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租赁协议

2024-07-29

果园租赁协议(共10篇)

1.果园租赁协议 篇一

果园租赁合同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果园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果树种类及数量:

甲方果园位于泰和垦殖场二分场王法兴梨园附近,果园面积约16 亩左右,其中丰产期梨树约棵,丰产期南丰密桔棵,丰产期椪柑

树棵、挂果期脐橙树棵,红桔树棵,即将挂果桃树棵,樱桃树棵。

二、果园内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果园入口处有一栋建筑面积130平方米的二层砖混结构住房;住房紧挨一栋一层砖瓦结构的厨房和储物间;厨房旁边另有一栋用于储存柴草的简易砖构棚;储物间门口有一压水井;压水井除手动外,还配有电动抽水机一台和不锈钢蓄水箱一个;压水井旁边有一沼气池,沼气池配有相应的管道及燃气灶具。以上建筑除简易柴草棚较为破旧外,其余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均基本完好,可以正常使用。以上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须尽到爱护和珍惜的责任,如有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原或按市价进行赔偿。

三、果园的土地、所有果树、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租赁受益权。乙方如要对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施工或改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原或市价进行赔偿。乙方除可以自行砍伐椪柑树外,砍伐或移栽其它果树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市价进行赔偿。

四、承包期限:租赁期为 三 年,从2013 年3 月1 日起至2016 年

3月1 日止。

五、租赁费用及交费时间:租赁费用为1500元/年,3年共计4500

元(计肆仟伍佰元整)。租赁费用须在合同签定后即时以现金方式付清。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乙方如果中途中止合同,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

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不得将果园租赁、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果园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审

核无误后,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2.果园转让协议书 篇二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为(以下简称甲方)接收方:身份证号码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另有发展,愿将在转让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转让事宜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果园户头所有的承包地、自留地、房屋与宅基地全部转让给乙方,由乙方继续享受甲方在分场内享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从接受户头之日起,全权负责管理和使用甲方所转让房屋、承包地、自留地,甲方不再干涉。

三、乙方在付清全部转让费后自行办理个人户口转移手续。

四、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为该户头出现的任何事情进行交涉。

五、甲方在分场的个人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长期有效,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反悔,若甲方反悔,需给乙方退回转让费,并付给乙方人民币(¥元)作为赔偿费;乙方如反悔,在收回转让费时,需交付甲方人民币万元(¥元)作为赔偿损失费。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后将永远不能再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押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见证人:

3.果园承包,土地流转合同、协议 篇三

一、合同双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二、承包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责任田 亩发包给乙方栽植并经营苹果园。

三、共同条款

1、承包年限:承包期限20年,即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2、承包标准:乙方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无偿耕种、栽植所承包的果园,自 年 月 日起,每年每亩兑现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3、承包费兑现方式:甲方自 年 月 日起,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兑现当年承包费。

4、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及果树经营权即归甲方所有,如需续约则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按当年土地租价另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甲方按期兑付承包费的义务。

(2)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果树经营管理权,以及今后有关果园的优惠政策权。

(3)为了便于果园管理,乙方有权在承包园内建看护房、建围墙、建果窑及农用车可行路,同样可被视为果园经营。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按期索要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拒绝乙方将果园变成其他(如建厂、复耕)所用的权利。

(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没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停止任何活动。(4)甲方有权在承包地内葬坟,但损坏果树不得超过3株。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负相应责任。(1)不按期兑付承包费。

(2)把果园地复耕或变成其他用途。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擅自耕种以及采摘果实的。

(2)有意破坏承包地或有意阻挠承包人实施果园经营的。

(3)有意损坏果树,造成损失的,经果业技术人员评估后,按十年产量核算后进行赔偿。

(4)有意在乙方果园的出入道路上设置障碍物,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果实不能按时采收或不能如期出售的。

3、若乙方违约,想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20年承包费;若甲方违约,想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总投资60000元(投资核算:每亩每年投资3000元,按20年计算)。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

1、合同范围内的果园被国家依法征用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使得合同不能履行的。

4、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乡镇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按手印)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公证机关(盖章)

4.果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篇四

甲方:(为转让方)

乙方:(为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甲方愿将座落于版石镇周屋村孙屋组省道往赣州方向左侧对门山的果园及土地使用权置换给乙方,以置换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需无偿给甲方在原孙全果园土地省道旁边前排建造一栋三层半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的商住楼,总占地面积为120㎡,房屋使用权永远归于甲方(包括土地使用权)。

二、乙方给甲方房屋交付期为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起至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止。如乙方交房期超过一两个月甲方可以不计较,但乙方如果超过两个月以后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给甲方的10万元押金,并没收土地使用权。

