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学习报告

2024-10-27

工程建设法规学习报告(精选8篇)

1.工程建设法规学习报告 篇一

教育民生实事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发展民生,将教育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悉心指导下,我局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各项民生工程开展顺利。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进展

(一)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支持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投入44万元用于水城幼儿园 位后,及时组织评审和发放。

(二)强化城乡教育建设

1.健全教师补充机制。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20**年我县继续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今年计划招聘教师192人;同时制定了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县任教,如硕士研究生和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的毕业生,经面试合格优先考虑录用,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录用,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足额发放公用经费。20**年,按照小学和初中生均分别达到560元/年、760元/年标准,全县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已拨付1169.01万元,占全年预测数2393.35万元的50%,符合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要求。

3.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投入1124万元,为17所教学点全面改建,20**年投入1195万元,为18所教学点全面改建,目前20**年项目已全面动工。在教学仪器装备(含音体美卫)装备方面,已经对全县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的实验室进行了成套设备的装备,使每个学校都有实验室;对11所学校的教学仪器(含音体美卫)进行补充,对19所学校的教学仪器(含音体美卫)进行了补充,对7所学校的教学仪器(含音体美卫)进行了补充,共计37所学校的教学仪器(含音体美卫)达到了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全县学校共有图书335321册,其中初级中学有147461册,小学187860册,达到了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三)继续推进中学新校区及体育中心建设

中学新校区及体育中心分高中部、初中部和体育中心,总占地403.95亩,其中高中部占地172.51亩,初中部占地94.72亩,体育中心占地136.72亩。

目前,高中部女生宿舍楼1#楼主体封顶,已完成外墙及五、六层内墙粉刷;女生宿舍楼2#楼主体封顶,已完成外墙及四层内墙粉刷;女生宿 舍楼3#楼主体封顶,已完成二层墙体砌筑。教师宿舍楼主体封顶,已完成一层墙体砌筑。男生宿舍楼1#楼主体封顶,已完成六层墙体砌筑;男生宿舍楼2#楼主体封顶,已完成六层墙体砌筑;男生宿舍楼3#楼已完成六层梁板钢筋绑扎,准备进行六层梁板砼浇筑;男生宿舍楼4#楼已完成五层框架柱和六层梁板模板安装;准备进行五层框架柱砼浇筑和六层梁板钢筋绑扎;男生宿舍楼5#楼已完成四层梁板模板安装,准备进行四层梁板钢筋绑扎;综合楼已完成基础孔桩混凝土浇筑;食堂已完成基础孔桩混凝土浇筑。

体育馆主体封顶,完成二层墙体砌筑,完成网架工程90%安装;完成幕墙工程主龙骨、骨架90%安装;完成一层墙体内墙90%粉刷。游泳馆已完成泳池底板混凝土浇捣和看台独立柱浇捣。

体育路已完成软土路基换填、排污管埋设和检查井施工;学府路开始路基开挖。体育中心市政工程已完成垫层铺设。

(四)加快发展高中教育

已争取20**年高中资源扩充项目2个,涉及资金340万元,目前中学学生宿舍楼已竣工,老校区运动场正进行预算审核。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1.实施20**年度“薄改”项目为中学、小学和河洞九年制学校装备了34套“班班通”设备,投入357万元为城区学校采购了145套“班班通”设备。

2.投入61万元采购了学生电脑200台。

3.健全了教育信息化网络。20**年6月县教育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教育信息化(班班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使网络铺盖到全县中小学学校,并接入到每个班级,实现信息化教学。

(六)改善农村教师居住条件

已制定《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规划》,20**年投入481.4万元,为3所学校新建建筑面积为4012平方米的教师周转房;20** 年投入365万元,为3所学校新建建筑面积为2635平方米的教师周转房。目前,20**年项目已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20**年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报建手续。

二、存在的问题

1.校建类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复杂,时间长。

2.我县既不是国定贫困县,也不是西部政策延伸县,多年来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债务化解等方面得到的上级支持较少,资金缺口大。

