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职能

2024-09-30

社会保障的职能(共7篇)

1.社会保障的职能 篇一

关键词:财政的分配职能,贫富差距,收入分配,社会公平,基础和保障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贫富差距日渐拉大, 社会公平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11年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引起的轰动, 典型地呈现出因贫富差距而带来的炫富和仇富两种不同的心态。透过近几年类似事件引起的社会热议, 可以看到我国的贫富差距已是严重的社会问题。要缓解贫富差距, 实现社会公平, 可采用的手段很多, 发挥政府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 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和根本保障。

一、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以实现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统一为目标, 在实现经济公平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

所谓公平从字面上来理解应当是公道平衡的意思。公道是指符合社会的一般要求和认可, 社会能够接受的;平衡则是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强调付出和所得的对应。按照这样的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遵循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 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经济公平, 按劳取酬, 多劳多得。从事高精尖产品的开发和从事重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自然不同, 即使从事相同的工作, 由于个人的性格、学识、耐力等方面的差异也会产生不同的后果。因创造价值的不同而获得的收入不同, 这是一个对等关系, 理论上称其为经济公平。经济公平是一种自然的公平, 具有激励竞争和奖优罚劣的功效, 对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由于人自身条件和能力上的差异, 导致获取劳动报酬的不同, 日积月累, 这种差距会越拉越大, 最终形成贫富两大阵营, 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也是经济公平的必然结果。

经济公平会导致收入分配差距, 如果没有外力的干涉, 这种差距会日益拉大。调节控制贫富差距, 缓解因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 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纵观古今中外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很多, 类似的有我国当年的土地改革是采用的强制进行财产的重新分配、计划经济时期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等。这些方法或是用暴力强制进行财富的重新分配, 或是近似平均主义, 全民一个收入标准, 没有好坏优劣之分。结果都是对经济公平的否认, 对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地挫伤, 对经济发展的阻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缩小贫富差距, 实现社会公平, 只能借助政府的力量, 通过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 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 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产品进行趋于均衡的分配。用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财政补贴等手段改善社会环境, 创造就业机会, 保证基本生活。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见经济公平是市场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原理, 是不可否认的, 不可替代的;社会公平是相对的, 是在经济公平的基础上作出的调整和控制。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是政府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

二、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渗透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 多方入手, 综合调节, 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有力手段

收入分配职能不是财政所特有的职能, 市场本身也具有收入分配职能。市场实施的分配是在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过程中, 实行遵循经济公平的分配原则, 强调付出与回报的对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职能运用的结果是在经济公平的原则下, 按照多劳多得, 最终因个人能力的不同导致收入水平的差异。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不单纯体现在对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上, 更重要的是在初次分配造成社会收入差距的基础上进行再分配, 对初次分配形成的不平衡通过一定的财政手段加以调节, 使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尽可能缩小。

1. 财政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将其触角渗透到社会生产

的各个环节, 一方面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 另一方面可以横向调节不同纳税人之间的收入。流转税类通常强调税收的中性原则, 尽可能不去干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收益税类则具有明显的收入调节功能, 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性质的纳税人, 可以设定不同的税收水平, 以此来调节他们的实际收入。具有较强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的手段是个人所得税所采用的超额累进税率, 随着纳税人取得收入的提高, 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担也会逐渐加大, 收入高的, 承担的税收负担相对重一些, 收入低的则承担的少一些, 甚至于不承担, 充分体现了收入的多少与承担税负的多少同向变化的的调节性能。

2. 财政可以通过政府投资的方式将筹集的财政资金

投向具有宏观调控效果的行业和项目, 以此来调节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 使得全社会的经济健康有序均衡地向前发展, 给社会收入分配创造均衡的可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竞争带来的集中, 在利益的驱动下人力、物力、财力都投向那些效益明显的行业和地区, 会造成经济发展的更进一步的集中。政府投资追求社会效益, 投资方向选择具有开发性和战略性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 如同农业水利建设、电网建设、农村的教育投资、农业科研技术的开发以及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等。通过政府的投资性支出, 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那些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不突出的项目, 可以缓解经济布局的不合理, 也可以缓解因发展不均衡带来的收入差距。

3. 财政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 将筹集的财政资金补贴给那些需要鼓励或需要照顾的人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必须尊重公平竞争带来的经济公平结果, 不能采用直接的行政干预手段硬性地强制社会产品的平均分配。但是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 把筹集到的财政资金按照尽可能满足社会公平的思路, 对一些需要鼓励和照顾的人群、地区或项目进行经济上的扶持, 以此来调节实际存在的收入不平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为了保证人们的吃饭问题, 对农民进行粮食生产实施的种粮补贴;由于近几年物价连续上涨, 影响到居民的基本生活, 为了保证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的基本生活水平, 对高校学生实施的就餐补贴等, 都能够体现财政通过补贴的方式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 不是对初次分配结果的否定, 而是对初次分配的调节和补充, 在保证市场经济上经济公平的基础上, 控制贫富差距, 保证和扶持相对贫弱人群的基本生活。

