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4-10-15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8篇)

1.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一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他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预防或最大程度的减轻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带来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银行业的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1.2.2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密。

1.2.3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1.2.4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展开处置,各部门、各机构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我县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或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银行事件。具体包括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银行业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银行业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县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上高监管办事处(以下简称银监办)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监办领导小组),组长由银监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银监办3位员工组成。

2.1.2 银监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在银监办办公室(县人民银行办公大楼四楼)。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需要确定相关人员,承担情报信息、新闻报道、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等职能。

2.2 职责

2.2.1 银监办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

(5)负责处置工作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2.2.2 银监办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各成员在银监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应急工作事务,并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完成银监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3 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银行业突发事件预案的拟定、修改和报送工作。

(2)接收、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

(3)银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建立和维护,预警指标的设定和调整。

(4)收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

(5)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培训和演练。

(6)完成银监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4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其内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因清偿性、流动性以及灾难性等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一起报送银监办备案。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制度

银监办应对本系统内存在的隐患和暴露的各类安全问题,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并加强跟踪、监测;建立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银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设置风险预警线,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中介机构审计及其他渠道所获信息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3.2 预警系统建设

银行业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建设旨在通过监测相关变量和指标,使用设定的警戒线和参考发生概率来判断预警事件的类别,从而为有关机构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或处置措施提供技术支持。预警系统内容主要包括:

3.2.1 监测变量,即需要考察的变量的范围,以及可能会引发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因素。

3.2.2 指标菜单,即反映被监测对象风险程度的各类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3.2.3 警戒线,既需要引起监管部门警惕的数值。

3.2.4 发生概率,包括不同类别的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单一银行业突发事件在某种环境下发生的概率。

3.3 预警信息处理

3.3.1 银监办要加强对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银行业稳定的银行业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分局。

3.3.2 银监办要加强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吸取有关建议和意见,改进预防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等级界定

4.1 界定原则

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断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理。

4.2 等级划分

银行业发生的,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机构、非法开办银行业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系统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市),有可能影响全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属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市、州、盟),有可能影响全省(区、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属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旗),有可能影响全地区(市、州、盟)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属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5.1.1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即启动本机构应急预案自救,同时上报县银监办;县银监办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上级机构,配合上级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 信息报告

5.2.1 信息报告的基本原则

(1)及时性:最先获悉银行业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或机构。

(2)准确性: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规范性:报告内容要规范。

5.2.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所涉及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

(2)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

(3)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4)其他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5.2.3 信息报告的一般程序

(1)发生银行业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生的机构应立即向其上一级机构、县银监办和县人民银行报告,同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公安局。

(2)银监办应在接到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情况后迅速电话报告宜春银监分局,并于当天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进入紧急应对状态。

(3)银监办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后,应迅速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人民银行。

5.2.4 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

(1)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机构应在2小时内向县银监办报告;县银监办应在2小时内向宜春银监分局报告。

(2)发生Ⅲ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机构应在4小时内向县银监办报告;县银监办应及时向宜春银监分局报告。

5.2.5 信息通报的要求

县银监办与县政府、县人民银行及县公安局保持信息沟通。

5.3 处置措施

5.3.1 银行业金融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立即根据其内部有关应急处置的制度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处理,包括采取行内调集、股东援助以及同业拆借等紧急资金调配措施。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县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县银监办、县人民银行及县政府报告。

5.3.2 县银监办

县银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与县政府、公安局、宣传部等机构取得联系;同时银监办在县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县银监办应根据本预案规定上报有关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4 新闻报道

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和实际需要,县银监办可适当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或通过有关媒体对突发事件进行适当报道,以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后期处置

6.1 后续工作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银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银行业和受波及地区社会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

同时,银监办应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密切关注银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监测变量,严防突发事件出现反复。

6.2 责任追究及处罚

6.2.1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对事件的原因及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调查结果,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甚至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

6.2.2 银监办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3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预先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未及时向银监办报告的,银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采取以下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6.3 评估与总结

6.3.1 银监办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对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将书面报告上报宜春银监分局,并根据总结,修改完善本预案。

6.3.2 银监办应针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修改或完善监管措施、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并提出完善相关法规建议,对工作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

6.4 奖励与表彰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贡献巨大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与表彰。

应急保障

7.1 通讯保障

7.1.1 银监办应与人民银行保持必要联系,并建立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

7.1.2 银监办应确保与事件发生地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

7.1.3 银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与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7.1.4 所有通讯及信息共享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7.2 文电运转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畅通,不得延误。

7.3 技术保障

7.3.1 各有关机构和部门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7.3.2 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7.3.3 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的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7.3.4 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7.4 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附则

8.1 本预案由银监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二

1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环境突发事件表现为污染物质多样性、事故潜发性与随机性、范围广泛性、程度严重性和处理艰巨性等一系列特征[6],处理技术和工程难度大,还需要响应迅速。加之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朝多样化和扩大化趋势发展,引发了巨大的民生问题,暴露了我国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机制上的诸多不足( 表1) 。因此,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新形势下处置环境污染事件的体制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发挥应急管理、应急监测、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4 支应急保障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综合防范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而基础的工作。

2 环境应急预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部分企业只是将编制应急预案看作是备案需求,没有充分认识到应急预案在处置环境突发事件中发挥的功能。笔者根据长期应急工作的实践经验,就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旨在通过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切实加强事件预防、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能力,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水平。

2. 1 实用性不强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该密切结合企业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其环境敏感点等特征,旨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在笔者所接触到的应急预案编制中,部分单位尚未认识到应急预案在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和风险防范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仅把应急预案编制看作是完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为了得到备案审批表而编制应急预案,导致内容胡乱拼凑、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够、衔接性不强,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存在找不到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不能发挥指导作用等突出问题。由于应急预案的适用性不强,导致处置效率大大降低,未达到及时防范环境风险、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目的,也失去了应急预案的存在价值。

2. 2 风险源识别不完全

环境风险源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源头,环境风险源的识别是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准确识别风险源才能编制出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9],进而为事故处置提供依据。部分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对风险源识别不完全,一是对风险源的判断不准确,存在漏判、误判等情形; 二是害怕暴露自身的风险源环节,存在含糊其辞、轻描淡写等问题,导致应急预案重领导机构、组织机构建设,轻事件预防和处置; 三是部分污染源单位将环境安全等同于生产安全,且重视生产安全而轻视环境安全。如上过程导致所编制的应急预案不能在实践工作中很好地发挥指导作用。这一情形突出地表现在化工企业,该类单位在风险源识别时,仅针对主要工艺过程,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废料与废渣堆场等环境风险源缺乏辨识、识别。在语言描述上,原则性语句多、可操作性语句少。

