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建协议书

2024-11-08

危房改建协议书(10篇)

1.危房改建协议书 篇一

邻居危房改建协议

位于南湖风景区渔光居委会水库组居民张凤竹,在本组居民陈志勇三层私房有建于1985年的平房两栋,中间由张凤竹建于1992年的围墙相隔。现因张凤竹的平房已成危房,需改建成楼房,征得前邻居陈志勇(父母和兄嫂)全家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凤竹将全部宅基地范围内土方下挖至与楼区审计局院内平行,后建成地下车库,车库高度与张凤竹原宅基地一样(即与围墙基础等高)。

二、车库以上所建楼房阳台离围墙间距()米。

三、张凤竹在今后改建房屋过程中,陈志勇全家(包括父母兄嫂)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扰和干涉及投诉,举报有关部门。

四、如张凤竹在建房过程中如对陈志勇全家(父母和兄嫂)房屋有损坏,由张凤竹负责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申请危房改建报告 篇二

您们好!

我是。。。。。。。。。,目前我家共有6口人(其中:儿子一个,孙子两个),现有住房已经不能满足居住条件,郑重的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改造这一申请。

我家住房为老式的木结构瓦房和90年代初期搭建的砖混平房各一半。老式木瓦结构的一半住房乞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是父母遗留给我的,砖混平房房龄也有近30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xx年起,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适合居住,并时刻有倒塌的安全隐患。

我深信,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而我家的危房改造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恳请有关部门实地核查,让惠民政策如同“春风阳光”一样沐浴基层百姓。殷切期盼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解决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3.乡村危房改建实施措施 篇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协助农民提高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乡村危房的集中改造,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分期推进,重点解决困难户危房和危倒房问题。既要体现对收入低、生活困难农户的特殊照顾,又要兼顾对生活条件刚改善而又不宽裕农户的扶持。

2科学规划。结合村屯合并,科学制定乡村危房改造规划,实行整体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翻建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保证耕地面积不因危房的改造而减少。如果危房住户在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规划范围内的必需经乡(镇)政府批准在原所辖区域内另选宅基地新建,防止重复建设。危房改造要建新房,拆旧房,严禁一户多房现象发生。

3政府引导。实施中必需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4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有效的解决资金、建材、劳动力等不足问题。

5整合资源。要与新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移民搬迁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对扶持乡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合力推进乡村危房改造进程。

二、条件、规范和进度

(一)改造条件。申请改造的农户。并持有靖宇县乡村户口,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的危房住户。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由自己持户口、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低保证到所在居住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如两证丢失或已成为事实住房的农户,提交申请时需带村集体或乡(镇)政府证明)填写《 省农居危房摸底调查分户登记表》乡村危房平安鉴定演讲》经村委会评议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方可列入本年危房改造计划。

(二)建设规范。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外地居民激进居住习惯,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

(三)补贴规范。依照国家、省、市要求。对危房“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补助规范为5000元,对危房改造节能示范户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补助。

今后不再做重复性补助。此项补助为一次性补助。

(四)实施进度。年。今年改造补助600户,其中节能示范5户,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鉴于靖宇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县城城区总体规划,依照低保户、贫困户、分散“五保户”一般户的改造顺序进行。靖宇镇危房改造工程将暂不组织实施。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造乡村危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新乡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实事办好,依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靖宇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努力增加资金投入。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投资量大。为推动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开展,除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外,县政府决定通过地方配套、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包括新乡村建设资金、扶贫、救灾等资金)社会捐助、相关部门费用减免、包村部门资助、乡村信贷(包括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农民自筹等形式积极筹措资金,民政部门灾后重建资金、优抚资金也要向乡村危房改造工程倾斜,努力增加投入,切实保证资金需要。

(三)认真执行扶持政策。凡是列入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耕地的占一补一”免缴耕地开垦费,并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实施安居工程的乡(镇)有乡办林场的从限额中给每户解决一定的建房木材,没有乡办林场的由乡(镇)政府向县林业局申请,从采伐指标中解决建房木材,建房木材一律按成本价。鼓励农户使用新型墙体资料,为节省改造资金,可采取集中推销,发挥规模推销优势。

