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报建流程

2024-10-26

工业用地报建流程(通用9篇)

1.工业用地报建流程 篇一

工业用地办理土地证流程、要求、材料

以及费用汇编

2012-03-29 13:51:36 来源:土地资源网 作者:hey 访问次数:4014 我要投稿 我要纠错

如何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办理工业用地的土地证申请材料需要哪些?有什么要求?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业用地土地证办理收费情况?

工业用地土地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

步骤二

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

步骤三

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

步骤四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步骤五

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

步骤六

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土地证办理申请登记表,缴纳有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土地证。

土地相关证件办理流程:

工业用地办理土地证收费:

说明

一、国有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等)除按上述(一)、(二)、(三)分别收取规费外,尚需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每亩20000元(市开发区和镇工业园区免收)。

说明

二、工业用地——办理划拨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与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相比,在土地类型相同的前提下,用途变更费改为667元/亩,出让业务费改为管理费1000元/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粮田开发资金、老年社员保养金和评估费免收。

说明

三、房地产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与工业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比,在土地类型相同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市(县)部分,粮田开发资金和老年社员保养金不予减免,出让业务费上不封顶,按规定比例计收。

说明

四、农户占用耕地建房收费标准为:(1)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2)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2400元/亩;(3)管理费0.5元/㎡,每户最高为60元;(4)耕地占用税由建房户直接交镇财政所。

说明

五、上述收费项目中,不包括出让土地应缴纳的契税、政府收益金和中介机构收取的评估费、勘测定界费。案例解析:

问:我公司准备租用一块集体工业用地建厂,请问:我们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利,是否合法,费用大概多少?该地在镇工业园内,现在洽谈的是租金800元/亩/年,可以和村里签订租地合同,听说办集体土地使用证还需要约35000元/亩,可这是集体土地,不存在出让金这一说法呀?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好处?按照正常的合法的手续,我们应该如何办理这块土地的租用手续?

答: 首先集体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也就是说集体土地的使用者有使用继承权,但无权对土地进行交易,既然你在镇工业园,那么可以认为是乡镇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就是说你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付款,如果拆迁,只对你的厂房进行赔偿,租金的索要就可能要麻烦些。让你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很有必要,如果面临拆迁或者征收,就涉及的不仅仅是租金费用的赔偿了,还应该适当给予你安置或现金补偿,当然你也可以不办,只要没有人来拆迁没有当地村民来索要就可以。一般来说集体土地的拥有者应该都是当地农民,属于乡镇一级的管理,国土和规划监督和治理,具体看你打算做几年,如果你有了土地证,那么赔偿的时候除了对你的租金以及你建筑的厂房进行赔偿外,还应对你拆迁中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或对你进行同等面积的土地安置,当然这些仅仅限于你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再有就是工商办理营业执照时候,五证也是你领取执照的依据。

2.工业用地及厂房建设审批办理流程 篇二

1、土地规划调整报批(企业-国土局-省国土厅);

2、获取批文;

3、农转用报批(地方政府-省政府);

4、获取批文;

5、招拍挂(缴保证金,国土局);

6、成交确认书(国土局);

7、出具提供建设用地的通知(当地政府文件);

8、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局);

9、出具蓝线图(地方政府或园区);

10、出具红线图(国土局出具盖章);

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12、环评报告表或登记表或报告书(环保局);

13、立项核准或备案(发改局);

14、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5、签订出让合同(国土局);

16、缴交出让金、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17、办理土地证(国土局)。

18、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局);

1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公安局);

20、人防申报(人防办);

2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或建设局);

22、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局);

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24、竣工消防验收(公安局);

2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局);

26、房屋产权证(建设局);

27、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局城建档案馆)。

3.工业用地报建流程 篇三

(一)工作目的:

工程项目报建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要件,是办理前期手续的必备文件。

(二)主管部门:

建交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三)工作内容:

到中心领取《天津市工程项目报建表》;按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工程规模、工程筹建情况、计划开竣工日期等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工程规模及投资规模应按当年下达的计划填写。

(四)要件: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

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五)时限:

4.项目报建流程 篇四

1、进行项目了解和地方性项目报建程序及建立相互关系;勘验项目现场情况并将所取得土地边界坐标、面积数量进行复核;取得该宗《土地现状图纸》,联系设计院并和建设单位沟通后出台项目规划方案,并和规划部门沟通后进行项目方案的申报。同时将该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为后期申报工作奠定基础。勘探工作及项目《勘探报告》取得备用申报。

