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

2024-06-21

物业服务收费(精选8篇)

1.物业服务收费 篇一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费用包括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杂费。

*******业主委员会

*******物业办公室2010年7月1日

2.物业服务收费 篇二

一、我国银行账户服务收费发展情况

建国以来, 我国银行业一直为个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的无偿服务, 从未对有关个人账户的服务进行过收费。2002年3月,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对上海居民办理外汇业务时提出, 对余额在5, 000美元以下的账户每月收取6美元或50元人民币管理费, 成为国内最早开始对账户服务征收一定费用的外资银行。2003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极大推进了商业银行费率市场化进程, 对于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5年7月,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开始对日均存款500元以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10元年管理费, 拉开了中资银行服务收费的序幕;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从2006年3月20日起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人民币小额活期账户收费;2006年3月, 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宣布将在北京等地区正式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随着四大商业银行中的三家银行都宣布对小额个人账户征收管理费, 各家银行纷纷效仿以上做法, 使得我国银行业从向个人客户提供无偿的账户服务转变为有偿服务, 同时银行业对个人客户普遍征收账户管理费, 是我国银行在商业化进程中迈进的一大步。

二、我国银行账户服务收费存在的问题

(一) 定价机制存在缺陷, 收费行为有待规范。

目前, 我国银行业在账户服务定价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定价政策不统一。我国银行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主要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或者分支机构自行制定或调整, 整个银行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致使同一客户同一类服务在不同银行或者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其次是定价能力不高。我国银行业普遍缺乏科学的定价理念, 主要采用市场跟进型的定价, 这就使我国银行业账户服务的定价水平与国外同业有一定差距。然而, 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又无法准确计算作业成本, 采用客户导向或价值定价法又难以有效观察客户行为以及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 所以我国银行业定价方法的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最后是收费能力较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 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必须进行成本核算。由于我国银行在服务收费的定价上缺乏科学性, 所以导致收费能力较低, 从而产生收不抵支、成本倒挂的现象。

(二) 银行收费遭受质疑, 服务收费亟待透明。

受长期以来银行提供免费服务的惯性思维影响, 群众对于向银行服务支付相应费用难免会有抵触情绪。加之, 由于市场竞争行为, 使得一些银行为了争夺客户故意压低价格, 扰乱正常的银行服务市场秩序, 而且银行收费项目名称不规范, 也会引起金融消费者的歧义。同时, 银行收费透明度不高, 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如商业银行在服务收费之前对收费的项目、标准公告不够及时、明确和醒目, 对客户的解释不够到位, 既缺乏对消费者的耐心解释和说明, 也缺少正确的引导和宣传, 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在收费问题上的分歧经常无法消除。此外, 一些新闻媒体由于理解和出发点的偏差, 或者是个别记者专业知识不足, 难免会有一些有失偏颇的报道, 对社会的舆论导向产生不利影响, 从而诱发公众的不满情绪, 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在收费问题上的分歧无法消除, 严重影响了银行服务转型的进程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

(三) 银行服务收费与金融服务质量不匹配。

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影响, 我国银行业首先想到的是收费与国际接轨, 却忽略了服务质量的改善。目前, 银行临柜排队现象严重, 提供的个人金融产品相对单一, 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 满足不了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与西方发达银行相形见绌, 也造成了客户对银行收费问题的芥蒂。此外, 国外银行对小额账户的收费主要是依据向持有者提供日常支付方便的支票账户存款或信用卡账户存款, 而非储蓄账户。我国的小额存款账户大部分都是储蓄账户, 虽然大量小额账户的存在, 给银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带来很大的压力, 银行想通过收费促使客户主动及时注销、合并长期不用、低效的账户, 释放占用的系统资源, 从而节约成本, 但是银行也可以通过对储蓄存款资金的打理获得投资收益, 而不是通过账户管理收费获得成本补偿。“与国际惯例接轨”不应该仅仅是收费的接轨, 服务也要向国际惯例看齐, 在收费的同时, 也要向客户提供等值甚至是超值的服务。