3.中学新校区征地拆迁不到位。由于征地拆迁至今没有到位,景观建设工程及市政建设工程(部分),高中部教学楼(3栋)、计算机和物理实验楼、生物和化学实验楼、综艺楼、读书廊、大门

(一)和大门

(二)等项目至今无法开工。

三、下一步打算

1.缩短校建类项目审批手续周期,加快在建项目进度。

2.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财政的联系,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及时跟踪,高效管理。

3.提高乡镇学校及所处地理位置不宜撤并又相对薄弱的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标准,重点保障山区学校经费,适当弥补寄宿制学校住宿费取消后学校水电等运转经费缺口,全面保证学校基本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学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计算拨付到位。

4.进一步加大教师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教育信息化水平,让农村的孩子同样享受到优质的课堂教学资源。

5.认真做好20**、20**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设备验收工作,积极采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图书。

四、恳请政府协调解决

1.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学前贫困幼儿资助力度,扩大资助面,提高资 助标准。

2.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爱心助学基金,实行县委、县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封闭运行的筹资和管理机制。重点扶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加大征拆工作力度,同时尽快收回中学新校区建设涉及的星河光电企业用地和华洲木业企业用地两宗土地。

教育法规学习报告

爱与责任”主题教育从3月9日启动以来,听取学习了高校长宣读的《临淄区关于开展“爱与责任”师德建设实施意见》、王主席宣读了《临淄特教中心“爱与责任”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赵校长宣读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听取其他领导领学的《临淄区师德行风建设的十条禁令》、《教师法》、《教育法》,尤其重点学习了许校长《在开展“与责任”主题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感觉到这次教育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教职工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水平,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参加这次学习活动,体会颇深,下面我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感觉开展这次教育活动很重要很有必要性。这次教育活动是上学期师德建设活动的继续深入和发展,这次活动主题比上次更实际更具体了,是提高师德水平的有效途径。周济部长曾经指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本次教育活动,就是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区教育局文件中明确指出:“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对我们特殊教育学校来说,“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残疾学生未来的生存和幸福负责。我将以积极的姿态满腔的热情投入到这次师德建设活动中。

二、对“工作就是服务”的理解。“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学校的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位教职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工作就是服务”就是让我们在工作中如何体现爱、如何去落实责任,也就是把教育活动同实际工作要结合起来,以“工作就是服务”这一新观念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以服务的姿态做好各自的工作。

我们的工作从大处讲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因为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各种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往小处说,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学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为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提供到位的服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有强烈的为学生服务的意识。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2、要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提高服务能力。

3、要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干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和家长服务。

4、要有规范的服务过程。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持之以恒的热情服务人。

5、要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稳固的质量保证。要遵守各种法规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工程建设法规学习报告 篇二

广西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在职职工培训及培训平台建设。在厅领导和有关处室的关心支持下,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在职职工培训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在职职工培训,提高在职职工素质和工作水平、服务能力。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承担该项目研究工作。2015年3~5月,调研组一行分赴广西部分地市、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调研,在各地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和职工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调研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法律法规培训课程调查问卷及现场考察,深入科(股)室与职工交流,收集典型工作案例等方式,共完成全自治区35个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调研。其中对防城港市及东兴市国土资源局,百色市及隆林县、西林县国土资源局,崇左市及大新县国土资源局,南宁市及武鸣县国土资源局,河池市及凤山县国土资源局等5个市及6个县(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实地调研,对桂林市国土资源局、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凌云县国土资源局等27市、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开发课程问卷调查,共收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需求分析调查表54份。在参与调查的54人中,有59%的人近三年参加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为1~3天,且大部分培训时间为1天,具体情况见表1。

