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2024-10-10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通用14篇)

1.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一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口号

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3、实行计划生育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

4、正确执法,文明技法,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5、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6、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7、破千年封建陋习,树一代婚育新风

8、提倡晚婚,推行晚育

9、破除早婚陋习,提倡晚婚婚育

10、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

1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2、村民委员会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13、实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综合管理

14、推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开展计划生育社区服务

15、实行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16、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18、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9、努力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0、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21、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必须控制人口增长

22、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3、控制人口,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的家园

24、实行计划生育,让后代多一点生存空间

25、实行计划生育,改善生态环境

26、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7、计划生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8、人口过多是我国基本、最重要的国情

29、为了国家富强,家庭幸福,请您计划生育

30、中国要富强,民族要兴旺,人口要控制

31、少生优育,利国利民利家

32、树立人均观念,增强人口意识

33、同心同德把经济搞上去,群策群力把人口降下来

34、控制人口增长,促进社会进步

35、抓生产不忘计划生育,庆丰收要有人均观念

36、计划生育搞得好,小康生活来得早

37、少生快富,小康之路

38、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39、发展养老保险,推动计划生育

40、贫困山区要致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41、贫困山区要致富,少生孩子修好路

42、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计划生育

43、实行计划生育是当代青年人的崇高责任

44、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各级干部要做计划生育的模范

45、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妇女地位

46、勤劳致富带头,计划生育争先

47、人口素质要提高,优生优育很重要

48、近亲结婚忧患多,少生优生负担少

49、计生服务常到家,户户盛开幸福花 50、实行避孕节育是为了您的健康和家庭幸福

51、提高避孕节育质量,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52、计划生育靠你靠我靠他,优质服务为你为我为他

53、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

54、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55、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闽计生宣[2000]26号文

2.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二

1.当今新时期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1新时期对人口教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性不高。当今的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没有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 很多国家部门认为宣传工作是一项可有可无的任务, 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度, 并且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上投入的资金也不充足, 从而使得宣传工作不能得到贯彻和落实, 没有起到真正从思想上引导人群群众, 没有把人口计划生育这项任务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内心中。

1.2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在人口教育宣传教育工作中, 这支工作队伍需要有很高的各方面素养才能更好的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下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宣传工作队伍的素质有待一个提升, 很多部门都是调用的是一些科室的兼职人员, 往往这些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和思想方面的素养, 也没有足够的工作经验, 不能通过正确的渠道和方法去引导人民群众, 不能使得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起到应有的效果。

1.3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比较陈旧。现在人口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过于陈旧, 主要形式以国家制定的政策来引导群众、教育群众, 这样的教育方式不能真正的说服群众, 这种工作内容模式不能触动人民群众的心理, 导致工作内容比较枯燥和狭隘, 不能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 虽然有的工作内容接近实际生活, 比如板报和工作栏等, 但是这样的宣传内容也不能够很好的引起人民群众的注意, 使得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实质性的进步。

2.做好新时期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方法

2.1把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新时期要把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 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只是宣传部门的任务, 是我国人民群众的共同任务, 要把它作为一项国家的大事, 做出大力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到各个区、各个省。

2.2把宣传教育工作和综合服务相互联系起来。新时期的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仅是一项简单的宣传工作, 它必须能够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内心中去, 让人们能够切实的支持和理解这项工作任务, 在各个部门中协调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 采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脱贫致富的政策, 提升人民群众的整体素养, 只有在和谐社会中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的工作。

2.3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只有不断的提升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各方面专业素养, 才能够更好的贯彻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首先要有专业的培训课堂, 然后努力创造一个能够吃苦并且甘于奉献的好队伍, 能够做好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内容, 这样才能更好的提升宣传的工作效果。

2.4加强对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也是非常丰富的, 包括了青春期、婚前期、婚孕期和育儿期等, 要不断的开展青春期知识的教育, 这样能够加大青少年对生理健康的认识, 并且广大人民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 而且能够增强自我保健的意识。

总结

新时期的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能采用之前陈旧的宣传方式, 要采用开放式的才能吸引人民群众的眼球, 比如采取多样式的口头宣传或者文字宣传, 文字宣传要具有社会化, 要充分的利用一些人群密集的地理位置。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是一种形式工作, 它要能够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内心中去, 人民群众不仅仅要支持这项工作, 也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能够充分的意识到人口计划生育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 要有效的实现宣传教育工作, 把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观念灌输到人民群众的思想中去, 让我国能够建设的更加和谐和富强。

参考文献

[1]楼绮.浅谈做好新时期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浅见[J].健康必读 (中旬刊) , 2012, 11 (12) :74.

[2]陈伟一.新时期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探索[J].中国集体经济, 2010, (33) :188-189.

[3]朱海燕, 徐惠娟.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之探讨[J].中外健康文摘, 2012, 09 (21) :69-70.

[4]钟秀兰.基于新形势下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J].健康必读 (中旬刊) , 2012, 11 (7) :553-553.

[5]章正卿.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和对策[J].中外健康文摘, 2012, 09 (23) :403-404.