三、完善我国银行账户服务收费的建议

(一) 完善账户服务收费定价机制。

收费要讲究方法, 要研究收费的价格结构, 对于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收费策略。首先, 必须要完善收费的法律机制。各商业银行要维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理顺定价管理机制, 依法合规定价和收费, 保持商业银行收费政策的稳定性。同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出台引导银行收费定价的政策, 提升商业银行定价管理水平。其次, 要形成科学定价机制。充分借鉴国外银行普遍采用的替代业务关联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法, 确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 如对同质化和社会影响面大的基本服务实行免费或较低收费策略;对能够为客户提供高端增值服务的产品及服务可采取较高的收费策略;对一些技术含量、投入成本相似的服务收费标准应尽可能在行业范围内实行收费标准或浮动范围统一。最后, 要加强行业自律。通过银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梳理, 规范收费项目, 从而加强银行收费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避免公众误解。

(二) 提高银行收费信息的透明度。

首先, 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调整情况, 同时还应充分确保客户的知情权, 要改变过去“店堂告示”的简单做法, 针对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 通过网络公告、寄送通知函等多种渠道提前向客户进行有关收费政策的信息披露;其次,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协会和商业银行做好社会宣传工作的指导, 督促其向公众普及金融产品知识和有关服务收费的政策、规定, 同时监管机构还要建立收费管理的投诉机制和处理机制, 有效解决收费管理中的纠纷;再次, 建议监管部门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部门的沟通, 通过恰当的方式和途径监督银行收费行为, 杜绝媒体对银行服务收费的失实和不恰当的炒作, 维护公众对银行的信心;最后, 要加强舆论宣传, 正确引导客户观念。媒体应客观公正地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商业银行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消除公众对“银行服务收费不公开、不透明、忽视消费者意见”的误解。

(三) 切实改进银行服务质量。

银行服务优劣是收费多少的根本依据, 要通过增强创新能力, 不断丰富创新产品, 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确保能够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服务。银行收费既要以服务成本为基础, 也要适当兼顾弱势群体, 采取必要的银行服务收费减免或优惠措施。此外, 在积极借鉴和吸纳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 要拓宽思路, 提高金融创新能力, 开发适合小额储户投资的产品, 引导客户归并小额账户, 减少账户数量, 方便保管的同时还可以集中资金用于理财和投资, 获取更多收益, 而且银行也可以节约系统资源, 提高网络运行速度, 节省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候时间, 从而实现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互利共赢。

摘要:银行应不应该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用, 一直是备受客户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 对此银行和客户也是站在各自的角度众说纷纭。本文主要分析我国银行业在账户管理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而提出完善账户服务收费的建议。

关键词:银行账户,服务收费,建议

参考文献

[1]秦艳梅, 李智.我国商业银行小额账户收费动因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5.

[2]曲迎波.银行服务收费十大焦点问题的思考.浙江金融, 2006.9.

3.美洲游:提防服务重复收费 篇三

另外,还有一个简单但又极为有效的骗局。困倦且毫无防备的酒店客人被前台在深夜或凌晨打来咨询信用卡信息的电话吵醒。过不了多久,酒店客人就会意识到所谓的“前台”实际上根本不知道来自哪里。

出行攻略:拆穿这个骗局的诀窍是永远记住,客房服务费只能通过酒店已有记录的信用卡支付。如果服务生要求你用现金或信用卡当场支付,你就离上当不远了。同时,晚间警惕莫名电话。

阿根廷警惕团伙假鸟粪制造混乱

如果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试图帮你清理掉衬衫上并不存在的鸟粪,那么他们拿走的不会仅仅是鸟粪。这种伎俩常常用于两人团伙作案,他们的目的是使游客分散注意力或者心烦意乱,然后趁机偷钱。他们有时甚至使用芥末酱冒充鸟粪。

出行攻略:远离此类陌生人群,关键时刻可以大呼报警。

货币兑换成陷阱

美洲的某些国家,街头诈骗者会向游客提供难以置信的货币兑换交易,交易地点一般都选在僻静的咖啡馆。在那里,钱先在桌上数好,然后用橡皮筋卷起来藏在桌下,骗子给出的解释是可能会有警察盯梢。不必说,游客一会儿就会发现承诺数额和实际数额有很大出入。

4.陕西省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篇四

日前我省出台了《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50元,预收物业费不得超过三个月。高层住宅物业费

每平方米每月最高1.5元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我省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陕西物业服务新标准 物业服务按三级标准划分 》》陕物业收费办法出台 多层物业费最高四毛五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办公写字楼三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分为四级基准价,我省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50元。