(四)积极开展对口帮扶。结合县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乡村建设包扶工作。增加危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建设。组织动员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健全群众互助、社会扶助、政府鼓励机制,充分发挥乡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劳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依照国家、省、市要求。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根据收入水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持和补助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全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乡村困难户危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危房改造选址的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建筑设计、规范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县农业和畜牧业局要结合新乡村建设,积极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工作;县林业局要提供在危房改造中涉及木材相关的优惠政策;县水利局负责研究危房改造安居工作和乡村饮水平安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危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县地税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县扶贫办要结合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争取资金,支持贫困村的危房改造工作;县科技局负责结合危房改造,做好农民地震平安技术服务工作;县残联要积极与建设部门配合做好乡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乡村危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危房改造中小额贷款政策;各乡(镇)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宣传发动、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各部门要简化审核、审批顺序,危房改造过程中。实行集中一条龙办公,提供绿色审批通道,积极采取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办制、部门现场办公的形式开展此项工作。

(六)加强督查。要做到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由农户自己申请,经村委会评议,并张榜公布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再提交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房屋建成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确定的补助规范给予资金补助,以确保安居工程公平、公开、公正。其次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 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安居工程的督促检查,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危房改造中,使农户借助政府的扶持和社会各界的帮扶,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生活条件。新闻媒体部门要大力宣传在开展危房改造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积极宣传在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用他先进事迹去影响、带动社会上更多具有爱心的人,支持参与乡村危房改造,全县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4.D级危房改建实施方案 篇四

努力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建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实施农村安居、康居、宜居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农房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2011年下半年,我乡利用半年时间,着力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农村D级危房改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改建危房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布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让群众满意。三是坚持改建在通达公路沿线,避免产生二级转运,降低施工成本的原则。按照县建委建设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户自己的意愿,确保改建的住房既安全、经济、实用、节地,又美观大方。四是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改建房屋统一按巴渝风貌建设风格建造,统筹协调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坚持结合新村建设,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成片推进新村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与土改工程、房屋复垦项目等统筹实施。六是坚持农户自选屋基、场平及基础以下片石由农户自行负责并运至建房处的原则。本着节约成本,减少国家负担,又能使危房户能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屋。七是坚持对于无财无力的危房农户,各村民委负责选屋基、场平及基础以下片石的原则。真正让家庭最贫困,房屋最危险的农户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

二、实施对象

2011年农村D级危房改建实施对象为年龄在50周岁以上,家庭人口不超过2人,几乎不再增加人口的农户。以五保孤寡老人,无建房经济能力,房屋危及居住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房居住的农户为主。

三、目标任务

2011年全乡完成25户D级危房改建任务,具体计划分配为石化、青灵、清河三个贫困村各3户,其余各村2户,另有2户按各村实际需要分配。

四、建设要求

农村D级危房改建既要满足基本的居住功能,又要确保安全,保证质量,并参照《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2010版)建设。

五、工作步骤

(一)、申请。符合农村D级危房改建条件的家庭,有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D级危房改建申请表》,并提供户籍,对于不会写字的特殊农户,村委会可按其口头申请代为填写。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评议,议定是否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以书面形式上报乡政府。(并把危房户有关资料,公示的照片,评议结果同时上报)。

(三)、审核。乡政府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县建委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乡政府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县建委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乡政府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验收。农村D级危房改建项目竣工后,各村委会向乡建管办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在收集各村验收申请后以政府文件形式向县建委申请验收。

(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乡建管办要建立健全农村 D级危房改建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户主申请书、危房鉴定表、住房情况调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薄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D级危房改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两名副乡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财政所、建管办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建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建工程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搞好政策衔接。农村D级危房改建工作实行定点包片负责制,即驻片组长和驻村干部定点联系各村,各村建设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从选危房改建户到建设直至到竣工验收负责到底,对建筑材料、施工、安全等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绘出新建房平面图和前立面图,对建房改造中、改造后进行拍照,整理其他资料装档案保存。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完善上门调查核实制度。乡、村两级在审核、评议时都必须上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的意见。二是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要成立由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评议机构,所有资助对象都必须评议评审机构集体评议评审,必要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乡审核情况和县建委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村务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D级危房改建政策,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尽快落实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抓紧制定农村D几危房改建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二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三是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建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