3.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三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理念 创新

胡锦涛同志在2004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人口资源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尽管人口出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但由于基数大,未来几十年人口总量仍将持续增加,我们应当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必须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2、控制好人口总量增长,今后20年左右,由于受人口增长惯性作用的影响,全国总人口仍以每年净增1000万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据预测,按总和生育率1.8计算,2034年人口达到14.86亿后可能实现零增长,这就是说全国总人口还要增加近3亿,在接近16亿之后方能实现零增长,这就说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加强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

温家宝总理早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就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必须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要达到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就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要做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至少要确立以下几种新的理念。

一、宣传教育的核心理念

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马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绝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否则,就离开了它的“第一要义”,就无所谓发展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发展,宣传教育的理念要创新,其核心就是要确立这科学发展观。确立了这一全新的理念,方能在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创新内容、形式等,从而营造一个好的强烈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育龄群众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推动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最终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宣传教育的理念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过去,在计划生育系统,一提到依法行政,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政策法规部门,认为只有政策法规部门才涉及依法行政的问题,而宣传教育部门似乎与依法行政关系不大。事实上,这正是宣传教育理念需要创新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章第二第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法的形式将宣传教育确定下来,使之有了法定的重要地位,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宣传教育不再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

依法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所说的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生法》中具有法定地位外,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宣传教育必须依法进行,宣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此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同时,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而营造舆论氛围。这也是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三、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指的是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向群众一味地灌输思想,“以我为主”,是“我要宣传教育”,因而,无论群众是否需要,都跟着“我的感觉走”,将宣传教育的一些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脱离群众下实际的宣传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面的要求是不相容的,自然,受到群众的冷遇,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现在,我们要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概括地说,这一新理念就是要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不要以为这里仅仅是将“我”与“要”的词序颠倒了一下,是在玩文字游戏,而实际上,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有了本质的区别:“我要宣传教育”,是“以我为主”,或者说是“以我为本”;而“要我宣传教育”,则是“以群众为主”,或者说是“以群众为本”。我们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把“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估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指标,作为衡量宣传教育工作者成绩的最终标准。

按需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必须切合群众的实际,满足群众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他们除了需要获取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以外,还想获取致富信息、技术等。此外,像计划经济时期将群众集中在一起进行宣传教育的方法也不那么切实可行了。因此,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必须创新,必须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四、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

以往,在计划生育系统,在人们的观念中,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因此,提及服务,就将技术服务放在首位,甚至视之为服务的唯一内容。因此,在技术服务方面舍得投入,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建立健全育龄避孕节育与生殖保健档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该说,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优质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认为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而将宣传教育等排斥在服务之外,则是一种需要更新的理念。我们必须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新理念。

宣传教育管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又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原则。宣传教育,作为一种管理,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管理的服务性的本质。育龄群众,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服务,需要获得计划宣传品。这就需要宣传教育工作者为之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宣传教育工作者只有确立了这一新理念,方能自觉的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方能取得宣传教育的显著效果。

五、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理念

宣传教育的虚实结合,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宣传教育必须既务虚又务实,做到虚实相结合,最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人为本,从人们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利益导向机制出发,将宣传新的生育观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之中便是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典范。

4.世界人口日宣传标语口号 篇四

2013年7月11日是第24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青少年怀孕”(Adolescent pregnancy)。

以下为整理的世界人口日宣传标语: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全民素质

生育关怀、爱心救助

全社会都来关心和重视人口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控制人口、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的家园。

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实行计划生育,改善生存环境。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全民素质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全民素质 加强道德意识

关注人口素质,重视人口老化

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控制人口增长,促进社会进步!

人口警钟天天敲,计划生育时时抓!

中国地区世界人口日主题:每个人都有贡献!

关爱女孩,关注未来!

计划生育,社会和谐!

男女平等,性别平衡!

关注我们生存的空间,建设人类美好的家园。

实行计划生育,让明天的孩子多一点生活的空间。

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5.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五

提纲: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首先是理念的创新。只有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一核心理念,确立依法宣传教育、按需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也是服务、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等新理念,才能做到在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前提下,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等,进而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又必须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宣传教育在整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始终处于首要地位,其改革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首先是理念的创新。为此,本文拟就宣传教育的理念创新作一初步的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涉及诸多方面,很难在一篇短文内阐述清楚,所以,只能择其要而言之。我以为,在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方面,至少要确立如下几种新的理念:

一、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最近,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绝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否则,就离开了它的“第一要义”,就无所谓发展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发展,宣传教育的理念要创新,其核心就是要确立这科学发展观。确立了这一全新的理念,方能在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创新内容、形式等,从而营造一个好的强烈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育龄群众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推动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最终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宣传教育的理念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过去,在计划生育系统,一提到依法行政,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政策法规部门,认为只有政策法规部门才涉及依法行政的问题,而宣传教育部门似乎与依法行政关系不大。事实上,这正是宣传教育理念需要创新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法的形式将宣传教育确定下来,使之有了法定的重要地位,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宣传教育不再

