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10-07

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通用10篇)

1.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一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常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2012年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旨在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的科技基础设施,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创业环境,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围绕我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应用基础和高技术研究为重点,针对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产业技术源,集聚和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重点在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新光源、物联网、机器人、创意等新兴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和领域,优先支持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新建5个左右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围绕市科技工作重点任务,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紧密联合,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创新、产业化”的中间环节,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建立成果转化所需系统集成的工程化验证环境,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我市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支持积极性高和基础条件好、研发投入大、研发方向明确的企业挂牌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市“双百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市科技计划指导性立项,鼓励辖市(区)科技局等主管部门给以经费支持。

3、企业技术中心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旨在提高企业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途径。申报条件:符合《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时申报企业领导对技术进步工作高度重视,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技术队伍,具有科研、开发、试验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地等。具体由市经信委另行通知。

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依托第三方科技服务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完善相关基础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批业务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骨干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为我市高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创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1)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围绕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产业园、科技创新专业镇等建设,以设计、分析检测、试验验证、共性加工、制样等为特色服务业务,支持5-10个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2)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对于运行绩效良好、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服务成效显著的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择优给予运行经费补贴。

5、科技创业平台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创业平台扩展规模、完善功能、提升效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设立科技创业平台专项,采用无偿拨款形式,引导辖市区根据区域及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形成错位发展、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科技创业平台网络。

(1)支持科技创业平台提升技术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围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积极推进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大力提升我市科技创业企业的成活力和成功率。支持方向:

①鼓励专业性创业平台立足产业特色、综合性创业平台挖掘筛选入驻企业共性技术需求,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技术服务能级,为企业提供实验、试验、检测、测试、技术筛选、工业设计、模具制作等专业技术支撑;

②鼓励创业平台加强横向合作,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积极提供技术、项目、融资、管理、商务、市场、财税、法律、工商、知识产权及国际合作等综合服务,建立相应服务平台,提高综合创业服务效率。(2)支持新建科技创业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加速建设,进一步扩大孵化、加速场地面积,大力提升我市科技创业企业的空间承载能力。支持方向:

①鼓励各辖市区建设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产业特色的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

②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科技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将闲置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改造为科技创业平台;

③重点推进“一核八园”、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形态完备、服务优良的科技创业平台。

6、科技基础设施滚动支持项目:已经通过验收或市指导性立项后建设完成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绩效评估申报材料,经过评估后择优支持。对同一个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两年内不重复滚动支持。滚动支持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金坛市、溧阳市的单位只可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指导性计划)。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不超过三年)。

5、同一单位的相同或相近项目内容已申报本计划的,不能再申报其他市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本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1)符合《常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时申报单位应为在常高校院所、我市新兴产业或主导产业领域的行业龙头企业;

(2)申报单位为企业时,必须与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并且企业上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或利润总额1亿元以上;

(3)近几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且拥有本领域的专利不少于5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有20人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10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5)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建成后研发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主管部门匹配经费不低于市拨经费的50%。

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符合《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时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单位,与国内高校院所有实质性合作(附合作协议);

(2)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市双百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符合“五有”(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投入、有研发装备、有特色业务)条件,并在我市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的优势和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

(3)申报企业上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4)项目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组建后,其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

申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符合《常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托我市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服务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组织实施。对已列入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的单位优先支持。

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有不少于15人的专职技术服务队伍,其中:5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场所,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主管部门匹配经费不低于市拨经费的50%。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定向组织。

申报科技创业平台:

(1)创业平台内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申报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的硬件设施投入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验收时须有二分之一的在孵企业得到服务,并有服务的成功案例。

(2)创业平台新建类项目申报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应具有专业的管理运行团队,服务功能强,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突出,按期认真填报统计报表;

②申报时已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

③项目负责人应熟悉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的运营管理,具有本领域1年以上工作经验;

④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限制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单位有应结未结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不能申报;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强制中止或撤消立项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都不得申报;

(4)已经获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未填报2011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未建企业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不得申报(以上报统计局的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表号107-2)和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表号107-1)为准)。

8、优先支持已建有研发机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市转型创新“510”创新成长企业、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双百企业、市级以上民营科技型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 常州市科技局计财处 85681520 85681521 高新处 85681525 附件:

1、常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报告(格式)

2、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

3、常州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书(格式)

4、常州市科技创业平台申报书(格式)