2、项目规划方案获批后,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和施工图纸规划对接工作,并与勘探、审图、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保证施工图纸的正常进行。

3、进行《项目审批手册》工作开始,并办理建设手续工作图审、消防、质监站、安监站等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前期已办理);进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原来17个部门盖章、缴费,现在需要详查确认。各种配套费用缴纳等。

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道路(三通一平,具备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建设及临舍建设等。并陆续进行项目建设单位供材的各单项招标工作。

5.安置房报建流程 篇五

方案载明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原宅基地规模及复垦整理方案、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附所选点位的1:500地形图和计划进入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等材料,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报区(市)县政府审批。区(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后,发给批准文件。2.办理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报建单位为集体经济组织或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共同成立的合作组织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向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条件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持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区(市)县政府的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按土地综合整理立项程序报市土地管理部门立项。

4.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手续

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设计,并委托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报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备案。

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持土地管理部门的《农民集中建房宅基地用地意见书》、经备案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等文件、材料,向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同意和开工放样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办理建筑工程开工许可手续

6.项目前期报建手续流程 篇六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一、用地办事程序(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项目立项

1、需提交的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2)招标基本情况表

(3)资金来源证明

(4)项目总平面

(5)项目立项请示

(6)预供地意向书

(7)用地证明

(8)地形图

(9)规划要点

(10)安全专篇

(11)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环境评估报告

三、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一)提供包含建设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五份);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者其它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文件;

(四)项目选址地点地形图,并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五份);

(五)大型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规划设计单位编写的选址论证意见(报告);

(六)需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还应提供有关城乡规划总平面图(注明项目选址位置、范围),以及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

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

⑵、地块用地手续;

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

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

(2)建筑方案审定: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

(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

(7)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厂房提供)

(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

(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

(10)位置图(1:10000-1:25000)

(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

(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

(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

(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注:

1、以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两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两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一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两份、已建提供一份)

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与验收一起补办报建手续。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

(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并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原件);

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

③测量宗地平面图;

④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

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

四、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环字[1998]56号文件办理。【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说明

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师章;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施工图设计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

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三、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

3、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5、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6、结构计算书(纸质文件)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7、工程设计合同。

四、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给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2、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五、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消防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

3、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

4、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六、玻璃幕墙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施工图一式两份;

2、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七、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2、网架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注:①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②佛山市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交进入佛山市的跨区备案文件一份;③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政府有关绿色通道的要求执行。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窗口受理申请->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建设局签发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凭缴款单取件

九、办理时限

送审资料齐备后,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勘察报告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面积群体工程、复杂的项目审查时间适当延长。

十、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 300号)和顺德市建设局《关于落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顺建发[2002] 40号)执行。

1、一般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外地企业投资、各镇集约工业园的项目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缴费时外商、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等福利工程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计算以上施工图审查费时,勘察设计费取值暂依据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防雷报建

一、办理开工手续:

1、到国土规划部门(或市防雷局)领取《顺德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经市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审定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提交防雷设计图纸(2份)经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复核后,到当地建设管理站办理建筑物施工手续。其中,防雷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大样图;防雷接地平面图;天面防雷平面图(针、网、带)等;立面图;高层建筑物均压环平面图及立面图;总配电图。

3、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须带齐全套建筑物设计图纸到防雷局审核。

4、必须提供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证书

5、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6、办事机构: 区气象防雷局

二、工程总验收:

1、办理开工手续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进度通知市防雷局派员现场监督或检测。

2、每一环节的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局派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测,最后持《手册》到市防雷局办理防雷设施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3、防雷设施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持市防雷局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交当地建设工程质监站,作为建设工程总验收的依据之一。

4、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5、办事机构: 各镇制定检测点。

七、消防报建

一、申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用地批文复印件

(3)建筑报建图纸(2份)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报审高层建筑需提交)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与建筑报建图纸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消防审查意见书。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图纸(一式2份)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消防设计图纸,与填写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审查意见。

八、房地产发证办事程序

(一)、办理房地产权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程序

1.申办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

(2)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3)土地、房产来源证明文件、材料;