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正是基于这一新的理念,近几年来,我乡党委和政府加大了对宣传教育的投入,每年用于宣传教育的经费总要占到当年整个事业经费的11%以上,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颇有成效。这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依法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所说的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生法》中具有法定地位外,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宣传教育必须依法进行,宣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此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同时,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而营造舆论氛围。这也是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三、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指的是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向群众一味地灌输思想,“以我为主”,是“我要宣传教育”,因而,无论群众是否需要,都跟着“我的感觉走”,将宣传教育的一些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脱离群众实际的宣传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不相容的,自然,受到群众的冷遇,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现在,我们要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概括地说,这一新理念就是要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不要以为这里仅仅是将“我”与“要”的词序颠倒了一下,是在玩文字游戏,而实际上,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有了本质的区别:“我要宣传教育”,是“以我为主”,或者说是“以我为本”;而“要我宣传教育”,则是“以群众为主”,或者说是“以群众为本”。我们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把“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 作为评估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指标,作为衡量宣传教育工作者成绩的最终标准。

按需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必须切合群众的实际,满足群众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他们除了需要获取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以外,还想获取致富信息、技术等。此外,像计划经济时期将群众集中在一起进行宣传教育的方法也不那么切实可行了。因此,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必须创新,必须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四、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

以往,在计划生育系统,在人们的观念中,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因此,提及服务,就将技术服务放在首位,甚至视之为服务的惟一内容。因此,在技术服务方面舍得投入,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建立健全育龄群众避孕节育与生殖保健档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该说,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优质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认为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而将宣传教育等排斥在服务之外,则是一种需要更新的理念。我们必须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新理念。

宣传教育管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又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原则。宣传教育,作为一种管理,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管理的服务性的本质。育龄群众,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服务,需要获得计划生育宣传品。这就需要宣传教育工作者为之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宣传教育工作者只有确立了这一新理念,方能自觉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宣传教育的优质服务,方能取得宣传教育的显著效果。

五、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理念

宣传教育的虚实结合,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宣传教育必须既务虚又务实,做到虚实结合。最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人为本,从人们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利益导向机制出发,将宣传新的生育观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之中,便是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一个典范。二是宣传教育也有硬指标。过去,人们总是将宣传教育视为“软任务”,认为宣传教育就是“摇摇笔杆子,耍耍嘴皮子”,没有硬指标,也不能直接产生效益,因而,经常要宣传教育给所谓的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如年终考核等让路。这种宣传教育仅是“软任务”的理念,也是一种亟待更新的理念。

宣传教育,虽说不能立竿见影,但其长远效益是毋庸臵疑的。这种长远效益突出地表现在人们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上。况且,新的时期,新的形势,给宣传教育带来了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宣传教育已不全是“软任务”,而有了“硬指标”。如党政领导、计生干部、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接受率,便是宣传教育的“硬指标”;又如计生部门与新闻单位联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专题节目,定期出版(播出),这也成了宣传教育的“硬指标”。

此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我党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将这项工作纳入党的宣传工作的大系统,统筹安排,这也是需要确立的新的理念。这一问题不难理解,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总而言之,要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理念,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者必须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唯其如此,才能以全新的理念指导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也才能达到宣传教育“内容精”、“方法活”、“过程优”、“范围广”、“品位高”、“效果好”的要求。

6.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篇六

1、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确保人口安全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3、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不动摇

5、坚持党政一把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不动摇

6、厉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生各种责任

7、违法生育要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法律追究

8、完善“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自治、属地落实”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中央决定篇

1、建设新农村,莫忘抓计生

2、今朝不思计生忧,明天要为生计愁

3、关注我们的生存空间,建设人类美好的家园

4、计划生育

父母健康

子女幸福

国家昌盛

5、控制人口增长,加速经济发展

6、实施综合治理,净化人口环境

7、中国要富强,民族要兴旺,人口要控制

8、创造良好的人口大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

9、抓经济不忘计划生育,庆丰收应有人均观念

10、控制人口,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11、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2、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13、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确保人口安全

14、计划生育

功灾当代

利在千秋

15、控制人口,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的家园

16、为了国家富强、家庭幸福,请您计划生育

17、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必须严格控制人口

18、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9、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0、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1、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

22、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问题

23、建立和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24、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国家民族未来

25、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26、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华民族的生存大计

27、人口警钟天天敲,计划生育时时抓

28、振兴中华匹夫有责,控制人口从我做起

29、在农村建立健全乡镇指导、依法管理、奖励扶助、村民自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制、3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31、创新依法管理机制,打造阳光计生

32、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打造民主计生

33、创新优质服务机制,打造温馨计生

34、创新利益导向机制,打造甘露计生

35、创新综合治理制度,打造合力计生

36、创新考核评估机制,打造诚信计生

37、创新特殊人群生育管理机制,打造公平计生

38、创新信息化建设机制,大灶智能计生

39、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方针

4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41、坚持党政一把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不动摇

42、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队伍不动摇

43、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

44、打造八大计生,构建和谐社会 政策法规篇

1、奖励扶助百姓乐,计划生育政策好

2、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3、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严禁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5、严禁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6、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7、严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8、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9、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违法犯罪行为