2《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培训需求情况分析

2.1 单位送培人数需求旺盛

在百色市、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及凤山县、武鸣县国土资源局培训需求座谈会上,许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都提出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同时应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其他综合素质的培训。而从35个市、县国土资源局调查问卷中,拟送参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培训人数为278人,平均接近8人次/单位。其中融水县国土资源局拟送培97人,凤山县国土资源局拟送培64人,灵山县国土资源局拟送培26人,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拟送培20人。这反映出除执法监察部门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较大的培训需求外,市、县国土资源局,特别是县国土资源局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更需要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需求情况详见表2。

2.2《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需求情况分析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培训需求调查分为四个模块:

模块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汇集了国家和自治区土地权审批出让、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农村土地整治、地籍管理等法律法规。

模块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汇集了国家和自治区矿业权审批、出让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等法律法规。

模块三:执法监察工作流程。汇集了国家和自治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流程和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流程等内容。

模块四:典型案例分析。汇集了国家和自治区土地管理典型案例分析和矿产资源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参与调研问卷的人员中,法规、执法监察、耕保、土地利用、地籍等科(股)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51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从调研中可以看出,业务科(股)室人员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需求集中在土地权审批出让(占62%)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占50%)两大方面(详见表3);对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培训需求集中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占45%)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占43%)两大方面(详见表4);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流程和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流程培训需求均高达67%(详见表5);土地管理执法典型案例分析和矿产资源管理执法典型案例分析培训需求分别达60%和48%(详见表6)。

3 国土资源系统职工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培训的期望和建议

3.1 培训期望

从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可以看到,国土资源系统业务科(股)室人员希望能系统地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知识,也期望把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并挂在国土资源厅网站或培训平台网站中,以方便工作中能随时调取查阅。同时,期望能有一个更细、更具操作性、指导性更强的工作流程和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或经验材料供大家学习。希望在培训平台上建立在线答疑和交流功能,提升国土资源执法能力。

3.2 培训建议

国土资源系统职工建议多举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放在土地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应用、执法监察实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流程三个方面。同时建议所有科(股)室人员均参加培训,特别是要多考虑对乡镇国土所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建议在3~5天。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采取集中培训和平台线上线下培训,培训以实例为主,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让基层人员广泛学习。

4《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开发思路

4.1 培训课程的定位

熟练运用国土资源政策及法律法规能力是专业(技术)科(股)室人员工作中需要不断提升的一种基本能力。加强对职工进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是引导国土资源系统职工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管理国土资源的有力措施,对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调查情况看,国土资源系统职工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培训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针对各业务(技术)科(股)人员如何熟练掌握国土资源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如何正确执法监察进行培训;二是针对全体职工的日常工作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

4.2 培训教材的开发

通过对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需求调查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培训需求论证的基础上,构建国土资源系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教材框架和目录。教材旨在提高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规范执法工作为目的,教材紧贴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实际需要,明确国土资源土地和矿产资源违规违法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依托国土资源土地和矿产资源查处的典型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体例设计与实际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更为贴近,突出国土资源系统的业务特点,从而使培训更具有针对性。

4.3 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库的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越来越被教育界重视,网络培训(也称为E-Learning、在线培训、网络学院、网络教育以及在线学习等)已经成为职工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发展方向。建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库,开发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及试题库,根据培训教材的特点,结合各知识点的重要性和学习难度,以知识点为单元,开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微课程,为国土资源系统职工学习培训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便于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或工作间隙开展碎片化学习,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职工的国土资源执法能力。

摘要:广西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在职职工培训及培训平台建设。为深入了解广西各地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和职工的培训需求,更好做好在职职工的培训工作,调研组一行分赴广西部分地市、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调研,经过汇总、分析,形成《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课程需求调研报告。

3.工程建设法规学习报告 篇三

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报告

xxx:

按照省局人事处《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宣传月”的通知》要求,围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主题,认真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汇报,制定方案。

xxx人事教育科收到省局人事处《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宣传月”的通知》后,积极向局党组汇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制定实施了宣传方案并由人教科按方案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二、抓实主体,开展宣传。