三、建造房屋的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即: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土地使用证、集体使用证)。

四、建筑质量

1、店房门面宽8米,占地长15米,一层高度4.6米,二层以上3.3米。

2、基础开挖深度1.5米,宽度2.6米,承台浇注为三级。一级:2.5×2.5M见方,高度60㎝;二级:1.5×1.5M见方,高度50㎝;三级:60×60㎝见方,高度40㎝。

3、承台地网钢筋均为φ16#10×10㎝方格网。

4、房柱体为15只,每柱:30×50㎝,每柱钢筋:φ18#6根,φ20#4根。

5、地梁:25×30㎝,铁:φ22# 7根,φ16# 2根。

6、版面铁:φ6.5㎜,加力筋:φ18#,梁铁:主筋φ22# 7根加φ16# 2根为负筋。

7、墙体均为24㎝砖砌。

8、房屋装修:一至三层半为普通装修,底层墙体粉刷均为水泥沙浆,面墙粉刷为白灰油。

9、每层必须设置有卫生间。

10、一至三层半的内室门为凹凸木质门,一层店面门为烤漆铁质门,窗子为铝合金质框架(包括纱窗、窗帘、玻璃、防盗网),楼梯护栏为不锈钢管。

11、一至三层的卫生间每间补助300元,水电到门口。

五、整栋房屋建造、普通装修等材料费,人工工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六、从甲方租住房屋之日起至乔迁之日止,乙方每月必须付100元给甲方。

七、签订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后签字生效。

八、房屋建造每竣工一层,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2.5万元,待全部竣工后,装修完整,三证办妥交给甲方后,甲方须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九、乙方施工、置换改变土地性质,如本屋人有界址纠纷由甲方负责,界址按打桩为准。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愿负法律责任,并承担押金的10%给守约方。

十一、甲、乙双方阅悉无异后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甲方签字:

执笔:见证人签字:

5.房屋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8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编号2013-5-01),现根据实际情况做以下补充: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依照原协议继续顺延,租期从2015年2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再次续租一年。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二、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14400元,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半年付,签订完此补充协议后,乙方向甲方先付7200元,半年租赁期到期前15天将后半年租金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三、其他条款:

1、房屋租赁押金、房屋原有家具、水、电储备金等物品事宜仍按原租赁合同执行,继续有效。

2、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4、甲方因其他原因确实需要收回出租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6.仓储租赁协议 篇六

本协议由下述两方于 20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

甲方:湖北

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武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兹就甲乙双方的仓储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以其在国内仓储运输市场中的物流信息,提供货源、流向、计算机网络等服务并对外承接物流业务:乙方以其公司现有库房设施、装卸条件,以及仓储管理经验等物流增值服务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装卸作业服务:双方同意合作开展仓储、运输、理货等物流业务。

二、关于仓储业务合作

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内容及仓储费用标准约定如下:

1、地点:

。(13号仓)

2、双方确认仓库楼下面积400平方米,并按每平方米20元/月,金额为800元/月。使用至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

3、除第2项费用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公共区域费50元/月,卫生费50元/月。

4,上述费用共计为8100元/月。本协议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起到2016年4月30日止。到期自动终止。

三、仓储及相关费用结算

1、仓储及相关费用甲方应按季度预先支付,乙方应于提前5日向甲方开具仓储费用及相关费用发票,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2、甲方若在收到乙方书面催缴通知后,超过30日不付或不足额支付仓储服务费以及装卸、水、电等费用的,乙方可视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提供仓储服务、釆取相应措施、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仓储用水电:

1、乙方为甲方安装独立的电表,根据甲方实际使用量加损耗收取水电费

(即电费为1.60元/度、水费为3.60元/吨。如遇国家调整电、水价格,乙方将对甲方水、电价格随之调整)。该费用与仓储费同时缴纳。

2、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继续扩大仓储设施的地点和面积进行协商,并应签订书面协议。

3、库区作业:应甲方需要,甲方直接安排民工装卸服务工作,甲方对此工作的全部安全性承担法律责任,即如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民工力资费由甲方直接支付,如甲方未支付或因此引发纠纷、引起稳定问题,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与甲方的变更

1、如果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2、合作期间,如乙方产权、使用权发生变化(包括土地的征收、收购或房产的拆迁、拆除,市场开发、资产重组、上级单位的决定收回等情形),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后,乙方可终止协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自行投资对仓库、办公室修建部分,乙方不负责任何赔偿,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0天内应无条件退出、腾空占用的仓库、场地等。

