工作 【答案】AC

71、张某于2014年3月2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张某发现该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缺少图2,并于2014年3月20日补交了附图2。该发明专利申请于2014年10月25日公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2014年3月2日

B、应重新确定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3月20日

C、该发明专利申请破坏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D、该发明专利申请构成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答案】BCD

72、下列关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哪些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3D.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陈述专利权应维持有效的意见 【答案】ABCD 78、下列哪些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A.权利要求书没有清楚地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B.PCT申请经修改后的授权文本,其要求保护的范围超出了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

C.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 D.授权的多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答案】ABC 79、甲于2013年3月5日针对乙的某项发明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以下哪些情形下,乙可以在答复期限内对权利要求作出合并式修改?

A.针对甲于2013年4月7日补充提交的美国专利文献

B.针对甲于2013年4月2日补充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其中增加了权利要求1缺必要技术特征的理由但没有补充证据

C.针对甲的无效宣告请求书 D.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引入的理由 【答案】BCD 80、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简要说明进行修改

B.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

C.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

D.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答案】ABC

81、甲针对乙的某项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哪些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A.乙要求同甲当面质证和辩论 B.甲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C.甲需要实物演示

D.乙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答案】ABCD

82、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交了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在之后的1个月内补充提交了台湾专利文献。两个月后,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了《化工原料手册》、台湾专利文献公证书和韩国出版的专业杂志文献及其译文。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提交的下列哪些证据会予以考虑?

A.请求人口头审理之前提交的上述台湾专利文献

B.请求人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上述韩国出版的专业杂志文献及其译文

C.请求人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上述《化工原料手册》和台湾专利文献公证书

D.请求人提交的上述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 【答案】ACD

83、李某对张某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X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质权自2012年3月1日起生效 B.质权自2012年3月5日起生效 C.专利权的转让自2012年5月10日起生效

D.专利权的转让自2012年5月17日起生效 【答案】BD 89、甲公司就一项手术刀于2010年6月10日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9月29日获授权。乙公司2010年8月15日自行研制出了相同的手术刀,于2010年9月29日前完成了生产制造的准备。未经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于2010年10月开始制造该手术刀,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了丁医院使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B.乙在专利授权前已经做好了生产制造的准备,其制造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C.丙的销售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D.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其使用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答案】AC 90、甲公司拥有一项雨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该专利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给当地的丙酒店使用,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向重庆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丙酒店

C.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C.乙公司获得强制许可后,无须向甲公司交纳专利使用费

D.乙公司获得强制许可后,应当将制造的药品全部出口到X国 【答案】BD

97、某PCT申请的国际申请日为2009年10月2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2年2月26日。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申请应当视为2012年2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

B.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外观设计作为保护类型

C.申请人不能在该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提出新的优先权要求

D.如果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专利权的期限自2009年10月26日起计算 【答案】CD

98、某中国申请人于2012年2月26日就其在中国完成的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PCT国际申请。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PCT国际申请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因此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B.申请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PCT国际申请的相关事务

C.申请人应当在2014年2月26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D.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申请人可以选择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AD 99、下列关于PCT国际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国际申请,也可以向国际局提交PCT国际申请

B.不能就外观设计提出PCT国际申请 C.中国国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PCT国际申请,可以指定欧洲专利局进行国际检索

D.PCT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必须经过国际初步审查 【答案】AB 100、某专利文献扉页上印有“CN100378905 A”,由此专利文献号可以分析出下列哪些信息?

A.这是一篇中国专利文献 B.这是一篇实用新型专利文献 C.该专利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 D.第一位数字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 【答案】AD

2.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 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 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 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 规范执业行为, 严格行业自律, 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 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 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 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 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 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 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 品行良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 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 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 (试行) 》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 受刑事处罚的 (过失犯罪除外) 。

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 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 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五) 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六)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 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 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 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 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 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 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 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 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 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章程、合伙人或者股东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 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变更, 同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变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生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现专利代理机构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应当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十一条专利代理机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信息应当与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第十二条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 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 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申请。经审查同意的, 应当将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及标识牌交回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停业或撤销手续。

第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在本省内设立办事机构的, 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代理机构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 应当在获得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 向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 由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四条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

(二) 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

(三) 未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第十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2名以上由专利代理机构派驻或者聘用的专职专利代理人;

(二)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 办事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办事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和“办事处”组成。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可以附加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的其他条件和程序, 并将有关规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不得以其单独名义办理专利代理业务, 其人事、财务、业务等由其所属专利代理机构统一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办事机构的业务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专利代理机构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 其办事机构应当接受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办事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 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 向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经批准的, 由该知识产权局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同时抄送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 其办事机构应当同时终止。

第三章专利代理人的执业

第十九条专利代理人执业应当接受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聘请任用, 并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第二十条专利代理机构聘用专利代理人应当按照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受聘的专利代理人订立聘用协议。订立聘用协议的双方应当遵守并履行协议。

第二十一条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 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三) 不具有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 并参加上岗培训;

(四) 由专利代理机构聘用;

(五) 颁发时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六) 品行良好。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三) 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四) 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 (试行) 》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 受刑事处罚的 (过失犯罪除外) 。

第二十三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申请表;

(二)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四) 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

(五) 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 应提交该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

(六) 首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执业证的, 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经审核,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为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专利代理机构辞退专利代理人的, 应当提前30日通知该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辞职的, 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代理人解除聘用关系的, 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收回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出具解聘证明, 并在出具解聘证明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 应当在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同意之日起的10日内, 收回其全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当在颁发、变更或者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的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上报有关材料, 同时抄送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第二十九条未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专利代理人的名义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第三十条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 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

第四章专利代理监管

第三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提交和公示, 并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的公示。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上述提交和公示工作。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及自律规范对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 专利代理机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姓名、合伙人或者股东姓名、专利代理人姓名、从业人数;

(三) 合伙人或者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四) 专利代理机构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五) 设立办事机构的信息;

(六) 专利代理机构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宣告、诉讼、质押融资等业务信息;

(八) 专利代理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

(九) 其他应当予以报告的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自每年4月1日起公示;专利代理机构选择公示第七项至第九项信息的, 同时予以公示。逾期提交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 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中不予公示的内容保密。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 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后予以更正。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代理机构公示的信息虚假的, 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举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并进行公示:

(一) 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者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 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责令的期限提交有关专利代理机构信息的;

(三) 擅自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的;

(四) 擅自设立办事机构的;

(五) 不再符合设立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其整改, 期限届满仍不符合条件的;

(六) 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案件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委托的;

(七) 以自己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

(八) 疏于管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

专利代理机构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第三十八条专利代理机构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满3年仍不符合规定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并进行公示。

专利代理机构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第三十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信息公示情况和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当年的检查监督报告。

第四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代理机构数量, 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抽查或者普查。

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代理机构20家以下的, 进行普查;专利代理机构21家以上50家以下的, 每年抽查不少于20家;专利代理机构51家以上的, 每年抽查不少于30家。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查, 可以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进行实地检查。

第四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一)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设立条件;

(二) 专利代理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三) 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信息是否一致;

(四)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五) 专利代理人是否符合执业条件, 其执业活动是否符合执业规范。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检查监督时, 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发现专利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应当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时, 应当将检查监督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由检查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检查监督, 接受询问,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3.才市看好专利代理人 篇三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在参考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如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的基础上,草案将“专利代理人”的称谓变更为“专利代理师”。

何为专利代理人

顾名思义,“专利代理”是指把当事人的创造发明向知识财权局申请专利,或代为办理当事人其它专利事务。专利代理人,是经特定考核并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被专利代理机构聘用、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

专利代理人架起了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局之间的桥梁。专利代理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发明人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帮助发明人撰写申请书;对专利局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辩、补正;遇到纠纷时,帮助发明者应对法庭诉讼: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等。

因此,专利代理人通常也被称为“第二发明人”。因为发明人的发明创造是否能得到专利权,是依靠专利申请来完成的,而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专利代理是一项带有法律性的技术性极强的工作,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科技人员和没有技术背景的法律工作者都很难较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所以,这个行业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每代理一项专利都有很多东西需要从头学起。

职业前景广

作为世贸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的知识产权协议,与其相关的专利代理人职业发展前景极为广阔。在国外,该职业不仅受重视而且收入很高。1994年德国专利代理人的收入排在律师、医师之后,列第三位,而1997年上升到了第一位。

目前我国的专利代理人主要收入来自业务提成,每笔业务提成比例在35%左右。据了解,在国内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大约4500-5500元,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在2000元左右。曾有人粗算过一笔账,每做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可获大约700-2000元的提成:专利诉讼案件,则一般根据案件标的,由双方协商代理费用,收入相当可观。

由此推算,一个普通专利代理人平均年薪应该在10多万元。比如,只为发明专利申请写文书,每件的报酬就在2000元左右,而且不设上限。做得好的代理人,年薪可达20多万元甚至上百万,刚入门的新手,年薪也会在6万-1 2万元之间。随着入世后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增加,专利代理事务与国际接轨,专利代理人的薪酬待遇上升的潜力十分巨大,专利代理人将成为炙手可热的新一代“金领”。

人才缺口大

专利保护已不仅仅是保护自己产品的方法,更是挤压竞争对手的有效手段。发达国家在取消了关税壁垒以后,已转向通过专利技术壁垒来限制对本国企业不利的产品进入自己的市场。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及发明人已经意识到拥有专利的重要性,纷纷开始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争得市场份额和市场优势。2009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为97.7万件,其中约占70%的专利申请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和提交,同比增长17.9%和41.2‰中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高卢麟指出,这几年是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历史上的最好时期之一,发明专利将保持大幅度的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利代理人不得自行接受委托处理专利事物,而必须受聘于专利代理机构,接受机构委托从事专利业务。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专利代理机构约800家,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共有11000多人,执业专利代理人6400余人。随着企业对专利申报、咨询需求的增加,专利代理服务业务量激增,现有的专利代理人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且今后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会与日俱增,更多的发明成果需要专利代理人协助发明人,或单位把发明创造变为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相关的权利,专利代理人也将越来越吃香。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专利代理职业缺口较大。截至2008年底,美国共有3.8万专利代理人,占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一,而我国专利代理人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仅有二十万分之一。同时,专利代理人资格门槛却很高,每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大约只有10%,持证专利代理人将出现更大的缺口。

