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2024-11-19

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共12篇)

1.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一

中共两鱼字[2012]100号

关于鱼池乡2012年党员冬训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动党建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党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农村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按照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时机和外出务工流动党员返乡之际,切实抓好各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现就鱼池乡2012党员冬训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党委工作重心、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紧密联系农村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依托远程教育系统,以党性教育、技能本领、致富能力培养为重点,创新教育手段载体,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促进全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各村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农闲和流动党员返乡的有利时机,认真走访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务工情况,督促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查验和年审工作,并对流动党员重新摸底登记,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使与其他党员谈心,交流,发挥其见多识广、思想活跃的优势。对明年外出务工的党员,要及时建档立卡,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对未返乡的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及时告知学习内容,督促他们在流入地参加学习。

二是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点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教育广大党员认清当前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增强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全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要求,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实践活

动,特别要抓好和谐家庭和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健康的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共同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思想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促进乡风文明和人际和谐。

四是抓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讲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近年来中央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富裕农民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转变观念,增强信心。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科学发展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基层干部建设成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新农村建设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使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五是抓好科技文化法律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的学习教育。在解决好农村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等问题的基础上,把熟练驾驭市场经济、善于把最新科技成果运用于生产实践、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尤其是加大对农业实用技术的学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使广大党员切实担起宣传、动员、组织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职责。

六是抓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紧紧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增加农

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远程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农村政务、村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党员冬训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冬训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至2013年1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主要任务:抓好党员的七项专题教育。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培训手段,采取集中学习、开展宣讲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集中抓好党员培训,做到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二)讨论制定发展计划阶段(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20日)

广泛发动和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采取有利措施,狠抓冬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工作,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讨论,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明年为村民新办实事的承诺内容,为2013年工作打好基础、开好头。

(三)民主评议阶段(201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民主评议“两委”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肯定2012年的工作成绩,又要指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合本村实际的发展思路、发展计划和明年为村民新办实事。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采取必要的教育和处臵措施。对评议为优秀党员,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表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月1日至1月10日)

主要任务:搞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记录、实地查访等办法,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四、党员冬训的组织实施

党员冬训工作由乡党委牵头抓总,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具体实施。各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党员“冬训”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各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围绕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环节,帮助联系点进一步寻找差距,理清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党员冬训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12年12月10日

2.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二

为适应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 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 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 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 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 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 加强统筹规划, 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落实责任, 强化考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 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科技支撑, 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应用,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水平。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 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 对新设立运输企业, 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 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 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 加强行业互助, 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加强安全班组建设,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 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 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三) 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 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 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 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 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 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 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暂停客运车辆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 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 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 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四) 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 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 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一) 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

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 严格考试程序, 推广应用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 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 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 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二) 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

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 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 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 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 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 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三)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

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 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 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 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 (高速公路超速20%) 以上, 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 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一) 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 调整产品结构, 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 积极推进机动车标准化、轻量化, 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 尽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技术, 增设客运车辆限速和货运车辆限载等安全装置。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 增强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抗侧倾能力。客运车辆座椅要尽快全部配置安全带。

(二) 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

落实和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 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 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履行更换、退货义务。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 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 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 要严查责任, 依法从重处理。

(三) 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 着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 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 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 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 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一)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

加快修订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鼓励地方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 (交) 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严格安全评价, 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 要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二)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 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保证国省干线公路网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 加大车辆购置税等资金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 设置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的安全保护。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 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 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 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 根据隐患严重程度, 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 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 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 设立管理台账, 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 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 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一) 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 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计划, 落实资金, 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根据需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 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 逐步完善安全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 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 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二)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调整优化交警警力布局, 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 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 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 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一) 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公路巡逻管控, 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 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 定期进行检查, 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 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二) 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

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 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 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 全面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三) 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的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 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 加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建设, 配足救援设备, 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确保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 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加大宣传投入, 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 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 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二) 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

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 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儿童抓起, 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 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三)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

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 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创新宣传教育方法, 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 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 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一) 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

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 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 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 对于成效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

(二) 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 完善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 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准予恢复运营, 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 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一)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 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总结报告制度, 省级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二) 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依法履行职责, 落实监管责任, 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责任考核,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

3.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三

答:2012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12年10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实施意见》在会上同时发布实施。

问:我区是如何定义校车的?是否接送学生的车辆就算校车?

