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急!!!!!!!!!!!!!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

2024-09-03

新录用公务员急!!!!!!!!!!!!!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

1.新录用公务员急!!!!!!!!!!!!!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 篇一

关于做好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工

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我市201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考核和任职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程序

新录用公务员考核和任职定级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招考单位(部门)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小结。新录用公务员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组织考核。招考单位(部门)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对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其中试用期安排到乡镇、基层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由接收锻炼的乡镇党委、基层单位对新公务员考核鉴定,反馈给招考单位(部门),招考单位(部门)综合形成考核报告。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3、研究任职定级。招考单位(部门)党组(党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位空缺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情况,经集体研究,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提出新录用人员的拟任职务和定级。

4、审核备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材料,由招考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5、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各招考单位(部门)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办理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取消录用。

三、工作要求

做好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做好新录用公务员的考核和任职定级工作。

考核和定级审核备案须上报的材料: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作总结一份;

2、招考单位(部门)考核报告一份;

3、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审批表格三份(样表附后);

4、试用期安排到乡镇、基层单位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还须同时上报接受锻炼单位的考核鉴定材料,另附本人锻炼期间5000字调研报告一篇。

审核备案材料请各招考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于9月14日之前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83326185(综合干部科),83228870(录用调配科)。

附件:

附件:公务员试用期转正定级表.doc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

考核和任职定级审批表

装订线

说明:

1、“个人小结”主要反映试用期间工作情况,填写应简明扼要;

2、此表须用16K纸张正反打印,左边距为3cm;

3、本表一式三份,个人档案、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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