怎样培养专利代理人

要想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抢占商机,除了在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上增加投入以外,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也是重要武器。当前,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发展战略。但从我国情况来看,现有的780多万家大小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有2000多家,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

因此,在科学技术、知识经济迅猛发展和我国入世的新形势下,我国迫切需要一批能够熟练掌握和驾驭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具有国际战略眼光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及一支懂技术、懂法律、懂外语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队伍。但我国目前还缺乏完善的专利人才培养体系,只是简单采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作为专利从业资格衡量的尺度。完善专利人才培养体系,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已迫在眉睫。

政策扶持。2010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志敏曾表示,专利代理人力量不足、区域分布不均、行业监管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已阻碍了我国专利申请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他建议我国《专利代理条例》应当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从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体现国家对专利代理行业的重视和扶持。他认为,我国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政策,在税收及人才吸引政策等方面给予专利代理行业必要的倾斜和扶持。同时,改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一刀切”的模式,实行国家、地方“双轨制”。在确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地方专利代理行业发展需要,适当降低地方合格分数线。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可分为国家级、地方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系统的培训机制和健全的激励制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我国应建立和完善专利代理行业人才培训机制,加强专利代理业务培训,特别要培养高层次专利代理服务人才;建立专利代理人等级考试制度,明确划分专利代理人的执业等级并与代理收费挂钩,激励专利代理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以老带新。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提高实战能力,是加速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的有效途径。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在2005年,就举办了上

海市首届专利代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首批参加培训的140多名学员中,有相当部分来自生物医药、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具备工科背景,学历层次也比较高。然而,要想真正掌握专利文献撰写的技巧,只掌握相关知识还不够,还必须经过几年实践的磨练。为此,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又举办了“上海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与发展研讨会暨首届专利代理人培训班总结与拜师仪式”,为学员和一批有丰富经验的老专利代理人牵线搭桥,采用“拜师学艺”的传统方式,使学员在老师的指导下,深入到知识产权一线工作中去,在实践中积累实战经验,从而缩短高素质专利代理人的培养时间,尽快培养一支与国际接轨、符合国内企事业单位需求的高素质专利代理人队伍。

考试“人性化”。一些人可能具有专利代理方面的实战能力,却无法通过考试,这也是中国专利代理人才缺乏的原因之一。美国1997年取消了专利代理人考试中的文书撰写,目前每年的通过率为50%-60%左右,比中国10%的通过率高很多。在美国的专利代理人考试过程中可以看参考资料,业内人士认为这个考试考察的不是记住多少内容,而是通过相应法律条规找到解决方法的能力。但在中国,除了要通过考试,还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两年。而在美国,不需要有执业经验,只要通过考试就可以了。同时,外籍居住者也可以在美国进行专利代理人考试,前提是他在本国已经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美国公民也可以在有相同政策的其他国家考试,而中国在这方面并没有放开。这样看来,美国的专利代理人考试制度与中国的相比,颇显“人性化”。

校地联合。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将筛选服务质量高、业务能力强、社会信用度高、规模相对较大的专利代理机构与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有关高校建立“知识产权方向硕士培养点”,为全市专利代理服务业提供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培训与输送渠道;与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联合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养生物制药、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等领域专利代理高级人才;加大引进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内一流专利代理人才支持力度,重点引进具有理工科基础、掌握管理和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专利代理人才。

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素质要求

专利代理人应该有理工科的专业背景,最好有从事科研产品开发的经验,这样才容易与发明人产生共鸣。专利代理人能否理解申请人的技术内容、发明要点、正确划分专利的保护范围等,是一个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好坏的前提,也是今后申请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另外,还应该善于归纳,懂得用专业术语描述发明人的产品。此外,他还应该有法律方面的知识,一旦发明人的产品涉及侵权、纠纷等问题,要上法庭,他对相应程序会比较了解。同时,专业英语要过关,因为他要帮助发明人查找资料,而很多资料都来自国外。与人交往的能力对于专利代理人来说也是应有的素质,他需要与发明人做好沟通,这是承担专利代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专利部主任万学堂认为,专利代理人所从事的是一个以勤劳、智慧、诚信为特点的职业。好的专利代理人不但能进行专利案代理,有能力对专利进行市场运作,还要具有较好的社会经验与社会关系。可见,专利代理人属于复合型人才,要求综合素质非常高。

4.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 篇四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甲公司

B.甲公司和张某 C.张某

D.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答案】C

3.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4.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A.2017年7月4日 B.2017年8月4日 C.2017年8月17日 D.2017年8月24日 【答案】C

5.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

B.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C.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答案】C 6.专利代理人李某在代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由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其所在的代理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李某追偿 D.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答案】C 7.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下列哪种手续?A.提出专利申请B.委托专利代理C.转让专利申请权D.答复补正通知书 【答案】D

8.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B.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C.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D.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室的专利申请,以收发室收到日为申请日 【答案】B

9.以下哪种情况不需要进行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A.外国公司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 B.外国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提交PCT国际申请 C.中国公司将在中国完成的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 D.中国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外观设计向外国申请专利 【答案】D

10.申请人于2017年6月1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出一份PCT国际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6月9日收到该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但未提交摘要,且未在请求书上签字。后申请人于2017年7月6日补交经申请人签字的请求书替换页,于2017年7月7日补交摘要,则该PCT申请的国际申请日是? A.2017年6月1日 B.2017年6月9日 C.2017年7月6日 D.2017年7月7日 【答案】B2017年6

11.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3月29日,优先权日是2016年4月11日。国际检索单位于2017年7月17日将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规定,对权利要求书提出修改的最晚期限是? A.2017年8月11日 B.2017年9月17日 C.2017年10月15日 D.2018年2月11日 【答案】B 12.PCT国际申请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如果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部分纸页在()以上,申请人可以只提交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A.100页B.200页C.300页D.400页 【答案】D

13.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如果没有附图,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如何处理? A.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交附图 B.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交附图 C.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D.予以处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答案】C

14.下列哪一主题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A.一种生活晾绳 B.动物标本 C.一种玻璃水

D.织物中掺入荧光粉而形成的荧光织物 【答案】A

15.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期间请求对该专利申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应此请求作出评价报告

B.对于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权作出评价报告

C.专利权人对于应其请求作出的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由利害关系人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评价请求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再次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D.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请求人可以查阅并复制该评价报告

【答案】D

16.下列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是? A.图片的绘制使用双点划线来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 B.在图片中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剖切方向

C.对需要依靠衬托物来清楚显示产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拍摄照片时保留了衬托物 D.对产品设计中不要求进行专利保护的结构采用虚线绘制【答案】D

17.下列哪个情形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述的“现有设计特征”? A.现有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要素或者其结合 B.现有设计的产品名称

C.现有设计的某组成部分的设计

D.现有设计整体外观设计产品中的零部件的设计 【答案】B

18.下列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所涉及内容的是?

A.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或者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B.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客体 C.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D.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答案】C

19.以下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一种超强超短激光及其发生器均可获得发明专利保护 B.塑料薄膜和其制备方法均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C.带有人民币图案的窗帘的外观设计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D.以上说法都错误 【答案】D

20.关于现有技术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仅限于纸件出版物

B.云南白药的保密配方一旦泄露,即属于现有技术

C.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馈赠和交换不属于使用公开 D.印有“内部资料”字样的出版物一定不属于公开出版物 【答案】B

2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两件发明专利申请甲、乙,如果甲申请构成了乙申请的抵触申请,以下哪个说法正确?

A.甲申请只需摘要中记载了乙申请权利要求书内容即可构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 B.甲申请可以是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 C.甲申请可作为评价乙申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D.甲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与乙申请的申请人不同 【答案】B

22.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智能手表,申请日为2016年7月18日,以下关于宽限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于2016年5月1日未经申请人甲的同意泄露其专利申请的内容,申请人甲于2016年7月28日得知此事,其应当在2016年10月28日之前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并附具证明材料

B.甲于2016年1月1日在第X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并于2016年2月1日在广交会上公开展出了其智能手表,则该申请仍可以享有宽限期

C.甲于2016年2月1日在第X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2016年3月1日提出了专利申请,但由于甲提出宽限期声明,甲仍可以取得专利权

D.甲于2016年2月1日在第X届全国电子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该智能手表的技术方案,乙独立做出了同样的智能手表,并在2016年3月1日提出专利申请,但2016年2月1日智能手表技术方案的公开破坏了乙的申请的新颖性,乙的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答案】D

2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医生处方具有实用性

B.一种烹调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C.一种通过化学试剂诱导微生物随机突变产生新微生物菌株的方法,具有实用性 D.从某县某地的土壤中分离筛选出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微生物,具有实用性 【答案】D

24.以下哪种撰写方式不会导致所在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 A.组合物中含有20%-35%(重量)组分A B.传动器由金属制成,最好是铜 C.化合物A和化合物B在高温下反应

D.操作温度为30-60摄氏度,例如45摄氏度 【答案】A 25.一项被驳回申请有多个申请人和多个发明人,关于其复审请求的下述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任何一个或几个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都应当被受理 B.任何一个或几个发明人提出复审请求都应当被受理 C.只有所有的申请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才应当被受理

D.只有所有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才应当被受理 【答案】C

26.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下列哪种程序进行救济? A.复议程序 B.复审程序 C.申诉程序 D.异议程序 【答案】B

27.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 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答案】C

28,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依()而启动的程序。A.申请提交之后申请人的请求 B.申请审查中专利局的职权

C.公告授权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职权 D.公告授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请求 【答案】D

29.无效宣告理由仅限于以下哪项规定的理由? A.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B.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C.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 D.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答案】B 30.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交的证据有技术设计图纸,在一个月内补充的证据有日本专利文献及其中文译文,并在口头审理时提交了硕士论文、《光电技术手册》和技术人员的书面证言作为证据,请求人结合上述证据详细阐述了被请求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以下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对请求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考虑

B.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证据均不予考虑

C.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硕士论文和《光电技术手册》予以考虑 D.专利复复审委员会应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书面证言不予考虑 【答案】D

31.下列关于发明人、设计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在其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有权获得奖励. B.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不公开自己姓名的权利

C.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D.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在其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无权自行实施 【答案】ABCD 32.李某作为发明人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创造,其所在的甲公司就此项发明创造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那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提出专利申请后,李某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则应当提交李某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声明 B.在提出专利申请时,李某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则应当在请求书“发明人”一栏所填写的李某姓名 后注明“(不公布姓名)”

C.李某不公布其姓名的请求被批准后,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专利单行本中不公布其姓名,但在专

利证书中公布其姓名

D.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李某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则李某的请求将视为未提出 【答案】ABD

33.下列哪些情形中专利申请人的填写不符合规定?