(一)采取党组专题学习、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知识问答的方式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市局党组于7月5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组织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xxx局“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我学习教育活动知识测试;组织市、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全系统人事干部参加了云南省“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自我学习教育活动知识测试。

(二)突出主题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一是在强化学习中带头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组织人事干部,大力倡导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促进组织人事干部 在学习中创先争优。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开展“三读”活动为抓手,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抓实党员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报告会,并结合部门实际举办培训班、为党员上党课,广大党员干部成为了本单位业务骨干和本职工作的能手。坚持“五个一”学习制度,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自觉追求、一种人生境界。在科室内部组织交流学习,引导组织人事干部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同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市委常委、贺国飞部长关于《组工干部怎样做讲党性的干部》的讲话,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通过对“六性”(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公道正派的原则性、道德品质的纯洁性、改革创新的敏锐性、极端负责的坚韧性)的学习,进一步拓宽了组织人事干部的知识面,提高了综合素质,树立了学习的表率。二是在服务大局中带头创先争优。紧紧围绕省局党组提出的“三个到位、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和市委“三个一百”目标任务,把创先争优活动与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建设“创新型团队、学习型组织、服务型队伍、效能型xx”为载体,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党员结对帮扶和忠诚教育、感恩教育等活动,全力服务企业成长、服务市场繁荣、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服务招商引资、服务消费维权和社会和谐建设,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在制度建设中带头创先争优。建立党员与群众交心谈心制度,深入开展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困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部群关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了《xxx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 群众公认原则暂行规定》、《xxx各级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xxx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科级领导干部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关、民主测评关、干部考察关、党组讨论关、全程监督关,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的公认度和公信度。建立干部任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联系通报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全面、准确地考察、识别和评价干部,有针对性地管理和教育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推行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制度。及时在xxx信息网上公布组织人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民主集中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报告制度。开展本级党组自查和对下级党组的检查,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部门的执行力、凝聚力和创新力。四是在务实作风中带头创先争优。围绕解决组织人事干部自身存在的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不适应、不相符的问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大力倡导向我看齐,跟我干,带头真抓实干、身体力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在服务企业成长、服务市场繁荣、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服务招商引资、服务消费维权和社会和谐建设中,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树立了部门组织人事干部的新形象。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法规的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一是使领导干熟知了相关法规,组工干部精通了法规,干部群众了解了法规;二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自觉性,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为提高先人用人公信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4.我对学习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的认识 篇四

通过本学期对《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的学习,了解到土木是个很广泛的学科,不仅有建设工程类、管理类,工程经济类,还有各种工程法规等,增强了我对土木的认识,无规矩不成方圆,《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是用来规范各种土木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制系统,作为铁道工程的一份子,越发让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

越来越多的土建类注册考试都对建设法则提出了更高的掌握要求。尤其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下面举例分析。2005年4月,甲建筑公司承建某小区住宅楼建筑工程,工程实行包工包料。该工程具体由甲建筑公司下属的项目部组织施工。同年5月28日,该项目部将工程转包给李某。李某承包工程后仍以甲建筑公司名义施工。在施工期间,原告朱某向该工地供应沙子数次,李某向原告出具欠据一份,载明“欠朱某沙款叁万元某小区住宅楼项目部李某2006年11月30日”。后朱某催要未果,遂以甲建筑公司、李某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沙款。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李某是建筑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并且向原告出具欠据,该欠据所载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应认定李某是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由于甲建筑公司是对外施工合同的主体,是该买卖合同的受益人,故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该工程是由甲建筑公司承建,其下属项目部虽将工程转包给李某,但李某对外仍以甲建筑公司名义施工,原告朱某在供货时并不知道甲建筑公司与李某之间的转包关系,原告有正当理由相信李某为甲建筑公司派驻该工地的施工代表,被告李某购买沙子的行为,应当视为甲建筑公司的行为,该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是甲建筑公司,该债务应由甲建筑公司承担。甲建筑公司在向原告清偿债务后,可基于其与李某的内部关系另行主张权利。

