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精选5篇)
1.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篇一
一、所有权注销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引起所有权消灭的两种形式是所有权人放弃权利和房屋灭失。
第一, 放弃权利的注销登记。由于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表现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放弃权利是其处分的一种方式, 虽然这种情形当前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但也有发生。放弃以后房屋所有权应当归谁, 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 但是, 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归国家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5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 经审查核实, 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 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 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以上相关规定是对无主财产的归属认定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产, 权利人放弃所有权的, 则应注销登记后, 在登记簿上记载为国家所有, 通常也就是为当地人民政府所有;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弃权注销登记后应在登记簿上记载为当地村集体所有。如果所有权上有他项权利或被查封的, 则所有权人不能随便放弃所有权, 因为其一旦放弃了所有权, 则可能导致他项权利人或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因此, 对于有权利负担的房屋因放弃所有权而申请注销登记的, 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除非他项权利人出具同意书或法院解除查封证明等。
第二, 房屋灭失的注销登记。因房屋倒塌或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失的, 应申请注销登记。物权是附着于房屋这一有形体的权利, 没有了房屋这一客体, 其所附的各种权利当然也就随之消失。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 在城市推进过程中拆迁引起的房屋灭失, 权利人很少有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 有的往往是在该拆除的地方已建造了商品房, 登记簿上记载的仍是旧房信息。登记机构如果不及时办理该灭失房屋的注销登记, 则会导致同一地理位置新旧房屋登记信息的重叠, 出现重复信息或无效信息, 因此, 对于房屋已灭失的, 当事人如果不申请注销登记, 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 行使注销登记职能, 从而保证登记簿信息与现实状态相一致。
二、抵押权注销登记
抵押权消灭即应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抵押权是所有权的权利负担, 如果不及时注销, 会影响所有权人其他权利的实现, 如不能顺利买卖、无法再次足额抵押等。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四种:清偿债务、清偿款提存、债权免除、抵押主体双方混同, 这些情形都是因抵押权随主债权的消失而消失, 需要抵押权人或抵押双方申请 (或凭生效法律文书) 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因为作为第三方的登记机构对这些债权灭失的法律行为无法自我识别, 只能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才能依申请注销登记。除此之外, 就抵押标的而言, 只要其灭失, 则附于其上的抵押权也灭失, 因为抵押权有追及性, 即使附于此物上的抵押权无法复存, 也会有相应的替代物保证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也就是说, 抵押物之上的抵押权随抵押物的灭失而转变成其他替代物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担保法》第57条规定, 抵押权随抵押物灭失而消灭。这一消灭的事实很容易为登记机构所识别, 因此, 在抵押权人不配合申请注销抵押权时, 登记机构可以经实地查看后予以注销, 而不能因为抵押权人的怠于申请而殃及所有权的及时注销。
三、地役权注销登记
根据《物权法》规定, 地役权自合同签定时生效, 也就是说无需申请登记即可生效。但地役权登记可以产生对抗效力, 如果地役权登记后发生了权利消失等物权变动, 但没有办理注销登记, 则在法律上并没有真正完成物权的变动。从法律效果上来看, 只要作为公示内容的物权现状没有变动, 便可以视为物权变动没有发生过。因此, 一旦登记则当出现约定或法定的权利消失情形时, 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地役权消失的情形主要有:约定的利用期限到期、因地役权合同解除而消灭 (主要是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滥用地役权;付款期限届满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地役权人同时成为供役地的用益物权人或所有权人即权利混同。当出现以上情形时, 地役权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当利用期限已届满, 地役权人怠于申请注销登记, 则登记机构应根据供役地人申请或依登记簿已有的期限记载情况予以注销登记;当出现违约或违法滥用地役权的, 供役地人可以凭法律文书申请注销登记;当出现权利混同时, 则在办理其他用益物权的变更或所有权的转移时一并办理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四、预告权利注销登记
发生房屋买卖等债权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当债权消失时, 应注销预告登记, 如买卖合同双方因付款等未成就而不能即时交付房屋的, 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但预告登记后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 则债权消失需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同时, 由于预告登记是一种暂时性登记, 具有法定的失效时限, 为防止预告登记制度冲击正常的产权登记秩序, 所以法律还规定预告登记因时效届满而失效, 因时限失效的债权也应办理注销预告登记。由于法律规定的“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的3个月内”预告登记失效, 实务界对此理解莫衷一是, 因此, 目前许多登记机构明知预告登记已失效也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事实上, 从实践中我们可知需要预告登记的情形无非有三种:一是主体暂不适格;二是房屋暂未建成;三是登记条件尚未成就。对于登记机构能够识别预告登记可以转化为正式登记的, 应当依职权注销预告登记, 如房屋已建成办理了初始登记的, 预售人应告知预购人可以办理预购房屋的转移登记, 如果预购人在知道可以办理转移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不予转登记的, 则预告登记失效, 登记机构应当依职权注销登记。对于登记机构无法识别的情形, 例如, 何时转登记条件成就只有债权双方才知道, 登记机构无法依职权注销登记, 但根据预告登记的立法精神, 预告的债权应在一定期限内转化为物权登记, 因此, 为切实贯彻法律精神, 也为提高现实可操作性, 对于登记机构无法判断的预告登记失效情形, 应要求预告登记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合理的条件成就时限, 在条件成就时限届满的, 登记机构应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异议、查封等注销登记
