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扶贫资金存在问题

2024-09-22

环保扶贫资金存在问题(通用5篇)

1.环保扶贫资金存在问题 篇一

浅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

对策

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

从总体上来讲,各级各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合法合规的,是受群众拥护的。但是,也有少数地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有的造成严重损失,导致群众上访。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计划下达迟,资金到位晚,影响扶贫项目的正常实施;二是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扶贫项目计划是指令计划,一经市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应严格执行。但一些地方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仓促或项目论证不充分,一旦资金到手则以种种理由自行改变项目计划,从而影响了扶贫整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三是一些地方占用扶贫资金;四是少数单位挤占、挪用、出借扶贫资金。部分扶贫项目的实施单位挤占扶贫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挪用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还有的出借扶贫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五是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财务管理比较薄弱。如未设立扶贫资金专帐,混淆了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少数单位白条抵库、收支核算不及时、财务不清;差帐、错帐等现象时有发生;六是少数人以身试法,贪污私分扶贫资金;七是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新官不理旧债,导致被挤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归垫难。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纪观念淡薄,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经济发展滞后,财政困难导致占用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四是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差,导致会计核算不合规,帐务管理比较混乱;五是干部任用机制上存在偏差,没有将专项资金审计纳入对干部的任前考察范围。

对此,应采取以下对策,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统一思想,正确理解把握扶贫资金的扶贫性

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是指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也就是说扶贫资金的投入要从根本上代表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提高扶贫资金投入的扶贫效益就是坚持了扶贫资金的扶贫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首先要从“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及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认识扶贫资金的性质及其重要意义。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安排、社会各界捐赠的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它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贫困农民的关爱、扶持,也是我们党具体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还相当严重,就我县而言,到XX年底还有3.45万人绝对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这部分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37元以下,粮食不够或勉强够吃,个别连吃盐都不能保证;房屋、被褥破烂不能御寒,衣物基本靠捐助;小孩学费无力支付;生病无钱治疗;生产资料无钱购买,负债严重;文盲多,残疾、老病号多、单身光棍多。此外全县还有8.6万人基本解决温饱但很不稳定,极易返贫的相对贫困人口。面对这类极度贫困的老百姓以及他们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作为我们这个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和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决不能不管。为此,党中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每年安排100多个亿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开发,目的是为了让贫困农民有一个起码的生存环境条件,切实解决吃饱穿暖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这就是扶贫资金性质的要求。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是扶贫开发的大政策之一,是安排扶贫资金投向的总原则。这一点决不能含糊,决不能动摇,决不能以任何借口偏离或干扰这个总政策和总原则。

二、强化教育,把握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重要性

做好扶贫工作,管理好、使用好扶贫资金,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为民、务实、清廉”方针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条规的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

三、加强管理,切实做到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四专”原则。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必须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的“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四、强化监督,提供扶贫资金良性运行的保障性

一是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控;扶贫主管部门要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严密监督。二是人大、政协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三是要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定期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改革用人制度,在考察任用干部前先行对其进行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即取消其任用资格。五是乡镇要督促、指导贫困村广开民主监督渠道,让老百姓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严肃惩处,体现扶贫资金法纪规定的严肃性

坚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四不准”规定,严惩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不得擅自将扶贫资金调项和提高扶贫资金利率。对违反规定者,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2.环保扶贫资金存在问题 篇二

关键词:财政扶贫资金;创新;管理和使用;效益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82-02

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建成小康社会,两年实现脱贫的目标,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迫切。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政策、切实改变贫困地区贫困落后面貌、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实现率先脱贫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现根据秦皇岛扶贫开发现状,借鉴各地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就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如下论述。

一、秦皇岛市扶贫开发工作现状

按照新的标准测算,秦皇岛市农村贫困人口在44万左右,其中,列入扶贫对象的达32.3万人,约占乡村总人口的16%。重点扶贫区域“一县两片”(89个村,青龙县50个村、卢龙县24个村、抚宁县15个村),)区域面积约占全市的60%以上。这些村致贫因素复杂,因灾、因病、因残、因老、缺劳、资源缺乏以及基础条件差等致贫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难度较大。秦皇岛市就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瞄准困难群体,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一县两片”实施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率先脱贫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秦皇岛市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

(一)积极争取资金惠及贫困农户

近两年,秦皇岛市共争取到中央、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4 63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落实产业化扶贫、连片开发、贷款贴息等项目33个,扶持贫困户7 000户以上,减少贫困人口2.9万。

(二)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发展

两年来,89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960万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完成扶持到户产业项目资金3 000万元。发展设施种植产业,建蔬菜大棚636个。发展畜牧养殖产业,发放种兔20万只,种羊5 070只,基础母猪2 840头,肉牛210头。发展林果产业,新栽板栗、苹果、核桃等38万株。秦皇岛市还争取到国家1 200万元肉鸡养殖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在青龙县扶持200多个贫困户建5 000只肉鸡标准棚264栋,年新增出栏肉鸡达792万只。