2. 3 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不清

多数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主要是考虑厂区或保护区内的环境风险及环境保护目标,未能全面掌握厂区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未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防护距离进行环境保护目标识别。因而在编制应急预案时,仅考虑“围墙内”存在的潜在环境危险,未将厂区环境与外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缺乏联动性和整体性。同时,对外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未加以全面考虑,导致存在环境保护目标不清、数量不详、位置不准,防范措施不能完全覆盖到位等缺陷。

2. 4 缺乏应急监测措施

多数企业缺乏应急监测能力,不能对排放的污染物实施自行监测,或者监测的指标较少。突出表现在重视工况监测而轻视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监测,且主要污染物指标不能监测。部分企业虽然具备自行监测能力,但由于日常工作中未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监测,仪器设备缺乏养护、调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 或因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有限,难以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提不出具体指导意见。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部分企业不能在第一时间对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加之县级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监测能力有限,所以应急监测工作多由地( 市) 级环境监测部门承担,使信息报送、安全防护等工作难以及时跟进。

2. 5 缺乏应急物资储备明细

大多数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缺乏应急物资明细,或者表述极其笼统,如手套、防护衣等,而且缺少处置所需化学物品方面的储备。多数企业也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或者企业风险防范的需求储备应急物资,部分企业连最简单的物资都较为匮乏,难以在第一时间从源头上控制环境风险。导致事故发生后没有足够的应急物资,还需要从各地调度应急救援物资,这直接影响了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的时效性。尤其是应急救援所需的特种设备、重点物资无安排,缺乏事先部署和监督落实[10]。

3 提高应急预案有效性的对策措施

本文在分析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应急预案的相应对策措施,以期为环保和相关技术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提供参考,同时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1 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和较强的针对性,不能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措施和方案,这既对企业日常管理不利,也难以在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达不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的目的。只有措施得当、到位,才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目前,应急预案编制时主要针对主体工艺,对全部工艺流程缺乏深入分析,导致预案的针对不够全面。只有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才能够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为此,应急预案应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与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附则等内容[11],使其内容上具有完整性、措施上具有可操作性、处置方法上具有针对性。

3. 2 全面识别风险源,注意与周围环保目标的关系

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全面识别环境风险源,包括风险源的位置、数量,与厂区主要建筑的关系,与厂区外敏感建筑的关系等。编制应急预案时,不能仅针对企业“围墙内”的风险源进行识别,应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诸如饮用水源、人群等的关系,保证事件发生时能够对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进行有效保护、防护,避免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在生产工艺、原辅料储运、污染末端治理、厂区功能分区等现场调查基础上,识别重大危险源[12],并补充敏感区描述、应急疏散方案、应急信息公开等关键内容[13]。

3. 3 加强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

企业应具备快速监测的能力,平常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使仪器设备处于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 同时应加强相关业务技能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监测仪器和分析监测数据。快速监测是掌握污染物瞬时排放浓度的一种监测方法,可以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进行快速预判,并据此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防护距离。同时,对应急监测、应急保障工作要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不能因此影响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应急监测的基本特征见表2。

3. 4 列出应急物资储备明细

应急物资是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的重要物质条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良好,为应急事件处置提供了基础保障条件,因而足够的应急物资是防范环境风险发生的关键步骤之一。若应急救援物资与处置需求不相匹配,就难以支持应急处置工作,不能实现及时、到位处置。因而,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详细计算并列出应急物资,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保证足够的实物储备( 表3) ,确保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得到控制。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与当地应急预案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度机制。

此外,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等相衔接,不能成为一个孤立的部分,否则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 还要定期开展培训、演练等工作,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完善应急预案[15],使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作用,把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4 结论与讨论

应急预案的编制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在预案编制过程中主要存在实用性不强、风险源识别不全面、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不清、应急监测措施不详和应急物质储备与处置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应在措施和方案上达到可操作性、全面识别厂区内和厂区外的风险源、建立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机制、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等,实现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应急预案制度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水平的重要保障,它是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有力支撑,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不能仅成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需求。应急预案在内容上,应全面涵盖预警监测、应急保障、应急评估与防范、应急处置技术储备和应急信息通报等方面,使其内容完整、体系全面、衔接到位。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在充分了解生产工艺、环境现状及环境风险源全面识别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库并定期开展演练,检验预案的适用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以后,并非一成不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补充,不断丰富和完善其内容。当前,环境应急制度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并开展应急队伍的技能培训[16],是一种可行有效的方法。

摘要:当前,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主要存在实用性不强、风险源识别不完整、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不清楚、应急监测措施不详和应急物资储备与处置需求不匹配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因而完善应急预案在预防、预警和处置中的作用非常迫切。为此笔者根据多年实践经验,从应急预案的系统性出发,提出应在措施和方案上达到可操作性、全面识别厂区内和厂区外的环境风险源、建立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机制、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等对策。探讨应急预案的编制,旨在提高其有效性和实用性,满足应急处理及时性的需求。

3.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三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响应问题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紧急事件。高校突发事件也就是发生在或涉及高等学校校园内部的突发事件。根据高校突发事件的概念,社会关注程度、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发生频率,综合考虑,高校突发事件可以从宏观上分为:高校突发环境公共事件,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人身伤害、死亡事件以及突发治安、刑事案件。

一、不同类型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响应问题研究思路

对于不同类型高校稳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响应问题的研究,技术性方法很多,我们着重从“程序”合理、合法性和“实体内容”适用、可操作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因为“程序”的合理、合法是对“实体内容”适用、可操作性的重要保证。所以对于每一类型的突发事件,我们将依据特定的程序,充实丰富实体内容,从而保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影响范围广,处置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的问题

1.高校突发环境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水污染事件、有毒有害气泄漏事件、实验室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事件

由于该类事件影响范围广,危害性强,危害后果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广延性,处置的技术性要求比较高。所以高校突发环境公共事件启动、响应问题,除做到以上谈及的六点要求外,还要做到:控制污染继续发展是前提,救治伤者是重点,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是根本。所以应急预案启动、响应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封锁污染区域,紧急疏散无关人员,禁止人员靠近。目的是控制污染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在划定“封锁区域时”要以初步认定的“污染源”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二是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并将接触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救治。救治“密切接触人员”时,要按照“120”急救人员的要求,全力做好协助工作。三是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勘察现场,确认或重新划定突发事件发生区域。保证突发事件控制、处置的有效性。四是向国家主管机关或职能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