答:《实施意见》没有明确校车的定义,但隐含了对校车的要求。国家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校车的界定为“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根据《条例》和《实施意见》可以得知,对校车的界定应当具备4个要素:第一,校车的用途,即接受学生集体上下学使用;第二,校车服务的对象,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就是小学生和初中生;第三,校车的基本条件,即载客汽车,7座以上;第四,校车的法定要求,即依照相关条例取得使用许可。

具体来说,偶尔一两次接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车辆,不一定非得是校车;接送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规定内的校车范畴;没有客运资质的车辆,或者7座以下的载客汽车,都不能当校车使用,农用车、货运车、拼装车、拖拉机、三轮车,绝对不允许接送学生;即使前面三点都符合条件,但如果未依照《条例》和《实施意见》取得使用许可,也不能当作校车来使用。

问:《实施意见》提出了怎样的校车监管要求?

答:《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审批工作;要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要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等。

《实施意见》提出,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要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所辖县(市、区)校车服务方案上报。

另外,自治区建立了由教育厅、公安厅等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问:幼儿园为何不设校车?

答:《条例》和《实施意见》都没有将接送幼儿上学和放学纳入校车服务范畴,是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6岁幼儿集体乘坐校车的安全风险过大。《条例》规定了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同时将幼儿校车作为特殊情况在“附则”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问:过去已经取得校车标牌,以及暂时没有条件购置符合标准校车的该如何处理?

答:《实施意见》规定,我区校车使用的过渡期为3年,从《实施意见》下发之日算起。过渡期结束后,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其中有两层意思:第一,从《实施意见》实施之日算起,过去已经取得校车标牌,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校车仍然可以继续使用3年作为过渡,3年之后,必须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第二,暂时还没有能力(条件)购置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的地方(学校),从《实施意见》实施之日算起,3年内还可以使用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校车作为过渡。

4.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篇四

尉犁镇2007年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各村、社区、机关党支部:

2007年,尉犁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尉犁镇的实际,牢牢把握党员电化教育的正确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准党员电化教育为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最佳切入点,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主题,把立足点放在发展服务上,努力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电教科技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开创尉犁镇党员电教工作的新局面。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认真抓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1─

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面临的第一任务,也是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第一任务。全镇各党支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首先,要从党员电化教育的角度,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的学习认真作出计划安排,结合中共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提出目标要求。同时,要通过督导检查,调阅记录,命题测试等形式,切实抓好教育内容和效果落实。

二、要全面推进党员电教工作领域的创新

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党员电教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服务领域方面,我们要在巩固提高原有教育阵地的同时,还要注意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拓展;在教育方面,我们要在进一步抓好党员教育的同时,还要注意向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拓展。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电化教育。要把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渗透到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环节。

三、要全面抓好教育内容和效果落实

抓好教育内容和效果落实,是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员电化教育的根本所在。围绕这个根本,各支部在教育内容上要重点抓好《新疆党员电教(农村版)》、《新疆党员电教(城市版)》内容的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科技教育内容的比例为6:4。在抓好教育内容落实的同时,还要认真抓好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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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要通过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有提高,作风有转变,纪律有增强,工作出成绩。

四、要全面推进电教科技工程的有效实施

党员电教科技工程,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的一种好形式。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这就要求我们把党员电化教育的立足点放为发展服务上,要通过实际工作,突出和谐社会的主题,营造和谐的氛围。我们要紧紧围绕提高农牧区党员素质,推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个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农牧区党员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要通过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科技培训、示范带动等途径,大力推进党员电教科技工程的有效实施。

五、要进一步抓好种村、社区电教站的管理与建设根据县委的要求,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教材购置、播放收看、实践活动、信息反馈、检查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必须遵循的标准,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党员电教标准化建设为龙头,带动电教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播放收看、档案资料建设全面加强。

六、要进一步抓好调查研究工作

根据今年基层党建的整体安排,为了有效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我们今年计划就如何针对街道社区党员特点,抓好街道社区党员电教工作;如何根据新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的特点,确立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如何使党员电化教育既面向党内和党员,又面向社会和群众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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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站负责人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有较高价值的调研论文或考察报告,务必于八月初完成,并上报镇党委。