A.正式全称为北京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在提交的专利申请中,专利申请人一栏填写的

是“北京某电子公司”

B.某大学提交的专利申请中,专利申请人一栏填写的是“某大学科研处”

C.外国某大学教授约翰·史密斯提交的专利申请中,专利申请人一栏填写的是“约翰·史密斯教 授”

D.张某在其提交的专利申请中,专利申请人一栏填写的是其笔名“风行” 【答案】ABCD

34.下列哪些人可以在中国申请专利? A.在法国境内设有营业所的泰国人 B.在我国境内只设有代表处的英国公司 C.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所的无国籍人 D.营业所设在德国的企业 【答案】ABCD 35.某公司员工王某在本职工作中独立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该公司就该发明创造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在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将王某和总经理李某署名为共同发明人。在发明专利权授予1年后,发给王某5000元人民币作为奖金。此外,该公司每年从获得的实施许可费200万元中拿出10万元和1万元分别支付给王某和李某作为报酬。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给予王某奖金的时间符合法定期限 B.该公司不应当将李某署名为发明人

C.该公司给予王某5000元的奖金符合法定标准 D.该公司给予王某10万元的报酬符合法定标准 【答案】BC

36.以下哪些说法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A.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发明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许诺销售其专利产品 B.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方法发明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与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相同的产品 C.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D.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 【答案】BD 37.在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时,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A.上海一家国有企业与美国一家公司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一家日本公司

B.北京某大学教授王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其在英国期间,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一家英国公司

C.重庆某民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其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一家韩国公司

D.天津市民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其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一家在中国内地注册的外资公司 【答案】AB

38.下列哪些情况下,专利权质押合同不予登记? A.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B.专利权已经终止的

C.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D.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答案】ABCD 39.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他人使用该发明不支付适当费用的,在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可以起诉。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在授权前专利权人已经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该发明,诉讼时效从授权之日起计算

B.诉讼时效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他人使用该发明之日起计算

C.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1年D.诉讼时效从他人使用该发明之日起计算 【答案】CD

40.下列关于专利权的期限计算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分案申请获得专利权后,其专利权的期限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算

B.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获得授权后,其专利权的期限自国际申请日起算 C.享有外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其专利权的期限自优先权日起算 D.享有国内优先权的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其专利权的期限自提出申请之日起算 【答案】BD 41.刘某于2015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于2016年7月到某代理公司工作,2017年9月申请获得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刘某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A.刘某作为申请人于2016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B.刘某在该代理公司任职期间,到另一家专利代理公司兼职从事有关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工作

C.刘某在该代理公司任职期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代理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将该专利申请的内容告诉了其好友

D.刘某在该代理公司任职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接受好友的委托,代理其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收取了代理费 【答案】AC

42.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A.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B.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C.验资证明

D.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答案】ABD

43.以下哪些情况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A.未在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而造成视为撤回的如何办理手续? A.申请人应当于2017年6月20日前办理补正手续

B.办理该手续时应当提交修改后的请求书以及该生物材料的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C.该申请中,保藏日期晚于最早优先权日,因此生物材料的内容不能享有任何优先权 D.申请人可以声明撤回部分优先权要求或者声明该保藏证明涉及的生物材料的内容不要求享有优先权,以满足保藏日的要求 【答案】ABD

48.以下哪些期限是以申请日起算的? A.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时间 B.专利权的期限 C.专利的计算

D.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的期限 【答案】BC

49.2017年4月1日之后,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案卷内容包括?

A.申请文件以及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B.公布文件

C.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D.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 【答案】ABCD

50.以下关于电子申请的特殊规定正确的是? A.电子申请的代表人应当是电子申请的注册用户

B.电子申请的各种手续应当以电子形式提交,必要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纸件原件 C.电子申请受理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以及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

D.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答案】ABCD 51.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一件PCT国际申请没有满足发明单一性的要求,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检索附加费的,国际检索单位应当宣布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B.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检索附加费的,国际检索单位应当对国际申请的全部权利要求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C.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检索附加费和异议费的,如果异议成立,检索附加费和异议费将被退回

D.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检索附加费的,且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未按规定缴纳单一性恢复费的,申请人不得提出分案申请 【答案】BCD

52.在PCT国际申请体系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以下哪些职能? A.受理PCT国际申请

B.负责PCT国际申请的公布出版

C.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

D.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制定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 【答案】ACD

53.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允许申请人在国家阶段提出复查请求的情况包括? A.受理局拒绝给予国际申请日

B.受理局宣布国际申请已被视为撤回 C.国际检索单位宣布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D.国际局由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国际申请的登记本而宣布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答案】ABD

54.对于一件涉及生物材料的PCT国际申请,如果申请人请求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应当在国际阶段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作出说明,包括保藏单位名称和地址、保藏日期、保藏编号

B.申请人应当在进入声明中指明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文件以及在该文件中的具体记载位置

C.申请人未在进入声明中指明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应当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D.申请人应当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的,该申请视为撤回【答案】AB

55.申请人在韩国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5年3月2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办理了恢复优先权手续,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日是2014年2月14日。该PCT国际申请于2016年8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专利权的期限自2014年2月14日起计算 B.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增加一项新的优先权,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4月11日

C.对于一项因在国际阶段未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进入声明中仍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而被视为未要求的优先权,申请人可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请求恢复该项优先权 D.如果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件中国国家申请,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 【答案】CD

56.关于PCT国际申请在中国国家阶段提交的译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应当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中的文字的译文

B.审查基础文本声明中提及国际阶段的修改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修改文件的译文

C.申请人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准备工作之前,或是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提出改正译文错误

D.基于国际申请授予的专利权,译文有误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时的保护范围为准 【答案】ABC

57.下列关于PCT国际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可以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PCT国际申请,也可以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

B.国际初步审查程序是PCT国际申请的必经程序

C.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是国际单位对作为国际申请主题的发明是否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D.有些PCT国际申请的主题,如原子核变换方法,即使国际单位经检索认为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也无法在中国获得专利权 【答案】ACD

58.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6月1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办理了恢复优先权手续,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日是2016年5月14日。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9年1月14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 B.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20年2月1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 C.该PCT申请如果要求获得发明专利,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9年5月14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D.该PCT申请如果要求获得发明专利,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20年6月1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答案】AD

59.下列有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授权公告之日起计算

B.在初步审查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实用新型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 C.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出 D.对于不需要补正就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直接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答案】BCD

60.涉及实用新型的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文件提出的修改属于主动修改,专利局应予以接受

B.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基础 C.分案申请可以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基础

D.申请人在修改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时,即使是对明显错误的更正,这样的修改也将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答案】ABCD

61.关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将若干一次性水杯摆放成有利于运动员拿取的楔形,这样的水杯造型产品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B.含有无确定形状的水银或酒精的温度计,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C.一种带有棱柱形蜡烛的音乐开关,随着蜡烛的熔化变形而实现电路的转换,该开关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D.堆积成圆台状的建筑沙子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答案】BC 62.李某于2015年4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关于塑料肥皂盒的实用新型申请,该肥皂盒底部具有用于排出积水的椭圆孔,该申请于2015年7月15日获得授权公告,在后续评价该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过程中,下列哪些技术文献不适于作为判断该专利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A.由某企业于2015年3月23日提出申请、并于2015年9月28日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公开了一种具有长方孔的储物盒,长方孔用于排出积水

B.于2014年3月公开的某美国专利文件,其公开了一种底部具有椭圆形开孔的齿轮箱,椭圆形开孔用于通风散热

C.于1994年5月出版的某塑料行业期刊,其中一篇文章介绍了一种注塑成型设备,并公开了使用该设备制造底部具有排水槽的肥皂盒的工艺过程

D.于2013年8月公开了中国专利文件,其公开了一种与洗手池固定在一起的陶瓷肥皂盒,该肥皂盒底部具有镂空的排水孔 【答案】AB 63.下列在请求书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哪些不正确? A.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B.手动工具

C.祛皱美白精华素包装瓶 D.小米运动手环 【答案】BCD

64.下列各图是一款食物料理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视图,已知主视图和立体图正确,下列哪些视图明显错误?

A.左视图 B.右视图 C.俯视图 D.仰视图

【答案】ABCD

65.下列哪些内容可以在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写明? A.一个玻璃水杯,写明该产品由透明材料制成

B.一套茶具,写明套件1为茶壶,套件2为茶杯,套件3为茶碟 C.一款汽车,写明其为新能源动力驱动

D.一幅花布,写明其单元图案为四方连续无限定边界并请求保护色彩 【答案】ABD

66.下列选项哪些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 A.“王者荣耀”游戏界面 B.带有网格设计的屏幕壁纸 C.手机开机画面设计 D.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 【答案】ABCD

67.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是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A.仅在于具体的叶片数不同的两个百叶窗 B.仅在于底部的支脚设计不同的两个冰箱 C.一个正方形包装盒和带有相同图案和色彩的圆形包装盒 D.电影院中五连排座椅和十五连排座椅 【答案】ABCD 68.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中的合法权利的类型是包括以下哪些? A.商号权 B.在先专利权 C.肖像权 D.著作权 【答案】ACD

69.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下列哪些属于利害关系人? A.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B.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C.无效宣告请求人 D.被控侵权人 【答案】AB 70.下列有关说明书摘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说明书摘要仅是一种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效力 B.说明书摘要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 C.说明书摘要不能用来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有附图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 【答案】ACD

71.下列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不能清楚表明其类型的是? A.用于钢水浇铸的模具

B.空调作为空气净化机的应用 C.一种电话机及其制造方法 D.一种改进的除草技术 【答案】CD

72.以下关于说明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B.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 C.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D.说明书中不得采用自定义词 【答案】BC

73.关于分案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B.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与分案以后的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 C.分案申请的说明书与分案以后的原申请的说明书必须相同

D.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 【答案】ABD

74.钟某的下列有关肺病的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A.雾霾导致肺癌发生率明显上升的发现

B.发明了一套促进肺气肿患者康复的理疗仪器 C.发明了一种精确诊断早期肺癌的方法 D.发明了一种治疗肺结核的中成药 【答案】AC

75.以下关于新颖性的判断,正确的是?