2.突发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卫生事件,群体性政治事件,群体性伤亡事件

由于该类事件具有人员多、规模大,集中爆发的特点。常伴有人员伤、亡和财物受损的情况发生。所以处置该类突发事件,要遵循“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宜分散不宜聚集”的处置原则。一是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拨打报警电话“110”。救治受伤人员,做好聚集人员劝导和现场警戒工作,目的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新的伤亡发生。二是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事件组织形式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并向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三是依据高校突发事件社会影响由发生区域或核心向周边跳跃性、不连续性发展的特点,掐断其与外界横向和纵向的联系。具体为掐断其与社会人员的联系;掐断其与周边高校的联系、呼应;掐断高校内部院系之间的联系、呼应。目的是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将事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四是掌握突发事件发生的核心问题、核心人物,以所属学院为单位,以思想政治辅导员为主力队伍,突出抓好对不明真相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可视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对带头闹事的违法人员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五是在处置过程中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和证据,为事件的进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六是查清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进行专业评估。

3.高校突发自然灾害事故,主要包括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火灾、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由于该类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的特点,所以处理该类事件要遵循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救助伤者,寻求专业技术救援和做好伤者的心理辅助治疗的原则。一是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或火警电话“119”。报告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概略范围(面积)、灾害程度等。二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害的基本情况。初步划定灾害范围和区域,对灾害进展情况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实施动态的监测,对灾害区域实施警戒。三是协助医疗机构救治伤者,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行政机关报告。四是正确评估灾害影响的程度和救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需要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介入处置的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的问题

这一大类的事件包括突发人身伤害、死亡事件;突发治安、刑事案件。这类事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意外事件,不具有行政违法性或刑事犯罪性,不需要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的事件。比如说意外死亡事件(猝死等)、疾病死亡事件等。另一部分属于具有行政违法性或刑事犯罪性的案件,需要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案件。无论是以上哪一部分事件(案件),其处置程序都应该是一样的。在处置以上两类事件时,重点关注程序的合理、合法性问题。尤其是第一部分“意外事件”的处置,程序的合法性至关重要。高校的许多“信访”或“缠访”事件大多数是由于程序的合理、合法性被忽略导致的。一是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积极协助医护人员救助伤者。二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或案件的基本情况,保护好事件或案件现场,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对事件或案件现场进行勘查;对当事人或知情人展开调查。三是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家属或近亲属,讲明事件或案件的基本情况。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勘查现场,展开外围调查工作;五是由公安机关认定事件性质,并由公安机关向相关学生家属通报事件性质,家属若有疑问可直接向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六是事件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案件,即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参考文献:

[1]王强.试论高校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

[2]黄嫆.浅谈新形势下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设[J].课程教育研究,2012.

[3]朱维林.浅议高校突发事件防控与思想政治教育[J].科技信息,2011.

作者简介:任恩岐,男,1979年生,汉族,陕西渭南人。工作单位:西安科技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高校稳定安全。

4.某银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篇四

为应对市政电网的检修停电和突然停电,保证分行营业网点的业务及营业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传输的中断和丢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发生停电时,事发分行行长为停电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各相关部门处理停电情况应任务明确,相互配合,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防止业务和营业中断。

二、组织指挥

针对突发停电,分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决策有关事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分行办公室负责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安排人员对供电设施的日常检修和应急处理;负责发电机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养和及时配送;保障支行通讯线路的顺畅。

2、营业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业务处理和客户服务工作。

四、处置方法

(一)、网点停电时:

1、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迅速做好正常营业的应急措施。

2、办公室或其他指定负责人要迅速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并视情况向总行信息技术部、行政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派人检查网点UPS电源,关闭除营业室和监控室以外的其他电源,保障营业和安保的正常用电,必要的时候减少营业窗口。

3、突发停电后,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提出发电机使用申请,同时清理发电机摆放位置、发电电缆铺设通道。发电机工作时,会产生噪音、废气并释放一定热量,应确保合适的位置摆放,并协调保安人员,配合发电机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做好发电现场的设备及电缆的保护工作。

4、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停电时,经办员要在来电后第一时间内查询该笔业务是否成功,防止重复入账。

5、如停电时间超过一天,办公室负责人或其他制定负责人需联系场地解决发电机夜间存放问题,并加强夜间安保措施。

5、营业厅内组织人员做好客户引导、解释和安抚工作。

6、停电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缩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需报总行相关部门批示,并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办公室接到停电通知后:

1、根据网点描述停电原因等,快速响应,安排人员协助网点及时准确弄清停电原因;

2、网点自身原因造成停电的,快速抢修,及时安排专业的维修人员抢修电路故障,恢复正常营业;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网点停电的,指定负责人应督促他方快速维修电路故障并监督施工质量,恢复网点正常营业。若他方维修不积极导致损失,由网点相关负责人测算损失,分行办公室协助事故网点追索赔偿;

(三)分行保卫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

1、迅速查看停业网点要害岗位监控录像,图像和声音是否清晰;联系报警服务公司确保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2、停电期间加强网点安全防范;如遇夜间停电,加强网点巡查,确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值勤,保证网点安全。

3、因停电无法正常营业时,保干部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防止挤兑、盗抢等趁火打劫的事件发生。

(四)分行营业部接到事发网点通知后:

1、迅速了解停电的原因和恢复供电的时间;

2、要求柜台关闭非必须开启的业务机器,减少供电负荷;

3、了解柜台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4、指导柜台处理紧急业务;

五、预防性措施

1、保证应急发电机摆放位置正确,发电机电缆铺设通路正常。

2、各营业网点确保报警电话的通讯畅通。

3、新装修网点应预留市电发电机接口,保障停电期间营业正常照明。

4、定期检查UPS电源、电池的使用情况,始终保证UPS能为市电断电后继续提供正常且有效的保护。

5.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XX银行突发性支付 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XX银行改革方式试点方案的 通知》(国发〔20xx〕XX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是指XX银行突然发生的非 正常大量提取存款,进而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

第三条处置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遵循如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沙洋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 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 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 风险,做到责任明确,依法处置。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突发性支付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釆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的扩散和 蔓延。