3、甲方因种种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甲方可终止协议,不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可比照本条实施,也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若申请续约,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若乙方同意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5、甲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仓储场所,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应另行办理书面手续。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申请安装电话线、DDN专线、无线电卫星传呼接收器、库区防盗监控系统。

2、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仓储业务量增加,经甲方申请后,乙方应当马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仓储服务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设施以确保仓储服务顺利进行。

3、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储运资料进行保密。

4、在库区内确保24小时以院内巡逻的方式进行保安值班。

5、本协议其它条款中应属于乙方责任的,均作为乙方义务,乙方应全面及时履行。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分摊给乙方的仓储业务,其仓储的货品不得存在有国家规定的违禁品或不宜仓储的物品,该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仓储的各项法规和乙方有关仓储安全的要求及乙方相关管理制度。

2、乙方的仓库,仅为提供甲方仓储服务使用,甲方没有任何权利将该仓库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或将该库房和场地用作抵押及从事非法活动。

3、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给乙方,共同提高管理水平。

4、对库内货物自行负责投保,仓库顶部露雨,地面进水,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5、为促进双方合作,甲方安排相关负责人协助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该人员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库区管理的规定。

6、本协议其它条款中应属于甲方责任的,均作为甲方义务,甲方应全面

及时履行。

八、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甲方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有续租要求的,双方可开始续租协议的谈判事宜,对此甲方在协议期满后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如在协议终止期限届满时双方仍未签订书面协议的,甲方无条件退出占用的仓库、场地等,否则乙方釆取相应措施,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对方提示后仍不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合作期间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发生争议,造成本协议不可履行或履行出现纠纷时,由本协议履行地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容许双方工作人员发生行贿受贿等行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一方按照本协议首部所载地址采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为有效送达方式之一,该通知、文件自特快专递邮寄后的第三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给对方,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体现了双方的完全理解和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前达成的任何条款、条件和协议,无论是口头或书面,明示或暗示的,均以本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准。

十二、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双方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并应严格履行。如甲方违反了该安全防火协议中的义务,比照上述第十一条相关内容处理。

甲方:湖北

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甲方凡属企业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7.车辆租赁协议 篇七

1、根据2013年车辆使用的综合情况,2014年车辆行驶里程暂定为每月3500公里。月行驶里程达到3500

公里时,租金为每月9000元;若核定里程与实际出车里程相差较大,则前半年照此标准运行,下半年重新核定行驶里程及费用标准。

2、每月行驶里程较3500公里增加或减少不足200公里时,月基本费用不做调整;若行驶里程超过或低于核定标准里程200公里(含)时,超出或少于200公里部分按照每公里1.2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或扣除。

3、遵守公司《租赁车辆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4、原协议第四条内容同时调整为与补充内容一致。

二次补充:

1.因班车线路调整,空驶距离增加,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公里数及费用重新调整如下:

每月行驶里程4000公里,月基本费用为9000元;若行驶里程超过或低于核定标准里程200公里(含)时,超出或少于200公里部分按照每公里1.2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或扣除。

2.二次补充内容,自2014年8月份费用结算开始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8.租赁协议 篇八

经友好协商,双方据《药品质量监督法》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现对药师证租赁,协议如下:

甲方: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承租方)

1, 甲方出租药师证给北方平民药店(嘉禾平民分店),乙方一次性付出租赁费用1500元/年。

2, 期限,一年(2010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日)即日生效 3,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证书再租赁或借给第三方,不得将证书损毁、丢失等,否则对甲方做出应有的赔偿。

4,在租赁期满前,若乙方不再承赁,应及时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变更,上交辞职报告,返还乙方证书,否则期满后,应付给甲方应得报酬。

5,若双方未经协议签订,此协议期满后甲方药师证在乙方药店自动失效,乙方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变更。

6,在租赁期内,甲方若急需证书(考试等原因),须提前告知乙方取回证书,且用完后及时送回,而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

7,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用该证,须双方续签协议,及时支付乙方佣金。

此协议按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同意而定,双方各一份,严格按协议执行,否则应负相应责任。

9.仓库租赁协议 篇九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协议: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乱滦平镇三底沟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整体库房每年_________元,库房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库房租金需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向甲方交清。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六、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10.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协议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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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协议____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1.(以下简称“房东”):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2.(以下简称“租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双方意愿,现决定终止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以下是协议终止的主要条款:

一、终止日期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终止。

二、房屋返还

租户应在终止日期前将租赁房屋恢复至租赁协议签订时的状态并归还给房东。

三、租金支付

租户应支付至终止日期的租金。如果租户在终止日期前搬出,但未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支付滞纳金。

四、其他条款

对于租赁协议中未涉及的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条款处理: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租赁期限结束后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本协议不得续签。

房东(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户(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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