4. 财政可以通过转移性支出, 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财政的转移性支出不直接形成对产品和劳务的需求, 是单方面的无偿的资金转移。转移性支出市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具体形式包括基本养老金支出、失业救济金支出、财政补贴支出、社会低保支出和公债利息支出等。财政的转移性支出不会改变政府占用社会经济资源的比重, 只是将取得的财政收入根据需要将资金的使用权转移给需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中调节个人收入差异最明显的措施是社会保障性支出, 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几个方面。通过这种资金的无偿转移, 使这一部分资金用于帮助那些需要关心照顾的人群, 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 保证他们的生活稳定。例如社会保障性支出中的社会救济支出就是对那些陷入困境自己无力解决的人群给予的最基本的资金扶持, 无论是社会低保, 还是社会救助, 还是养老和孤残儿童的抚养等等, 都是对那些生活能力比较弱的,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人们的辅助。可以设想, 如果不是借助政府力量的帮助, 这些陷入困境的人群或年老体衰、或年幼无知、或身体残疾, 他们是市场经济中的弱者, 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能力很难或者说根本无法生存, 正是借助财政的转移性支出, 将政府的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他们, 才能帮助他们维持最基本的生存。

三、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弥补市场分配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平, 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财政的基本职能, 是政府进行社会收入调节的重要手段, 是维护社会公平, 弥补市场分配带来的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

市场经济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形态, 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能够通过竞争刺激经济的发展, 而竞争的结果必然带来资源和财富的集中。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 而竞争又会带来财富分配的不平衡, 这是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 这个矛盾同时也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公共财政理论当中所阐述的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也是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困境。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措施就是政府财政的干预和介入, 通过财政分配, 将取得的财政收入按照调控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合理分配。通过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作用的发挥, 可以调节社会收入水平的差异、可以调经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发展速度和进程等, 使社会发展维持在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状态, 保证社会稳步协调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 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与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市场上的公平竞争会带来社会财富分配的差异, 引发贫富分化;贫富分化会造成社会不稳定, 阻碍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能够通过政府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 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方面, 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 缓解贫富差异, 缓解因贫富差异带来的社会矛盾。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和保障。

2.社会保障的职能 篇二

问题的提出:工会从生产领域到日常生活的转向

20世纪30年代,随着国家干预主义的盛行,国家政权开始介入工人日常生活。当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运转不畅,滞胀并存,失业、贫困问题日益凸显时,一些国家开始借鉴社会主义国家的福利发展模式,致力于探索福利国家与自由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人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了政府、市场及学者的共同关注。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工人在满足生存型需要之后,开始追求生活型需要的满足。其生活重心也从工作领域转向日常生活世界(特别是对休闲生活的追求)。此时,工会职能亦逐渐从生产领域进入到工人的日常生活世界。

在国内,1949年之前的工会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在保障工人阶级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与其产党共同参与革命。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改革开放,工会组织由全能单位制时期的无事可做,到遭致批判,直到被废除,其职能被淹没在政治潮流中。改革开放之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大背景下,面对劳资关系的复杂化局面以及人们在工作之余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工会组织在工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社会学视角下的工会职能研究

社会学视域下工会职能研究多集中于在工会职能缺失或错位的情形下,工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弱势地位及其表现。如冯同庆对义乌模式、信阳模式等展开的一系列工会组织发展的探讨,探寻了当下农民工这一新工人群体如何借助工会组织进行维权,其研究重点在于对工会组织的社会性特征的关注。在他的研究中亦有对发生在原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员工身上的身份歧视蔓延至农民工群体的担忧。工会职能研究之所以成为研究热点,原因之一在于工人群体主人公身份的失落与社会地位的下降。这不仅发生在新工人群体身上,在原有工人群体身上亦有所体现。孙丽君通过分析报纸的内容,指出,不同时期的大众传媒为工人建构了一种美好身份,但是当下的现实却是工人面对现实生活的无奈,以及他们因社会中的弱势地位而丧失话语权。吴清军将原国企工人加以细化,探析国企改制中不同身份的国企工人在分化为当下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同诉求的利益群体后,在原身份干扰下采取不同策略的行为。工会职能的缺失与错位以及工人弱势地位的表现,预示了发挥与摆正工会职能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而工会组织所处的复杂环境则使相关学者注意到工会职能作用领域的重要性。

现实生活中的工会组织承担着社会职能与政治职能的双重职能,其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正在由生产领域转向日常生活领域。为此,笔者以S大学校园工会为例,沿着社会学视角下工人日常生活的研究路径,探析校园工会所具有的社会性职能。

校园工会的相关研究内容,可概括为工会职能转变的研究。高校工会的职能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下三方面:其一,工会职能探究。探讨工会在校园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等中的角色与地位。探讨校园工会对高校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作用。即关注校园工会的维权职能、教育职能以及桥梁与纽带的调节特性。其二,在执政党的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的新形势与新背景下,校园工会如何开展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做好本职工作,以及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与方针,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工作路径。其三,关注当下校园工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职能缺失、职能错位、职能发挥不足等,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校园工会的工作领域,注重对校园工会行政性职能的讨论,缺少对教师职工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休闲生活的关注,且相关研究较为抽象,缺少经验层次上的细致描述。综上,笔者以个案访谈法,通过对S大学S学院工会主席L的访问,探析其工会组织的活动领域及其功能。