(三)防化结合,重在防范。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 的监测,督促XX银行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努力改善经营状况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应对 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沙洋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沙洋XX银行 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 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县银监部门、县农 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联社)、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 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由县人行主要负 责同志任主任,县银监部门、信用联社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 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XX银行突发性 支付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 公室,作为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辖区 内XX银行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并按 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六条县政府在组织处置辖区XX银行支付风险过程中,要积极帮助发生支付性风险的信用联社组织存款、清收不良贷 款、给予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和扶持,协调有关债权人延期追偿 债务,使信用联社提高支付能力,改善经营状况。同时,组织有 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七条信用联社负责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救助资金的调 度工作,组织风险自救,并在风险自救、系统内资金救助仍不能 化解支付风险时,按规定程序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或 发放紧急再贷款支持。

第八条县银监部门负责信用联社支付风险的监测,向当地 政府提供监管数据及有关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向信用联社提 出风险预警,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指导督促信用联社认真落实 各项处置、化解风险的措施。

第九条县人民银行在参考风险监测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履 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按规定批准信用联社动用存款准备金或发 放紧急再贷款,并在现金供应等方面向信用联社提供便利。

第十条公、检、法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密切关注社 会动态,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类破 坏金融秩序行为,依法对经济金融犯罪进行司法处置;打击逃废 债行为,帮助信用联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提高信用联社的支付 能力。

第三章突发性支付风险监测和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沙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辖内 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不同风险起因,明确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程序,明确参与化解风险各方的具体职 责和要求。

第十二条县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应按职责建立 XX银行支付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对辖区内XX银行的支付状况 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动态,定期、不定期组 织开展风险普查,及时掌握风险底数,对支付风险做到早发观、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第十三条对以下可能引发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的信 息,信用联社及其各基层社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

(一)已发生的或可能波及到本辖区的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二)已发生或可能波及到本辖区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三)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四)新闻媒体对XX银行的片面报道;

(五)XX银行撤并及发生被抢被盗案件,高级管理人员犯 罪、潜逃及意外死亡;

(六)其他金融机构已发生挤兑或停付、限付;(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被取缔;(八)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第十四条信用联社要制定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办法,及时 化解所辖XX银行支付风险。

第十五条对信用联社备付金比例低于3%,且同业净拆入 大于零或存款佘额出现异常下降时,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和监管部 门要重点监测,并督促信用联社建立按曰、按旬、按月测算资金 头寸制度。在必要时,县银监部门可根据XX银行支付风险状况, 派员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县监管部门应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 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银监发〔 2004〕1号)文件的要求,对信用联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支付风险。

第四章应急处置程序与工作措施

第十七条XX银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突发性支 付风险发生。

(一)大批储户围堵营业机构,要求提取存款;(二)因非信贷投放因素,存款备付金连续5天低于1%,且存款持续下滑;

(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率明显上升,连续数日超出该机构 正常提前支取率的2倍以上;

(四)短期内存款异常大幅下降,10日内存款余额下降3% 以上;

(五)存款大户集中清户或连续异常资金转移,导致出观较 大支付缺口;

(六)备付金严重不足,已不能进行正常的资金清算;

(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认为应进行应急处置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xx银行发生突发性风险后,信用联社要立即向

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和监管部门报告情况。每日营业终了后,向人 民银行沙洋支行和县监管部门报送《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情 况日报表》见(附件1),直至风险结束。

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和县监管部门接到专报后的4小时内上 报人民银行南平中心支行、三明市银监局,报表在次日起逐曰报

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 XX银行和联社增减专报内容和次数。

专报除按要求内容填写外,还要提供所有相关单位风险处置 的第一责任人的姓名,以及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手机等详 细联络方式。

对突发性支付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九条XX银行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时,应急处置领导 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启动处置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立 即实施处置预案,积极釆取措施,保证存款支付。

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人员构成及名单和联 络电话;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釆取的措施,应完成 的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应急处置预案应当 根据支付风险情况的变化的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进行修 改、补充。

第二十条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启动后,信用联社 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解措施。

(一)XX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履行工作职责。全体员工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安全保卫工 作。管理部门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分析了解全面情况,严格保 密工作,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有关风险情况。同时,注意发现造 谣惑众和其他犯罪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储户要做好宣 传解释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沙洋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协助维持秩

(二)信用联社要在上级XX银行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立即 启动行业互救方案,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县银监部门要组成由有 关领导带队的工作小组到现场,履行有关监管责任。在风险已蔓 延到其他地区,形成区域性风险时,要请求人民银行南平中心支 行、三明市银监局派人到现场参与处置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在处置风险过程中,当XX银行由于各种原因 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由人民银行沙洋支行、银监部门按照管理权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其上一级联社或信用合作管理 部门调整高管人员或限制其权利,暂停其工作,同时指定临时负 责人,或组成临时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风险处置工作。人民银行 沙洋支行、银监部门对XX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上决定的,要在决定后2日内报人民银行南平中心支行、三明市银监局备

第二十二条信用联社要积极釆取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 免风险扩散和蔓延。信用联社应暂时停止发放小额贷款以外的其 他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加大现金库存。同时,立即卖出持有的 国债或其他债券•,收回拆放同业资金和社员(股东)、理事(董 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关系人发放的贷款;对未到期的债权 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的及时收回债权本息。

做好与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妥善协商,并如实向债权人披露解 决支付风险的决心与措施,力求达成延期或分期支付的协议。

第二十三条在信用联社自救难以化解支付风险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给予信用联社资金救助:(一)协助调拨调剂资金

(二)XX银行的债券变现和央行特种存款的提取。

(三)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按规定批准其动用存款准备金;

(四)申请中央银行再贷款支持。

第二十四条县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信用联社进行帮 助和扶持。

(一)积极帮助信用联社组织存款,协调政府部门存入资金, 规定辖属部门和单位对在信用联社的存款除正常的支取外一律 不得提取,并协调做好稳定其他存款大户的工作;

(二)会同XX银行协调有关债权人延期追偿债务;

(三)通过组织手段加大对行政机关、事业干部个人逾期贷 款的清收力度;

(四)组织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严厉查处可能出现的破 坏性宣传行为,妥善处置可能引起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维护地方 社会秩序;

(五)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协助信用联社清收盘活不 良贷款,提高资产变现能力;

(六)控制舆论导向,做好宣传解释,防止新闻媒体对风险 机构进行不利报道,督促新闻媒体加强对XX银行的正面宣传。

第二十五条突发性支付风险发生后,人民银行按规定对信 用联社的现金供应做到随到随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对政府协 调到信用联社存款的单位及时开立账户,实行应急处理政策,待 支付风险平息后再进行规范;对信用联社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申 请和紧急再贷款申请,应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抓紧审核上报。