10、违法生育要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法律追究

11、违法生育者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流动人口婚育证》伴你走天涯

13、按时寄回孕检证明,使自己安心、家人省心、政府放心

14、平衡男女性别,构筑和谐社会

15、用法律维护女孩的合法权益

16、坚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17、厉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生工作责任 婚育新风篇

1、倡导文明婚育风尚,提高生育健康水平

2、建文明社区,树婚育新风

3、树立婚育新风为您幸福,传播科普知识保您健康

4、树婚育新风,惠泽千家万户;强家乡经济,早达小康社会

5、破千年封建旧习,树一代婚育新风

6、破除早婚陋习,提倡晚婚晚育

7、潭不在深,有龙则灵;孩不在多,成才就行

8、独生子女是二十一世纪的栋梁

9、少生优生是现代家庭的明智选择

10、孩子多,麻烦多,上学就业困难多,兄弟不和意见多,妯娌之间闲话多 关爱女孩篇

1、关爱女孩就是关注民族的未来

2、关心女孩成长,树立文明新风

3、培育女孩成才,建设幸福家庭

4、实现男女平等,推进社会进步

5、全社会都要关心女孩健康成长

6、以人为本,关爱女孩

7、维护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8、观念随着时代变,儿女都是传后人

9、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

10、女儿不比男儿差,谁说女子不如男

11、女孩男孩都是民族的希望

12、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 优生优育篇

1、少生优生家家好,生态平衡代代福

2、优生优育民族旺,提高素质国家强

3、为了子孙明天的幸福,少生优生是您的责任

4、晚婚晚育共绘未来宏图,优生优育同建幸福家庭

5、少生优生

靓丽人生

6、人口素质要提高,优生优育很重要

7、优生优育,宝宝聪明,家庭温馨

8、优生优育,幸福生活新概念

9、为了家庭幸福,请勿近亲结婚

10、近亲结婚忧患多,少生优生负担少 优质服务篇

1、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2、增强生殖保健意识,建设美满幸福家庭

3、实行避孕节育是为了您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

4、孕产期保健是生育一个健康聪明孩子的保证

5、为了下一代,告别烟和酒

6、妇女的最佳生育年龄是24—29岁7、6—8月是最佳受孕季节

8、酒后不受孕,带病不怀孕,高龄不妊娠

9、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高性生活质量

10、符合再生育政策自愿放弃的给予奖励

11、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防止出生缺陷

12、为了提高婚姻质量和下代素质,请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13、把落实节育措施作为控制人口数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14、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5、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 村民自治篇

1、认真遵守村民自治章程,自觉约束婚姻生育行为

2、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

3、以村民自治实施计划生育管理

4、村民自治是搞好计划生育的根本保证

5、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6、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7、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要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利益导向篇

1、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2、昨天您光荣地实行计划生育,今天您享受奖励扶助幸福

3、一孩户、双女户,奖励扶助送到户

4、昨天实行计划生育,今天沐浴党的温暖

5、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帮助计生家庭养老

6、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制度

7、奖励扶助制度好,国家助您来养老

8、一孩家庭莫担忧,国家奖扶晚年乐

9、二女家庭放宽心,政府发给奖扶金

10、关爱计划生育老人,创造美好晚年生活

11、独生子女二女户,年满六十领补助

12、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13、实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促进计划生育,构建和谐社会 计生协会篇

1、我为国家作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争创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

2、请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

推广新精神、新观念、新风尚、新文化、新生活

3、计生协会会员要起到“管好自己、帮好亲友、带好四邻”的作用

4、计划生育协会是党和政府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7.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七

[关键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意义;措施

引言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政策、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充分认识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大意义

(一)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

该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行为,明确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为构建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本法律,以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

(二)增强了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该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将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

(三)确保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久开展

实行计划生育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国家法律予以规定。全国推行计划生育已30多年,当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这就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充实完善。

二、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体现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思路。二是体现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以及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等应当协助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三是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保证国家计生工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四是体现公民实现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生殖保健、男女平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健康与安全保障的权利,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对社会的补偿。五是强调严格依法行政。

三、采取必要措施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一)必须明确社会相关方面负有的责任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建立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及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的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

实行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经济发展的优惠和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服务,以及政府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等。

(三)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

按照法规要求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并明确服务职责,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导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确保受术者安全和医疗服务。

(四)切实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业投入进行补偿的行政性收费。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予以调节,减轻人口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依照法规建立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是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增加公共投入的补偿,也是承担经济后果的一种法律责任。

(五)建立健全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秩序,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法律责任章程。

(六)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

各级政府和组织在制定生育政策时既要考虑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又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群众的生育意愿和接受能力,把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结合起来。

四、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正确对待非政策生育子女权益问题

各地必须坚决取消非政策生育子女在入学、入户以及农村享受集体福利(分红)等方面的不平等规定。

这些做法既没有规章可依,而且与其他法规(如九年义务教育法,户籍管理等方面的规章)相悖,还易在儿童心灵上造成创伤。这些做法也完全不合理情,超生是父母的行为,父母为此承担责任,计生部门应依法行政,对难以处罚的完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二)关于考核机制问题

低生育水平指标只能作为考核政策提出的适宜性和政策规范措施落实强度的指标,而不能作为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业绩评估的一票否决指标。

[参考文献]

[1]辛兔平.浅谈新时期计划生育的实施[J].魅力中国,2010,(11).