(三)创新机制提高成效

为扩大扶贫资金倍数,解决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探索扶贫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在全市选定20个村,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实施互助金试点。互助金总规模达到420万元,入社农户1 021户,受益贫困户600多户。秦皇岛市扶贫办与国家扶贫基金会合作,在青龙县成立扶贫自立社,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项目已累计投放小额信贷资金5 200万元,扶持贫困家庭6 300户、产业17个,促进就业8 000余人。

(四)凝聚合力集中帮扶

通过国家、省扶贫工作队定点扶贫工作,市级领导扶贫包乡、联系村活动,市直机关、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驻秦部队与市扶贫重点村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以及基层建设年等活动,让更多贫困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通过不同渠道投入的帮扶资金(含物资)共1 380万元。

三、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

财政扶贫投资多头分配管理的格局,影响了扶贫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目前政府扶贫开发资金由水务、农业、发改、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条条层层下拨到对口部门,没有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出现了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

(二)扶贫贴息贷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扶贫贴息贷款作为扶贫投入的重头戏,但银行是自负盈亏独立的金融实体,首先考虑的是贷款风险,存在“嫌贫爱富”的思想,资金充足的企业收到贷款的机会就多,而没有抵押的贫困户,得到贷款扶持的概率较低,存在扶富不扶弱,惜贷、怕贷现象,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扶贫开发管理机构不够健全

从近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来看,绝大多数扶贫项目资金规模小而数量(个数)较多,且涉及的行业广,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等,因此单靠扶贫部门监管,要对所有的项目逐一监管并验收,难以管理到位。

(四)扶贫规划与实际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差距

县级财力困难,扶贫开发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由于贫困县地理位置偏远,气候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供需矛盾突出,造成资金缺口较大。

(五)部分项目效益不显著。

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创新模式,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整合各方力量,营造大扶贫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整合项目,让各扶贫开发项目产生抱团效应。应加强各级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分类建立统一的项目库,统筹安排,避免多头申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地方扶贫资金要随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市和重点县每年要拿出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1%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实施自主扶贫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5%的比例,区不低于全区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确定贫困村进行扶持,每个贫困村五年内资金投入应不低于80万元。

2.将涉农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捆绑起来使用

资金分头管理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扶贫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极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待改革完善。建议财政性扶贫资金中,由财政和扶贫部门统一管理,与农业、林业、水利等资金管理体制一致,以提高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3.调动贫困群众投资的积极性

发挥农民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有偿滚动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推行互助式扶贫方式,建立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作为补充的国助、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帮扶与协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使帮扶渠道更多。

(三)集中财力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

拓宽扶贫资金的投向,支持贫困村的产业结构调整。扶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逐步形成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形成农民增收的稳定来源。拥有旅游资源的地区发展旅游业,因地制宜发展山戎羊、肉鸡、特种养殖等养殖业,板栗、核桃等林果业,食用菌、温室蔬菜、中药财、山野菜等种植业。依靠资金的扶持发展脱贫致富产业,确保脱贫不返贫。

(四)提高科技投入比例,增加扶贫开发项目的科技含量

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科技研究、推广及培训资金投入,增加财政扶贫项目的科技含量,增强项目的生命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文化水平及科技运用能力。

(五)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贷款贴息的作用

在政府搭建的贴息这一平台上,让银行和农户,银行和企业“自由恋爱,牵手姻缘”,实现真正平等自由的合作、互利、双赢。把贴息资金做大做强做活,改变多年来财政扶贫资金孤军奋战的局面。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农户和企业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发挥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筹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扶贫开发建设中项目贷款。

由于农户分散经营的特殊性,获取贷款难度较大,贷款效益有限。项目贷款在支持对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的同时,重点支持有带动和扶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贷款执行年利率3%的优惠利率,建议学习借鉴丹东市的经验,突破政策限制,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补贴(辽宁丹东补贴6%贷款利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

(六)加强对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项目初审,严把项目申报关

建立项目专家评审制。要先拿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经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扶贫项目实行前置源头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投放准确度。

2.认真项目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要全程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确保扶贫资金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建立项目验收共同参与制。扶贫办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乡镇、村验收。

3.坚持报账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关

扶贫资金管理由县级财政报账,实行专户核算避免扶贫资金被变更用途、挤占挪用。

参考文献:

[1]章康华.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把握形势发展要求奋力开辟扶贫和移民工作新局面[J].老区建设,2013,(5).

[2]胡勇.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1,(8).

[3]范永忠.中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制度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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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见.小资金产生大作用青海创新扶贫贴息贷款模式的实践与启示[J].中国扶贫,2010,(22).