第二十六条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在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 过程中要及时掌握风险情况,主动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 救助责任;要切实加强监管,监督XX银行认真落实各项补救措 施,积极进行自救;监督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渠 道对客户进行误导宣传,维护当地金融秩序稳定;认真做好支付 风险的监测,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风险情况,并提出化解风险的 建议。

第二十七条建立支付曰(周)报制度。信用联社对支付风 险的发展情况、釆取的措施、收到的效果等,要以曰(周)报形 式向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日报是否改为周报或停报,应 听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意见,由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支 付风险的变化和化解风险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决定。

第五章化解风险成果的巩固

第二十八条突发性支付风险平息后,信用联社要加强经营

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大力组织存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巩固和扩大化解风险的成果。要积极组织资金,认真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 支农贷款的发放工作,把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与改善XX银行的形 象有机结合起来,巩固和提高XX银行的社会地位和信誉。

第二十九条县银监部门要加强对风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管、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尽快使机构恢复正常经营。对在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过程中没有正确履行化解风险职责的 高级管理人员,督促其上级管理部门予以调整。

第三十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信用联社各项优惠 政策和帮扶措施,帮助信用联社减少支出,降低资金成本,增加 收入,提高盈利能力,并进一步组织好对XX银行的正面宣传工

第三十一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突发性支付风险产生的 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认真 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XX银行风险的防 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处置突发性支付风险时,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由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一)没有及时发现引起突发性风险苗头,没有按要求制定 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部门和人员;

(二)不服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调度,或对突发性支 付风险防范处置不当、工作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

(三)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后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 告职责的部门和人员;

(四)故意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 报突发性支付风险情况,报告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导致错误信 息传递、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人员;

(五)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导致泄密、失密,并造成 支付风险加剧的部门和人员;

(六)没有及时釆取措施启动突发性支付风险行业互救方 案,导致互救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部门和人员;

(七)在风险处置中进行误导性宣传的金融机构,以及散布 虚假消息、恶意夸大风险、直接或间接参与挤提,造成风险蔓延 的金融系统员工;

(八)釆取恶意谣传、鼓动挤提等恶性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 突发性支付风险,或在支付风险期间散布虚假消息、扰乱社会秩 序而导致支付风险进一步恶化的单位和个人;

(九)因管理层软弱无力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突 发性支付风险的风险机构管理人员;

(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十一)应急处置小组认定应追究责任的其他有关行为。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沙洋XX银行突 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情况日报表 序号 主要措标 指标数据 1 各项抒款余额 2 短期T予款储W?子款 各项贷款余额 5 中长期贷款备付金总额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流动性负债净额拆入资金 拆出资金13 14 15

1、流动负债净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

2、拆入资金净额=拆入资金-拆出资金 拆入资金净额 准备金仔款

超额准备

6.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应急预案 篇六

为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暴发、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防止医院感染的继发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体系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务股、护理管理小组和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构成。

1、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院长。

2、感染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院长、相关科室主任。

3、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科室主任任、医务股、护理管理小组

及监测医生、监测护士组成。

(二)疫情报告控制程序

医院出现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或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控制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1、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

(1)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主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控制科室的指导下,及时组织主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2、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控制

(1)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控制部门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2)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3)报告程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页填写报告卡。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报告方式: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并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并和乙类传染并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报告卡。

7.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七

1 问题描述

X={X1,X2,…,Xm}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集合,其中,Xi为突发事件的第i个应急预案;Q={Q1,Q2,…,Qn}为突发事件的特征属性集,其中,Qj表示突发事件的第j个特征属性; W=(w1,w2,…,wn)T为突发事件的特征属性权重向量,其中,wj表示特征属性Qj的权重,0≤wj≤1,且满足j=1nwj=1; A=([aLij,aUij])m×n为特征属性值矩阵,其中,[aLij,aUij]表示预案Xi对应于特征属性Qj给出的区间数形式的特征属性值,0≤aLij<aUij; y=(y1,y2,…,yn)T为突发事件Y对应特征属性集Q的特征属性值向量,其中,yj表示突发事件Y发生后在特征属性Qj下的具体特征属性值。本文考虑突发事件的特征属性值yj给出实数、区间数、随机变量和模糊语言4种形式的信息:

(1) yj=yRj表示突发事件Y对应于特征属性Qj给出的实数形式的特征属性值;

(2) yj=[yLj,yUj]表示突发事件Y对应于特征属性Qj给出的区间数形式的特征属性值,其中,0≤yLj<yUj;

(3) yj=ξj表示突发事件Y对应于特征属性Qj给出的随机变量形式的特征属性值。zj为随机变量ξj的随机抽样结果,ξj的概率分布为

p(zj)={p1j,zj=[a1jL,a1jU]p2j,zj=[a2jL,a2jU]pmj,zj=[amjL,amjU](1)

其中,pij表示突发事件Y对应于特征属性Qj的特征属性值为zj=[aLij,aUij]的概率, 0≤pij≤1, 且满足

i=1mpij=1(4)yj=(yjL,yjΜ,yjU)

表示突发事件Y对应于特征属性Qj给出的模糊语言形式的特征属性值。例如,若关于特征属性“工作面坍塌程度”给出的信息为模糊语言“65%左右”,取上偏差和下偏差均为5%,则该信息用三角模糊数表示为(60%,65%,70%)。

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 针对上述特征属性具有混合形式信息的应急决策问题, 给出相应的应急预案选择方法。

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选择

假设设计应急预案时已经考虑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即突发事件的特征属性值yj介于应急预案的特征属值aij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间。首先,由于各特征属性的量纲可能不同,需要将应急预案Xi的特征属性值矩阵以及突发事件Y的特征属性值向量进行规范化。本文采用极差变换法[15,16]。下面以成本型属性为例说明具体方法。

A=([aLij,aUij])m×n规范化为矩阵B=([bLij,bUij])m×n,规范化的区间数形式的特征属性值bij=[bLij,bUij]由下式确定:

{bijL=max1km{akjU}-aijUmax1km{akjU}-min1km{akjL}bijU=max1km{akjU}-aijLmax1km{akjU}-min1km{akjL},Qjl(2)

