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作家协会章程

2024-08-31

曲周县作家协会章程(精选10篇)

1.曲周县作家协会章程 篇一

重庆市江津区作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试行)

第一条 本会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作家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全区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学爱好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万盛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作家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自身特点,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政府各项法规,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主管单位中共江津区委宣传部、江津区文学艺术联合会的领导,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江津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本会系重庆市作家协会的团体会员,业务接受重庆市作家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文学创作交流;

二、内部资料、刊物、网站的编辑出版;

三、文学业务培训指导;

四、其他与文学有关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团体会员: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有相当数量个人会员和健全的办事机构的文学社团(文化单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 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从事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教育、编辑、翻译和组织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做出一定成绩者;

三、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文学作品五篇以上者;

本会热忱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万盛籍在外工作和外地在万盛工作的文学爱好者加入本会。

市级以上作家协会会员,是本会的当然会员。

第十条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或团体会员推荐,个人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个人会员每年30元,团体会员每年100元以上;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行为,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重庆市江津区作家协会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制定和修改重庆市江津区作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作协理事会成员;审议作协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理事由大会选举产生。在本会闭会期间,可根据主席办公会议的提名增加理事。

第十九条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设秘书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理事会选举产生。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主席任命。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可在全区各镇、部门设立分会,负责完成本会交给的文学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因特殊原因,本章程经江津区作家协会三届理事会主席办公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后试行。待三届理事会届满换届召开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正式生效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2.曲周县作家协会章程 篇二

关键词:曲周,苹果园,施肥不合理,肥料利用率低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苹果生产国和消费国。河北省2010年苹果种植面积265 400 hm2,仅次于陕西、山东两省,居全国第三[1]。目前,国内关于苹果水肥管理的研究主要在环渤海湾产区和陕西渭北旱塬区。其中刘侯俊[2]的研究结果表明,陕西省苹果园氮、磷、钾施用量超过推荐施肥量的2~3倍。彭福田等[3]的研究结果表明,果园目前肥料投入以氮肥为主,忽视了钾肥和微量元素的补充,这样会导致果实品质下降、树体旺长等不良后果。为了解河北果农的栽培管理水平及施肥现状,在曲周县-中国农业大学高产高效示范基地的槐桥乡相公庄村科技小院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调查了部分处于幼果期及盛果期的果园管理状况。

1 材料与方法

以科技小院开展技术服务的相公庄村为对象,随机调查了31个果园(共计5.71 hm2)的管理状况,包括果园面积、树龄、2010年和2011年的产量、肥料品种、施肥时期、施肥量、施肥方法和灌水情况等。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关的施肥建议。

调查方法为随机抽样,研究生亲自到农户家里或果园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施肥时间、施肥量、施肥次数、灌水情况等,共调查31份有效调查问卷。

2 结果与分析

2.1 果园施肥中存在的问题

2.1.1 施肥时期和施肥方式不合理

部分果园采用“一炮轰”的施肥方式,基肥多追肥少,后期只追施少量氮肥。大多数果园在春季施底肥,仅有32.26%果农在摘果后施用底肥。王琳等6 a试验的结果表明6月追施有机肥和磷肥比10月下旬施用增产49.7%,土壤内根数增加2.26条,春梢长度有所增加,秋梢长度明显缩短,花芽率增加约17.5个百分点,单株坐果数有所减少,单果重明显增大[4]。

果园基肥一般采用沟施,施肥深度集中在0~20 cm,而果树根系集中分布在20~40 cm,可见,这样的施肥深度不能满足果树根系的需要。部分果园磷钾采用“一炮轰”的方式,后期只追施氮肥且多采用撒施+大水漫灌的方式,这样会造成肥料养分的大量流失,增大环境污染的风险。

2.1.2 过量施肥现象严重,肥料施用不平衡

由表1可知,该村苹果产量高于30 000 kg·hm-2的果园占45%,高于 45 000 kg·hm-2果园仅占13%,平均产量27 300 kg·hm-2;平均氮肥(N)用量708 kg·hm-2,磷肥(P2O5)331 kg·hm-2,钾肥(K2O)390 kg·hm-2。据《北方果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荐,平均产量高于37 500 kg·hm-2的果园每生产 100 kg果实需施纯氮0.7 kg(263 kg·hm-2)、纯磷(P2O5)0.35 kg(132 kg·hm-2)、纯钾(K2O)0.7 kg(263 kg·hm-2)[5],与该指标相比,该区果园氮磷钾均施肥过量。从表1还可看出,该区不同产量水平下的氮磷钾肥用量差别不大,说明低产果园施肥过量现象更严重,肥料用量并非该区苹果高产的限制性因素。

由于该区是粘土地,磷钾移动性较差,过量施用的磷钾已在土壤中累积,有效磷含量为46.33 mg·kg-1、速效钾含量为562.2 mg·kg-1。我国果园土壤有效磷、速效钾的适中含量分别为15~30 mg·kg-1和50~100 mg·kg-1[6],对比可见该区果园磷钾含量均处于极高水平,尤其是钾的含量达到适宜含量的5倍以上,这样会由于钾钙的拮抗作用严重抑制土壤中钙的有效性。

2.1.3 轻视有机肥和中微量元素的施用

该区果农普遍轻视有机肥的施用,只有51.6%的农户底施有机肥,平均22 500 kg·hm-2,且多施用鸡粪。该区土壤粘重,含盐量高,施用牛粪或羊粪可更好地培肥土壤并提高土壤通透性,减轻盐害。果农施用的有机肥多未经腐熟,今后应改施腐熟后的有机肥,以免传播病菌和烧根。