2.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二

2012年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自主创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了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切实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明确我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引导和组织全市的科技力量不断攻克影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关,确保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着力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制定2012年度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产业主导、军民结合、注重实效”科技工作思路,着眼绵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实际需求,以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以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抓手,以军民融合为特色,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 和支撑作用。

2.基本原则

——产业优先原则。把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作为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目标集中原则。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选择若干近期有望突破的技术领域,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支持一批重大产业化推进项目。

——创新驱动原则。支持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联合,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军民融合原则。坚持军民融合,构建军民互动、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军品、民品、军民结合三大产业板块。

二、重点支持领域

壮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对接、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等产业实现产业、产品升级换代,促进产业、产品、效益同步提高;加大以三网融合及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非核动力技术应用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力度;重点解决现代农业、人口与健康、城建与交通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集中科技力量攻克制约我市支柱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延伸产业链。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掌握或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其发展壮大。优先支持孵化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及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提高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社会事业科学发展,积极推进科技富民与科技民生行动。

1.电子信息

物联网传感技术、设备及系统集成;“三网融合”关键技术及设备;国产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地面综合信号关口站成套设备及通信终端产品;互动网络电视;大尺寸平板显示技术及器件;先进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智能交通技术、设备及系统集成;新型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智能化、节能化家电产品开发;汽车电子组件高端技术及产品开发;数字通信系统及其配套产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示范。

2.先进制造

新能源汽车开发关键技术;新型汽车发动机总成、汽车零部件生产关键技术;辐照数字成像技术及系统;大功率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数控系统与装备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高端数字化医疗诊断设备及仪器开发;食品安全现场快检技 术及设备;食品精深加工设备及产品开发;民用核技术应用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核安全检测系统研究开发;新型传感器及敏感器件研究开发;智能化、数字化检测仪器仪表研究开发。

3.新材料

高性能膜材料;新型农药;耐高温、耐腐蚀、高强度、高分子复合材料设计及合成技术研究;高性能多功能金属或非金属复合材料;新一代信息功能材料及器件研究开发;表面涂层材料及涂覆技术;粉末冶金工艺研究及产品开发;特种工程塑料技术研究开发;超硬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开发;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制品、辐照改性材料;新型绝缘材料;新型显示器件用材料;各类电子化学品。

4、节能环保

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高效白光LED器件,低成本、大功率LED照明产品开发及规模化生产技术、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及产品;大功率安全锂电池开发及规模化生产技术;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及装备;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及装备;高危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环境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废旧家电、汽车回收资源化处理与再利用;新型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和生产。

5、现代农业

农经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及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现代设施农业技术的研发、示范与应用;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系)繁育、引进及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应用;粮油、畜禽、果蔬及特色农产品开发、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储运包装、储藏保鲜等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利用本地特色资源为原材料开发特色食品、饮品;种养业安全生产技术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新技术和畜禽高营养无公害饲料新产品开发与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的研究与应用等。

6、科技服务民生

数字化医疗、远程医疗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示范;中药提取、分离、纯化等关键技术,进行绵产道地药材优良品种选育、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研究开发。新传染病、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技术研究;老年性疾病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食品安全与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技术及产品;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产品。

三、申报提示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绵阳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非外资)。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承担项目。联合申报时,原则上第一承担单位应为企业法人(软科学及社会发展类项目除外),并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的技术状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同一负责人(主研人)仅能申报一项计划项目。

3.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及相应的技术开发人员;研发队伍中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能满足项目开发需要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生产、试验场地;具有保证项目实施资金筹措的能力及其良好的财务状况。

4.申报单位承诺:以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科技经费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实际差额。

(二)申报原则和时间要求

1.遵循突出创新、支撑发展、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规定。《指南》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一般不予受理。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 年(24个月)。

3.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前景,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获得较为重大的科研成果,并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内容具体,技术水平较高,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项目研究与开发的目标明确,知识产权清晰,成果市内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研发队伍结构合理,项目经费有保证。

5.鼓励以企业为主的产学研联合技术创新活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提出明确的转化方向,并附有与企业进行技术合作或者转让的协议,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联,项目申请团队中应有从事该项目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研发的单位或人员。

6.一般性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党政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进入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网址:http:///),按照软件提示进行身份认证、完成项目申报。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用A4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后送项目申报组织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地或本行业、本系统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组织单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将每个项目的《申请书》二份加盖印章、连同汇总表报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受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规定结题验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等不良记录的;