工会在校园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性职能

本文在访谈中发现,S大学工会在教师、职工日常生活领域中的社会性职能主要有:作为行政机关与教师群体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活跃教师职工的工作氛围以及丰富教师职工的休闲生活。

S大学工會的组织架构

S大学工会分为两级:校总工会与各院系工会。S大学工会,隶属于s市总工会,同时受S市总工会与S大学党委领导,下分各个学院工会。对于S大学的隶属关系曾存在争议。据L所述,S大学属于省级院校,逻辑上S大学工会应隶属于省级工会领导。但在L接受访问之前,因为S市将S大学工会划分为市辖范围,从此S大学工会隶属于市总工会领导。相较于其他领域的工会组织和其他校园工会,S大学工会职能与工作原则、方针等并无不同。作为连接S大学党委与各院系基层员工的桥梁与纽带,S大学工会以及各院系工会以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能,在发挥教育职能,不断提升教工文化素质的同时,强化工会的参与与建设职能,落实教工民主管理以及促进教师职工践行师德,做好本职工作。

S大学各院系工会受S大学校工会直接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各院系工会充当着校工会与院系教工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一方面,院系工会向教工传达校工会的工作任务,如举办校级运动会、院系间的球类竞赛等的通知等。另一方面,作为基层教工的代表,向校工会反映教工的意愿,如购买运动器材、组织教师体检、节假日组织外出旅游等。

各院系工会主席以及工会组成人员如组织委员、文体委员等多为教工兼职担任。S大学共26个工会单位,在L所能描述出的18个工会单位中,有6个工会单位的工会主席为院系办公室主任兼任,有7个工会单位的工会主席由院系教师担任,其余院系工会主席分别为院系副院长、系主任、资料人员(L自身)、其他工作人员、后勤主任兼任。L所在学院,L作为工会主席,用L的话说“赶巧”,并不是由教工选举的。而对L出任工会主席及其之后的数年连任,教工也并不反对。不只是院系工会,校工会主席也为其他职位老师或者行政人员兼任。s大学原工会主席G曾为图书馆馆长,后兼任工会主席,后因受伤离开工会主席一职。现任的工会主席一职由校长助理兼任。“刚刚更换主席的那段时间,不是特别多的活动,可能是因为刚刚上任,需要时间适应工作”。各院系工会没有单独的工会办公地点,但是校工会的办公室设置在校机关楼,在校工会办公室内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据L所述,“无论是校工会主席,还是院系工会主席,都是无偿兼任,最初没有教师职工愿意出任,长期连任的工会主席也没有抱怨说累,并没什么不满意,都是本着服务同事的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些事”。

S大学工会组织具有科层组织的特性。隸属于S市工会的S大学校工会,具有与政策、方针等相适应的工会组织文化;具有专门的办工场所与专职办公人员;具有由各个院系工会构成的组织体系,每一个院系工会均有工会主席以及工会负责人。校园工会作为党政机关与教师职工之间的联系纽带,其仍具有政治职能或者说行政职能,如s大学校工会在工作原则、工作方针中对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强化工会参与与建设职能的重视与强调等。

S大学工会组织的运作方式

S大学工会组织的运作方式可以从校园活动以及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两方面来看,可以发现,院系工会具有在校工会与教师群体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的沟通与调节功能,同时也具有丰富教师职工休闲生活、活跃工作氛围的社会职能。

院系工会的主要职能在于上下之间的沟通与协调。(1)自上而下。如举办的教师运动会等,校工会布置工作,将这一任务传达给院系工会主席,由院系工会主席和工会工作人员落实,如在院系内动员教师职工积极参加。L说,“最近两三年内,工会活动多姿多彩,篮球比赛、足球比赛什么的,校工会也经常开会,商讨买房子也就是团购什么的,也会为老师谋福利。”(2)自下而上,院系工会主席将院系内教师职工的需求与意愿传达给校工会。如,L所在学院购买乒乓球台的资金,一部分源自于学院,一部分为校工会赞助。L所在学院曾经向校工会申请为女老师体检,校工会当时为院系拨款1400元。“校工会比较支持各院的活动,对院里的申请一般都能批下来。”校工会以及院系工会的活动资金部分来源于工会成员的会费(一般按级别,如校长100元,副教授70元)。

从L的叙述中,可以发现,院系工会在教师职工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活跃工作氛围的职能,如举办教师运动会、组织团购住房、为过生日的老师购买生日礼物等;同时,工会在院系教师职工与校工会之间具有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如L接受校工会的工作布置,动员教师职工参加运动会,代表教师职工向校工会提出为女老师体检的申请等。在s大学工会充当桥梁与纽带,活跃工作氛围的同时,亦可发现其具有丰富教工休闲生活的社会职能。如关注并回应教工的意愿为其申请安置乒乓球台,为过生日的教师购买生日礼物满足其情感需求等,创造了教工对工会组织、工作单位的归属感。