[2]赵淑丽.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计划生育队伍建设[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1,(1).

[3]亢紅卫.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着力解决认识方面的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6,(18).

8.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八

人口文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倡导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营造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舆论环境,深入推进全县人口文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决定”,强化“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突出特色、以人为本、优化载体、创新内容,创造性的推进全县人口文化建设和婚育文明创建活动,广泛传播婚育新风,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行为,为实现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人口文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和协会秘书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科室站长和各乡镇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点

(一)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各乡镇新农村示范点开辟生育文化橱窗;与县信息中心以及政务中心联合开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与县电视台协调在规定时间滚动播出《婚育天地》电视专栏;人口文化宣传广场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中心户,集中清理、规范、更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标语。不断创新入户宣传形式,更换入户宣传内容,通过上门服务,发放明星家庭照片、药具包,赠送宣传折页、纸杯、计生扑克牌、门帘、宣传画、环保手提袋等,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不断深入人心。把新农村建设与创建星级计划生育家庭有机结合起来,创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明星家庭、计划生育“勤劳致富”明星家庭、计划生育“巾帼能人”明星家庭,并将他们的典型事迹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健康、科学、文明、和谐、向上的婚育观念。

(二)开展关爱女孩,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主题宣传活动。9月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联合教育局、妇联在全县开展“放飞梦想”女孩才艺大赛活动,开展建立“关爱女孩成才奖”公益幕捐活动。各乡镇(街道办)计生办要进行大宣传、大联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广泛宣传科学的人口性别观、先进的民族婚育文化和相关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倡导全社会关爱女孩成长,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共同维系社会性别平等,使此项活动成为推动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传播新型婚育文化理念的重要载体。

(三)开展社会推进专题活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在“9.25“活动期间在本县各大市场分别开展进行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市县相关媒体和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并由各乡镇编排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走村窜户,巡回宣传演出,同时,各乡镇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推出贴近生活、贴进群众富教于乐的人口文化专题宣传活动,让新型人口文化宣传和服务活动成为人口文化活动的主场,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口学校文化阵地作用。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倡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宣传国策是各文化宣传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向各级领导宣传和倡导活动意义。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理论阵地作用,推进党员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建立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全面推进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落实,突出特色。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做到人员、活动、经费的三落实。要将先进的人口文化与优秀的民族文化相融合,把婚育文明建设与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把人口文化宣传与

城市文化建设相融合,优化重点,突出特色,提升活动整体效果。

(三)多向联合,社会推进。要本着大宣传、大联合、大发展、出精品、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加强工、青、妇、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到社区人口文化建设活动中来,丰富社区人口文化载体,形成强大的社会宣传动力和良好氛围。

9.人口学校宣传教育计划 篇九

按照乡十一五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村(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乡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制订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履行职责,与时具进,促进计生工作顺利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

第一期培训时间:3月

培训内容:

1、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4、避孕节育期妇女的技术培训

第二期培训时间:6月

培训内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3、新婚知识

第三期培训时间:9月

培训内容:

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2、计划生育协会条款及任务目标

3、河南省村级管理办法

4、孕产期妇女的技术服务

第四期培训时间:12月

培训内容:

1、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2、村新婚期生殖健康知识

3、更年期基本知识

三、培训地点:村人口学校

四、培训方法:

讲授、参观、书面业务考试相结合。

五、培训纪律:

1、全年四期教育培训,凡每期培训对象一律不准请假。

2、每期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度和点名制度。

3、每次培训要参加业务书面测试。

六、参加培训人员

1、各小组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新婚、孕产、避孕、更年期的妇女。

10.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十

一、高石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方法

由于高石镇村民居住分散,他们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外劳作,且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有一部分还是文盲,文化程度稍高一些的也只是懂一些浅显的词语,对于一些专业的术语,村民们很难理解。为此,高石镇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采用了如下的方法:

广播。高石镇及所属的每个行政村都安装有广播。每天上午七点,下午六点准时开播。通过广播,用当地语言向村民们宣传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村民们大都能听得懂。

电视。在电视台制作相关的计划生育小动画,不仅大人,而且连小孩子也了解了计划生育相关内容,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路边标语和标语墙。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力度地宣传计划生育,制作了路边标语和标语墙,让村民们在外出劳作时,也能看到计划生育的宣传。

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婚育新风与新农村建设同行”、“计生服务真情行动”、“亲情牵手“等活动,帮助村民建立新型婚育和生育文化观念;定期举办“生殖健康保健、防治性病、艾滋病知识讲座”,邀请服务站、卫生院工作人员来辅导讲解;聘请“计生中心户”为计生信息员,负责收集反映全村人口计生的信息,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开展计生法规知识宣传入户、生殖服务上门活动和走访慰问新生儿童家庭活动,积极向村民发放计生宣传资料;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向他们宣传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政策和知识。