七、要全面加强电教队伍建设

抓好电教队伍建设,是做好党员电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新时期的党员电教工作,给电教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电教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建设,电教干部和电教员的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文化程度必须在中专以上。积极组织各村电教工作人员参加县的电教工作培训,全面提高电教干部和基层电教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我真党员电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八、督导检查

要对全镇电教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全镇电教工作平衡发展。

2007年,是尉犁镇党员电教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各村党支部和广大电教工作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不断开创尉犁镇电教工作新局面而奋斗。

附件:尉犁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七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党员电教工作安排意见

中共尉犁镇党委2007年4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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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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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城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工作意见 篇五

一、充分认识做好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市进城务工人员迅速增多。他们经过就业创业的实践和锻炼,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致富经验,在促进务工地和家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把他们教育培养好并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对于拓展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源头,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以创新的精神和创新的举措推进这项工作,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活力。

二、多方推荐,积极培养,建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流出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要积极拓宽工作视野,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推荐进城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并从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教育引导。要定期不定期与驻外办事(联络)处、商会、劳动服务站等驻外组织机构,两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个协等群团组织,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单位联系沟通协调,发动、引导这些组织和单位择优推荐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同时采取学校党团组织推荐优秀农村毕业生、党员群众民主推荐优秀外出务工人员等方式,多方选拔储备一批优秀人才。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外出同行的流动党员结对培养、指定在家党员联系培养、委托流入地党组织培养,以及节假日入党积极分子密集返乡时集中组织培训等多种教育培养方式,确保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连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到哪里,教育培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积极运用网络、短信、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教育培养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教育培养的实际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要着力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和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协同合作,尽量明确发展党员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把好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各个关口,共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务工地较为固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应由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其中,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发展的,流出地党组织要指导进城务工人员积极向流入地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主动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有关意见。对务工地不固定的,应由流出地党组织发展,并注意征求流入地相关单位意见。在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时,要在既坚持工作基本程序不走样,又坚持于事简便的原则下,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双向培养、双边考察、两地公示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流出地、流入地和驻外党组织两地三方党组织的工作优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四、强化管理,注重服务,充分发挥流动党员作用

对于新发展党员,各有关党组织要注重对他们进行入党后的继续教育管理,及时把他们编入党的一个支部,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不断强化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并有针对性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多方考察了解他们入党后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表现,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要创新载体,深入开展各种活动,组织、引导他们在投身流入地经济建设和关注支持家乡建设方面充分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流入地和流出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贡献。要坚持以人为本,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主动接受教育、主动自我教育、主动影响他人的热情,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6.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委) 、工信委 (经信委) 、财政厅 (局) 、环保厅 (局) 、住房建设厅 (委、局) 、能源局、物价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国发[2013]5号) 的要求, 加快我国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现就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现状和意义

利用企业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 是指利用工业窑炉等生产设施, 在满足企业生产要求且不降低产品质量的情况下, 将废弃物作为生产过程的部分原料或燃料等, 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并部分资源化的处理方式。

目前,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2.3亿吨, 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1.71亿吨, 但由于我国废弃物处置能力相对不足, 大量固体废物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处置。通过现有企业生产过程进行协同资源化处理, 可以提高我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 有利于化解我国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难题, 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在企业协同处理过程中, 废弃物可以作为替代原料或燃料实现部分资源化利用, 含硅、钙、铝、铁等组分的废弃物可作为建材生产的替代原料;热值较高的工业废物、生活垃圾、污泥等可替代部分燃料。协同资源化可以构建企业间、产业间、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间的循环经济链条, 促进企业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推动水泥等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实现水泥、电力、钢铁等传统行业的绿色化转型, 树立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环境的良好形象, 实现企业与城市和谐共存。