工会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方面。S大学校工会一般会在年末,或者举办各项活动后,开始评选“先进工会”、“优秀工会”。“先进工会”、“优秀工会”、“工作标兵”等评选一般由各院系工会主席依据标准评价表,在各个院系工会中匿名投票推选。“工作标兵”则颁发给有特殊贡献的院系工会成员。评选“优秀工会”与“先进工会”,在各院系之间存在竞争。被评选为“优秀工会”、“先进工会”的工会单位会获得校工会奖励,如证书及纪念品。另外,各院系内部也对工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如评选“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等。

作为S大学工作群体内成员的工会组织成员,其日常生活也需要工会组织的关注。S大学校工会通过评选“优秀工会”、“先进工会”等称号,通过为未获得优秀称号的工会单位、工会成员颁发纪念品,在调节工会成员的工作氛围的同时,也满足了工会成员对成就与自尊的社会性需求,也加深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了组织整合。S大学工会凭借其在教师职工日常生活领域中发挥社会性职能,避免或减缓了发生社会冲突的可能性。

结论与讨论

高校工会在工会成员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将是新时期政治社会学领域的新课题。在学理上,对工会与工人日常生活的研究肇始于马克思等人对市民社会的讨论。马克思从经济视角出发,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为切入点讨论市民社会,将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视之为国家权力机构的基础。而产生于市民社会中的工会组织,其建立目的即是保证处于无产阶级的利益与权利。在马克思那里,工会作用于生产领域,其职能在于保障工人的基本生存权益。与马克思侧重于从经济关系探讨市民社会与工会组织不同,葛兰西在肯定经济逻辑重要性的基础上,更侧重于从文化领域解析市民社会,在对市民社会进行文化解读的同时,引入了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在葛兰西看来,国家等权力机构对市民的统治并不只是依靠暴力,真正的统治在于文化领导权,即获得人们的积极同意,这种积极同意不是依靠暴力,而是依靠诸如教育、大众传媒等文化方面的努力,以促使人们积极主动地认同政权的合法性,自觉地接受统治与领导。在葛兰西文化主导权的思想范围内,工会组织若想切实保障工人权益则需要在文化方面占据主导权,而这一努力则需要深入到工人的日常生活中。哈贝马斯将人们所生存的世界称为由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共同构成的社会世界。其中,系统世界包括由市场与经济组织起来的经济系统与由法律、规章制度等组织起来的政治系统。生活世界则是人们借助交往行动而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不断转化的世界。但是,资产阶级经济与政治对公共领域的入侵促使私人领域逐渐消失,生活世界被系统世界所控制。工人日常生活领域日益复杂化,为工会职能提出了新的课题。

在我们的调查中,S大学工会内部的组织运作方式、人员构成及其运作机制表明,S大学工会不但具有政治职能,即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需要在单位党委领导下输送国家的意识形态,而且,S大学校工会与院系工会组织人员、活动方式以及工作绩效评估机制表明,作为具有科层组织特性的校园工会组织,正是因为社会性职能的彰显,使得其自身作为一种安全阀,避免或减缓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因利益诉求而引发的矛盾与冲突。

3.劳动保障局职能 篇三

(一)局机关

一、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机要、对外联络、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督察、提案办理、会议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

2.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3.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

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机构经费的运营,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5.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行政复议、应诉等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党建、人事、工资、职称、妇女、计生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局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思想教育宣传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伤医疗科

工伤医疗科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市医疗、工伤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草拟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草拟医疗、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办法,监督保险基金的征缴政策与管理。

3.草拟保险费社会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草拟补充保险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

5.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目录及支付标准。

6.草拟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

7.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

8.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作。

9.草拟城镇企业职工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培训就业科

培训就业科的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草拟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2.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草拟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办法和措施。

3.草拟全市技工学校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

4.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5.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就业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劳动工资科

劳动工资科的主要职能是:

1.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承担全市劳动保障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及发展预测报告。

3.草拟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

4.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5.承办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

6.综合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保障工作。

7.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工资管理和内部分配。

8.草拟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草拟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措施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措施,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劳动争议处理科

劳动争议处理科的主要职能是:

1.劳动合同鉴证。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

3.劳动仲裁。

七、监察监督科

监察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

1.草拟全市劳动监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

4.制定劳动监督检查规范。

5.指导和监督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6.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

7.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

8.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

9.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

10.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

11.受理投诉举报。

12.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13.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

14.关机构承办的补充养老保险。

15.医疗保险业务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16.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

(二)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处

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支付工作,承办个人帐户管理运营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2.承办企业退休手续的核准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和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三)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处

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支付。

2.负责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待遇的审核。

3.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记载与管理工作。

5.依法对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进行社会保险稽查。

6.对县区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医疗保险事业处

医疗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

2.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结算和支付;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