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西安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收费或被取消资格

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其价格行为。1

高于2.2米车库物业费

按住宅标准50%收

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由业主购买(使用)层高达到2.2米以上(含2.2米)的车库、杂屋,物业服务费按照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200%。

连续超半年未住

物业费收70%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公共设施维修费

不得计入物业支出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灌溉、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维修和设备更换,应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承担。

对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应分别计入其供应价格中,不得另外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单位:元/m2〃月

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

服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

收费标准 0.45 0.40 0.35 0.30

高层住宅

服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

收费标准 1.50 1.20 0.90 0.70

办公写字楼

服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

收费标准 5.00 4.00 3.00 2.00

相关链接

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得超3元/m2

本报讯(记者 徐欣然)近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业主委托物业清运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装修押金根据房子面积决定,最高为3000元。自9月5日起执行。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并负担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收费不超过3元。

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押金,装修押金标准以户为单位计,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0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5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押金不超过3000元。

如果您遇到乱收费的情况,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西安某小区门口新老物业对峙 只为争当管家

物业拒绝代收费

水电气不得停止服务

本报讯(记者 徐欣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企业也不得停止相关服务。》》西安某小区居民当上了“物业奴”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5.菏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篇五

第9号

《菏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31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

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 孙爱军

2013年8月11日

菏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级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第五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提倡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

第二章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六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牡丹区、开发区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各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经双方同意可参照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第七条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和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清洁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其运行、维护、养护、更新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十一条 前期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应当减免3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报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对不按规定备案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山东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第十三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应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费应按《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暂按照购房合同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收。

独立专有车库,需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

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第十五条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按照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收取,一年内(含一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全额收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 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停车服务费归提供停车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己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应适当减收,减收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

定。

第十七条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牡丹区、开发区的前期停车服务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各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前期停车服务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

第十八条 车位所有权人将车位租赁给车位使用人使用的,可以收取车位租赁费,车位租赁费归车位所有权人所有。

第十九条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的车位租赁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各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车位租赁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车位所权人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第二十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

第二十一条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位场地使用费标准按当地制定的车位租赁费标准执行。

已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车位场地使用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二条 停车场地的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支出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前,支出比例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核定。

车位场地使用费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车位场地使用费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执行,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二十三条 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车位场地使用费应当按月收取。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车位场地使用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免费配

置出入证。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外来车辆,停放超过2个小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一定费用。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执行公务等车辆收取停车费用。

第四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收取报酬。

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已包括装修期间的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及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用。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应当质价相符。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物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第三十一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实行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监测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缴纳。

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等费用。业主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追缴。

第三十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或者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6.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申请报告 篇六

物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请报告

物业办:

海馨苑小区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北段。总建筑面积39811.5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820.76平方米;绿化面积11093平方米,露天停车场703平方米;多层住宅11栋、共32个单元、396户住宅。

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产管理局的委托,自2008年10月9日开始由秦皇岛市美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小区物业并对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收费项目包括:

1、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包含代城市管理局收取的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5、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费;

6、管理费用;

7、法定税费。

现拟定住宅物业服务费以0.75元/月·平方米收取。

当否,请批示!

申请人:秦皇岛市美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6日

关于北戴河海馨苑小区

物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请报告

物价局:

海馨苑小区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北段。总建筑面积39811.5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820.76平方米;绿化面积11093平方米,露天停车场703平方米;多层住宅11栋、共32个单元、396户住宅。

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产管理局的委托,自2008年10月9日开始由秦皇岛市美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小区物业并对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收费项目包括:

1、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包含代城市管理局收取的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5、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费;

6、管理费用;

7、法定税费。

现拟定住宅物业服务费以0.75元/月·平方米收取。

当否,请批示!