A.一种抗拉强度为530MPa钢板相对于抗拉强度为350MPa的普通钢板具有新颖性 B.一种用于抗病毒的化合物X与一种用作洗涤剂的化合物X相比具有新颖性

C.一种使用X方法制备的玻璃杯与一种用Y方法制作的玻璃杯相比一定具有新颖性 D.一种厚度为25-30mm的托板与一种厚度为30mm的托板相比不具有新颖性 【答案】AD

76.下列对于创造性中有关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需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来判断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B.判断发明是否显而易见,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进行判断

C.对于转用发明而言,只有所述转用能够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该转用发明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D.只要发明的产品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时,则这类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答案】AB

77.关于实质审查程序中主动修改时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B.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4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C.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都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D.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答案】BCD

78.关于专利申请实用性的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实用性要求专利申请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因此,专利申请主题为产品的,该产品都需要由机器设备来制造

B.一种产品的生产方法,但其成品率极低,仅有0.6%,因此属于发明无再现性,不具备实用性

C.实用性的判断应当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而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

D.即使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产品已经投入生产和销售,也不可依此判断该申请符合有关实用性的规定 【答案】CD

79.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申请日为2016年1月12日,公开日为2016年8月25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以下哪几个选项构成该申请的抵触申请文件?

A.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6年1月12日,公开日为2016年7月2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 B.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5年7月20日,公开日为2016年1月12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 C.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5年9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1月12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 D.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5年9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2月2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在说明书实施例中公开了产品 A【答案】BCD 80.甲公司2015年8月26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也已在申请时分别做出说明,以下哪些说法正确? A.作为同样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直接被授权

B.作为同样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修改权利要求后,可能会被授权

C.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甲公司因不缴纳年费导致实用新型专利权已终止,作为同样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被授权

D.如果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前,甲公司提交了撤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声明并且该撤回声明已经生效,该发明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则该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被授权 【答案】BD

81.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因不是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审查员不应予以考虑

B.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应当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

C.对于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只有在申请人证明了其是在申请日前完成的情况下,审查员才应予以考虑

D.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 【答案】BD

82.以下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他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B.他应当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 C.他也可以具有创造性能力

D.他应当具有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答案】AC

83.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以下哪些修改是不被允许的? A.在说明书中补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始申请中导出的有益效果 B.在说明书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记载的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C.将仅在摘要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补入到说明书中

D.将原附图中的公知技术附图更换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附图 【答案】ABC

84.申请人王某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另一家企业提交了多篇与该专利申请相关的文献,并提出了该申请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的意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申请人王某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B.该企业提交的文献和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C.如果该企业提交的相关文献和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可以不必考虑

D.专利局应当将该意见的处理情况通知该企业 【答案】BC 85.以下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哪些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A.一种机器识别算法本身

B.一种用源代码限定的计算机程序

C.一种U盘,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数据获取和数据处理的步骤

D.一种狼人杀的游戏规则 【答案】ABD

86.针对本案,合议组于2012年12月10日发出撤销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复审请求人于2012年12月22日收到该决定,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复审请求人可以在2013年3月22日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B.由于2013年3月10日是星期日,因此,复审请求人最晚可以在2013年3月11日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C.复审请求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 D.复审请求人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CD

87.关于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B.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C.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D.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答案】ABCD

88.关于复审程序中的请求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复审程序应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启动

B.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C.请求人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撤销驳回决定的除外

D.请求人在审查决定已经发出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答案】ABD

89.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何时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A.提出复审请求 B.答复复审通知书 C.参加口头审理

D.在复审程序中的任意时间 【答案】ABC

90.复审案件合议组成员有下列哪几种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或当事人有权请求其回避? A.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B.与专利申请有利害关系的

C.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近亲属的

D.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答案】ABCD

91.在复审请求审查过程中,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或进行口头审理? A.复审决定将维持原驳回决定的

B.需要引入驳回决定未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 C.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将撤销原驳回决定的

D.需要复审请求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或者对有关问题予以阐明的 【答案】ABD

92.关于复审请求案件的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发明初步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B.对实用新型初步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C.对外观设计初步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D.对发明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答案】ABCD

93.无效宣告程序中关于证据的质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证据应当具有新颖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合议组在确定证据具有以上三性之后可以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B.证据应当具有新颖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公开性,合议组在确定证据具有以上性质之后可以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质证时当事人应当针对证据的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D.质证的过程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 【答案】CD

94.无效宣告程序中关于公知常识,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无效程序中一方当事人甲主张某技术手段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另一方当事人乙不予认可,则甲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B.教科书记载的技术内容可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C.技术手册记载的技术内容可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D.技术词典记载的技术内容不能用来证明某项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答案】ABC

95.无效宣告程序中关于证据,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互联网证据,公众能够浏览互联网信息的最早时间为该互联网信息的公开时间,一般以互联网信息的发布时间为准

B.申请日后形成或公开的证据,不能作为现有技术的证据使用

C.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案件审查中不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专家对案件中涉及的技术内容和问题提供咨询性意见

D.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在提交样品等不作为证据的物品时,有权以书面方式请求在其案件审结后取走该物品 【答案】AD

96.以下不属于无效宣告请求客体的是哪几项? A.经过实审审查,被专利局驳回的专利申请

B.已经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权 C.因未缴纳年费已被终止的专利权

D.同一申请人于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了实用新型又申请了发明专利,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之前申请人声明自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之日起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答案】AB

97.下列哪些理由不能作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A、专利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年费 B、权利要求之间不具备单一性 C、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D、专利申请委托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 【答案】ABD

98.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代理人处理下列哪些事项时,需要具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书? A.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B.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C.代理人代为和解

D.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答案】ABCD

99.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式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A.删除权利要求 B.删除技术方案 C.明显错误的修正

D.在权利要求中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 【答案】ABCD

100.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在何时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A.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 B.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答复期限内

C.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的答复期限内

5.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精要 篇五

参考资料:

考试大纲(包含审查指南)+杨立真题+何岳峰的录音+zhangsf110的相关法笔记

复习方法: 专利法:

1.按照杨立的书的顺序复习,复习一节做一节的题,在指南或法条上划选做错的知识点(说明看得不仔细或者理解不透彻)并尽量理解。由于实审、无效部分实务也要考,所以这两部分可以多花点精力来看。

PCT部分最好放弃,原因是内容太多而题太少,而且记住的那些东西极其容易和其他部分知识产生混淆,结果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2.每做完一大章(对应指南上的一张章),再把指南上相应的内容看一遍。重点关注你标注过的地方。

3.都做完一遍之后,从头做一遍题,记下做错的题目。

4.考前再做一遍第二遍做题的错题就ok了。相关法:

1.标注考过的法条。

民法里面关于管辖地的部分请放弃,就1分而已,要背的东西多得吓人。

民法、行政法和复议法,这三部法律里面有些日期、程序方面的内容繁杂,最好归纳一下。

2.按顺序看法条,其中看非标注的法条是用来贯穿思路的,看一遍就行了,标注的法条才是必须细看的。看法条配合做题。

3.复习完每一部法律,两三天后,重新做一遍真题,重新看看重点法条(增强记忆曲线)。

4.考前再做一遍真题(由于相关法的题很少,所以可以整个做一遍)

要答好卷三我觉得主要有三点:

1、基本的答题思路应该具备,能找出区别技术特征,该卷不适合裸考,建议多看看近几年的实务题,撰写、答复、无效等答题套路熟记在心;

2、一定要审清题意!这是实务考试中最重要的,如果没弄清考题要考你什么东西,后果甚至比不懂考题中涉及的技术更严重!

3、一定要重视速度,因为你完全会做却没时间做的时候真的会欲哭无泪!每年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没答完题,或者答完了但匆匆忙忙答得不够好。

所说的审题不只是仔细看所给的附件,而是更要一字一字推敲题目,在今年的题目中,给出了好多信息,我举几个吧:

1、开篇就说适用新法而不是旧法,考前好多人对此颇为担心,看到这应该是放了好大一个心;

2、答题的地方限制,第1题要写在第一张卷上,2、3题要写在第二张卷上,今年没扣答错地方人的分数还算比较人性;

3、题中给出了撰写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权的意思表示,不然我也不会强把制浆方法加上去,我本来是觉得没必要加的;

4、而且题中给出了如果需要分案提出就另外写的意思表示,这其实说了有分案的较大可能;并且写了如果有分案,则只写独权不写从权,这一点提示有分案的可能性更大,也有好多人没看清,以至于又浪费时间写从权又拿不到分,说不定还会被扣分;

5、有分案的提示,有分案只写独权的提示,又规定第1题写在第一张卷上,试想不分案怎么会有那么多内容需要四个卷面来写?综上可知,分案的可能性有80%;

6、在所给的附件中也要仔细审题,如第三题中就有优先权啊、新颖性啊等需要注意。另外,总有人不顾所给材料情况,一碰到撰写就不自觉地要上位呀、引申呀什么的,甚至还有人对料理机给的概念不对,对什么才是料理机纠结再三,这就有点过分了,考场上那点时间哪够你引经据典、拿放大镜翻来覆去地深究。

《专利法修改导读》《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导读》《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