4.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五)工伤保险事业处

工伤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拟定经办工伤保险事务的流程。

2.负责办理市直单位工伤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

3.市直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拨付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及对其进行管理。

4.指导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经办事务的管理工作。

5.参与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与修改,组织工伤保险办法的实施等工作,并对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六)农村保险事业处

农村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农保工作的规划和方案制定。

2.负责起草制定全市农保工作的规定,办法和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全市农保的投保交费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农保基金的运营,退转、支付等管理工作。

5.指导和检查全市农保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劳动就业办公室

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根据《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维护劳动力市场用工秩序,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有序流动。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审批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及对其开展审验工作。

2.收缴、管理和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8]258号),办理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开展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的认定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调查、统计、分析,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

3.认定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制定劳服企业的地区发展规划。根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1990]66号),组织和指导劳服企业开展产品创优、企业升级、新产品鉴定。对劳服企业进行认定、年检、协调管理,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扶持政策。组织生产自救,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

4.全方位开展就业训练工作,提高求职人员的就业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就业训练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1994]35号),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制度,建

立、认定培训机构,指导、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工作。

5.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为自谋职业人员和无主管部门企业职工、破产企业职工代存代管档案,代缴社会保险,提供劳资代理服务,协助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等,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各种社会保险的后续问题,促进企业改制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核发《再就业优惠证》,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凭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各类服务型、商贸型、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企业开展认定及年检工作;落实再就业资金,制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有关扶持政策,使各项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负责向省、市提报就业经费和就业资金扶持方案,争取省级就业扶持资金。

(八)职业介绍中心

职业介绍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双向选择、平等竞争的原则,组织职业介绍工作。

2.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对劳动力市场运行进行综合管理。

3.统一管理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综合分析劳动力需求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逐步建立起省、市、县(区)信息微机联网。

4.审查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以及民营工商企业和居民招工简章,并监督各用人单位招工,为各类求职人员,下岗、失业职工以及不包分配的各类毕业生、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符合就业条件的外国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发放有关证件,定期组织用工洽谈会,组织招聘工作。

5.指导各县、区职业介绍工作,在全市形成职业介绍网络。

6.开展劳资代办业务,为自谋职业、无主管部门企业职工代办劳资业务、代存职工档案。

7.监督检查有关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的实施,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劳动监察支队

劳动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十)技能鉴定中心

技能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

2.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3.负责对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年检及业务指导。

4.负责对考评员的资格培训、资格考核、聘用、管理和考核。

5.参与本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

6.负责组织编印国家或省暂未建立和颁布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职业工种试题,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备案。

7.负责制定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鉴定公告的发布,审查、汇总鉴定的有

关材料。

8.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务管理工作和组织评阅试卷。

9.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组织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的实施。

10.参与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编制全市通用工种证书统一编号,以及证书的购置和管理。

1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信息统计报表及备案工作。

1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所用教材、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

14.承办领导及培训就业科委托的其它工作。

(十一)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承办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对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和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信息网络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

1.金保工程的规划、实施、管理、应用和维护工作。

2.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规划、计划,负责系统设计工作。

3.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标准和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4.全市数据库的建设和系统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进行)。

5.全市劳动保障业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技术管理服务工作。

6.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7.12333及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社会保障的职能 篇四

构建和谐社会: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

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府的基本职能 政府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管理者。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随着形势发展和执政环境的不断变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职能更加清晰地凸显出来,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 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首先需要强化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当前,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在这一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发展结果:一是进入“黄金发展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不断进步,整个社会实现顺利转型,进入现代化社会;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差距扩大,甚至出现政治和社会动荡,经济增长难以为继,形成徘徊和不稳定的局面。因此,在这个重要阶段,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强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的矛盾依然突出,粗放的、依赖投资增长的模式尚未改变。二是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不同群体间利益分化加剧,已成为诱发社会矛盾的根源。三是社会就业矛盾突出,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已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四是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工业污染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城镇生活污染比重明显上升,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不断加剧,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严峻地摆在各级政府面前,能不能解决,怎么样解决,是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需要。 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没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更不可能建成和谐社会。而经济的停滞、社会的贫穷不仅不能带来和谐,而且只能导致动荡和战争。因此,要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政府必须发挥好经济发展调控者的职能,坚持不懈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加强文化建设,培植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和谐社会必然要建设在健康发展的先进文化基础之上,建筑在科学和人文文化的繁荣昌盛上。各级政府必须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发展要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同时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落实基本国策,推动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国策是立国、治国之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必须把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三项基本国策的落实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首先,各级政府必须毫不放松地搞好计划生育,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其次,我们需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后人留下发展的空间。第三,必须继续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抓住结构调整、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执法等关键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健全民主法制,营造和谐社会的稳定环境。实践证明,民主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理国家与社会最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武器。以民主法治求和谐,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政治所具有的透明性、稳定性、科学性的特点,通过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凝聚人心,集中民智,在和谐中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创造力;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惩治各种社会犯罪,依靠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力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维护群众利益,完善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政府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当前,要重点抓好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城乡低保、社区服务、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做好城镇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构造好“两个确保”、“一个低保”三条保障线。特别要高度关注“三农”工作,通过加快发展和政策支持,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小康社会进程。 提高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首先,要树立“三观”,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是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丰富。这“三观”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的群众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基础和价值约束,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基础。 其次,要提高“四力”,增强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一是提高驾驭全局、统筹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学习,要深刻认识政府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走好整盘棋,在统筹指导下实现协调发展。二是要提高处理复杂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处理一件件棘手事务中,总结积累经验,磨砺意志,切实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三是要提高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的能力。要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行政程序的法定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社会保障的职能 篇五