① 属申请划拨用地,需有《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使用土地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复》文件、划拨用地证(国有)或其它权属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② 属出让、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 属拆迁安置建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书》、《拆迁用地许可证》及原宗地的《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屋契、地契,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④ 已领屋契未领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旧屋契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报建、验收材料,包括《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其它合法的报建验收材料(已领屋契未有改建过的房地产免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2. 申办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房地产权变更(更正)登记呈批表》,只领土地证未领房产证的,需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审批书;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国有或者集体)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契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4)变更申请依据材料;

①分家析产监证书、夫妻共有监证书及结婚证影印件;

②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③出让合同书;

④属超标用地或改建、扩建的要提交《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已缴交土地开发基金、罚款的收据,《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其它申请变更原由的调查报告书,申请书等。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3.申请商品房预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合同》(经公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预售款的监管协议;

(8)预售房说明书;

(9)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要提交贸发局批复文件。4.申请商品房确权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3)《商品房屋产权确认申请审批书》;

(4)《商品楼移交管理协议书》或《物业管理条例》;

(5)由镇绘制并加盖有镇发证办公章的《宗地图》及单元平面图;

①街区出具的房屋所在地址证明;

②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顺德区房地产租赁合同》及《顺德区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私房交易的程序及税费标准

1.私房交易程序

(1)填写有关表格:到交易(分)所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表、买卖契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隐瞒。

(2)验证签约:买卖双方亲自带齐填写好的表格、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原件到交易(分)所监证签约。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三天内我所通知预约评估,如不具备条件,则通知当事人终止买卖。

(3)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两名以上的房地产评估员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房地产价格,送领导审批。买卖双方四天后缴交有关税费。

(4)领取《房地产权证》: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税费标准

(1)契税:按产价的3%、1.5%计征,由买方负担。

(2)交易服务费:一手商品房按建筑面积3元/㎡计收、二手楼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买卖双方各负担50%。

(3)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买卖双方各负担50%。

(4)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由买方负担。

备注:

1、共有房地产买卖,必须一并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明》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及共有权人的意见;同等条件下,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的房地产买卖,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交验承租人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本村委会内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交易时由村委会在交易通告加具意见。此种交易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4.分层出售的楼宇,要到税所缴纳营业税,方能办理转户手续。

5.土地来源于出让的房地产转让,不再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若改变土地用途还要视乎实际情况补地价。

6.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再转让,其增值部分的20%需回缴给财政。属单家独户的土地要补交地价款,每平方米120-200元。

7.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 篇七

前期条件:土地未摘牌挂,但已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意向协议

操 作 程 序

1、对所要开发建设地块现场考察;

2、召开专题会议,确认使用功能;

3、地质勘测及规划设计;

4、与区政府(管委会)协调确认土地“场平”事宜;

5、编制可研报告或《初步认证方案》

6、发改委立项;

7、参加管委会牵头召开的《初步认证方案》会审;

国土、建设、消防、市政、环保、发改委、电力、水务、电信

8、市(县)级主管领导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醒目最终会审;

9、图纸图审;

10、环评报告;

11、民用建筑的人防审批;

12、建筑白蚁防治工程(合同书)

13、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属提前介入项目,相关材料仅限递送到受理窗口,暂无相关批复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发放,相关批复及许可证待土地摘牌后补领

工 作 标 准

根据政府提供的地形红线图,确认实际地形 及地貌,并拍照存档;

企业内部规划,建筑的基本布局及使用功能; 相应资质的勘测及设计机构出具报告及图纸 确保建设地块达到“三通一平”的基本条件,与政府(管委会)推进科正式工作对接; 阐述企业及项目情况,投资额度、规模,工艺流程,环境保护,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 与发改委进行工作对接,开具项目联系单; 会前提供企业执照、组织代码、税证、可研报告或《初步认证方案》、发改委的《项目联系单》、设计蓝图等相关资料,参加会审由开发单位现进行企业及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再由设计单位对设计蓝图及认证方案进行讲解,最后收集及整理各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初步认证方案》; 决定报建项目是否可以正式列为提前介入项目,如是则开具《提前介入联系单》;

相应资质的图审机构对项目蓝图进行检验; 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对项目环境影响及因素进行评测,企业需提供发改委的项目联系单,可研报告或《初步认证方案》,产品工艺流程、污水处理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环评报告完成后递交政府环保部门,待审批后取得环评批复;