1)仔细研读评分标准,08年的评分标准网上可以看到,好好看看,不管怎样,我们至少要知道考试是怎么评分的吧。然后有针对性的答题。

2)模板答题:模板网上可以找,强制背下来,考试时用上去,肯定有好处。

3)多写:很多时间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习惯于看完题目,然后自己稍微想想就去对答案,总觉得自己都会,但这是大错特错。因为这里面有很多细节上的错误,都是只有我们正式提笔写了之后,才会发现。还有就是用惯了电脑,也得提笔写写了,在考试时才能进入状态。

最重要的还是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了,找对了基本就成功一半。

祁建伟的实务培训;

相关法从8、9月的时候有空就在公司看法条和做竹雪的题目。把考分占得比较多的民法、民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同、商标、著作权都大致过了一遍。到10月下的时候集中一个星期就做杨立的真题,边做真题边看法条并记忆。考前几天再把杨立的题目看了一遍。并把TRIPS协议和巴黎公约的一些题目特别整理了一下(虽然考试的时候还是做错了)。

备考资料主要有:审查指南、考试指南、杨立真题讲解、09[1].10.22相关法大纲最终版(Ever整理)、mysipo_09大纲整理的相关法备考宝书(zhangsf110汇编)、以及思博真题在线测试系统。

1、在专利法中,个人感觉还是要以审查指南为重心,认真阅读审查指南,看过以前的前辈说主要看审查指南这些章节:第一部分的1、2、3章,第二部分的1-6章、8章,第三部分不看,第四部分全看,第五部分除第8章全看,我自己就是这样看的;按照这样的方法看审查指南要看多次哦,多看几次没坏处;至于其他一些审查指南上没有的考点如强制许可,我是在考前突击了一下;另外,除了审查指南,专利法和细则也要认真看,别忘了。

2、在相关法律知识部分中,在刚开始复习的时候,我也想把法条一门一门的认真看,但是后来复习很不理想,法条看了后总是忘,而且由于离考试时间也不多的原因,所以,我就认真看了下相关法律知识部分历年真题分布统计表,发现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的分值每年将近都有10分上下,因此,我就认真把这些相关法的真题认真做了下,另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也可以看下;当然,如果时间充足的话,其他法条也可以兼顾,还可以结合法条复习。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

“所解决技术问题”和“区别技术特征”还没清晰界定就开始撰写独权。此处犯下的错误在后续回答新创性时开始逐渐表现出来,体现为权利要求的新创性不能自圆其说,相当被动。

造成上述的结果,一方面是因为在分析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区别技术特征时没有严格遵守解题步骤;另一方面就是在撰写权利要求方面缺乏足够数量的训练,基本功薄弱,出现诸多低级错误:

1)产品和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基本能力不足,首先就体现在其形式上,特征后面居然不带括号的编号;

2)方法和设备合案申请的撰写方法,常用的术语必须要掌握,考试不可能纯粹考方法或产品的权利要求;

3)把技术效果和技术特征混为一谈,今年方法权利要求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如下写的:XXX,这根本不是技术特征。这一错误在做往年的真题也总结出来过,可考试的时候又犯了!这是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与第一点结合好,就是一个完整的权利要求。扩大保护范围的方式包括对实施方式、和元件功能的归纳及对修饰语的删除;

4)还有就是初步确定区别技术特征之后对其新创性没有再次核实。所以先写权利要求再回答其新创性也存在一定程序上的缺陷。比较合理的方法就是在下笔撰写权利要求时,确切的说在确定区别技术特征之后紧接着一定要评价其新创性。然而在评价新创性时,其他技术文件往往会比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更容易漏掉对比考虑。这在做往年真题时自己就犯过这样的问题,且总结过,可考试的时候又犯了!可见在考试中做到不犯同样的错误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5)造成此次落败的原因还有就是卷面凌乱,字迹潦草,自己看得都丑陋!对于参加考试的同志建议练一手漂亮的行书,一来可以速写争取更多的时间二来多拿些卷面分。

法律部分:要做历年的真题,如果真题都认真做了,考试不过,估计都有点难。这个认真做,包括做题目,看答案,以及一些知识点的追溯。比如,题目做到新颖性的问题,参考答案也看了,但还是需要看一下专利法,细则和审查指南关于这部分内容最正确的评说。因为参考答案为了更切合题目,往往只选取关键的点,考试的时候,不知道新颖性是要考哪个点的。

临考场:首先,审题要清楚,不要看上去很熟悉,就急急下笔,考试都快结束了,突然发觉题目理解错了,这是很悲惨的;其次,还是不要急于下笔,撰写或者OA的逻辑搭一搭;再次,撰写,首先要抓区别技术特征,其次,技术方案要完整,第三,非必要技术特征千万要留心,不要让它换了一件衣服混进去,第四,语言精确。感觉这中间是有主次之分的,我们这么看的。最后,OA,三步法是一定要遵循的。

法律部分(相关法+专利法):这一部分你必须得付出时间去看、去复习,去做题(做真题)。

实务部分:该部分的与个人的基本功有很到关系,如果提起复习的话不知道应该怎么复习,无非就是看看撰写部分的东西和无效部分的东西,说实话考试之前我也是不知道该部分应该怎么复习,所以呢在考试前一周我就找出了一份关于撰写答审查意见的实务真题(2008年)和一份关于无效的实务真题(2009年)去仔细做了一遍,然后对照答案把每一部分吃透。之后又结合祁建伟老师的实务培训视频把撰写/答复审查意见/无效中的有关考点过了一遍,然后就奔赴考场了!结果还是很理想,当然这里面不可否认含有部分运气成分,每年的实务考试都相似,运气肯定是有的,主线的把握是很必要的,如果主线把握正确了基本上及格是不成什么问题的!

使用学习资料及学习时间

专利法,6月份,没怎么用心,看了法,细则,7月份,看审查指南,论坛上的真题及解析,听讲课录音。

相关法,8月看了杨立华的书。

9月初,由于7,8月的学习,身体有些吃不消,基本是休养阶段。

9月下旬,开始实务,仅看了真题。10月,自己也动手写了历年真题,作为模拟。还听了讲课录音。

10月还看了杨立的真题。10月下旬,各科用历年的真题做模拟。卷1,2成绩和实际成绩基本一样。

经验教训:

1)开始学习的较早,所以,后来出状况,也还有时间。

2)实务,自己写很重要。找关键技术特征很重要,写法套路也很重要。今年看了老大的预测,觉得自己写得很好。可是成绩不怎样,仔细想想,可能是写法套路没用好。这些,论坛上有。可以自己找找。

友情提示

1)注意时间分配。a.学习时。每个人的背景不同,学习方法也不同,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分配学习时间。看到有的考生,某一部分得分极高,另一部分很低。太多,也是“浪费”,太少又遗憾;b.考试时。有的考生在收卷时,才急急忙忙图答题卡,我们考场的老师还算好,没硬抢,让他图完。一般感觉,卷1时间紧,卷2够用,卷3想好下笔,不纠结的话,时间够用。

2)注意难度。可以多做做真题,适应思考难度,就是说,自己的脑子要转几个弯。个人认为卷2难度较小,基本就是在考法条的原话,不用多思考。卷1难度较大,要仔细思考。卷3,这一点非常重要。要是思考过多,可能会适得其反。

3)有时间来论坛上转转。不光有资料,可以探讨问题,在学习上有直接收获,而且,可以稳定情绪。

复习资料:

杨立真题解析考试指南(电子版),06和08的实务评分标准吴老的实务撰写(只看了易拉罐)还有一个卷三秘诀,除了杨立真题,其它都是下载的。

复习过程:

从真题开始,一边做题一边看解析,解析不清楚的又去找审查指南(还好是电子档的,查起来方便,书本版的也买了,看起来不方便)。

大概10个工作日,复习完卷一二的真题,然后复习第二遍,光找前边做错的写,大概花了3-4个工作日。

再后来看卷三的“秘诀”,应该很多人都看过吧。复习真题和历年的评分标准(其实也就找到06和08的),发现杨立的真题和标准不一样,原来是专利法都修了,就对比着边写边看,写完再背(卷三模版很重要,谢谢提供卷三秘诀和模版的考友)。复习了06年以来的真题,发现时间是个大问题,4小时还觉得远远不够,于是痛下决心,考试一定要拼命写,拼命写,拼命写。这个复习了3天,手有点抽筋。。。不过为考试的速写打下了基础。

周五来了,总结一下,做真题的过程中,专利法、细则细看过,指南的重点基本看过。

1、备考资料

【书】2010年专代指南

【攻略】富贵鼠的一次通过专代经验,某高人的卷三秘诀

【网络】mysipo的2010考试系统,博派的专利法、细则对照表

2、备考策略

战略:抓两法,努力争取过;实务最后3天用卷三秘诀指导地看了一下08/09年真题

时间:9.11开始翻书,每周3-4天约2小时,重点是靠国庆7天、考试前休年假4天

主线:在mysipo的2010考试系统上,按考试大纲顺序复习一遍

备考中学习了两遍审查指南中的有关实务的重点章节(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二部分除第七章的全部,第四部分),两遍吴老师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两遍《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3遍06年以来的真题,以及祁建伟老师的课件。

在阅读题目资料时采取了错误的策略。在确定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方面,老吴在《剖析》中的方法是首先根据交底书理出哪些方面取得了改进解决了什么问题,然后再分析哪些问题已经被对比文件解决了,哪些没有解决,尚未解决的技术问题中哪个技术问题需要的技术特征最少。这的确是不错的一个方法。更进一步,我曾总结了只要直接或者间接谈到效果的地方重点关注,把所有的效果列出,列出每种效果需要哪些技术特征。这是非常好的方法,但是在最后冲刺阶段决定改用详细对技术特征进行列表的方法,这个是我犯的最大错误之一。虽然有的书上说详细列表,可是事实证明在考试时间内详细列表太浪费时间,从而造成考虑其他更重要问题的时间极度紧张。也许在实际工作中把特征一网打尽的列表方法可以做到滴水不漏,但在考试中建议筒子们从资料中直接或者间接给出的效果出发整理技术特征,这是我的切身感受。