判决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但同时又涉及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问题。实践中,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转包、分包现象非-1-

常普遍,实际施工人在施工中因购买他人的建筑材料或因租赁他人的机械设备产生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之债,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这类债务应由谁来承担,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争论也较大。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判决实际施工人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由建筑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这种判决方式从情理上来说比较公平,而且有利于规范建设工程承包关系,促使承包人加强合同和施工管理,但如此判决法律依据不足。

法律关于连带责任的设定,将各债务人的责任扩张至其他债务人,使其他债务人承担了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应当慎重。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仅存在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中,即连带责任是法定的或约定的。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时,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均作了明确规定,这是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况中: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外债务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行为产生的连带责任、因共同侵权、共同债务产生的连带责任、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承包人与次承包人因建筑工程质量对发包人的连带责任等。因此,本案中判决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相对性和代理规则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本案系因购买建筑材料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确定买受人。虽然出具欠条的人是李某,但由于甲建筑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建主体,原告朱某供应的沙子是用于工程建设所需,甲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李某,李某对外并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甲建筑公司名义施工,朱某在供货时并不知道甲建筑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内部转包关系,故李某向朱某购买沙子的行为,是李某从事的代理行为,由此确定甲建筑公司是买卖合同的买受方,依法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当然,如果朱某在供货时就明知李某与甲建筑公司之间的转包关系,则应当认定李某为买受人。

毫无疑问,《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纵观整部《土木工程建设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用了民法通则中的连带民事责任概念,对建筑市场中相互推卸责任的混乱状态起到遏制作用。以工程拖欠现象为例,《土木工程建设法规》就能较好的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近年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

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其次,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根据《土木工程建设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再者,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权利。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强制执行。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 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我觉得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仅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制度,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我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大大缓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等行为。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

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5.工程建设法规学习报告 篇五

身为教师,我们不能把教书育人降低到只传授知识的层面上。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通过学习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从教素质。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去感染学生,以渊博的知识去培育学生,以科学的方法去引导学生,以真诚的爱心去温暖学生,以高尚的师德去影响学生,用健全的人格塑造一切学生的美好心灵,影响一代又一代的学生,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灵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学子们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换而言之,教师是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因此,我时刻以“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八个字提醒自己。无私奉献、以德立教、以身示教,用高尚的人格为每颗纯洁心灵的塑造而竭尽全力。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尊师爱生,是一种理性化的高尚情感,对待学生,管而不死,严而不厉,爱在其中。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对学生冷漠,缺乏热情,决不是一个有良好师德的好教师。教师爱学生体现在“严”和“慈”上。常言道:“严师出高徒。”又说:“严是爱,宽是害”。对学生不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是难以培育出跨世纪的可靠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所以,对学生不严不行。当然,严要得法,严要有度。慈,就是对学生要关心、爱护、宽容、尊重。充分鼓励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进步,使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用无限的师爱,开启每个学生的心灵。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师爱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无限的师爱,可以开启每个学生的心灵。因此,在教育工作中,我把信任和期待的目光洒向每个学生,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呼声,和学生产生思想和情感上的共鸣,让一切学生的心灵都感受到师爱的温暖。

三、用规范的言行,净化每个学生的心灵。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肩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本身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表现为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用奉献的人格,塑造每个学生的心灵。

6.多种途径加强边防法规体系建设 篇六

一、制定统一的边防法典

目前, 我国尚没有统一的边防法典, 例如国界法、边界法等。现在, 有观点提出应该制定统一的国家层面的边防法典, 中心意见是有些事项例如边界制度问题属于中央事权, 不能由地方来立法, 应该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作为边防立法的母法, 统一规定。实践中已有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制定《国界法》的议案。目前, 全国人大已经有了《陆地国界法》的立法项目。

另有观点提出, 从国际上来看, 多数国家已经制定统一的边界法, 包括我国周边的一些国家, 没有统一法的国家是少数。相比较而言, 我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 却没有统一法, 与我国边防建设的实际需要不符。