近年来, 我国一些水泥企业开展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工业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的实践, 同时开展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和垃圾焚烧飞灰的探索;部分钢铁企业开发了利用铬渣等废物制作自熔性烧结矿冶炼含铬生铁工艺;一些电厂开展了协同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工程实践。目前我国利用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处理工艺和关键技术不成熟, 企业运行管理经验不足, 废弃物特性有待明确, 缺乏针对性排放标准、污染控制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等风险控制相关标准和完善的控制措施, 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缺乏政策激励。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从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出发, 提高企业协同处理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加强协同处理全过程的污染防治, 培育示范企业, 规范技术体系, 加强法规建设, 强化政策引导, 推动我国循环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积极引导与有效监管相结合。通过法规规范、政策引导, 调动企业积极性, 同时完善政府监管体制, 规范企业的协同处理实践。二是坚持统筹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强规划指导, 合理布局, 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继续推进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试点示范, 由点到面, 有序推进。三是坚持科技创新与体系建设相结合。鼓励科技创新, 解决共性关键技术问题, 规范行业准入, 完善政策机制。四是坚持安全防范与安全生产相结合。加强协同处理设施和生产设施设计、运行过程的安全防范和管理, 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三) 主要目标。在水泥、电力、钢铁等行业培育一批协同处理废弃物的示范企业, 在有废弃物处理需求的城市建成60个左右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项目, 引导相关科研机构研发适合国情的成套技术装备, 建立健全针对不同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保障协同处理过程的环境安全;完善废弃物的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和激励政策, 逐步形成适合国情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三、重点领域

(一) 水泥行业。推进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焚烧飞灰等, 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的项目开展试点。加强示范引导和试点研究, 加大支持投入, 消除市场和制度瓶颈, 扩大可利用废弃物范围, 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 规范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二) 电力行业。推进现有火电厂协同资源化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 开发应用污泥干化、储运和电站锅炉煤炭与干化污泥或垃圾衍生燃料高效环保混烧等的成套技术和工艺, 鼓励电力企业加大资源化利用污泥的升级改造力度。

(三) 钢铁行业。推进钢铁企业消纳铬渣等危险废物, 突破这类废弃物消纳利用的技术途径, 规范环境安全措施。

四、工作重点

(一) 统筹规划布局。各地根据本地废弃物处理和可协同处理设施现状, 加强组织协调, 合理布局, 充分利用好现有设施, 处理好现有企业协同处理和新建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关系, 确保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不得以协同处理为名新建生产设施, 严防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支持燃煤发电厂与污水处理厂集中布局和一体化建设、运营, 妥善解决污泥干化热源, 促进长期协调发展。在具备协同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地区,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与地方政府或产出废弃物的企业签订合约, 积极参与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

(二) 开展试点示范。在有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的城市, 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现有水泥、电力和钢铁企业, 开展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的试点示范工程, 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生产规范和运营机制。企业生产主体设备要先进可靠, 在试点期内稳定生产运行, 确保效果发挥。探索开展原生铅冶炼企业协同处置含铅玻璃试点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政府监管措施, 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 以点带面, 逐步向全国推广。

(三) 完善相关标准。针对水泥、电力和钢铁企业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的特点, 建立固体废弃物工业窑炉混烧处置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以及用于协同处理燃料的预处理标准。制定并完善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研究完善操作规范、技术流程和检测标准, 在水泥等产品标准中补充健康和性能有害成分的限值。

(四) 突破关键技术。开展水泥、电力和钢铁企业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的技术攻关, 将废弃物中污染成分的迁移转化规律、废弃物预处理、稳定运行保障和二次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纳入科技计划的重点方向, 研究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的节能减排措施。

(五) 规范行业准入。参与协同处理的企业必须为合规设立企业, 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要求。对协同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 要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协同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的企业, 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和规范。抓紧制定协同资源化处理污水厂污泥的企业准入条件。

(六) 完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在制定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 强化处理过程的环境管理, 研究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 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加强协同处理设施的环境监测工作, 强化二恶英监测, 推动监测信息公开, 形成完善的污染综合防控体系。注重废弃物运输、贮存、预处理和混烧过程的污染控制, 保障生产企业达标排放。

(七) 提高安全防范等级。设计相关建设项目中要充分考虑运行安全性,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保障消防、安保设施完备, 做好协同处理设施与生产主体设施安全性的有效衔接, 同时提高其安全防范等级。运行中要严格管理, 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严防事故发生。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杜绝二次污染。

五、保障措施

(一) 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建立发展改革委牵头, 科技、工业、财政、环保、建设、能源、物价等部门参加的协同处理废弃物的部门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及时解决相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 完善鼓励政策。国家将继续支持协同资源化处理固体废弃物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 积极支持降低企业因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增加的技改、运行和环保成本;研究完善相关财税政策,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处置条件的协同资源化处理项目和企业, 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相关工作。