二、高石镇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情况调查

高石镇共22个村,村民11846户。笔者对其中的10个村进行了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回收1489份。统计得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了解的占5.8%。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了解的占53.4%。对威远县制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条例了解的占78.4%。村民们对自己身边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解的较多,说明县、镇政策的宣传效果较明显。村民对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了解的越多,就越有助于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国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笔者也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生育证》领取程序,户口迁(调)出生育审核程序,办理生育证明审核程序,透环、换环等补救措施办理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程序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等作为整体内容,制作了相关问卷。共制作发放500份,回收500份。对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的知晓度为100%,办理《生育服务证》程序知晓度为100%,对于办理再生育审批和《生育证》领取程序的知晓度为78.9%,办理户口迁(调)出生育审核程序的知晓度为65.8%,办理生育证明审核程序的知晓度为100%,透环、换环等补救措施办理程序知晓度为的63.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程序知晓度的为89.7%,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的知晓度为93.6%。可见,村民对计划生育相关程序的了解情况较好。这样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还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村民们对计划生育办理程序的熟知和了解,亦可大大地节约政府工作人员的受理时间,提高计划生育的行政效率,同时有利于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

三、高石镇计划生育的现状分析

从高石镇最近两年来计划生育统计的数据来看,大体呈下降趋势,中间略有小的波动,计划生育率基本趋于稳定,最佳的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左右,同比去年呈现负增长。在孩次的构成上,一孩率达到了80%左右,符合国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二孩率在19%左右,同比去年呈现负增长。在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控制上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多孩率从近期看,基本为零。

高石镇的计划生育人数的波动比较明显,最多的达到了81,负的达到了-85。从孩次的构成来看,一孩人数基本保持增长的趋势,二孩人数有所波动,但波动的幅度并不大,多孩人数为负增长。

从实行计划生育调节来看,计划生育站的工作做得较好。村民们的自觉性也提高了,主要表现在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比较多。有突发情况的,她们也都到计划生育站实行了人工流产。但实行长效避孕手段的村民人数较少。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高石镇绝大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地了解了计划生育法的相关内容,村民超生、多生的现象在不断地减少,全镇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和超生现象。

四、高石镇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高石镇虽在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方面准备的比较充分,实施得也比较好,成效显著。但从镇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来看,全镇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知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普及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如采用长效避孕措施的人数极少,正常情况下已婚夫妻有了孩子,就应采取长效的避孕措施,以防止意外怀孕等带来的不便。但从一些统计数据来看,采用绝育或者皮下埋植的村民很少,特别是男性绝育为零,这说明部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不强。

2.没有充分利用宣传时间。现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在农村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的人(除在乡镇企业上班的工人)。在这些村民中,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基本上无生育能力。只有节假日时,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才会回流,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人数波动大。这说明,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时,考虑不充分,知识教育没有到位,对村民的思想教育还未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播放集体电影等形式,把复杂的规章制度、专业的术语、繁琐的办理流程等,通过媒体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画面,使村民们易于接收。

2.使用标语墙。在广大的农村,村民们居住比较分散,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在外出劳作。利用标语墙,可以让村民在外出劳作和回家途中看到计划生育宣传的相关内容,从而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

3.组建计划生育协会。在村民们赶集的时候,计划生育协会可以开展一些关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如给村民们发放宣传资料等;也可以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入村给村民们讲解一些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对育龄妇女,计生部门应下乡给她们送去相关的保健知识,主动为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

4.设立文化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每村可设立一个文化屋,有利于村民们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提升。文化屋应提供给村民一些涉及到村民身心健康和人口计生等方面的书籍。将文化屋建成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知识、政策的一个渠道。

5.开展知识讲座。在闲暇时,集中各村村民,请专业人员给他们讲解计划生育知识,让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法规政策,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人文关怀。基层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生育、补救措施和进行生殖健康服务的人文关怀,给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家庭发放一定的慰问金,给予参加生殖健康服务的育龄妇女发放生殖健康补助费等。

同时,对于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妇女,要给予免费服务并发放慰问金。

11.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十一

关于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为了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效果,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的知晓率,在全区营造出浓厚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按照省人口委“五有两活动”的工作要求,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改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宣传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巩固“国优”成果这一主线,以省人口委“创新提高年”和市人口委“抓典型建机制深化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宣传思路,丰富宣传形式,规范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提高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创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投入,强化阵地宣传。

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用坚持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树立典型、重点推进的思路,建成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宣传一条街等新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

载体,并真正体现出示范效应,发挥好国策宣传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五有”(在村、社区有综合的人口文化活动室,有群众性文化宣传队,有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宣传长廊等阵地,有个性化宣传服务队伍,有突出当地特色的宣传品牌)“两到户”(向群众免费制作发放宣传品,使“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普及到户,个性化特点的温馨宣传到户)活动,使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健康保健知识入户入脑入心。