笔者认为,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是可以制定统一的边界法的, 应明确立法主体。制定统一的边界法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因为只有他们才可以制定法律。当然在其授权下, 也可以制定法规。由于目前已经制定了大量边防法规, 制定边防法律更有条件和经验。不过边防法律的制定关系到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样的国家利益,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更为权威。

虽然目前我们没有统一的边界法, 但不能因此就简单的认为边防工作无法可依。实际上, 现行的边防法条款散见于各种层次的法律规定之中, 大量存在于国际法和国内法之中, 已经形成一个法律规范体系。可以采取法律汇编的形式整理出来, 用于指导边防工作的实践,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编篡, 逐步完善, 直至制定统一的专门法, 是更为渐进、稳妥的办法。

二、完善边防体制

现行边防体制是历史形成的, 是为了满足不同时期的边防工作需要而逐渐发展而来。实践中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不过也存在不同观点, 从现实需要出发提出改变现行体制的建议。例如认为, 从国际经验出发, 各国基本上很少有正规军守边防的, 因为多数国家是由专门的边防军守边的, 注重专业化建设。我国边防实践中, 可能存在“群虎治边”、“群龙治水”导致体制不顺的现象, 所以, 提出改变体制。更多观点认为应该加强合作、军警民联防。

在现在的情况下, 现行边防体制仍然有存在的现实性和合理性。完全改变边防体制, 统一边防各种力量可能还有难度, 也需要充分论证和实践。可以在现有条件下, 加强一体化建设和专业化培训, 探索途径, 积累经验, 以求改善。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分工合作, 理顺边防体制。

三、明确边防部门具体职权

边防工作的常态应该是边防管理, 所以明确边防管理中各种力量的具体权限非常重要。例如在边防管理中, 明确解放军和公安边防部队的具体权限就很重要。解放军边防部队在准备边防军事斗争的同时, 实际上在很多管段还要独立承担着大量与违法犯罪斗争的工作, 但执法权有限, 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权实不符, 带来一定的不便。在国外, 例如俄罗斯, 边防执法统一由边防军行使职权, 就不存在上述问题。虽然我们的分工是明确的, 但出现了交叉或疏漏, 就可能出现谁都管, 谁都不管的局面。目前, 我国的边防力量可以继续保持联防, 但具体确权还是很必要的, 为了防止越权或推卸责任, 就需要法律明确各自具体职权和相互监督, 确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确定边防法规的基本内容

目前, 边防法规规定了边防体制、边防组织、边防武装力量、人民群众等在边境地区行使职权、职能、活动的原则。内容已经涉及边界和边境管控、边民往来、边防部队、边防执勤和边防建设等主要方面。

边防法规的基本内容是由边防工作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除了由一部边防母法进行综合概括边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之外, 还应该根据边防工作的实际需要, 不断完善具体方面的子法内容。应该在现有内容基础之上进一步细化, 尽量做到内容全面、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 逐步修改完善。

内容的来源之一是国际条约。我国在改革开放等实际工作中, 在不同时期、不同方面和周边各国签订了不同领域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应该及时转化为国内法, 这既是国际法适用的基本要求, 也是实际工作执行贯彻的需要。

来源之二是边防政策规定。边防政策中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内容, 经过长期实践检验, 可以上升为法律。有些层次较低的边防政策中的可行规定可以提高层次, 在更广泛的层级上适用;内容分散的, 可以加以归纳;内容片面的, 可以全面整体完善;不够准确的, 可以明确细化, 逐步完善。

另外, 还可以借鉴外国的边防法律理论、制度, 同时从我国边防工作的实际出发, 加强边防法规体系建设。实践中会有一些问题随着改革开放和边防建设的深入凸现出来, 例如在边防设施建设中需要征用地方财产的时候需要补偿, 但补偿费用的列支却没有明确出处等类似问题, 需要加以明确。一方面, 可以从实践中加以总结, 另一方面, 在国外较早遇到此类问题的国家, 可能已经有一定法律规定。我们完全可以移植和借鉴, 从而具有相对的超前性, 加快边防建设的指导。