3.环保扶贫资金存在问题 篇三

find funds audit environmental project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作者:许海霞

工作单位: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 所在省市:安徽省合肥市 邮政编码:230022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环保项目资金审计发现的几个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管理建议,以促进环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的管理和使用。

Abstract:This paper expounds several main problems found in audit of funds environmental projects, and then analyz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finally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management, use and management of effective security, proje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unds.关键词:环保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管理建议

Keywords: special funds, environmental audit, management suggestions

中国经济正在经历着由单纯注重GDP增长向注重绿色GDP转变,为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较以前明显增长,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环保专项资金支出比重逐年攀升,为提高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尤为重要。在此,对当前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以规范环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环保政策贯彻落实。

1、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项目久久未建,专项资金闲置或浪费

项目申报时可行性研究考虑不周,待项目批准专项资金到达地方财政专户后,项目申报单位却因为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单位搬迁、征地问题、配套设施未按期建设、招投标程序不善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搁置,不仅远低于应有的进度,有的单位甚至无法进行建设,导致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闲置在专户,或者已支付给各项目建设单位,造成国家资金的浪费。

1.2 财政资金未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给各项目单位或施工单位,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财政资金支付的控制较为宽松,有的项目建设单位虚报项目进度,或通过各种不正常的关系提前取得专项资金,取得项目资金的建设单位却由于各种原因,项目一直未建或进度非常缓慢,导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甚至有的项目单位因与公司正常费用混在一起,将获取的专项资金先挪作了他用。1.3 存在虚报项目、虚报投资额或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骗取、套取国家资金 1.3.1 有的环保项目属于申报前已完工工程,为套取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再以此项目名义申报,用国家奖励资金作为已完工项目资金归垫;

1.3.2 有的项目已享受其他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建设,但又以该环保项目名义重复申报;

1.3.3 有的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完全不同,虚报项目;

1.3.4 有的项目建设单位获得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后,不做设计和概算,实际建设规模远远低于预算规模,也远远低于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金额,不仅自筹资金不到位,还存在虚报项目投资额行为。

1.3.5 有的项目虽然履行了政府招投标程序,但现场实际完工工程量明显偏小,远远低于实施方案中应完成的工程量,使得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与实际工程量不配比。

1.3.6 有的畜禽养殖企业申报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污染治理项目,但未见存栏畜禽,更未见规模化畜禽养殖,骗取、套取国家项目资金。1.4 挪用项目资金

有的项目为甲单位申报的污水处理项目,但实际建设却变更为乙单位的技改项目,而乙单位的技改项目已经享用了其他资金,项目建设主体和项目建设内容

发生了较大变更,却不履行任何报批手续,涉嫌挪用项目资金;有的项目以实施水污染防治为名,通过编造拆迁协议等,套取银行贷款挪作他用。有的将项目资金张冠李戴,一种情况是项目申报单位领到专项资金后,没有专款专用,而是挤占挪用,甲款乙项目用,甲款乙单位用,还有一种情况是部分项目审批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以专项名义为家乡或其他单位下拨资金,这在中小项目资金审批过程中表现较为突出。1.5 擅自变更工程建设主体、建设内容

有的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申报建设内容有较大差异,有的是因为自筹资金不到位致使申报建设内容无法全部完成;有的是因为项目管理原因,在合同书上没有明确项目建设的详细内容,将项目打包建设,导致实际建成的项目与申报项目有差异,但项目建设单位却还浑然不觉,支付了全部工程款;有的项目建设原申报为工业技改项目,但由于单位搬迁等原因,原技改工程变更为新建工程,虽最终都完成了项目的建设,但实际建设内容却与申报时的建设内容差异较大;有的项目申报单位迟迟不动工,主管部门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由主管部门亲力亲为,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均由主管部门即项目监管部门完成,如此一来,项目监管单位变成了项目实施单位;等等。1.6 项目建设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

有的项目申报单位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自行选择施工单位协议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购买合同,如此操作可能影响合同金额的公允性,有的单位甚至与施工单位串通,签订真假两份合同,假合同用于对外审计检查用,真实的合同用来做工程实际结算用。

1.7 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

有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将资金下拨各项目单位后,又想方设法“回收”一部分,即所谓的“明扣”或“暗扣”,一是采取有偿服务,以咨询费的名义从项目申报单位收回部分资金作为日常经费的补充、设“小金库”甚至被某些个人占为己用;二是主管部门以审查、监督等名义在项目申报单位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并间接地“回收”国家专项资金。有的项目建设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有的未对项目进行独立设账或备查账核算,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只有简单的手工式流水账,而未见任何发票、付款凭证、会计记账凭证,有的以现金收据代

替发票,有的项目虽设立专门的账簿核算,可核算凭证体现的建设内容却与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无关,有的项目专项资金由地方财政局直接与施工单位结算,但自筹资金账务处理存在以上现象,这不仅违反了的相关制度的规定,还对付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产生了质疑。