氮磷钾施用过量,中微量元素用量较少,有16户果农在施用底肥时添加了中量元素(主要是“硅镁钾”或“硅钙镁”),占调查农户的51.6%。施用硼肥、铁肥、锌肥的果园分别占9.68%、22.58%、41.94%,多采用喷施的方式。多数果农认为花量大就不用喷施硼肥,锌肥和铁肥也是在出现了小叶病和黄叶病的情况下才喷施,这样以治为主的效果不明显。许虎林的研究结果表明一般果实内氮∶钙以10∶1为宜、氮∶钙为20∶1果实即发病、氮∶钙为30∶1时果实裂果严重[7]。大多数果农都喷施了钙肥,但是由于钙含量低而致其效果不明显,此外,氮肥、钾肥过多也会抑制钙的吸收,因此苦痘病和裂果病仍十分严重。

2.2 其它管理措施

多数果园采用大水漫灌,只有不到10%的农户采用沟灌,这不仅会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成本高,灌溉前后水分变化剧烈,不利于根系及果实生长;大部分果园采用了清耕的管理方式,生草、覆草只在部分果园进行了实验。长期清耕+有机肥用量不足导致土壤有机质含量仍较低,平均为1.44%,有的果园甚至不足1%。

另外,整形修剪也不到位,处于盛果期的果园树体郁闭,通风透光差,加重了病虫害的产生,也不利于果实着色;不注重疏花疏果,大小年现象也普遍。

3 建议

目前,果园投入的肥料主要为化肥,建议在苹果生产中施用较多的腐熟的有机肥,以有机肥提供养分比例达到60%~70%为宜[8],同时结合生草和覆草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进一步养根壮树。此外,该区土壤质地为粘土,钾含量过高而抑制着钙的有效性,建议在苹果生产中将肥料配比参考专家推荐的N∶P2O5∶K2O=2∶1∶2指标适当降低钾肥的比例,同时注重中微量元素的施用,以期有效提高果实品质。

参考文献

[1]中国种植业信息网.水果数据库[EB/OL].[2012-10-08].http://zzys.agri.gov.cn/shuiguo_cx.aspx.

[2]刘侯俊.陕西省果园养分状况和钾肥肥效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2:34.

[3]彭福田,姜远茂.不同产量水平苹果园氮磷钾营养特点研究[J].中国农业科学,2006,39(2):361-367.

[4]王琳,王晶祥,赵安福.夏施基肥对国光苹果树生长和结果的影响[J].中国果树,1995(4):21-22.

[5]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方果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71.

[6]张福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要览[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6:78-83.

[7]许虎林.苹果与钙[J].西北园艺,2001(2):19.

3.吉林省乡镇企业发展协会章程 篇三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吉林省乡镇企业发展协会JiLinprovince township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缩写JLTED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全省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家,有关经济、科研、教育单位及有关协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信息、协调、咨询、培训、交流等多种有效的服务活动为宗旨,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促进我省乡镇企业快速高效发展。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是吉林省民政厅登记的合法社团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业务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办公住所设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团结教育本会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推行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技术创新、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成果;

(三)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向会员贯彻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的要求和意见;

(四)开展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乡镇企业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六)为制定与乡镇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立法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提供决策建议,做好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

(七)为乡镇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工作,承办会员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与时俱进地发展新的服务领域、扩大新的服务功能;

(八)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

(九)组织会员根据需要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贸易的考察、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本协会常设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本会工作人员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

(十一)加强对乡镇企业发展协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分会的领导和帮助,使其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十二)加强与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及各省市乡镇企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加强与本省有关经济、科技、教育等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的行业指导,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并在适当的时候成立农产品加工业分会。

第三章会 员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特邀会员。

(一)单位会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或者起实际支配作用,在乡镇、村设立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乡镇村集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投资者随着办的企业均可入会;

2.本省范围内乡镇企业有业务联系的行业协会和有关事业单位均可入会。

(二)个人会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愿意为本会工作和乡镇企业服务的各界人士;

(三)特邀会员:本会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愿为乡镇企业做贡献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有关部门负责人。

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3.在乡镇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4.关心,热爱并愿为乡镇企业做贡献。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发给会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优先参加和享受本会的各项活动和服务;

(四)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会员将在会内公布。

第十二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四)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审定其它重事宜,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本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理事产生,原则上每届任期4年。

第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调整常务理事、聘请名誉会长;

(三) 选举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長;

(四)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 审议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 决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特邀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本协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和实体机构,并领导和监督各办事机构工作;

(八)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可以采取通讯会议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要研究本会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对策;本会内部建设等重大事宜;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的,也可采取通讯会议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乡镇企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或委托副会长,秘书长签署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签署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日常事务;

(二)领导和协调本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休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为秘书长。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国内外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的经费;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它合法收。

第三十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配备专业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微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议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终止动议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终止前,在主管部门组织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经社团管理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会下属单位的章程如与本会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4.宁南县作家协会章程 篇四

(2010年9月10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宁南县作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是全县文学工作者和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宁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县作家和广大文学爱好者,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本会业务接受县文联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组织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开展政治理论和文学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和“三贴近”原则,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第八条 加强同县内外各级作家协会的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广泛联系文学社团、报刊、出版社、网站和社会各界,加强合作,促进繁荣。

第九条 加强协会管理和会员自律,维护会员在会内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第三章会 员

第十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一定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团体会员推荐,经本会理事会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涉及文学活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协助保护,本会应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

第十三条 会员如长期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经本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

五、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本会工作报告;