设特征属性值向量y=(y1,y2,…,yn)T规范化为y˜=(y˜1,y˜2,,y˜n)Τ,具体方法如下。

(1) 当yj=yRj时,规范化的实数形式的特征属性值y˜j=y˜jR由下式确定:

y˜jR=max1km{akjU}-yjRmax1km{akjU}-min1km{akjL},Qjl(3)

(2) 当yj=[yLj,yUj]时,规范化的区间数形式的特征属性值y˜j=[y˜jL,y˜jU]由下式确定:

{y˜jL=max1km{akjU}-yjUmax1km{akjU}-min1km{akjL}y˜jU=max1km{akjU}-yjLmax1km{akjU}-min1km{akjL},Qjl(4)

(3) 当yj=(yLj,yMj,yUj)时,规范化的特征属性值y˜j=(y˜jL,y˜jΜ,y˜jU)由下式确定:

{y˜jL=max1km{akjU}-yjUmax1km{akjU}-min1km{akjL}y˜jΜ=max1km{akjU}-yjΜmax1km{akjU}-min1km{akjL}y˜jU=max1km{akjU}-yjLmax1km{akjU}-min1km{akjL},Qjl(5)

设偏差矩阵D=[dij]m×n,其中,dij表示突发事件Y与预案Xi在特征属性Qj下的偏差。首先,将特征属性分为两类:I型和N型,其中I型特征属性(如“井下被困人数”)要求提取出的最佳应急预案在该特征属性下的取值必须大于等于突发事件Y对应的特征属性值;N型特征属性(如“工作面坍塌程度”)则容许提取出的最佳应急预案在该特征属性下的取值大于、小于或等于突发事件Y对应的特征属性值。下面给出dij的计算方法。

考虑Qj为I型特征属性的情形:

(1) 当y˜j=y˜jR时,则

dij={y˜jR-bijU,bijU<y˜jR0,bijLy˜jRbijUΜ,bijL>y˜jR,i=1,2,,m(6)

(2) 当y˜j=[y˜jL,y˜jU]时,则

dij={(y˜jL-bijL)2+(y˜jU-bijU)22bijL+bijU2y˜jL+y˜jU2bijLy˜jL<y˜jUbijU0,bijLy˜jL<y˜jUbijUΜ,bijL+bijU2>y˜jL+y˜jU2bijLy˜jL<y˜jUbijUi=1,2,,m(7)

(3) 当y˜j=ξ˜j时,设随机变量ξ˜j的期望值为[eLj,eUj],其中

ejL=i=1mbijLpij(8a)ejU=i=1mbijUpij(8b)

此时,随机变量y˜j=ξ˜j和[bLij,bUij]的偏差dij可由[eLj,eUj]和[bLij,bUij]的偏差得到,计算方法同式(7)。

(4) 当y˜j=(y˜jL,y˜jΜ,y˜jU)时,则

dij={(y˜jL-bijL)2+(y˜jΜ-bijL)2+(y˜jΜ-bijU)2+(y˜jU-bijU)24,FG0GΗΜ,ΗΙ,i=1,2,,m(9)

其中, FG表示bijL+bijU2y˜jL+2y˜jΜ+y˜jU4且不存在bijLy˜jL<y˜jUbijUGΗ表示bijLy˜jL<y˜jUbijUΗΙ表示bijL+bijU2>y˜jL+2y˜jΜ+y˜jU4且不存在bijLy˜jL<y˜jUbijU.

考虑Qj为N型特征属性的情形:

(1) 若y˜j=y˜jR时,则

dij={bijL-y˜jR,bijL>y˜jR0,bijLy˜jRbijUy˜jR-bijU,bijU<y˜jR,i=1,2,,m(10)

(2) 若y˜j=[y˜jL,y˜jU]时,则

dij={0,bijLy˜jL<y˜jUbijU(y˜jL-bijL)2+(y˜jU-bijU)22i=1,2,,m(11)

(3) 当y˜j=ξ˜j时,偏差dij可由[eLj,eUj]和[bLij,bUij]的偏差得到,计算方法同式(11),其中,随机变量ξ˜j的期望值[eLj,eUj]由式(8a)和(8b)得到。

(4) 当y˜j=(y˜jL,y˜jΜ,y˜jU)时,则

dij={0,bijLy˜jL<y˜jUbijU(y˜jL-bijL)2+(y˜jΜ-bijL)2+(y˜jΜ-bijU)2+(y˜jU-bijU)24i=1,2,,m(12)

进一步,计算预案Xi与突发事件Y的综合偏差值Vi:

Vi=j=1nwjdij,i=1,2,,m(13)

最后,找出与突发事件综合偏差值最小的预案X*,并将其作为目标事件的匹配预案,X*对应的综合偏差值V*可由下式确定:

V*=min{Vi|i=1,2,,m}(14)

综上所述,下面给出应急预案选择的具体步骤:

步骤1: 根据式(2)~式(5),将矩阵A和向量y=(y1,y2,…,yn)T规范化。

步骤2: 根据式(6)~式(12),计算出突发事件Y与预案Xi对应特征属性Qj的偏差dij.

步骤3: 根据式(13),计算出方案Xi的综合偏差值Vi.

步骤4: 根据式(14),确定应急决策方案X*.

3 算例

X={X1,X2,X3,X4,X5,X6}为SX省A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对应的应急预案的集合。Q={Q1,Q2,Q3,Q4,Q5}为SX省A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对应的特征指标集,其中,Q1为井下被困人数;Q2为火灾影响程度,即火灾影响范围占全部作业区的百分比;Q3为通风系统破坏程度,即通风系统破坏部分占整个通风系统的百分比;Q4为工作面坍塌程度,即坍塌工作面的面积占全部作业面的百分比;Q5为二次爆炸危害级别。预案的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17]。

现发生的突发事件Y为SX省A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SX省A煤矿井下允许的最多同时作业人数为44人,经进一步核实,当班入井人员42人,事故发生后23人自行安全升井,19人被困井下,具体事故参数为:井下通风系统瘫痪比例为[70%,80%];工作面65%左右坍塌;竖井完好;风向,东风;风力,3级。由煤矿事故的相关管理部门给出的突发事件Y的特征指标所对应的权重向量为W=(0.25,0.20,0.20,0.15,0.20)T。突发事件Y的具体信息如表2所示[18]。

为有效应对此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可以比较该事故在各个指标Qj下的具体特征值与上面预案Xi的特征指标值的偏差,从而找出与事故的全部特征匹配度最大的应急预案。对于模糊语言特征属性值“65%左右”,取上偏差和下偏差均为5%,则该特征属性值用三角模糊数表示为(60%,65%,70%)。