申请人:秦皇岛市美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论国内商业银行对公账户服务收费 篇七

一、对公账户服务收费开展的必要性

(一) 改善商业银行利润结构

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竞争日趋激烈, 开创新的利润增长点、转变利润来源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商业银行必须突破传统业务的局限, 利用中间业务开拓新的领域。对公账户服务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 丰富了商业银行的服务品种, 增加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空间和动力, 有助于缓解经营的巨大压力, 增加商业银行的收入, 提高盈利水平。

(二) 进一步细分银行市场

商业银行对公账户服务收费有利于银行业市场细分, 更好地实现银行的营销战略。从银行市场细分的角度来说, 其中的一种方式就是把客户分为大、中、小三类。目前, 我国银行存贷利率主要由政府管制, 银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依然是存贷利差, 但是存贷利差已大大缩小, 各家银行逐步开始扩大收费项目。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追求利润是企业的根本要求, 所以银行收费有利于实现营销战略、积极开拓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利于更好地做好市场细分和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账户服务收费现状研究

(一) 种类繁多, 标准不一

虽然我国在2003年6月就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等服务业务收费进行了规范, 但是由于账户服务收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银行账户服务定价各自为政, 同一地区同样的服务, 收费标准不一样。例如, 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对公账户开户分别按照100元/户、50元/户的标准收费, 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对公账户的开立则是不收费的。由于账户服务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 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账户服务收费作为争夺银行存款份额的手段, 致使银行在账户服务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标准的局面。

(二) 账户服务收入与账户数量、存款余额并不完全匹配

以海南省为例, 2008年末,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的对公账户数量、存款余额分别是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的2.2倍和1.13倍, 在海南省各家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 但是其对公账户服务收入却远低于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可见, 账户类型不同, 收费标准偏低, 或是财政类客户多、存款占比较高, 而其所需的账户服务并不多等多种原因导致了账户服务收入的多少与账户数量、存款余额的变化并不完全一致。

(三) 服务差异性日趋显现

大客户会给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资金资源, 创造更多的利润, 因此, 商业银行对大客户趋之若鹜。一些大的集团客户有专业团队操作, 本身议价能力就比较强, 商业银行为了抢夺这样的客户, 争夺银行存款份额, 会通过减免某些账户服务收费的方式予以回馈客户。除了对已有的收费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减免外, 有些收费项目是按照协议价收取的, 这就意味着对于大客户而言, 这部分费用可能并不需要支付。

(四) 客户对账户服务收费多少的敏感性不同

1. 大小客户的敏感性不同

对于一些大客户而言, 由于自身经济实力强, 对账户服务收费的多少敏感性较弱, 相反, 对于一些中小客户而言, 对账户服务收费的多少敏感性较强。

2. 新老客户的敏感性不同

开户银行收费发生调整时, 很少会有老客户因为费用的增加而重新选择开户行;新客户则不然, 当其首次选择开户银行时, 往往会选择账户服务费用低廉的银行。

三、我国商业银行对公账户服务收费应遵循的定价原则

发展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了适应现代金融而做出的必然选择, 对公账户服务是中间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商业银行具有自主定价权的对公账户服务, 应完善成本效益核算和指标考核体系, 采取适当的定价策略, 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一套定价原则。

(一) 成本补偿原则

收费的最低标准应该是银行投入账户服务的全部成本, 包括资金成本、人力成本、物质成本等。账户服务收费至少能弥补成本开支, 银行才有动力去开展这项业务。

(二) 客户原则

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收费标准的业务品种, 优化配置银行系统资源。拥有定价权, 并非意味着只拥有提价的权利, 而是一种灵活的定价策略。对那些贡献大的客户, 可提供免费的“量身定做”服务, 对普通的客户提供一般性服务, 对无贡献的客户则适当提高收费, 保证利润。

(三) 收益性原则

在定价时不但要分析账户业务整体经营水平, 还要注重分析单项业务的发展, 如账户服务收入以及对整个账户服务发展的贡献等, 逐步把账户服务完成情况作为考评依据。

四、对公账户服务收费规范和发展建议

拓展账户服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方向, 而规范账户服务收费则是促进其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

(一) 监管方面

监管部门应出台《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定价指引》, 引导并提升商业银行定价管理水平。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定价体系, 形成科学的定价机制。账户服务收入占比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银行经营的稳健程度和市场竞争力。银行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以及抵御风险能力, 从根本上讲取决于银行的定价能力。建议在维护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自主权的基础上, 出台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定价指引, 对商业银行完善服务定价决策与执行机构, 建立科学的服务定价体系、信息系统支持和服务定价执行机制进行原则性规范, 指导商业银行增强服务定价意识, 完善服务定价体系, 提高服务定价能力。