摘要:边防法规的体系建设正在进行之中, 边防法规的体系关系到依法治边的法律依据, 应该加以具体明确, 是边防法规的实施的基础。目前关于边防法规的体系有不同观点, 本文试图阐明边防法规的体系建设思路。

关键词:边防法规,法的渊源,边防法规体系

参考文献

7.地方性法规修改报告 篇七

关于《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人大: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淄博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后(以下简称《清理方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并确定由法规科牵头承担具体自查工作。3个月来,我局按照《清理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调查研究,对由我局负责贯彻实施的《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于2005年12月21日由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4月3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为巩固和完善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是对我国烟草专卖法律体系的完善与补充,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 比,其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更加具体、细化,是我市各级烟草专卖局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非常有力的法律依据之一。如《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涉及到了《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没有提及的不在规定地点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烟草专卖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等问题;再如该条第三款规定无证经营无法确定违法经营总额时该如何查处、第七款承运人明知无证运输的罚款额度等方面,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比,处罚数量和处罚金额都更为具体明确,更便于执法人员日常执法过程中的操作。

《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作为我市地方性法规之一,对加强我市烟草专卖市场管理、维护我市经济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十分巨大的作用。《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实行4年多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以保证国家财税收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烟草专卖市场管理、维护我市经济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卷烟打私打假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我市的烟草行政执法环境显著改善,卷烟经济市场秩序繁荣稳定,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我市烟草系统为国家财政作出的贡献稳步提升,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受 到沉重打击。2006年实施《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当年,我市烟草系统实现经营利税21817万元;2009年实现利税则达到了43249万元,比2006年增长了21432万元,增幅达98.2%。从2006年到2010年3月底,全市累计查处各类涉烟违法违章案件13293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25起;查扣各类非法卷烟399949条,非法卷烟案值2252.18万元;端掉各类涉烟制假、销假黑窝点2214个;全市共依法拘留232人,判刑62人,一批从事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受到惩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实施四年来,对加强我市烟草专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挥了十分巨大的作用。但通过实践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51号令发布,2007年3月7日实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信部2010年第12号令发布,2010年5月1日实施)的相继颁布实施,与《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出现了不一致的地方;二是经过四年的贯彻实施,发现部分行政处罚规定在处罚种类及幅度上存在问题,可操作性不强。为消除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冲突或不一致,增强《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着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建议予以修改并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三、修改建议 修改建议如下:

第八条:原文“零售烟草制品,应当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区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延长期限的,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建议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修改为“零售烟草制品,应当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延长期限的,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原文“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议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修改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原文“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停业的,应当到发证机关办理停业手续,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6个月以上或者无正当理由6个月以上未从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批发烟草制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建议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修改为:“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三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五条:原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检查人员进行烟草专卖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未出示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建议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修 改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未出示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十七条:原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烟草专卖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两次书面通知或者自公告通知之日起满60日仍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可以依法予以没收。”

建议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修改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原文“未依法取得或者使用过期、失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没收涉案烟草制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总额无法确定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建议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修改为“未依法取得或者使用过期、失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 制品零售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总额无法确定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8.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篇八

各部门:

为了加强员工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公司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安监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公司的很多员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和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后果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是非有必要对适合我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公司的培训由专职安全员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站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班长的绩效直接挂钩。

三、学习培训只要内容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我公司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

四、学习培训形式 由于我公司目前部门划分较小,企业规模人数还较少,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班组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公司级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体现在公司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车间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公司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站长负责对班组进行抽查和监督,对公司级的学习、培训要记录在案。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附:部门班组学习计划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部门和班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篇二: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xxxx医院