提供建筑总评、发改委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面积详细表并加盖技术章、人防审批表格(企业公章);

提供建筑平面图及发改委批文,签署合同; 申请表格各三份、发改委批文及提前介入联系单、图审后的总平图三份、施工图纸及建施图纸各一套、施工图电子光盘一份、工程设计及工程勘察合同原件各一份、白蚁预防合同书三份、环评审批意见三份、人防合格证一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8.珠海市报建流程资料 篇八

1、项目核准(发改局9个工作日)

流程:办事窗口申请——评估和审查——出具核准文件(对超出我市核准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审核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提交资料: 1.)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文件(原件,附电子文档); 2.)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附电子文档); 3.)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 4.)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红线图);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8.)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行业目录》管理的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行业部门评价审核文件;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 10.)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人防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

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颁发设计条件 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 2.)发改局文件 3)用地红线图 4)人防平面图

3、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

流程: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表——项目所在的区环保局审批(收到报告表15个工作日)。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市环保局审批(报告书3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含组织专家评审和报告修改时间)。

提交资料: ①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③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⑤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其中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许可证); 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土地合同签订(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招拍挂项目国有土地交易中心)申请资料: 1.)授权委托、营业执照 2.)开发资质证书

3.)旧改项目的,提供改造意愿书、立项批文等 4.)招拍挂项目,中标证明书

5、土地证

流程:向房地产初始登记科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毕,公告期30天。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 7.付清地价(租金)凭证(复印件); 8.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9.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的,应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分割的用地红线图(原件); 10.地上已有建筑物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原件和复印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6、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

流程: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申请——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

1.《珠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原件,现状照片。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

7、用地批准书、计费 办事程序(1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填写《珠海市建设用地申请表》,将所需资料递交局接办窗口,经查验齐全后领取回执;

2、)主办人审理,提出初审意见;

3、)土地利用科科长审核;

4、)主管局领导核准;

5、)建设单位到局计划统计财务科缴交地价款;

6、)土地利用科凭局计划统计财务科出具的建设单位已办妥交款手续的证明,通知建设单位到局接办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所需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

2、)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4、)《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原件);

5、)《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协议书》(原件);

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原件);

7、)缴付地价情况证明(复印件,核实原件);

8、)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原件);

9、)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8、方案设计审查

审批流程: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 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有效计划立项批文; 5.)用地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方案内容:设计方案图纸文件二套(A3图册)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7.)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其总平面图须制作在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上;如现状地形图属蓝图,可直接在蓝图上绘制总图;如利用电子地形图绘制总平面图,需由市测绘大队核准并盖章确认;

8.)建设项目报审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三个以上不同布局、不同风格的规划设计方案; 9.)方案阶段应提交工作模型;

10.)用地规模大于3万平方米或建设规模大于5万平方米,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11.)方案设计招标的项目,需附送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案、评审意见; 12.)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3.)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方案及其批复,并说明调整原因; 14.)新建高层住宅报审设计方案时,需提供日照分析资料; 15.)按规定提供景观分析资料; 16.)按规定提供交通影响分析资料;

17.)属扩建、改建工程还应提供如下资料:(1)原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套;

(3)拟建建筑方案图(总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两套);(4)设计单位出具扩建工程的结构安全证明原件;(5)危房改建须附市质检部门的《危房鉴定书》原件;(6)属旧城区改造范围的,须附市改建办批文;(7)住宅楼扩建须附本楼住户签名同意证明; 18.)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且部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要求对剩余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并不得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改变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位置。

19.)申请表项目内容如与原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设计条件不符的,须附变更用地性质、设计条件的合法文件;

2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21.)申请报告。

9、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流程:建筑工程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保留在案,无需重复提供。2.)经我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一套;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1/100建筑施工图二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套;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珠规建[2007]333号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并说明调整原因;

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0、人防施工图核准(2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 1)《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核表》(2份,加附电子文档)2)《建设项目明细表》(1份,加附电子文档)3)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5)规划设计方案(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6)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7)人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

8)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十层以上建筑各层平面图、人防工程施工图2套)9)《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报建)》(1份,加附电子文档)10)复工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复工批文(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11、消防施工图备案(项目所在地消防大队备案)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书

3)消防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2、防雷施工图报建(防雷监测站)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书