(二) 协会方面

1. 规范收费名目, 尽量避免歧义和公众误解

中国银行业协会要通过自律平台规范收费行为。组织会员单位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通过制订行业标准的形式, 对现行账户服务业务进行梳理, 在此基础上对账户服务收费的名目进行统一规范。

2. 规范账户服务市场竞争行为,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通过行业自律手段, 既要制止低价竞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又要合理引导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 做到收费公益性与经济性的统一。

3. 规范账户服务营销行为, 杜绝不当销售行为

加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教育, 督促各行自查自纠、从严惩处违规销售行为。

4.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公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行业协会应建立可供社会公众查询各家商业银行收费标准的信息平台, 方便客户根据需要选择服务银行, 使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处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

(三) 商业银行方面

1. 树立正确的定价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应正确认识定价管理, 既不要忽略其作用, 也不要无限夸大其作用。银行内部可以通过培训、分析指导等措施来加强对正确定价观念的认识, 并通过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促使一线营销服务人员树立效益观念, 提高落实定价政策要求和执行定价管理流程的自觉性, 从根本上提升议价、定价能力。

2. 建立科学的商业银行定价管理体系

国内商业银行可根据战略定位及自身的实际情况, 参考发达地区商业银行的定价管理体系, 选择模仿建立相对简单的定价管理体系, 在定价策略上采取跟随大型商业银行定价的策略。在定价管理体系建设中, 不仅要注重定价申请审批机制的建设, 还要加强定价流程的落实, 努力实现定价管理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 加强对定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证定价的执行效果。此外, 还要搭建定价管理信息反馈系统, 通过信息渠道及系统建设, 敏锐把握市场信息和本行定价执行的实时情况, 以便管理层能够及时调整定价策略, 及时发现价格异常状况。

3. 积极创造良好的定价管理内外部环境

商业银行要将账户服务收费与提供更多更好的银行服务紧密联系起来, 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付费获得的服务物有所值、物超所值, 树立公众付费服务意识, 避免让公众产生银行只是在单纯收费、涨价的错觉。银行同业应严格自律, 相互协作, 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避免和遏制价格恶性竞争, 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迟智广.如何清理“小额睡眠账户”[J].现代商业银行, 2003.

[2]周扬, 庄士冠.建行深圳小额存款收费遭疑消费者称是歧视行为[N].新京报, 2005-05-10.

8.浅析抄表收费与优质服务 篇八

关键词:电力行业;抄表收费;优质服务;措施

电力行业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电力行业把市场作为导向,通过自身优质的服务以及业务水平的提高,来提升企业的经济利润,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逐渐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目前,国内对用电量的收费主要是抄表收费方法,每个用电用户或者用电企业都会安装电表,用来记录在一定时间内消耗的电量,电力工作人员对数据摘抄乘以规定的电价,就可以得到用户的用电费用。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人们的综合素质不高、电表存在破损或者陈旧的情况却没有及时更换、收费标准有不同的额度等方面影响,使电力企业与用户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和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电力企业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立足现实情况,结合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同时满足广大群众。

一、抄表收费的现状分析

在电力系统的管理中,抄表、核算以及收费是电力工作的三个重要方面。其中,抄表是首要环节,抄表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对用户在一定时间内的用电量进行记录和统计,告诉用户本月消耗的电量,提醒用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目前经常使用的抄表方法是抄表机记录以及自动获取两种,前一种方法是抄表员进行现场抄录数据,后一种方法是通过系统录入数据。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很多弊端:

第一,上面说的这两种方法都不能很好快速解决电力发展中的质量,工作效率非常低,不能随时提供用电数据,不能满足用电分析、计费以及线损控制等方面的需求,因此,改善抄表收费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率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二,工作不严谨。电力系统线路交错比较复杂,抄表的工作量也非常大,工作也就会越来越不认真,对电量的记录和电费计算都是利用计算机来操作,在数据输入电脑时粗心大意,造成用电数据不准确。

第三,私自调整用电性质。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把用电性质进行修改,提高用户用电的同时保证总电费金额不变,以完成降低线损率任务。

第四,出现窃电、漏电现象。有些用户用电能耗比较小,偷电不容易被发现。有些电工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私自安装耗电装置,收取电费放入自己囊中。