2、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2.1 目光短浅,缺乏长远意识

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重视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指标,一味的追求政绩,甚至对各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业绩和领导任期考核主要以争取项目和资金多少为依据,而对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视不够。2.2 缺少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和绩效评价

对于各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更多的只从数字上简单堆砌而成,用于应付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和评价指标,弄虚假合同、虚假财务资料、决算资料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没有从国家财政资金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资金是否有效合理的使用,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改善了环境,是否治理了污染,缺乏评价标准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的归纳和总结,出现在安排不同类型的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同类专项资金时口径和标准不一的问题,使得项目用款单位在取得环保专项资金上出现不平等现象。2.3 项目资金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地方财政支出监督滞后,有的地方财政控制偏左,每一笔进度款层层上报,层层卡壳,有的工程早已完工,但工程进度款却还迟迟未付,严重束缚了项目实施单位对改善环境的积极性;有的地方财政控制偏右,工程还未开始施工,就拨付了全部工程款,而项目实施单位却迟迟未实施项目,使得专项资金被项目单位暂时挪用他处,或者是有的项目虽实施,但未独立设账规范核算项目的收支情况。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落后,大搞突击性、专项性检查,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管少。

2.4 分配专项资金的职能部门交叉、重复

同一项专项资金分多个部门实施,有的项目单位避开环保部门的审核,直接从财政申请资金,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因此对环保专项资

金不能有效的监管;有的项目单位针对同一个项目已经申请其他部门的专项资金,却又利用现如今的信息不对称,在环保部门又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出现了一个项目重复使用了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

2.5项目实施单位配套不到位、地方财政配套不到位

项目申报单位有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政府和事业单位由于供养人员多,负担重,自筹资金能力弱,各企业单位也不愿意大力自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虚报配套资金规模,并且专项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完成项目建设,但等项目专项资金审批下拨后,仅就下拨的专项资金量身定做项目的实施方案,而申报的自筹资金却抛之脑后。

3、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建议 3.1 建立项目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控制制度,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用制度管事、约束人,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各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把项目申报关,通过对环保项目资金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分析后,经过认真筛选确定进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根据轻重缓急程度进行预算安排,从而减少或避免“先申请确定资金,后申报项目”等盲目预算的现象出现。同时还应加强对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杜绝纵容没有完全按照项目申报资料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的项目完成验收工作,严格监测项目实施效果,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2加强财政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实现多层次、多环节、全方位的监督,建立财政监督检查与环保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监督机制,使得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共同监督管理贯穿于环保专项资金活动的始终,跟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严格控制项目的工程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实现环保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

3.3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制订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合理科学的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效控制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和科学性,优化资金结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4健全各项目财务核算体系

对于财务基础较为薄弱的项目实施单位,且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和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自我管控能力较差,建议:采取政府招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日常付款经监理单位、项目监管部门等盖章、签字认可的项目进度付款,并建议由财政直接支付给各施工单位或者支付给项目建设单位,即采取“报账制”,努力将处于“救火”阶段的此类项目管理提升到“规范化”和“理性化”的管理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单独设账或设置备查账簿进行独立核算,建议参照《会计法》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如:资金占用类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资金来源类设“基建拨款—预算拨款”、“基建拨款—基建基金拨款”、“基建拨款—专项建设基金拨款”、“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应付款“、”未交款“等,并且设立银行专门账户,专门反映与项目有关的各项资金收支情况,项目成本会计从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起,至项目结束止,并定期编制项目财务报表,为项目管理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3.5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从政治、法律等层面建立多重问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对造成项目资金使用损失、浪费以及资金没能够充分发挥效益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发现存在虚报项目、虚报投资额或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骗取、套取国家资金,严惩不怠,或采取行政处罚,或扣减下资金,或收回项目资金等。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应追究部门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综上所述,各级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审慎对待环保项目资金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抓起,杜绝滋生贪污腐败现象,以满足其健康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1、2、3、4、贺志东,新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379-383 杨萍,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探讨,江苏环境科技,2008,21(S1):165-167 马旭晨,项目管理工具箱,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339-351 王红霞,对“绿色会计”概念的初步探讨,江苏环境科技,2007,20(S1):79-80

作者:许海霞

出生年月:1978年9月 性别:女 民族:汉 籍贯:皖庐江

职称或职务: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学历:本科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审计

4.环保扶贫资金存在问题 篇四

XX市审计局:

收到贵单位《XX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后,XX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审计反馈问题专项整改会议,对征求意见书中反馈的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7类31项问题,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部署,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对反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组反馈我县问题共7类31项,责任单位涉及全县14个乡镇办事处、20个县直单位。经周密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截止目前,31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将24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认定为贫困人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责成各乡镇办事处逐人落实,查清原因,进行纠正,经核实,共有24户25人集中供养五保户认定为贫困人口,截止6月13日,已全部从贫困户中退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扶贫政策或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扶贫政策问题,县残联于5月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残联及政府认真排查贫困户中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印发明白纸、制定宣传手册,提高政策透明度;三是协调开通残疾评定绿色通道,采取上门办证、集中办证、巡回办证等方式,减免评定相关费用,落实好扶贫政策。