5.危房协议书 篇五

乙 方:

第三方:

根据《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经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乙方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第三方为项目落实责任方。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在20xx年12月10日前修建完毕并保证验收合格。20xx年8月31日前必须动工,逾期不动工兴建的,甲方有权予以调整。

二、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付款,即基础完工查验后付建房补助资金的20%;主体完工查验后付建房补助资金的70%;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建房补助资金。

三、乙方建房必须量力而行,按照上级规定的建房面积修建,因超面积修建而拖延工期,影响工程验收合格,建房补助资金按规定未付部分不予拨付。

四、第三方协助建房对象调整好宅基地,把好建筑质量关,协调好施工环境,协助甲方抓好施工进度,出示付款证明。因工作不到位影响上级验收合格的,年底甲方扣除转移支付中的村级办公经费的30%,乡镇包户干部在年底福利补助中予以惩罚,个人不参加当年乡镇评先评优。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第三方各执一份,上报县民政局一份。

甲方:

乙方:

第三方:

6.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篇六

甲方(施工队): 乙方(农 户): 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为确保惠民工程发挥真正的作用。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一、施工时间。甲方保证在当年的5月至11月底进场建设并完成。

二、完工验收。房屋主体结构完整、外墙装饰完工、安装门窗、拆除外脚手架,平整场地,悬挂标识牌并拍照片。

三、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可以直接参与到甲方施工过程中,对甲方建设的房屋质量以及安全问题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并提出异议

四、建房对象。建房对象必须是经过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调查核实,县委改办批准的危房农户。

五、异地重建户必须拆旧还基,施工队必须在新房完工后拆除旧房,保证一户一宅。

六、甲方在拆原址和异地重建房是应注意安全,不的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后果自负。

七、建房面积。建房面积是60平方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县委改办、施工队、建房户各持一份,签字生肖,具有法律效应。

7.危房改造建设协议书 篇七

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协议书

甲方(贫困户): 乙方(施工方): 丙方(村委会):

按照《XX县2017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愿申请、村委会调查评议公示,街道办审查、签定等级、公示、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甲方为2017年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顺利、安全及时地完成甲方的危房改造工作,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改造建设内容:

1、经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审批,甲方房屋危险等级为级。

2、按照XX市C级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技术导则和XX县贫困户危房改造方案图,结合当地实际和甲方意愿,改造的主要内容为:。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危旧房改造时,新建或改造必须建在原有宅基地处或新审批宅基地处,不得随意乱改乱建;使用建设队伍必须有相关的资质证书,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要在规定期限内完工,在工程竣工后必须接受丙方及上级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

2、乙方必须有建筑资质或经培训合格建筑工匠,严格按照建设的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独立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等;施工完成后,应负责相应的质量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避免危房改造后又出现危房。

3、丙方要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甲乙双方改造有关事宜;工程竣工时,要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及时上报街道办进行验收。

三、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按县上下达给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改造建设。C级每户不超10000元(壹万圆);D级每户不低于20000元(贰万圆)。各项改造内容的单价按现在市场行情据实结算。经甲方同意,如果改造工程的实际造价超出县上下达给贫困户的改造资金,超出部分由贫困户自己负责。

2、本改造工程补助限额之内由乙方全额垫资建设,改造实施完相关的建设内容,并经村、街道办、县验收合格,确定补助金额后,甲方自愿选择以下支付方式之一:①在补助资金到帐后,即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否则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0%支付滞纳金,且不超过二十日,违者乙方将按法律程序予以追收。

②补助资金到帐后,由丙方协助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乙方。经协商甲方自愿采取支付方式(签章)。

四、该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街道办留存一份备查。三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丙方代表(签章):

8.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篇八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镇(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和改善我区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部安全问题,甲乙双方根据《**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按相关文件的救助标准,乙方将甲方正式列入危房改造任务。