3)防雷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3、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

将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防雷监测站审批的施工图纸报审查机构审查,一般为设计部办理。

14、施工许可证

申请流程:建筑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分发造价站窗口、安监站窗口、质检站窗口、散装办窗口)——审核——批准(汇总)——6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1式5份);

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原件,1式2份);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提交);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

7、)市整顿办意见(房地产项目提交);

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原件);

9、)监理合同(原件);

10、)施工合同(原件);

11、)白蚁预防合同(原件);

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监理单位提交材料:

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原件);

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

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施工单位提交材料:

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及珠府建[2002]123号文规定配备相应数量人员);

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

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原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

8、)《珠海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原件)。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只提交一份均需核对原件。

15、预售许可证

申请流程: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1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1.)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核准表(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计费情况记录卡(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及底层平面图(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0.)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及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原件); 11.)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原件); 1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的说明(原件); 14.)社区办公用房证明原件(按照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由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 15.)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公共配套用房位置、面积、装修标准说明; 16.)房地产项目命名文件(复印件); 17.)门牌编号确认意见(复印件;商业、办公、车库须提供门牌平面图); 18.)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证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外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9.)自觉遵守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定承诺书; 20..)市改建办文件原件(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提供)。

备注:填写内容除签名外,均需打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供核对。

16、规划验收

审批流程:验收备案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看现场——审核——批准——15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7.具有规划测绘资质单位提供的《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分层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经市规划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 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7、单项验收

一般验收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珠海市一般燃气、消防、电梯验收后即可入伙。

18、房地产初始登记

9.建设工程前期报建流程 篇九

一、编写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用房总论

2.项目市场分析和营销战略 3.建设条件与场址选择

4.项目用房建设规模及功能标准 5.项目用房建设方案 6.组织机构及定员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项目财务分析与敏感性分析 10.社会效益分析 11.环境保护 12.节能

13.劳动安全与卫生防疫 14.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

(一)项目立项备案 1.立项申请 2.会议纪要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意见书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办理前期函准备要件

1.项目单位请示(建设单位、地点、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

2.土地拍卖确认书原件、市场供地收据证明 3.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4.1:500图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要件

1.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及四至、建设内容、总投资、土地价款、项目资本金及占总投资比例、资金来源)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附成交确认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1:500图)4.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5.开户行资信证明

6.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附投标基本情况表)

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8.法人、经办人身份证 9.发改委批复函

三、选址阶段

(一)选址定点项目申请报告(规划局)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2、项目所在地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报告;

3、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结果;

4、初步设计方案与设计任务书及基础资料。

(二)规划红线、建设工程选址意见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1.选址书面申请

2.1:500现状地形图

3.国土部门土地权属证明或确定的国土红线图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 5.工业项目须环部门的环评意见 6.发改委立项批复

(三)征地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四、(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发改委以及土地部门意见函 5.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意见函 5.土地成交确认书、宗地图、用地拆迁范围图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1:500或1:1000定线地形图及电子版

五、国有建设用地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局)

1.地块所在地提出商请项目用地预审和招拍挂的函。(内容包括:土地来源、四至界畔和有无权利限制纠纷、拟开工、竣工时间、是否拆迁安置完全毕等说明)。

2.发改委出具的拟用地项目准入条件,包括投资金额,建筑总规模,建设进度等情况。

3.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初审意见。

4.项目可研报告或土地利用方案(包括投资金额、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建设指标)。

5.拟供应地块红线图《1:500或1:1000》并要求所在地国土所签署意见。

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局)1.申请书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办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缴款情况证明文件

5.上规划线的地形图(1:500)6.地籍工作联系单

7.主管局长签字审批的用地申请

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土地局)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用地单位的用地申请

5.拟申请地块的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6.土地出让金缴款发票(取正式合同时查验)7.土地出让合同文本(草签)8.出让土地申请审批表 9.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用地请示

1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1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规划公示函及其附图(1:500)

八、缴纳土地契税(土地局)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2.土地成交协议书; 3.成交确认书

4.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局)1.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红线图 5.营业执照副本 6.出让金缴费发票 7.国土勘测报告

十、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市安监局)

(一)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

1.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

2.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安全与评价报告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环保局)1.立项批复文件

2.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部门确认件 3.供暖方式及相关证明 4.平面布置图、现实地形图 5.中水回用相关材料