针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县人社局已于6月10日,深入发现问题的10户贫困户家中,讲清了医保政策,并根据患病情况,结合基本医疗规定,告知贫困户,6月13日前,给予办理门诊慢性病卡,纳入慢性病人员管理并享受报销待遇。举一反三:一是印发政策明白纸10000份,已发到每个贫困户家中;二是全面筛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享受慢性病情况,6月20日前做到应入尽入。

针对贫困家庭幼儿应享受未享受学前教育资助问题,该问题由包厂中心校领导班子共同捐资2000元,为两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发放资金每人1000元,以后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11个村安居工程项目未公示问题,我县要求各乡镇按照项目程序进行了公开公示;针对“四位一体”项目未公示问题,立即整改,已于6月9日,在XX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41名在园幼儿信息系统漏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乡镇中心校负责人结合乡镇工作人员,正在认真核实,待2017年贫困人口数据库开放时,将41名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录入数据库(已脱贫户不再补录),并将录入错误的38名在园幼儿信息予以更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向非建档立卡人员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5名幼儿发放学前教育补贴问题,经核查,在认定时,都经所在村委及乡扶贫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因户口信息原因,当时未纳入贫困数据,在2017年精准识别中将重新纳入贫困数据库。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问题

扶贫资金1942.43万元闲置一年以上未使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4结余结转资金835.37万元为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2017年1月县财政全部予以收回,并于2017年年初,将835.37万元全部安排到扶贫办扶贫项目。审计已结束,正在办理结算手续。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1107.06万元。截至目前,共支付672.96万元,工程尾款256.05万元,整村推进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决算审计已定稿,6月30日前拨付完毕,减去质保金177.55万元,此项净结余0.5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扶贫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

1.涉嫌提供虚假申报资料,套取农村危改、安居工程补助款7.4万元问题

(1)XX县陡门乡闫辛庄村村委委员鲁小富涉嫌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2.2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于6月27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闫培伟、郭胜良、周庆涛等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郭曰欣同志诫勉谈话,其他问题予以了结。

(2)靳堂乡南朱庄村村委会涉嫌套取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款5.1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于

6月27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蔡铁彦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其他问题予以了结。

2.涉嫌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2.65万元问题

(1)XX县陡门乡闫辛庄村党支部书记闫培伟涉嫌侵占危房改造补助款1.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闫辛庄贫困户闫保太因文化程度低,自家危房改造事宜委托该村支书闫培伟办理,因闫保太属非特困户,危改补助资金低于特困户标准22300元,心有怨言,未向审计组如实陈述,其本人已于6月11日下午收到危房改造资金14000元,因目前没有证据证明闫培伟私自扣留闫保太的危房改造补贴款14000元和对闫保太进行威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该问题初核了结。

(2)XX县陡门乡闫辛庄村村干部杜发领涉嫌侵占危房改造款1.2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实,2017年1月24日,村干部兼电工杜发领和危房改造户杜发社一起从陡门信用社将卡内的22500元全部取出(该卡内原有200元),大概5天后,杜发领到杜发社家中以交电费为由,向杜发社借款10000元,于2017年6月11日将该10000元还给杜发社。根据县纪委核查所掌握的证据,达不到立案标准,因此,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问题予以了结。

3.提供虚假劳务报酬发放资料,套取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资金8万元,未按规定支付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务报酬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责成县发改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安排扶贫项目,涉及扶贫资金137736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教体局由于对政策理解错误,认为承担有贫困学生就读的学校教师也应纳入扶贫村教师培训计划,造成了部分非贫困村教师纳入了培训,经审计组对问题提出意见后,及时调整了教师培训计划,对剩余培训资金全部用于安排我县贫困村教师参加培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县残联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扶贫专项资金;二是制定培训方案,对有培训需求且符合条件的24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重新启动培训;三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确保精准,所需资金在上级残联下拨的培训资金中列支。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审核不严,重复、超范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346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明确责任,已追回33人次补贴资金23460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1.项目实施不力,绩效较差,涉及扶贫资金268.34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县财政局督促保险公司已完成了小麦保险、农村住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出单,涉及资金254.36万元,剩余秋季农作物保险资金13.98万元,待秋季农作物苗出后根据作物品种及时出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扶贫项目不切合实际,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涉及扶贫资金155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经查明,瑞丰蛋鸡等3家合作社共帮扶贫困户64户,瑞丰蛋鸡合作社签署劳动用工协议13户,支付工资24552元;土地流转协议7户,流转土地面积20亩。万众合作社签署劳动用工协议9户,支付工资5775元,签订土地流转协议12户,流转土地面积28.8亩。旭然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今年为帮扶的贫困户收割小麦、免费机耕29亩。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扶贫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项目实施不成功导致资金闲置,涉及扶贫资金90.09万元问题