三、批准理事的变更和增补;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十八条 主席团推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一人,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名誉职务。具体人选由主席团聘请。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0年9月10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5.财务管理协会协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吉林大学财务管理协会。其英文名称:Financial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财务管理协会是由吉林大学商学院财务系老师及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等成员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团体组织,是经吉林大学团委核准登记注册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在遵守吉林大学对学生社团的权限范围内,对外积极宣传个人理财的理念和意识,对内全面提升财务管理专业的本科生会员在现代公司理财方向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求职技巧。并对会员进行相关论文写作的培训和职业生涯的规划,为将来希望深造和求职的会员储备知识,培养技能,促进教学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也为将来迅速成为社会顶尖人才提供卓越的信息交流平台。

第四条 “财务管理协会”是学习类社团组织,要与学校其他社团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紧密联系。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协会的利益、会员的利益。以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同学为共同目标,并为之不断的奋斗。

第五条 “财务管理协会”主要领导人员要求具备协会工作经验和管理沟通能力。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主席团

会 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秘书部

部 长(1名)、副部长(2名)、干 事(若干)外事部

部 长(1名)、副部长(2名)、干 事(若干)学术研究部

部 长(1名)、副部长(2名)、干 事(若干)求职培训部

部 长(1名)、副部长(2名)、干 事(若干)学习小组分部

部 长(1名)、副部长(2名)、干 事(若干)信息交流分部

部 长(1名)、副部长(2名)、干 事(若干)第二条 职责说明

一、会长

1.会长对外代表整个协会,依据协会的工作章程开展工作。2.会长主持整个协会的日常工作,与指导老师沟通,负责协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3.带领协会全体成员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与协会宗旨相符的活动,增加协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4.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5.做好协会成员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成员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强整个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大家在老师的指导下取得各项比赛的好成绩。

6.努力加强与外界各社团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

二、副会长

1.副会长做好分管的工作,在会长授权的情况下,为协会整体利益着想,有权代理会长做最终决定。三.秘书长

主管协会内部人事调动、工作分配及奖惩评定等事务。

四、秘书部

1.起草整理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负责协会人力资源的管理及档案的管理。3.负责培训活动的安排及协调。4.负责起草执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会全体成员参加各项活动的考勤工作。

五、外事部

1.负责为协会活动联系合作伙伴。

2.负责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事宜。

六、学术研究部

1.负责各自培训小组成员的论文写作技巧。2.负责协会论文比赛的组织和协调。3.负责和指导老师的沟通、协助老师安排论文比赛。

第三章

第一条 出勤考核

一、以协会举办活动的到场率为准,有事需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工作制度

二、考勤由秘书部负责,考勤方式由秘书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三、考勤施行签到制,每次活动所有成员须亲自签到,如有必要,可注明到场时间。

四、结果由秘书部统计和保管,并定期在协会内部公布。第二条 会议要求

一、会议要求讲究效率。

二、会议与会人员须准时参加,不得因迟到影响会议进程。

三、会议应提前准备,发言要清楚、简洁。在会议上不得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

四、秘书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开展会后总结工作。

五、自觉维护会场纪律,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调试成振动或关机状态,会上不得交头接耳。

六、如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第三条 活动开展

一、协会开展活动须同会长协商,并由秘书部提前向会长提交活动计划,经会长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活动应分工明确,各部门分担相应责任,不避重就轻,主动争取未安排但需要解决的工作。

三、活动结束,秘书部应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填写活动记录。

四、将各部门的工作表现作为考核评优的参考。第四条 宣传工作

一、外事部负责对每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以保证每次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二、外事部负责活动之前张贴海报、条幅,绘制宣传板等宣传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一条 活动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商业赞助;

3.学校与学院相关的资金支持; 4.私人捐助;

5.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6.其他合法收入。第二条 活动经费支出

1.培训活动、举办会议及日常办公费用; 2.对优秀会员进行奖励;

3.为会员利益及实现本会宗旨所需的正常合理开支; 4.其他所需的正常合理开支。第三条 活动经费使用及管理原则

1.社团的经费预算应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坚持经费合理使用。力求收支平衡,开支应符合本社团的财政计划; 2.社团的合法收入应用于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社团的资产;

3.本社团会员会费具体金额由社团管理团队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在社团管理团队全员会议上审议通过;

4.社团会员自主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得要求社团退还已缴纳的会费; 5.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社团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经费必须出具合法票据,否则不予报账。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后交由社团秘书部财务负责人员统一保管,并于每学期期末作出总结,社团经费收入支出必须由会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6.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与吉林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社联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团成员定期公布; 7.本社团资产管理接受所有会员监督,会员对社团经费收支情况有问询权,相关管理人员有义务向会员提出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出合理解释。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大学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社团的所有成员,为社团内部的行为准则,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均须义务遵守,社团成员有义务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社团成员的课余生活; 第二条 关于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由社团成员提出书面建议,交由社团管理团队讨论,并由相对多数票表决通过,交社长审批,报学校社联同意;

第三条 本章程未有列明之处,概由社团管理团队制定内部规章施行,社团的有关管理办法、条例、规定,均视为对章程的补充,社团成员应予遵守;

第四条 本章程若有遗漏及不清晰之处,由社长及社团管理团队各部长联合做出书面解释,经社团成员会议确认,并受国家及吉林大学现行法规制度规范;

第五条 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意变更,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社团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

1.社团名称发生变化; 2.社长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

3.社团成员人数发生大于等于10人的变化; 4.社团常规活动内容发生变化; 5.社团章程发生变化。

第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企业模拟竞技协会拥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6.吉他协会章程 篇六

总 纲

一、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吉他协会是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创办的并面向全校学生进行音乐素质 培养和吉他弹奏水平提高的群众团体。

二、吉他协会的宗旨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繁荣校园文化气氛,加强技校生音乐素质修养,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三、吉他协会的各项工作接受校学生科和校团委的领导。

第一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凡我校学生均可到登计处登记,取得会员证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二、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对本协会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监督理事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五、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的义务,三次以上不参加者取消会员资格;开展活动期间,会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演出曲目