2014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医院每年必须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两次以上地全员性质培训学习,此外,对于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学习的相关规定必须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如医师、护理人员、药剂人员、检验人员等)的组织与实施,由医务科负责,各分管领导负检查与监督责任。对于院务会议要求传达的或与科室相关的新法规、新标准及要求,由各科主任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培训传达。对院级的培训、学习要记录在案。同时各科室负责人还应主动督促本科室人员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xxxxxxx医院医务科

2014年1月26日篇三:学习法律法规计划

中和镇中学学习法律法规活动计划

为加强我校教师的法律素养,建立一支懂法守法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教学的能力和水平,适应法制教学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教育局加快推进依法教学的部署,加强教师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法制教学的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懂法、守法、文明的师资教学队伍。

二、工作目标

(一)教师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教师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包括 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全体教师受训覆盖面达100%。

(三)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知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法制教学做到公平、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五五”普法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学习和辅导。

(二)举办教师集中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全年组织举办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法规培训班2次,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

(三)抓好在职自学。规定教师、校领导干部的自学时间和内容,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四)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组织选调及本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修班。

四、组织实施

(一)普法依法治理教育

1、时 间:自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每半年至少1次

2、内 容:《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

3、参加人员:全体教师及校领导干部。

4、组织形式:参加培训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三)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

1、时 间:4月份、8月份各1次

2、内 容: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

3、参加人员:全体教师

(四)在职自学

1、时间要求: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每月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时间不少于6学时;

2、学习内容:以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为主;

3、学习形式:参加法律学历学位教育自考,研读法学理论教材,阅悉法律法规条文,撰写论文、调研报告、学习心得等。

(五)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

根据有关教师用法等方面的培训信息,组织选派教师参加有关培训班。同时适时组织教师赴外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法制教学能力和水平。篇四: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新城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十八大精神精神,我校将在四月份进行为期一月的法律法规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学习,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特制定本计划。

二、学习内容: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教师法》《 教育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将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三、学习重点:

(一)认真学习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树立教师的形象和师德风范。

(二)要注重把政策法规学习与依法治校结合起来,把师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树形象,重品行,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教师继续学习必备的教学修养,倡导终生教育的理念,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

2、分散自学

五、时间安排 1 新城小学 2013年4月

2篇五:幼儿园学习法律法规计划

幼儿园学习法律法规计划

结合我园实际,现对教职工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幼儿园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我园三年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教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着力在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功夫,在解决幼儿园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 2009年全体教职工要在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大精神。采取通读报告原文,收听、收看音像辅导讲座等形式进行,帮助教职工学习好、理解好、把握好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大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维、重大工作部署和新的要求。

2、经常开展形势教育。组织教师学习各类会议精神,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使教职工认清形势,明确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施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良好的政治理论基础。

3、坚持进行各类法规学习。要以《宪法》为纲,组织教职工系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之树立“依法治园、依法治教”的思想,自觉维护教职工自身和幼儿的合法权益。

4、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开展“为人为师为学”等师德建设系列专题活动,注重师德内涵的建设,创新师德建设的理念,拓展师德建设的载体。坚持“真人真事真情”原则,重点挖掘身边普通教师的闪光点,树立新典型,宣传新事迹,展现新风貌,探索新思路,使高尚的师德风范可亲、可近、可学。

5、开展教育理论学习。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课程改革有关书籍、文章,将学习的理论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管理教育教学的能力。

6、构建和谐校园。开展和谐校园创建的系列活动,围绕我园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思考如何构建和谐校园的一系列现实问题。

7、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增加学习内容。

8、学习各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专题讨论、座谈研讨与体会交流与相结合以及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扎实推进学习不断深入,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四、学习要求及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3、园领导班子做到按时到场,带头启发,联系实际,积极引导,为提高本园的学习效果尽职尽责。

4、学习活动的召集者,做到事先阅读,带头发言,积极发言,并督促教师准时参加;教研组长是学习活动的中心发言人,并及时作好记录。

5、全体教职工必须要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勤作笔记,努力实行,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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