(1)XX县交通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不通车贫困村预约车项目安排资金55.0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贫困村预约车项目由于前期调研不充分,根据省交通厅脱贫标准要求,我县电话预约车试运营一段时间效果不明显,该笔资金于2016年12月21日,已经县政府研究,调整到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走拨款手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XX县教体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贫困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外出培训项目,涉及扶贫资金35.0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资金于2016年底支付培训资金32.42万元,又于2017年3月支出培训资金23.08万元,培训教师1038人次,目前,实际结余资金11.96万元,现已调整培训方案,6月底前完成结余资金支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对象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涉及扶贫资金1808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建立产业扶贫长效联结机制,及时调整产业扶贫股份帮扶模式,拟定了《乡镇产业扶贫项目补充合作协议书》、《2016年产业扶贫股份帮扶项目补充合作协议书》,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五年,每分红利不分本金,每按照企业盈利情况计算贫困户入股股金比例进行分红,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没有盈利的,给予贫困户不低于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进行保底分红,协议期满后,贫困户如愿继续入股,将继续享受入股分红,实现贫困户长期收益,目前,全县各乡镇补充协议全部签订整改完毕。按照产业扶贫政策规定,充分调查研究,重新制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产业扶贫模式,建立产业扶贫长效联结机制,确保产业扶贫基地真正发挥带贫作用,实现增收脱贫。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项目物资闲置废弃,造成浪费,涉及扶贫资金约4.4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县政府立即进行整改,责成合作社按照方案限期完成,目前瑞丰蛋鸡合作社购买的变压器已于2017年6月12日通电使用,旭然合作社购买的钢管已于2017年6月12日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6.相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残疾人辅助器具重复领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责成县残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办法,进一步规范发放行为,并经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给予XX县残疾人辅具站站长武强强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申报资料不真实,项目主管部门更换频繁,对推荐的拟发放贷款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不细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责成县农林畜牧局对推荐企业材料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资格,对资料不真实的企业要求其整改,对企业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项目推进缓慢,扶贫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经认真核验后,于6月9日至6月13日,分四笔发放贷款120万元。批过的有一笔30万元(目前已上报农信担保公司待核保),已调查后续补充资料一笔50万元,已调查待市行审批一笔30万元,已受理未调查的两笔100万元。金融扶贫项目推荐客户共84户,成功8户,不成功28户,因多种原因暂时还没有申请贷款48户,目前,正在催促完善相关资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危房档案资料提供虚假照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于2017年6月2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于福友、李林涛、郭可文、任守旗、蔡铁彦、韩向东等6位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给予杜杰、杨新平、杨新领、周庆涛、孙广陆、张成彬、李辉、李振平、李旭光等同志诫勉谈话。

4.农村危房改造未达到入住条件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验收面积严重失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6月13日县委常委(扩大)研究决定,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对危改、安居工程进行全面彻查,坚决杜绝虚假申报、套取、侵占贫困户危改补助资金违法行为发生。经县纪委进一步核查,鉴于2016年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申请补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核实、审批、公示、验收等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6月27日研究决定,对邢连顺同志进行立案审查,对孙锋祥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赵伟同志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由县住建局对司明飞、张乐等10名同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XX县纪委。

5.由中标的施工单位支付监理费用261615.50元问题

(1)卫计委12个标准化卫生室项目

(2)宗教局4个少数民族村发展资金扶贫项目

(3)教体局84所学校建设项目

(4)民政局2个敬老院工程

整改落实情况:经6月12日县长办公会研究,鉴于2016扶贫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全部经过验收,既成事实无法退回。以后凡涉及扶贫项目施工监理费统由县财政负担。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6.项目建设内容与合同不一致,涉及合同金额45585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责成县教体局督促项目学校和供货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设备型号调整安装到位,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7.招标文件的拦标价高于专业机构编制的招标控制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因施工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专业,责任心不强,又因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是按照项目资金文件和财政部门批复的资金数进行的,在招标过程中,乡镇未及时将招标控制价交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也未设拦标价,导致造成拦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逻辑性错误。另一原因,根据新规定,低于100万元建设项目可不进行项目评审,故当时部分项目未编制招标控制价,所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后补控制价。目前,县政府责成县扶贫办、县文化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提升和整村推进项目招标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体广场项目招标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负责的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需报县扶贫办和县文化局进行审核,审核不过关的项目严禁发布招标公告。在今后招标工作中,严格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8.项目管理不规范,16个项目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日记、合同等文书签订时间互相矛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涉及文化局的文体广场项目和教体局的学校项目,由于项目施工比较急,有个别项目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未及时填写资料上日期。根据要求,项目资料必须填写完整,在补填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对流程不清晰,造成失误。目前,县文化局和县教体局已经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整改,并向各乡镇和各中心校下发规范项目资料的通知,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保证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9.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数据错误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部门之间前期工作沟通不够,造成录入错误,经过新一轮档卡核查、填写工作,此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1.雨露计划未按规定时间发放补贴12.2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请求主管部门支持帮助,解决未按规定时间发放雨露计划补贴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指导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确保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按照时间节点拨付到位。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毕。