六、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活动

一、请校内外吉他老师、职业吉他手作吉他弹唱专题讲座,对会员进行指导

二、有组织性地开展集体演出和沙龙活动,并邀请兄弟学校吉他社团来我校演出

三、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探讨弹奏体会,交流心得

第三章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上级主管部门的拨款。

〈三〉社会赞助资金。

〈四〉开展活动所得的服务性费用。

二、经费开支

〈一〉用于复印各类资料,购买相关书籍,音带,VCD等,开办吉他学习班的必要

支出和举办相关活动的支出。

〈二〉打印花销、会员卡、胸卡制作、开会通知。

〈三〉其他事务。

第四章附则

7.环保协会社团章程 篇七

南 京 工 程 学 院

绿风环保协会

社 团 章 程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社团)章程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一)组织部

(二)活动部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3、主要负责协会的特色活动。

(三)宣传部

1、围绕社团的各项工作活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和拟定宣传方案;

2、负责活动海报的制作及图片展览等相关工作;

3、制作每个月的简报和博客;

4、制作小学环教ppt和收集校内外环保信息。

(四)外联部

1、负责与校内外其他社团沟通联系;

2、负责社团外联工作;

3、社会、个人赞助事宜。

(五)财务部

1、负责社团财务管理;

2、负责社团物品采购及管理。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二)惩罚措施

1.对社团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和会员有违反本章程规定内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和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按照学校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规定由校团委给予责任人警告、留职检查、停职检查和撤职的处分,情节较重且触犯法律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处分外另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社团的处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由校团委处以警告、严重警告、中止和撤销的处罚,并影响其社团评分及排名。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一)初审:社团需要做出所要申报活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活动的必要性,活动意义,可实施性(活动性质,活动安全性,活动形式,经费预算)等一系列评估。交与社联审核。

(二)二审:对通过初审的活动,申请社团需要向社联提交活动详细策划书和活动申请表。

(三)三审:对通过二审的活动,社联交由团委做最终认证。

(四)以上各条事项若出现相关违规行为,按会长负责制原则,追究社团

南京工程学院绿风环保协会

缴学生社团联合会,按会员费的审批程序统一分配,不得瞒报或拒绝上缴。

(五)社团的经费的使用必须提前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社联一审和校团委二审后予以批复,如若违反相关规定,按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给予处罚。

(六)社团从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赞助支持必须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备案,凡对学校师生会产生不良后果的外部赞助不得接受。

8.读者协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读者协会。

第二条 组织宗旨:读者协会利用图书馆的文献和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加强图书馆与读者间的联系,营造良好的图书馆学习氛围,提高学生信息素质,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条 组织性质:读者协会是由广大读书爱好者组成的学生社团,在图书馆、校团委和校社联的领导下,面向全校师生的学生组织,由图书馆直接领导。

第四条 工作重点:紧密配合教学和科研,举办各种与图书馆服务、读书相关的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活动形式不限。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职位设置: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四个部门。协会领导每学年换届一次,由全体会员竞选产生。第六条 岗位职责 1.会长职责:把握协会的工作方向,统筹规划协会的总体工作,保持与指导老师、顾问的联系、沟通。

2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工作,督办计划的落实,做出工作总结,听取各部上报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

3.办公室职责:活动所需各项用品的准备,社团内各项通知的发布,管理本协会的书面档案。负责发展会员,评选干部,组织考核、换届,负责会员的奖惩。

4.组织部职责:负责社团活动策划组织工作,并对社团日常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的安排。

5.宣传部职责:负责校内外的宣传,编辑出版并发行小报,向校内外媒体推荐优秀稿件,同图书馆保持密切联系。

6.外联部职责:负责与校内外的社团和组织进行联系,寻求各方面的支持。

各部门均需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干事若干名。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干事均为本社团会员,必须履行所有会员义务,也享有所有会员权利。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入会条件

(一)具有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缴纳必要的(会员证)费用。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凭会员证可在我校图书馆额外借阅图书5本。

(二)凭会员证借书借阅时长规定时间延长20天。

(三)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四)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如果影响恶劣,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图书馆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施施行。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读者协会

9.养兔协会章程 篇九

第四条 张营镇养兔协会总部设在旺红兔业公司。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五条 张营镇养兔协会的业务范围如下:(一)研究探讨发展兔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建议;(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行业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收集、传播国内外发展兔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举办展览,开展咨询服务;(四)经常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和支持会员积极开展学术经验交流活动,编辑出版科学养兔技术知识小刊物;(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为会员和养兔爱好者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本行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行业素质;(六)发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经济、技术、学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七)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六条 凡有发展养兔愿望,热心养兔事业的职工群众,遵守本章程,向本协会申请,并经协

会理事会批准既可成为本协会会员,会员亦可声明退会。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要求兔业协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三)参加兔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经济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中享受优惠待遇;(五)对本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六)有参加和退出本协会的自由。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四)关心协会工作,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经验、调查研究资料;

10.摄影协会章程 篇十

(一)总 则

一、本协会全称为“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摄影协会”,简称“物光摄协”。成立于2000年9月。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直接隶属于团委社团部指导的学生协会,是由本院广大摄影爱好者组成的团体组织。属于我院社团联合会的一分会。

二、摄影协会的宗旨是:普及摄影艺术、提高摄影技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会员机构

一、本协会的权力机构,协会由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会员若干名组成。

协会职能如下:负责协会及会员职能和工作的协调以及整体事务的安排.主要管理、组织协会内部各项工作,包括负责起草文件,拟定活动日程;负责与院领导、兄弟协会、外交单位联系,以取得支持,寻求帮助,并解决部分经费问题;负责招收新会员,管理会员档案;负责管理协会资金、设备、有关相片、底片、文件;负责资料的搜集,进行影展的说明、安排,汇编各种信息(如影展、影赛及设备的行情等)。