首先,根据式(3)~式(6)将特征指标值矩阵A=([aLij,aUij])5×5规范化为

B=[[0.932,1.000][0.800,1.000][0.800,1.000][0.800,1.000][0.800,1.000][0.773,0.909][0.600,0.800][0.600,0.800][0.600,0.800][0.600,0.800][0.545,0.750][0.400,0.600][0.400,0.600][0.400,0.600][0.400,0.600][0.318,0.523][0.200,0.400][0.200,0.400][0.200,0.400][0.200,0.400][0.000,0.295][0.000,0.200][0.000,0.200][0.000,0.200][0.000,0.200]]

其次, 根据式(3)~式(5), 将突发事件Y的特征指标值向量y=(y1,y2,y3,y4,y5)T规范化为y˜=(y˜1,y˜2,y˜3,y˜4,y˜5)Τ, 其中,y˜1=0.568,y˜2=0.350,y˜3=[0.300,0.500],y˜4=(0.3,0.35,0.4),

p(y˜5)={0.15,y˜5=[0.8,1]0.10,y˜5=[0.6,0.8]0.20,y˜5=[0.4,0.6]0.40,y˜5=[0.2,0.4]0.15,y˜5=[0,0.2]

然后,令M=100,根据式(6)~式(12)得到突发事件Y与预案的偏差矩阵,即

D=[1000.6500.6520.5560.4601000.4500.4530.3590.2600.000.2500.2550.1700.0600.0450.0000.0000.0000.1400.2730.1500.1580.2620.340]

进一步,根据式(13)得出各个预案与突发事件的偏差综合值: V1=25.436, V2=25.286, V3=0.139, V4=0.039, V5=0.237。

最后,根据式(14)有V*=V4=0.039,所以,预案X4为优选的突发事件的特征匹配预案。

4 结束语

本文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选择问题,考虑特征值为实数、区间数、随机变量和模糊语言4种信息形式,提出了基于特征匹配的应急预案选择的方法。该方法的提出满足了突发事件需要在短时间内快速响应的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决策者提供一套比较完整和具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策略,这对于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本文关于应急预案选择方法的研究还属于初步探索,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例如信息缺失情况下预案的选择问题等。

摘要: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选择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特征匹配的应急预案选择的方法。在该方法中,首先,给出了突发事件与应急预案的特征属性体系;然后,计算突发事件与应急预案在各个特征属性下的偏差;进一步地,计算每个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的综合偏差值,根据综合偏差值的大小选择最佳应急预案;最后,给出一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算例,说明该方法的有效性。

8.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八

关键词: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应急救援;应急处置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4-0103-03

众所周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指导性方案,是为应急管理者提供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行动计划。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于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应急预案建设起步晚,缺乏处置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应急预案的质量总体还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尤其是在科学性和操作性等方面还有较多问题,在应急救援的实际工作中,预案的应急作用往往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在突发事件的实际处置中需要的不是“原则性”、“纲领性”的应急预案,而是需要能够应用于实际应急处置的预案,检验一个预案是否可行,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必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如果一个预案难以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不顺畅,那就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也不可能达到制定预案的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影响应急预案可操作性的若干关键问题,探究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应急预案的对策建议,为全面提升我国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供针对性依据。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分析我国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原因,必须对应急预案有基本的认识。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它的特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危害性较大;二是事故的紧急性和突发性;三是事件现场的不确定性。

应急预案作为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依据,是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应急预案的实质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出提前预测,并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而预先制订实施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对突发事件防控体系及其运作机制的描述,它是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规则和操作指南[1]。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2003年,我国确立了“一案三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体系的建设,并成立了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小组,标志着我国应急预案工作的全面启动。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立从国家到部门从地方政府到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40多万件,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建成[2]。我国的应急预案按主要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

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设发展迅速,近几年,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最近几年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现有的应急预案也逐渐显露出来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急预案体系上的问题,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现有的应急预案体系存在描述不一致、异构性等问题,不同应急预案体系不能有机地统一;不同的应急预案体系之间存在语义冲突[3],使得应急预案在实际运用当中效用无法发挥,甚至无法作为应急处置的指导守则。第二,应急预案本身存在的问题。在应急预案发展初期,为了快速形成一个预案体系,造成只重数量而忽略了质量,很多应急预案存在内容雷同,千篇一律,脱离实际,事件发生后,很难按照预案去操作。第三,应急预案的表现形式问题。应急预案多采用文本形式,文档冗长,查询困难,而且忽视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第四,应急预案在实际应用当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应急预案科技水平低,先进技术应用不足,与应急管理其他相关工作融合不充分,造成预案被孤立,不能重复发挥其效用。综上所述,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设虽然已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复杂,特别是应急预案在实际应用中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与不断提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不能不对此给予应有的重视。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原因探析

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是应急预案发挥作用的关键,也是应急预案制定的目的,不具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缺乏风险分析,科学性差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然而现实中突发事件是很难预测的。由于各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差异,同样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险范围等可能完全不同;其次,突发事件发生后是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而且很有可能产生次级灾害,因此如果没有充分的分析,应急预案就难以实现应急的作用。目前来看,我国多数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没有充分的风险分析,应急预案考虑的因素还不够全面,内容细化程度不高,预案缺乏针对性、科学性,很难在实际操作中应用。制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没有充分预见,最终造成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准备,在事件发生之后难以应对自如,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预案缺乏情景描述,脱离应急实际需要

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复杂,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这对于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来说是很大的技术挑战。纵观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不难看到,很多预案的描述笼统,篇幅较短,缺少具体情景描述,更多的是原则性的语句,在实际应用中不易操作。另外,很多预案内容雷同,抄袭严重,与地区、组织实际情况严重脱离。就某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而言,文中并没有出现隧道积水、小区低层受灾如何处置,而这些被忽视的受灾情景恰恰才是最需要救援的地方。另外,由于地区差异明显,应急救援的需求也是各不相同的。比如,同样是洪涝灾害,城市洪涝和农村洪涝的救援重点存在着重大差异,城市洪涝首先要考虑城市交通畅通、低洼地区人员安全;而农村洪涝救援则以排除农田积水,预防山体滑坡等次级灾害为首要任务。因此,如果不能结合地区或灾害种类的差异性,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必定大打折扣。