2.扶贫项目资金收支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已将未入账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此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

(七)需要研究关注的情况和问题

1.向购买房产、车辆、注册企业和个体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扶贫补贴302457元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建档立卡范围人员领取的补助资金予以追回。目前,问题发现的产业扶贫补贴26人次26万元,经核实,23人次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继续享受产业扶贫政策,3人次不符合,3万元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已追回;安居工程补贴8人次41707元,经核实,有5人次符合安居工程条件,保留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人次不符合安居工程条件,12800元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已追回;新农合补贴8人次750元,经核实,有5人次符合新农合资助政策,可以享受,3人次不符合资助政策,225元已追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各部门扶贫信息不共享、不衔接问题

(1)616户贫困户录入信息不准确、错误较多

(2)1126户低保户应纳入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3)381户贫困户家庭成员购买商品房、汽车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作出具体要求:1.对所有贫困户再一次进行摸底核查,发挥村干部和群众的知情作用,对有车、有商品房等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甄别和剔除。2.将县审计、公安、人社、住建、民政、残联、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不动产管理等机构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逐户甄别,把有问题的数据梳理后分发至各乡镇,由各乡镇进行再核实。3.对错误数据及时修改,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合乎逻辑。二是及时申请成立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建立长效机制,达到信息共享、部门衔接。目前,予以清退人员656人。

3.扶贫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产业扶贫项目比例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3900万元,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投入比例。同时县财政根据实际投入需要,整合资金9000万元,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在6月底前,计划在全县101个贫困村(黄河滩区迁建村的10村除外),每个村谋划投资50-1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包装入库。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相关部门对带贫企业的自筹资金未进行验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XX县2016-2017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及《XX县2016年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办法》规定: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的投入不在县乡验收范围,县验收组在对带贫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核实企业相关证件、企业以前总投资超过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企业入股资金担保实物及相关手续,确定将财政扶贫补助资金放置带贫企业的安全性后,给出“企业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项目投资,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规范企业申报资料建设内容与县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县实施方案相符;二是规范申报程序和验收内容,确保验收内容与企业申报内容相符;三是项目申报建设资料、项目验收内容与县实施方案三对照,确保按照县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转并切实帮扶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整改。针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XX县高度重视,即刻召开问题整改专项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伟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高伟、县政协副主席张胜利、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徐延臣出席会议,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20个县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我县细化分工,该哪个部门承担的任务,该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成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对该部门承担的任务深入核查,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建立部门整改台账,对问题逐家逐户核查落实。对属于自己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清单中未提及问题的乡镇村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全面整改,整改结果要附有说服力的材料;整改的标准要高,报送整改结果时,不说过多客观理由;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上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或长期整改。要求所有包乡县领导要到分包乡镇实地督导审计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审核把关后上报审计组。对审计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县纪委、县检察院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三、突出重点,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当前我县扶贫资金拨付率低,造成资金滞留问题,要求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每周一列出项目进展、资金拨付进度,提交县政协副主席张胜利同志进行督办。关于产业扶贫问题,要求县发改委牵头,县农林畜牧局配合,谋划产业项目,并精心包装一批产业项目,6月20日前要谋划、包装、入库;6月底前要向省市上报一批产业项目。关于档卡规范建设方面,要对省、市、县核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要针对以上问题,统筹推进,合力攻坚,争取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

三、下步工作打算

5.当前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定稿) 篇五

[提要] 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如何有效开展扶贫工作、提高扶贫效果是很多国家或地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在我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精准扶贫工作中精准识别与精准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贫困识别体系、加强扶贫监管、加大产业扶贫等对策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效果。

关键词:精准扶贫;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产业扶贫

中图分类号:C91 文?I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4日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思想。此后,习近平多次论述“精准扶贫”的相关问题,现在已经形成科学的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自全面实行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有许多贫困人口受惠,许多贫困地区的生活状况获得明显改善。但需要面对的问题还有很多,扶贫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精准扶贫,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盘清,这是前提。”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如果扶贫对象这一工作搞不清楚,那么帮扶的工作也无从下手。在精准识别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由上级规定各乡镇贫困人口数量影响识别的精准度。贫困人口的数量在省级规定的数量内由下级向上级上报。贫困人口的总数并不是对各家各户逐一识别后得出的总数,而是来自于统计测算和分解,这样就导致贫困户数量统计误差的存在。这样的情况下,贫困户的名额分到各个地区就会出现有的地方贫困户名额过多,有的地方贫困户数量名额不够的现象。这样就会很容易造成应该得到帮扶的没有得到帮扶,而不应该得到帮扶的却得到了帮扶,严重影响了扶贫的精准度和效果。