(三) 理顺价格体系。遵循“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废弃物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处理市场, 研究建立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废弃物的价格政策, 增强关联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 加大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各级相关部门要完善监管措施, 严惩违约违规, 切实防止废弃物产生方无故不提供废弃物或协同处理方无故不接受废弃物的问题发生;严格加强环境监管, 保证废弃物在交易、运输、贮存和协同处理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作, 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责。

(五) 加强宣传推广。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企业协同处理废弃物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中的重要作用, 普及基本知识, 积极稳妥推行信息公开, 消除社会对处理过程环境安全的担忧, 提高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认识程度。举办协同处理废弃物的技术、设备展览会和研讨会。结合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 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组织示范工程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

7.联合收割机检修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七

关键词:收割机,检修,保养

中图分类号:S2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6-46-1

联合收割机要严格遵循各机车技术规程进行保养检修,对所有运转部位要进行仔细的检查保养,对空气、机油、液压、柴油等滤芯按照技术要求及时更换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和刹车油。联合收割机要重点检修以下部位:

1 230收割机重点检修部位

一是检查喂入室浮动辊轴承和喂入室后传动部位轴承和链轮;二是检查滚筒、上下击辊部位的轴承;三是检查离合器磨擦片和分离轴承,排除行走系统在最高速时拌动的问题;四是检查清选传动部位轴承;五是检查后转向球角,中间轴和转向轮轴承并添足润滑油。

2 3518收割机重点检修部位

一是对割台进行全面检修;二是检查喂入室浮动辊轴承及后传动部位轴承和链轮;三是检查滚筒、上下击辊和清选部位的轴承;四是检查变速箱齿轮、轴承间隙,检查离合器磨擦片和离合器轴承;五是修复四联带上托盘松旷问题,注意托盘与皮带之间的间隙;六是更换钉齿滚筒、钉齿凹版上的所有钉齿,更换轴流滚筒上的长短齿和尾板,并检查轴流滚筒轴承和传动部分;本是要求拆下发动机水箱进行全面的清洗并更换新的节温器;八是检查后转向中间轴和后桥立管焊接处,检查转向轮的轴承并添足润滑油;九是排除方面机漏油问题。

3 1075收割机重点检修部位

一是首先要对割台进行全面细致的检修,割刀和割刀传动部分;二是检查浮动辊两边轴承,更换浮动辊轴,检查后传动轴以及三个链轮上的勾头键;三是检查轴流滚筒轴承,检查凹版焊接处是否牢固,对轴流滚筒上导流板进行改装;四是,轴流滚筒后传动部位,并加装防尘盖板,以防失火;五是检查清选部位轴承、链轮、链条;六是要对杂余上部传动链轮不在同一水平面进行修复;七是检查后转向中间轴,后桥立管焊接处以及后轮轴承;八是对变速箱和离合器进行全面检修;九是做好各连接处防漏粮工作;十是拆下发动机水箱要进行清洗,防止发动机水温再次过高。

4 玉米收割机重点检修部位

4.1主离合器

拧松主离合器壳体固定螺栓,将主离合器总成从主机上摘下。

(1)通过对发动机飞轮中心轴承的转动检查,当出现松散或卡滞现象,须换6205-2RS(双面密封轴承,高质量)并注满锂基润滑脂。防止轴承烧损,进一步损坏主离合器。

(2)拆散主离合器,当销孔或者销轴存在明显磨损情况,需成组马上进行更换,否则会降低结合力,引起离合器打滑。

(3)磨擦片受到磨损,铆钉沉下尺寸低于0.5毫米,严重烧损(表现为表面光亮发黑)、裂开、铆钉有松脱,钉孔变形时均需更换新片。

(4)压紧杠杆工作面受到严重磨损、压紧无效或效果不理想时,应成组更换。

(5)检查分离轴承转动情况,转动异常或损坏时需换新,但装配时必须按要求组装,否则润滑失效,引起轴承快速报废,造成主离合器的故障。

(6)通过对拨叉固定螺栓的检查,拨叉轴凹面与螺栓圆柱面应贴紧无间隙,如拨叉轴凹面严重损坏后,会影响分离结合,需及时更换。

(7)检查后轴承座处轴承转动情况,发现异常,更换所需的部件。

(8)更换新部件、组装离合器,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并正确进行保养。严禁使用不合格轴承、配件和润滑脂。