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附公众参与意见)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十二、职业病评价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2.参加评审专家签名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书;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 5.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 6.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证明。

十三、项目环保审批(市环保局)1.立项批文 2.申报表

十四、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规划局)1.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3.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 4.规划设计方案图

5.计划部门的有关文件(财政投资项目)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消防、环保、人防)。

十五、地源热泵审核

1.地源热泵系统建设项目备案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旧房提供房产证); 4.地源热泵系统取水许可证; 5.地源热泵系统验收报告复印件;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复印件; 7.其它有关资料。

十六、市政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市规划局)1.市政规划设计审批申请表 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3.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4.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

十七、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通知书、附图 4.《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5.建筑扩初设计图

6.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表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

十八、图纸审查 1.施工图4套 2.地质报告 3.计划

4.规划设计要点 5.初步设计批复

6.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7.消防审核意见书

十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一)招标申请

1、时间

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二)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三)招标文书的编写 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四)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五)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主持;2.宣布发标会开始;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8.其它有关事项;9.宣布会议结束。

(七)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八)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2.宣布开标会开始;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7.宣读标底;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九)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十)宣布复会:

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十一)填写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二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市消防局)

(一)备案抽查的范围及程序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或《建筑扩初审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备案,或报送纸质备案表由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

2.备案完成后进行随机抽查,建设单位自行打印保存受理凭证,被抽查的单位须在五日内向消防机构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企业预核名通知、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当年年审附页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规划总平面图、红线图)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6.消防设计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核(市气象局)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审图报告》 3.总建筑平面图 4.建筑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说明 6.屋面防雷平面图 7.接地平面图

二十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市人防办)

(一)人防结建地下室立项

1.《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及附图

2.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的人防结建地下室扩初设计建筑平面图

(二)办理《人防结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 1.《人防结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理通知书》(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4.《人防结建工程所有权确认书》(市人防资产管理中心)

二十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市卫生局)1.二次供水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3.标有泵房及蓄水池的总平面图、综合管网图 4.蓄水池(或水箱)的平立剖面图

5.设计部门提供用户48h用水量、提供蓄水设备材质、衬砌材料成分和内壁涂料、供水管线、水处理设备等设计说明

二十三、净空审批 1.地形图 2.请示函 二

十四、地质勘探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评估单位资质证书; 5.评估报告工作合同; 6.评估报告光盘。

二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1.申请表

2.办件人身份证

3.《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意见函 6.配套费交款证明

7.消防部门备案或审核意见、《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载明的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及相关协议 8.1:500或1:1000定线地形图 9.建筑施工图及其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彩色附图(须下载)11.现场公示照片及网上公示电子文件

二十六、申请三通手续:

(一)申请用水:

企业在施工建设和建设完工之前,书面向市水务公司交申请(施工、正式),水务公司与实地勘察后,提交方案和预算,企业核定并交付安装费后,实施安装。

(二)申请用电:

1.施工临时用电:企业到管委会办理申请手续后,到供电分局填报施工用电申请表,并交付供电保证金,供电分局责实施安装。2.正式用电:企业在建设竣工之前,向区电分局提交申请,由区电分局现场查勘后,结合施工设计单位出据方案和预算。经双方签订合同后实施。

(三)申请用气:

企业向中燃气有限公司填报申请,燃气公司设计室实地查勘、设计后,填写安装审批表,缴费办理安装证,然后实施安装,完工 后在办理通气手续,再验收通气。

二十七、监理合同备案 1.监理合同

2.实行招标委托的中标通知书;3.实行招标委托的要提交廉政协议书;4.项目监理委托书;5.项目总监的资格证书;6.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二十八、施工合同备案

(一)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正副本不少于4份);2.招标文件(包括预算控制价及电子数据);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制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中价标的电子数据)。

(二)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正副本不少于4份);2.经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三)对补充合同(协议)备案

1.对已办理备案的施工合同(核验原件);2.补充合同(协议)(不少于4份);3.经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和经图审办核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材料复制件。

4.接受过处罚罚款单据或补交规费相关单据(提交复制件)。

二十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申报表

2.施工图1套和图审意见 3.招投标手续

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1.申报表

2.工程保险凭证 3.招投标手续 三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1.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施工条件确认书

5.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承认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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