二、电费回收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电费回收工作中会出现很多原因使用户不能及时缴纳电费,比如:

1.用户的原因

实际的生活中,用户的工作时间和生活状态不一样,一些用户因为经济资金不足故意不缴费,有些用户工作比较忙真的是忘记按时交电费,手机号码经常更改使电力企业经常联系不上,也就不会收到通知和提醒,电力企业也会发缴费通知单在小区邮箱,用户也没有留意查看,这些原因都会给用户生活带来不便,对电费回收工作带来困难。

2.电力企业的原因

电力企业在用户缴费以后恢复供电非常慢,因此,对一些不是故意不缴费的用户带来很多不便,用户会认为没有一个缓和期,认为电力企业的做法太过简单和直接,容易造成双方之间的矛盾。

三、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管理

通过上述的这些原因,电力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和提高电费回收的管理。

1.加强客户信息记录管理

为了可以和用户及时保持沟通,避免用户出现欠费的情况,工作人员在对用户进行办理新装用电时或者每次用户去缴费时,要对用户的信息资料记录详细,比如,用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至少保持两种以上的联系方式,对于经常换手机号码的客户可以在每次缴费时询问电话号码是否更换,及时做好更改,方便及时联系到用户。

2.加强内部管理

电力企业需要建立績效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将优质服务和电费回收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工作指标进一步细分或者量化,以作为员工工作考核标准,增强工作责任感。在工作中对一些表现优秀的员工实行奖励,对一些工作不认真工作犯错误的员工进行惩罚,做到奖罚分明,进一步加强团队工作能力。

3.建立高素质的营销团队

电力企业的供电营销工作需要选拔一些有思想、有责任心、比较强的服务意识以及技术业务比较全面的人才来胜任,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来激励原有的工作人员。对电力营销人员做好岗位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在实际的电费回收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以优质的服务做好用户满意,与用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为电费回收工作提供保障。

四、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

要做好电力优质服务工作不能随心所欲,要随时保持高度的热情的服务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注重培养电力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的同时,也要注重电力公司的安全生产,重视供电质量,如果没有供电质量的保证就无法提供优质的服务。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养

第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电力企业要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使员工对本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熟练掌握,这样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用户的咨询能够提供准确快速的服务。在遇到与用户发生矛盾时,也可以通过向用户耐心讲解企业规定的政策,以平息客户的不满和纠纷。

第二是加强服务团队的业务素质。员工的业务素质不仅表现在具体的业务能力,还包括对用户的服务态度上,员工应该时刻保持服务的理念对用户的咨询做到详细的解释和分析,时刻保持谦逊的态度,礼貌待人。电力工作人员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养。电力公司可以定期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的技术培训,制定长期的人才培养计划,使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逐步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要时时刻刻存在,顾全整体,发生矛盾时要换位思考。电力企业也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能力,定期开展专业技能交流会。

2.建立科学的管理措施和管理策略

电力企业需要学习和借鉴其他电力企业有效的管理方法,不断的学习企业管理等有关的知识,利用这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措施同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做好管理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个人,谁的工作范畴出了问题谁负责。电力企业还要建立明确的奖罚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团队或者个人发放奖励,对能力表现比较差的团队或个人做出处罚,以提高员工工作竞争力和工作积极性。另外,电力企业还要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带动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凝聚力,通过弘扬企业文化,将员工的自身价值和企业价值相结合,使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3.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电力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不断的引入竞争,拒绝垄断,提高用电效率,电价公平合理,发挥全国联网模式,不断促进电力行业的有序发展;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传统的垄断方式需要被打破,改变传统的电力行业的发展模式,与其他能源或者电力企业存在共同竞争,以市场发展和服务理念为发展方向。建立电力营销管理系统。电力企业通过实施国家颁布的《电力服务改革方案》,逐渐建立了信心化的电网工程,充分利用信息集成平台将电力营销管理这一业务提升了一个新的台阶。

总之,电力企业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便利,作为盈利企业,在做好供电工作以外还要做好电费回收工作,虽然在电费回收工作中出现很多影响因素,但是,只要电力企业做好抄表管理工作、电费回收工作以及以在工作中时刻做好优质服务,就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电力企业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和矛盾,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策略,提升综合服务质量,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供基础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汪小菲.试论电力优质服务[J].电力与科技,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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