二、乙方位于        乡(镇)      村(居)      屯房屋经鉴定属    级危房,甲方支持乙方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乙方将在       乡(镇)         村(居)      屯,计划(新建、修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土木、砖木、砖混)       间,甲方拨付乙方重建资金              元(大写               元),作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补助资金乙方必须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如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如资金不足而停工、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甲方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甲方不但不予理睬而且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四、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建房质量安全规范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乙方必须在月底前全面完工,延期甲方将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六、其它事项无异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9.房屋改建协议书 篇九

乙方:

为明确合法履行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商定,在双方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概况

1、甲方现有一旧房座落在华容县城关镇**岭,现将拆除新建;

2、甲乙双方商定,决定以拆旧新建的方式给乙方承建。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将现有住房长_____米,宽____米,总面积为_____平方,无条件拆除,乙方在房屋建设完成后还原甲方房屋面积______平方,具体楼层为_____楼。

2、乙方负责建设部门所有的相关建设手续及费用,包括甲方房产证、土地证费用。

三、甲方责任

甲方在旧房拆除新建中,及时提供现有的房产证、土地证及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改建期限年___月____日时间内将新房交付甲方使用。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的规章进行施工,如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监证方壹份,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望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10.危房改建协议书 篇十

改建管理试行办法

(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解决黄冈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个人住房D级危房的居住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黄政发[2013]15号)、《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市区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区域违法抢建行为的通告》(黄政发[2013]19号)和《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见》(黄政发[2014]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黄冈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使用集体土地或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住宅用地)并经过D级危房认定的房屋改建。除此之外,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个人住房。

下列情况不适用本办法:

(一)白潭湖片区范围(106国道以南、江北一级公路以西、南湖路以北、三台河以东);

(二)城市规划区非居住用地、遗爱湖公园控制区域、赤壁风景区控制区域、已纳入“棚改”范围内的区域;

(三)已有自建住宅、已购买商品房住

宅或已有安置性住房的城中村(居)民;

(四)已批准规划安置小区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第三条 市国土部门负责危房改建用地审查,市规划部门负责规划审批认定,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收储,区住建部门负责建设行政许可、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负责资格核实。

二 审批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个人D级危房改建申请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D级房屋安全鉴定书;

(二)房屋权属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

(四)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区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和初审意见。

第五条 D级危房按“原址、原高度、原面积、原房主”的原则进行维修或改建。

第六条 D级危房改建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的住建部门对D级危房户的改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D级危房户的改建需满足下列条件:

(1)现有合法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2)实际居住在本条第一款住房内的

人员,以实有户籍且共同居住的人口数为核准对象,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0平方米;

(3)D级危房改建由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个人采取联保负责制,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统一申报,区级统筹,确保改建后不增加改建面积。但符合本条第二款的,可按单户不大于300平方米进行改建;

(4)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对原始资料进行了调查审核并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后统一向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申请报建。

(二)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及时组织对核准上报的危房户逐户进行踏勘、审验,召开由规划、住建、国土、土地储备、城管、房产等部门参加的联席审批会议。

(三)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的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前期资料,按照规划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辖区规划分局进行规划审查,提出可行性建设方案及规划要求,包括范围红线、层数、高度、市政设施、建筑风格等,由黄冈市规划局统一核发《D级危房改建规划认定书》。对批准后的D级危房改建户由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的住建部门会同社区(村)与危房改建户签订危房改建三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处罚。

三 监督和建设管理

第七条 严格按审批放线施工。批后监管由所在区、社区(村)、街道办事处会同规划、城管部门共同执行。

第八条 严格控制改建工程建设期限。自规划批准认定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竣工,超过时限则规划批准自动失效。

第九条 D级危房改建的审批档案由区级城建部门负责存档,并抄送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四 货币化安置

第十条 属D级危房但不在可申请改建范围内的,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所有D级危房户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

第十一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D级危房户自愿放弃建设房屋,依据有关政策收回土地后,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保障房安置。

第十三条

选择货币化安置的D级危房户,由所在社区(村)负责土地有偿收回的基础性工作,报区级政府批准,储备后统筹安排。D级危房的货币补偿款作为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补偿金由市城投公司直接拨付。

五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D级危房改建管理应严格监督,对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与危房等级不相符的鉴定报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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