4.2 摘穗结构

(1)检查摘穗板、拨禾链、分动箱联轴器双排链是否有严重变形的情况、链接头的装配完整情况、各紧固螺栓的固定情况、轴承的转动情况。紧固松动的螺栓、换下转动异常的轴承、调整变形。当链条严重拉长,经常出现跳链现象时,应根据情况更换链条或链轮。

(2)检查分动箱工作情况,看轴承、齿轮是否有磕齿、滚键、滚軸等现象,发现后及时维修和更换。

(3)对拉茎辊、护锥进行检查。对损坏部件及时修复和更换。

(4)检查传动齿轮箱轴头以免漏油,必要时进行更换。

4.3 升运器刮板链条

检查升运器刮板链条,看刮板上的固定螺钉是否存在脱落和松弛;刮板是否破损、丢失;链条是否扭曲变形;根据情况进行维修更换。

4.4 水箱

检查水箱固定情况,看固定座螺栓是否紧固可靠;拉杆孔是否有撕裂现象;水箱有无漏水现象;上下水胶管卡箍转卡是否牢固;水箱开关是否密封、放水可靠;水箱散热片间有无泥污碎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维修更换。

4.5 秸秆粉碎机

检查动刀的磨损及完整情况、轴承温升情况、甩刀轴动刀座的开裂情况;动刀片销轴的磨损情况、开口销的缺失情况、定刀片的变形情况,轴承座油杯是否完好,根据检查情况修复或更换。

4.6 转向轮

检查转向轮轴承转动情况,调整好轴承间隙,并添加润滑油。所有收割机检修完后,必须保证机车外表和发动机清洁干净,检修工作必须在8月底结束并进行验收。

8.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八

2009年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工作,我校本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现就这次民主评议做以下发言。

在开展广泛征求意见环节,我校党支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线,以找准问题为目的,认真开展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10余个,进一步找准了问题,为组织生活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强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征求意见环节是基础环节,关系到党员干部能不能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关系到分析评议阶段的最终成效。为使这环节活动扎实开展,党支部在活动的组织上,坚持了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党支部通过召开动员会、思想教育和个别谈心等活动,引导了广大参学党员深刻认识到,通过征求意见查找出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组织的关心、群众的帮助,是个人进步的现实需要,只有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错误才能获得政治的进步,才能严于律己、只有摒弃怕丢面子、怕影响威信等私心杂念,做到诚心诚意地征求意见,光明磊落地亮明问题。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进入征求意见环节后,党支部按照“力度不减、温度不降、标准不松”的“三不”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一阶段的组织领导,支部要求党员认真处理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矛盾,努力做到当。

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

为找准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支部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多层次、多途径征求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意见:

一是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地征。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了学生、学生家长、离退休老同志、普通教职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五个座谈会,听取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30余条。

二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实打实地征。党支部立足实际,选择在知情的党员、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中发放,征求意见。请他们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都认真对待,如实填写,客观反映。对于这些意见,支部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的同志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支部、对行政、对党支部书记、对校长、对党员个人的意见。除了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都按程序如实反馈,使党员和党组织查找到工作中的不足,知晓了群众的意见,弄清了自身的问题,为及时整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边征边改,直面问题,切实解决

9.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九

施意见

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2007-12-16 22:26:1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2)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各新闻单位: 根据中组部组通字xxx号、x远程办xxx号和x组xxx号文件精神,我县做为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已于今年年初在全县逐步推开。为扎实做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宣传报道工作,现提出

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方法步骤,坚持正面宣传,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充分借鉴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报道的成功经验,贴近群众,大力宣传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基层和群众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和试点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及安排

各乡镇和各新闻单位要紧密结合我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特点,突出宣传各单位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创造并积累的新经验;因地制宜,加强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的新进展;服务“三农”,促进和谐、稳定、发展的新气象;解决问题,务求实效,推动各项工作的新收获。

1、重大活动报道。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报道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部署;认真做好省、市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认真组织好县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2、动态和经验报道。宣传各单位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资源建设、骨干队伍建设、教学组织管理的好经验;宣传报道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从手段到内容全面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好经验;宣传报道探索建立健全“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群众长期得实惠”长效机制的好经验;为“三农”服

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好经验;宣传报道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人才基础,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执政能力的好经验。

3、评论和言论宣传。县内新闻媒体要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展,组织相应的报道,评论;针对远程教育试点的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围组织系列评论、述评和专题节目。围绕释疑解难工作,主要新闻单位也要结合我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撰写文章,加大评论言论力度。