(三)应急部门协同尚不完善,预案作用受限

突发事件往往具有并发性,事件一般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此外,突发事件的扩散将导致各类衍生和次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多数的突发事件需要多部门多层次的配合作战,然而我国应急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模式还不完善,致使应急预案中关于部门协同的内容无法实施。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应急预案多是由单一部门或企业单位自行编制,而不是多部门联合制定,使预案本身欠缺协同合作的条件;其次,应急调度指挥过程中,由于各个部门间使用的通信设备不尽统一,不同制式的通信设备难以融合对接,造成看似融合的部门并没有真正协同作业;最后,不同的部门存在着价值取向的差异,多层次之间存在着非线性机制,这样的组合结构时常会发生决策上的冲突,而应急预案中关于组织方式的描述有限,实际救援时无法统一行动。

(四)应急物资与应急预案不匹配,准备不足

应急物资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良好的应急物资存储和管理,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公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为救援任务提供基础保障。而目前的应急物资储备建设还不能与应急预案中关于应急处置的要求相匹配,难以支持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问题是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以实物为主,往往会造成物资的数量和品种匮乏,物资存储困难,不能满足大规模突发事件的需要。例如,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物资被调空,仍不能满足灾区对物资的需求,相继又启用了甘肃、云南、湖北、吉林等省市的应急物资,甚至紧急联系生产企业加紧生产;其次,我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以行政管理为基础的垂直管理模式,造成了不同地域差距大,物资储备不均衡,重复构建、管理不善等问题。汶川地震后,北川县将剩余救灾物资转为储备物资,但是多数物资没有标明使用期限,仓库配套设施不全,管理不规范,救援物资缺少统一调度和安排。

三、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性问题已成为我国应急预案工作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推进。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一)进行灾害风险分析,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

风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风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危险识别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二)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典型突发事件情景

一般来说,一线应急救援人员和各组织代表是最熟悉了解本地区具体情况的人员,他们的意见大多与实际情况较为一致,对于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因此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除了编制机关的行政代表、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关联部门的工作人员、相关领域技术专家、法学和管理学专家,还应该包括应急救援组织的专家,一线救援人员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志愿者代表以及相关非政府组织代表等。

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典型突发事件的基础上,除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之外,可编制典型突发事件情景应急预案。情景是对可能发生的情况的描述,是一系列关于需要应急响应的包含各种信息的假设。基于情景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有助于提高处理复杂和交叉的突发事件协调能力,灵活高效地应对风险的能力。情景也是应急预案演练的基础,根据特定的情景,可以组织各部门参与培训、演练,培养各部门、组织的协同能力,提高整体应急能力。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习,增强各级部门的协同性

应急演练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应急预案的效果,及时发现其中一些过于死板、不易操作的部分,因此要增强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必须要开展应急演练。常规的演练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开展更多的多层次、常态化的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是可以人为控制的,针对特定的情景事件,根据预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和演示活动。实施跨部门、跨区域的多层次演练,可以提高实际应急时的应急响应速度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通过应急演练使应急预案获得生命力,使“死预案”变成“活预案”,“纸预案”变成“人预案”。要保证应急演练活动的质量,还要求统一救援人员的通信设备和救援设备,应急协同,最重要的就是组织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和指挥工作的协调与统一,首先在技术层面将救援人员联系在一起,才能真正实现组织协同。

(四)做好应急储备工作,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应急物资储备是应急预案实施的基础支撑,应与应急预案要求相匹配。在编制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未雨绸缪。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在实物存储的基础上,合同储存和生产综合能力储存模式,做好充分的应急物资准备。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在储备应急物资上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与当地应急预案相当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另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家庭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自救物资。居民应急储备作为政府物资储备的补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帮助受灾人群在第一时间获得有效的应急物资,对灾害中生存、自救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水、高热量食品、简单医疗物资、逃生和求救物资。在日本,每个家庭都配备地震应急包,发生地震、海啸等灾难后,公民自救在政府救援开展之前即已经开始,极大地减少了人员伤亡,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五)建立健全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应急评价体系

应急预案的评价体系包括事前评价和事后评价两个阶段,事前评价是从理论上对预案进行评价,目的是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质量;事后评价是基于应急预案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为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基础。要想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事前评价中,要对应急预案中场景的代表性、方案的动态调整性、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应急步骤的明确性、应急任务的准确性、政策保障的充分性、资源储备的充分性,应急联动机制等与操作性相关的指标做完整的衡量和估计,并且要根据预案的具体情况,完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事后评价包括应急演练后的评价和应急实施后的评价,事后评价是针对预案的应急响应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联动能力等方面的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应急预案的问题并加以完善,为应急预案修订提供理论依据,为今后应急处置提供经验和指导。

(六)细化推广应急预案,提高全民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之前预先制定的操作方案,它所描述的是应急处置的具体流程,因此要求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对于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的描述要尽量清晰、具体。预案的丰富程度直观地反映在预案的篇幅上,美国的《全国响应框架》(NRF,National Response Framework)正文有80页,应急支持功能附件①达288页。突发事件类附件②则由上百页的多个文件组成。美国总体应急预案在职责、操作概念程序等方面的可操作性很强,在跨部门职责分工方面,其预案的支持功能附件对于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各自的任务职责等均表述得非常清晰和具体。

详细具体的应急预案不仅是政府应急部门的操作指南,也是群众的自救指南。群众是应急预案操作的主体,群众自救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内容,应急预案所体现出来的首要原则是“人员安全”,“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在应急救援中至关重要,要加强对每个公民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政府要加强基层的应急宣传与应急培训,将应急预案推广到人民群众中去。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美国联邦政府制作了一个专门的网页——“全国应急响应框架资源中心”,把框架文本、相关资源、官方相关培训信息等放在一个平台上供全国使用者参考。

四、结语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一案三制”的核心内容,关系着我国应急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而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预案的有效性,是长久以来的研究热点和难点。本文主要分析了影响应急预案操作性的四个原因,然后针对每个原因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和方法。应急预案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它牵涉到应急工作的多个方面,所以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除了预案本身的不完善之外,更多的是与之相关的应急工作的问题,例如应急部门的协同合作、应急联动问题,各级政府应急储备问题,广大公众应急教育不足问题等。因此,要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必须同时完善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知识宣传等工作,以提高应急预案的整体水平。只有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预案在实际应急工作中的效用,才能真正实现应急预案的价值,增强我国应急管理的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产。

参考文献:

[1]李军.应急预案信息化方法研究[J].铁路计算机应用,2012,(1).

[2]刘铁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概念设计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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