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农改[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国有农场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国家粮食和国土生态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取消了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和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减轻了农场和农工的负担,促进了农场发展和农工增收。但是,国有农场承担大量办社会职能,国有农场和农工的负担仍然较重,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一些地方自主进行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也因缺乏统一政策指导、地方财力不足等原因,改革工作不够彻底。因此,为了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有关精神,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就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中国服装:女式牛仔裤为你提供

发展观,积极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逐步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总的要求是,通过改革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增加农工收入,保障农工权益,促进农场经济发展;三是统筹规划,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与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2012年选择内蒙古、辽宁、河南、湖北、海南、贵州、宁夏和新疆8个省份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国有农场的具体情况,在改革范围、改革进度、改革方式上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统一政策,分散决策。改革的政策和要求由中央统一制中国服装:女式牛仔裤为你提供

定,改革的具体实施步骤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根据国有农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财力状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自主决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的政策要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相衔接。

(三)积极稳妥,逐步分离。在改革步骤上采取先地方后中央、分步实施的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步改革到位,暂不具备全面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条件的,可以分步、分项推进,逐步到位。

(四)各负其责,适当补助。按照隶属关系,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中央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组织实施,改革成本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改革成本原则上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参照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补助原则,考虑国有农场的特殊性,通过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兼顾东部地区。对先行改革地区本着“不让先改革者吃亏”的原则,按照统一政策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主要内容

(一)改革范围。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范围,主要包括国有农垦企业、监狱农场、劳教(戒毒)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小三场)等,不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华侨农场和国有林场。

(二)主要政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务,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中国服装:女式牛仔裤为你提供

给当地政府承担和管理。对个别具有战略地位或远离城镇等客观条件不具备将办社会职能交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国有农场,以及分离后管理成本更高的,可以不进行分离,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适当补助,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和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具体内容。

(三)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国有农场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的办社会职能机构,其资产原则上以移交前一年国有农场财务决算数为依据,整体移交,无偿划转,并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鼓励竞争性办社会职能机构通过市场化改革进行分离。

(四)妥善安置有关人员。各地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人员安置政策,妥善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将国有农场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加强社会事业经费保障,合理调整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提高社会事业整体效益,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五、配套措施

(一)推进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对与地方政府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体制的国有农场,实行政企、事企、社企分开,将应由各级财政开支的党政机构、人员与国有农场分离;暂不具备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条件的国有农场,要实行内部分开。中国服装:女式牛仔裤为你提供

(二)深化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精简国有农场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防止管理费用膨胀侵蚀办社会职能改革带给国有农场和农工的好处。促进国有农场产业化、股份化、市场化和企业化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农场市场竞争力。对于不具备条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农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并入周边乡镇或单独设乡镇和管理区。

(三)进一步减轻农工负担。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后,要相应免除由农工承担的办社会职能费用,确保改革的好处落实到广大农工头上。涉及农工负担的项目和标准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国有农场要严格执行涉及农工负担公示制度,接受农工和社会监督,防止加重农工负担,侵害农工利益。

(四)加强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农业(垦)、监察、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中的资产划转、人员移交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配套的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行为,要追回补助资金。对改革试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中国服装:女式牛仔裤为你提供

(五)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地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方案由中央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研究确定,分别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批复后组织实施。

六、组织领导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工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事关国有农场的发展和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农业(垦)、监察、人社、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确保改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要与接收地政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改革工作的透明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6.社会保障的职能 篇六

一、单一教学为主导型的高校社会职能

教学是西方大学最古老的职能,在中世纪及其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大学均是教学为主导型的,教学是大学最为突出的活动,是西方大学最基本的职能。培养人才,主要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体现出来,即通过教学活动培养专门人才。欧洲中世纪大学促成了大学自身成为相对自治的教育机构,拥有了相当大的自治权,包括内部自治权,独立审判权,免除赋税及兵役权、学位授予权及到各地任教权、自由演讲、罢教及迁校权等。这些权利的获得,为大学教学培养人才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文艺复兴时期,大学教学导向转向了人以及人的文化特性的养成。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指出:“文艺复兴运动‘将基督教的知识权威取消了,转而认同希腊文和拉丁文古典知识的权威,从知识角度而言,西方人的进步不是由于对人文主义的研究,而是由于培养了一种批判探究的精神以及这种精神最终对科学技术的追求’。”注重人的特性和文化的属性是这样时期高等教育培养人才即教学方面的突出变化。