4、典型宣传。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特点,遴选、确定一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先进典型,在陕州xx电视台《话说教育》、xxx等栏目中推出,并编辑制作成系列光盘,宣传推介。

5、网络宣传。xxxx党建网等重点新闻网站,要总结一些乡镇远程教育试点工

作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进一步搞好网络宣传。要围绕宣传重点,紧扣各阶段的重要任务、重要环节,组织报道内容,并同期刊登xxx的评论、言论、典型和报道。搞好与省、市网络媒体的链接,使网络真正成为快速传递活动信息、及时反映活动成效、积极展示我县远程教育形象的窗口。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新闻单位要与县远程教育办公室密切配合,根据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组织有特色、有创意的选题,做好远程教育宣传报道。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组织精干采编力量,根据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组织有特色、有创新的选题,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把好导向。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县委的精神,严格遵守新闻宣传

纪律,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按程序办事,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按程序送审,防止麻痹思想,杜绝差错发生,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3、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深入学xxx省、市、县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实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体裁开展宣传。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县直主要新闻媒体要组织记者深入远程教育试点乡、村,紧扣工作进展,深入挖掘具体实在、鲜活生动、有思想深度、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题材,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反映教育活动的成效。

4、严格考核。各乡镇每周至少向县以上新闻媒体报送信息稿件2篇以上。每月至少在报刊、网络上发表2篇评论、典型或报道,在电台、电视台组织评论、评述和专题节目不少于2次。县远程教育办公室定期对宣传工作

农村党员

10.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十

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直接关系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近年来,随着宪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的深入贯彻实施,各级党委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两院”更加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在审议意见的办理过程中,着力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在有效落实人大监督措施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但是,从近年审议意见办理的工作实踐来看,由于一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涉及党委或党委部门的职权,比如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的审议意见,超出了“一府两院”的职权范围。由于党委及党委部门没有办理审议意见的职能,所以类似的审议意见,往往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也影响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为此,笔者认为,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人大审议意见办理的支持力度,确保涉及党委或党委部门的审议意见,办理条件成熟的都能得到较好的办理落实。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第一,在制度建设层面,可以考虑由同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的审议意见的办理,从程序、责任、时限、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工作制度上提供保障。第二,在协调机制层面,可以考虑在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之间,建立关于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审议意见办理的协调落实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由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常委负责,协调督促党委相关部门落实办理,从办理机制上提供保障。第三,在具体操作层面,对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的审议意见,可以考虑由人大常委会负责,在向“一府两院”交办审议意见的同时,对涉及党委及党委部门职权的审议意见,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党委提出专门的书面报告,由党委研究后作出办理的具体指示或批转相关部门办理。这样,在确保人大审议意见全面有效办理落实的同时,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也强化了人大由人民选举、向人民负责的监督权威。

11.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意见 篇十一

现就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调四点意见:

一、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要充分认识“三农”工作是转型跨越的重要内容,没有农业的转型就没有全省的转型,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没有新农村就没有新山西,工业化、城镇化越是加快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越重要越需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要把农业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面小康的基础工程、城乡统筹的重要途径,做到思想不麻痹、政治不减弱、工作不松懈、投入有增加、干部要加强;要明确工作抓手,把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路径,把农民收入翻番作为核心目标,把“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作为主攻方向,把“三化一体”推进作为重大战略,把扶贫开发作为紧迫任务,打好打胜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以煤补农、以城带乡体制机制,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动员资源型企业以多种方式支持“三农”。

二、把干部下乡住村包村作为一项战略工程,长期坚持下去

干部下乡住村既有利于发展,也有利于民生,还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服务业则服务业,帮助所包村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使规划成为发展引领、致富遵循;要帮助农村引项目、建项目,确保每个包扶村都要发展一至两个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要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把帮扶与激励统一起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包村增收的过程变成了解实情和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过程。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基础

要夯实组织基础,精心组织好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真正选出“双带”能力强的村级班子,加强对新当选“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要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注重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要夯实发展基础,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夯实社会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充分发挥县乡干部的主体作用,确保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基层

12.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篇十二

目录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 四个文件的制定和印发,是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把这些文件作为培训党员和干部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以落实。同时,要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6年6月21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

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一)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三)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旗)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员登记备案中,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和场所问题。

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党员服务站(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底要逐级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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