(三)会 员

一、招收新会员的招收在每个新学年社团的纳新期进行。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满足以下两条件之一的同学均可招收为会员:

(1)具备一定摄影基础。

(2)对摄影有浓厚兴趣,准备今后在摄影方面有所提高和发展。新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核实后发给会员证。

二、权利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摄影协会.(2)可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摄影班、采风活动、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参加各种摄影比赛或影展.(3)借阅协会报刊;享受胶卷、冲洗相片方面的优惠;使用协会公共器材.(4)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或文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5)有自由退出摄影协会的权利。

(6)对协会发展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可依照附则《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摄影协会优秀会员评选制度》成为协会名誉会员。

三、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章程,维护协会声誉。

(2)接受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连续两次不参加活动,协助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3)自觉学习基本操作及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

(4)参加协会活动要携带会员证。(5)每学期至少上交两幅作品.四、活 动

摄影协会每年活动安排如下:

(1)经费: 1,学院团委拨款、社会资助相结合.经费由协会会长专门管理,并设立帐本登记,随时接受社团部及本协会会员的监督。

(2)活动内容:

1、定期召开例会,商量本协会的事务工作;学期末例行工作总结,并进行下学期的工作安排。

2、举办影展及摄影佳作欣赏会,与爱好者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

3、开办摄影班或摄影讲座,请学院的摄影老师为同学们进行讲座。

4、组织外拍活动,以老带新,现场指导。

5、举办院内摄影大赛,组织会员参加校外各种摄影大赛。

五、附则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摄影协会优秀会员评选制度》

一、必须遵守协会章程

二、有经常参加协会所组织的活动

三、有在学院或学校的摄影作品大赛中获奖的优先

四、作品多次在学院的摄影展中展出

摄影协会会长 王超 2007年2月

东南摄影协会章程

一、总则

本协会是以学生共同理想和爱好为目标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学生团体,其活动宗旨和任务是普及摄影艺术,提高个人的摄影技术和艺术修养,并充实广大学生业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东南影协”以提高个人的摄影技术,艺术修养和普及摄影艺术为中心,以照片展览,摄影比赛,外出采风,摄影讲座等方式和途径,在校内外开展活动.二、理事会

㈠、本协会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分别兼负外联、秘书)组织理事,宣传理事组成,根据部门负责制:副会长、组织、宣传理事直接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对校团委负责.会长:负责理事会管理,协调各方面工作以及整体事务的决意、及安排,并负责管理理事会.副会长:主要管理、组织协会内部各项工作;负责与校领导、兄弟协会、外交单位联系,以取得支持,寻求帮助,并解决部分资金问题;负责招收新会员,管理会员档案;负责管理设备.有关相片、底片、文件意见、账目,负责资料收集,进行影展说明,安排、汇编等,负责起草文件,拟定活动日程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书与其他方面的策划书.组织理事:负责组织好协会的各项活动;部长负责协会组织方面的工作.宣传理事:负责海报的设计发布,及协会整体形象推广工作.㈡、理事换届

会长与副会长新旧更换由理事会推荐候选人(会长一定在旧理事会产生),经理事成员选举半数以上通过,结合校团委考察和产生,并报校团委审批备案.组织、宣传理事的产生由理事会推荐或自荐,再由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或从全体会员中竞选产生,并报校团委审批备案.三、会员

㈠、招收

对具有一定摄影基础,对摄影有浓厚兴趣;准备今后在摄影方面有所提高的同学,登记以后,核实就发会员证.㈡、权利

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理事会, 可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有使用协会租借器材权,在协会购买胶卷优惠.被评为协会优秀会员的权利.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㈢、义务 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维护协会名誉.接受理事会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协助理事会开展各项工作.自觉学习基础操作及理论知识,努力提高技术.参加协会活动时佩戴会员证.每学期至少上交两幅自己照的作品.四、会费

来源:会员费、团委拨款,社会资助相结合.会费由在任会长专门管理,并设立账本,由副会长登记,随时接受校团委及本协会监督.集团公司摄影协会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是明珠集团公司摄影协会成立的第一年,为了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普及摄影艺术、提高摄影技术和审美修养,以“影”会友,切磋技艺,共同进步,根据本协会章程,结合本协会自身特点,特制定2010协会工作计划:

一、参加省公司职工艺术节

省公司2010年职工文化艺术节已拉开帷幕,根据西北电力工委《关于举办西北电业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西电工发〔2010〕7号)要求,本会将积极组织会员于5月-8月参与本次活动,征集优秀作品,并及时上报省公司,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二、开展外出拍摄活动

组织会员外拍,是增进会员之间交流、提高会员兴趣、丰富会员视野、提高摄影水平的有效途径,引导会员到生活中寻找摄影素材,提高捕捉能力。

今年协会外拍活动拟在6月与10月举办2次。外拍主题初定为“赏花”风光拍摄和“秋色”专题拍摄,届时欢迎会员积极参加,活动时间、地点将另行安排。

三、举办摄影知识讲座

注重会员的基础技能培养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本协会会员大多数为业余爱好者,摄影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与专业水准差距较大,部分会员虽然喜欢摄影,但对许多摄影的基础知识并不了解,为此,本协会将邀请著名摄影专家做专业的摄影知识讲解,通过举办讲座有效地提高会员的基础知识及操作水平。

今年协会讲座活动拟在9月和11月举办2次,讲座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安排。

四、内部举行小型摄影比赛及作品展览

1、小型摄影展:本协会拟定在12月举办小型摄影展,作品在协会内征集,展览的作品由副秘书长负责收集,初步拟定展览题目为《走进明珠》或《我爱我家》,对获奖作品将选择适当地点和时间进行展览,借此来激发大家对摄影的热情。