仔细想来,可能下面几点帮了我的大忙:

(1)阅读资料时重点关注了所有涉及到的主题,因为从吴老《剖析》《精解》还有祁老师的授课中都强调丢失主题属于严重的错误,这点我基本把握住了。

(2)对《剖析》《精解》《指南》中针对实务考试中可能遇到的简答题的论述达到了非常熟练的程度,因此有关论述的套路应该是清楚的。

(3)在犯了实质上大错误的前提下,得益于祁老师的授课和真题评分标准,套路分应该尽收囊中了。有些词的出现是得分的:其特征是、相对于对比文件N(新颖性)、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区别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没有启示、对比文件2没有启示、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具有有意的技术效果、显著进步等等。听了祁老师的课+评分标准,至少可以得到20分的形式分。

(4)练习写字备考过程中,有空的时候手抄写有关内容,练习字帖,考试的时候写的字应该是清楚可辨的,也许也因此得到了些卷面分吧。

考试资料:《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1994—2009)》欧阳石文、吴观乐编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吴观乐编著;06、08实务评分标准(下载的);《审查指南》

实务的复习

(1)、权利要求书撰写:

a、模仿《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中的例文掌握撰写权利要求书的5个步骤;

b、仅阅读书中各案例的“申请案情情况介绍”或“原专利申请文件”,按照五步法撰写权利要求书;

c、写完后对比推荐的申请文件,总结自己容易出错的地方;

d、再对比实务评分标准,总结哪些错误会扣分较多,分析对策;

e、然后回过头,将前面的案例再写一遍。

结合应试及复习,总结在权利要求撰写方面的一些心得:

a、技术特征通常分为元件、形状、数量、质地、相对位置、连接和作用关系;其中后两者是难点;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书中第三部分的案例与现在的考试方式不太符合,复习时关注自己需要的知识点,一些当前考试不关注的就不要去纠结(呵呵,这是应试需要,实力派的同学不要批我哦);

c、书中透平案例中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方式就和今年的实务考试极其相似;我在做透平案例时就出错了,因此留有很深的印象,考试中看到题目我就想起了该案例,很快确定附件2是最接近对比文件而不去纠结附件3的具体技术方案,省去了不少时间;

d、今年实务我缺了母案中的方法独权,其实考试中犹豫过要不要写,如果这之前有好好研究过08年的实务评分标准的话,能分析出缺主要独权比多了独权扣分多得多,我就会写上该方法独权了,这是我此次考试中最大的失策;

e、考试前上过吴观乐老师的课,吴老指出题目中会有一些较为明显的暗示,比如题目中有较长段落描述方法的就暗示着需要写方法独权;这次考试时我就想到吴老的交代,所以分案很自然的就写了两个独权,也因此自认为已符合出题者的暗示,忽略了母案的方法独权,当时主要还觉得那部分看起来像功能介绍,写起来有无从下手的感觉。

(2)、答审和无效

a、研究《审查指南》相关章节,重点掌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和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对原申请文件的修改要求; b、研究《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1994—2009)》的前三部分,掌握一些知识点,如:优先权、抵触申请之类的;

c、研究《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1994—2009)》的第四部分,练习历年实务题,然而对比参考答案以及历年实务评分标准,总结提炼答审、答无效和提无效的模板;

d、最后,卡表模拟06年至今的真题。

同样,结合应试及复习,总结在答审和无效方面的一些心得:

a、09年的实务85分,后来分析过:第二题的撰写我是完全对的,那么主要失分在第一题,主要原因是相关概念不清,例如:口头审理中的相关规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补充提交证据及理由的相关规定等等。另外,结合这几年的试题,也可发现考点越来越多,因此复习中应仔细研究《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1994—2009)》的第二、三部分,这里面几乎罗列了所有与实务考试相关的简答题及概念等。

b、09实务败北,除相关概念不清外,我论述答新颖性、创造性时一味套用格式,内容空洞也是我失分的另一大原因;通过多做题可提高这方面的论述水平,窃以为今年实务在缺了母案的方法独权以及第三题答得很不好的情况下能得99分,意味着在论述新颖性、创造性时比较到位,扣分不多。

1、撰写中分案的情况:与第一独立要求不符合单一性的重要主题需要分案

2、答复时分案的情况:

1)原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不具有单一性的主题;

2)在原独立权利要求能够经过修改而保留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情况下,仅在原说明书中记载但是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

记载的重要主题需要分案(与单一性无关,千万不要忽视此点)。

3、通常不必分案的情况

1)第一独立(主权利要求)主题的剩余权利没有必要分案

例如08年的油炸方法,当以真空离心为区别特征时,实际上“常压离心的油炸方式+添加组合物”也是油炸方法的剩余权利,视为鸡肋没有必要分案。

2)资料中明确了客户的意向对次要的主题无需分案

例如09年“首先”的主题写成第一独立权利要求;而“其次”的内容按照客户的理解应该依附于重要的主题,也就是写成第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即可。此时对“其次”中剩余的权利再分案意义不大,应该理解为这是客户倾向。

3)对第一权利要求的主题的技术方案有依赖关系的其他主题不能加入考生自己的理解进行强行分案

例如:饮料罐的开启装置,根据资料记载撕开不费力需要“连接点靠近封闭片的端部+向下的凸尖”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效果。实际有常识的人知道,有凸尖本身也具有这样的效果,但是这超出了资料的范围,如果单独把凸尖的问题进行分案就属于分案错误。

4)涉及发明创造由不同部分组成(例如摩擦轮打火机、衣架、易拉罐),而改进仅仅在于其中一个部分的情况(打火装置、衣架挂勾、易拉罐的开启装置)

这时在撰写题目中可以根据情况考虑以其中的改进部件为主题,也可以以整体为主题,也可以先写改进部分主题然后最后写包括上述改进部件的并列主题;但是在答复实质审查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时候,如果原权利要求书中仅仅撰写了其中一个主题,我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再对另外一个剩余权利的不同主题进行分案,如果在考试中进行了分案可能并不算错误,但可能也并不会因分案而获得分值。例如,06年的实务,对于在2006年版和2010版指南下不能再写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的“用所述挂钩的衣架”,此时分案也没有太大的意思,因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已经存在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挂钩独权中了。精选资料,全面复习:资料多了就会把自己搞晕,而且不利于知识的记忆。就卷一而言,我觉得 专利法、细则、审查指南、真题 就够了,实践证明,卷二就用zhangsf110同学的宝书和真题就行了,卷三用真题和吴老的专利代理实务。另外,准备三个笔记本,分别记录复习过程中的每科的任何问题、总结、心得等等。

1.理解与记忆相结合。卷一主要是程序、实体两个部分。程序法,包括申请程序、复审程序、无效程序等;实体法,包括授权实质条件、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专利权的行使和保护等。

2.自己总结。不要偷懒贪图别人的总结资料,只有自己总结的才能真正掌握。卷二相关法分为实体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其它。实体法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侧重理解;诉讼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主要靠记忆,可以从原则与制度、适用范围、主体、证据、庭审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总结;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布图、植物新品种,可以从权利的客体、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内容、取得权利的程序、权利的行使、权利的保护等方面总结。

3.筛选循环法做真题。练习真题,一套一套的做比较好。练习的时候准备专门的练习本,在上面写答案,勾对错。练习完一套之后,针对自己的不足,有针对性的复习相关内容,复习完成之后,再练习另外一套真题,然后再根据做题中体现出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复习,如此循环。最后应当做完所有的真题,再将所有做错的题目筛选出来,重新练习。如果你有更多精力,可以再这样复习一遍,当然,第二遍的速度肯定快得多。最后能保持95%以上的正确率的话,可以说,你不想通过也很难了。

4.卷二是提高法律部分成绩的法宝。卷一和卷二的难度不是一个级别的,卷一想考高分很难,卷二则不同。从所花时间和所得分数的比例上来看,卷二是提高法律部分成绩的法宝。当然,我的意思只是说应当对卷二足够重视,卷一部分肯定都是需要花大力气复习的,另外,不具备卷一的知识,要通过卷三也是很难的。

法律就是背真题。理解真题的出题意图,搞懂每一个选项。如果你也和我一样突击备考,那么就把其他资料全扔了,只留真题和指南。实务绝对的细节决定成败,我09年实务只写了第一题,最终能擦线我猜是因为我把评分标准中的给分点,各种套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失误1,区别技术特征找错;失误2,对比文件找错;3.时间不足,分案没写完,与分案有关的新创还有合案分案啥的一概没写。

要的复习资料:

电子材料:1.思博下的课件(何越峰+韩晓春+祁建伟的那个)何越峰老师的专利法听了3遍,祁建伟老师的实务听了2遍,韩晓春老师的听了1遍。

2.审查指南2010 这个当工具使了,有疑问的时候在word版搜索,比翻书有效率多了。

3.思博网站上2006-2009年的试题 考前每套题做了3遍。

纸质材料:

1.审查指南2010

2.专利法+细则

¥3.00+¥4.00小黄本也是科技处发的,考前的时候都被翻散了,记不清翻了多少遍了。没背,都是结合审查意见和何越峰老师+祁建伟老师的课件理解着看的。

3.2010年大纲: 没仔细看过,但是相关法的内容全,当工具书使了。

4.吴观乐老师的《应试指南及真题详解》

第一点就是卷面不要求美观但是一定要清楚有条理,因为考试时候很多人奋笔疾书的都写不完,所以再要求美观的话是不实际的,不过一定要让阅卷老师看起来舒服。就我个人经验而已,具体方法有,例如,字迹大方清楚(可以不漂亮但是不能龙飞凤舞),注意适当分段,可以以大标题及小标题甚至是目录等各种方式对卷面的版面进行规划以使得版面更有条理,可以以下划单线或双线形式对答卷中的重点进行标注(适度标注,不要太多),以空行形式对版面进行分隔使其更清楚美观,等等等等。一个字迹大方清晰、版面有条理、使得阅卷人更加容易地注意到答题重点的卷面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点套路答案的熟练掌握。新颖性创造性分析问题几乎是必考的了。这方面的套路化分析是一定要熟练掌握的,基本上这部分中的分数点会占很大一部分。特别是考试中得分是以分数点来计算的,所以只要保证套路性的内容都答全了,即使对于具体案例、技术问题的分析不正确,也不一定不及格。