(2)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企业法人代表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

3.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三

成果登记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2012年,我校师生踊跃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拟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和奖励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

(一)登记范围

1、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暨模拟就业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机器人大赛、大学生智能汽车邀请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系列竞赛(见附件1:校学[2009]21号《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2、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著作、知识产权等;

3、其它学生科技创新成果

登记时间范围为2011年11月20日——2012年11月30日

(二)登记办法

1、竞赛获奖: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留存)。

12、学术论文:收复印件(封面、目录、全文)及统一刊号复印件(被SCI等收录的论文收检索证明原件);

3、著作:收封面、前言、出版发行号复印件;

4、知识产权:查验专利证书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以学院为单位分年度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 :《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表》)。登记结果及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

提交学院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报报告,活动图片、有关文件、其它材料,字数2000-5000字。

各学院根据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奖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学院自评统计表(见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审学院自评计分表》),学校对学院自评结果进行核实,确定学院排名。

三、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学校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优秀指导教师,重点考虑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在其它大学生创新活动和创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单位领导老师和指导老师,提交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四、2012年度学生奖励学分、教师奖励学时申报

符合学生奖励学分、教师奖励学时条件(见校学[2009]21号《河

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提交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学分、学时申报表》并填写附件5:《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教师学时、学生学分统计表》。

请于11月23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tw@haut.edu.cn,纸质版加盖院团委公章上交校团委。

五、注意事项

为了更准确、高效的完成本次统计评比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附件1(校学[2009]21号《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仔细审核并确保无误后,再提交相应科技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

附:

1、校学[2009]21号《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2、《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表》

3、《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审学院自评计分表》

4、《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学分、学时申报表》

5、《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教师学时、学生学分统计表》

校 团 委

4.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四

各二级学院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型衡阳建设,根据《衡阳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衡阳市“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衡阳市科技局制定2013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产学研结合、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七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衡阳市科技局下达我院申报指标为一般项目10项。

二、申报程序

1、登陆申报系统。申报衡阳市科技计划的相关人员请于3月5号登陆(),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

2、填报项目信息。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后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通过系统将项目数据上传给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系统中打印《项目申请书》。

3、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同时提交《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网上报送的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3份,用A4纸简装成册送交到科技产业处。

三、特别注意事项

1、不在《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5.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五

市直有关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科技局(科信局),在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

根据哈尔滨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2007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坚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以六大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目标,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容量大,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

2007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采取网上在线方式征集,同时拟定各领域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在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型企业凡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具备必要的研究开发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和投标。对征集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中介评估机构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咨询,并在调研、论证后列入市科技攻关计划;公开招标项目将按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项目由各业务处拟定后发布),并列入市科技计划。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2007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申报。

二、申报方法:登录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网()进入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完成,即申报单位、申报人在线注册,申报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线签署申报、推荐意见后,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单位申报通过后, 在线打印《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并附相关附件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和有关业务处。

四、申报受理时间:2006年9月18日~10月25日

五、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1号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刘金花 电话: 82363466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王亚杰 电话:82363436

农村科技处

李晓明 电话:82363460

张俪薷 电话:82363460

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处

潘志华 电话:82363440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徐 欣 电话:82363470

对俄科技合作处

韩苗苗 电话:82363541

六、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黑龙江省计算中心

联系人:盛鹏

江中阳

联系电话:82313384 小灵通:86967251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2007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

6.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六

科计【2011】150号

各市科技局,广德、宿松、宁国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计字〔2001〕033号),经研究,现启动2012年省科技攻关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组织要坚持“四个跟着走”,有限目标、突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协同,加强联动,强化以市为主、强化责任意识,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原则符合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5个科技重大专项47个优先主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项目名称自主拟定。兼顾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平衡。

2、坚持企业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要有明确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项目目标要求应取得具有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前景好,能形成新的产品或企业。

3、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需附明确各方分工及财政经费分配比例的合作协议;优先支持列入《关于公布“十

区提升、百企示范、千企培育行动”园区企业名单的通知》(科计〔2010〕152号)中的企业。

4、鼓励中央驻皖院所、高校针对我省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申报本单位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强化优势学科、优势技术、优势产业结合,强化国内院校强强联合。