2、开展双月赛:每位会员每两个月至少要上传5到10张摄影作品参加双月赛,按拍摄主题进行比赛,由协会理事会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在协会博客(BLOG)发表、展出。协会工作邮箱:

协会BLOG地址:http://blog.163.com/mzsyxh@126/

五、加强交流

会员是组成协会的主要基础,了解会员所想,了解会员所需,听取会员的意见及建议,是做好协会各项工作的前提。今年,计划在年中进行一次摄影心得交流和问卷调查活动,让会员之间进行交流,增进彼此的感情,探讨摄影技巧,交流摄影技能,并对协会组织的活动进行评价,提出他们的意见以及建议,并提出希望协会组织的活动,促进协会工作。

六、适时召开协会常务理事工作会议

由全体理事参加,共同探讨协会工作,以及处理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研讨各类摄影活动方案,让会员充分施展各自技能,为协会争光。

七、积极与其他协会交流

与公司其他文体协会共同交流,共同发展。吸取更多工作上的经验,扩大协会的知名度,通过合作,组织出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的活动。在合作交流中,取长补短,促进协会的发展。

八、建立及做好协会基础工作

1、制作协会公章;

2、建立、维护好摄影协会BLOG论坛(博客);

3、建立协会工作档案,档案建设包括两个方面:

(1)做好会员登记表、会员花名册。

(2)做好主要会议、活动相关文字图片的记录。

九、年底进行总结评比

1、协会举行常务理事会进行自我总结。

2、评选出优秀会员和先进工作者若干名,发放纪念品,以资鼓励

上海海事大学教工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摄影协会是在工会领导下,由本校在职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摄影协会的宗旨是:普及摄影知识,提高摄影技术,弘扬先进文化,丰富业余生活。

第三条 教工摄影协会的职能是:

(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主旋律,拍摄反映我校发展建设和教职工精神风貌的照片,定期在校园举办摄影作品展,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艺术鉴赏能力;

(二)开展协会内外的各种摄影艺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会员的摄影技术和艺术水平,努力创作摄影佳作,选送作品参加校外摄影展评;

(三)为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摄影艺术讲座及摄影技术指导,普及摄影知识,培育摄影爱好,组织摄影比赛。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本校在职教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纪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摄影创作能力的,可申请参加协会。

第五条 教职工申请参加教工摄影协会,须本人申请,提交两幅代表作品,经两名会员推荐,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形象;

(二)会员进行与本会有关的活动时,须经协会同意;

(三)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按时交纳会费。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协会会议,参与协会有关问题的商议;

(二)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协会的发展;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教工摄影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经会员民主推选产生。第九条 理事会推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提出协会发展规划,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组织会员大会,商讨重大事宜,向会员作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说明。

第四章 经费及设备

第十一条 教工摄影协会的主要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宣传活动工作计划,活动经费由校工会资助。每年12月制定下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报校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用于按协会工作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会员本人在协会工作计划外的各种摄影创作活动所需的费用);

(二)用于协会组织的外出考查、采风等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用于举办摄影展、讲座、技艺交流等活动所需的费用。第十三条 会员的摄影器材设备由会员自行解决。

第五章 作品收存与使用

第十四条 会员向协会提供的作品由协会指定专人收集,并作为档案资料集中保存在校工会。协会有保护会员向协会提供的作品的著作权义务。

第十五条 会员向协会提供的作品一旦被协会举办的影展展示、影集刊登,应视作被录用,会员须注意作品的适时保密。会员向协会提供的作品未经本人允许不得随意使用,除非经校工会同意,以学校名义使用。

第六章 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七条 会员退休即自然退会。因工作需要,经理事会同意,可特邀校内外有关人员参加协会重要活动。

第十八条 会员有以下行为的,劝其退会:

(一)有损坏协会声誉行为的;

(二)有影响协会稳定团结行为的;

(三)不能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的;

(四)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教工摄影协会理事会。

影像力摄影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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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第一章 总则

一、协会性质

本协会名称为影像力摄影协会。隶属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 工程处党委领导下的业余活动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员工组成。影像力摄影协会的主管单位是中铁隧道集 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工会。

二、协会宗旨

本协会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文化艺术修养、丰富业余生活,推广影像文化,围绕全处的经营生产中心工作 开展活动,积极向外界宣传企业,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格为宗旨。第二章 会员第一章 总则

一、协会性质

本协会名称为影像力摄影协会。隶属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 工程处党委领导下的业余活动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员工组成。影像力摄影协会的主管单位是中铁隧道集 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工会。

二、协会宗旨

本协会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文化艺术修养、丰富业余生活,推广影像文化,围绕全处的经营生产中心工作开展 活动,积极向外界宣传企业,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格为宗旨。第二章 会员

一、会员资格

1、凡对摄影有兴趣或爱好并具备一定摄影基础的一处员工,且志愿加入摄影协会,愿意交纳协会规定的 会费,经协会考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摄影协会会员。

2、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摄影协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凡出现重大违规 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会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理事会等其他各项协会职务。

2、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或文件提出自己的意见 或建议。

3、可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采风活动、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参加各种摄影比赛或影展。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摄影协会章程,维护摄影协会和企业的荣誉。

2、热心摄影协会的各种活动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3、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4、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

无关。

6、对企业、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第三章 组织

一、组织框架

摄影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对全体会员负责。下设宣传组:主管协会的宣传工作及作品创作。财 务:主管协会财务开资。

二、会长职责

会长为摄影协会的最高领导者,拥有摄影协会所具有的全部权力,对摄影协会的所有事务负全部责任。会长应积极为摄影协会的发展制订决策,优化摄影协会的组织结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主持摄影协会的日 常工作。