异议、查封等登记都是对房屋的临时性保全和限制登记, 都可以由申请人在异议或查封登记期间提起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都有法定失效时限, 对于异议登记, 申请人在登记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异议登记失效, 这说明, 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提起立案, 只要凭立案通知书就可以申请异议延期登记, 如果15天内不提供立案通知书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 登记机构应依法定失效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同理, 查封登记的期限是2年, 期满未申请续期的, 查封失效, 即使法院不提供解封通知, 登记机构也可以对失效的查封办理注销登记。
2.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篇二
抵押人——年——月——日将坐落在————————门牌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作为抵押物与抵押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号为——)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书号为——)。现该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务的已于——年——月——日清偿。,或———————————————抵押关系已经终结,请给与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此致
——市房地产管理局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核销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
****年**月**日
说明:
1、该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一份暂存信贷档案。
3.X0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篇三
注册号:
企业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2013年第一版)
郑 重 承 诺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注: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人签字)(清算人签字)年月日
注: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②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由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③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申请注销登记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的,应由所从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④个人独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⑤合伙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由清算人签字。
注销登记申请表
注: ①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在“注销原因”栏内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
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警示限制”。②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需要海关等有关审批部门确认同意注销的,可单独提交有关部门的确认文件,或由审批部门在“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审批部门盖章”一栏盖章确认。
③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企业应由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在“主办单位(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证明清理债权、债务情况及同意注销的意
见”栏内盖章,并对债权债务清理、职工工资情况及税款是否结清的情况详细说明;其他企业无
需填写此栏。
企业注销登记审核意见表
4.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篇四
海关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向贵关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下列事项(请勾选所申办的申请事项)。我单位保证在相关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予批准。
我单位的联系电话为:(1)、(2)、(3),联系人为:。
我单位的申请事项如下: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变更 □注销 □补证 □历史编码延期)
2.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 □变更 □换证 □注销 □补证)
3.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 □变更 □注销 □补证 □历史编码延期)
4.临时注册登记□ 5.保税仓库(□注册登记 □变更 □延续 □注销 □补证)6.其他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5.申请公司税务登记注销承诺书 篇五
郑重承诺:
本公司因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决定停止经营,故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公司税务注销登记,请予核准。现提交股东会决议书、银行注销证明、营业执照附件等。由于公司并未经营运转,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流动较大,导致账务缺失;并因公司银行账户已经注销,无法提供流水账目。特此说明。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文本与原件一致,如有遗留问题,一切均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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