5、项目主持人应为项目主持单位职工。项目主持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承担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此次不申报。承担自主创新专项、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此次不申报。一个企业原则上只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采用省定办法定方向、推荐单位限额排序推荐、专家咨询、网上二级公示、择优竞争立项的方式,各推荐单位项目控制数见附件1。

1、各市科技局推荐项目:市科技局组织遴选,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在市(县)科技局网站公示一周后,市科技局报送材料。

各市科技局负责属地创新载体项目、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和医疗卫生类项目的指导、项目公示和材料报送。及时掌握高校、院所与属地企业联合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广德、宿松、宁国科技局推荐项目:县科技局组织遴选,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在县科技局网站公示一周,县科技局报送材料。

3、创新载体推荐项目:创新载体遴选项目,创新载体网上推荐到属地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在本局网站公示一周(备注##载体推荐),市科技局报送材料。

创新载体推荐项目不占市科技局指标。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推荐区内单位承担项目,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依托单位承担项目,国家和省产业试点联盟推荐理事长单位或成员单位承担项目。

4、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央驻皖院所和部分重点事业单位推荐项目:高校院所和事业单位遴选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网上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属地科技局网上备案,高校院所和事业单位网站公示一周,高校院所和事业单位报送材料。

5、另外医疗卫生类项目、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指标控制数单列。医疗卫生类项目以三甲医院为项目承担单位,合肥市2项,其余市各1项,由属地市科技局负责推荐,医疗卫生类高校项目控制数另行通知。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指标控制数单列,须是省内企业牵头,与苏、浙、沪高校、研究院所合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合、芜、蚌三市各3项,其余市各2项,由属地市科技局负责推荐。

三、材料受理

申报单位先网上(http://220.178.98.39/kjjh)申报,经推荐单位(部门)审核后打印申报书,打印的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自主选择,要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少而精。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9日。

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均网上在线打印):项目推荐函、项目推荐清单、申报书一式2份。材料报送地点: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邮编 230001)。

业务咨询:

高新处:杨燕珍(0551-2653528)

农村处:李静(0551-2678648)

社发处:胡 明(0551-2678552)

国合处:董文君(0551-2657892)

计划处:谭海斌(0551-2653657)

政务中心:檀朝满(0551-2999803)

网络支持:杨晓辉(0551-2654951)

7.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七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 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及各县(市)科技局:

围绕《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面向苏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需求,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帮扶示范,加快苏北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提档升级,为实现苏北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2012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2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一)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此类项目支持重点、申报要求等内容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中面向苏北科技特色产业类项目的相关内容。

(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

围绕苏北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转型增效为目标,支持现代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加快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培育科技富民强县省级重点县,配套支持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

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载体实施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高效现代农业开展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项目;支持特色明显、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作用强的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

(三)科技帮扶项目

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应用与示范推广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帮

扶、创业与技术服务,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科技支撑。

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与经济薄弱村共同组织实施技术实用性强、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科技帮扶示范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依托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农业科技型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园、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的创业与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度良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企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重点县的申报单位须是县(市、区)政府。

3、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由省“送科技下乡 促农民增收”活动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或协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申报;科技帮扶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委脱贫攻坚工程重点县的经济薄弱村。

4、国家和省级涉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项目,须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牵头协调相关企业、科教单位联合申报。

三、组织方式

1、本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采取集中组织预申报、省市县会商、正式申报的项目组织方式。

2、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围绕我厅确认的苏北科技特色产业进行组织,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科技规划,拟定本年度特色产业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切实找准科技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的切入点,参加省市县会商。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均采取集成组织的方式,包括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服务超市项目,各市、县(市)集中组织1-2项;申报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须编制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县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任务、重点项目等(参照国家科技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科技帮扶项目由省委脱贫攻坚工程重点县的经济薄弱村与科技特派员共同申报,由经济薄弱村所在地的科技局负责组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由省“送科技下乡 促农民增收”活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所在地的科技局负责组织。

四、申报要求

1、各省辖市科技局统一协调市辖区及各县(市)项目的申报及会商工作,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和正式申报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

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3、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4、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计划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其它事项

1、经省市会商确定的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通知相关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

附件:1.2012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简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苏北 科技 富民强县△ 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月20日印发

8.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八

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

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经研究,2012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符合《2012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范围。