第三点具体案例和技术方案的分析。这部分常常是考生纠结的部分,基本上一考完,大家彼此询问的都是对于具体案例怎么理解的。不过我个人观点是,具体分析是重要的,但是不是考试成绩的唯一决定性因素,并不一定分析对了就一定能过,也不一定分析错了就一定不能过。首先拿到卷子,分析案例是一定的,这部分所用的时间根据各人状态或赠或减,以能够充分理解案例并留出足够书写时间为宜。对于案例的分析,我个人认为,不要钻牛角尖(我是机械的所以以机械考生的角度来分析),因为考试时各个专业的人都有,一般考的都是生活机械,所以机械专业的人千万不要以自己来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因为其他考生中一定会有很多人的技术背景是远远达不到机械专业考生的。过分纠结于技术,不仅不一定得到正确答案,反而会耽误答卷时间,毕竟这是个代理人考试,而不是理工科考试。

第四点,不要犯错误。这里的错误指的是形式错误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错误这两大类。形式错误中,例如错别字、权利要求格式(标点符号)等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错误,例如权利要求中多项引用、从属权项主题不正确等,以及修改时机、修改内容(答OA不能加从权,复审无效时的修改)等问题。

第五点,答卷篇幅,尽量写,宜多不宜少,写多点起码给阅卷老师的感觉是有货=,=。

6.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心得 篇六

坚持就是胜利!拒绝裸考!

本人注册思博已久,平时总是潜水居多,从思博中获益良多,今年幸运过关,趁着晚上有空写一下自己的复习过程,算是对自己这半年的总结,也希望有人从中获益。

先说成绩啦:专利法/相关法/实务:131/90/1281、个人背景

本人企业Ip一名,入职四年多,平时工作范围较宽,如专利检索、分析、专利诉讼(如Jp、DE等)、国内外专利撰写、OA答复及无效等,对于专利法/细则/指南等平时都有涉猎。

2010年曾经参加过考试,但是,当时刚入行,而且复习相当不到位,大概只看了专利法方面的资料,实务只是看了两天模板而已,结果,自然是惨败!(专利法/相关法/实务:75/46/62)……不过,这应该都是自己预料得到的啦,毕竟没有付出的太多,自然不能奢求有相当的回报!

后来,11年和12年每到报名时,总是燃起报名的心,但是却老担心自己是否有足够复习的时间,自然又miss掉报名的时间。转眼间,到了13年,自己也快30了,工作上也出现了瓶颈,再加上本人的自信一直不足,认真思考后,就觉得与其总是一副提不起劲的样子,不如制定个目标好好冲刺,如此,就开始了今年的专代考试之旅!

2、复习材料

l 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大概花了1-2个星期浏览完,看完后对整部专利法有较为完整的认识,而且对于一些重点概念的理解也相对透彻;

l 法/细则/指南:基本配备,贯穿整个复习过程,至少阅读三遍;

l 杨立:真题分类集,我用的是2010年版

l 09-12年国知局出版的真题分析:主要放在后期做模拟考试用

l 吴观乐/欧阳石文:《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这本我看得不多,主要是看前面的分类试题的答题须知部分

l 杨敏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应试宝典:相关法部分》,貌似是在9月中旬时买了这本书,按照大纲排布,无真题的部分也会列出相应的考点,复习起来比较轻松

l 何越峰:《专利法律知识分册》,2011年版,大概九月初买的,这本书题目较少,主要是属于概念的串讲,后期巩固用;

l 录音:何越峰、韩晓春、祁建伟10年的培训录音,论坛貌似有资源;

l 培训班:广东知识产权局10月份的考前冲刺班

3、复习时间

从五月中旬开始断断续续地看书,到六月中旬开始,基本上每天晚上下班看1-2小时,周末的话去图书馆看4-6小时,期间八月时感觉太累,松懈了一段时间,后来在考友加同事的鼓励下,继续坚持了下来。

4、复习过程:

只能记得个大概咯

l 5月中旬-6月中旬:主要是浏览《中国专利法详解》、《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请注意,在看《专利法》和《细则》时应当逐字逐句地理解每句话的意思,每句话的重点,最好利用颜色笔将重点处标出,这样对于法条的理解比较好;

l 6月中旬-8月中旬:通读审查指南,边看边翻着相应的法条及细则,对于缩写的法条和细则对一一列明;然后,结合杨立真题,开始进行真题练习,练习时,对于容易错误的题目考点应当标记或摘录下来,并且在做完每章的题目时应当及时翻出指南中相应的内容再细读一遍,这样比较不容易掉下记忆;而对于一些较为小的考点,如专利代理相关的内容,其实每年考的内容都是差不多,最好能用笔单独记录在笔记上,方便后面记忆;

l 九月-十一放假前:重心移到相关法,但是,说实在的,民法、合同法等之类的那么一大堆的条款,对于我非法律专业而言,真的是太痛苦了,所以看了两天后我觉得还是直接从真题入手,这时主要利用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应试宝典:相关法部分》;但是,为了防止丢失关于专利法的记忆,在这段时间里,我晚上一般也花个半个小时左右重新翻阅法/细则和指南,此时,由于经过真题的洗礼,看指南时更加容易标记出每句话的考点所在;

l pS:上述复习过程中,在上下班或出门时,不定期地听培训录音,基本上,实务录音只完整听过一次,专利法完整听过两次,相关法则是一次。另外,也听过专利法及细则的语音版本一次。

l 十一放假后:继续看相关法资料,至于实务的部分,则主要是看了一下吴观乐老师的书,但是可能有经验吧,感觉很多基本的东西都不太看得下去,感觉东西太多重复的貌似,所以这本书当时主要是关注了一下其中某些题型大体的答复逻辑或论述方式而已,也做了07年和08年的真题,但是都没有认真写完过,基本上就是推了个大体的思路而已;而专利法部分,则主要看何越峰老师的书,巩固记忆。

l 10月冲刺班:感觉最有用的就是听李超老师讲课的时候的应试技巧:不要乱上位或概况,交底材料里面已给出相应的共同特征,找出实施例或多个特征的共同点即可;做题前先整理清楚著录项目的相关信息,判断是否有不能使用的文献、新颖性论述和创造性论述的注意点等,这些恰好是我觉得自己最容易忽视的。上完李超老师的课后,我自己做了练习,按照李超老师说的方式 找出基本问题、基本方案、进一步问题、进一步方案等,虽然也没有认真写完,但是大体上思路掌握了……

l 至于剩下的半个月,则主要是利用周末的时间利用国知局出的真题集来做模拟考试、并仔细参详各个实务真题中撰写的本质……最后,考前主要针对自己相对薄弱的章节,如复审和无效的内容,以及一些零碎的知识点,如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理、国知局行政复议的规定等做了整理,尽量地能拿一分是一分……

5、个人心得体会

细心!这是第一个需要提醒的,选择题中很容易出现这题让你找正确的、下题让你选择错误的,自己在做真题的时候应当积极锻炼自己的注意力需要集中,避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不要掉以轻心!我自己在10年考试时,总觉得自己考的还不错,题目很简单,殊不知,早就踩了地雷而不自知!所以,当看到某些话很熟悉或很简单时,千万要看清楚题干,有可能差一个字就错了……个人觉得,对于实务尤其是这样,国知局的实务题目涉及的技术内容逐年简单,但是事实上很多地方很多话都有陷阱,譬如今年权要的“主要包括”等,而且对于实务要拿捏好细节部分,比如新颖性对比时应当论述“四相同”还是论述“一不同”。

坚持!我不太相信运气这回事,个人总觉得对于这个考试,打好了基础,就算考不了高分,也能考个过线,所以我也从来不相信所谓的“裸考”过线的说法。而且,说实在的,好好准备考试,某种程度上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在能够应付考试的同时,也能让自己的知识面更扎实,更完善!

7.精英培训:代理商如何选择产品 篇七

为了吸引经销商,厂家使尽招数——赵薇、陆毅等红星在厂家为经销商举办的宴席中唱起了堂会,穿着旗袍、蒙古袍、新疆袍的四川美眉在各个展位前为厂家高声叫卖,举着厂家宣传牌的一支支队伍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为了寻找到能赚钱的产品,经销商在一个主会场、七八个分会场、近5000个展位间奔波。一位千里迢迢从哈尔滨赶来的经销商说,“累死了,每天都要去捏脚、捶背、按摩,可花了不少钱。”

震天的鼓乐停止了,精美的宣传画成了满地的废纸,静下来的人们也许才发现,在热闹了一通后,要想找到令自己满意的经销商和真正让自己赚钱的产品,并不那么容易。

作为一名营销管理咨询师,往往面临两类客户,即以生产制造为主体的厂商和以商贸代理为主体的经销商。就绝大多数经销商的咨询课题来看,企业问题的重头出现在代理产品的选择上,换句话说,这类企业的问题往往是以产品选择错误为起点的。

在当今中国的商界,有一个现象值得重视:在本土成长起来的多数实业大亨,奠定他们今日地位基础的“第一桶金”都是在经销商生涯中掘得的。这一点,几乎在所有后来者的心灵深处均烙下深刻的印痕——在中国,白手起家的最佳起点便是做经销商。

1995年,笔者本人徒手创业,在西安代理“奥普浴霸”产品,是纯粹的经销商身份,随后进入奥普公司,历经奥普西安公司、奥普北京公司、奥普总部执行总经理,离开奥普后,以自己所积累的经验和财富再次创业,目前拥有三个企业(一个是以制造为主体的西安良治电器有限公司——厂商身份、一个是以商贸代理为主体的陕西雅臣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经销商身份、还有一个就是以营销管理咨询为主体的雅臣营销管理咨询机构——医生身份)。

或许笔者个人的事业轨迹再次验证了前面的判断,但在此必须声明,本人如今的很多观念和技术是在付出了巨额学费后得到的。每当与客户就这方面问题进行交流时,总在感叹,如果当初有人能够给予点拨,就会少走不少弯路。