(二)信息不对称与自愿申请成为精准扶贫的深入门槛。获得帮扶的前提是贫困户需要自己申请,而贫困户申请的前提是知道国家有这样一项政策。在现实生活中,贫困地区信息闭塞,获得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还有一部分人在外打工无法获取这些信息。许多原因导致贫困户不能及时申请而错过了识别的工作环节,错失了被帮扶的机会。

(三)贫困户认定评议机制不完善。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民主评议过程中参与评议的有多少人?具体参加人员都有谁?评议人与申请人是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都无从如实获悉。农村地区存在非常重视血缘亲缘关系的现象,有的利用血缘或亲缘关系瞒天过海,占用名额,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四)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单一,并且工作难度较大。判断是否属于贫困户主要依据便是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在国家或各省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以收入水平刻画和识别贫困程度具有直观、可比性等优势,要获取这一信息的工作难度很大,并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难选、漏选问题。当前,我国个人及家庭资产信息平台不完善、家庭微观统计体系不健全,难以准确获取贫困户家庭的收入情况。另一方面收入只能反映人类发展和贫困的一个方面,但不能充分反映收入之外其他维度的贫困状况,如能力性贫困,或是因学、因病、因婚导致的支出性贫困。

二、精准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帮扶过程中不作为,假扶贫、走过场。贫困户申请获得帮扶资格后,没有获得多大帮助,政府部门仅仅给他们发放了一点生活用品,生活没有改善,收入水平依然在贫困线以下。但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直接将贫困户从国务院扶贫开发系统将其变成脱贫人口,使他们被脱贫。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过多,那么整体的扶贫效果会非常不理想,这样的直接后果便是2020年之后贫困人口仍然大量的存在。

(二)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产业扶贫受限。产业是扶贫的治本之策,而产业的发展受经济水平、社会生产力、国家政策等的制约。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产能过剩等问题突出,不得不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落实的重点任务包括去产能、去杠杆,这必然使经济同时面临产出增速放缓和资产价值下降的双重压力,引起一系列宏观经济指标,如储蓄、投资、物价和就业等呈现新变化,导致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减贫效应降低。经济增速下降及结构性调整必然会影响到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

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势必会导致裁员降薪的现象发生,尤其在低端行业,低技术含量的就业岗位会大量减少。企业对高素质的人才需求增加,对普通技术工人需求量减少。贫困人口大部分都是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所以在传统产业就业上会受到限制,这样解决贫困人口就业这这一条路上就行不通。

(三)扶贫资金短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首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限,而我国贫困人口众多,由上到下一级一级分配到贫困户手中后就会变得十分微薄。其次,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贫困人口越多的地方往往经济越落后,财政收入也越低,用于扶贫的资金也就越有限。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扶贫工作会严重受阻,没有资金保障,许多扶贫项目也就无法落实。

三、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贫困人口识别体系,并贯彻落实到位。第一,贫困识别标准不能单独依靠收入来决定,应考虑加入家庭房产情况、受教育及能力情况、身体情况等因素;第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的贫困人口普查,并搞清楚致贫的原因,由下级向上级汇总上报,然后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第三,各地区对识别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职能,对应该被纳入贫困人口标准而未被纳入的,不符合要求而被识别为贫困户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纠正;第四,鉴于脱贫与返贫同时存在的现象,对贫困人口跟踪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重新纳入帮扶体系。

(二)加强帮扶工作的监管,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第一,中央加强对地方对扶贫工作监督力度,对发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违反程序,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坚决严加惩处;第二,对扶贫成效的考察要全面科学,不能仅仅依靠从国务院扶贫开发系统中的数据和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的数据,还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数据,并且适当的引入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调查数据,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第三,对于扶贫成果的考核加入官员升迁的考核,与“官帽”挂钩,让各级地方官员对扶贫工作加以重视。

(三)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多种扶贫形式。产业是扶贫的治本之策,要加大扶贫项目的开发力度。全国各行各业正进行供给侧改革,在建立扶贫产业的过程中要规避传统落后的产业,将重点放在绿色、环保、科持含量高,可持续的产业上,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号召。设立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要专款专用,科学合理使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乱用挪用现象。“好钢用在刀刃上”,扶贫资金要集中用于解决百姓最迫切的需求。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使贫困地区的百姓真正受惠,真正感受到精准扶贫带来的成效。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治贫先治愚,贫困地区人口大都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较强的专业技能。通过对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与现代社会接轨,同时也能为我国的发展输送高素质的劳动力。同时,鼓励、引导民企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并适当给予企业补助。努力实现由单纯“输血”向帮助“造血”的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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