(二)申报的项目由技术、产品或系统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单位”)和技术、产品或系统应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联合体中,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企业法人。

(三)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项目成果能够在用户单位实现应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四)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五)申报单位所属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称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申报网站)的推荐意见。

(六)为加强基金项目管理,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

二、申报材料

(一)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合作协议。

(二)“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二)。

(三)能够说明项目技术和产业化能力、项目应用效果以及后续推广应用前景的有关材料。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有关附表的内容,提供牵头单位的材料即可。

三、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材料应于2012年4月20日前递交我部(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包括纸质文本(A4格式)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保存)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一致。

(二)为确保安全,凡邮寄申报项目材料的,应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三)纸质稿和电子稿应同时送达。逾期递交的或未按照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项目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受理“倍增计划”项目申报,负责对项目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旭东、刘 哲

联系电话:010-68208286、68208287

传 真:010-682716

54邮 编:10084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二号楼216房间)。

附件:

一、2012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

二、“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大纲)

9.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九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高校:

为推进上海体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积极开展2012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工作,我局拟定了课题项目指南(见附件,课题项目标题自行另定),从2011年11月15日开始申报,至2012年1月15日截止(可通过邮局或快递寄送,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课题要紧密结合上海体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上海建设国际体育强市为发展目标,重点针对上海体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上海体育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以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开放为主线,全面提升上海体育发展水平,迈出建设体育强市的坚定步伐。改革创新体育体制机制,推动解决体育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核心,推动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为抓手,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努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方面有所突破。以优化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为重点,完善竞技体育举市体制,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培养模式上有所突破。以推进和发展体育产业为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有所创新和突破。以推进体育赛事改革为动力,发挥各级各类赛事和活动在促进体育项目协调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为上海城市发展提供服务平台有所突破。

二、申报办法

(一)本次申报课题项目实行协商、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每位课题项目申报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由我局协商、委托的重点项目不属此例。

(二)申请人可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tyj.sh.gov.cn/)上刊登本通知内容中自行下载《上海体育社会科学、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后请打印2份送市体育局法规处。

(三)市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所在单位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者参与课题项目研究。申报项目为2个及2个以上的单位,应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初审,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并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书面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统一报送。

(四)按照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不结项、不立项”的原则,凡在上年度及之前有未结题的课题项目承担者不能申报。市体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给予课题立项和课题编号,并寄发立项通知书给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未获得立项的课题,我局也将书面通知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申报人。

三、经费资助

所有申报的课题项目不收任何评审(审核)费。我局根据申报的课题项目的内容、方向性、重要性和承担者的情况,对部分课题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为确保课题质量和按时结题,我局对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在按时按质完成的情况下拨付课题经费。

四、结题要求

(一)市体育局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所立项的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和检查。对未完成或逾期的课题项目一般不跨年度,也不给予结题和经费结算,同时不再接受该课题申请者下一年度课题项目申报。

(二)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和承担我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实施,重视研究质量,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规范上报课题项目成果。

(三)课题承担者需打印一份课题项目成果报市体育局法规处,同时把课题电子文本传送到市体育局法规处邮箱(E-mail:fgch1111@yahoo.cn)。

(四)市体育局对立项课题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和评奖,并将优秀课题项目成果汇编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0号705室

编:200003

联 系 人:陈雄、余诗平

话:63278237、63275330转705

真:63278237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2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课题研究报告结题格式要求

10.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十

各街道、区直有关局、办、企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湖里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湖里区科技局已开始受理区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为: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科技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扩产项目、专利(专有)技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新技术、新工艺(含工业设计)、的研发及新产品试制、中试、小批量试产项目;

(二).配套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

(三).科技奖励:2011年获国家、省政府及科技、科协部门或国家级学会表彰的单位;2011年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四).社会发展项目。

申报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申报表。项目资料一律用打字填写,一式三份,并电子文档一起报送。企业项目还应附上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明、技术资料、2011年1-9月份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申报高企奖励应提交高企奖励申报表、高企认定申报数据一览表及文件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相关政策和表格资料可在湖里科技信息网查询。网址:→下载中心→科技项目下载。

二、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可从网上查询相关的政策、申报指南和申报手续,按照程序申报项目,对重点项目我局给予跟踪推荐申报。厦门市科技网:、。

三、2012年湖里区科技计划项目上报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5722549 倪德明5569926 周加东

湖里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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