二是要改进宣传的方式和手段。在建设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同时,可在村组主要路口及人群集中的地段,以大型宣传墙体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制作宣传墙时要力求经济实用,美观大方,保存时间久。每面宣传墙面积要求不少于4.5平方米,综合示范村要求制作3—5面,非示范村不少于2面。街道要在社区利用LED屏、公示栏、读报栏等设施积极开展宣传,营造出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环境。人口计生宣传墙体及喷绘广告的样式可参照区人口计生局下发的宣传版面设计样稿,乡镇、街道在制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版面(户外宣传版面必须要有“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内容)。

三是在宣传内容的选取上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不选用口号式、内容空洞的宣传文字。要针对育龄群众不同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用精练、准确的文字和漫画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各类优先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及标准、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服用叶酸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使群众全面细致地了解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以人为本,扎实开展入户宣传。

乡、村专干要认真落实入户访视“四项职责”,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针对不同育龄群众的文化层次、生育状况和心理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村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国策意识和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提高计生宣传教育实效性,使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对本人本家庭计生情况“一口清”,各项计生宣传品和服务袋户有率达到100%。规范户里的宣传资料,户里要有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袋,袋内要有生育节育、优惠政策、生殖保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内容的宣传品、《生育保健服务证》、节育证明和其它计生相关证件,不能装有与计划生育无关的物品。

(三)拓宽领域,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加强与市、区两级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联系和协作,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利用好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提高媒体宣传的工作力度,形成“大宣传”的工作格局,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要严格按照秦人口发【2009】

108号文件要求,每月上报稿件4篇以上,全年在省、市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3篇,《计生通讯》和区人口网全年发表稿件达到12篇以上,确保完成全年媒体宣传工作任务。

(四)增强互动,积极开展文艺宣传。

要改变原先自上而下,贯输式的宣传教育模式,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改变以往群众被动接受宣传教育的局面。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和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如文化活动、文艺活动、座谈活动、演讲活动、竞赛活动、咨询活动和评比活动等。在市、区两级综合示范村发动群众组建计生文艺宣传队伍,排练演出反映新型婚育观念的人口计生节目,利用农闲和农历传统节日开展演出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多样性、趣味性和群众性,吸引群众的广泛参与,使群众的婚育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形成。

三、总体要求

一要精于策划,善于总结。各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克服老一套、老面孔、老形式,追求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群众性,要坚持“四位一体”的宣传方式,突出大众传播,突出群众需求,在尊重人、爱护人、教育人的基础上,引导人们转变婚育观念。

二要提升质量,规范内容。规范宣传内容,紧贴人口计生热点和群众需求,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让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婚育新风尚进入千家万户。

三要树立典型,打造品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抓“精品”上下功夫,宜“精”不宜“多”,把市、区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成精品工程,打造出各自的宣传品牌。同时,注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典型评选活动和形象宣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2.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十二

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低:流动人口持证率低;两难:一是企业招聘的流动人口文化程度较低,情况复杂,难以管理。二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难以把握。三弱:一是基础工作薄弱。二是管理队伍薄弱,企业流动人口逐年增长速度较快,但是计生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且人员配置较少,工作队伍不健全,造成了管理不到位、服务跟不上;三是计划生育措施力度较弱,企业流动人口的受关注的程度往往不及正式员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好多过去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法探讨

1.领导重视是关键

多年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证明,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只要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就可以做好。先进的可以更先进,后进的可以变先进,整体工作会年年有发展、有提高。

(1)要抓好责任落实,健全管理网络。特别要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把计生管理与服务、监督与检查纳入到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加大奖惩力度。管理部门与其基层单位要重新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人口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

(2)管理措施到位。要专门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总结各阶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流动人口要重点关注,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2.调查研究是基础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本企业的特点,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来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只有进行深入的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发现问题,加大管理力度,并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也使我们在宣传、教育和服务时能做到更有针对性,从而使工作的效果更加显著。

3.宣传教育是手段

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宣传教育要先行。这始终是一条治本之策。要以育龄群众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帮助育龄人群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达到自我调节生育的目的。宣教工作是一门艺术,如何做到生动活性、入耳入脑、结合实际、持之以恒,需要计生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要有多样性、针对性、典型性、激励性。

4.综合治理是核心

(1)积极与流动人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使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2)要建立和健全工作网络,坚决杜绝人员不明,责任不清的现象。应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筑起一个人口信息新的工作平台,将所有的信息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整合,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各单位间要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不遗漏人员,不留死角。

(3)针对流动人口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大对育龄人员的重点管理,建立重点管理人员档案,掌握他们的生育状况、持证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4)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通过举行各种活动及家访等形式,增加计生干部和流动人口的接触机会。在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技术服务做孕情检查时,不断充实和完善孕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克服“单纯孕检”的倾向,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论引入孕检工作中,将孕检工作变成了以保健检查为主,同时融避孕节育健康咨询、发放药具、法规宣传和情感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她们多做一些检查项目。并及时和孕检医院联系,对没有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孕检人员,一定要查明原因,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漏检者补检。以患有各种妇科疾病的,要给予帮助指导,督促其到医院进行治疗。对意外妊娠者和超怀人员做到早发现、早督促采取补救措施,避免给她们带来更大的痛苦,有效地杜绝超计划生育的出现。