三、宣传组职责

宣传组为本协会的形象代表。权责如下:

1、利用可行的宣传手段和高效的宣传方式策划、实施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

2、制作、张贴本协会活动的通知、海报和作品,组织会员作品进行投稿。

3、组织、安排摄影实践活动。

4、对好的作品进行网络上传,利用网络传媒把本协会的一些工作对外宣传。

四、财务职责

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有效发票经会长签字,到协会财务报销。对于去向不明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绝 报销。第四章 经费

1、经费来源:协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处工会拨给的活动经费;其他合法收入。

2、经费管理:根据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建立有关规章制度,经费收支由处工会办公室财务兼任管理,由 会长审批,定时报告。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权属于第一工程处影像力摄影协会。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工程处工会影像力摄影协会

一、会员资格

1、凡对摄影有兴趣或爱好并具备一定摄影基础的一处员工,且志愿加入摄影协会,愿意交纳协会规定的 会费,经协会考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摄影协会会员。

2、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摄影协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凡出现重大违规 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会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理事会等其他各项协会职务。

2、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或文件提出自己的意见 或建议。

3、可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采风活动、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参加各种摄影比赛或影展。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摄影协会章程,维护摄影协会和企业的荣誉。

2、热心摄影协会的各种活动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3、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4、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 无关。

6、对企业、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第三章 组织

一、组织框架

摄影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对全体会员负责。下设宣传组:主管协会的宣传工作及作品创作。财 务:主管协会财务开资。

二、会长职责

会长为摄影协会的最高领导者,拥有摄影协会所具有的全部权力,对摄影协会的所有事务负全部责任。会长应积极为摄影协会的发展制订决策,优化摄影协会的组织结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主持摄影协会的日 常工作。

三、宣传组职责

宣传组为本协会的形象代表。权责如下:

1、利用可行的宣传手段和高效的宣传方式策划、实施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

2、制作、张贴本协会活动的通知、海报和作品,组织会员作品进行投稿。

3、组织、安排摄影实践活动。

4、对好的作品进行网络上传,利用网络传媒把本协会的一些工作对外宣传。

四、财务职责

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有效发票经会长签字,到协会财务报销。对于去向不明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绝 报销。第四章 经费

1、经费来源:协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处工会拨给的活动经费;其他合法收入。

2、经费管理:根据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建立有关规章制度,经费收支由处工会办公室财务兼任管理,由 会长审批,定时报告。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权属于第一工程处影像力摄影协会。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工会影像力摄影协会

内江市摄影家协会2010年主要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在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的领导下,带领全体会员,团结全市摄影爱好者,“讲政治,讲团结,讲奉献,出作品,出人才,出佳绩,努力打造成全省一流摄影团队”。主要工作安排计划:

一、由市文联邀请,内江市摄影家协会在隆昌县承办“四川省第十三届摄影大会”;并为隆昌

县争取荣获“四川省摄影创作基地”称号。

二、举办内江市“桃花节”摄影创作活动,举办专题摄影展览。

三、举办资中文化古城“圣灵山”采风创作活动,举办专题摄影展览。

四、由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知名摄影家吴久灵带领会员赴凉山采风创作。

五、与内江市疾控中心联办“夜上阑珊、沱江之夜”专题摄影大赛。

六、举办两至三期专题摄影创作辅导讲座。

七、举办两次以上小规模的赴异地创作采风活动。

八、出版“内江摄影”内部交流彩色报纸。

九、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展览、比赛活动。

十、积极发展市、县、区内的新会员。

十一、与省内友好市州举办一次摄影联展活动。

十二、积极办好“内江摄影”论坛网站,鼓励会员在网上发帖,交流;为会员建立艺术档案。

十三、积极办好大洲广场摄影展览橱窗,为会员提供展览阵地。

十四、完成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交办的摄影组织、创作、展览任务。

十五、积极与兄弟协会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和联谊活动。

内江市摄影家协会

2010年5月

风行校园摄影协会成立暨招职位要求

为进一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各高校学子的才华。团结和组织各高校的摄影爱好者,共同活跃学院内的校园文化气氛。风行纪念册有限公司()决定共同成立风行校园摄影协会。

协会是由风行纪念册有限公司和唯美彼岸时尚摄影工作室组织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以摄影爱好者为核心的艺术创作社团。本协会开展以学习摄影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致力提高会员的摄影水平,丰富课余生活,提高艺术修养。同时协会将引进商业经营模式,积极参与各项商业活动和商业作品的创作,了解商业摄影的模式,在艺术创作的同时增加社会阅历,即能煅练摄影爱好者的社会活动能力,又能为摄影爱好者带来回报,增加乐趣。我们的口号:瞬间在这里变成永恒,青春于此刻得以长驻。

我协会现面向全校同学吸收首届会员,希望对摄影艺术创作有浓厚兴趣的同学积极加入本协会。

有关摄影的感悟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摄影,也许是一瞬间的感觉还是那种把美景尽收眼底的激动。在我看来,摄影就像是吸引我的伴侣,他深深的让我着迷。您写的感悟我深有体会,也许每一个真正喜欢摄影的人都会为之共鸣,因为摄

影是我们大家的朋友

我在职工作了46年,2003年12月从枣庄市政协副主席职位上退 休。是摄影的魅力,使我爱上了摄影事业,并且爱的执著,到了一发不可收 的程度。

对摄影这一行,老实说我还是一名新兵,是在不断实践中,一步一步向

前探索。在探索中,我深深地感悟到:

一、有辛苦、更有快乐。摄影拍的是感觉,表达的是心境,玩的是过程,付出的是辛苦,收获的是快乐。要获得有思想性、新闻性和可观赏性的好 作品,必须得有不怕酷暑、严寒,起早贪黑,跋山涉水的意志,从千变万化 的生活瞬间,寻找、捕捉有艺术价值的景观和题材。有时为了拍摄到一幅满 意的作品,要赶很多路,等很长时间,甚至要冒点风险,经历曲折。如:2 006年元旦我到黄山搞创作,登上黄山始信峰后,峰顶已用铁栏杆拦上,不让登顶,心想来一趟不容易,拍不到理想照片不甘心,就冒险从铁栏杆下 倒过身来往里爬,刚爬过去,被保安看到,保安说:“您这么大年纪,图个 啥?”我说:“就是为拍到黄山的奇观。”如果没有对艺术的追求,对大自 然的热爱,就不可能有如此的举动,不会自讨苦吃。这一次黄山没有白去,遇上了好天气,按网友的话说,拍到了黄山佛光!又如:2007年秋季,我到江西三清山搞创作,为了拍云海和夕阳,下午三点半登上山,到摄影点 还有很长的台阶山路,往三清山顶西海岸紧赶,其中要走四公里的高空栈道,太阳已落山,不知路途还有多远,继续前进,越走天越黑,走到三岔路口 迷失方向,不敢再往前走,因位置处于山顶,手机没有信号,这时心里害怕 起来。幸亏后面过来四位游客,好心照顾,用手机照明找路,到晚八时多才 回到住处,连累加虫子咬,一夜没能入睡,四点又登山照日出。当看到红日 从东方喷薄欲出,有了壮观场景,拍到好片,喜出望外,这时忘记了疲劳,尝到了苦中甜头。

二、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到自然中间去,到社会生活中去,是摄影人 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我每次外出搞创作,当到了生活现场,特别是到了名 山大川,看到祖国壮美河山,呼吸着新鲜空气,领略着精彩瞬间;人与自然 融为一体,这时心胸感到博大起来,眼界开阔了许多,精神愉悦,激情涌动,血液畅通,这无疑对身体有好处。另一方面,摄影包括选题、选景、构图 都需要动脑、动腿、动手才能完成,它对提高观察能力,培养思维的敏锐性,提高艺术鉴赏水平,乃至锻炼毅力,陶冶性情都有很大的帮助。深入到生 活中去发现美,捕捉美,创造美,并把这种美凝聚下来,储存下来,这个过

程令人无比的快乐。

三、为时代写真,为历史作传。摄影是一门学问,一门知识,一门艺术,而且是一门高雅的艺术。退休后学习摄影,并组织参与了5次全市摄影大 赛,对当地的摄影事业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几年的功夫,积累了不少有宣 传作用、收藏价值的照片,每当报刊杂志采用,觉得力没有白出,得到了回 报,心里特别高兴。通过学习摄影使我认识到:金钱、地位和荣誉犹如云烟 雾气,是瞬间可变的,惟有知识、美德和奉献精神,才是人的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永恒财富和力量源泉。别小看一张照片的作用,它可以凝固历 史的瞬间,留下一痕鲜明的足迹,演绎一个生动的故事,勾起一截难忘的回 忆,重现一段辉煌的历史。不论对现实还是历史都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其他行业不可代替的。

摄影的感悟:

●我之所以喜欢摄影,是因为摄影可以远离尘世的烦扰,而自由自在地游走于山山水水之中,去追求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如果此时我灵魂能够有一种心若芷水般的宁静和天高云淡般的空灵,那我便是在享受摄影,否则不是。

●重要的不是相机,而是相机后面的脑袋。好的相机只能给创作带来方便,使创作活动更加得心应手。没有好使的脑袋,再好的相机也是“傻瓜型相机”。就象我手中的相机……

●一幅好的摄影作品是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统一。只有好的形式而没有思想内容的摄影作品,就象一位只有漂亮的姑娘,却毫无品位和档次而言;只有思想内容而没有好的形式包装的摄影作品,就象一位不会打扮的姑娘,也不招人喜欢。●一幅好的摄影作品诞生,除了一些必然性的因素所致外,还受一些不确定的偶然性因素左右,跟“机遇”有关,所以要脚步不停,所以要机不离身。所以有人跋山涉水,所以有人起早贪黑……象个孤魂野鬼似得游荡在他们认为值得游荡的地方。

●只有驾轻就熟了传统构图方式,才能在此基础上突破传统的构图方式,创造出新的构图模式——如果不这样,就好比一个孩子不会走路就想跑,那只能是摔跟头。

●如果构图时能够达到“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境界,那你就可能是一位高手了。那见到的是什么——应当是线条、形状、质地、影调、色彩等,还有说不清楚的东西……那应该就是主题。

●拍“难得一见”的东西,片子确实具有视觉冲击力,但成本太高,况且这类片子看多了也就觉得平平而已——应当说这是低层次的摄影;在司空见惯中发现和拍摄别人“视而不见”的美学视点,不仅成本低,而且是更高一个层次的摄影。所以应当努力把“视而不见”的东西拍好,才能更有能力驾驭“难得一见”的东西。●真正的功夫在镜头之外,又沉淀于镜头之中。

●一幅好的摄影作品是技术和艺术的完美结合。技术和艺术孰重孰轻,坦言——技术的比例相对少些,也容易些;而艺术的比例相对多也,也是不容易的,这其中有后天的努力和先天的基因。但也应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说摄影“就是个玩”,是一种谦辞,也是一种托辞,有时更是一种无奈的言辞。

定格瞬间,记载永恒

一次闪光,定格永恒;一幅照片,记录瞬间;一部相机,记载一切美丽。

只要您对摄影有兴趣,就可以加入协会,大家一起交流摄影心得,一起体会时光定格的乐趣。

【曲周县作家协会章程】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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