宗教改革时期对大学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机构较之以往更加成为政府的工具。大学对政府的作用既为政府部门培养了世俗官员,也为教会培养神职人员,由此政府想控制大学,使得高等教育的发展了政治功能并得到释放,成为了服务国家和世俗政权的一种“工具”。17世纪的科学革命,各种专门学院、技术学院等新型高等教育机构不断涌现以及18世纪,欧洲南部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地的绝大多数学生型大学,逐步成为国家培养高级官僚或为地方政治和经济发展服务的高等教育机构。18世纪末期民族化或国家化趋势,导致教学为政治人才培养服务、宗教人才培养服务和经济人才培养服务方面,至此,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为了谁培养人才,在什么样的机构培养人才等问题的思考促使大学及高校办学的社会职能取向更加复杂化。

二、科研开启高校社会职能二元同存新局面

19世纪初,洪堡创办了柏林大学,提出“通过研究进行教学”、“教学和研究统一”作为办学的原则,要求教师不只是传授知识,而且要传授自己的研究思想、研究成果;学生的“学”也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学”,而是一种独立的研究和钻研。可见,从德国洪堡时代的大学起,教师和学生都得从事科学研究,一起探讨真理,开始把科研引进教学过程中,这种做法,使的德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快速壮大起来,后来许多大学纷纷效仿。

1876年,美国以柏林大学为榜样建立了霍普金斯大学,实现了教学与科研在新的水平层次上的融合,科研职能及其在大学中的地位获得了质的提升。并且创建了高水准的“研究生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霍普金斯理念,即“一所大学的声誉应当体现在它的教师和学者的水平上,而不是体现在教师的数量和所使用的建筑物上”。继霍普金斯大学后,有先后有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密歇根、威斯康辛、加利福尼亚等许多州的大学也纷纷效仿。这一时期的大学除了大力发展研究之外,有从事教学。在教学任务上,以研究生的教学为主。这些做法使得美国的大学能够更多、更好地发挥研究的功能,同时也将教学与研究向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这些大学的历史发展的脉络中可知,对教学和科研的共存的注重使得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大学职能的飞跃,使得大学更好地适应教育的外部规律的变化,加强了自身的探求和发展,遵循高等教育本身的自身规律相向迈进。

三、直接为社会服务的高校社会职能确立

19世纪后半期,高等学校直接为社会服务的职能在美国发展起来了。坚持大学不仅要进行教学,培养人才,进行科研,发展科学,而且还要为社区或科学发展提供直接服务。新的大学职能的产生及其实践,使美国高等教育显示出多元化和多样化的特征,并产生了极其深远和广泛的影响。

1862年,美国颁布了《莫雷尔法案》,该法案以赠地形式鼓励各州创办农业学院,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该法案的颁布为美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产生提供了法律依据,直到威斯康辛大学建立,标志这第三种大学的社会职能正式确立。该大学的社会职能取向从建校之初就定位在直接为本州服务的,发展地方的产业,培养专门的农业、轻工业、服务业等生产服务的。这种理念就是“威斯康辛思想”。即“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威斯康辛思想的实质就是使大学的人力资源直接为当地社会发展服务,从而发展了高等学校的第三个职能。这一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大学社会职能的形成,一方面表明近代大学已真正走出“象牙塔”,逐步向经济社会的中心逼近;另一方面也标志着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开始“零距离”接触,高等教育的经济属性真正获得释放和强化。高等教育与经济的很好结合使得高等教育的发展得到了一股强大的发展力量,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四、高校一体多元社会职能格局

“二战”之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新的技术进步越来越快,一方面大学培养人才的职能得到了社会的更多的重视,科学研究与直接为社会服务业普遍被人认识。培养人才的趋势变得更层次化、多类型、多规格化。科研的任务和研究对象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既注重研究教育的自身,也着眼社会实际。既为教学本身服务,也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研究的人也变得多样化,不只是大学成为了研究的主体,另外的社会研究者和知识分子都有涉及到研究领域。对大学直接为社会服务这一职能来说,首先在世界范围之内得到很好的发挥,为世界的工业发挥和经济的崛起提供了重要的力量。这一职能直接对社会的服务的方面是很多的。因国家的需要、地方的特色、大学的力量、学科的多样性而产生的服务项目多种多样。从20世纪开始,高校的社会职能取向不仅仅是体现在某一种职能上面,而是体现于集科研,教学和自身为社会服务于一身的多元职能体系。即大学发挥教学、科学研究及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整体职能,而非将三种职能分开运作。总的来说,社会的多元化,教育的社会化,科技的发展进步,使得把大学和社会很好地紧密结合起来。三个职能的发展与高等教育的关系更加密切。

在现代,面临这样多元的社会和多样的高等教育形式,对大学的三种最基本的职能要有更准确的认识:首先对不同层次、类型的高等学校,对三个职能的侧重有所不同,也应该有所侧重。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以及条件,把握教育的规律,有所侧重的培养人才,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其次大学的职能的产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并有先后主次的主要性的。最重要的还是培养人才,才是发展科学,才是直接为社会服务,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依然是高校这个机构的重要特点,这特点也是最不能放弃的。最后开展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活动,要着眼于社会效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要为了服务社会化,浪费大量已有的社会资源,以污染环境等更大的社会代价来成就教育为社会服务的恶果,也不要直接为了社会服务,忘了教学,忘了培养人才,不注重教学与科研的质量,注重了短期的效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任何一种这样的偏废都会导致我们高等教育发展的失衡。因此我们要把这三种职能的意义弄清楚,要有所控制,有所侧重。摆正我们面对高等教育的姿态,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6]潘懋元.高等学校的社会职能[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86(3):11-14;15-17.