5.依法管理是根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制定了现行生育政策,规范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应承担责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需求也发生了大的变化。表现为对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参与权更加关注,对生育安全、生殖健康和生活质量有进一步的要求。要做好流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准则。一是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定规、合同管理、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实现由人治到法治、少数人忙到多数人管的转变,二是要在实施具体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依法切实保护重点人口的合法权益。

13.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口号 篇十三

高镇2011年半年人口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我镇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使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重视部署安排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坚持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分管计生具体抓、人口主任负责业务实施、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

镇政府专门制定《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镇2010人口计生宣教工作专项考核标准〉的通知》使人口计生宣教工作有依可循。

二、加强队伍建设

镇计生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工作分工及工作要求,明确 1

了1名兼职宣教干部,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确保经费投入

全年共镇、村两级共投入计生宣教经费1.5万余元,计生宣教经费人均1.08元,保证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狠抓宣教载体

继续巩固和扩大现有计生宣传阵地作用,积极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镇、村、组三级共有宣传专栏30个,其中单独建造15个,墙壁兼用14个,利用宣传专栏出计生专刊6期,镇、村共编写简报8期(其中:镇计生办、计生协和服务站简报4篇)。

五、开展多样化的宣教活动

1、利用年初的流动人口、返镇农民工集中宣传服务专项活动和迎“三八节”活动的时机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2、以培训促宣传。结合村组干部及群众的培训需求,认真制定了人口学校工作计划,对计生政策法规、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统计、计生协会、PIS系统操作、户况图标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培训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对各村计生分管领导、人口主任、育龄组长、微机管理员等共计16人进行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质服务、PIS统计、计生协会等相关内容的培训,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3、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人口计生宣教工作。一是坚持每月召

开计生例会,对全镇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并对下一月的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除特殊工作安排外,全年镇、村共召开计生例会12次;二是组织召开工作分析会、调度会,为各村相互交流学习搭建平台,达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4、以人口计生村务公开推进人口计生宣教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镇各村、组共建有计生村务公开栏12个,每季度对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发放,“三结合”帮扶,社抚费征收,计生奖励扶助兑现,独生子女证办理,违法生育,流动人口自治履约等计生村居进行公开,全镇共公开计生村务5次,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利于群众更好地行使对计生事务的监督权。

高镇人民政府

14.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 篇十四

一、如何理解“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我国是拥有超过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总人口仍处于惯性增长阶段,人口多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要清醒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中华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要看到,“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人口数量压力仍然巨大,人口素质提高更加迫切、分布问题更加突出,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我们要正确把握人口自身发展规律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抓住人口转变带来的重要机遇期,充分利用人口资源丰富、社会抚养比较低、人口流动迁移活跃的有利时机,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兼顾当前与长远,逐步完善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大力提高人口素质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目前共有残疾人口8296万,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出生缺陷所致。每年有80万-120

万的新发出生缺陷病例(其中有30万-40万为肉眼可见的出生缺陷婴儿),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

参照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国家人口计生委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即在宣传普及优生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开展健康促进,选择成熟的干预技术和方法,通过孕前、出生前的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根据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将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重点放在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即宣传倡导、知识普及、优生咨询、高危人群识别和筛查、健康促进,有能力的地方可以开展产前筛查。

三、出生缺陷发生的原因及危害

原因:

1、遗传因素。

2、环境因素。

3、营养因素。

危害:

1、死亡率大幅升高。据卫生部的资料,我国大城市出生缺陷已占婴儿死亡的1/5—1/4,减少人均期望寿命3.5岁。

2、出生缺陷是导致儿童和成人残疾的主要原因。

3、出生缺陷发生后给本人、家庭造成极大的不幸,带来极为沉重的社会和经济负担,将有碍于提高人口素质。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家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生育间隔期限制:

女方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

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申请再生育,必须亲自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女方近期一寸照一张。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提供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上述证件要求提供原件。

审核机关应当自其受理再生育申请之日起20日内,或收到下一级行政机关呈报的申请审批表之日起20日内,将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在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后,呈报给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下级行政机关呈报的申请审批表之日起三十日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五、奖励优惠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下列人员可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

民委员会或所以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具有本区户籍,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奖励,直至子女满十四周岁为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的奖励费每年应不低于100元,农村居民、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实际规定。

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企业职工(含六个月以上临时工、合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所在企业发给;个体工商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工商行政部门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对符合法律法规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双农独女父母,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前提下,可申领《双农独女优惠证》。未满16周岁的双农独女持《双农独女优惠证》,在各镇乡(街道)卫生院以及区人民医院就诊时,享受“一免六优”(免收普通挂号费;心电图,B超,血、尿、便三大常规检查,X光透视优惠30%)待遇。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子女未满14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农独女优

惠证》的,应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区、镇乡(街道)及村共同负担。

独生子女家庭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符合区、镇乡(街道)及村规定的补助条件的,可在按原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15%的补助资金。

独生子女在未成年时死亡,夫妻不再生育(包括无生育能力)和不再收养子女且生活困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补助。

五、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计划生育法》

三规:《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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