安全行业,险象环生

把不具备经销产品条件的经销商圈入行业,或者说,经销商选项错误,是造成“双亏”局面的主要原因。

在全社会进入“买方市场”的今天,可以说,商品经销已经成为一个风险最小的行业。然而,就是这个风险最小的行业,依然是险象环生。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社会积压产品的60%以上滞留在经销商手中,只有不足15%的产品会停留在生产这些产品的厂家库房里。同时,绝大多数产品的积压是因为经销商的盲目选项和通路环节的“逐级放大”现象造成。

试举一例:有一个家用电器产品,在日本的家庭普及率达到90%以上,1998年,国内一家知名企业投巨资引进生产。厂家满怀信心投入生产流水线和巨额广告,引来跃跃欲试经销者无数,一片热闹景象。时至今日,厂家巨额亏损,经销商怨声载道。进入2003年,该产品国内市场需求剧增,其他企业后来者居上。这个厂家以为时机成熟,只要迅速调整价格策略即可奏效,但突然发现,滞留在经销商手中的老产品库存大大超出想象。经销商称,不退货休想启动本地市场。

为什么市场成熟了,经销商的库存依然无法销售?经过研究发现,当初厂家不知是营销技术原因还是只顾疯狂地“圈钱”,总之是把不具备经销该产品条件的经销商圈进来。换个角度说,也就是一大部分经销商选项错误造成“双亏”局面。目前,厂家和当年的经销商就像一艘撤掉发动机的巨型航母停泊在中国大陆,双方损失均可用“惨重”来形容。眼睁睁看着“沉舟侧畔千帆过”。

不同类型的经销商产品选择的偏重

应清醒地对自己企业的状况和所处阶段进行检讨,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再有针对性地选择代理产品。

我们将经销商(在这里,我们只讲以产品代理为主体的商贸公司)分为三类:

■ 有创业激情的行业新加入企业:他们有着高涨的创业激情,试图通过成功代理产品而一举成功,然后“鸡生蛋、蛋生鸡”。他们的突出特点就是有着非常阳光的梦想和执著,但缺乏基本的经验和实力,往往是发现一个自认为很有“钱”景和前景的产品,凑上一些资金,哥儿几个一瓶酒、一通豪言壮语、一个猛子扎进商海。这类企业每天都在各个角落诞生着。

■ 迷失方向的探索和发展中企业:受到残酷的现实打击,“钱”景和前景与当初创业时的想象相去甚远。看着库存和听着厂家的指责,当初创业的激情受到重挫,热情凝固,资金凝固,继续投资可能会死,停下来肯定要死,处于“进不动,退不出”的境地。请教专家,发现自己成为“三多企业”——要补的课太多,要处理的事情太多,要投资的地方太多。这类企业不在少数。

■ 躇踌满志,已经成“事”的成功企业:经营的产品已经有了稳定的销量,“手里有‘量’心不慌”,找厂家谈判、投资其他产品或者其他行业,好不风光。这样的企业也有两类:一是的确有一整套经销模式和成功经验,规模越做越大;另一类是利用偶然机会成功沾沾自喜者,一旦按照老方式行事,亏损接踵而来,靠以前的成功养现在的亏空。

按照这种分类,我们可以发现,经销商的行当也不是好干的。对照这些状况,总能找到身边众多熟悉的影子。其实,这与目前很多行业中的企业情况都是相似的,主要问题是不能真正认清自己企业的现状。如果按照一定的规律清醒地对自己企业的状况和所处阶段进行检讨,制定适当策略,问题就变得简单很多。

我们将商贸型企业进行两维划分 ,实力族重要指标是资金实力和现有网络实力,能力族的重要指标是对市场的操控能力和对产品市场前景的理解能力。

作为一个商贸型企业从上图可以清楚地发现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再针对自己的优势选择代理产品。一般来讲,黄色区域的商贸型企业的起步应该重点选择市场上的未来产品(按照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属于导入期产品),这个时期企业工作重点应该是通过推广产品完成实力和模式的积累;灰色区域的企业起步应该选择成熟期产品,这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是通过厂家的技术支持完成人才积累和提升市场控制能力,逐步代理导入期产品,以提升代理利润。如果发现自己的企业是红色区域,那么就应该考虑自己企业的定位问题而不是选择产品的事情了。

不同产品线的厂家对经销商的偏重

市场经验不足的企业需要的是好产品+好经销,成熟产品需要的是好价格+好网络。

分析了自己,我们来看看厂家。通常情况下,从生产厂家的角度来讲,经销商是其营销网络建立的重要环节,经销商是完成其产品流向最终消费者的通路,经销商产生是社会分工的结果,是社会合作的必然。然而,我们同时应该看到,目前国内生产型企业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产品线在不考虑其品牌力的情况下,有着三种状况:

■ 纯导入期全线产品:这类企业往往以高科技企业自居,其产品的销售在未来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进行市场教育。这类企业在全国各地随时都有可能出现。

■ 纯成熟期全线产品: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是成熟的,竞争手段往往是靠价格优势和网络覆盖,需要的是速度和力量。这类企业往往出现在该类产品的生产聚集地,靠的是地域强大的配套资源和成熟的产业链。

■ 混合全线产品:一般来讲,这类企业比较成熟,在市场初期完成了前两类的转型和过渡,已经进入品牌扩张阶段,产品管理通过事业部形式完成。产品结构趋于合理。

一般来讲,第一类企业往往是市场经验不足,在经销商选择上也非常盲目,无论是产品价格和通路设计均属于摸索阶段,这类产品的成功需要的是好产品+好经销,比较容易成功的模式是遇到绿色区域和黄色区域的经销商;第二类产品的成功往往是需要好价格+好网络,比较容易成功的模式是找到绿色区域和灰色区域的经销商。

产品选择,有“法”可依

很多人认为选择代理产品的标准是看产品本身的市场前景,发现市场需求十分重要,其实这是一种误导。厂商与代理商双方合适是最重要的。

在这里要重点提示的是,很多人甚至是专家级别的人士都在宣扬选择代理产品的标准是看产品本身的市场前景,甚至大肆渲染如何去发现市场需求。其实这是一种误导,起码是容易引起误解的片面结论。

我们从上述经销商模型和厂商描述中就可以发现,双方合适是最重要的。厂商提供有市场前景和利润空间的产品,经销商利用渠道操作能力和流动资金实力完成产品的转移。

可以将经销商比作一个船队,厂家是运输物资的发出者,而消费者是物资的接受者。划定航线(渠道集中)、增强船队的承载能力(市场运作和把控能力)和选择适合的运输物资(产品)是经销商的重点。

对于经销商而言,在努力全面提升自身企业的市场运作和把控能力以及尽量在代理产品选择时注意与自身渠道相容以外,选择代理产品一定要有相关的“技术”。

在战略管理中有一个著名的波士顿矩阵,我们不妨稍事修改应用在经销商对代理产品的选择上。

通过这个矩阵,至少可以给经销商带来以下四方面的启发:

■ 清醒认知产品的市场位置

仅从产品角度来讲,一个产品在什么市场位置上,就需要有什么样的营销策略与之相对应,如果你判断这个产品处于“明星”类,一般来讲,这个时侯寻找经销商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已经是“瘦狗”型,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投入呢?

“幼童”类需要经销商的推广能力和培育能力,是经销商未来的利润增长点,一旦成功,“明星”“金牛”在等着你,但短期内是投入大于产出的;“金牛”型产品可以带来经销商的现金流,是经销商的信心增长点,但未来渺茫。

根据这个模型制定经销商自身的战略和稳定心态大有裨益。

■ 针对自己的优势选择代理产品的类型

不难看出,代理“幼童”类产品需要的是推广经验和眼光,如果自己是“能力型”(黄色区域)经销商,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完成实力的原始积累和模式的建立,为进入能力+实力型(绿色区域)经销商奠定基础。作为“实力型”(灰色区域)经销商,适合选择“金牛”类产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符合“手里有‘量’心不慌”的经销商生存基本原则,适度选择代理“幼童”类锻炼队伍,尽早实现进入绿色区域。

■ 选择不同代理产品时的谈判策略

对于经销商来讲,选择“幼童”类产品关注的是未来,与厂家谈判的重点应该放在成果保护和共同培育方面。选择“金牛”类产品关注的是利润最大化,可以放弃区域而换取厂家的费用支持以保证最大化的既得利益。

■ 针对自有资源进行代理产品的种类和资源分配

对于一个成熟的经销商,其代理产品类别结构应该是:卖着“金牛”、推着“幼童”、搂着“明星”。往往幼童和金牛是发现的,而明星是自己培养的。刚刚起步的商贸型企业,如果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能力,以代理3个产品种类比喻,1个“幼童”和2个“金牛”为合理,用资源比例关系来讲,幼童和金牛为1∶1为合适。

从笔者的营销实战案例库中,我们寻找两个典型案例加以说明。

案例一:一位出身于著名家电品牌的分公司经理,决心自主创业后,和几个朋友共同投资100万元开始搞厨卫小家电代理。其选择的代理产品品类两个,一个是“幼童”类产品,而另一个却选择成为“瘦狗”类,其结果可想而知。

建议:迅速清仓“瘦狗”类产品,补入“金牛”类产品,此时“金牛”类的显著特征是产品成熟、品牌成熟,诸如格力、美的、飞利浦小家电等。

案例二:一个以代理“幼童”类产品起家的商贸型企业,几年中将全部资源均投入到这个产品上,享受了“明星”类的回报后,产品进入“金牛”类阶段,此时,增加代理了另外一个“金牛”类产品,然而与厂家谈判时却采取了“幼童”类策略,双方进入僵持阶段。

建议:调整对增加的“金牛”类产品的谈判和运作策略,修正心态,放弃区域代理的保护思想,下游渠道的选择应以自身优势为依据,靠销量换取利润。同时,增加一个“幼童”类产品的代理,增加产品线的后劲和保持原有的推广优势。

上一篇:2011年抚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下一篇:【热门】元旦放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