[2]贺国庆等著.外国高等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42.

[3]单中惠.外国大学教育问题史[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11-12.

[4][英]赫胥黎.科学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169.

[5]薛天祥.高等教育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4(2009.2重印):110.

7.浅析高职院校的区域社会服务职能 篇七

【关键词】区域 高职院校 社会服务

【中图分类号】G710

一、 高职院校应承担起服务于区域发展的职责

高校具有三大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已经成为全世界的一种共识。高等学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也是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1]。在高校的三大功能里,社会服务是非常重要的功能之一。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校长范·海斯提出了非常著名的"威斯康星思想"(Wisconsin Idea),它的实质是大学应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大学应成为灯塔,积极促进社会发展,成为公众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工具[2]"。而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类型之一,以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鲜明特点,可以和研究型高校有效互补,尤其在当今世界竞争日益激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需求持续井喷的大环境下,使得高职院校承担为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的责任也越来越大。

"高校不能只局限于适应地方、区域的经济发展,而是要主动为区域的整体发展服务,成为区域社会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区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器[3]"。高职院校"立足于区域、服务于地方"是高职院校存在和发展的"基点"和"生命线";高职院校的区域社会服务职能既是学校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 高职院校服务于区域发展的内容与途径

1.高职院校应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高职院校服务于区域的表现之一就是人才培养。与本科院校相比,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岗适应、多岗迁移、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可为区域发展提供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与经济发展的贴合度更高。学校为区域内的企业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和管理人才,既精于实践操作,又具备一定的科研素质和基础,可以将理论和实践更好地联系在一起,同时又有一定的可塑性和后续发展能力,为地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储备,为企业建立科学的人才体系奠定基础。同时,高职院校还可为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包含职业技能提升与学历提升,通过丰富的教学形式为企业员工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选择的继续教育模式,帮助企业员工实现素质能力提升,满足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高职院校应成为区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 "终身职业教育基地"。

高职院校服务于区域的表现之二是技术研发。与企业相比,高职院校具备优良的师资,理论基础比较扎实,科研氛围比较浓厚;而企业对产业前沿需求比较敏感,且具有大批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双方可以联手,实现优势互补。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以"厂中校、校中厂"为平台,开展生产性教学与生产性实习,促进高职院校师资教学能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企业的技术革新,将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形成校企一体、产研一体、学做一体的内涵特色之路,实现学校与企业共赢。

2.高职院校应服务于先进文化传播

高职院校作为一方文化高地,对在本地区传播先进文化责无旁贷。高职院校应充分利用专业资源与师资优势,充分吸收传统文化精髓,通过开展文化大讲堂、文化论坛、文化讲座等形式,组织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面向区域内居民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居民文化品味与文化素养;同时,地方高职院校也可为区域内居民开放图信资源和体育健身设施,为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营造"爱文化、学文化"的氛围提供资源。

3.高职院校应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现在我国的人口流动比较大,很多地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针对地方社会的经济特点与人口特点,高职院校可根据自己学校的办学特长,深入企业、街道和社区,提供技术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文化课程、继续教育课程、开展各类公民素质教育、素质拓展活动、创业教育、就业再就业培训等,设立"志愿者工作站"和"心理疏导站",面向全区居民、企业职工定期举办主题活动,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增强生活品味、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为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三、 高职院校做好区域社会服务的四个要素

1. 明确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

作為地方社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职院校要树立全方位为地方社会、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要立足当地实际,从地方社会需求出发,加强学校与地方产业、企业的合作。学校的教学、科研要密切联系产业特点和生产实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加大应用技术研究与应用人才培养,切实为地方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 建立区域社会服务机制体制

要建立完善的区域服务体制或机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对学校的区域社会服务加强协调、组织与管理,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和部门、企业加强联系,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服务方案、计划、实施细则,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教师和系院积极投身到区域社会服务中去,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3. 加大应用项目科研力度,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地方高职院校要加强企业需求调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倾斜应用项目科研立项,鼓励应用项目开发研究,促进校企合作,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工艺创新,解决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丰富校企产学研合作形式,建立校企共同体,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积极促进技术科研项目、技术创新以及科研成果在实际生产中的转化、推广和应用,使学校的区域社会服务职得到真正的体现。

总之,地方高职院校不能片面追求就业率和经济利益,要敢于、勇于、善于承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要建立有效的社会服务机制并加以践行,追求教育服务社会的效益最大化,为服务一方社会、促一方经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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